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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

1.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详见文件:财税[2011]117号

2.下列企业所得税按20%征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以上均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科发火[2008]172号

4.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税发[2008]116号

5.安置残疾人就业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税[2009]70号

6.特殊行业减免征收。①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③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④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前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至3500元/月。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为3500元/月。详见文件:财税[2011]62号

三、营业税

1.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详见文件:财税[2011]51号

2.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自2011年11月1日起,按期纳税的(不含房屋租赁),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至月营业额20000元、房屋租赁为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提高至每次(日)营业额500元。详见文件:鲁财税[2011]91号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有助于消除目前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优化税制结构和减轻税收负担。当前,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先行试点,今后试点范围将继续扩大。详见文件:财税[2011]110号、财税[2011]111号

四、增值税

1.起征点提高。自2011年11月1日起,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提高至每次(日)销售额500元。详见文件:鲁财税[2011]91号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详见文件:增值税暂行条例

3.销售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按不同种类可享受免征、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优惠政策。详见文件:财税[2008]156号、鲁国税函[2009]23号

4.安置残疾人优惠政策。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人数和比例的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具体限额按照企业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详见文件:鲁国税函[2008]27号

五、关税

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免征部分进口关税。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对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详见文件:国发[2009]36号

六、印花税

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详见文件:财税[2011]105号

收费减免政策

七、取消50项涉企收费

自2012年2月1日起,我省取消1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浅海滩涂资源费、门楼牌工本费、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费、委托拆迁费、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费、落地原油管理费、净化费、净化统筹基金、回收劳务费、装车费、清罐污油管理费、油区内准运证工本费、油田物资运输检查费、工农工作协调费、堤坝桥闸养护费、水工程占用补偿费、人防工程建设费、石油勘探开发排污费、政府采购文件工本费。详见文件:财综…2011?127号、鲁财综…2012?8号;

其他被取消的涉企收费项目:详见文件:财综…2011?9号、鲁财综…2

011?30号

八、小微企业免征26项收费项目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我省区域内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中央批准设立的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装船证费、手工制品证书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ATA单证册收费、土地登记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农机监理费(含牌证工本费、安全技术检验费、驾驶许可考试费等)、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清真食品认证费以及省级批准设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著名商标评审费、公告费和交通部门的《航行签证簿》工本费、《船舶进出口报告单》工本费、《汽车客货运单据》工本费共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详见文件:财综…2011?104号、鲁财综…2011?188号

金融支持政策(扩大抵押物范围)

九、海域使用权抵押

海域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一样,是《物权法》确定的用益物权,可向银行抵押贷款。详见文件:鲁金办发[2011]11号

十、矿业权抵押

矿业权人依照有关法律作为债务人以其拥有的矿业权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可向债权人以矿业权作抵押提供担保。详见文件:国土资发[2000]309号

十一、知识产权质押

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其合法拥有且有效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出质质押贷款。详见文件:财企[2010]199号

十二、钢结构厂房抵押

以企业拥有的钢结构资产经过评估,在登记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钢结构资产价值50%的短期贷款。详见文件:省工商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枣庄市钢结构资产抵押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十三、股权质押

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详见文件:鲁工商企字[2010]279号

十四、林权抵押

企业可以其依法有权处分的林权作抵押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对于符合条件的林权抵押贷款,利率应低于信用贷款利率;小额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详见文件:济银发[2010]95号

财政支持政策

十五、150亿元发展基金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十六、各级财政预算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请列入省小企业培育、成长、特色产业提升和技术创新“四项计划”重点项目库的中小企业可于每年3—5月向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可登录中国中小企业山东网查询。补助方式是贷款贴息或无偿补助,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300万。详见文件:财企[2008]179号。

列入省“四项计划”的企业,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年度通知要求,可获得以下支持:

1.重点投资项目补助。对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专业化发展、节能减排、增加就业岗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项目进行补助。

2.技术创新补助。对中小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研发项目进行补助;对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开发、购置用于研发的设备、仪器、软件进行补助。

3.生产性服务业补助。对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企业的改造升级项目、物流企业仓储改造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进行补助。

4.企业管理补助。对中小企业在日常办公、财务、库存、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等方面应用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管理水平进行补助。

5.企业专利补助。对中小企业专利开发、申请项目进行补助。

6.开拓市场补助。对中小企业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博览会展位给予补助。

十七、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对工业中小企业实施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技术改造进行补助。项目单位每年3—5月向所在地发改、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详见文件:发改产业[2009]795号、发改办产业[2009]1686号十八、中央财政设立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对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协作配套、产业升级等给予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扶持金额一般不超过300万。项目单位可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报。详见文件:财企[2010]103号、鲁财企[2010]57号十九、中央和省财政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专项资金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等给予贷款贴息、无偿补助或资本金投入,扶持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项目单位可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详见文件:财企[2005]22号、鲁财企[2001]48号

二十、中央财政设立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对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市场开拓活动给予资金支持,支持金额企业项目不超10万,团体项目不超150万。项目单位可向所在地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详见文件:鲁财企[2010]50号

二十一、中央和省财政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对服务业企业的技术升级、设施改造、网点建设、系统平台建设、人员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项目单位可向所在地服务办和财政部门申报。详见文件:财建[2009]227号

二十二、省财政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对新兴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产业的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项目等给予项目补贴、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和奖励。项目单位可向所在地宣传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详见文件:鲁财教[2008]33号

政府采购政策

二十三、各部门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详见文件:财库[2011]181号

二十四、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文件:财库[2011]181号

表彰奖励政策

二十五、省政府每3年表彰100家优秀中小企业。详见文件:鲁发[2003]14号和《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二十六、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标准是按照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指标,按16个行业划型。

工业中小微企业的标准是(见下表):

其他行业详见文件: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工业划型

标准

从业人员关系营业收入

中小工业

企业

1000人以下或40000万元以下

其中:中型300人(含)—100

0人

2000万元(含)—40

000万元

小型20人(含)—300人且300万元(含)—2000

万元

微型20人以下或

300万元以下

2017年最新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小微企业群体正在茁壮成长。2017年最新的关于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究竟是什么呢?小微企业能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享受?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优惠政策以及减半征税优惠政策。 减低税率优惠政策是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申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其中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应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方式:预缴时享受,年度备案备案时间:不迟于汇算清缴申报时。 备案资料: a.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b.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享受方式:汇算清缴时享受,年度备案。 备案时间:不迟于汇算清缴申报时。 备案资料: a.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017年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与税收优惠

企业划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 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行业划型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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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标 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税总发﹝2015﹞35号 【发文日期】2015-03-13 【实施时间】2015-03-1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营业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发展和创业创新,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释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红利,根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总局决定围绕四个方面,采取10项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全力宣传,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 1.持续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载体,持续性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性宣传。在税务网站开辟“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栏,编制和发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录,自动链接并及时维护。 2.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结合税法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3月底至4月上旬,各级税务机关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等方式,加大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各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编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免费送达每一户小微企业。 3.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抓好税务干部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全程服务,努力让每一户小微企业办理税收优惠手续更为便捷 4.将专门备案改为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自动履行备案手续。税务总局将进一步修改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使纳税人通过填写申报表有关栏次自动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报送专门备案材料,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5.完善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软件。省税务机关通过核心征管系统或开发应用小微企业纳税申报税务端软件,运用软件自动识别小微企业身份,主动提示享受优惠政策。同时通过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告知纳税情况,使其享受税收优惠更便捷、更明白。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对于遭受重创的小微企业,老师加油加油把2020年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做了一个整理,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工作能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小微企业定义,根据财税〔2019〕13号文,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总结下来,就是同时满足“1+3”;“1”是非禁限行业,“3”是纳税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指标。 具体到各个税种,政策分别如下: 一、增值税: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包括: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这里的重点是按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和普票。目前,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季度申报,那就可以享受季度30万增值税免征,例如公司A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一季度,1月和2月

没有收入,3月收入25万,虽然单月收入超过10万,但是季度没超30万(前提是季报)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注意1:公司A依法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并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意2:如果公司A为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虽然征收率还是3%,但是是不免征的! 二、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包括: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简言之,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10%; 注意,是分段核算,比如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那么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是100万X5%+(200-100)X10%。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社会效应分析_林家庆

Management 经管空间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711100760.html, 2016年1月 027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社会效应分析 广东省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林家庆 摘 要: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小微企业带来了较多的机遇与挑战,小微企业自身也承担起带动区域产业结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等责任。然而,因其在发展中仍有较多限制性因素,且并不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一旦市场经济环境发生变动,很可能为小微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在此背景下,便需考虑如何使小微企业面临的生存风险问题得以解决,引入更多税收优惠政策,以此推动小微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主要对小微企业税收相关理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下的社会效应以及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进行探析。关键词:小微企业 税收优惠政策 社会效应 完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1(b)-027-03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是市场环境中最为活跃的细胞,涉及的领域范围极为广泛,对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可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此,在“十八大”的相关报告内容中明确提出,在未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应做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而小微企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上,其在支持小微企业的同时也带来其他一系列的社会效应。因此,本文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社会效应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小微企业税收相关理论 关于小微企业,其概念可界定为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以及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能够发现,我国小微企业主要指对于从事国家非限制与禁止的行业,如工业企业中,对于满足30万元以下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人以下从业人数以及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等条件的企业被称为小微企业,而其他企业若满足30万元以下年应纳税所得额、80人以下从业人数以及1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等条件的企业也可称为小微企业[1]。 从税收理论看,其涉及的内容主要以税收激励理论、亚当斯密税收原则理论以及熊彼特创新原理等为主。其中在 税收激励理论方面,微观经济学理论指出,若市场环境下不征税,市场供求将会决定市场均衡情况,若选择征税会降低企业收益,因此需对企业采取一定的税收激励措施,使企业整体收益得到提高,有利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而在亚当斯密税收理论中,其提出的税收原则成为国内外税收政策制定的重要理论参考,如“平等、便利、确定与最少征收费”,要求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制定遵循效率、公平等原则。另外,在熊彼特创新原理方面,主要强调企业在发展中注重将更多创新思想引入其中,小微企业可通过技术手段、产品、资 源配置模式、市场以及组织形式等角度提高创新水平,在自身得以发展的同时可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2]。 2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据相关数据统计表明,我国企业总数中小微企业在数量上可达到3800余万之多,能够为社会提供80%的就业岗位,对促进就业与繁荣市场能够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对此给予极大的肯定,以2014年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内容为例,明确指出对于小微企业应给予更多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负担得以减轻。为贯彻中央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2014]23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57号相关文件、[2014]71 号相关文件等。再如2015年国家税务局推出的相关的政策,财税[2015]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其针对所得税提出的内容主要为:2015年1 作者简介:林家庆(1958-),男,汉族,广东省江门人,中央党 校在职研究生,现任江门市税务学会会长,主要从事税收工作方面的研究。 网络出版时间:2016-03-01 08:44:09 网络出版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c711100760.html,/kcms/detail/10.1337.F.20160301.0844.020.html

最新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最新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自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印花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明确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及政府性基金。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我省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月 营业额不足2万元的,应税所得率为0。 (五)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规定:1、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 年12月 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 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2、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 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 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17年1月近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 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支持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将推出六大举措,全面支持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发展,据了解,该政策将延续到2018年。 政策明确,西安将大力建设众创孵化载体,并给予百万级奖补;营造小微企业成长环境,在全市建成100家创业实训基地,依托社会力量建立西安创业大学;积极鼓励全市创业项目团队和个人注册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为缓解小 微企业创业资金困难等问题;该市将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这类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积极作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69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二、小微企业的几个分类: (1)企业所得税口径的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三个指标(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同时符合。

(2)增值税口径的“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是同时满足:小规模纳税人和月/季度销售额。 (3)其他口径的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2017年最新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长沙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019

2019年,国务院给小微企业发了一个超级大红包,真是一个突如其来的惊喜。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推出的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让不少小微企业主激动到睡不着觉。那么长沙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019有哪些呢? 2019年为企业减税的大幕开启。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包括大幅放宽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等。这些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多位分析人士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仅是今年减税政策的开始。此次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属于结构性减税,未来更大规模和更大范围的整体性减税降费措施有望出台,比如调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两大税种的税率。 国务院再推普惠性减税 每年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包括: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此外,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交行金研中心副总经理、首席研究员唐建伟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PMI等经济先行指标来看,今年一季度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为了保证经济平稳开局,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需要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的力度。

(完整版)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作者:ZHANGJIAN 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 山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 1、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 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详见文件:财税〔2011〕117号 2、下列企业所得税按20%征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 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以上均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详见文件:企业所 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科发火〔2008〕172号 4、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 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税发〔2008〕116号 5、安置残疾人就业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安置残疾人员

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税〔2009〕70号 6、特殊行业减免征收。①从事农、林、牧、渔业工程的所得,按规定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投资经营的所得,自工程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工程的所得,自工程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④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前费用扣除规范提高至3500元/月。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规范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为3500元/月。详见文件:财税〔2011〕62号 三、营业税 1、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详见文件:

关于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政策效应分析

关于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及效应分析 翟峥嵘宋友林 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复苏乏力,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宏观背景下,国务院研究并出台了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是我国实现促改革,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主基调的目标下,实现我国经济转型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的重要宏观经济政策。国税部门承担着政策执行和落实的具体任务。这一政策落实是否到位?能否让所有能够享受优惠的纳税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对实现国家的宏观政策效应如何?有待于国税机关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带着此问题,笔者对我县小微企业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并对政策效应进行不是很深入地分析。 一、具体做法:为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我局的具体做法主要是: (一)做好政策的学习和把握,做到落实政策“原汁原味”。为把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不留死角,真正实现全覆盖。我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了税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为让学习和培训取得实际效果,并对学习的情况进行了考试。有效保障的税务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为落实优惠政策打下了第一道基础。 (二)切实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做到了优惠政策的“全辐射”。为认真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我局从不同方位和角度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在办税服务厅,电视台、车站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画或者条幅、在东安国税纳税服务QQ群,东安国税微信、东安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定期推送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和解读信息。 (三)加强领导抓落实,监督考核“全对接”。为保障政策落实和执行到位,我局成立了由一名局领导负责,政策法规部门牵头,监察、征管、办税服务、税源管理等部门参与的督查考核小组。主要应对小微企业政策落实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工作。通过定期会议,研究分析包括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在内的优惠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分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创业成本低、吸纳就业能力大、发展见效快等特点,在推动经济增长、增强市场活力、创造就业机会、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既有直接由小微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又有为解决融资难等问题而间接由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机构享受的税收优惠。在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法规规定和执行层面存在缺陷。1、“小微企业”定义不统一,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目前税收层面的“小微企业”定义共有三种:一是企业所得税角度,二是流转税角度,三是税收统计角度。这三种角度分别对“小微企业”做出了定义且定义大不相同,这样容易导致基层税务人员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时产生模糊认识,也容易使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产生误解,不仅影响了税法的规范性,而且使扶持小微企业仅成为宣传上的热点,在实际执行中很难贯彻落实。2、税收优惠力度不强,未考虑行业差距。一是税收优惠政策优惠面和优惠力度在逐步扩大,但对于部分小微企业来说一年享受的税收优惠数额不足万元,对于资金薄弱的小企业仍属“杯水车薪”;二是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中仅以统一的标准确定减免税对象,未考虑行业差异,对于金融、制造等行业来说,“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减税标准过低,根本享受不到税收优惠政策。三是流转税优惠政策受

到起征点临界税负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制约,减半征收的所得税优惠边际效果随着优惠标准的提高而减小,相对于所得税,流转税具有更大的减税空间。 (二)对小微企业管理缺乏有效的税收征管手段。1、税收管理难度大,风险高。小微企业税源户数较多,税源零星分散,流动性强,生产经营规模难于掌握,收入、成本取得难以核实,交易活动频繁、缺乏依法纳税的意识,这些都造成税收管理难度较大,耗费的税收征收成本较高,征管效益低。2、日常管理存在轻视。由于小微企业税收收入贡献小,与大企业管理相比,税务部门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上对其进行管理,部分税务机关认为加强管理得不偿失,因此对小微企业的管理仅浮于表面,忽略了深层次管理,没有把税收征管着力点放在中小企业管理上。 (三)小微企业自身发展存在“先天不足”。1、经营稳定性较差。小微企业成立多为家庭式、父子式、夫妻式、合伙融资等方式,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缺乏核心竞争力,企业经营者在经营理念、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大企业相比都有较大差距,抵制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2.财务会计核算混乱。一是部分小微企业不能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设置相关账簿,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不全不实,管理不规范;二是企业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聘用兼职会计较为普遍,而兼职会计由于对企业的经营情况缺少了解,只就单证做账,企业经营的真实性无法控制。三是个别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不高。现阶段,纳税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门槛越来越低,不法企业为了少缴税款,利用拆分资产和从业人数的方法,人为的将工厂的多个车间办理为两个企业,以达到小微企业的条件,享受税收优惠。 (四)间接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效果有限。免征印花税的优惠政策更多体

2016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6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了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欢迎阅读。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集 一、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涉及的税种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受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二、当前小微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的主要内容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在3万元(含本数,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在3万元(含本数,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政策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三、当前小型、微型企业印花税优惠的主要内容

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何办理 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的纳税人,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可直接在申报表或电子税务局相关申报模块中自行填报即可享受减免。 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主要内容 1、减低税率及减半征税优惠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

小微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doc

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 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 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在,小型微利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呢?一起往下看。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 所得税 自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不能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根据财税[2009]69号文件第八

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及优惠政策。 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自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自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 增值营业 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对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幅度进行了调整,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营业额)5000元~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营业额)300元~500元。根据上述规定,各地陆续确定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多个省份将起征点调至最高限额,以此减轻

杭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019

立华星财务整理:杭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019。政策实施时间:国务院2019年1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政策,该减税政策可追溯至2019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即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减税政策内容详情: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20年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020年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众创宝财税把2020年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做了一个整理,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工作能有所帮助。 小微企业定义 根据财税〔2019〕13号文,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总结下来,就是同时满足“1+3”;“1”是非禁限行业,“3”是纳税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指标。 具体到各个税种,政策分别如下: 一、增值税: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包括: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这里的重点是按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和普票。目前,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季度申报,那就可以享受季度30万增值税免征,例如公司A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一季度,1月和2月没有收入,3月收入25万,虽然单月收入超过10万,但是季度没超30万(前提是季报)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注意1:公司A依法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并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意2:如果公司A为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虽然征收率还是3%,但是是不免征的! 二、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

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小微企业是资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它对推动资兴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缓解就业压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资兴的小微型企业发展至今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地位,但自身仍有不少问题,加上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和欧债危机、中央对楼市的调控、银行贷款紧缩及人民币升值等影响,以及国内经济增长有所放缓、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融资难等问题的影响,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不少小微企业遭遇多年来最困难时期。如何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帮助我市企业特别是抵御风险能力较差的小微企业渡过目前的经济寒冬,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我市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小微企业经济效益低。小微企业由于先天不足,在自主创新能力、资产获利能力、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等方面均落后于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投入的自由资产比重较小,借贷和拆借资金比重较大,企业经营风险大于大中型企业,资产获利能力较弱,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均有待改善。同时,行政干预多、税费负担重也是造成小微企业经营效益不佳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资兴小微企业普遍缺

乏科技研发机构,企业从事的科技活动较少,大部分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低,产品更新速度慢。小微企业科技人员比重比大中型企业低,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也比较低。人才、技术、资金等条件的缺乏,使得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非常弱。 (三)产业发展水平不高。目前,资兴的小微企业主要以劳动力密集、技术含量低、资源消耗大的传统产业为主,如制造业以及传统的第三产业,在基础性行业和垄断性行业方面,小微企业所占比重很小。 (四)小微企业融资难。小微企业在发展中遇到诸多困难中,融资难是主要的问题,融资难原因主要有五方面:一是企业财务信息透明度不高;二是缺少可供担保抵押的财产;三是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四是风险资本投入过多依赖信贷资金;五是融资担保体系残缺,财税资金扶持不足。 (五)政策未能落实到位。尽管国家陆续出台了“国9条、国36条、银10条”等一系列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和减负等支持配套政策,但小微企业却难以得到实惠,一是有政策,受限制;二是有政策,无细则;三是有政策,难落实。 二、建议:(一)增强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要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在技术创新方面,小微企业要制定适合自身条件的技术创新战略,加大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2020

小微企业定义 根据财税〔2019〕13号文,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总结下来,就是同时满足“1+3”;“1”是非禁限行业,“3”是纳税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指标。 具体到各个税种,政策分别如下: 一、增值税: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包括: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这里的重点是按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和普票。目前,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季度申报,那就可以享受季度30万增值税免征,例如公司A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一季度,1月和2月没有收入,3月收入25万,虽然单月收入超过10万,但是季度没超30万(前提是季报)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注意1:公司A依法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并不免征企业所得税。注意2:如果公司A为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开具了增值税

专用发票,专票虽然征收率还是3%,但是是不免征的! 二、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包括: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简言之,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10%; 注意,是分段核算,比如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那么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是100万X5%+(200-100)X10%。 三、六税两附加: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

优秀报告范文:关于开展小微企业收费优惠等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小微企业收费优惠等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区物价局: 为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近年来,国家、省上相继出台暂免、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为确保有关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收费优惠等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价检发〔20xx〕105号)文件精神,现将自查自纠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熟悉收费规定 环境监测服务费的收取工作,是关系环境保护工作的大事,我站负责人从学习入手,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教育,利用会议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x环省环保厅、财政厅颁发的《x环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等内容,使工作人员充分掌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自觉遵守并执行各项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水平,增强了工作人员社会责任感,为全年环境监测服务费收取工作奠定了牢固的思想基础。 二、收费制度完善,规范服务收费行为 1.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

我站将《x环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办公室墙面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对照标准收费。 2.完善风险告知制度 我站要求收费工作人员在收取费用时有义务告知缴费人员收费办法、范文内容地图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3.执行收费审批制度 我站由专人负责收费审批工作,对收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收取,加强对收费的监督,确保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贯彻落实。 4.实行统一收费审批制度 一是我站同意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或比例、付款和结算方式等内容;二是我站统一与当事人结算,不存在个人向委托人进行结算的情况。

总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问题解答

总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问题解答 1.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出台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民群众又一次感受到政府释放的改革红利。能否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税务总局如何落实这项优惠政策? 答:好的,很高兴与大家交流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 小微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市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国务院决定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范围后,首先,我们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就扩大优惠政策具体范围问题作出明确;之后,我局商财政部同意,发布了《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就贯彻落实的具体征管问题做出详细规定。近日,我们又对各级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还要进行申报表的修订工作。总之,针对国务院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决定,税务机关将加大贯彻力度,保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2.问:小型微利企业扩大优惠范围后,享受面将有哪些变化? 答:小型微利企业扩大优惠范围后,我们根据以前年度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在具体政策落实上,进行了两方面大的调整。一是,经商财政部同意,将采取核定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纳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范围;二是改变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管理方式,由原来审批管理方式,改为备案方式。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上限调为10万元,再加上这两方面大的调整后,我们预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面,将由原来的26%,提高到85%以上,也就是说:应纳税的小型微利企业,85%以上都可以享受优惠了。 3.问:您刚才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也可享受优惠政策,是指本次优惠政策,还是包括其他的? 答: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包括税法规定的税率由25%减按20%,以及本次扩大减半征收范围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凡符合条件的,均可以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4.问: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尤其是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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