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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

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
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

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为优化我省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北省行政许可条例》《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总体要求,通过采取“整合流程、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方式,有效解决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复杂、流程繁多、要件繁琐、时限冗长、效率低下、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削减审批材料、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实施范围

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两大类。涉及交通、文物、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等项目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审批。依法整合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优化办理程序,创新审批方式,推进投资审批提速,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创新务实。每个审批部门按照法定的审批权限、条件、标准、方式、责任及本办法限定时限和要求实施审批,在一个审批阶段内涉及多个审批事项的,依法依规进行整合,全面实施并联审批,同步办理,需要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的,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同步完成。

(三)便民高效。整合政府资源,变外部行政行为为内部行政行为,将项目建设单位面对多个行政部门,变为项目建设单位在一个审批阶段只向一个牵头部门提供相关审批材料,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同时抄告各相关审批部门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

(四)强化落实。落实牵头部门首问首办责任制,从申请材料受理到审批结果送达,由牵头部门跟踪负责。审批部门要严格执行省政府调整、取消、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不得增设省政府决定保留的审批备案事项目录以外的审批事项,不得将部门职责性管理工作“搭车”为审批的内容,不得拆分审批的条件、环节,不得逾期实施审批。

四、改革审批方式

(一)简化审批环节。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 个阶段。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立项阶段的审批,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用地审批阶段的审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承担相关审批职能的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审批,各牵头部门确定本阶段涉及的审批和相关责任部门。有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或设立行政审批局的市、县政府,由其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审批工作(以下均统一称为牵头部门)。

(二)完善审批前期工作。牵头部门在开展前期工作中,要结合投资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所属阶段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卫生、安全生产、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消防、人民防空、海洋、防震、气象等管理部门职能的,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依法确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进入审批流程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并联审批。

(三)推行并联审批。投资项目各环节前置或互为关联影响的事项能够并联的,应列入并联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突破审批事项间的界限,提前介入审批流程中的技术审查内容,根据投资建设项目的特殊性和审批要求,主动提供与出让方式、审批条件、标准、内容等相关的政策咨询服务,编制公开并联审批事项和阶段服务指南、审查细则、审批流程图,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并联审批的运行规范和实施由牵头部门统一负责,申请人向牵头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牵头部门统一接收和转送申请材料,组织联合核查、联合会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并联审批部门及时作出审批决定,颁发、送达许可证件;并联审批部门向牵头部门提供本部门行政审批

的相关内容,及时作出审批决定,颁发、送达许可证件,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合核查、联合会审等,经核实需申请人补正材料的,由并联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四)制定审批规范。各审批部门应通过采用文、表、图对应的形式,站在审批相对人的角度,制定内容详实、一目了然的审批服务指南、审查细则和审批流程图。服务指南要列明本审批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办事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时限、发放证照情况(包括证照名称、样式,相关的年检、政府制定培训和收费等情况)、表格下载、监督检查、咨询渠道、责任追究、办公时间和地址、状态查询等15 个必要要素,以及针对申请人在办事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予以说明解答,可提供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审查细则要列明审查部门、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审查责任人、审查程序、经办要求、审查期限、相关文书、审查结论、备注等11 项必要要素,核心内容是细化每个审查环节的要求,明确各级各环节审批人员的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提出审查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规范和约束自由裁量权,明确监督措施,监督各环节和各岗位的审查职权和责任。审批流程图要以实际应用为核心,可用文字或图表的形式,内容详实、流程清晰、环节明确、一目了然、方便办事。

(五)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审批时限,结合审批办理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精简重复审核或功能雷同的审批环节和层级,进一步压缩承诺办理时限。

(六)编制审批流程图。构建投资建设项目各环节相应的流程示意图,流程图中所列具体事项按项目最大可能办理手续设定。

(七)精简申报材料。梳理各个审批事项需要提交的相关证照、申报材料等前置条件(要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审批事项的信息互通、校验核对,取消各类无关的证明材料和繁琐手续。申报材料为行政审批实施部门(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行政审批实施部门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一律不得要求审批对象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审批对象只负责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实施部门查询验证,不再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其他部门负有提供审批相关材料的义务和责任。

(八)编制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全面清理投资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和中介机构出具的行政许可要件一律取消。编制各环节行政审批过程中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各项服务事项目录,实行目录管理,目录之外无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申请人按要求自行完成,也可自主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机关不得干预。行政许可机关不得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之外增设许可中介服务项目;不得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指定许可中介服务;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本行政区域外的许可中介服务组织开展许可中介服务;不得将行政许可事项转交许可中介服务机构实施;不得通过设定特别条件、提高或者降低标准采信特定许可中介服务组织的中介服务等形式,变相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指定许可中介服务。

(九)清理中介服务收费。对没有法定依据、属于部门审批职责范围、额外增加申请人负担的中介服务收费,一律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尚未形成充分竞争的中介服务,其收费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

(十)实行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推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技术审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审查单位承担,审查单位对其出具的结论终身负责,行政审批机关实施审批应直接采信审查单位提供的结论,谁审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合审批机制。在推行并联审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联合评审、联合测试、联合勘测、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价机制。牵头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联合审查会议或由有关部门依据法定程序限时出具书面意见,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形成联合审查(验收)结果。

(二)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加强协调配合,打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上下层级之间的界限, 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项目单位按规定向需要办理审批事项的部门分别提出申请,每个审批环节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相关联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在流程限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在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的基础上,推进

集中审核,有条件的市、县积极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充分授权,集中办理。

(三)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受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在1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申请材料转送相应审批部门。牵头部门对属于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申请应及时审查,如需补正应在2 个工作日内答复。有关审批部门在接到牵头部门告知和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后,应在2 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补正的答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予办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内容,原则上不得要求第二次补正材料。

(四)建立网上审批平台。依托“互联网+”,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凡具备网上审批条件的事项,提供全省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提高联合审批效率,形成“全共享”工作平台。

(五)建立审批服务代办制。全面落实“三级平台、两个代办” 要求,建立完善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政策指引、审批代办、要素保障、协调重大疑难问题等全方位全过程服务,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等服务,切实解决制约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

(六)建立和完善审批中介服务诚信体系。进一步规范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对中介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大对中介机构失信行为的曝光、通报力度。建立中介组织诚

信档案,完善和强化中介服务的信用监管机制,明确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内容。对中介机构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惩处。

(七)建立统一收费制度。对投资建设项目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明确,并实行统一收缴,所有收费项目(基金)均应在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时逐项核清,并告知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在核发施工许可证之前缴纳所有费用。各职能部门积极推进落实统一收缴费制度,严禁各相关部门以任何名义代收其他费用,确保收费工作达到“统一建账、统一收缴、统一管理”的规范要求。

六、审批流程

(一)立项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审批74 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24 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5个工作日)。

1.牵头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或承担相关审批职能的部门)。

2.审批部门。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或其他承担相关审批职能的部门。

3.牵头部门审批事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含节能审查)、项目初步设计或概算审批、投资计划下达。国家和省对初步设计审批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4.审批流程。

(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不含中介机构评估审查)。

项目单位将申请材料报送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发展改革部门完成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批后,送达项目单位,抄告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

项目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将申请材料上报在线平台,在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完成并联审批后,发展改革部门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含节能审查)并将批复文件送达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或概算,并将申请材料上报发展改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完成初步设计或概算批复,送达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按照工程进度要求,编制投资计划上报发展改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下达投资计划后,送达项目单位。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不含中介机构评估审查)。项目单位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后,将申请材料报送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后,发展改革部门完成项目申请报告核准,送达项目单位。

(3)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备案。项目单位填写备案申请表后,将申请材料报送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发展改革部门完成项目备案后,送达项目单位。

(二)用地审批阶段(预审14 个工作日、用地审批24个工作日、供地14个工作日)。

1.牵头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或承担相关审批职能的部门)。

2.审批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规划、林业、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其他承担相关审批职能的部门。

3.审批事项。土地转用征收、海域使用权设立审核、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临时用地审批、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方案审核。

4.审批流程。

(1)申请。项目单位向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用海、用岛)申请,经政府同意后,由市、县政府组织供地,使用海域(海岛)的按规定权限向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后使用。

(2)供应。按照不同的用途,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采用不同的方式供应。

符合划拨条件的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可以划拨。市、县国土资源局收到申请后,按规定在5 日内出具综合审查意见,区分情况起草《受理通知书》、《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受理后,市、县国土资源局在14 个工作日(不含报市、县政府批准时间)内出具审查意见,报市、县政府批准后出具划拨决定书。

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可以协议出让。市、县国土资源局收到申请后,按规定在5 日内出具综合审查意见,区分情况起草《受理通知书》、《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受理后,市、县

国土资源局在14 个工作日(不含报市、县政府批准时间)内出具审查意见,报市、县政府批准后与项目单位签订协议出让合同。

符合公开出让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审批权限在市、县政府。市、县国土资源局收到申请后,按规定在5 日内出具综合审查意见,区分情况起草《受理通知书》、《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受理后,市、县国土资源局在10 个工作日(不含报市、县政府批准时间)内出具审查意见,报市、县政府批准后与用地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三)规划许可阶段(42 个工作日)。

1.牵头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承担相关审批职能的部门)。

2.审批部门。城乡规划(或承担相关审批职能的部门)、环境保护、公安机关消防、人民防空、城市园林绿化、教育、文物、国家安全、安全生产、气象、地震、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容环卫)、水利、宗教等主管部门。

3.牵头部门审批事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审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4.审批流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42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批,并向建设单位发出审批结果通知。阶段牵头部门向建设单位正式发出通知后,并联审批部门应在办事指南规定的时间内

完成审批,并将有关审查意见、审批文件反馈牵头部门。

(四)施工许可阶段(42 个工作日)。

1.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或各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或承担相关审批职能的部门)。

2.审批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或各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或承担相关审批职能的部门),发展改革、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人民防空、市政管理、市容环卫、城市排水等主管部门。

3.牵头部门审批事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4.审批流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的审批时限共42个工作日。自住房城乡建设或各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正式向建设单位发出受理通知后第2 天开始计时。并联审批部门应在办事指南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将有关审查意见、审批文件送达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各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或各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在15 个工作日完成审批,通报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消防机构在20 日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向住房城乡建设或各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反馈结果。住房城乡建设或各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将有关审批、备案结果向建设单位发出审批通知。

由建设单位委托中介组织进行的有关事项所需时间,不计入本阶段审批流程时限内。

(五)竣工验收阶段(22 个工作日)。

1.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或各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或承

担住房城乡建设及各专业工程相关审批职能的部门)。

2.审批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或各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或承担住房城乡建设及各专业建设工程相关审批职能的部门),教育、国家安全、环境保护、水利、人防、气象、地震、公安消防、城乡规划、城市园林绿化等主管部门。

3.牵头部门审批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审批流程。竣工验收阶段的审批时限共22个工作日(房地产开发项目32 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形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后,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各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自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各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正式向建设单位发出受理通知后第2 天开始计时。并联审批部门应在办事指南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将有关审查意见、审批文件送达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各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各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在22个工作日(房地产开发项目32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或者审批,并向建设单位发出通知。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本《实施办法》要求,研究制定本级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改革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上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及对口部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

效。

(二)明确责任。各级机构编制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改革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各环节牵头部门负责本环节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本环节并联审批事项流程运转协同规范工作。各联办审批部门负责本部门专项审批的承办、并联审批事项的协同落实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牵头部门主体责任和联办部门协同责任,建立运行协调配合机制,审批通报沟通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研究解决。由审批局或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的审批环节,审批局或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三)探索创新。各地要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在实施审批和办理相关事项过程中,要以本《实施办法》为指导,切实抓住开展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的本质和关键,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对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行再优化,最大限度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四)强化督导。建立全过程、高效率、可核实的督导落实机制,推动改革措施早落地、见实效。省政府有关部门将适时对本《实施办法》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改革落实情况进行测评。要强化奖惩,对落实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进行行政问责;对违反制度规定,本《实施办法》之外违规审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申报流程及相关资料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前言 我署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集中管理机构。在进行政府工程报建过程当中,时间长、资料复杂等问题始终是困扰我署前期工作的难题。报建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报建程序进行了解和熟悉。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署组织技术力量,依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投资审批制度第二阶段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65号)、《深圳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申报材料指引》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对市各有关职能局进行调研后,编制了本指引。 本指引以政府投资工程报建流程为主线,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报建流程中的办文程序、所需申报资料等内容,同时结合我署的工作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对原有报建程序进行了优化,目的在于引导和辅助有关工作人员的报建工作。我们希望通过本指引,提高政府投资工程报建业务水平,加快报建业务进程,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应有的贡献。 由于时间仓促,疏漏在所难免。因此还请同志们在使用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 第二章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报建流程 2.1房建类 2.1.1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1.2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 2.2市政类 2.2.1填海、土地开发类 2.2.1.1填海、土地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2.1.2填海、土地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 2.2.2道路、桥梁、隧道类 2.2.2.1道路、桥梁、隧道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2.2.2道路、桥梁、隧道类项目审批流程第三章申报材料 3.1 发改局 3.1.1项目建议书 3.1.2可研报告 3.1.3概算审批 3.1.4下达投资计划 3.2 规划局 3.2.1选址意见书 3.2.2用地规划许可证 3.2.3方案审查 3.2.4扩初设计审批 3.2.5建筑工程桩基础提前开工

纵向科研经费拨款流程

纵向科研经费拨款流程 纵向科研经费到款查询程序: 经费先拨到北京大学再转拨医学部的: 1. 查询经费是否已到北京大学财务部,电话:62757076。需知道拨款单位全称、拨款金额、 项目类别、项目批准号。 2. 下载填写《北京大学理科科研经费划拨申请单》(附件1)863、973、支撑计划、重大专 项等科技部项目发送至yangsj@https://www.wendangku.net/doc/c712552561.html,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公益行业专项发送至zhongjing@https://www.wendangku.net/doc/c712552561.html, 信箱,以上同时都抄送xiaoyu@https://www.wendangku.net/doc/c712552561.html, 。 3. 查询经费是否到医学部财务,电话:82801798。 纵向科研经费入账程序: 纵向科研经费转拨程序:

附件1 北京大学理科科研经费划拨申请单 注1:经费来源分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发改委专项、科技部其他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行业公益专项、北京市科技项目、教育部科技项目、其他省市部委项目、企事业委托项目。 注2:新立户不填,非初次入帐请填写已有帐户,并请填写完整。如011-453-10130-002。注3:协作经费请填写所属课题的名称及课题编号。 注4:申请人请将此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此表可在科研部主页经费划拨流程中下载。

附件2 医学部纵向科研经费转拨申请单 注1:经费来源分为:973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部其他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公益专项、北京市科技项目、北京市自然基金、教育部科技项目、北京市中医局项目、其他项目。 注2:合作者姓名。 注3:需附上每位合作者的经费预算明细。 年月日

科研经费管理流程图

科研经费管理流程1.科研经费预算调整 1

2.科研经费建账 注: 资金到账前预借发票的,项目负责人持《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科研项目预借发票申请表》(需学院审核)到会计核算科预借发票。 2

3.科研经费报销 注: (1)发票内容笼统为办公用品、耗材的,需附购物小票; (2)因项目研究参加会议的,需提供会议通知;因项目研究需举办会议的,需提交会议安排书面材料(包括会议议题,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收费标准)和发票开据方签章的会议支出明细表; (3)支付出版费、出版补助、印刷费超过5000元的,须提供协议或合同; (4)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需提供《设备申购单》。 (5)发放给个人的咨询费、劳务费,需通过“酬金申报”制单。 3

4.科研经费借款(现金/支票) 注:相关资料包括: (1)因项目研究参加会议的,需提供会议通知; (2)因项目研究需举办会议的,需提交会议安排书面材料(包括会议议题,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收费标准)和发票开据方签章的会议支出明细表; (3)支付出版费、出版补助、印刷费超过5000元的,须提供协议或合同; (4)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需提供《设备申购单》。 4

5.科研经费转拨 注: 相关资料包括:纵向科研经费项目,需提供项目来源单位经费转拨批件和合作(外协)项目合同、科研经费预算;横向科研经费项目,需提供合作(外协)项目合同、科研经费预算。合作(外协)单位是公司、企业的,还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合作(外协)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还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政府类投资项目立项准备及审批受理流程

政府类投资项目立项准备及审批受理流程 第一阶段 1. 项目业主单位准备如下材料 (1)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2)项目建议书; (3)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意见; (4)资金来源证明(原件一份)(由银行或县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5)单位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 提交发改局办公室受理 3. 局投资股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 4. 送达业主单位(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结束) 若第一阶段通过,进入第二阶段 1.项目业主单位再准备如下材料 (1)要求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机构编制); (3)资金承诺证明; (4)规划部门的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红线图; (5)国土部门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6)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核意见 2. 县发改局办公室受理

3. 局投资股室组织科研评审后局领导审批 4. 送达业主单位(项目可研审批程序结束) 招标方式核准办事流程 1. 项目业主单位准备如下材料: (1)已获批准的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 (2)建设用地征用手续已经办妥相关手续; (3)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证明》; (4)编写《关于核准招投标方式的请示》和《招标方案》各一份; 说明:《招标方案》中应载明: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规模、招标公告发布及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体等。 2. 县发改局办公室受理; 3. 局招标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 招标组织形式说明: 采用委托招标的,在申请核准招标方案时,应同时报送委托合同或协议以及代理机构资质条件材料,以备案。 采用自行招标的,应报送下列书面材料: (1)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件文件;(2)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技术职称复印件;

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1、编制和上报年度计划(发改部门、财政部门) (1)列入年度计划项目,直接到“2”。 (2)未列入年度计划项目,向区政府申报,转发改局和财 政局初审后,报区政府同意。 2、编制和上报项目建议书(发改部门)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2)初步确定的规划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 准及其依据; (3)项目总投资及需要政府资金投资的理由及具体数额; (4)初步确定建设用地规模、环保要求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5)有关招标的内容; (6)有关节能的内容。 500万以下项目,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招标中心) (1)经营性项目,确定项目法人。 (2)非经营性项目,确定专门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有条 件的招标选择代建单位。 4、编制和上报项目可研报告(含招标核准申报表)(发改部门)

(1)项目概况; (2)项目提出的可行性和依据; (3)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4)项目建设选址; (5)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6)节能方案分析,单列为“节能分析专章”,包括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能耗种类和数量,节能措施和效果分析等; (7)项目外部配套建设条件论证; (8)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消防等; (9)项目总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10)招标方案,单列为“招标专章”,包括招标基本情况和招标方案,并附《招标方案核准申报表》(江东发改局网站供下载); (11)风险管理方案; (1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3)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

(14)对于项目建议书批复中规定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要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 (15)对于项目建议书批复中规定须政府投资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项目,要提出股权结构和利益分配方案; (16)结论。 5、设计招标(招标中心) 6、编制和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发改部门) 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因建设规模变化较大,初步设计的投资概算超过原立项投资额20%的,按新增投资项目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即按“1(2)”办理。 7、施工图设计 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原因引起下列变化的,项目概算应当报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批,即500万以上基建项目或200万以上信息化项目报区政府审批,其他项目报发改及财政部门审批。 (一)累计额超过项目总概算10%的; (二)其它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应当予以报告说明的; (三)项目的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 8、施工监理等招标(招标中心) 50万以上项目,由市招标中心办理。 9、重大项目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合同(监察局) 10、申请建设资金拨付(财政部门)

科研经费管理流程

科研经费管理流程1.科研经费预算调整

2.科研经费建账 注: 资金到账前预借发票的,项目负责人持《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科研项目预借发票申请表》(需学院审核)到会计核算科预借发票。

3.科研经费报销 注: (1)发票内容笼统为办公用品、耗材的,需附购物小票; (2)因项目研究参加会议的,需提供会议通知;因项目研究需举办会议的,需提交会议安排书面材料(包括会议议题,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收费标准)和发票开据方签章的会议支出明细表; (3)支付出版费、出版补助、印刷费超过5000元的,须提供协议或合同; (4)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需提供《设备申购单》。 (5)发放给个人的咨询费、劳务费,需通过“酬金申报”制单。

4.科研经费借款(现金/支票) 注:相关资料包括: (1)因项目研究参加会议的,需提供会议通知; (2)因项目研究需举办会议的,需提交会议安排书面材料(包括会议议题,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收费标准)和发票开据方签章的会议支出明细表; (3)支付出版费、出版补助、印刷费超过5000元的,须提供协议或合同; (4)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需提供《设备申购单》。

5.科研经费转拨 注: 相关资料包括:纵向科研经费项目,需提供项目来源单位经费转拨批件和合作(外协)项目合同、科研经费预算;横向科研经费项目,需提供合作(外协)项目合同、科研经费预算。合作(外协)单位是公司、企业的,还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合作(外协)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还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申报流程及相关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前 期申报流程及相关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前言 我署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集中管理机构。在进行政府工程报建过程当中,时间长、资料复杂等问题始终是困扰我署前期工作的难题。报建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报建程序进行了解和熟悉。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署组织技术力量,依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投资审批制度第二阶段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65号)、《深圳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申报材料指引》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对市各有关职能局进行调研后,编制了本指引。 本指引以政府投资工程报建流程为主线,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报建流程中的办文程序、所需申报资料等内容,同时结合我署的工作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对原有报建程序进行了优化,目的在于引导和辅助有关工作人员的报建工作。我们希望通过本指引,提高政府投资工程报建业务水平,加快报建业务进程,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应有的贡献。 由于时间仓促,疏漏在所难免。因此还请同志们在使用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 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第二章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报建流程 房建类 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 市政类 填海、土地开发类 填海、土地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填海、土地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 道路、桥梁、隧道类 道路、桥梁、隧道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道路、桥梁、隧道类项目审批流程 第三章申报材料 发改局 项目建议书 可研报告 概算审批 下达投资计划 规划局 选址意见书 用地规划许可证 方案审查 扩初设计审批 建筑工程桩基础提前开工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基本流程图及有关说明

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基本流程图 4.(区环保水务局)环 评(15个工作日) 6.(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用地方案图( 20个工作日) 7.(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用地规划许可(20个工作日) 11.(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出让(45个工作日) 9.(市规划国土委宝安 管理局)方案设计 (20个工作日) 10.(区民防办) a.自建人防审核 (6个工作日) b.易建免建人防审核 (5个工作日) 16.(区建设局) 预算(标底)审核 (15个工作日) 15.(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工程规划许可 (20个工作日) 17.(区建设局)招标公告备案(5个工作日) 19.(区建设局)施工许可(5个工作日) 20.(区财政局)工程进度拨款(5个工作日) (3)(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规划验收(20个工作日) (1)(区消防大队)消防验收 (17个工作日) (2)(区民防办)人防验收备 案(即来即办) 24.(区审计局)审计 决算(45个工作日) 26.(区财政局)竣工决算及产权登记 (10个工作日) 22. 竣工验收 23.(区建设局)造价 结算(45个工作日) 12.(区环保水务局) 水务(水保、防洪、排水)方案 审核 (12 个工作日) 8.(区消防大队) 消防设计核准 (20个工作日) (4)(区环保水务局)环保验 收 (10个工作日) (6)(区建设局)建设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 14.(区发改局)初步设计 及概算(8个工作日) 1.(区发改局)项目前期研究批复(15个工作日) 3.(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用地选址 、用地预审(20个工作日) 5.(区发改局)可行性研究报 告(8个工作日) 21.(区建设局、审计局) 变更备案(17个工作日) 项 目建议书阶可行 性研 究阶 段 初步 设计 及概算施 工 阶 审计 决算阶段 18.(区发改局)下达新开工资金计划(5个工作日) 25.(区发改局)下达 审计决算资金计划 (45个工作日) 13.(区建设局) 节能审核 (12个工作日) (5)(区建设局)节能验收(10 个工作日) 2.(区发改局)项目建议书(10个工作日) 项目决策阶段 实行分级审批 项目正式立项并列入年度计划C 类项目 项目 单 位 负 责阶段 项 目 建设 单 位 负 责阶段 项目预算不突破概算投资的,涉及建安费变更的,由项目建设单 位报区建设、审计部门备案,其 框内说明为修订稿程序 项目前期立项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优化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优化流程 根据市政府2010年第8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加快推进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确保大建设项目依法、合规、高效建设,我委结合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立项阶段 (一)报审要求 1、申报立项的依据:一般是指政府批准的年度建设计划、政府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形式确定的大建设项目。 2、项目单位申报的立项材料应齐全:立项申请(应说明项目基本情况、征地拆迁估算面积和费用、工程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项目建议书(**类项目仅需提供规划设计条件)、项目依据等。 (二)审批流程 1、市发改委在收到项目立项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决定不受理的项目,应当书面指出原因。 2、对决定受理的项目,市发改委征求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书面意见,各部门3个工作日内回复,逾期视为默认,市发改委提出初审意见报请政府同意后2个工作日内下达立项批复(对本市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在报市政府前需经专家论证和公众听证)。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一)报审要求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和设计内容不得超过批准的立项批复,超过的项目须重新立项。 2、报审材料应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条件、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保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其他所需的附件材料。 (二)审批流程 1、市发改委在收到项目可研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决定不受理的项目,应当书面指出原因。

2、对决定受理的项目,市发改委委托咨询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论证,并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下达项目可研批复(其中,委托咨询评估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三、初步设计阶段 (一)报审要求 1、项目单位申报的初步设计文件及附件应当齐全,具体应包括:项目初步设计申请(含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立项、可研批复;环保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或市规委会审批表;项目涉及到的供电、交警、地震、消防、防洪、通航、水土保持等专项审查意见。 2、**类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应分册装订,一般需分为:总说明、勘察报告、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供电工程、照明工程和概算,可视工程具体内容适当调整;编制应按照规范要求达到应有的设计深度。其中,概算编制应当全面、详细;征地拆迁费用应依据项目所处位置的一般补偿标准进行测算;道路及排水工程中路名牌、无障碍设施牌、挡墙、栏杆、临时排水口、道口等相关附属设施不应遗漏;绿化设计中,如仅有行道树的,仅需设计树种、树池布设平面图及概算,如包含绿化带的,应有具体的绿化设计方案和详细概算;路灯设计中应包含路灯供配电工程的设计及费用计算;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监控工程和供电土建工程应附详细设计图纸及概算;管线综合应提供管线综合初步成果(平面图)。 (二)审批流程 1、市发改委在收到项目初步设计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决定不受理的项目,应当书面指出原因。 2、对决定受理的项目,市发改委委托咨询机构组织评审,形成综合审查意见,当场反馈项目设计单位。 3、项目单位督促设计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针对综合审查意见,对设计文本作出说明或修改,报送咨询机构认可。 4、咨询机构提交咨询报告后,市发改委2个工作日内下达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四、设计变更阶段 (一)报审材料应包括:设计变更申请、项目单位内审意见、情况说明(含项目进展及招投标情况、设计变更理由、变更内容、造价、工程建设的影响分析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等)、原初步设计文本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设计变更方案(包括两个及以上比选方案)、工程概算及与原批复概算对比表、其他所需资料。

PPP项目前期投资审批程序

PPP项目前期投资审批程序 一、投资体制的基本原则 依据国务院于2004年7月16日所出台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规定投资体制应落实“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基本原则,并根据此原则将投资项目政府的管理职能区分为三部分,分别是审批制、核准制与备案制,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审批制 1. 政府投资项目采全部审批制 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区分为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两种,从投资决策角度,《决定》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本书称此部分审批为全部审批制。 2. 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采部分审批制 政府对于项目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决定》要求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的权限划分和审批程序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实施。由于类项目的文件审批范围比较少,本书称此为部分审批制。

(二)核准制 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对于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 (三)备案制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除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外,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采用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四)小结 有关于PPP项目投资程序应采取审批制、核准制或是备案制,目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基本上PPP项目同时具备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与政府补助项目的双重性质;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内容的解释,如果从社会资本投资的角度看PPP项目,应该采取核准制或是备案制;但是从政府补助的角度,如果是准经营性的PPP项目,解释上应该采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工作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后评价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今昔功能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各部门、地区、企事业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项目建议书。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研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醒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即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是否磕膝盖内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咨询等单位。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凡可行性研究未被通过的项目,不得编制、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下一步工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通过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效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一、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1、立项。即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提出立项申请,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下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发改部门批复项目建议书即视为立项)。 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提出的立项申请文件(②附项目建议书);③发改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2、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前置审批程序。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地震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手续。 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②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文件;③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④地震部门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 (2)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后,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提出审查批准申请,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下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

提出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申请文件(②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发改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④可研编制单位资质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⑤根据不同项目,上级要求一并报送的其他附件。 (3)组建项目法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需设立公司的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法人,办理设立登记,由县政府出具明确其法人资格的正式文件(含法人、法人代表和法人责任内容三个要素,下同);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各一级主管局直接实施的项目,要向县政府呈报明确法人的请示文件,县政府依照请示向项目实施单位出具明确其项目法人身份的正式文件;由二级及以下单位或企业直接实施的项目,由一级主管局直接向项目实施单位出具明确项目法人的正式文件。 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县政府或各主管部门出具的明确项目法人的正式文件;②县政府或各主管部门与项目法人签订的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 (4)办理建设规划许可、用地规划许可。项目单位依据发改部门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分别向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申请办理“两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 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城建部门出具的“两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规划许可通知书。 3、初步设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概况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酝酿、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这个先后次序是国内外项目建设实践的经验总结,反映了建设工作所固有的客观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是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所以,不管是政府投资项目还是企业投资项目,不管是国内的项目还是国外的项目,他们都在推行或者是自觉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我国在1951年3月由中财委颁布了《基本建设工作程序暂行办法》,规定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进行。此后,随着项目管理实践经验的积累,我国项目建设程序管理制度得到了不断发展和完善。到目前,总体上包括三个阶段的管理制度: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单位需要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开展勘察设计和施工前期准备等工作。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其中:对政府投资项目,主要进行项目立项审查批复、

可研审查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复、项目选址及规划许可、项目用地预审及批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批复等;对企业投资项目,主要进行项目核准(或备案)审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审查、项目选址及规划许可、项目用地预审及批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施工许可或者开工报告批复等。 二是项目建设实施阶段。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前期审核批复内容及要求,依法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并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管,大力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 三是项目竣工投产阶段。项目单位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加强项目运营管理。政府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分类管理

科研经费审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审批管理办法 为规范科研经费审批管理,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科研工作的繁荣和发展,根据中心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全院职工、中心聘用人员、各类学生。本规定所指科研经费包括课题经费、学科建设经费和科室发展经费等。 一、科研科审批范围 科研科管理的业务内容包括: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论文管理、学科建设管理、对内对外技术服务、科研平台管理和应急实验室。科研科审批的经费范围包括:科研课题经费,科室发展经费,学科建设经费。具体牵涉到的项目内容包括:劳务费、学术交流和培训、会议费(主办)、国内调研费、专家咨询或讲课费、市内交通费、设备购置、图书软件等购买、试剂耗材购买等办公用品等。 二、项目分类 科研项目根据审批流程分成两大类:事先申请类项目和直接申请类项目。事先申请类项目包括:学术交流和培训、主办会议、学科调研、专家指导和咨询、购置设备及配套软件;直接申请类项目包括:购置图书、课题劳务费或研究生补贴、科研成果、市内交通费、试剂耗材、办公用品。 三、事先申请类项目 1、学术交流和培训:有关培训规定参见《上海市公共临床卫生中心员工业务培训制度》。学术骨干外出参加学术交流或培训前,填写学术会议或培训申请表,附“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经学科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至教育科审核;如涉及科研经费的,再由科研科审核;准许后方可参加会议或培训。参会后,持相应发票并填写《培训及差旅费报销单》至科研科审批报销。 2、主办会议:主办人提出申请,会议经费全部或部分涉及科研经费支出的,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操作流程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操作流程 一、工程项目接件受理 服务标准:即时接件、审查资料、及时受理 1、项目建设单位将投标所需要资料交县招管办审核签署意见后送县交易中心。 2、接件人将《交易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确定交易项目编号,所有编号均按顺序依次编制,不重号,不漏号。根据项目的行业特点,本部门人员的特长、能力及当前的业务量,综合考虑后确定项目负责人。 3、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 二、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比选文件、比选方案) 服务标准:排定进度,及时编制。 由项目负责人或招标小组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送项目审批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和县招管办备案。同时抄送项目建设单位征求意见会签。自送签时间起24小时内会签并送交易中心。 (1)制招标公告 ①根据《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招标公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发布公告的媒介、联系方式。 ②招标公告完毕后,提交项目建设单位确认,报项目审批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市招管办备案。招标公告必须由县交易中心主任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编制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②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商务要求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研究,并参照招标文件示范性文本进行编制。 ③项目负责人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要和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充分分沟通.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向部门负责人、中心分管领导汇报。 ④编制招标文件完成后必须由交易中心主任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报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县招管办备案。 (3)招标文件经备案通过后,明确招标文件需印制的份数和印制完成时间,将校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份数进行印制。印制完成的招标文件应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4)项目负责人收到印制好的招标文件后到综合股办理加盖公章事宜。 三、招标公告发布(比选文件上网公示) 服务时限:按招标公告时限要求发布 1、发布的媒体:发布的媒体为四川建设网、四川日报社、交易中心网站,重点工程项目还应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xx公司科研课题经费预算与使用管理办法.doc

XX公司科研课题经费预算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科研课题经费管理,确保科研经费筹措充足、专款专用,实现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预算审批流程严格合理,提高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科研课题 (一)以公司名义承担的所有由国家及其各部委、总公司、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等上级单位为课题提供课题经费的科研课题(以下简称“上级科研课题”),不包括与其他企业、高校联合立项的课题。国家及其各部委、总公司、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等上级单位以下简称“上级单位”。 (二)公司组织论证立项的公司级科研课题。 (三)分(子)公司自行组织论证立项的分公司级科研课题。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根据以下制度编制: (一)财政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7月)。 第三章课题资金使用管理总体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将对包括中央、地方财政、总公司拨款(以下简称“上级拨款”)与公司自筹资金在内的资金管理进行相应 —1 —

规定。 第五条自筹资金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在上级科研课题中,公司除利用上级拨款进行科研工作外,还需要公司自筹的部分;第二类是在公司级课题中公司划拨给承担科研课题各单位的研究经费,及在分公司级课题中,公司划拨给分公司的研究经费;第三类是分公司级项目,各子公司自筹的研究经费。 自筹资金包括公司自有科技投入资金和依托工程资金两部分。自有科技投入资金(简称“公司配套资金”),指实际投入到课题中的现金,由公司财务部年初按预算筹集;依托工程资金,即将辅助科研课题研究的工程投入部分折算为科研课题研究经费数额进行归集的资金,由依托工程项目列支,按工程项目经费使用办法审批,但按科研性质归集此部分费用。课题经费分类示意图见附件1。 第六条课题组负责对本课题可能涉及的三个单项经费建立管理台账:上级经费管理台账;配套资金管理台帐;依托工程资金管理台帐。 第七条上级拨款必须严格执行上级单位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上级拨款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追踪问责、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八条自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谁出资、谁监管”的原则和出资单位的资金管理规定执行。公司配套资金和依托工程资金的使用必须与课题实施计划的执行一致,并按照财务相关规 —2 —

PPP项目前期投资审批程序

P P P项目前期投资审批 程序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PPP项目前期投资审批程序 一、投资体制的基本原则 依据国务院于2004年7月16日所出台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规定投资体制应落实“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基本原则,并根据此原则将投资项目政府的管理职能区分为三部分,分别是审批制、核准制与备案制,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审批制 1. 政府投资项目采全部审批制 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区分为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两种,从投资决策角度,《决定》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本书称此部分审批为全部审批制。 2. 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采部分审批制 政府对于项目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决定》要求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的权限划分和审批程序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实施。由于类项目的文件审批范围比较少,本书称此为部分审批制。

(二)核准制 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对于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 (三)备案制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除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外,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采用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四)小结 有关于PPP项目投资程序应采取审批制、核准制或是备案制,目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基本上PPP项目同时具备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与政府补助项目的双重性质;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内容的解释,如果从社会资本投资的角度看PPP项目,应该采取核准制或是备案制;但是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及审核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及审核程序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李开孟二○○九年 目录 投资项目周期管理及审核评价总体框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其管理体制 政府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项目的报批和审核政府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资金的申请和审核

投资项目周期管理及审核评价总体框架 一、项目周期的划分 1、项目周期的界定 工程项目周期(Project Cycle)是指从项目确定开始,到工程实施和终结的全过程。项目周期各阶段的时点不同,工作任务不同,项目管理的要求也各不相同。明确项目周期及各阶段的任务,有利于建立科学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从工程项目管理的角度,项目周期一般划分为策划、准备、实施和完工等四个主要阶段。 2、项目周期的五个关键时点 项目起始,即根据规划进行投资机会研究,初步筛选备选项目,提出项目建设初步方案;审核批准,即在详细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审核以确定项目能否进入实施阶段;项目开工建设,即设备采购及工程建设合同签订并履行,项目进入建设实施阶段;项目竣工验收,即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项目经过试运行,投入正式运营,并按规定经过决算审计和工程验收;总结评价,即项目投入运营一定时间后,对运营效果进行自我总结、外部评价,总结经验教训等。 3、项目周期的不同划分 项目周期各阶段的时点划分,实际上代表着从项目周期全过程管理的角度,如何设置关键控制点的问题。因此,不同的机构从其自身项目管理的需要出发,对项目周期进行不同的划分。例如,亚洲开发银行将项目周期划分为项目筛选(Project Identification)、技援和贷款准备(PPTA & Loan Preparation)、

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的审批程序

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的审批程序 在以人为研究、试验对象的科研领域,本着循证医学的科学态度,以人为本,为了确保受试者的权利,做到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对于从事以人为对象的医学研究必须是为了促进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了解疾病的病因学及发病机理。 2、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医疗新技术,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并鼓励开展针对与保障公民健康相关的新诊疗技术的安全性、技术性及有效性的科研项目。 3、开展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的申请者,试验前应先向医院提出申请,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试验。同时申请进行试验需提交以下材料: (1)科研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 (2)科研项目组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3)科研项目的类别以及国内外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 (4)科研项目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5)科研项目开展的实施方案和风险预案; (6)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受试者在参加任何临床试验之前,必须对要参加的试验知情同意,受试者在充分了解临床试验的内容后,获得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应说明以下几个内容:

(1)受试者参加临床试验是自愿的,而且在临床试验的任何阶段有权随时退出,必须给受试者充分的时间考虑是否参加临床试验; (2)受试者的个人资料均属保密。伦理委员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申请者在工作需要时,可以查阅受试者的资料,但不能泄漏; (3)说明试验的目的,过程和期限,受试者预期可能的受益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便; (4)说明试验持续的时间; (5)描述任何支付受试者的方式。 5、受试者、科研试验人员需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如受试者和其合法代表无识字能力,知情同意的过程应有见证人参加,由受试者或其合法代表口头同意后,见证人阅读知情同意书与口头知情过程一致,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见证人的签字应与受试者的签名在同一天。 6、在科研试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暂停试验,由科教科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并把调查情况报批准部门讨论,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试验。 发生重大医疗意外事件; 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 技术支撑条件发生变化或者消失的。 7、开展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的科室和人员不得将获准的科研成果的新技术在其他医疗机构应用,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或者紧急救援,急诊抢救的除外。 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模版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模版)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文本1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包括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审批)有关文件示范文本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包括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审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与概算、资金申请报告等审批。因此,示范文本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项目建议书示范文本 ×××工业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申请)是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项目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选择项目的依据,也是开展可行性研究的依据,涉及利用外资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方可开展对外工作。 (一)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设备技术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包括初步的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7.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包括治理“三废”措施、生态环境影响的分析; 8.结论; 9.附件。 (二)项目建议书的编报要求 根据现行规定,建设项目是指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位工程组成,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因此,凡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经济上统一核算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附属设施,应编制统一的项目建议书;在一个总体设计范围内,经济上独立核算的各工程项目,应分别编制项目建议书;在一个总体设计范围内的分期建设工程项目,也应分别编制项目建议书。 (说明:本示范文本为工业项目建议书的示范文本,其他行业的项目建议书可根据行业特点适当调整编制内容。)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示范文本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示范文本,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对出版发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一书的意见》(投资[2001]1153号)和《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出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的通知》审查批准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计办投资[2002]15号)执行。该指南由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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