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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潍坊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潍坊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潍坊市水资源管理

办法

潍坊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

第四条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发改、经贸、建设、市政管理、环保等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产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水资源和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举报。

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处理。

第二章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七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按照优先利用地表水、积极利用客水、限制开采地下水、鼓励回用再生水和综合利用海水、微咸水、矿坑水的原则,对地表水、客水和地下水实行统一调度、合理配置。(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第七条)

第八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用水需要,维持生态环境用水。

第九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必须进行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由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的动态监测。

第十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按照流域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规划。规划分为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水资源综合规划由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水资源专业规划由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水资源综合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开发利用水资源综合规划,制定中长期实施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城市节约用水规划,严格按计划开采,防止造成地面沉降和其它地质灾害。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严格控制凿井。城市公共供水不能满足用水需求需要凿井的,要限量开采地下水。不得为家庭生活等非经营性活动开凿水井。

第三章水资源保护

第十三条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市人民政府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并予以公告。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从事工业、养殖、旅游、餐饮、建筑等影响水源水质的活动。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第十四条禁止在水库、渠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需要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排污单位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十五条禁止向渗井、渗坑、裂缝、溶洞以及弃用和报废水井排放有害物质。报废水井应当由原使用者及时封闭;拒不封闭的,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封闭,所需费用由原使用者承担。

第十六条开发利用地下水,应维持采补平衡。对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采取回灌补源措施,严格控制采水量。在沿海地区开采地下水,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采取措施,防止海水入侵。

第十七条从事工程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第十八条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枯竭或者地面塌陷,有关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给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章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十九条市、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据上一级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条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行水量统一调度。

第二十一条取水、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市、县(市、区)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取、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第二十二条直接从河流、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的外,须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并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第二十三条直接从河流、湖泊、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报有相应取水许可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对未有水资源论证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取水许可申请,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不予立项。

第二十四条下列情形取水许可证的核发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或依法转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从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四区范围内取水的;

(二)从大中型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内取水的;

(三)从大型河流或县市区边界河流取水的;

(四)从县市区边界两侧3公里范围内日取地下水一千立方米以上用于非农业灌溉的;

(五)非农业灌溉日取地表水二万立方米以上或日取地下水三千立方米以上的。

其它情形取水许可证的核发由取水地点所在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五条取用水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每年12月 31日前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集中供水单位申请年度取水计划要附报重点单位用户用水计划表和新用水户用水计划表。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用水单位或个人提报的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进行核实,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供水工程状况及可供水量等,于次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下达其年度取用水计划。

取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用水计划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十二条)

第二十六条取水、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取用水计划用水。取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省实施水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七条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取水计量装置,保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更换,应按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取用水资料。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农业节水灌溉的投入,大力推行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对灌区进行节水灌溉技术改造,提高农业灌溉用水的利用率。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农业旱作技术和农作物抗旱新品种的研究开发和推广,推动节水型农业的发展。(山东省节水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九条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水循环次数,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火力发电及热电联产企业水重复利用率应达到95%以上;一般工业企业水重复利用率应当到70%以上;饮料和其它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对生产后的尾水进行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其中纯净水生产企业产水率不得低于原料水的70%。

第三十条城市绿化应当优先选用耐旱型树木、花草。

城镇绿地、树木、花卉应当采用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绿化用水应当减少使用自来水。景观和市政杂用用水应当优先使用雨水或者再生水。

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业用水应当建设循环用水设施,并对排放水进行综合利用。在已接通再生水管网的地区,洗车用水应当使用再生水。(省节水办法第二十二、第二十七条)

施工企业建筑工地浸泡建筑材料应当使用容器。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一条对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以及节约用水和进行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2020)

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2020) 第一条为了推进节水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彰显泉城特色,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节约用水坚持统筹规划、科学管控、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建立节水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节水产业。 第五条市城乡水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区县城乡水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市、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节约用水相关管理和指导工作。 市、区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综合执法、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园林和林业绿化、教育、科技等部门应当做好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节约用水科技研发与推广,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节水行动,鼓励创建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社区,对在节约用水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投诉和举报。 第七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知识,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培育节约用水的社会风尚。 第二章城镇节水管理 第八条城乡水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辖区节约用水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节约用水规划应当包括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的内容。

海南省水资源管理办法

海南省水资源管理办法 【文献号】1-24218 【时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海南省水资源管理办法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颁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正文】 海南省水资源管理办法 (1990年9月1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在本省辖区内规划、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必须遵守本办法。 海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的水,属于集体所有。 保护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以合资、合作、独资以及其他形式开发利用水资源和从事防治水害的各项事业。在海南岛内举办的水电、水利开发经营企业,享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的税收优惠办法的优惠待遇。 第五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

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 本省开发利用水资源实行以地表水为主,与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相结合;以蓄为主,蓄引结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利用和保护,开源与节流并重的方针。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都应当采取措施,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保护自然植被,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防汛、防旱、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工作及保护水资源、水环境的义务;对破坏水资源、污染水环境,损坏水域以及水工程设施等行为,有制止、举报和进行斗争的权利。 第七条在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节约用水和进行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本省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下级管理服从上级管理,分部门管理服从统一管理。 省人民政府设水资源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与除害、保护等重大事宜。该机构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省水资源办公室,负责实施其决定的各项工作。 市、县水资源领导机构的设置,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其有关水资源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水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水利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 (二)统一组织水资源的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负责组织编制全省和主要江河的水资源综合规划;制订水的中长期供求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参与城市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部门有关的专业规划的可行性论证及审批工作,组织审议地区性水资源综

我国目前的水资源状况

3.22世界水日节水宣传活动 水作为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价 值是无比丰富的。众所周知,去年的这个春天, 美丽的西南地区是河水干枯,田地荒芜,庄稼枯 死颗粒无收。今年的北方同样遭受着干旱的肆虐,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我国却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7万亿立方米,地下水0.83万亿立方米,扣除重复计算量0.73万亿立方米,总量并不丰富,人均占有量更少。我国人均水资源约为世界人均的1/4,排在世界第121位,是世界13个贫水国家之一。 我国的水资源环境正在一步步恶化,再加上那些用水浪费,偶然的洪涝灾害、水资源的南北分配不均,我国的水资源形势更是不容乐观。水,作为一种资源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能否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其开发利用程度,标志着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其调蓄能力,决定着国家发展后劲的大小,其供需失去平衡将导致一个国家社会经济的波动。水是人类的生命线,也是农业和国民经济的生命线,可见水决不是一般的资源,而是影响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资源。 因此我们借世界节水日,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水知识,培植全校师生爱水、节水意识,树立“保障清洁水源,创造健康世界”的观念是至关重要的。

节水小知识 1、洗手间:洗漱时应缩短用水时间,用完后立即关闭用水器具。2.洗澡:学会调节冷热水比例;尽可能先从头到脚冲洗一遍,然后全身涂香皂冲洗,最后一次冲洗干净,不要单独洗头、洗上身和洗脚;洗澡要专心致志,抓紧时间,不要悠然自得。 3.厕所:发现漏水器具应及时修理;如果厕所水箱过大,可以在水箱里放一块砖头或一只装满水的大可乐瓶,以减少每一次的冲水量。4.洗衣:用洗衣机洗少量衣服时,水位不要太高;手洗应先用洗衣粉泡15分钟左右再用手揉搓,漂洗时不要开大水龙头冲,应用一盆水仔细漂洗。 5.收集废水:应预备一个收集废水的大桶,收集洗衣、洗菜后的废水冲厕所。 6.洗餐具:最好先用纸把餐具上的油污擦去,用热水洗一遍,最后才用水冲洗干净。 7.生活习惯:刷牙、取洗手液、抹肥皂时要及时关掉水龙头;正在用水时,如需开门、接电话等应及时关水龙头。 总而言之,珍惜水就是珍惜人类的生命,因此我们倡导:1不浪费水。2节约用水。3合理利用水。坚持一水多用,真正做到节水在身边、科学用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珍惜每一滴水,积极行动起来,争当节约用水的宣传者、文明用水的倡导者、科学用水的践行者。

山东省水资源公报

山东省水资源公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HANDONG PROVINCIAL WATER RESOURCES BULLETIN 2 0 0 7 山东省水利厅

前言 水资源紧缺是山东省的基本省情,是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为了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为领导决策和有关部门制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特编制《2007年山东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旨在向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告山东省年度水资源情势,以便通过综合措施,协调水资源供需关系,缓解供需矛盾,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并得以可持续利用。 《公报》是按年度反映水资源情势的综合性年报,内容包括降水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蓄水动态、供水量、用水量、耗水量、水质概况等。分别按行政分区和流域分区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计算,提供数据和信息。 《公报》中的来水量和水质分析计算采用了2007年雨量站、水文站、地下水观测井网以及水质监测的实测资料;供用水部分采用当年各市统计资料。 本期公报由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编制完成。

一、综述 2007年,全省平均降水量773.0mm,比上年570.1mm偏多35.6%,比多年平均679.5mm偏多13.8%,属偏丰年份。2007年全省水资源总量为387.11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280.19亿m3、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06.93亿m3。2007年年末全省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为49.50亿m3,比年初蓄水总量37.64亿m3增加11.86亿m3。2007年年末与年初相比,全省平原区浅层地下水位总体上稍有上升,平均上升幅度为0.18m,地下水蓄水变量增加4.91亿m3。2007年末全省平原区浅层地下水位漏斗区面积为12658km2,比年初缩小1860km2。 2007年,全省总供水量为219.55亿m3。其中,当地地表水供水量占26.67%、地下水供水量占46.66%、其它水源供水量占0.90%,跨流域引黄供水量占25.77%。海水直接利用量为31.00亿m3。 2007年,全省总用水量为219.55亿m3。其中,农田灌溉用水占65.83%、林牧渔畜用水占9.24%、工业用水占10.99%、城镇公共用水占2.00%、居民生活用水占10.48%、生态环境用水量占1.46%。 根据2007年全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年均值资料评价,评价的141个水功能区中,水质达到Ⅰ类标准的水功能区有2个,占 1.4%,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的水功能区有16个,占11.3%,水质达到Ⅲ类标准的水功能区有35个,占24.8%,水质符合Ⅳ类标准的水功能区有25个,占17.7%,水质符合Ⅴ类标准的水功能区有11个,占7.8%,水质为劣Ⅴ类的水功能区有52个,占36.9%。 二、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17修正)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17修正)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8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7.06.03 【实施日期】2017.07.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十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1993年12月29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3年8月1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 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三章水资源节约 第四章水资源保护 第五章用水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工作,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财政投入,加强水工程建设,促进水环境改善。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

山东省潍坊市2020年中考数学试卷

山东省潍坊市2020年中考数学试卷 一、单选题(共12题;共24分) 1. ( 2分) (2020·潍坊)下列图形,既是中心对称图形又是轴对称图形的是() A. B. C. D. 2. ( 2分) (2020·潍坊)下列运算正确的是() A. B. C. D. 3. ( 2分) (2020·潍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去年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109万.数字1109万用科学记数法可表示为() A. B. C. D. 4. ( 2分) (2020·潍坊)将一个大正方体的一角截去一个小正方体,得到的几何体如图所示,则该几何体的左视图是() A. B. C. D. 5. ( 2分) (2020·潍坊)为调动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某校组织了一分钟跳绳比赛活动,体育组随机抽取了10名参赛学生的成绩,将这组数据整理后制成统计表: 则关于这组数据的结论正确的是() A. 平均数是144 B. 众数是141 C. 中位数是144.5 D. 方差是5.4 6. ( 2分) (2020·潍坊)若,则的值是() A. 4 B. 3 C. 2 D. 1 7. ( 2分) (2020·潍坊)如图,点E是的边上的一点,且,连接并延长交 的延长线于点F,若,则的周长为() A. 21 B. 28 C. 34 D. 42

8. ( 2分) (2020·潍坊)关于x的一元二次方程根的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有两个不相等的实数根 B. 有两个相等的实数根 C. 无实数根 D. 无法确定 9. ( 2分) (2020·潍坊)如图,函数与的图象相交于点 两点,则不等式的解集为() A. B. 或 C. D. 或 10. ( 2分) (2020·潍坊)如图,在中,,以点O为圆心,2为半径的圆与交于点C,过点C作交于点D,点P是边上的动点.当 最小时,的长为() A. B. C. 1 D. 11. ( 2分) (2020·潍坊)若关于x的不等式组有且只有3个整数解,则a的取值范围是() A. B. C. D. 12. ( 2分) (2020·潍坊)若定义一种新运算:例如:; .则函数的图象大致是() A. B. C. D. 二、填空题(共6题;共6分) 13. ( 1分) (2016·姜堰模拟)因式分解:x2y﹣9y=________. 14. ( 1分) (2020·潍坊)若,则________. 15. ( 1分) (2020·潍坊)如图,在中,,,垂直平分,垂足为Q,交于点P.按以下步骤作图:①以点A为圆心,以适当的长为半径作弧,分别交边

甘肃水资源概况

甘肃水资源现状及对策 一、甘肃地理概况 甘肃省地处我国西北内陆中腹地带,位于32°31′~42°57′N、92°13′~108°46′E之间,平面形态总体为“哑铃”形,呈北西—南东走向分布,从文县甘川边界到安西县甘新边界长1655km,最窄处在张掖地区山丹县,南北宽仅24km。西南面与四川、青海接壤;西北部与新疆毗连;北部马鬃山区有一小段与外蒙古接壤;东北面大部分与内蒙古自治区相接,小部分与宁夏自治区相接;东面与陕西省相连。国土总面积45.4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4.7%;其中山地和高原约占60%,川区和沙漠平原区约占40%。人口密度56.0人/平方公里(1999年)。 二、甘肃水资源总体概况 甘肃省河流年径流量约600亿立方米,主要集中在黄河、长江、内陆河3个流域9个水系,黄河流域有洮河、湟河、黄河干流、渭河、泾河等5个水系;长江流域有嘉江水系;内陆河流域有石羊河、黑河、疏勒河3个水系。全省河流年总径流量603亿立方米。 1.地表水资源 甘肃境内自产水多年平均径流量299亿立方米,其中,黄河135亿立方米,长江106亿立方米,内陆河57.9亿立方米,人均自产水量1500立方米,居全国22位。人境河川径流量304亿立方米,自产加入境的总水量为603亿立方米。总的来看,全省地表水资源较少,分布也不平衡。长江流域为丰水区;黄河流域为缺水区;黄土高原北部既缺地表水,又缺地下水,人畜饮水困难,是严重缺水区。 2.地下水资源: 全省地下水资源149.8亿立方米/年。在地下水资源中与河川径流不重复的

资源量有10.5亿立方米/年,其中北山及走廊山脉2.06亿立方米/年,走廊平原4.94亿立方米/年,黄土高原3.51亿立方米/年。地下水天然补给量系包括河流、渠系、田间灌溉、大气降水入渗及凝结水,全省总量为149.2亿立方米/年,其中走廊平原地下水站给量44.17亿立方米/年,黄河、长江流域山间盆地和河谷潜水17.24亿立方米/年。 3.冰川资源: 省内高山冰川主要分布在祁连山区,冰川总面积1596.04平方公里,冰川储量786.87亿立方米,每年补给河西三大流域冰川融化水量约9.5亿立方米,占河西河川径流量72.6亿立方米的13.1%。 4.水能资源: 甘肃省境内黄河、白龙江等水系,水量充沛,落差集中,水力资源总蕴藏量达1309万千瓦,发展水电建设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全省现有水电站29座。总装机容量已达301.5万千瓦,年发电量130多亿度。 三、甘肃水资源开发利用问题 1.多头管理资源难配置 甘肃省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建立起按流域统一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职能不明确,管理措施不落实,直接导致了上下游、左右岸争水和超量用水。而地下水的取用和城乡用水也存在着交叉、多头管理局面。如河西地区的武威市,对水资源的管理实行的是“三龙治水”,城建、水务局、流域管理局各管一部分;金昌市的“五龙治水”涉及的管理部门更多,行政、企业、城建、流域管理局、自来水公司各自为阵,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困难重重。 2.地下水超采生态环境恶化 据有关部门调查,甘肃省水资源配置不力和不合理状况非常严重。以民勤县为例,由于管理部门对石羊河统一调度不力,加之水利工程设施不完善,难以实施合理配水。按省政府批准的《石羊河流域水利规划》,每年分配给民勤县入

济南市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管理办法

济南市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管理办 法

济南市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程序,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市级直接办理立项手续的建设项目,属于国家、省级立项的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工作的统一组织和监督管理。 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的运行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坚持“一门受理、抄送相关、限时办结、联合审批、全程监督”的原则,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章备案制项目办理程序

第五条对市级权限内不使用政府资金且不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第六条申请人应持《总受理窗口编号通知单》和申报材料,向市发改委窗口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见《备案制项目立项办事指南》,也能够登录https://www.wendangku.net/doc/c716606291.html,进行查询、下载。 第七条市发改委窗口接到申报材料后,应立即进行审查。经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八条经审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应当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报材料存在能够当场更正的错误的(个别错字、材料顺序颠倒等),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第九条申请人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材料补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发改委窗口提交补正材料。市发改委窗口工作人员收到补正材料后进行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逾期未提交补正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要求再行受理的,应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条市发改委在审查、审批过程中,确定需要申请人进行整改的,应当出具《整改意见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整改的

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2002年2月28日省政府135号令发布实施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地下或者河流、湖泊、水库取水的,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费。农业灌溉、农村非经营性取水暂不征收水资源费。 第三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县级以上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作好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四条水资源费实行分级征收。日取地表水4万立方米以上或者日取地下水2万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水资源费,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水资源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设区的市与县(市、区)征收权限的划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条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分区域实行不同的水资源费最低限制标准,具体限制标准由省财政,价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执行。 (二)经批准在地下水超采区取地下水的,按当地地下水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 (三)矿坑生产和建设工程施工抽排地下水的,按当地地下水征收标准的20%征收; (四)自备水源的征收标准高于公共供水的征收标准; (五)优质水的征收标准高于微咸水等劣质水的征收标准。 第六条水资源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设区的市水行政 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确定的原则提出方案,经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省水行 政主管部门委托征收的水资源费标准,按取水口所在地的征收标准执行。 第七条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取水许可有关规定取水。无取水许可证取水的,除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征收标准的3倍征收水资源费。

山东潍坊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潍坊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 第四条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发改、经贸、建设、市政管理、环保等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产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水资源和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举报。 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处理。 第二章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七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按照优先利用地表水、积极利用客水、限制开采地下水、鼓励回用再生水和综合利用海水、微咸水、矿坑水的原则,对地表水、客水和地下水实行统一调度、合理配置。(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用水需要,维持生态环境用水。 第九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必须进行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由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的动态监测。 第十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按照流域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规划。规划分为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水资源综合规划由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水资源专业规划由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水资源综合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开发利用水资源综合规划,制定中长期实施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城市节约用水规划,严格按计划开采,防止造成地面沉降和其他地质灾害。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严格控制凿井。城市公共供水不能满足用水需求需要凿井的,要限量开采地下水。不得为家庭生活等非经营性活动开凿水井。

潍坊市地质简介

第一类地质 潍坊市在大地构造位置上,处于我国东部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和第二沉降带的衔接部位。 沂沭断裂带纵贯山东南北,其西部为鲁西隆起区,东部为鲁东古隆起区。潍坊市所辖各县(市、区)横跨鲁东古隆起区西部、鲁西隆起区东部及沂沭断裂带北段,3个次级构造单元。 第一辑地层 境内地层发育较齐全,太古界及元古界变质岩系组成东西两地块的结晶基底;古生界及中生界分别不整合于两侧古老结晶基底之上;新生界形成断陷盆地、山间盆地河湖相沉积和沿海滨海相沉积。 辖区内地层属华北地层区。以沂沭断裂带的昌邑--大店断裂为界将山东分成鲁东、鲁西两个地层分区。两分区地层发育有很大的差异,沂沭断裂带内与鲁西相近,但也有差别。潍坊市位于鲁西地层分区的东北部,包括潍坊小区和泰安小区的东缘;鲁东地层分区西端,包括蓬莱、莱阳、胶南3个地层小区的西部。 属鲁西地层分区的有寿光、青州、临朐、昌乐、潍城、坊子、寒亭和昌邑、安丘的西半部。出露的地层是太古界泰山群;上元古界(震旦亚界);古生界寒武系、奥陶系(中、下统);石炭系(中、上统)、二迭系;中生界侏罗系、白垩系;新生界第三系、第四系。缺失下元古界;古生界志留系、泥盆系、奥陶系上统、石炭系下统;中生界三迭系。 属鲁东地层分区的有高密、诸城、五莲和昌邑县东部,安丘县的东半部。出露的地层是下元古界胶南群,五莲群和粉子山群;中生界侏罗系(上统莱阳组)、白垩系;新生界第三系、第四系。缺失上元古界,古生界、中生界侏罗系中、下统。辖域内出露地层由老到新分述如下: 太古界、元古界、古生界 泰山群(Art) 分布于沂山凸起和汞丹山凸起。上部和下部为泥砂质碎屑岩建造,中部为碎屑--火山岩建造,岩石普遍受中高级变质作用,属铁铝榴石角闪岩相,混合岩化和花岗岩化作用强烈。根据岩石组合和原岩建造,自下而上分为万山庄组、太平顶组、雁翎关组、山草峪组。 万山庄组(Artw) 分布于临朐县辛山、蒋峪一带。主要岩性为黑云斜长片麻岩夹角闪黑云斜长片麻岩、黑云变粒岩、黑云角闪片岩、斜长角闪岩和各种混合岩。同位素年龄24.25亿年。 太平顶组(Artt) 出露于昌乐县马驹岭等地。本组岩性主要有黑云斜长片麻岩、夹角闪斜长片麻岩、二云斜长片麻岩、黑云石英片岩、含矽线石黑云斜长片麻岩等。同位素年龄23.24亿年。 雁翎关组(Arty)

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规定修订版

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规定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修正)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1994年2月3日山东省济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994年4月21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根据《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消防用水和各项建设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和《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供水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 第三条济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本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供水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供水实行计划供水,厉行节约用水,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安排工业用水和其他用水。 第五条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保城市供水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二章规划和工程建设

第六条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城市供水专业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城市供水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必须符合城市供水专业建设规划。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城市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时,应当通知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设计方案中供水范围、供水方式的审查。 第八条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九条住宅小区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小区的详细规划建设供水设施,满足小区用水量的需要。住宅小区建成后,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小区公共供水设施进行验收,因未按规划建设造成用水量不足的,建设单位必须负责供水设施的改建或扩建。 第三章供水水质管理 第十条城市供水水源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和单位自建供水设施供应的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城市供水水源环境保护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十二条在城市供水水源环境保护区内,禁止一切危害供水水质的行为。 第十三条城市供水经营单位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山东省乡土地理

山东省乡土地理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地形地貌] 山东,古代为齐鲁之地,位于中国东部沿海、黄河下游、京杭大运河的中北段,省会设在济南。陆地南北最长约420公里,东西最宽约700余公里,陆地总面积15.67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6%,居全国第十九位。西部连接内陆,从北向南分别与河北、河南、安徽、江苏四省接壤;中部高突,泰山是全境最高点;东部山东半岛伸入黄海,北隔渤海海峡与辽东半岛相对、拱卫京津与渤海湾,东隔黄海与朝鲜半岛相望,东南则临靠较宽阔的黄海、遥望东海及日本南部列岛。近年来山东亦成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 山东地形,中部突起,为鲁中南山地丘陵区;东部半岛大都是起伏和缓的波状丘陵区;西部、北部是黄河冲积而成的鲁西北平原区,是华北大平原的一部分。境内山地约占陆地总面积的15.5%,丘陵占13.2%,洼地占4.1%,湖沼占4.4%,平原占55%,其他占7.8%。 山东的河流分属黄河、海河、淮河流域或独流入海。全省平均河网密度为0.24公里/平方公里,长度在5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000多条,其中,长度在50公里以上的1000多条,较重要的有黄河、徒骇河、马颊河、沂河、沭河、大汶河、小清河、胶莱河、潍河、大沽河、五龙河、大沽夹河、泗河、万福河、朱赵新河等。 山东的湖泊主要分布在鲁中南山丘区与鲁西平原的接触带上,总面积1496.6平方公里,蓄水量23.53亿立方米。较大的湖泊有南四湖(由南而北依次为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南阳湖)和东平湖。 山东的海岸线全长3024.4公里,大陆海岸线占全国海岸线的1/6,仅次于广东省,居全国第二位。沿海岸线有天然港湾20余处;有近陆岛屿296个,其中庙岛群岛由18个岛屿组成,面积52.5平方公里,为山东沿海最大的岛屿群;沿海滩涂面积约

温岭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温岭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温岭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时间:2007-11-21 来源:作者: 温岭市人民政府令 第 89 号 温岭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05-10-17 返回目录 《温岭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已经十三届市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王建平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温岭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保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适用本办法。海水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第四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水资

源的开发、利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发展计划、国土资源、建设规划、财政、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气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各镇、街道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工作,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强化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全面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第二章水资源规划 第八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环境灾害,应当统一制定规划。规划分为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综合规划,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以及水资源承载能力编制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 专业规划,是指防洪、灌溉、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节约用水等规划。专业

2020年山东省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330页)

年山东省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 前言 潍坊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东邻青岛、烟台,西连淄博、东营,南接临沂、日照,北濒渤海莱州湾,是山东省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是东西连接沿海与内陆、南北承接环渤海湾与长江三角洲的枢纽城市,是著名的世界风筝都。现辖潍城、奎文、坊子、寒亭四区,青州、诸城、寿光、高密、安丘、昌邑六市和临朐、昌乐两县,土地总面积万平方公里,总人口万人。 潍坊市现行城市总体规划是年由同济大学和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年省政府以鲁政字[]号文批复实施的。实施以来,在调控城市发展、指导城市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城市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用地布局与空间结构日趋合理,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有力地推动了潍坊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但是由于规划实施时间已经较长,城市区划发生了变化,尤其是近年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之快,大大超出了原来的预测,现行规划已明显不适应实际发展的需要。同时,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全面开始修编,需要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与之协调和衔接。 为此,潍坊市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号)的要求,根据山东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出重新修编潍坊市总体规划。获得建设部批准后(建设部建规函[]号文),由潍坊市人民政府委托上海同济大学、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六家单位组成项目组联合编制新一版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同济大学资深教授陶松龄领衔主持。 规划按照“政府组织领导、部门行业联动、专家领衔指导、社会公众参与、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进行,旨在贯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通过对城市定位做出合理判断,对未来的发展确定方向,对城市空间形态进行有机建构,使之成为功能完善、结构清晰、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高品位现代化城市。 本次规划自年初启动,经过市府相关部门参与研究,向市民公示、征询意见,举行专家研讨会、征询专家建议,并先后向市五大班子汇报、 本资料由皮匠网制作整理,更多方案下载请点击:https://www.wendangku.net/doc/c716606291.html,/

济南市泉水保护规划研究

济南市泉水保护规划浅析 摘要:被誉为“泉城”的山东济南,处处呈现出“家家泉水,户户垂柳”的绮丽风光。济南共有四大泉组,十大泉群,72名泉,733个天然泉,众多的泉水要素是活力济南的高度复杂有序的组织肌理,不仅丰富了济南的历史文化,更造就了济南与众不同的特色。济南市区水资源具有总量不足、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一和地域分布不均等特点,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5.87亿m3,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225m3,仅占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10,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水资源量1000m3的标准,属于严重缺水的城市,是全国重点缺水城市之一。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以及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城市用水需求与日俱增,地下水的开采量不断攀升,“天下第一泉”趵突泉甚至一度停喷926天,“泉城”无泉,泉群干涸甚至是跨年度干涸。泉水是济南的象征,泉水的断流不仅导致济南环境质量下降,更使“泉城”风貌黯然失色。应对济南泉水断流,近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综合治理规划,经过不断治理,泉城逐渐恢复到往昔的模样。本文通过对相关规划政策进行分析研究,对规划提出肯定和建议,以期为济南泉水摆脱断流危机贡献一份力量,让这座泉城能永远保持汩汩的活力。 关键词:济南泉水断流规划建议对策 Abstract:Known as the "Spring City" , Jinan shows the beautiful scenery, "every home springs, weeping willow households." .Jinan has a total of four springs group, ten spring group, 72 springs and 733 natural springs, with a highly complex and orderly organized texture build up by a large number of spring elements; all those created a distinctive Jinan Features. Jinan City, with less than the total amount of water resources, large int erannual variations, uneven distribution throughout the year and uneven geographical dis tribution, of which the average annual total water resources is 587000000 m3, the per c apita water resources is 225m3, accounting for only the national average water One-tent h of the amount of resources, well below the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standard of per capita water resources of 1000m3, belong to a serious water-short city, is one of the key cities in the country. With the expansion of the city scale, the development of indu strial and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people's demands f or living quality, the increasing demand for water in urban areas and the continuous inc rease in exploitation of groundwater, Baotu Spring, the best in the world, stopped for 9 26 days; springs dry up even across the year.Spring water is a symbol of Jinan; spring water cut not only led to the decline of Jinan environmental quality, but also to "Spring City" style eclipsed. In response to the flow of Jinan spring water, in recent years, the government introduced a series of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plan, after continuous management, Springs gradually restored to the past look like. Through the relevant plan ning and policy analysis in this article, affirmation and suggestion to the plan, with a vie w to Ji Chun Springs contribute to a crisis out of a crisis, so that this Spring Urban can always keep the vitality. Key words: spring of Jinan; cutoff; planning; suggestion and countermeasure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5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7.09.30 【实施日期】201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15号)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已于2017年9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资源规划、保护、配置、取水管理、节约用水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应当坚持全面规划、节水优先、严格保护、统筹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科学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保障资金投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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