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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文化产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范周教授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

摘 要: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但是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由于历史原因、现实体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文化产业的现代化将是中国文化产业界的一次新的长征。面对目前复杂的国际形势,特别是经济上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现代化升级提出了紧迫要求。本文分析了现实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体制改革、版权保护、产业升级等三个重要问题的深入阐述,对文化产业如何实现现代化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体制改革 版权保护 文化科技产业

纵观文化现代化的历程,无疑不是在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实现了文化的飞跃与发展。面对目前复杂的国际形势,特别是经济上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现代化升级提出了紧迫要求。回顾历史,文化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支撑。作为大文化的一部分,文化产业的现代化不但需要经济基础的支撑,同时也必须与体制、产业模式、人才培养等保持有效的同步,才能真正地解放文化生产力,实现产业的升级和现代化。

因此,文化产业现代化必须跳出传统的经济发展的模式,大胆创新,锐意改革,,以创新推进文化产业发展,通过跨越式的发展实现文化产业的现代化。

一、文化产业现代化面临的几个主要问题

1、文化产业规划与政策的执行力低,实施效果与设定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近年来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稳步提高,文化消费快速增长,文化产业逐步进入又好又快的新时期。但从转型期的时代背景和复杂的现实环境来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普遍存在着规划和政策执行力低,目标期望值与实际运行效果差距较大的问题。

截至2009年2月,全国已有29个省市自治区制定了“十一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但是大部分规划明显有两大缺陷:第一,规划或纲要制定前的现状调查和分析不足,造成对本地区的文化产业资源、市场以及优劣势等背景和现状认识比较粗浅,直接影响了规划的实际执行效果;第二,在规划或纲要的具体内容方面,对文化产业的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的论述性内容比重偏大,而对于文化产业的结构、布局等决定规划可行性的内容相对较少。

与此同时,各地针对“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的配套政策的落实情况也不尽人意。诚然,由于政策执行涉及到财政、人事、国土、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给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的落实带来一定的困难。但究其根本还在于,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未得到解决,文化产业的行业壁垒和行政界限限制了产业的科学发展,资源要素改革进展不快,文化资源利用效率总体偏低,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文化产业的现代化进程。

2、文化产业数据统计存在较大偏差,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口径标准不一和漏统虚报的现象

文化产业的数据统计是党和政府实施文化产业宏观调控、文化企业进行微观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但是在实际发展中,各地文化产业界定、分类和统计指标设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预见性明显不足,导致文化产业数据统计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数据统计标准不一,相距甚远的各种统计版本并存。例如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

当地文化厅提供的发展情况报告,该自治区的文化产业体系包含文艺演出业、文化娱乐业、网络文化业、艺术培训业、文化旅游业、文化会展业、工艺美术业等七大门类,相比国家统计局提出的9大门类,缺失了新闻服务和出版发行版权服务两大部分。又如浙江省,全省文化产业统计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进行。

其次,年份断层现象严重,编造推测现象重新抬头。以辽宁省为例 ,2005至2007年文化产业统计数据完全空白,文化管理部门要求统计部门在今年的经济普查结束后,再推测出2008年以前的文化产业相关数据。

第三,由于文化企业中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较多,其统计基础不扎实,数据难以得到真实反映。例如在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在核查出的1.3万亿元GDP增量中,服务业漏统的占93.7%,文化产业大部分涵盖在其中;另一方面,文化产业链条的下游环节存在漏统现象。例如在以形象授权为核心的动漫产业中,得益于授权开发的玩具、服装、食品、饮料等制造业的产值难以计算其中,而申报主体和统计主体对数据要求的目的不同,维护各自利益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也影响了统计数字的准确可靠。

3、转企改制不彻底,过多依靠政府干预,市场主体性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文化体制改革是中国文化产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法则。目前,各个省份都在积极地组建文化产业集团,包括广电集团、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发行集团、演艺集团等。

但是,在实际运营中,已经成立或者正在改制筹备成立的都不是真正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企业或者产业集团,绝大部分都属于事业型集团,,在实际运行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官商两面、事企难分”的问题。一方面这些集团与直属单位和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还要承担一定的事业职责;另一方面产权归属不明晰,关于国有文化资产由谁管理、如何管理以及按照什么原则管理等问题一直都没能很好的解决,从而影响到集团组建后的运营。,股份制改造原则被普遍应用于集团化改革中,但恰恰也是推进难度最大、问题累积最多的环节。股份制改造后成立的新公司大多由国有企业改制或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新建,股权结构以国有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为主,尤以国有股比重最大,导致政府对企业管理层行政干预过多,企业目标政治化,难以实现企业运作机制的转换。

4、文化企业发展缺乏有效的投融资平台和渠道,中小文化企业普遍存在资金难的问题

文化产业投融资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而在我国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文化产业的一大瓶颈。在此次调研中,各地文化产业投融资方面存在两个突出问题,并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一是各地文化企业不乏创意和无形资产(或知识产权),但非常缺钱,缺少有形资产,也缺乏好的经营模式和管理,通常较难直接获得投资和银行贷款,需要通过风险投资和贷款担保来融资;二是各地现有的文化基金主要为公益性文化项目提供资助,不具备投资功能和通过市场再造、放大的功能,有限的资金无法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产业项目予以持续的扶持。

由于文化产业特别是大型文化产业项目的发展需要较大的投资力度和较长的培育周期,因此资金链的畅通与否成为影响文化产业现代化的瓶颈之一。

二、中国文化产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尽管在实际发展中,中国文化产业的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以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是中国文化产业现代化中不变的法则。通过发展,进一步改革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不适应的环节;通过发展;进一步完善版权保护体系,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得到全面的保护和有效的运营;通过发展,促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打造规模化的文化科技集团。

1、锐意改革是文化产业现代化的必要体制保证

由于传统计划体制的影响,我国的文化一直依附于行政,被单纯地视为“上层建筑”,由政府来管文化、办文化,在很长的时间中否认了文化的经济属性。特别是一产和二产的发展过程中,很少有人注意到文化的经济含金量。我们举办的很多文化性质的活动,多注重于其社会效应和精神需求,而忽略其经济效益。

文化产业的提出,标志着中国“文化”已经走出传统的意识形态,成为文化经济发展的重要转折点。特别是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逐渐地解放了文化产业力,在传统的四个现代化的同时也逐渐体现出文化产业现代化的灼灼生机。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得到发展壮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正进一步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框架基本搭建,政府职能转变成效明显。但是在微观层面上,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成为企业后,其职能范围、市场地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事业化体制的“铁饭碗”与企业化运营的“未知数”之间矛盾凸显。如何协调好历史与未来的关系,统一转制单位的思想,有效推进文化单位的转制改制工作是文化体制改革提速阶段不得不慎重思考的问题。这个矛盾如果处理不当,不但会阻碍转制的正常进行,可能还会危及社会稳定。

因此,坚定不移地进行文化体制改革,不仅仅是推动文化产业向前发展动力,也关系到文化产业现代化的进程和方向。只有通过不断的市场化,通过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模式的巩固,才能真正地使“文化”由政府管的状态走入市场,进行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发展。当然,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文化产业的现代化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因此,在国家层面上,政策法律法规也必须与时俱进,根据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不断调整具体措施给予不同的政策倾斜、资金扶持等。

在各地具体的实施层面上,政府必须以一种大无畏的气魄,撇除目前利益的拘束,以国家发展大局和百姓真正的实惠的角度,开放思想,坚定有力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促进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要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原则,通过转企改制建立规范的公司制文化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立市场主体地位;推进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要积极引导和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化资信评估制度,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简化审批环节,完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中小文化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特别是要发展以著作权、版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等为重点的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引导各类风险投资机构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2、版权保护是文化产业现代化的焦点

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版权问题如何处理成为现代化路上不能避开的战略性问题之一。版权问题如何解决,不仅仅是现下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问题,也将是“十二·五”文化产业能否“好平快”发展的焦点所在,正如法国文化经济学家泽维尔·格莱菲所言“将会产生一场版权革命”。

在欧洲,以版权改革为宗旨的“网络盗版党”俨然成为一股重要的社会力量。这个起源于瑞典一名为“盗版港”的网站,在短短的三天之内赢得了众多支持者进而争取到瑞典在欧洲议会的2个席位,被称为全世界信息共产主义事业的一次伟大胜利。其党主席理查德·弗克文格表示:版权法原意就是制造垄断,而不是为了保护作者……专利制度亦和鼓励创意无关。在瑞典“盗版党”的影响下,包括德国、法国、美国等国在内,目前已经有24个国家和地区相继成立了“网络盗版党”。

可见,版权问题已经演变为一场广泛的社会运动。传统上人们从企业和政府的角度去关注版权打击盗版,相对地则造成了对版权消费者权益的熟视无睹。从消费者角度而言,质美

价廉的盗版品无疑会受到追捧。这也是盗版屡禁不止的根源所在。瑞典“盗版党“的出现使这种现象正式体制化,成为版权领域内传统与新观点交锋的代言人,影响深远。

这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鸣响了警笛。中国文化产业的现代化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政策导向。随着中国文化产业现代化进程的发展,版权问题必将产生更大的辐射效应。版权问题不仅仅是产业问题,也可能会逐渐演变为社会问题。那么在传统的版权保护与新文化产品“无障碍流通”上如何平衡创造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平衡?如何通过法律层面的措施去协调这对矛盾?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有大量的文化产品走上国际舞台,传播中国文化,那么在与国际接轨中,如何巧妙地利用国际规则保护我方版权利益不受侵害,同时又能顺利地抢占国际文化市场,赢得广大国际消费者的信赖?这是中国文化产业人必须研究的。

3、与高科技紧密结合是文化产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文化产业的现代化,不仅仅是内容上的创新,体制上的突破,同时更重要的标志在于其与高新科技的融合与发展。从国外文化产业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到科技不仅仅能衍生新的文化产业业态,譬如动漫;同时也能创新传播渠道,譬如新媒体的出现和广泛应用。因此,文化产业的现代化,必须积极探索文化与科技紧密结合的全新发展模式。

以华强集团为例, 其在企业发展思路上另辟蹊径地提出了“以文化为核心,以科技为依托”的产业发展思路,归纳出了被称之为“文化科技产业”的新型产业,有效地实现了文化与科技的高度嫁接与融合。

将属于文化产业范畴的多个不同但相关的领域整合在一起,努力形成多元化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如在集团内部整合组建了八个专业公司,形成了一个产业实体,分别从事不同的专业工作,在文化科技产业链中承担不同角色。集团还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在国内首次将文化、科技、旅游三大产业从市场角度整合为一体,形成了以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以动漫、特种电影、游戏、衍生产品、主题公园为内容,以旅游、电视网络、互联网络、音像出版、休闲娱乐为市场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元化商业运营模式,打造出一条“创、研、产、销”一体化的文化科技产业链。在这个产业链中,各个不同领域之间互为上下游,互相依靠和支持,实现了产业衔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华强模式的发展,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探索了一条成功道路,代表了当今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

随着“十二·五”的临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也正面临着“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相交织的重大转型。在这一重要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文化产业需要紧抓机遇,迎难而上,通过发展和改革,破除前进中的拦路虎,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尽快实现产业的优化升级,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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