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质量保证金

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营造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氛围,确保优良工程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为河南鲁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质部、合同部和财务部,其中安质部为牵头部室。

第二条工程质量保证金来源于提取各个作业工区合同总价的1%。风险抵押金来源于所有规定范围内的缴纳人上缴的风险抵押金。工程质量保证金与风险抵押金统一由项目公司财务部建立专户管理。

第三条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使用

第1款工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50%随期中计量支付相应返还,返还的开始时间为工区的计量支付总额达到合同总价的30%,以后逐月返还,到合同规定工期满返还完毕,但返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2款工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20%和公司配套奖励基金1%部分的20%用于项目公司组织的检查评比,此部分基金由公司集中统一使用;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评比,对前三名的工区进行奖励,其中第一名工区获奖10万元、第二名获奖5万元、第三名获奖3万元;对后二名的工区进行处罚,处罚倒数第一名工区5万元、第二名3万元。

第3款各个作业工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30%在交工验收达到合

格工程标准的,一次性全部返还相应工区,否则给予没收并不再返还。

第4款公司配套奖励基金1%部分的30%用于工区工程质量奖励,公司将对施工工艺有创新举措并且工程实体质量确有独到之处的工

区给予奖励,奖励工区的标准为每项3~5万元。

第5款公司配套奖励基金1%部分的50%用于奖励公司人员和工区主要管理人员,月奖的标准为500~4000元。工区可参照本款规定自行制定奖励办法自费奖励其余有功人员。

第四条处罚金的使用

按照《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1款发生的罚金,统一由公司掌管使用,其中40%用于评比奖励,30%用于创优工程奖励,30%用于奖励公司人员和工区主要管理人员。

第五条质量风险抵押金

第1款缴纳人为项目公司和各个作业工区的全体人员,在合同正式签订后的60天内由相应单位统一缴纳到公司建立的财务专户。

第2款公司相应人员缴纳的标准为:班子正职1万元,班子副职0.5万元,中层正职0.3万元,其余人员0.2万元。

第3款工区相应人员缴纳的标准为:工区长1万元,副工区长0.5万元,部(室)正职与相应工程负责人0.3万元,其余人员0.2万元。

第4款本年度所完工程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各单位按照上述缴纳标准双倍奖励相应缴纳人,其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条罚则

一次性发生10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一是按照《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对相应作业工区进行处罚;二是取消公司派驻工区相应责任人员和相应工区主要管理人员的当月工程质量奖并没收风险抵押金;三是取消工区相应时段的评比资格并把履约评价等级直接降至D级;四是对相应工区进行通报批评或备案。

第七条根据有关规定所有违约处罚和罚款一律纳入工程建设资金,不再重新投入奖励基金使用。

第八条本办法由河南鲁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质管部和合同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执行。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招投标中的履约保证金返还问题(经典)

招投标中的履约保证金返还问题 招投标中的履约保证金返还问题 [案情] 力天公司就一建设项目组织了招投标,经过法定的程序,海峰公司中标。在收到海峰公司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后,力天公司向海峰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但三天之后,力天公司通知海峰公司,原建设项目已被取消,双方不再签订施工合同。海峰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力天公司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力天公司表示愿意退还已收取的10万元履约保证金,但不同意海峰公司双倍返还的请求。 [评析] 对于履约保证金应否双倍返还,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力天公司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因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第二种意见认为,力天公司不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海峰公司的诉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的规定,理应驳回。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主要原因在于: 一、《办法》第八十五条因与《招投标法》、《合同法》抵触而无效。 海峰公司起诉的主要依据是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制定的《办法》。该《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其效力低于《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根据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的原则,当《办法》中的条款与《招投标法》、《合同法》抵触时,相关条款即归于无效。 《招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可见,《招投标法》中履约保证金的作用是单向的:当中标人违约时,招标人可不予返还;而在招标人违约时,中标人却无权要求双倍返还。 《合同法》奉行等额赔偿原则,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当事人只能就自己的实际损失数额要求赔偿。海峰公司要求力天公司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实际是要求法院在不考虑实际

采购合同有履约保证金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采购合同有履约保证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合同有履约保证金 篇一: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何正确处理履约保证金 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何正确处理履约保证金 20XX-09-0510:12 作者:李平来源:enet硅谷动力[收 藏到e起摘] 【编者按】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公布实施后,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原来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变成履约保证金的作法不再符合规定了 ... 【正文】 【enet硅谷动力专稿】《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布实施后,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原来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变成履约保证金的作法不再符合规定了。笔者认为,《管理办法》 只是对招标采购单位退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和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应负的经济责任作了规定,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将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变成履约保证金”。为了更 好地说明这一问题,并着重解决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正确处理履约保证金的认识和操作问题,现根据自己对《管理办法》

的理解,并结合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就如何处理好履约保证金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看法,以与各地政府采购同仁们商榷。 《管理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问题的规定 《管理办法》适用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 采购货物或者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应该对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和退付作出规定。 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疝的利率 支付资金占用费。从这条规定来看,它并没有规定不能收取或者不能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在政府采购采购活动中,向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供应商能按规定履行合同,以监督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这应该是合同履行期间的问题,而不属于招标投标活动的问题。因为投标和履约本来就是整个采购活动中的两个不同阶段,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是整个采购活动中两个不同阶段为了确保采购活动顺利进行所采取的措施而已。因此 上可以说,《管理办法》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作出决定是合适的,但如果再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作出规定就显得不合适了,甚至可以说成法律法规的“越位”;而履 约保证金既然是约束供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行为,理所当然应该是《合同法》调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笔者认为,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促使中标人履约、防止中标人违约,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者进行惩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履约保证金操作实例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但是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退还时间有些不同。1、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2、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5%以内,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10%以内,施工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规定为中标价的20%。3、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做法也有所不同,基本上不计利息退还。如采购的是货物,有些地方是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也有20个工作日内返还的。有些地方规定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之日后不计利息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的第2天,在此期间中标人出现按施工合同应对业主给付经济赔偿的情况时,业主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金额;余额由业主在有效期届满后5天内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后本息全额退还给中标人。 4、不少采购机构在标书中注明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一旦

施工履约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

施工履约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同履约行为,避免承包方因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并保证发包方的损失能够得到及时补偿,特制定《施工履约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条承包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包括现金转账、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承包方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时可以提供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 第二条承包方范围:集团入围库中的签约施工单位、中标施工单位,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约的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公司,与劳务分包公司签约的承包队伍。第三条履约保证金收缴主体为工程项目发包方,工程项目包括以年度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和以单位工程发包的建设项目。承包方与项目公司签约时,可不用缴纳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按以下方式进行: 1、承包方直接与项目公司签约时,以合同为单位,由项目公司进行收取。 2、承包方以专业分包形式与签约时,以授权委托书为单位,由收取。一份授权委托书只能对应一个区域管理中心的地域范围,跨区域的要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 3、承包方以劳务分包形式与签约时,以劳务分包公司为单位,由中燃宏远取。与劳务分包公司签约的承包队伍,由劳务分包公司收取,并与共管。 4、履约保证金在签约后15日内交给发包方。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的收取额度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以年度发包形式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每份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0万元。 2、以专业分包形式与签约的工程建设合同,专业分包队伍每份授权委托书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0万元。

3、以劳务分包形式与签约的工程建设合同,劳务分包公司每份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0万元。 4、与劳务分包公司签约的承包队伍,要求每支承包队伍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低于20万元。 5、以单项工程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每个单项工程收取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根据成本变化、管控要求、项目类型等因素,集团总部有权对履约保证金的额度进行调整。 第七条保证金的管理 1、履约保证金由发包方专项管理。发包方收到保证金后,按集团制度要求将相关款项存入大额账户。 2、履约保证金在以下情况时,可由发包方扣除。 (1)发生工期延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包方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时,保证金可用于违约赔偿、事故的处理或事故补偿; (2)承包方因虚报工程量、虚假签证、故意使用不合格材料,保证金可用于抵偿发包方的损失; (3)因承包方拖欠、克扣承包班组费用,导致班组或工人擅自停工、围堵闹事、聚众上访等事件,保证金可用于进行发包方损失的补偿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4)承包方不能按时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发包方可扣除部分保证金用于资料的完善; (5)按照合同约定,承包方出现违约时,用于违约补偿。 (6)除上述情况以外,承包方发生其他违规行为,经发现并核实后,由发包方进行处罚,必要时可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由承包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经发包方审核且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退还承包方,如续签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履约保证金处罚

履约保证金处罚细则 、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 工程履约质量保证金占30%,工程竣工验收时,其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_________ ”目标,发包人有权扣除全额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同时,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有以下事项发生,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等相关负责人必须参加工程例 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人/次。 2、每发生一次隐蔽验收未报发包人、监理验收而私自隐蔽,按合同隐蔽验收条款执行外,同时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20000元/次。承包人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发生的整改问题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若在整改未完成情况下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发包人和监理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或返工,同时发包人根据情节的轻重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50000元/次,且由此带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对承包人的责任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该责任人进行处罚。 3、分项工程发生严重质量缺陷的(经鉴定为永久性质量缺陷的,产生安全隐患的),若采取技术措施后能符合规范和使用要求的,承包人除承担相应费用外,另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20000元/次;若不能整改,但通过设计复核能投入使用,除向发包人赔偿影响功能的费用外(包括购房业主索赔款等相关费用),另e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30000元/次。 4、材料到场承包人必须在使用前履行书面报验程序,未履行书面报验程序而私自用于工程的,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次,报验材料试验结论在施工后出具的且符合要求的,返还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如不符合要求的,除承担全部的返工费用外另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30000元/次。 5、同一事件监理工程师发二次以上通知单的从第二次起发包人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次。 6若承包人发生未按施工图和发包人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施工的,在工程验收前已发现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整改并全额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在工程验收前未发现的,交房后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投诉或索赔的,在施工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的问题,由承包人负责维修整改,如业主

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

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 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笔者认为,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促使中标人履约、防止中标人违约,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者进行惩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履约保证金操作实例 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 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但是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退还时间有些不同。 1、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

廉洁风险保证金制度

**公司 廉洁风险保证金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控股二级各子公司负责人廉政目标责任意识,促进集团领导班子和下属各子公司负责人廉洁自律,树立廉洁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长(实职)、总经理或公司实际负责人,以下简称责任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廉洁风险保证金,是指为了在廉洁自律上管理好相关责任人,约束其个人及所带班子、团队的从业行为,防止其因利用职权在经营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为自己或他人非法谋取利益,而由该责任人为其所承担的责任应付出的风险性支出。 本制度所约束的责任人从业行为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履行领导责任。每年主持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不含研究案件)。与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持召开高标准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年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工作不少于1次,并对其他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签字背书。年内讲廉政党课、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各不少于1次。

(二)亲自组织推动。亲自组织并带头参加检查考核;,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当好廉政表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业规定,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每年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不少于1次。听取班子成员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 (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所领导的班子成员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不发生重大违反《准则》、《条例》的行为,不发生瞒报、压报现象,不发生纵容、包庇等问题。 (六)自觉预防腐败。不发生招待、电话、差旅、用车等费用违纪超标的问题;不发生违反规定滥发工资、奖金和社会福利费的问题;不发生利用职权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其他贵重物品的问题;不发生弄虚作假,以各种名义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的问题。 第四条廉洁风险保证金的缴纳标准为每人1万元/年。每年年初集团与相关责任人在每年年初与集团签订《**公司廉洁自律责任书》之后的7日内,由责任人本人向集团财务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最新)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的规范和完善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的规范和完善 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但是我国目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规范、完善,本文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测算办法,交纳标准、方式及退还时间等没有明确规定。由于立法滞后,政府引导、监管的缺位,造成目前我国建筑领域有关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呈现一定程度混乱状况。发包人、承包人为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均从各自利益出发,导致履约保证金的表现五花八门,尤其是处于建筑市场弱势地位的建筑企业叫苦不迭,抱怨法律法规的这一疏漏给建筑企业增添不少烦恼和负担。履约保证金已经成为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突出问题之一。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的规范和完善: 我们认为,应当从公平、公正,权利义务相一致等原则,

来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合同目的的实现。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规范和完善履约保证金: 1、完善立法。虽然《担保法》、《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对履约保证金也作出了一些规定,但鉴于建设工程方面的行业特殊性,还必须建立符合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特点的配套法规,使得工程履约保证金的运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比如对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提交方式,金额比例、大小等做出规定。 近日,我们注意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已经公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五十五条:“[履约担保]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是银行保函、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十。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但中标人能够合理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适当提高履约担保,但最高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十五。” 2、建议出台合同示范文本,对建设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明确其性质,履约保证金属于物权的范畴,是一种质押担保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中标的承包人直接支

履约保证金详细规定及编制办法大全

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建设项目履约保证管理,保障履约保证金的资金安全,规范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保管、使用及退还程序,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及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所实施的建设项目,按规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包括项目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1、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有效期、银行等级等应严格按招标文件,银行保函应由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内的银行开具的保函,是不可撤销银行保函。 2、现金保证金(或支票):现金保证金(或支票)按规定存入财政部门 指定的专用账户,并受财政部门管理。 四、履约保证金额及有效期限 1、各类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人民币)的10%。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从合同签订直至项目完成结算财政评审,取得财政投资评审处理意见通知书之日止。 3、银行保函格式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管理规定,如无特别要求,则应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 4、服务类项目无法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的,承包人须事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在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可出具固定期限保函,同时承包人须按发包人

的要求对保函作无条件延期的书面承诺(附件1);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不低于5年。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所承保的项目,当保函的有效期已满达3年但项目未完工或未完成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应主动办理新保函续保,且新保函有效期不低于5年;以此类推,每当固定期限保函有效期满达3年而项目却未完工或未完成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均应及时办理新保函续保。 5、施工类项目无法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的,承包人须事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在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可出具固定期限保函,同时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保函作无条件延期的书面承诺(附件1)。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有效期原则上应不低于6年。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所承保的项目,当保函的有效期已满达4年但项目未完工或未完成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应主动办理新保函续保,且新保函有效期不低于6年;以此类推,每当固定期限保函有效期满达5年而项目却未完工或未完成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均应及时办理新保函续保。 6、对于现场具备良好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的施工类项目,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有效期经办务会另行研究决定。 7、若在银行保函到期前6个月,承包人仍未办妥新保函续保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拨付合同款,同时将承包人的不良行为报送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人记录不良行为和诚信动态扣分。 五、办理程序 (一)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1、从2018年起,对所管辖建设项目中公开招标的服务类、施工类项目执行如下要求: 服务类、施工类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6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本规定。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职责 2.1生产部负责修订全员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交纳情况的审核工作;事故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工作;对各单位考核情况的汇总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台帐。 2.2企管部负责全体员工岗位的审核工作;参与安全生产风险奖励金的兑现工作。负责审核员工实际在岗月份等相关情况。 2.3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收缴、兑付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3一般规定 3.1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实行全员参与,公司员工必须交纳200元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3.2根据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程度大小,确定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系数,并根据全年考核结果,予以专项奖励,具体按《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标准》执行。 3.3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以年为周期考核兑现。 3.4年度内员工个人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系数不随岗位变动而调整,岗位变化的在次年进行调整。 3.5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实行全年按月分段计算,因病假(工伤除外)、休假(法定产假除外)、外出长期学习、外借工作等原因全月不在企业上班的员工,当月不实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 3.6因退休、辞职、终止劳动合同或工作调动离开公司的员工,离岗时即兑付其考核后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和奖励金。 3.7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的人员,离岗时即兑付其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但取消全年安全生产风险奖励金。 4考核与兑现 4.1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实行考核基准分为100分。 4.2对事故责任人和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的考核按《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标准》执行。 4.3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按情节严重程度,扣有关责任

XX银行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

XX银行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保证金账户的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根据《支付结算办法》、《XX银行存贷款计、结息手册》、《XX银行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保证金存款是指客户为在我行办理商业汇票业务、保函业务以及其他保证类相关业务而缴存的具有担保性质的款项。 金;担保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发放担保贷款业务转入的担保资金;信用证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办理信用证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信用卡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办理信用卡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我行办理的保函业务转入的保证资金;房地产按揭保证金用于核算房屋按揭贷款业务房地产开发商转入的担保资金;商户联保贷款保证金主要用于核算商户联保贷款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代理合作业务保证金主要核算代理合作业务转入的保证金;其他保证金用于核算我行其他保证类业务转入的保证金。

不同种类的保证金业务应生成相应的保证金账户进行核算。 第四章保证金账户的开立及使用第九条在开立保证金账户时,支行前台业务人员应根据信贷部门提供的资料,按业务种类及科目归属为客户开立相应的保证金存款账户。该账户只能用于与其结算账户之间的相关转账,不能对外办理结算业务。 第十条保证金账户录入后形成的保证金编号与所办理业务的协议编号是唯一对应的关系,系统可根据保证金编号查询,以确保在补充保证金时按编号及时、 200202 251021 担保保证金 200203 251031 信用证保证金 200204 251041 信用卡保证金 200205 251051 保函保证金 200206 251061 房地产按揭保证金 200207 251071 代理合作业务保证金 200208 251081 商户联保贷款保证金 200209 251091 保管箱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一、为规避风险,凡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必须实施履约保证金制度。 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 三、项目主办人员在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必须详细审阅合同、招标文件,是否包含 履约保证金有关条款。 四、在收到中标分供商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时方可支付预付款。 五、对于初次合作或不受信任的分供商,必须严格实施履约保证金制度。 六、对于已经愉快合作的分供商可以允许对方将未结清尾款转为履约保证金,目 的在于增强分供商资金运作能力,从而体现双赢原则。 七、当需要用未结清尾款作为新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时,首先由分供商提出申请并 说明理由,报工程部审核,工程部根据该分供商过去合作中的履约表现给出意见后转预算部审核,预算部根据该队伍的原工程费用审核情况,在认为确有足够资金可以转用时方可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 八、预算部在结算支付该分供商尾款时,应扣除原转用的履约保证金,转用的履 约保证金在转用项目结束后再归还该分供商。 九、本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校对:审批:发放号:

备注说明,非正文,实际使用可删除如下部分。本内容仅给予阅读编辑指点: 1、本文件由微软OFFICE办公软件编辑而成,同时支持WPS。 2、文件可重新编辑整理。 3、建议结合本公司和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正编辑。 4、因编辑原因,部分文件文字有些微错误的,请自行修正,并不影响本文阅读。 Note: it is not the text. The following parts can be deleted for actual use. This content only gives reading and editing instructions: 1. This document is edited by Microsoft office office software and supports WPS. 2. The files can be edited and reorganized. 3. It is suggested to revise and edit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the company and individuals. 4. Due to editing reasons, some minor errors in the text of some documents should be corrected by yourself, which does not affect the reading of this article.

项目部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

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分包单位或个人履行合同行为的监督管理,保证履约保证金操作过程的规范、公开和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履约保证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提供的一种信用保证,由分包单位或个人按合同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并在施工完成时予以退还。它是防止分包单位或个人违反合同约定使总承包单位蒙受损失而设置的经济责任担保制度,是保护总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督促分包单位履行合同的一种有效措施,主要担保安全、质量和工期符合合同的约定。分包单位或个人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全额返还;如果分包单位或个人违约,将丧失收回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项目部制定履约保证金具体收取额度 1.水电暖通工程:每栋公寓楼收取0.5万元; 2.装饰装修工程:每栋公寓楼收取3万元; 第四条管理细则 1、本制度的具体执行由**项目部负责,依据现场施工情况予以不定期考核,并报项目经理、主管领导签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现场扣、罚款时,不足部分从其结算金额中扣除。 2、检查考核人在签发现场问题处罚单时必须列清时间、地点、责任人、违反事由或处罚事由、处罚结果,可以附带现场影像资料,处罚单必须在2小时内办理完毕并送达被处理人或单位。 3、报送财务部门的处罚单及相关资料等证据链完整齐全,不发生扯皮等纠纷。凡因检查人的主观原因造成处罚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时,每次扣罚检查人100-500元。 4、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履约保证金退还必须办理齐全以下资料:①退还申请书②竣工报告③验收合格报告④保证金押金条原件⑤合同规定的其他需要完成的工程内容。 5、履约保证金执行时限:自安全合同、综治维稳协议书签订之日(或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毕。 第五条项目部可以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相关公司管理规定出具处罚通知书,对施工单位因出现违反合同条款等违约行为处罚的违约金,项目部留取影像资料后有权直接从缴纳的违约金中扣除。施工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按照合同约定依约支付违约金: 1、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不合格设备,或因技术、管理等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或受到主管单位处罚; 2、施工现场出现安全问题的; 具体要求如下: ①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②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不发生安全事故,如因乙方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违章操作造成自身伤害和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③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④乙方在工作中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不得私自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 ⑤对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乙方有义务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甲方共同进行治理,严禁隐瞒不报、侥幸应付; ⑥乙方在业余时间可自行安排生活,但必须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制度,不得赌博、酗酒、夜不归宿,时刻要有安全意识,外出注意交

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七部委《指导意见》的精神和《XXXX集团公司煤炭企业生产辅助单位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级办法》要求~强化矿属各单位安全管理~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强班组建设~体现班组安全管理重要性~在矿属各矿井以及与原煤生产有关联工作的单位实行员工安全风险抵押,外委施工单位实行安全保证金,。特作如下规定: 1. 实行安全风险抵押的人员: 1.1从事矿井井下采掘作业人员、安全员、瓦检员。 1.2从事井下通风、机电运输作业的二线人员。 1.3从事井下作业相关的职能部门,本质安全办、生产办、生产指挥中心、通风队、设备办,下井人员。 1.4矿井地面场点单位、矿领导不参与风险抵押。 2.外委施工队伍的安全风险抵押方式 按照矿井井下采掘一线的抵押标准交纳安全保证金,不参与返还奖励,。 3.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标准 3.1矿井井下采掘作业人员、安全员、瓦检员交风险抵押金1000元/人*月~班组长以上2000元/人*月。 3.2矿井井下通风、机电运输二线人员交风险抵押金600元/人*月~班组长以上1200元/人*月。 3.3非井下作业人员不参与安全风险抵押~与井下作业相关职能部门下井人员交风险抵押金600元/人*月~班组长以上1200元/人*月。 4.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考核兑现标准

4.1在月抵押期间抵押单位未出现安全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的20%返还抵押人~抵押本金自动转至下一个月。 4.2在月抵押期间~抵押班组出现轻伤1人的安全事故~所在班组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抵押本金自动转至下一个月。抵押单位其它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的20%返还抵押人~抵押本金自动转至下一个月。 4.3在月抵押期间~抵押区队出现重伤1人的安全事故~所在区队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抵押本金自动转至下一个月。抵押单位其它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的10%返还抵押人~抵押本金自动转至下一个月。 4.4在月抵押期间~抵押单位出现死亡1人或重伤2人的安全事故~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扣除事故发生单位所有安全风险抵押本金~重新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 4.5井巷掘进外委施工队伍在月考核期内未出现安全事故~安全保证金自动转至下一个月。如发生重伤两人或死亡一人的安全事故~扣除施工单位的所有安全保证金。 4.6对矿井的安全考核包括在本矿井内的所有外委施工队伍的安全事故统计。但对外 委施工队伍发生的安全事故~矿承担50%的连带经济责任。 4.7外委施工队伍的安全考核仅针对施工队伍自身事故统计。 4.8罚没的所有风险抵押金,包括安全保证金,~计入公司安全基金。 5.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方式及时间 5.1以矿为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所有有关人员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包括外委施工队伍保证金,及人员明细表交公司财务部。 5.2对于在考核期间内罚没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单位~在每月初5日内~将下一个月的风险抵押金或安全保证金交至公司财务部。

保证金管理办法

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类金融服务保证金收取、使用和管理,防范和控制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对各客户的服务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类金融服务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应结合客户信用等级评价,通过公司审贷会决议或内请审批文件对类金融服务保证金收费率予以确定。 第三条类金融服务保证金收费率原则上不超过融资金额的20%。 第四条收取客户保证金时,应与客户明确保证金为质押资金,如融资期限届满,客户按时足额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将无条件无息退还客户缴存的保证金。 第五条公司对收取的保证金全额存入开设的“客户保证金”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并通过“存入保证金”科目对客户保证金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条收取的客户保证金用途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违约代偿,不得用于委托贷款、投资等其他用途。 第七条当客户与债权人主合同到期,客户如约偿还贷款后,可向公司申请退还保证金。审核合格后,由客户经理发起退款流程,返还客户保证金。 第八条当客户与债权人主合同到期,客户未足额偿还贷款债务时,公司将依法合规处置该客户保证金,用于代偿,保证金与贷款的

差额,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第九条在客户与债权人主合同到期前,由于客户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客户提前偿还贷款债务时,待客户与合作金融机构债权债务关系完全解除后,公司可依约提前退还客户保证金。 第十条公司由财务部负责客户保证金的统计核对工作,每月五日前向公司渠道交易事业部、供应链金融服务事业部及管理层报送客户保证金余额及明细。 第十一条年度终了,对有余额的客户保证金做好年度核对,对重点客户或保证金余额较大客户,必要时可采取往来函证的方式确认客户保证金结余金额。 第十二条当公司与相关机构合作,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保证金的,应由管理层审批并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增益食品(武汉)公司供应链金融服务事业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优质】关于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最新规定-推荐word版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关于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最新规定 篇一: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笔者认为,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促使中标人履约、防止中标人违约,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者进行惩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履约保证金操作实例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但是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退还时间有些不同。 1、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 2、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5%以内,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10%以内,施工履约保证

办学保证金管理办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提取及管 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提取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9〕10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提取及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山西省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提取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第三条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属于民办学校所有,主要用于民办学校终止时退还向学生收取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第四条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提取的数额根据学校的性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确定,但不得低于以下规定的数额。 实施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及职业教育的高等学校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在国家

及省级贫困县举办的同类型民办学校可降低到10万元人民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和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非学历中等教育机构、初等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民办学校应当从年度学费收入中以不低于5%的比例,自建校舍的民办学校不低于3%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 自建校舍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学校提取的风险保证金余额达到民办学校当年学费收入50%的,可不再提取。学校固定资产净值高于学校当年学费收入的民办学校(固定资产无抵押、贷款、外债),经审批机关批准,可不再提取风险保证金。 以租赁校舍形式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学校提取的风险保证金余额应当达到其当年学费收入后,可不再提取。 第六条新设立的民办学校在审批时,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取风险保证金。在正常开展教学活动后,按第四条规定提取的最低风险保证金高于第五条规定金额的,可不再提取。低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金额的,按第五条规定逐年提取风险保证金。 现已设立的民办学校在本办法实施后一年内,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数额提取风险保证金。一年后,按前款规定执行。 第七条对办学指导思想正确,能够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办学效益好,风险保证金余额达到规定限额的民办学校,经审批机关同意,可以动用部分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的建设发展,但应当自下一年度起继续提取风险保证金,弥补所动用的部分。 第八条民办学校须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提供下列材料到审批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一)学校报告,包括学校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学校发展情况、学生人数、收费标准、学费收入等; (二)审批机关发放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价格主管部门发放的《收费许可证》;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学校的年度审计报告; (四)自建校舍的民办学校须提供有关部门发放的土地证、房产证等,并提供资产评估证明; (五)学校固定资产评估证明;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