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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选择题

国际私法选择题
国际私法选择题

1、甲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琼斯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35题)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中国法

C.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

D.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

2、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2011年卷一36题,单选)

A、甲国法

B、乙国法

C、中国法

D、乙国法或者中国法

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2011年卷一38题,单选)

A、单边冲突规范

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4、例2、关于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33题)

A.冲突规范与实体规范相似B.当事人的属人法包括当事人的本国法和住所地法C.当事人的本国法指的是当事人国籍所属国的法律

D.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能够具体确定国际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5、在某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中国法院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律。关于甲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35题)

A.当事人选择适用甲国法律的,法院应当协助当事人查明该国法律

B.该案适用的甲国法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C.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D.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答案】C

6、甲国某公司拟认购中国境内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股份,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均为中国公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该认购增资合同的法律适用和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可以采用明示方式自由约定该合同所适用的法律

B.该合同只能适用中国法律

C.如出现争议,双方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还可就法律适用进行选择

D.双方当事人只能选择中国仲裁机构仲裁

答案:B

7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36题)

A.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B.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

C.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D.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

8、一对英国夫妇婚后移居意大利,后来华工作。该夫妇于今年收养一名中国儿童并决定一起回意大利生活。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该夫妇收养中国儿童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中国法和意大利法B.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

C.只需适用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D.只需适用意大利的有关法律规定

【答案】A

10、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卷一39题)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11、中国和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两国之间的域外证据调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委托方向另一缔约方请求调取的证据不限于用于司法程序的证据

B.中国可以相关诉讼属于中国法院专属管辖为由拒绝甲国调取证据的请求

C.甲国可以相关事项在甲国不能提起诉讼为由拒绝中国调取证据的请求

D.甲国外交代表在其驻华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可向甲国公民调取证据

答案:D

13、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但在查找甲国法时发现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2011年卷一39题,单选)

A、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协议决定适用甲国哪个州的法律

B、直接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C、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中国法律

D、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14、关于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根据内地与香港的相关安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申请人向内地和香港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均应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B.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内地或香港法院管辖的,经选择的法院作出的判决均可获得认可与执行

C.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无效,其中选择管辖法院的条款亦无效

D.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可依其法律规定提出上诉

答案:D

15、甲国公民A与乙国公民B的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双方就在丙国境内发生的侵权纠纷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卷)A.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就纠纷的法律适用做出了选择,应适用协议选择的法律

B.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就纠纷的法律适用做出了选择,应适用协议选择的法律

C.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未选择纠纷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丙国法

D.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未选择纠纷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中国法

17、例1、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来科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豫达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一37题,单选)

A.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B.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房C.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D.《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

19、甲国公司与中国公司就一项进出口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并诉诸中国法院。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的内容。原告起诉的请求和主张依据中国法律,被告对此未提出异议,且援引中国法进行答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合同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延期卷一35题,单选)A.当事人只能在一审开庭前对适用的法律进行选择

B.因本案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法律适用条款,原告不得依中国法起诉

C.本案应当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应适用的法律

D.本案的情况应视为当事双方已就合同适用的法律作出了选择

国际私法简答题

国际私法简答题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简答题: 1、简述涉外民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①各国之间存在着正常的民事交往——必要条件 ②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互不相同——前提条件 ③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充分条件 ④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在内国的域外效力——充要条件 2、简述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方法 一般认为,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间接调整方法;一种是直接调整方法。 所谓间接调整方法,是指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条约中规定某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受何国(或地区)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方法 所谓直接方法,是指根据有关国内法、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中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规范”来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方法。 3、构成国际私法上的先决问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对于先决问题的准据法的选择我国是如何规定的 (1)构成先决问题的条件:

1、按照法院地的冲突规则,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是外国法。 2、该先决问题相对独立与主要问题,可以作为一项单独的争议向法院提出,并且有针对它的冲突规范可以适用。 依准据法所属国针对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所应适用的法律,与依法院地针对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所应适用的法律不同,由二者得出的判决结果将完全相反。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2)我国采用综合分析的方法,考虑先决问题是与法院地法还是与主要问题所属国联系密切,然后再确定准据法。 4、举例说明单边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及其二者的关系。 (1)单边冲突规范:是明确规定使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主要有两种类型:①直接指明只适用内国法的单边冲突规范;②直接指明只适用外国法的单边冲突规范。 双边冲突规范:其系属既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也不明确规定使用外国法,而是提供一个以某种标志(即连接点)为导向的法律适用原则。 (2)区别与联系:双边冲突规范旨在回答的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因而具有普遍适用性且比较完备;单边冲突规范一般只规定某一特殊问题应当使用特定国家的法律,虽然适用上较为直截了当,但亦给法官在使用法律时留下缺口,法官需要在该特定国家的法律中寻找应当使用的具体的法律规范。而从内容上来说,任何一个双边冲突规范都可以分解为两个相互对立的单边冲突规范。 5、简述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关于侵权行为之债法律适用的规定 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关于一般侵权行为之债法律适用的规定: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

国际私法综合测试题答案

国际私法综合测试题答案 一. 填空. (共70 小题,70.0 分) 1.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冲突法调整,一种是实体法调整。( 1.0 2. 冲突规范在结构上由范围和系属组成。( 1.0 分) 3. 1849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1.0 4. 最密切联系学说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1.0 分) 5. 最早提出公共秩序这一概念的是意大利法学家巴托鲁斯。( 1.0 分) 6. 英美法系国家把外国法律看作事实,诉讼过程中由当事人举证。( 1.0 分) 7.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国际上一般以属人法解决。( 1.0 分) 8.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国际上一般以属人法解决( 1.0 分) 9. 新颖性是一项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要件之一。对新颖性,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我国采用的是有限世界新颖性标准。( 1.0 分) 10.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工业产权保护优先权原则,《公约》规定对发明专利给予12个月的优先权保护。( 1.0 分)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 1.0 分)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举行地法律。( 1.0 分) 13.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一界会议是1893年在荷兰法学家阿塞尔提议下由荷兰政府组织召开的。( 1.0 分) 14. 把特定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与某国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或标志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连接点或连接因素。( 1.0 分) 15.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条冲突规范出自《永徽律》。( 1.0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 分) 17. 法人对一个特定国家的属性就是法人的国籍。( 1.0 分) 18. 对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用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1.0 分) 19. 《专利合作条约》了一项发明一次申请制度。( 1.0 分) 20. 我国于1980年3月3日递交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加入书,1980年6月3日我国成为该组织的第90 个成员国。( 1.0 分) 21.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包括冲突法调整和实体法调整。( 1.0 分) 22. 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赋予国际私法规范以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1.0 分) 23. 最早提出国际私法这一名称的是美国法学家斯托雷。( 1.0 分) 24. 意大利著名法律注释学家巴托鲁斯于14世纪提出法则区别说,开创国际私法之先河。( 1.0 分) 25. 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发生变更或准据法发生变更,各国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准据法:如果新法规定其有溯及力,则适用新法如果新法规定其没有溯及力,则适用旧法。如果新法对其是否有溯及力未作规定,则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对新法颁布前产生的民事关系,仍适用旧法。( 1.0 分) 26. 德国法学家康恩最先提出国际私法中的识别问题。( 1.0 分) 27. 广义的反致除指反致本身外,还包括转致和间接反致。( 1.0 分) 28. 《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法规》第五条规定:“对外国法的指定,也包括它的冲突法在内”。这条规定表明奥地利接受反致。( 1.0 分)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该《意见》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1.0 分) 30. 一个人在内国有住所,在外国也有住所,国际上通行的作法是以内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1.0 分) 31. 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在任何地方都没有住所,各国一般视其居所地为其住所。( 1.0 分) 32. 我国对住所的确定采取以下原则: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1.0 分) 33. 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是一个古老的原则,其产生可以追溯到13世纪的意大利。巴托鲁斯创立法则区别说时就主张把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对物权法律关系,主张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对动产物权,适用所有人的住所地法。( 1.0 分) 34.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经济交往增加,使动产的法律适用发生了变化,动产物权不再适用所有人住所地法,转而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1.0 分) 35. 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亦有例外。外国法人财产清算时,如果外国法人自行终止,其清算适用外国法人国籍所属国法律处理。如果外国法人因某种原因被取缔时,其清算适用法人章程批准地或法人董事会所在地法律。( 1.0 分) 36.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主张一国对外国人在本国的财产实行国有化时,采用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原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 答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仲裁协议的形式仅表现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这样一种形式。() 2.19世纪以前,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唯一方法是冲突规范调整。() 3.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住所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无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 4.日本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居住3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反致。()5.法院依公共秩序保留排除了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一般不以法院地法取而代之。() 6.涉外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管辖权问题,一是法律适用问题。() 7.《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是一个非开放性的国际条约,只有参加《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国家才可以加入。() 8.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请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

9.婚姻的形式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 10.诉讼中的国民待遇是指一国境内的外国人在民事诉讼方面不享有与本国公民同等的权利。() 四、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国际私法上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 A.保证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B.保证本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C.保证与本国有最惠国条约关系国家的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D.保证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A.适用国际惯例 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 C.驳回起诉 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3.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经典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国际私法》(303020013)期末考试试题(A卷) 考试对象:法学专业2005级 本期末试卷满分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100%。 答题要求: 1.请将所有答案统一写在答题纸上,不按要求答题的,责任考生自负。 2.答题纸与试卷一同交回,否则酌情扣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面哪一学说的出现,标志着国际私法学的诞生。( B) A.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B.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C.荷兰的国际礼让说 D.既得权说 2、国际私法最早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 A. 国内立法 B. 国际惯例 C. 国际公约 D. 国内判例 3、既得权说是(C)提出来的。 A. 巴托鲁斯 B. 杜摩兰 C. 戴西 D. 库克 4、(A)是《第二次美国冲突法重述》的指导原则。 A. 最密切联系原则 B.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C. 自体法原则 D. 场所支配行为原则 5、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A) A.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B.在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C.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 D.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 6、在中国古代的(C)中,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A.秦律 B.汉律 C.唐律 D.大明律 7、“在国外举行的婚姻,其方式依结婚各方的属人法,但已符合婚姻举行地法关于方式的规定亦属有效”是一条(D)。 A.有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无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8、下面有关冲突规范说法正确的是:(D) A.冲突规范是一种直接规范 B.冲突规范是一种程序性的法律规范 C.冲突规范由假定、指引(或命令)和制裁三个部分构成 D.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 9、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国某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澳大利亚法处理该争议,但澳大利亚的不同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应以澳大利亚首都墨尔本的所在地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B.应以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代替其本国法 C.应直接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D.应先依据澳大利亚的区际冲突规则加以确定;如澳大利亚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10、各国法律一般规定反致适用于(C) 。 A. 合同领域 B. 物权领域 C. 继承关系 D. 侵权行为 11、甲因出生而取得俄罗斯国籍,后来又取得美国国籍,甲的住所在美国。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的法律规定甲的本国法应该是:(A) A.美国法 B.俄罗斯国法

国际私法练习题(共12章节)(DOC)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 一、单项选择题 1. D 2. A 3. D 4. B 5. B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 D) A. 国家与国家的关系 B. 国内民法关系 C. 一国内部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D. 国际民事关系 2.国际私法的最基本的规范是————( A) A.冲突规范 B.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 C. 统一实体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规范 3.在我国的下列法律中,未规定国际私法规范的是————(D)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在我国,用来调整大陆和港、澳、台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被称为————(B) A. 国际私法 B. 区际私法 C. 时际私法 D. 人际私法 5.国际私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方法主要是————(B ) A. 直接调整 B. 间接调整 C. 非A也非B D. AB同样重要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E 2. ABCD 3. ACDE 4. ABCE 5. ABCDE 1.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规范的是————(W) A. 冲突规范 B. 统一实体规范 C. 外国人民事地位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E.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2.在下述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渊源的有————( ABCD) A. 国内立法 B. 判例 C. 国际条约 D. 国际惯例 E. 学者的学说 3.在国际上,曾被用来描述国际私法学科名称包括————( ACDE) A. 私国际法 B. 涉外私法 C. 法律冲突法 D. 律适用法 E. 法则区别说 4.在下述我国法律中,包括解决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的有————(ABCE)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国际私法所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是一种广义的民事关系,它包括————(W ) A. 物权关系 B. 财产继承关系 C. 劳动关系 D. 债权关系 E. 知识产权关系 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 C 2. B 3. B 4. A 5. C 6. B 7. A 8. D 9. A 10. B 1.国际私法所要解决的法律冲突主要是-----。( C)

国际私法简答题

国际私法简答题 1.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特征。 答:涉外民事关系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1分)涉外民事关系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 (1)涉外性。涉外民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这种涉外因素可以表现为法律关系主题的一方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国家、法律关系的客体位于国外、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发生在国外。(3分) (2)广泛性。广泛性指涉外民事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侵权关系等一般意义上民事关系,又包括各种商事合同关系,概言之,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涉外因素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相联系的人身关系均属涉外民事关系的范畴。(3分) (3)国际性。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在形式上通常表现为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体现着国家之间的关系。涉外民事关系要服从国家的对外政策,要受国际关系的制约。(3分) 2.简述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涉外法定继承作了规定。 (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进行了完善。该法第l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3分) 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在涉外法定继承方面采用区别制。(2分) 3.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 答:大陆法系国家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采用发执行证方式,即被请求国法院根据请求国法院的请求,对外国法院判决作形式审查或实质审查,认为外国法院判决具备执行条件,便发给执行证,或作出承认的裁定,交付执行。(4分) 英美国家采用诉讼式和登记式程序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诉讼式是指英美国家

全国自考国际私法历年真题

2015 年1O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私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49) 本试卷共6 页,满分l00 分,考试时间l50 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l 分。共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关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的性质,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关于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B.冲突规范 C.统一实体规范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2.德国学者萨维尼提出的国际私法学说是 A.既得权说B.法律关系本座说 C. 法则区别说D.本地法说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经常住所地法律,自然人有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何种法律? A.其现在居所地B.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 C. 其原始住所D.其国籍国的住所 4.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 A.认可外国法人为内国法人 B.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 C.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财产豁免权 D.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权从事反对其政府的活动 5.“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的“住所地”在国际私法上称作A.范围B.准据法C.指定原因D.连结点 6.“亲子间的法德关系,依父之本国法;如元父时,依母之本国法”这一冲突规范是 A. 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 C.无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D.有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 7.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何种方式确定? A.原告住所地法 B.被告住所地法 C. 法院地法 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8.对于识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识别是解决援用哪一个冲突规范的前提 国际私法试卷第2 页共9页 B.识别主要是一种限制外国法适用的手段 C.识别主要在确定法院管辖权时进行 D.如果两国制订相同的冲突规则,就不会产生识别冲突

国际私法两套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准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冲突规范并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而只起一种( D)作用。 A.有限强制 B.协调 C.指导 D.间接调整 2. 对于国际私法的性质问题,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观点认为国际私法(B) A.是国际法 B.既是国际法,也是海内法 C.主要是国内法,也有国际法因素 D.是国内法 3.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在发生国籍的消极冲突时,用来确定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连接点是(A) A.一般是其居住地,如未定居,则用其住所地 B.一般是其住所地,也可用其居住地 C.最后拥有的国籍 D.住所 4. 对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目前我国主要采取(A) A.注册登记国说 B.法人成立地和准据法复合标准说 C.实际控制说 D.法人设立人国籍说 5.英国既得权说的代表人物是( A) A.戴西 B.胡伯 C.巴托鲁斯 D.杜摩兰 6.在下列连接点中用来指定当事人属人法的是(D) A.法院地 B.物之所在地 C.行为地 D.国籍 7. 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安全阀”制度的是(C) A.识别制度 B.先决问题制度 C.公共秩序制度 D.反致制度 8. 综观各国的国际私法立法与实践,法律行为形式要件的准据法的选择方法,反映在冲突规范的类型上,除少数特别性质的法律行为,一般是采用(D)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 D.选择性冲突规范 9.《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明确规定了(C) A.仲裁程序 B.仲裁法庭的构成 C.当有关裁决应在承认和执行国以外的国家做出时应适用公约的有关规定 D.作出裁决的方法 10.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涉外继续遗产为动产时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C ) A.被继承人死亡地法律 B.被继承人主要居住地法律

国际私法简答题

国际私法简答题及答案 1、简述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答: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一般地说,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构成涉外民事关系:(1)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或无国籍人,有时也可以是国家或国际组织;(2)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为;(3)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外国。它包括涉外物权关系、涉外债权关系、涉外知识产权关系、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和涉外遗产继承关系等。 2、简述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答:法律冲突在国际私法上是指涉及两个甚至两个以上国家的民事关系,因它们的民事法律规定各不相同,却都要求对该民事关系进行管辖或适用,从而造成的在法律适用上的冲突或抵触。一般主伙,在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之所以会产生法律适用的冲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二是所涉各国民法上的规定不同;三是司法权的独立;四是国家为了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关系,必须承认内法律法律的平等,即有必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承认所涉国法的域外效力。 3、法律冲突的实质是什么? 答:法律适用的冲突,实质上就是“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内效力或内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外国法的域内效力”之间的冲突。法律的域内效力,主要体现国家的属地优越权,法律的域外效力体现国家的属人优越权。因而,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内效力的冲突,也就是外国的属人优越权与内国的属地优越权的冲突;而内国法的域外效力与外国法的域内效力之间的冲突,也就是内国的属人优越权与外国的属地优越权的冲突。 5、简述国际私法解决法律冲突问题所经历的历史发展阶段。 答:法律冲突解决的历史发展阶段包括:(1)依本国的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自中世纪意大利“法则区别说”时代起的几百年历史中,国际私法基本上是依靠国内法中的冲突规范来解决法律冲突。但由于各国冲突规范存在的差异,完全通过各自国家的冲突法来指引应适用的法律,往往会导致适用不同的实体法,从而不能取得判决的一致,而判决的一致本是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安全所需要的,因而在19世纪末以后,出现了国际冲突法条约。(2)依统一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18世纪中叶,由于孟西尼的倡导,开始出现了统一各国冲突法的尝试。追求冲突规范的国际统一是想通过彼此适用同一冲突规范指定同一国家的实体法作为同一国际民事关系的准据法,这样不论案件在哪一国提起,均能得到同一的判决结果。(3)依统一实体法解决法律冲突。这种新的解决法律冲突的途径,即是有关国家通过制定一些统一的实体规范,以消除彼此在民、商法上的歧异,并供缔约国的当事人直接适用于有关民事关系,从而也就可避免再从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做出选择。 10、简述当代国际私法的新发展。 答: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国际民商事流转关系的规模不断扩大,以国际民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国际私法在世界范围内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发展。(1)国际私法范围的扩大与内容的不断丰富。(2)国际私法各个分支学科的形成。(3)国际私法趋同化倾向不断加强,比较国际私法迅速发展。(4)对传统冲突法及其学说改造的深化。(5)国际私法的国内法典日渐增多。 11、简述各国改进冲突法的主要方法。 答:各国改进冲突法的方法主要有:(1)用灵活的开放性的冲突规范代替僵硬的封闭性冲突规范,即逐渐把过去只在合同关系中适用的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扩大适用于其他领域的法律选择;(2)增加连结点的数量从而大量增加选择性冲突规范的数量,或采用多

《国际私法》复习自测题

一、名词解释 1.公共秩序保留 2.法定继承的同一制 二、填空题 1.1849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全面阐述了(),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2.冲突规范在结构上由结构和()组成。 3.广义的反致除指反致本身外,还包括()和间接反致。 4.解决国籍积极冲突时,如果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以()优先。 5.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国际上一般以()解决。 6.行为地法是系属公式之一,它起源于()这一古老的习惯法则。 7.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在任何地方都没有住所,各国一般视其()为其住所。 8.英美法系国家把外国法律看作(),诉讼过程中由当事人举证。 9.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公约适用于()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10.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出申请。 三、判断题 1.德国、日本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者认为国际私法不仅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冲

突问题,而且要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和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2.里斯在国际礼让说中提出: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权益。里斯这一观点提出了主权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应考虑适用外国法这一国际私法原则。() 3.冲突规范援引的法律是未被法院地国承认的国家的法律时,较有说服力的观点是不应以该未被承认的国家的法律为准据法。() 4.在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804年《法国民法典》中。()5.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根据冲突规范的规定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律通过我国法律规定的途径不能查明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国家授予发明人专利权时,采用申请在先原则。()7.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是国际条约,迄今为止国际条约仍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之一。() 8.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有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 9.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纠纷案件中,可以不对案件进行识别。() 10.外国人诉讼行为能力一般由住所法确定,诉讼权利能力一般由属人法确定。() 四、单项选择题 1.卡弗斯提出了()。 A.政府利益说

国际私法简答题

简述1989年海牙《关于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的主要内容。 答::①公约以排除的方式规定了适用范围,即除遗嘱的方式、遗嘱人的能力、夫妻财产制以及非依继承方式获得的财产权益等事项外的其他的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均由公约调整;②公约采用同一制,为准据法确定了四个连接因素,即死者死亡时的惯常居所地过、死者国籍国、死者死亡时的国籍国和与死者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③遗产继承中的意思自治原则;④规定了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为死者的所有遗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⑤采用反致制度;⑥采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36.什么是外国法的查明?简述我国对外国法查明的方法有哪些规定?外国法不能查明时,各国实践一般如何解决? 答: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确定其内容。外国法的查明方法: 1)、由当事人举证证明;2)、法官依职权查明,无需当事人举证;3)、法官依职权查明,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的义务。中国有关外国法查明的规定: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3条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法律适用:(1)、直接适用内国法。这是大多数国家采取的做法。(2)、推定外国法与内国法相同,故而适用内国法的规定。(3)、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辨。(4)、适用与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似的法律。(5)、适用一般法理。(6)、辅助连结说。 37.什么是识别?识别冲突的产生原因是什么?识别冲突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答:识别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的性质作出“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引哪一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识别冲突产生的原因:(1)、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可能会导致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2)、不同国家对同一冲突规范中包含的概念的内涵理解不同。(3)、不同国家的法律往往将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4)、由于社会制度或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不同的国家有时具有不同的法律概念或一个国家所使用的法律概念是另一个国家所没有的情况。识别冲突的解决方法有:(1)、法院地法说:依据法院地国家的实体法进行识别。(2)、准据法说。(3)、分析法学与比较法说。(4)、个案识别说。(5)、功能识别说:按各个制度在法律生活中的功能来定性。 39.简述《解决票据法律适用问题的日内瓦公约》有关票据法律适用的主要内容。 答:(1)、临时来华进行经贸活动:中国立法采取自动承认其在本国的主体资格的政策,在程序上属于一般认许。(2)、在中国直接投资,主要形式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因为外商投资企业均为中国法人,故不存在认许问题。(3)、在中国进行连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外国公司名义在中国设立分公司等分支机构:中国法律规定不甚祥尽,散见于行政法规之中。中国对外国法人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采取的是特别认许程序,即必须先经批准,再行登记,而后才能以外国法人驻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的名义在中国境内进行活动 36.国际私法的渊源有哪几种? (1)国内立法;(2)国内判例;(3)国际条约;(4)国际惯例。(5)国际私法之原则和一般法理及学说。 37.简述国籍冲突的解决方法。 自然人国籍冲突的解决方法:(1)国籍冲突的积极方法:①以内国国籍优先,以内国法人为该人的本国法。②在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实践不一,

国际私法(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6题,计12分) 1、国际私法的渊源表现为( 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国内立法D、国内判例)。 2、赞成反致制度的理论依据主要有( A、反致会扩大本国法适用范围,但否定了国际私法基本原则 B、 采用反致制度,可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 C、采用反致制度,可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 D、采用反致使 同一案件在不同国家审理会得到相同结果)。 3、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都是外国国籍时,各国通常采用(A、以最后取得国籍为准B、以 当事人住所地国家为其国籍国 C、由法院确定)方法确定国籍。 4、《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定的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有(A、国民待遇原则B、优先权原则 C、强制 许可原则D、独立性原则)。 5、婚姻实质要件发生冲突,可依(A、婚姻举行地B、属人法C、婚姻举行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 关国家法律)解决。 6.指出下列冲突规则中哪些是单边冲突规范(A. 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B.在中 国境内履行的合资企业合同,适用中国法D.在日本境内履行的合资企业合同,适用日本法 )。 7.当事人规避我国(A. 强制性C. 禁止性 )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8.现今世界各国通常采用(B.特别认许制 C.一般认许制D.相互认许制 )承认外国法人在本国活动。9.《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了(A. 国民待遇 B.自动保护C.独立保护D. 最低限度保护 ) 原则。 10.对离婚法律冲突,各国通常适用(A. 法院地法B.属人法C.选择或重叠适用属人法和法院地法D. 有 利于离婚的法律 )解决冲突。 11.我国加入1965年海牙《送达公约》时声明,反对在我国境内采用(A.邮寄B. 司法官员直接D.案 件关系人直接)方式送达司法文书。 12.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C. 人的能力、身份、家庭 财产方面的D.财产继承方面的 )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13.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 突。各国一般采取(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 法D. 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方法确 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14.广义的反致包括(B. 间接反致C.狭义反致D.转致 )。 15.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现在,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A. 外国自然人B. 外国法人 C. 外国船舶D,外国物品 ) 16,下列物权关系中哪些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B.物权的保护方法 E. 物权客体范围的决定 )。 17.提单的法律职能表现为(A.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凭证B.托运人交付货物的收据C. 货物所有权的 凭证 )。 18.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各国一般主张适用(B,碰撞发生地法C. 法院地法D.船旗国法 )。 19.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 意思自治原则B. 属人法C. 最密切联 系的法律 )。 20.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A. 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送达B.调查取证 C. 承认与执行 外国法院判决 )。 21.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C.决 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 22.识别可以基于以下原因产生:(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B.有关国家 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 律上所没有的 )。 23.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 法 B.法院强制性要求当事人之间和解 D.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 24.一国法人到外国进行经济活动,须经外国认许。各国采用的认许制度有(A.特别认许制 B.一般 认许制 C.相互认许制D.分别认许制 ) 25.对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各国作了不同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可以(A.适用知识产权原始国法 律 B.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律 C.适用行为地法律 D.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上述A、B、C ) 26.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主要有(A.意思自治说 B.客观标志说D.最密切联系说 )。

电大国际私法法期末考试选择题

1、在我国,不能作为国际私法渊源的是(专家的学说)。 2、既得权说的创立者是(戴西)。 3、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是一条(双边)冲突规范。 4、法人属人法一般指的法人(国籍国)法律。 5、法院地冲突规范指向的准据法出现变更,新法规定该法有溯及力,在这种情况下,新法颁发前的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新法)。 6、某国法院审理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根据乙国法冲突规范应适用于丙国法,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这构成(转致)。 7、《日本法例》第29条规定:“应依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应依日本法者,依日本法”。这表明日本(接受反致)。 8、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11条规定:外国人,如其本国和法国订有条约允许法国人在其国内享有某些民事权利者,在法国亦得享有同样的民事权利。这是一条(国民待遇)的规定。 9、我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10、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 11、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可以适用(船旗国法)来调整。 12、当事人选择合同的准据法,必须从与该合同关系有关的国家中的法律选择,这被称之为(有限的)意思自治原则。 13、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各国多主张适用(航空器登记国法)。 14、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的案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15、《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16、以被告住所地为标志确立的管辖权称之为(属地管辖)。 17、下列纠纷中哪一项是可仲裁的纠纷(贸易纠纷)。 18、《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述方式进行修改,现在当事人权利义务采用(对应)方式加以规定。 19.“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依法律论”,这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冲突规范。这条冲突规范出自(《永徽律》)。 20.本地法说的创立人是(库克 )。 21. 遗嘱方式,符合下列法律之一的,其方式有效:(1)行为地法;(2)立遗嘱地法;(3)立遗嘱死亡时住所地法;(4)立遗嘱人死亡时国籍国法。这是一条(选择性 )冲突规范。 22.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诉讼程序 )方面的问题。 23.冲突规范援引的法律是一个未被法院地国承认的国家的法律时,较有说服力的一张主张是(适用未被承认国家的法律 )。 24.某国法院审理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本国法律应适用乙国法,根据乙国法律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法律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最终适用了甲国法律,这构成(间接反致 )。 25.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是否采用反致制度作了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表明我国(不接受反致 )。 26.采血统原则确立国籍国家的父母在采出生地原则确立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具有双重国籍,这形成了国籍的(积极冲突 )。 27.对住所消极冲突的解决,各国一般(视其居所为住所 )。 28.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居所地 )法律。 29.外国法人的财产清算和清算后财产归属问题,适用(该外国法人国籍国法 )。 30.当事人对合同准据法的选择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这被称之为(无限 )意思自治原则。 31.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不同国家规定了不同的冲突规则。在这些规则中,为多数国家采用的规则是,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 32.离婚案件中,外国公民已向本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 )。33.《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在继承的法律适用上采用了(同一制 )继承制度。 34.一国法院根据当事人协议对一案件行使管辖权,这种管辖称之为(协议管辖 )。 35.在我国,仲裁委员会的性质属于(社团法人 )。 36.《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对FAS贸易作了修改,根据该贸易术语,出口报关手续及相应风险由(买方 )承担。 37.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伺: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 38. 法院地法这一系屈公式主要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 39.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

国际私法简答题(汇总)

3、简述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基本制度。 (1)国民待遇:内国给与外国人的待遇和给予本国人的待遇相同。(2)最惠国待遇,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的待遇不低于授予国已经给予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3)优惠待遇,指一国为了某种目的给予外国及其自然人和法人以特定优惠的一种待遇。(4)普遍优惠待遇,指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以免征关税或减征关税的优惠待遇。(5)不歧视待遇,指有关国家约定互相不把对其他国家或仅对个别国家所加的限制加在对方身上,从而使本国不处于比其他国家更差的地位。 2、简述法律本座说。 答:19世纪,德国法学家费德里克·夫尔·冯·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他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对各种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其“本座”所在地的法律,且除个别的例外情况不应拘泥于其为外国的法律。 3、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答:冲突规范:是指明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实体法的规则,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法律规范。特点:(1)从冲突规范的内容来看,它仅仅指出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怎样适用实体法,其本身不能直接确定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从冲突规范的作用看,作为一种间接规范,冲突规范必须与它指引的某一特定的实体规范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法律调整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作用。(3)从冲突规范的结构看,它由“范围”和“系属”两大部分构成。 6、简述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方式。 答:当事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原则包括①意思自治原则②客观标志原则③最密切联系原则与特征性履行原则④合同自体法 7、简述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及我国涉外结婚、离婚法律适用的规定 答:(1)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涉外婚姻是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其实质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实体上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禁止的条件。结婚的必备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男女双方自愿、两性结合、符合法定婚龄;禁止条件主要包括:近亲通婚、重婚、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2)我国关于涉外结婚和离婚法律适用主要规定在《民法通则》第147条以及《婚姻法》之中,即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10.简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答: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①在同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问题规定的不同。②一个国家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个国家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出现在一个涉外民事关系时,便会产生法律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的冲突。③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11、简述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原则及例外。 答: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冲突适用当事人属人法。自然人处理商务行为时,如依属人法无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为有行为能力者,视为有行为能力。自然人处理不动产的行为能力,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13.简述法律规避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答:法律规避是指当事人为了规避原来应该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故意制造一些条件能够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构成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当事人规避某国法律是出于故意,即当事人的行为是以规避法律为目的的。②规避的法律是本应对当事人适用的强制性法律,而不是任意性法律。③当事人是通过故意改变或制造与连接点有关的事实,利用冲突规范来达到法律规避目的的。④法律规避必须是既遂的。⑤当事人法律规避以后,仍与被法规避法律的那个国家或地区存在某种联系。 15、简述国际礼让说。 答: 17世纪荷兰国际私法学者胡伯创立。提出法律适用三原则: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都在其境内发生法律效力并约束本国所有臣民,但无域外效力。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无论是长期居住或临时居住,都应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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