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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意见

关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意见
关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意见

关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意见

苏政办发(2010)10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现就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由自然人(党政群机关、金融机构及国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除外)、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内企业,经营小额贷款和创业投资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各市省级以上(含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均可申请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无省级以上(含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的市可指定一个规模较大的省级科技园区申请试点。每个试点开发区(园区)在试点初期可申请设立1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试点市的名称,行业为科技小额贷款,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各种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必须是股东自有合法资金,为认缴资本,以货币形式出资。首期到位注册资本金必须在50%以上,剩余部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按期足额到位。最低注册资本金

苏南为2亿元人民币,苏中为1 5亿元人民币,苏北为1亿元人民币。

申请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由试点开发区(园区)管委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股东后,向所在省辖市金融办提出筹建和开业申请,市金融办会同市科技局审核批准后,再向省金融办提出筹建和开业申请,经省金融办会同省科技厅审核批准后,中标股东持省金融办批准开业文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应有符合规定的章程、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且必须设立在试点开发区(园区)内。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业务工作人员应不少于6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其中,主要负责人应有5年以上从事金融工作或创业投资工作经验,信贷负责人应从事金融业务工作5年以上,创业投资负责人应从事创业投资工作3年以上,财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并从事会计财务工作3年以上,其他人员应从事相关经济工作3年以上。主要管理和经营人员均应参加省金融办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三、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也可通过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经过批准的股东借款、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之间资金调剂拆借等方式,融入不超过资本净额100%的资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创业投资及省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鼓励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探索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与投资管理模式。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不得超出所在试点市。其中,用于支持开发区(园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之和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不低于70%,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经营性贷款余额之和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不低于70%,小额贷款(具体标准由市金融办会同当地科技部门确定,报省金融办备案)余额之和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不低于70%,单户贷款的最高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主约定。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开展创业投资业务,即向具有高成长潜力的未上市中小创新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为之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权益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在开发区(园区)内的创业投资金额不得低于其创业投资总金额的60%;对单个企业的创业投资总额不得超过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也不得超过被投资企业资本净额的10%。创业投资总金额不得高于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30%。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委托办理现金收付和转账业务,并在业务发生后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不得从事结算业务。

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合作协议

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暂行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现就小额贷款公司开户、结算、资金监测事宜,达成如下服务合作协议: 一、甲方选择乙方作为唯一合作银行,开立基本结算户或一般存款户。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结算等金融服务。 乙方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为甲方提供业务咨询、人员培训服务。 二、丙方委托乙方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收付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发现异常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丙方报告: (一)无合理款项收支情况说明的资金流入或流出; (二)发生大额或短期内频繁的现金交易; (三)与非甲方业务经营区域内的客户发生资金往来,经营过程中正常采购发生的款项支付除外; (四)多方开户,或借用、冒用他人账户从事业务活动; (五)基本结算户资金余额小于或等于200万元; (六)其他违反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使用与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甲方承诺自觉依法合规使用在乙方开设的基本结算户或一般账户,不利用在乙方开设的账户从事违法违规行为。贷款发 —1—

放、收回及利息收付均通过在乙方开设的账户进行。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违反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的资金收付及结算服务时,乙方有权拒绝,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承诺积极争取为开户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最高不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 五、甲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严重的,乙方可以拒绝再继续为其提供开户、结算服务;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监管部门可要求甲方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另行更换开户银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权提请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 六、本协议签订后,如相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而使本协议内容与相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方各执一份,报市金融办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公章) 年月日 —2—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模式浅析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模式浅析 【摘要】: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小额贷款业务的不断深入,许多小额贷款公司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资金短缺问题。拓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途径,创新融资模式也成为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存续发展下去的关键。文章从资金的类别不同,分别对债务性和权益性资金的融通模式进行分析评论,探究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模式的创新与改进。 关键字:小额贷款;融资模式;权益性资本;债务性资本 一、债务融资模式 (一)向商业银行借款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当地的商业银行或是交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不超过其自身资本净额百分之五十的借款。然而,大部分的小额贷款公司向商业银行的借款数额所占比例较低,都远远没有达到50%的界限。这是由于商业银行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申请做出了严格地限制。一是,商业银行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要对所借款项进行资产抵押或者质押;二是,商业银行在选择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信贷业务时,定制了较高的限制,只与那些曾与商业银行保持良好关系的公司提供贷款服务;三是,宏观经济大形势驱使商业银行缩紧了信贷额度和比例,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向商业银行借款这一融资模式是目前我国采用的最主要的融资渠道。商业银行的相关管理部门应该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特殊信贷义务设立多层次的融资方案。对于那些信用水平较高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适当放宽融资比例。同时,商业银行不能一味盲目地向小额贷款公司转嫁不良的风险,对于应该承担的风险,商业银行应该适当加以承担,减少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过度干预。 (二)私募债券 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或转让约定在固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被称为私募债券。私募债券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较短,应用范围也仅仅集中在江浙一带、四川、山东等地。私募债券在我国尚不具规模。私募债券在很多方面都不完善,对于主体、规模、定价都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然而,私募债券是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在社会上吸纳资金的一种方式,更具灵活性。通过私募债券来融通资金必将在未来成为小额贷款公司最重要的融资模式我国的相关机构应该大力支持私募债券这种融资模式,在政策上,应该制定一些列促进和保障私募债券实施的相关政策;在实践中,允许地方性的交易市场进行小额贷款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融通。为私募债券这种融资模式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操作平台。 (三)同业资金拆借 同业资金拆借方式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与其同处一个地区或系统的其他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资金间的调配,促进资金短期内的额融通。这种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小额贷款融资途径,然而如果该地区的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那么处于同一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将同时面临不可避免的系统风险,将会造成整个一个大的经济区域的小额贷款都出现资金问题。为了避免同一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同时面临严重的融资风险,国家应该逐渐放宽对小额贷款公司同业资金拆借的区域限制,使资金在全国范围内流畅地融通。 (四)委托信托机构代为融资 信托公司在整个委托融资中起到一个“中间人”的作用。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获得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产,在期限结束后收回投资并获得回报的一种融资模式。信托融资是一种在小额贷款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转移信用资本的过程。这种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一般较高,但相对应的风险也比较高。为了防控信托融资带来的风险,银监会已经禁止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信托机构进行融资,然而,如能有效地控制并降低委托信托机构融资模式的风险,采用这种模式将一方面使得信托机构获得丰盈的收益,同时也解决了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短缺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所需的六大条件(精)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 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换言之,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是“只贷不存” 。 【设立】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想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具备六大方面的设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二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 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2000 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3000 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得超过 2 亿元。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 经验的工作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六其他审慎性条件。 【试点范围】涉农地区 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 (县级市以及各市的涉农区设立,非涉农区不得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 (涉农区域内经营业务,不得跨区域经营。 【服务对象】“三农”和中小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坚持为“三农” 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 自主选择贷款对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 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 册资本总额的 20%, 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10%, 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并要求满足:“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近两年连续赢利,且两年累计 净利润总额达到 1000 万元以上”的条件。 【经营】只贷,不存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 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 50%。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为充分体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 的贷款发放原则, “三为农” 和中小企业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贷款人的贷款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 5%, 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 20%。同时, 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 及流动情况的监测和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 【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下限限定 小额贷款公司有自己经营的灵活性, 不过虽然它的贷款利率上限放开, 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 (即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4 倍 , 下限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0.9 倍。

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淮安市悦群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贷款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贷款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风险,提高贷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担保法》、《合同法》以及《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贷款系指本公司对借款人自主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贷款指人民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和使用要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民主经营,自担风险,区别对待,择优扶持,有借有还,到期归还。 第六条贷款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贷款审批实行权限管理,分级审批。权限的确定另行制定办法。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八条贷款对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九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贷款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 (二)贷款使用确有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 (四)公司制企业对外股东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资产的50%; (五)贷款必须有相应的抵押或保证、担保措施; (六)借款人必须如实反映整个生产营过程的资金活动情况,提供生产、财务计划及有关的会计、系统报表,使本公司客户经理能及时检查、了解资信状况; (七)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外,借款人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需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八)除自然人外借款人必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签发的有效贷款卡; (九)借款人申请票据贴现,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票据并提供与有商品交易背景的相关材料。 第三章贷款的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本公司贷款按期限仅指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 第十一条贷款按方式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一)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用发放的贷款。 (二)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1、保证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办理抵押贷款应当对抵押物的权属、有效性和变现能力以及现实抵押权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根据抵押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办法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08〕23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 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事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在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商密☆二级 工银办发〔2010〕768号 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业务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为拓展新兴信贷业务市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业务的操作与管理,总行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暂按照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行管理,同时根据《办法》规定进行相关系统操作,并将其纳入我行小企业融资统计范畴。各行要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业务平台,为我行小企业金融业务储备优质的小企业潜在客户。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此件发至二级分行) 小额贷款公司 融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拓展新兴信贷业务市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业务的操作与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及我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并经依法注册登记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专门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业务,是指我行向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用于支持其对外贷款业务发展需要,以其未来综合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等作为还款来源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第四条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我行相关规定,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小额贷款公司的背景和目的

摘要:为促进农村发展,我国近年来借鉴国外小额贷款的成功经验,发展了中国的农村小额贷款业务。但我们经过实践发现,农村小额贷款在国内的实施并不乐观,除去几个试点,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并不普及。 本文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总结出了小额贷款实施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农村小额贷款的概况和国内外现状。第二部分在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所学知识,从农户和银行两个角度总结小额贷款在大兴区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农户方面存在对贷款需求少、信用等级差和认识误区等问题,银行方面存在宣传不足、贷款风险大等问题。第三部分根据上一部分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加大宣传力度、简化办理程序、及时下放贷款和政策导向,希望能帮助农村小额贷款顺利实施,真正发挥作用。第四部分对实践进行总结。 关键词:农村小额贷款国内外担保质押信用等级小额信贷风险 一、农村小额贷款概况和国内外现状 (一)国外农村小额贷款的产生、发展和现状 1.国外小额贷款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促进经济迅速发展,通过国有农业开发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将大量的补贴性资金投放到农村地区。由于这些国家的农村金融环境中具有许多不利因素,而实施的传统的农村金融政策又未准确认识本国农村经济和金融,因此这些实践并未获得成功,反而造成了负面影响,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 此后,这些国家不断摸索新的发展方法,小额信贷也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产生,最初是一种“发展金融”的模式,到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演变成为小额贷款的模式,目的仍然是消除农村的贫困。小额贷款以贫困或中低收入群体为特定目标客户并提供适合特定目标阶层客户的金融产品服务,为大量低收入(包括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作为一种发展工具,为解决农村发展和减少贫困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方案。因此小额贷款在过去三十年多年里迅速发展,已经从世界的某些区域扩展到几乎覆盖整个发展中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遍及亚、非、拉美等地。在小额贷款发展过程中,典型的小额信贷机构有孟加拉乡村银行、孟加拉社会进步协会、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玻利维亚阳光银行等,都在扶贫开发方面取得了相当成就。 2.国外农村小额贷款的未来趋势 随着小额贷款的不断发展,其未来走向逐渐显现。首先,低收入客户不仅需要传统的小额贷款,对全面的金融服务也有很大需求,这意味着小额贷款将逐渐过渡到微型金融。其次,传统的小额贷款被称为“福利主义小额信贷”,因其首先关注社会发展,并通过员工激励和严格财务制度等手段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而将会被以商业可持续性为首要目标的“制度主义小额信贷”所取代。第三,关于小额信贷行业监管原则的一致意见将会形成,不断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的监管制度,但对于其的利率管制将会逐步放松。最后,小额贷款通过帮助贫困人口和中低收入人口增加收入,将会发挥越来越多的社会和经济作用。 (二)国内农村小额贷款产生背景和发展现状 1.国内小额贷款的产生和发展

小额信贷公司排名(最新)

小额贷款公司排名(最新)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资产结构、资产质量、管理效率、盈利能力、增长速度、社会责任”等多项评价标准,根据数据测评、联席会指导委员会推荐和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综合意见。评选出了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排行榜。共统计了全国100家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排名 排名公司名称省份 1 北京丰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北京市 2 北京金典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3 邦信小额贷款公司北京市 4 天津恒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天津市 5 天津华北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天津市 6 三河市润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河北省 7 代县昌誉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 8 内蒙古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9 内蒙古融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蒙古 10 鄂尔多斯市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1 包头润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蒙古 12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恒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3 赤峰市翁牛特旗鑫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4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融联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6 巴彦淖尔市巴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7 大连庄河北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辽宁省 18 锦州市松山新区博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辽宁省 19 北镇汇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 20 营口市站前区盼盼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 21 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辽宁省 22 辽阳市弓长岭金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 23 盘山县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 24 长春市广源小额信贷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 25 长春市启元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 26 长春市双阳区金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吉林省 27 农安县华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吉林省 28 大庆市国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成立)黑龙江 29 大庆市广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 30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31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32 哈尔滨市银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33 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 34 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35 上海松江骏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36 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路径选择的研究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路径选择的研究 小额贷款公司的迅速发展,在解决农民贷款难和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上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分析发现,主要由于资金匮乏、身份缺失以及监管虚置等原因,致其面临着资金不足的困境,通过转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方式的路径,扩宽融资渠道,寻求融资突破。 标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路径选择 1 引言 2008年5月,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由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颁布,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性质发生变化,不再只以支持贫困群体为目的,而是更加注重自身的可持续性。此后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我国小贷款公司合计8673家,贷款余额9273亿元,实收资本8233.9亿元。小额贷款公司通过把富余的民间资金引导到小微企业和“三农”,社会成效正逐步显现。但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进行严格限制,并规定不能收纳存款。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不足的问题被凸现出来,严重制约了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和发展,甚至导致公司倒闭等严重后果。本文通过分析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困境及原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成功融资经验,寻找破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试图缓解其融资压力。 2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困难的原因 2.1 资金匮乏 小额贷款的生存完全离不开流动资金,一旦出现资金短缺将很可能导致公司无法生存。《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进行严格限制,只能限于股东资本金、捐赠资金和单一来源的批发资金,并且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资金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自身融资渠道狭窄,另一方面三条融资来源发挥作用受限。这种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完全离不开流动资金,一旦出现资金缺乏则可能会导致公司无法生存的严重后果。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社会认可度的提升以及规模的扩张,小额贷款公司当前的融资渠道已经远远无法满足当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需求,资金匮乏。 2.1.1 股东资本金往往较低,难以维系小额贷款公司长久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在进行贷款业务的时候,通常依赖的是公司的固有资金。主要的形式是依赖长期的分红截流和股东增资,但这种资金来源有限,一定程度上限制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并非长久之计。由于资金的严重缺乏,小贷公司的发展受到制约,无法根据市场需求做出相应调整,做出符合市场发展的规划。随着经济增长,金融市场规模越来越大,那些只能靠着资本金和利润来开展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终将因为无法满足更多贷款客户的需求,而在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止

小额贷款公司的具体业务流程(1)

一.受理客户申请以面谈方式受理客户融资申请。 二.采集贷款资料 (一)法人客户: 1借款企业“贷款申请书”; 2借款企业“企业简介”; 3企业“征信”材料; 4借款企业“公司章程”(工商局查档版); 5借款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公司借款的决议”; 6 201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表”; 7 2011年即期的“财务报表”; 8借款企业“关于外部借入款项的说明”(含从各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 9借款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④开户许可证⑤贷款卡; 10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任职证明签字样本④客户印鉴卡; 11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 1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保部门“批复文件”及“验收意见”等文件; 13企业验资报告; 14借款企业上年度和即期(前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水电费缴纳单据(复印件)。(二)法人客户担保人资料: 1担保企业的“企业简介”; 2担保企业的“公司章程”(工商局查档版); 3“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提供担保的决议” ; 4 2010年担保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 2011年担保企业的即期财务报表; 6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说明;

7担保企业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开户许可证、贷款卡; 8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任职证明、签字样本、客户印鉴卡; 9 借款企业上年度和即期(前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水电费缴纳单据(复印件); 10 拟采用抵(质)押担保方式融资的客户; 11 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材料; 12 抵(质)押担保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决议”; 13 本公司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上述报出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自然人客户: 1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书”; 2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经济收入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或未婚证明”的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材料; 4保证人提供的材料同“2”、“3”; 5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购房合同及发票等); 6借款人、保证人上年度及即期(前三个月)的水、电费及供热费缴纳单据。 7本公司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业务调查 一.受理客户提出的融资需求后,联系客户进行上门实地调查。 1、核实主体资格 (1)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否已年检; (2)《贷款卡》是否已年检; (3)生产的产品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 (4)特殊行业证明及环保合格证明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5)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是否符合国家信贷政策;

小额贷款公司简介

小额贷款公司简介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执行金融企业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法接受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7000万元。主发起人原则上净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1440万元以上。主发起人持股原则上不超过20%,其他单个股东和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不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 5.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9.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村镇银行准入条件 第三条拟改制小额贷款公司须符合《指导意见》的审慎经营要求。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0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苏政办发〔2010〕103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现就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由自然人(党政群机关、金融机构及国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除外)、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面向高新 —1 —

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内企业,经营小额贷款和创业投资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各市省级以上(含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均可申请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无省级以上(含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的市可指定一个规模较大的省级科技园区申请试点。每个试点开发区(园区)在试点初期可申请设立1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试点市的名称,行业为科技小额贷款,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各种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必须是股东自有合法资金,为认缴资本,以货币形式出资。首期到位注册资本金必须在50%以上,剩余部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按期足额到位。最低注册资本金苏南为2亿元人民币,苏中为1.5亿元人民币,苏北 —2 —

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拓展新兴信贷业务市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业务的操作与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3号)、《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137号)及我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3号)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并经依法注册登记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专门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业务,是指我行向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用于支持其对外贷款业务发展需要,以其未来综合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等作为还款来源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第四条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我行相关规定,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经营原则。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业务的管理应遵循“择优准入、以资定贷、股东担保、受托支付”的原则。 -1-

第二章融资业务准入 第五条向我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准入条件: (一)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办理注册及年检手续,公司成立经营满半年(含)以上,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含); (二)在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依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健全;有必要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良好; (三)有审慎规范的贷款操作流程、贷后管理制度、资产分类制度和风险拨备制度,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保持在100%(含)以上; (四)小额贷款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五)在我行的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或A-级(含)以上且可提供足额有效的房地产抵押; (六)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并承诺存入我行存款占其全部银行存款的比例,不低于我行贷款占其全部银行贷款的比例;其以我行融资放贷支持的贷款客户必须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七)承诺定期向我行提供月(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告)-2-

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

业务知识 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非银行机构比较研究 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第四章中明确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以下载自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第四章)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于何处? 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第四章中明确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以下载自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办法第四章) 第二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的其他资金来源。 第二十八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 第二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向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申领贷款卡。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信息及时报送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和北京银监局,并跟踪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使用情况。 一、基本含义 与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同质化的机构主要包括村镇银行,以及贷款公司、农村信用社、农村资金互助社、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担保公司、拍卖行、典当行、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非银行机构,各类机构的基本含义为: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简称,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属于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独立企业法人。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与中小企业融资解析

小额贷款公司与中小企业融资解析 [摘要] 从混合策略博弈模型的视角出发,分析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小企业融资 中的作用,对小贷公司放贷和中小企业需贷的动态互动行为模式进行 了描述。研究发现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经营能力、项目收益以及预期 坏账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小额信贷公司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提出 相对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融资;博弈 一、引言 中国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困境就是融资难问题。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一般可以归为两类即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中小企业现有的现金流往 往难以支持企业的正常运营,因为自身规模、信息透明度等情况限制,很难从商业银行及时取得信用贷款,企业发展遇到资金困境时,会不 计后果地选择高于银行几倍利率但较为便捷的民间借贷,致使小额贷 款迅速发展起来。关于中小企业从商业银行贷款难这一原因,国外学 者已经进行了丰富的论证研究,其中影响最深刻的是Jayartr e和Strahan,Begrer和Udell、Stiglit z和Weiss的规模匹配理论、成长周期论、信贷配给理论。国内 学者近几年在融资问题上也进行了大量研究,从小额贷款公司与金融 机构合作方面:认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质量要优于商业银行等金融业 机构。针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不足问题,不同学者提出了创新制度设计,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再融资,以小额贷款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的 方式,获得批发资金或贷款。2008年,银监局下发了《关于小额 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国逐渐发展起来,成 为新兴的金融现象。因为是新兴产物,不同于国外小额贷款公司模式,国外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研究理论及数据不适用于国内小额贷款公司

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规章守则1.doc

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规章制度1 ⅩⅩ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贷款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贷款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风险,提高贷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担保法》、《合同法》以及《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贷款系指本公司对借款人自主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贷款指人民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和使用要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民主经营,自担风险,区别对待,择优扶持,有借有还,到期归还。 第六条贷款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贷款审批实行权限管理,分级审批。权限的确定另行制定办法。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八条贷款对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九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贷款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 (二)贷款使用确有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 (四)公司制企业对外股东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资产的50%; (五)贷款必须有相应的抵押或保证、担保措施; (六)借款人必须如实反映整个生产营过程的资金活动情况,提供生产、财务计划及有关的会计、系统报表,使本公司客户经理能及时检查、了解资信状况; (七)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外,借款人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需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八)除自然人外借款人必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签发的有效贷款卡; (九)借款人申请票据贴现,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票据并提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及方式创新论坛实录

新浪财经讯2012年7月10日-11日,由中国金融学会、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小额信贷创新论坛暨首届全国金融办主任圆桌会议”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图为圆桌论坛三: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及方式创新现场。 主持人(梅世文): 各位来宾,大家早上好,这里是第三届小额信贷创新论坛分论坛A现场,马上要进行的是圆桌讨论三-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与方式创新,我是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副局长梅世文。去年国内的信贷紧缩政策不仅让中国中小企业陷入了资金林断裂的危机,也让国内小额信贷行业的新兴力量-小额贷款公司面临融资困局。危机之下,融资创新成为了众多小额贷款公司的当务之急。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所在机构各有特色,有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服机构代表,也有成功渡过融资难关的公司代表,下面请允许我介绍今天的到会的讨论嘉宾: 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董事长兼董事长罗得志先生 美兴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美兴小额贷款(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星海先生泸州市龙马兴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副会长唐昌宜先生 大连庄河市新北方企业集团董事长肖林栋先生 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 我们会议安排跟昨天一样,先由几位嘉宾就圆桌讨论的主题进行5分钟左右的自由阐述,然后与在座的听众进行互动。 首先,我做第一个发言,我介绍一下国家开发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支持情况。 大家知道国家开发银行这几年国家小额贷款的支持,不仅资金上支持,而且在融资上,尤其是风险控制,金融管理,以及小贷技术方面予以支持,取得了比较好的收效。简单跟大家通报几个情况,截止到今年上半年国家开发行向701家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贷款,并且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52家,增幅比较大,占到56%,累计发放贷款427亿元,同比增加255亿元。2012年当年发放130亿,这半年的时间,发放比去年增加了33%,目前我们给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余额达到257亿元,同比增加了59%。应该说,我们资金支持,也跟随着小额贷款的发展基本同步的,目前15%的小贷公司得到了开发银行的融资支持。一些主要做法,我在第二届论坛介绍了建立了理念+资金+IT。我们有几个方面,加强与政府的合作,与地方金融办合作等,我们与政府合作基础上,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和保障优势,综合社会各种力量和优势,建立社会分担优势。加大技术输出力度,提出了融资服务。我们主要提供了小额贷款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和支持。在座好多小额贷款公司有可能得到开发银行的支持。目前直接或者接受开发银行的支持和培训在三四千以上,我们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分类指导,我们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打分卡,确定我们的支持方式。我们坚持贷后管理,也是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小贷公司发展需求,我们加强了准入和风险性预警措施,加强贷后管理。应该说跟我们国家开发银行建立合作的小额贷款公司,无论在个体的发展上,还是总的业务发展上,应该说是健康而规范的。 顺便介绍一下我们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目前状况的判断,昨天会上有些领导讲过,我认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的现状发展势头非常快,从目前全国数量看,可能五六千家,我们统计的数据可能在5500多家。第二个现象是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逐步增大,表现在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数量上,以及整个金融和管理水平和管理团队的人数上。第三个特点,各地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各个地方的金融办加强了金融监管,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非常有利。第四个方面,国家开发银行的支持力度更大,在业务方式方法上,随着业务的发展上进行了调整,一些基本思路和方向没有改变。 我想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有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注意一下,一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2020年(金融保险)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指导意见

(金融保险)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小额贷款X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08〕23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小额贷款X公司试点事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壹、小额贷款X公司的性质 小额贷款X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运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X公司或股份有限X公司。 小额贷款X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X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和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X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X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运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运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小额贷款X公司的设立 小额贷款X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X公司或股份有限X公司。 小额贷款X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X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X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之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小额贷款X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壹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X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X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壹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X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X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且领取营业执照。此外,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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