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

附件2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

(2014年版)

目 录

使用说明 (6)

第一章 总 则 (9)

第1条 术语定义和解释 (9)

第2条 合同背景和目的 (10)

第3条 声明和保证 (10)

第4条 合同生效条件 (10)

第5条 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0)

第二章 合同主体 (11)

第6条 政府主体 (11)

第7条 社会资本主体 (11)

第三章 合作关系 (13)

第8条 合作内容 (13)

第9条 合作期限 (14)

第10条 排他性约定 (14)

第11条 合作履约担保 (14)

第四章 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14)

第12条 项目总投资 (15)

第13条 投资控制责任 (15)

第14条 融资方案 (15)

第15条 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16)

第16条 投融资监管 (16)

第17条 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16)

第五章 项目前期工作 (16)

第18条 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16)

第19条 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17)

第20条 前期工作经费 (17)

第21条 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17)

第22条 前期工作监管 (17)

第23条 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17)

第六章 工程建设 (17)

第24条 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18)

第25条 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18)

第26条 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 (18)

第27条 工程变更管理 (18)

第28条 实际投资认定 (19)

第29条 征地、拆迁和安置 (19)

第30条 项目验收 (19)

第31条 工程建设保险 (19)

第32条 工程保修 (19)

第33条 建设期监管 (20)

第七章 政府移交资产 (20)

第35条 移交前准备 (20)

第36条 资产移交 (21)

第37条 移交违约及处理 (21)

第八章 运营和服务 (21)

第38条 政府提供的外部条件 (21)

第39条 试运营和正式运营 (22)

第40条 运营服务标准 (22)

第41条 运营服务要求变更 (23)

第42条 运营维护与修理 (23)

第43条 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 (23)

第44条 主副产品的权属 (23)

第45条 项目运营服务计量 (23)

第46条 运营期的特别补偿 (24)

第47条 运营期保险 (24)

第48条 运营期政府监管 (24)

第49条 运营支出 (24)

第50条 运营期违约事项和处理 (24)

第九章 社会资本主体移交项目 (25)

第51条 项目移交前过渡期 (25)

第52条 项目移交 (25)

第53条 移交质量保证 (26)

第十章 收入和回报 (26)

第55条 项目运营收入 (26)

第56条 服务价格及调整 (27)

第57条 特殊项目收入 (27)

第58条 财务监管 (27)

第59条 违约事项及其处理 (28)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28)

第60条 不可抗力事件 (28)

第61条 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和评估 (28)

第62条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 (28)

第63条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28)

第64条 法律变更 (29)

第十二章 合同解除 (29)

第65条 合同解除的事由 (29)

第66条 合同解除程序 (29)

第67条 合同解除的财务安排 (29)

第68条 合同解除后的项目移交 (30)

第69条 合同解除的其他约定 (30)

第十三章 违约处理 (30)

第70条 违约行为认定 (30)

第71条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30)

第72条 违约行为处理 (31)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31)

第73条 争议解决方式 (31)

第74条 争议期间的合同履行 (31)

第十五章 其他约定 (32)

第75条 合同变更与修订 (32)

第76条 合同的转让 (32)

第77条 保密 (32)

第78条 信息披露 (32)

第79条 廉政和反腐 (32)

第80条 不弃权 (32)

第81条 通知 (33)

第82条 合同适用法律 (33)

第83条 适用语言 (33)

第84条 适用货币 (33)

第85条 合同份数 (33)

第86条 合同附件 (33)

使用说明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编制工作,鼓励和引导

社会投资,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

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

号)有关要求,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年版)》。

一、编制原则

1.强调合同各方的平等主体地位。合同各方均是平等主体,

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建立互惠合作关系,通过合同条款约定并保障

权利义务。

2.强调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政府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和

市场机制,促进重点领域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公

共资源配置效率。

3.强调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鼓励社会资本在确保公共利

益的前提下,降低项目运作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获取合理

投资回报。

4.强调公开透明和阳光运行。针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关键环

节,明确政府监管职责,发挥专业机构作用,提高信息公开程度,

确保项目阳光运行。

5.强调合法合规及有效执行。项目合同要与相关法律法规和

技术规范做好衔接,确保内容全面、结构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6.强调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相结合。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总结国内成功实践,积极探索,务实创新,适应当前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需要。

二、主要内容

项目合同由合同正文和合同附件组成,《合同指南》主要反映合同的一般要求,采用模块化的编写框架,共设置15个模块、86项条款,适用于不同模式合作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服务、移交等阶段,具有较强的通用性。原则上,所有模式项目合同的正文都应包含10个通用模块:总则、合同主体、合作关系、项目前期工作、收入和回报、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合同解除、违约处理、争议解决,以及其他约定。其他模块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用。例如,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的项目合同除了10个通用模块之外,还需选用投资计划及融资、工程建设、运营和服务、社会资本主体移交项目等模块。

三、使用要求

1.合作项目已纳入当地相关发展规划,并按规定报经地方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2.合同签署主体应具有合法和充分的授权,满足合同管理和履约需要。

3.在项目招标或招商之前,政府应参考《合同指南》组织编制合同文本,并将其作为招标或招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社会资本确定之后,政府和社会资本可就相关条款和事项进行谈判,最终确定并签署合同文本。

5.充分发挥专业中介机构作用,完善项目合同具体条款,提高项目合同编制质量。

6. 参考《合同指南》设置章节顺序和条款。如有不能覆盖的事项,可在相关章节或“其他约定”中增加相关内容。

四、其他

1.各行业管理部门可参考《合同指南》,分别研究制定相应行业的标准合同范本。

2.各地要及时总结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细化、完善合同文本。

3.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各地的实践情况,及时对《合同指南》进行修订完善。

第一章总 则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简称“项目合同”),是指政府主体和社会资本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实施所订立的合同文件。

本章应就项目合同全局性事项进行说明和约定,具体包括合同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合同签订的背景和目的、声明和保证、合同生效条件、合同体系构成等。

本章为项目合同的必备篇章。

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为避免歧义,项目合同中涉及的重要术语需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加以定义。凡经定义的术语,在项目合同文本中的内涵和外延应与其定义保持一致。

需要定义和解释的术语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名称与涉及合同主体或项目相关方的术语,如“市政府”、“项目公司”等。

(2)涉及项目技术经济特征的相关术语,如 “服务范围”、“技术标准”、“服务标准”等。

(3)涉及时间安排或时间节点的相关术语,如 “开工日”、“试运营日”、“特许经营期”等。

(4)涉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术语,如“批准”、“不可抗力”、“法律变更”等。

(5)其他需定义的术语。

第2条.合同背景和目的

为便于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项目合同,对合同签署的相关背景、目的等加以简要说明。

第3条.声明和保证

项目合同各方需就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及履行合同的相关事项加以声明和保证,并明确项目合同各方因违反声明和保证应承担相应责任。主要内容包括:

(1)关于已充分理解合同背景和目的,并承诺按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合同的声明。

(2)关于合同签署主体具有相应法律资格及履约能力的声明。

(3)关于合同签署人已获得合同签署资格授权的声明。

(4)关于对所声明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保证或承诺。

(5)关于诚信履约、提供持续服务和维护公共利益的保证。

(6)其他声明或保证。

第4条.合同生效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约定,涉及项目合同生效条件的,应予明确。

第5条.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本条应明确项目合同的文件构成,包括合同正文、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和变更协议等,并对其优先次序予以明确。

第二章 合同主体

本章重点明确项目合同各主体资格,并概括性地约定各主体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本章为项目合同的必备篇章。

第6条.政府主体

1.主体资格

签订项目合同的政府主体,应是具有相应行政权力的政府,或其授权的实施机构。本条应明确以下内容:

(1)政府主体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

(2)政府主体出现机构调整时的延续或承继方式。

2.权利界定

项目合同应明确政府主体拥有以下权利: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行使政府监管的权力。

(2)行使项目合同约定的权利。

3.义务界定

项目合同应概括约定政府主体需要承担的主要义务,如遵守项目合同、及时提供项目配套条件、项目审批协调支持、维护市场秩序等。

第7条.社会资本主体

1.主体资格

签订项目合同的社会资本主体,应是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或其他投资、经营主体。

本条应明确以下内容:

(1)社会资本主体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

(2)项目合作期间社会资本主体应维持的资格和条件。

2.权利界定

项目合同应明确社会资本主体的主要权利:

(1)按约定获得政府支持的权利。

(2)按项目合同约定实施项目、获得相应回报的权利等。

3.义务界定

项目合同应明确社会资本主体在合作期间应履行的主要义务,如按约定提供项目资金,履行环境、地质、文物保护及安全生产等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等。

4.对项目公司的约定

如以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实施合作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项目公司的设立及其存续期间法人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机制等事项,如:

(1)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住所、组织形式等的限制性要求。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董事会、监事会及决策机制安排。

(3)项目公司股权、实际控制权、重要人事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

如政府参股项目公司的,还应明确政府出资人代表、投资金

额、股权比例、出资方式等;政府股份享有的分配权益,如是否享有与其他股东同等的权益,在利润分配顺序上是否予以优先安排等;政府股东代表在项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特殊安排,如在特定事项上是否拥有否决权等。

第三章 合作关系

本章主要约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关系的重要事项,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期限、排他性约定及合作的履约保证等。

本章为项目合同的必备篇章。

第8条.合作内容

项目合同应明确界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主要事项,包括:

1.项目范围

明确合作项目的边界范围。如涉及投资的,应明确投资标的物的范围;涉及工程建设的,应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提供服务的,应明确服务对象及内容等。

2.政府提供的条件

明确政府为合作项目提供的主要条件或支持措施,如授予社会资本主体相关权利、提供项目配套条件及投融资支持等。

涉及政府向社会资本主体授予特许经营权等特定权利的,应明确社会资本主体获得该项权利的方式和条件,是否需要缴纳费用,以及费用计算方法、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及程序等事项,并明确社会资本主体对政府授予权利的使用方式及限制性条款,如不得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等。

3.社会资本主体承担的任务

明确社会资本主体应承担的主要工作,如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

4.回报方式

明确社会资本主体在合作期间获得回报的具体途径。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项目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使用者付费、使用者付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政府付费购买服务等方式。

5.项目资产权属

明确合作各阶段项目有形及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的归属。

6.土地获取和使用权利

明确合作项目土地获得方式,并约定社会资本主体对项目土地的使用权限。

第9条.合作期限

明确项目合作期限及合作的起讫时间和重要节点。

第10条.排他性约定

如有必要,可做出合作期间内的排他性约定,如对政府同类授权的限制等。

第11条.合作履约担保

如有必要,可以约定项目合同各方的履约担保事项,明确履约担保的类型、提供方式、提供时间、担保额度、兑取条件和退还等。对于合作周期较长的项目,可分阶段安排履约担保。

第四章 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本章重点约定项目投资规模、投资计划、投资控制、资金筹措、融资条件、投融资监管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本章适用于包含新建、改扩建工程,或政府向社会资本主体转让资产(或股权)的合作项目。

第12条.项目总投资

1.投资规模及其构成

(1)对于包含新建、改扩建工程的合作项目,应在合同中明确工程建设总投资及构成,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等。合同应明确总投资的认定依据,如投资估算、投资概算或竣工决算等。

(2)对于包含政府向社会资本主体转让资产(或股权)的合作项目,应在合同中明确受让价款及其构成。

2.项目投资计划

明确合作项目的分年度投资计划。

第13条.投资控制责任

明确社会资本主体对约定的项目总投资所承担的投资控制责任。根据合作项目特点,可约定社会资本主体承担全部超支责任、部分超支责任,或不承担超支责任。

第14条.融资方案

项目合同需要明确项目总投资的资金来源和到位计划,包括以下事项:

(1)项目资本金比例及出资方式。

(2)债务资金的规模、来源及融资条件。如有必要,可约定政府为债务融资提供的支持条件。

(3)各类资金的到位计划。

第15条.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如政府为合作项目提供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支持,应明确具体方式及必要条件。

第16条.投融资监管

若需要设定对投融资的特别监管措施,应在合同中明确监管主体、内容、方法和程序,以及监管费用的安排等事项。

第17条.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项目合同应明确各方投融资违约行为的认定和违约责任。可视影响将违约行为划分为重大违约和一般违约,并分别约定违约责任。

第五章 项目前期工作

本章重点约定合作项目前期工作内容、任务分工、经费承担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本章为项目合同的必备篇章。

第18条.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明确项目需要完成的前期工作内容、深度、控制性进度要求,以及需要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对于超出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特殊规定,应予以特别说明。如包含工程建设的合作项目,应明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要求;包含转让资产(或股权)的合作项目,应明确项目尽职调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等前期工作要求。

第19条.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项目合同应分别约定政府和社会资本主体所负责的前期工作内容。

第20条.前期工作经费

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主体分别承担的前期工作费用。对于政府开展前期工作的经费需要社会资本主体承担的,应明确费用范围、确认和支付方式,以及前期工作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

第21条.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政府应对社会资本主体承担的项目前期工作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1)协调相关部门和利益主体提供必要资料和文件。

(2)对社会资本主体的合理诉求提供支持。

(3)组织召开项目协调会。

第22条.前期工作监管

若需要设定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特别监管措施,应在合同中明确监管内容、方法和程序,以及监管费用的安排等事项。

第23条.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项目合同应明确各方在前期工作中违约行为的认定和违约责任。可视影响将违约行为划分为重大违约和一般违约,并分别约定违约责任。

第六章 工程建设

本章重点约定合作项目工程建设条件,进度、质量、安全要

求,变更管理,实际投资认定,工程验收,工程保险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本章适用于包含新建、改扩建工程的合作项目。

第24条.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项目合同可约定政府为项目建设提供的条件,如建设用地、交通条件、市政配套等。

第25条.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项目合同应约定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详细内容可在合同附件中描述。

(1)项目控制性进度计划,包括项目建设期各阶段的建设任务、工期等要求。

(2)项目达标投产标准,包括生产能力、技术性能、产品标准等。

(3)项目建设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工艺路线、质量要求等。

(4)项目安全要求,包括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事故责任等。

(5)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包括对招投标、施工监理、分包等。

第26条.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

项目合同应明确需要履行的建设审查和审批事项,并明确社会资本主体的责任,以及政府应提供的协助与协调。

第27条.工程变更管理

项目合同应约定建设方案变更(如工程范围、工艺技术方案、设计标准或建设标准等的变更)和控制性进度计划变更等工程变更的触发条件、变更程序、方法和处置方案。

第28条.实际投资认定

项目合同应根据投资控制要求,约定项目实际投资的认定方法,以及项目投资发生节约或出现超支时的处理方法,并视需要设定相应的激励机制。

第29条.征地、拆迁和安置

项目合同应约定征地、拆迁、安置的范围、进度、实施责任主体及费用负担,并对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后续遗留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第30条.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应遵照国家及地方主管部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验

收管理的规定执行。项目验收通常包括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合同应约定项目验收的计划、标准、费用和工作机制等要求。如有必要,应针对特定环节做出专项安排。

第31条.工程建设保险

项目合同应约定建设期需要投保的相关险种,如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并落实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注意保险期限与项目运营期相关保险在时间上的衔接。

第32条.工程保修

项目合同应约定工程完工之后的保修安排,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

(1)保修期限和范围。

(2)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和义务。

(3)工程质保金的设置、使用和退还。

(4)保修期保函的设置和使用。

第33条.建设期监管

若需要,可对项目建设招标采购、工程投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等事项安排特别监管措施,应在合同中明确监管的主体、内容、方法和程序,以及费用安排。

第34条.建设期违约和处理

项目合同应明确各方在建设期违约行为的认定和违约责任。可视影响将违约行为划分为重大违约和一般违约,并分别约定违约责任。

第七章 政府移交资产

本章重点约定政府向社会资本主体移交资产的准备工作、移交范围和标准、移交程序及违约责任等。

本章适用于包含政府向社会资本主体转让或出租资产的合作项目。

第35条.移交前准备

项目合同应对移交前准备工作做出安排,以保证项目顺利移交,内容一般包括:

(1)准备工作的内容和进度安排。

(2)各方责任和义务。

PPP项目合同范本(最新整理版)

PPP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政府主体): 乙方(社会资本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怡心湖及中电科园区项目的具体情况,本着“政企合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本协议由XX县YY镇人民政府 (下称“甲方”),与 (下称“乙方”)于 20 年 8 月28 日在签署 鉴于: (1)经XX县政府批准项目采用PPP模式(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合作人进行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 (2)甲方于 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 年 7 月 29 日对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法定程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投资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 (3)甲方与乙方签署《项目PPP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合作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和运营。 (4)根据本协议约定,由甲方与乙方在项目所在地合资成立项目

公司,XX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规定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承担风险。 (5)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原则依据,双方将共同维护和遵守。 甲乙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成本亿元。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亩。 1.1.2 项目公司融资利息:项目公司的融资利息以项目公司融资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计入项目公司的投资总费用。 1.1.3项目实施:计划年初开工建设,年初建成使用。本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年,其中计划建设期年,运营期年。 1.2项目合作范围 1.2.1 XX县YY镇市镇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项下的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2.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合作期间涉及的债务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本(服务类)

合同书格式(服务类) 政府采购 合同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方: 电话:传真:地址: 乙方: 电话:传真:地址: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3....... 二、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ppp模式的合同范本

PPP模式合同文本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 同范本(指南) (2014年版) 目录 使用说明 (6) 第一章总则 (9) 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9) 第2条合同背景和目的 (10) 第3条声明和保证 (10) 第4条合同生效条件 (10) 第5条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0) 第二章合同主体 (11) 第6条政府主体 (11) 第7条社会资本主体 (11) 第三章合作关系 (13) 第8条合作内容 (13) 第9条合作期限 (14) 第10条排他性约定 (14) 第11条合作履约担保 (14) 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14)

第13条投资控制责任 (15) 第14条融资方案 (15) 第15条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16) 第16条投融资监管 (16) 第17条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16)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16) 第18条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16) 第19条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17) 第20条前期工作经费 (17) 第21条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17) 第22条前期工作监管 (17) 第23条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17) 第六章工程建设 (17) 第24条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18) 第25条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18) 第26条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 (18) 第27条工程变更管理 (18) 第28条实际投资认定 (19) 第29条征地、拆迁和安置 (19)

第31条工程建设保险 (19) 第32条工程保修 (19) 第33条建设期监管 (20) 第七章政府移交资产 (20) 第35条移交前准备 (20) 第36条资产移交 (21) 第37条移交违约及处理 (21) 第八章运营和服务 (21) 第38条政府提供的外部条件 (21) 第39条试运营和正式运营 (22) 第40条运营服务标准 (22) 第41条运营服务要求变更 (23) 第42条运营维护与修理 (23) 第43条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 (23) 第44条主副产品的权属 (23) 第45条项目运营服务计量 (23) 第46条运营期的特别补偿 (24) 第47条运营期保险 (24) 第48条运营期政府监管 (24)

政府采购合同完整版本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条款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具体工作需要,经双方 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项目的名称、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 1.项目内容: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编制依据 执行国家现行最新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第三条甲方提交的有关资料 第四条甲方责任义务 4.1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或因其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返工的,双 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费用。 4.3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 4.4甲方为乙方开展现场工作与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协调。 4.5 甲方组织项目成果审查,并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成果。 第五条乙方责任义务 5.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 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并对提交的成果的质量负责。 5.2乙方交付成果后,应参加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作必要的 修改和完善。 第六条乙方交付的成果 6.1 交付的成果:相应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书、设计报告,和其它有关说 明。 6.2 成果要求:应满足有关规定及其他规划色剂标准、规范、规程、定 额和办法等要求,并通过审查; 6.3 工程审计须在年月日前提交。

第七条合同金额 按中标价金额作为项目总费用支付乙方,即本合同总价金额为¥万元(大写: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及乙方账户 8.1 支付方式: 8.2 乙方账户 乙方单位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账户: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签订后,任意一方违约将承担合同条款10%的违约金。 9.2若乙方提交的成果两次以上被市局退件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书、停 止付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双方未达成一致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签约,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八份,甲方三份,乙方三 份,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 11.2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范本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通用合同范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9) 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9) 第2条合同背景和目的 (10) 第3条声明和保证 (10) 第4条合同生效条件 (10) 第5条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0) 第二章合同主体 (11) 第6条政府主体 (11) 第7条社会资本主体 (11) 第三章合作关系 (13) 第8条合作内容 (13) 第9条合作期限 (14) 第10条排他性约定 (14) 第11条合作履约担保 (14) 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14) 第12条项目总投资 第13条投资控制责任 (15) 第14条融资方案 (15) 第15条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16) 第16条投融资监管 (16) 第17条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16)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16) 第18条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16) 第19条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17) 第20条前期工作经费 (17)

第21条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17) 第22条前期工作监管 (17) 第23条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17) 第六章工程建设 (17) 第24条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18) 第25条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18) 第26条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 (18) 第27条工程变更管理 (18) 第28条实际投资认定 (19) 第29条征地、拆迁和安置 (19) 第30条项目验收.................. (19) 第31条工程建设保险 (19) 第32条工程保修 (19) 第33条建设期监管 (20) 第七章政府移交资产 (20) 第35条移交前准备 (20) 第36条资产移交 (21) 第37条移交违约及处理 (21) 第八章运营和服务 (21) 第38条政府提供的外部条件 (21) 第39条试运营和正式运营 (22) 第40条运营服务标准 (22) 第41条运营服务要求变更 (23) 第42条运营维护与修理 (23) 第43条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 (23) 第44条主副产品的权属 (23)

PPP项目通用合同指南

附件2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 (2014年版) 目 录 使用说明 (6) 第一章 总 则 (9) 第1条 术语定义和解释 (9) 第2条 合同背景和目的 (10) 第3条 声明和保证 (10) 第4条 合同生效条件 (10) 第5条 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0) 第二章 合同主体 (11) 第6条 政府主体 (11) 第7条 社会资本主体 (11) 第三章 合作关系 (13) 第8条 合作内容 (13) 第9条 合作期限 (14) 第10条 排他性约定 (14) 第11条 合作履约担保 (14) 第四章 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14) 第12条 项目总投资 (15)

第13条 投资控制责任 (15) 第14条 融资方案 (15) 第15条 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16) 第16条 投融资监管 (16) 第17条 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16) 第五章 项目前期工作 (16) 第18条 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16) 第19条 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17) 第20条 前期工作经费 (17) 第21条 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17) 第22条 前期工作监管 (17) 第23条 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17) 第六章 工程建设 (17) 第24条 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18) 第25条 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18) 第26条 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 (18) 第27条 工程变更管理 (18) 第28条 实际投资认定 (19) 第29条 征地、拆迁和安置 (19) 第30条 项目验收 (19) 第31条 工程建设保险 (19) 第32条 工程保修 (19) 第33条 建设期监管 (20)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鞍山市政府米购项目 鞍山千山温泉职工疗养院 鞍山千山温泉职工疗养院医疗办公网络电算化 合同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LNFYZBDL201600616001 合同 合同需鞍山千山温泉职工疗养院 合同供方:鞍山世纪畅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NFYZBDL201600616001 签订地点:鞍山千山温泉职工疗养院一 鞍山千山温泉职工疗养院一(以下简称需方)和鞍山世纪畅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及政府采购合同赠予条款,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 部分: 1.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LNFYZBDL201600616001 2. 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4.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 成交通知书; 6. 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 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价格明细 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伍拾玖万肆仟玖佰捌拾元。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向供方预付合同金额20%政府采购合同及政府采购

合同赠予条款内的货物(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品牌、数量符合文件采购要求),付合同金额40%项目结束后,经鞍山市总工会组织验收小组需供双方认定验收合格后, 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行拨付。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 交货时间:2017年7月15日。 2. 交货地点:鞍山千山温泉职工疗养院—。 七、相关权利及义务 1. 需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2. 需方对供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连续正常运行两个月 内,需方申请上级主管部门鞍山市总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对供方进行验收。经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鞍山市总工会双方验收合格审计后需方才能正式使用,并按签订合同条款五进行支付货物(设备)款项。 3. 供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4 ?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赠予条款履行合同内容。 八、政府采购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签字):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签字):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E 编:___________ 由E 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体停车场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立体停车场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立体停车场PPP项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M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高效建设占地少、空间利用率高、运行安全稳定可靠的智能立体停车设施,

解决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 设立体停车场(一号)。甲方 经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公方和经法定采购程 序确定的乙方(私方)就某某立体停车场(一号)项目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 议: 第一条项目合作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立体停车场一号车库 2、项目建设地点:路西端,具体位置详见规划红线图(附后)。 3、投资规模:设计规划层,个车位,建设投资约人民币元。用地规 模:平方米(详见附件:土地评估资料)。 4、投资建设期限: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建设并验收交付使用。 第二条项目合作模式 1、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和乙方共同出资组建在甲方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暂用 名:,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持股)比 例%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持股)比 例% 2、出资方式:

PPP项目合同协议书

PPP项目合同协议书 项目实施机构(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社会资本(全称)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为了响应温州市政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号召,推进洞头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速度,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乙方为中选社会资本,依法取得了项目投资建设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4]570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地方性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 项目 工程地点:洞头区本岛

工程内容: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 包括五大类共26个子项目,其中道路工程类2个、道路工程绿化提升类2个、村落环境类10个、节点打造类10个、矿山边坡治理类2个。总投资估算约8亿元(不含征地政策处理费用)。 2016年内需要实施的A类项目:包括一环一轴慢道以及一环一轴慢道周边绿化提升、2个湿地公园等,总投资约4.6亿元。 剩余项目作为后续实施预备项目,成熟一个建成一个,甲方有权减少部分实施内容,乙方不得有异议;分期工程需要建设,须提早6个月告知乙方。 若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部分建设内容未开工,实施内容自动失效,由甲方另行按规定发包,乙方不得提出索赔。 二、合同范围及内容: 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的投 融资、设计、建设管理、施工、运营及移交等。项目投融资约8亿元。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按照各子项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定限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限额要求设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投资超出限额,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设计方案在得到甲方认可的前提下,按照程序审批。设计变更必须得到甲方确认后按规定报批。

最新推荐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成交人) 见证方:(代理机构名称) 甲方委托(代理机构名称),对(项目名称)进行采购,于年月日通过(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项目名称、包号)中标/成交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3. 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 4. 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 合同签订后,入场付40%,外业验收合格后支付30%,内业验收合格后支付2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10%。 2. 履约保证金由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以非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甲方指定的财政专户。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乙方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待乙方履约完成并经甲方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凭《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记录》在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形式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三、合同期限/交货时间、服务/安装地点及交付方式 1. 合同期限/交货时间:20 年月日。 2. 安装/服务地点:(采购文件约定地点)。 3. 交付方式:(此条为一般条款,具体以政府采购计划规定为准) 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本部分具体条款应来源采购文件、投标文件) (1) (2)

(3) (4)…… 五、履约验收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整体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3、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 (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甲方采购文件与乙方投标文件中按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 如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双方应在《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报告》相应栏目签署服务质量验收合格意见。 4、甲方应自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故逾期不进行验收工作的,视同验收合格。 六、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 1、 2、 3、…… 七、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配备的人员、设备等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深度解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管理政策集锦(全)

【深度解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 管理政策集锦(全)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进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为PPP在我国的运用和推广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将成为大规模推广PPP模式的基础。 PPP模式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92年提出,目前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与运用。在中国,PPP项目的应用早在1995年就已经开始了,在二十多年来的PPP项目的实践与推广中积累了很多成功和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大量PPP 项目在国内的应用,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为我们提供了将PPP项目模式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现实素材,积淀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的我国PPP新政热潮下,市场主体对PPP投融资模式仍然缺少统一认识,本章意在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视角下的一些重要PPP投融资模式类型的分析,对社会金融资本方介入PPP交易架构提出建议,以期对社会各界理解和适用PPP模式给予实操方法上的启发,基于PPP合同管理,更好地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广泛和深度合作。 从世界银行对PPP的分类来看,主要包括外包类、特许经营类和私有化类。 PPP模式的法规与政策分类 在我国,关于PPP模式的法规与政策分类,重要的文件规定有: (一)《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2015年5月19日)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货物类)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人(甲方):(盖章) 中标人(乙方):(盖章) 采购日期: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履约保证金;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7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 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

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经买方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合格后,由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即人民币:元,待使用半年后由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人民币:元,剩余的5%自动转为质保金,即人民币: 元,在质保期一年后付清。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 20日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15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非人为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第5条。 九、其他约定:

PPP框架合同(完美版)

洞头区状元南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合同协议书 项目实施机构(全称):(以下简称甲方)社会资本(全称):(以下简称乙方)鉴于:为了响应温州市政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号召,推进洞头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速度,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乙方为中选社会资本,依法取得了项目投资建设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4]570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地方性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洞头区状元南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 工程地点:洞头区元觉街道 工程内容:状元南片未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包括软基处理工程、状元南片市政道路工程、状元岛河道水系治理工程、相思岙料场开采及边坡治理工程等,但在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权减少或取消部分工程,

投资人不得提出索赔要求。 二、合同范围及内容: 洞头区状元南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施工、运营及移交等。项目投融资约160000万元。 三、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12-16年。总建设期8年,分批分期建设,分批验收分期支付服务费。第一批4年为一个建设验收移交周期,运营期8年。第二批建成一个验收一个,运营期8年。 四、项目公司负责人:;水利项目负责人:;市政项目负责人:。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人民币)水利工程、边坡治理、景观绿化工程下浮率%,市政工程下浮率%;前期费用资金占用费固定年利率%,单利;工程费资金占用费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5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单利;项目管理费%,不计息;矿山开采单价元/立方米,软基处理单价元/平方米。 软基处理单价和矿山开采单价为全费用价格(包括税金等一切费用)列入建安费。

发改委正式下发PPP项目指导意见和通用合同指南

发改委正式下发PPP项目指导意见和通用合同指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有关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促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现就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意义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利于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有利于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二、准确把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主要原则 (一)转变职能,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责定位。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对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政府要牢固树立平等意识及合作观念,集中力量做好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和指导服务,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社会资本的“合作者”以及PPP项目的“监管者”。 (二)因地制宜,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根据各地实际,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核定价费标准、给予财政补贴、明确排他性约定等,稳定社会资本收益预期。加强项目成本监测,既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又要防止不合理让利或利益输送。 (三)合理设计,构建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按照风险收益对等原则,在政府和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原则上,项目的建设、运营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调整风险由政府承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四)诚信守约,保证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协商、依法合规的基础上,按照权责明确、规范高效的原则订立项目合同。合同双方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契约意识和信用意识,项目合同一经签署必须严格执行,无故违约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完善机制,营造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从项目选择、方案审查、伙伴确定、价格管理、退出机制、绩效评价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确保项目实施决策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稳妥推进。 三、合理确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范围及模式 (一)项目适用范围。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均可推行PPP模式。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

可以用于政府采购系统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xxxxxxxxxx 签约地点: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厅局单位 xxxxxxxxxxx 系统 甲方:xxxxxxxx 厅局单位 乙方:xxxxxxxx 公司 年 月项目开发合同书

xxxxxxx厅局单位 xxxxxxxxxxx系统项目合同 本合同甲乙双方良好合作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就系统进行开发,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甲乙双方友好磋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需求为甲方设计开发安装系统。 2、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提供与本系统相关的技术培训。培训时间、培训人数由 双方共同商定,地点在。 第二条双方须保证或明白以下事项: 1、甲方在系统服务器上存储及传输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有违法 违规现象,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负责人,乙 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负责人。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 3、甲方负责给予乙方业务指导,提供完整的业务需求和资料。 4、乙方保证合同签字及收到相应款项之日起内完成甲方系统的建设并提交 试运行。 5、乙方负责对系统进行的免费维护,如甲方擅自修改程序,乙方不再保证 该系统程序的正确性及数据的完整性。

第三条双方确定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 1、保密的内容: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与本合同有关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分别为:甲方___项目维护人员、管理人员 乙方 ___项目建设人员 3、保密期限:截止至年月日。 4、泄密责任:按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追究责任。 第四条:技术成果的的归属: 本合同下所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或损害对方的利益。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支持服务报酬价款和支付方式及付款期限为: 1、技术开发、支持服务价款: 小写金额: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人民币) 2、支付方式:按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转账或现金支付。 3、付款期限: 1)、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元)支付资金给甲方,作为履约和质保金。甲方将合同总价款(即人民币¥元)的资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系统验收后,经甲方验收确认后个工作日内,甲方从履约和质量保证金中,支付总合同金额中剩余的45%(即人民币¥元)返还资金给乙方。 3)、本项目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如乙方严格参照售后服务承诺执行服务标准,服务满三年则甲方返还给乙方全部质保金。如乙方不遵守售后服务承诺中条款、未及时响应甲方服务请求的,甲方有权每次扣除乙方所交纳服务质量保证金的10%,扣完为止。 第六条、系统建设时间: 1、本项目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内完成系统开发工作; 2、系统开发完成后天内进行人员培训,培训场地由(甲方单位名称)安排; 3、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试运行。在此期间由乙方技术人员指导用户使用各功能模块,并根据用户反馈意见作必要修改调整。 4、系统试运行结束后的周内开始正式运行。 第七条、工作成果提交:

20141202发改投资[2014]2724号附件_PPP项目通用合同指南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 (2014年版) 目录 使用说明 (6) 第一章总则 (9) 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9) 第2条合同背景和目的 (10) 第3条声明和保证 (10) 第4条合同生效条件 (10) 第5条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0) 第二章合同主体 (11) 第6条政府主体 (11) 第7条社会资本主体 (11) 第三章合作关系 (13) 第8条合作内容 (13) 第9条合作期限 (14) 第10条排他性约定 (14) 第11条合作履约担保 (14) 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14) 第12条项目总投资 (15)

第13条投资控制责任 (15) 第14条融资方案 (15) 第15条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16) 第16条投融资监管 (16) 第17条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16)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16) 第18条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16) 第19条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17) 第20条前期工作经费 (17) 第21条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17) 第22条前期工作监管 (17) 第23条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17) 第六章工程建设 (17) 第24条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18) 第25条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18) 第26条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 (18) 第27条工程变更管理 (18) 第28条实际投资认定 (19) 第29条征地、拆迁和安置 (19) 第30条项目验收 (19) 第31条工程建设保险 (19) 第32条工程保修 (19) 第33条建设期监管 (20)

第34条建设期违约和处理 (20) 第七章政府移交资产 (20) 第35条移交前准备 (20) 第36条资产移交 (21) 第37条移交违约及处理 (21) 第八章运营和服务 (21) 第38条政府提供的外部条件 (21) 第39条试运营和正式运营 (22) 第40条运营服务标准 (22) 第41条运营服务要求变更 (23) 第42条运营维护与修理 (23) 第43条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 (23) 第44条主副产品的权属 (23) 第45条项目运营服务计量 (23) 第46条运营期的特别补偿 (24) 第47条运营期保险 (24) 第48条运营期政府监管 (24) 第49条运营支出 (24) 第50条运营期违约事项和处理 (24) 第九章社会资本主体移交项目 (25) 第51条项目移交前过渡期 (25) 第52条项目移交 (25) 第53条移交质量保证 (26)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发包人):(甲方) 供应商(承包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1、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内容: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承包范围: 4、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6、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1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3、合同生效(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4、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备案时间:

112-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通用(范本)

长沙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 项目委托通知单编号: 委托人(采购人,简称甲方): 受托人(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规定,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委托乙方实施政府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并在受托范围内依法实施采购。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项目的基本内容: 依据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和项目委托通知单填写。 1、委托代理项目名称:。 2、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3、采购方式:。 4、付款人:。 付款方式:。 5、中标人的确定:。 (1)甲方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2)甲方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 6、乙方应在年月日完成全部委托工作。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处理项目委托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在采购项目送交乙方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交项目清单,包括产品的品名、技术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时间、送货地点、售后服务要求、预算控制额等有关事项以及乙方办理委托采购事项所需要的全部文件及技术资料。 3、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采购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4、甲方配合乙方做好采购文件的编制、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甲方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及有关澄清、修改内容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6、甲方配合乙方组建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开标前一

天或半天,指派本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抽取评标专家和监委。 7、甲方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8、甲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按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答疑、澄清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9、甲方负责组织对合同项目的验收。大型复杂项目的验收,甲方组织权威机构及其专家参与,并形成验收报告。 10、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实施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11、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 12、甲方配合乙方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答复。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代表乙方与甲方联系并处理委托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乙方组织实施受托项目的采购工作,及时向甲方通报采购进度,保证采购的顺利实施。 3、乙方在组织实施受托项目时,应遵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 4、乙方负责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或技术复杂的项目,必须邀请三名以上专家对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项目中不合理的商务和技术条款,修正对潜在的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内容。 6、乙方负责将采购文件送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并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乙方及时制作采购信息公告,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8、乙方负责发售采购文件及对投标人资格进行预审。 9、乙方负责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10、乙方负责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1、乙方组织和主持开标、评标,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标意见,编写评审报告。 12、乙方负责将采购文件、评标报告、合同等资料按要求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13、乙方在中标人被确定的同时,制作中标信息公告,并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