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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法理学离线作业答案

2016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法理学离线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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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法理学》课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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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法学导论

一、名词解释

1.法学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2.法学体系

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因而研究社会的各种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所研究的范围也就十分广泛,从而形成若干分支学科。这些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知识系统就是法学体系。

3.法理学

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4.法

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等。

二、简答题

1. 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哪几种?

1、赋予社会上既存的某些一般的社会规则;

2、通过加入国际组织,承认或签订国际条约等方式,赋予国际规范以域内效力;

3、判例法国家对判例中所蕴含的法理的分析与归纳;

4、赋予权威法学家的学说以法律效力。

2. 法的社会规范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1、规范性;

2、普遍性;

3、从法的规范性和普遍性两个属性中还可以派生出法的其他一些属性:如效率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等。

3. 法具有的国家强制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一、法是一种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第二、法的强制具有潜在性的特征;

第三、法的强制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第二编法的起源与发展

一、名词解释

1. 法系

依据法律的历史渊源和传统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而对现存的和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法律制度所做的分类。

2.法律移植

指现成的可用来表征同时代(共时性)的国家间相互引进和吸收法律这种实践的术语。

3.大陆法系

也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等,是指以古罗马法为基础,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而仿照它们而制定的各国法律体系的总称。

4. 英美法系

又称普通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即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

第三编法的本体

一、名词解释

1. 权利规则

又称授权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则。

2. 法律概念

指人们从各种事实中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并赋予其法律意义后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3. 法律原则

指能够作为法律规则基础或本源的原理或准则。法律原则可以说是法律的精神和价值。

4. 成文法

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形式出现的法律,因此又称制定法。

5. 社会法

社会法是现代在公法和私法分类的基础上针对一些新的法律类型而作的新的法律种类。它是指既调整国家与个人又调整个人之间的、兼具公法和私法两种调整方法的法律部门的总称,主要包括经济法、环境资源保护法、社会保障法。

6.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

指各种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而制定的、属于法的各种形式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应当有统一的规格和标准,从而使一个国家的法的表现形式成为规严整、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

7. 法律部门

在有的法学著作和教材中被称为“部门法”,它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8. 公法

古罗马法学家将公法界定为有关国家利益的法律,现代法学一般则认为,凡涉及公共权力、公共关系、公共利益和上下服从关系、管理关系、强制关系的法,即为公法。

9. 法律体系

法学中有时也称“法的体系”或简称为“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10.法律渊源

指那些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法的渊源也叫法的形式。

11.法的溯及力

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

12.权利能力

亦称法律人格,指的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法律所确认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它是有关主体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13.权利

权利为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14.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5.法律事实

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各种客观情况的总称。

16.违法行为

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主体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危害,产生法律责任的有过错的行为。

17.法律行为

指由法律规定的或从法律中演绎出来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发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18.积极行为

又称“作为”,是行为主体积极、主动作用于客体的活动,表现为做出一定的动作。

19.要式行为

指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或者遵循特定程序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通常,对于涉及重大利益与需要慎重决定的行为,法律会规定必须以某种特定的形式做出。

20.过错责任

指以存在主观过错为必要条件的法律责任,换言之,即承担责任以其行为有主观过错为前提的一种责任。

21.法律责任

指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所产生的对于相关主体所应当承担的法定强制的不利后果。

22.法律程序

法律规定的人们从事法律行为时必须遵守的过程、方式和手续,它是对法律行为的形式要求,是实现实体权利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23.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与交涉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简答题

1. 简述法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首先,在社会体系中,法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其次,人的行为是法的调整对象。

2、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它就必然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因此具有高度的统一性、普遍适用性。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

4、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任何一种社会规范都具有强制性,都有保证其实施的社会力量。法的强制性不同于其他规范之处在于,法具有国家强

制性。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2 .法律规范有哪些局限性?

1、法律规范无法穷尽一切可能发生或存在的社会现象,会存在遗漏。

2、法律规范有僵化的潜在势力。

3、语言的拙劣性。

4、法律规范有许多自由裁量的余地,给适用带来标准难以统一的问题。

5、法律规范是抽象的、一般的,适用时总要经过法律推理,而这种推理过

程及其复杂,因而也暴露了法律规范的弱点。

3. 法律原则有哪些特征?

1、法律原则是法律规范的本源性依据。

2、法律原则具有极强的稳定性。

3、法律原则不设定具体的、确定的事实状态。

4、法律原则对法律适用乃至实施具有理念上的指导和协调作用。

5、法律原则有时也能作为直接的行为规范或作为法律适用的具体依据起作用。

6、法律原则也有局限性。

4. 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与作用。

一、在法律创制中的功能与作用:1、法律原则是构建法律制度的基础,是制定各级法律、法规的依据。2、法律原则保证了法律系统的有要统一,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3、法律原则在法治秩序的建设中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二、在法律实施中的功能与作用:1、指导法律的执行,主要表现在对法律解释和推理有重要指导意义。2、弥补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3、对自由裁量权的合理限制。

5. 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之间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1、调整对象不同。分别是国家与个人、个人与个人、市场主体与社会。

2、作用方式不同。分别是国家强行干预、私法自治、宏观调节。

3、法的本位不同。分别是国家利益本位、个人利益本位、社会利益本位。

4、价值目标不同。分别是公平与秩序、自由与效益、公平与秩序和自由与效益的统一。

6. 简述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

客观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主次原则。

7. 如何区别民法、商法与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

民法法律部门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法律部门是指调整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法律部门是调整国家在宏观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的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同商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民法调整一切平等主体的相关关系,商法调整的是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由于我国实行民商合一,民法的有

关概念、原则也适用于商法,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会逐步得到承认并达成共识。

经济法与民法的重要区别在于二者的调整手段和方法不同。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由民法调整,非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关系(或称经济领域中的纵向关系)由经济法调整。

8. 如何理解权利与权力关系是现代法律调整的核心?

1、法律的调整重心经历了从传统的权力与个人义务之间服从关系到权利与权力之间制约关系的重大转变。

2、如何制约权力、保护权利始终是法治社会中法律重要的任务所在。

3、如何正确平衡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也是现代法律最大的难题所在。

9. 简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权利和义务二者是互相关联的,即对立统一的。

2、数量上的等值关系。权利和义务在数量上是等值的。

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法是以权利和义务双重机制来指引人们的行为,调处社会关系的,并且是在权利和义务的互动中运行的。权利和义务各有其独特的而总体上又是互相补充的功能。

4、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

10. 试比较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异同。

1、法律行为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的行为。事实行为是与民事法律行为相对应的概念,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客观上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为中是否存在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具备这种意图,该行为构成民事法律行为;反之,则构成事实行为。民法上区别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区别其行为的生效要件。

3、无论民法上的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都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因此,它们都属于法理学意义上的法律行为。

11. 简述法律责任对于法律实施的意义。

1、从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上看,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使法律具有操作性和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2、从法律的规范功能看,法律责任具有保证法律目的实现的功能。

3、从法律实施主体角度看,追究法律责任是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主要的法律活动,也是立法机关的重要内容。

12.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法律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条件与情况?

1、时效免责。

2、不诉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补救免责。

5、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

6、自助免责。

7、人道主义免责。

13. 简述法律责任的特点。

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即主体A对主体B的责任关系。

2、法律责任还表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或追究否定性、不利性后果。

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

4、法律责任的追究和执行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者潜在保证的。

14. 试述法律责任于法律制裁的关系。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具有密切的联系,前者是后者的依据与原因,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首先,是否对主体进行法律制裁取决于其是否负有法律责任,如果主体的行为不构成责任就不能对其进行制裁;其次,法律制裁的性质应当与法律责任的性质相适应,例如,对于民事责任主体只能实施民事制裁而不能实施刑事制裁;再次,法律制裁的范围、程度、方式及期限都应依照法律责任的相应内容确定,不能对主体实施与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符的制裁手段。

15. 正当程序对于法治的普遍意义有哪些?

1、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

2、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力制衡的机制。

3、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解纷效率的保证。

4、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

5、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

16. 为什么说法律程序具有相对独立的?

第一、法律程序的合理性有其自身的评价标准

第二、程序有独立的可信度

第三、程序法的发展稳定性和和延续性

第四、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

第五、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

17. 简述一般法律程序的特点。

1、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的行为而做出要求的。

2、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要求和空间要求构成的。

3、程序具有形式性。

18.简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经制度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归纳和加工,使其系统化的活动。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1、法规清理,又称法规整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2、法规汇编,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在不改变法规内容的前提下,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涉及问题的性质或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汇

编成册;3、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

第四编法的运行

一、名词解释

1. 法典编纂

指对属于某一类的或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审查、补充、修改,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一部新的系统化法典的法的创制活动。

2. 法的创制

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3. 立法体制

又称为法律创制体制,是指有关法的创制的权限划分所形成的制度和结构,它既包括中央和地方关于法的创制权限的划分制度和结构,也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之间及地方各国家机关之间关于法的创制权的划分制度和结构。法律创制体制解决的是如何分配国家立法权的问题。

4. 法的适用

通常简称为“司法”,是法的实施的重要方式之一。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5. 法律监督

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依法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这是广义的法律监督。狭义的法律监督专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6. 执法

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和涵义。广义的执法是指一切执行法律的活动,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概念,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谓之为“行政执法”。

7.法律解释

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法律的字义和目的所进行的阐释。

8.司法解释

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进行的解释。

9.立法解释(狭义)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宪法和法律条文本事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问题所进行的解释。它的效力在法律解释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10. 法律推理

指以法律与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结论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

11. 形式推理

指解决法律问题时所运用的演绎方法、归纳方法和类推方法。

12. 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即根据一般性的知识推出特殊性的知识。其特点是结论寓于前提之中,或者说结论与前提具有蕴涵关系,所以它又是必然性的推理。只要前提真实,推理形式正确,结论就是必然真实的。演绎推理主要表现为三段论推理。

13. 三段论

由三个直言判断组成的演绎推理,它借助于一个共同的概念把两个直言判断联结起来,从而推出一个直言判断的推理,它包括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

14. 归纳推理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事物或现象的知识推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一般原则的推理。

15. 类比推理

指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某些属性相同从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可能存在相同点的推理。

16. 辩证推理

法律适用中的辩证推理又称实质推理,它是指这样一种情形:当作为推理的前提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

17.法律职业

是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严格的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

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创制程序主要分为哪几个阶段。

1、法律案的提出。

2、法律草案的审议。

3、法律草案的通过。

4、法律的公布。

2.简述法典编纂的条件。

1、在编纂法典之前,要有一定数量的、同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存在,并且这些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一些或一部分已不能适应发展了的社会情势和需要。

2、社会关系的发展需要用统一的法典来对每个权利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和调节。

3、从事法典编纂工作的人(立法者)具有编纂法典所需要的基本立法技术。

4、要有编纂法典的法定职权或授权,且应有较为完善的不同于立法程序的法典编纂程序。

3.简述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区别

1、行政权在运行时具有主动性,而司法权则具有被动性。

2、行政权在它面临的各种社会矛盾面前,其态度具有鲜明的倾向性,而司法权则具有中立性。

3、行政权更注重权力结果的实质性,但司法权更注重权力过程的形式性。

4、行政权在发展与变化的社会情势中具有应变性,司法权则具有稳定性。

5、行政权具有可转授性,司法权则具有专属性。

6、行政权主体职业的非法律性,司法主体职业的法律性。

7、行政权效力的非终极性,司法权效力的终极性。

8、行政权运行方式的非交涉性,司法权运行方式的交涉性。

9、行政权的管理关系存在官僚层级式的服从性,司法权的管理关系上则是非服从性的权力。

10、行政权的价值取向具有效率优先性,司法权的价值取向具有公平优先性。

4.法律程序对司法权的约束主要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一,法律程序是限制审判权的重要机制。

第二,法律程序是法官进行理性选择的有效措施。

第三,法律程序还是判决结论成立和产生实效的前提。

第四,法律程序是法院解纷效率的保证。

5.试述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源自法律的局限性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

法律解释对于法律适用的意义尤其重要。

就我国的现实状况而言,法律解释还有如下两点特殊的必要性:第一,从法律解释的本国传统来看,我国是一个成文法传统的国家,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形式的特点在现代中国法律上仍然不会改变,由此也说明法律解释在中国的特殊意义。第二,从法律解释适应社会要求来看—今天我们重视法律解释更重要的还在于它适应了社会改革与发展对法律解释提出的迫切要求。

6.实质推理的适用范围或者作用是什么?

1、当法律无明文规定时,弥补法律漏洞。

2、当被适用的法律规定含糊时,推演法律合理语义。

3、当被适用的法律规定相互抵触或者存在竞合时,确定或者选择其中的合理规

则。

4、当被适用的法律规定违背法律客观目的时,规避不合理的法律。

7.请列举四种最主要的法律解释方法,并对它们作一简要说明。

1、文理解释,包括文字解释、语法解释、逻辑解释,所以它又称为语义解释或文义解释。它是指按照法律条文用语的字义、文义及语言的通常使用方式和逻辑规律所作的解释。

2、论理解释,指斟酌法律理由,依一定的标准进行推理论证来确定和阐明法律本义的解释方法。

3、体系解释,依据法律条文在法律整体中的地位进行解释,即根据法律的编、章、节、款、项之前后关联位置以及相关法律条文之关系,阐明法律规范的意义。

4、效力解释,在解释时依据法律效力位阶之高低,寻找法律内在意义的高级效力依据,换言之,依效力位阶较高的法律规范来解释效力位阶较低的法律规范。

8.抽象法律解释与具体法律解释的区别?

抽象法律解释是指法定国家机关的一种专门活动,其目的是通过解释形成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一般解释性活动,它具有立法性质。具体法律解释是指在具体个案的司法裁判活动中,法官通过具体说明法律的含义而将法律适用于具体个案事实的解释性活动,它是司法性质的。可见它们在解释主体、目的、过程与性质方面都存在差别。

9.试述法律推理的特征。

第一,它是法律适用中的一种思维活动。

第二,以法律与事实为两个已知的判断,即作为推理的前提。

第三,运用多种科学的方法和规则进行。

第四,其目的是为法律适用结论提供正当理由。

10.简述辩证推理的特点。

第一,辩证推理是法官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命题时所进行的选择过程。

第二,辩证推理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解决因法律规定的复杂性所引起的疑难问题。第三,辩证推理是法官的主观辩证法对法律或案件客观事实的辩证关系的认识的推出过程,它必须建立在事物的辩证法的客观基础之上。

第四,辩证推理是法官经过对具体事物的矛盾运动的研究而作的较长的复杂的推出过程。

11.实质推理的适用范围或者作用是什么?

1、当法律无明文规定时,弥补法律漏洞。

2、当被适用的法律规定含糊时,推演法律合理语义。

3、当被适用的法律规定相互抵触或者存在竞合时,确定或者选择其中的合理规则。

4、当被适用的法律规定违背法律客观目的时,规避不合理的法律。

12.简述法律职业的特征。

1、法律职业或法律家的技能以系统的法学理论或法律学问位基础,并不间断地培训、学习和进取。

2、法律职业或法律家专职从事法律活动,具有相当大的自足性或自治性。

3、法律职业形成法律家集团,其内部传承着职业伦理,从而维系着整个团体的成员以及团体的社会地位和声誉。

4、加入法律职业将受到认真考查,通常须获得许可证。

13.法律职业思维有哪些特点?

1、通过程序进行思考。

2、遵循向过去看的习惯,表现得较为稳妥,甚至保守。

3、注重缜密的逻辑,谨慎地对待情感因素。

4、法律思维追求程序中的“真”,不同于科学中的求“真”。

5、判断结论总是非此即彼,不同于政治思维的“权衡”特点。

第五编法的价值

一、简答题

1. 简述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的具体体现。

1、通过确认和维护人权,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进步。

2、承认并保障人们的物质利益,从而鼓励人们为着物质利益而奋斗。

3、确认和保护产权关系,鼓励人们为着效益的目的而占有、使用或转让财产。

4、确认、保护、创造最有效的经济运行模式,使之容纳更多生产力。

5、承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

2. 简述形式正义的三种形态。

第一,与社会正义相对应的形式正义,即法律正义或制度正义。

第二,与具体正义或特殊正义相对应的形式正义,即抽象正义。

第三,在法律体系中划分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的话,前者指实体法上的正义,立法上的正义,即实体权利义务在立法上进行分配的正义;后者指程序法上的正义,即程序正义、诉讼正义,指法律适用或执法阶段的正义,比如关于平等问题,所谓“法律上一律平等”是一种实质正义,所谓“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一种形式正义。

3. 简述法律价值概念的三种使用方式。

在法学研究中,“法的价值”这一术语的涵义可以因如下三种不同的使用方式而有所不同。

第一种使用方式是用“法的价值”来指称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护和助长那些值得期冀、希求的或美好的东西。

第二种使用方式是用“法的价值”来指称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值得追求的品质和属性。

第三种使用方式是用“法的价值”来指称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

第六编法与社会

一、名词解释

1. 法治国家

指主要依靠正义之法来管理国家与管理社会从而使权力与权利得以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

2. 法治

法治这一概念包含五方面的含义: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一种民主的法制模式;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

二、简答题

1. 法律有哪些局限性?

1、法律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

2、法律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恰当的。

3、法律的滞后性。

4、法律的非自足性。

5、法律可能会导致个别非正义。

2. 法治对法律的内在品性要求有哪些?

法律是人们事先设定的规则,具有稳定性、连续性、普遍性和一致性,它不受事发当时的人的情感和意志所左右。在法律面前只有先承认形式的合理才能承认实质的合理,这是法治建立的基本要求。

3. 法治国家有哪些优点?

第一、完备统一的法律体系。

第二、普遍有效的法律规则。

第三、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

第四、公平正义的司法制度。

第五、专门化的法律职业。

4. 法治国家的形式标志是什么?

所谓法治国家的形式标志是指法治国家的外在表现方式以及实现法治国家的技术条件。它主要包括完备统一的法律体系、普遍有效的法律规则、严格的执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专门化的法律职业等。

5. 法治国家的实质标志是什么?

所谓法治国家的实质标志是指依据法治的精神而形成的涉及重大关系的理性化制度的确立和运行。具体来说它涉及法律与政治、公共权力与国家责任、权力与权利、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关系。

6. 法治的体制性要求有哪些?

第一、立宪主义。

第二、法律高于政府。

第三、独立的司法部门。

7. 简述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

2、表现形式不同。

3、体系与结构不同。

4、作用范围不同。

5、义务特点不同。

6、制裁方式不同。

8. 简述法与党的政策的区别。

1、意志属性不同。

2、规范形式不同。

3、实施方式不同。

4、调整范围不同。

5、稳定程度不同。

9. 简述法与国家的关系。

1、从国家与法的起源上看,两者都是在社会出现私有制和分裂为阶级的过程中,为了控制个人之间、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而产生的。

2、从国家与法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功能上看,它们都是上层建筑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都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对基础发生着最直接、最明显的反作用。

3、从国家和法的阶级本质上看,它们都是统治阶级借以实现统治的工具。

4、从国家和法的存在方式上看,它们是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的统一整体。

论述题

1. 如何理解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

法理学是法律世界观和法学方法论的统一。它既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和基础理论,提供一系列关于法的基本思想、理论,又是法学的方法论,提供一系列研究法律现象的基本方法。法理学之所以是法学的方法论,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说明:第一,法理学的理论对法学研究具有方法论价值。理论和方法并不是两类截然不同的东西,而是经常相互转化的。当人们自觉运用一定的理论思考、研究和解决问题时,理论实际上就已经成为指导或规范研究活动的方法。法理学的使命不仅在于认识和理解法律现象,为人们提供法的理论、思想,而且在于支配和指导人们的认识活动。法理学所提供的科学理论往往构成人们进一步认识和理解法律现象的科学思路和方法。

第二,法学方法论是法理学的重要研究内容。由于研究方法是否正确和有效对法学研究至关重要,作为法学之基础学科的法理学,越来越重视对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努力为法学建立起科学的方法论。近年来,中国法理学特别注重研究如何把马克思主义认识世界的一般方法即哲学方法论具体为认识法律现象的具体方法;注重总结法学者在法学研究中积累起来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并通过理性化的升

华,使之成为普遍有效的研究方法;注重移植其他人文社会学科、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注重批判地借鉴国外法学研究中的科学方法。

2. 简述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1、法是私有制和阶级逐渐形成的过程中逐步孕育、萌芽,并与国家相伴随而发展和确定起来的。

2、法的形成经历了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为成文法的长期过程。

3、法、道德和宗教等社会规范从混沌一体逐渐分化为各自相对立的规范系统。

3. 法的本质。

根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有关论述,我们可以把法的本质归结为以下两方面:(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第一,法是“意志”的体现或反映。意志作为一种心理状态和过程、一种精神力量,本身并不是法,只有表现为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才是法。所以说,法是意志的反映,意志的结果、意志的产物。正因为法是意志的产物,所以才可以说法属于社会结构中的上层建筑。第二,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我们应当清楚地看到,在任何情况下,被统治阶级的意志都不能作为独立的意志直接体现在法律里面。它只有经过统治阶级的筛选,吸收到统治阶级的意志之中,转化为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才能反映到法律中。所以,归根到底,在阶级对立社会中,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第三,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并不是统治阶级内部各个成员的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由统治阶级的正式代表以整个阶级的共同的根本的利益为基础所集中起来的一般意志。第四,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马克思、恩格斯说,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这意味着统治阶级意志本身也不是法,只有“被奉为法律”才是法。“奉为法律”,就是经过国家机关把统治积极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客观化为法律规定。

(二)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除了物质生活条件以外,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民族、科技等因素也对统治阶级的意志和法律制度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4. 论述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1、宪法。宪法是每一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我国宪法规定了当代中国的根本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各种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各主要国家机关的组成和职权、职责等,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2、法律。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们这里仅用狭义的法律。在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中,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4、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这三类都是由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6、规章。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则文件,从其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国

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另一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7、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5. 论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的分析,法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三要素说和二要素说。

三要素说是占主导地位的学说。主要内容是:法律规则由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构成。

假定是法律规则中指出适用这一规则的前提、条件或情况的部分;处理是法律规则中具体要求人们做什么或禁止人们做什么的那一部分;制裁是法律规则中指出行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的部分。

三要素说虽然传之久远,但由于内在的缺陷而在近年逐渐被相当一部分人放弃。人们对三要素说的批评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制裁只是法律的否定性结果,而否定性结果只是法律结果中的一种,在逻辑上有以偏概全之嫌;二是如果将肯定性或奖励性的结果也包括在内,则与中文“制裁”一词的含义相差甚远;三是“处理”一词的含义也与中文“处理”的本义不合。

二要素说是上世纪90年代在批评三要素说的基础上兴起的一种新的学说。二要素说将法律规则的结构分为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两部分。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可以行为、应该行为、不得行为的行为方式,它可以是课以义务的,也可以是授权的。法律后果是指规则中指示可能的法律结果或法律反反应的部分。

6. 论述法律概念的功能。

法律概念是法律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法律概念与日常生活用语中的概念不同,它具有明确性、规范性、统一性等特点。法律概念是构成整个法律体系的原子,是法律知识体系中最基本的要素。

法律概念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表达功能,法律概念及概念间的连接使法律得以表达,没有法律概念,法律是难以想象的;

二是认识功能,法律概念使人们得以认识和理解法律,不借助法律概念,人们便无法认识法律的内容,难以进行法律交流,更无法在此基础上进行法律实践活动;三是改进法律、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的功能,丰富而明确的法律概念可以提高法律的明确化程度和专业化程度。使法律成为专门的工具,使法律工作成为独立的职业。法律概念与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同等重要。

7. 论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的分析,法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三要素说和二要素说。

三要素说是占主导地位的学说。主要内容是:法律规则由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构成。

假定是法律规则中指出适用这一规则的前提、条件或情况的部分;处理是法律规则中具体要求人们做什么或禁止人们做什么的那一部分;制裁是法律规则中指出行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的部分。

三要素说虽然传之久远,但由于内在的缺陷而在近年逐渐被相当一部分人放弃。人们对三要素说的批评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制裁只是法律的否定性结果,而否定性结果只是法律结果中的一种,在逻辑上有以偏概全之嫌;二是如果将肯定性或奖励性的结果也包括在内,则与中文“制裁”一词的含义相差甚远;三是“处理”一词的含义也与中文“处理”的本义不合。

二要素说是上世纪90年代在批评三要素说的基础上兴起的一种新的学说。二要素说将法律规则的结构分为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两部分。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可以行为、应该行为、不得行为的行为方式,它可以是课以义务的,也可以是授权的。法律后果是指规则中指示可能的法律结果或法律反应的部分。

8. 试论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享有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保障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及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而制定并修正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

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10年,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

这表明法律体系的形成只是实现了立法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并不意味着立法任务的终结。

2011年3月1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

1、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2、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3、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

4、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5、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

9. 论述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的联系和区别。

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的联系:

1、法律体系是法学体系形成、建立的前提和基础。

2、法律体系也是法学体系发展的重要动力。

3、法学体系反过来也会成为法律体系发展变化的原因和根据。

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的区别:

1、法学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有关法律的学科体系,它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具有意识形态和文化属性;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属于社会规范体系范畴,是社会及个人的行为准则,有实际法律效力,并产生实际的法律后果。

2、法学体系的内容和范围比法律体系的内容和范围要大得多,如法学体系有法哲学、法理学、法律心理学、法律历史等等,而法律体系则不含这些内容。

3、法学体系具有跨国性,多个国家可能在法学体系方面具有相同性或相同性,相互间可以学习、交流、借鉴;法律体系具有属国性,它一般是一个主权国家的表现形式,在该主权范围内发生效力。

10.结合马克思“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来论述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权利义务理论的基本内容。法律关系主体所拥有的全部权利,一部分以他人履行义务而获得,一部分以自己履行义务而获得,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三种形式。

从这一立论出发,权利义务关系对同一主体就形成了两种形式:

当他人履行义务而自己是单纯的权利主体时,权利和义务是以分离的形式统一于一组关系中的;当该主体既享有权利又履行义务而具有双重性时,权利和义务是以相合的形式统一于一组关系中的。

权利义务关系对同一主体两种形式的结论来自于马克思关于“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的思想,由此,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对立统一的关系。

权利义务的对立统一,首先表现为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权利和义务二者是互相关联的,即对立统一的。权利与义务一个表征利益,另一个表征负担;一个是主动的,另一个是受动的;就此而言,它们是法这一事物中两个分离的、相反的成分和因素,是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同时,它们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相互依存表现为,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立存在和发展。

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相互贯通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以及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从上述对立统一关系的意义上,可以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与义务一方如果不存在了,另一方也不能存在。

权利和义务的另一关系式是数量上的等值关系。权利和义务在数量上是等值的。首先,一个社会的权利总量和义务总量是相等的。

在一个社会,无论权利和义务怎样分配,不管每个社会成员具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怎样不等,也不管规定权利与规定义务的法条是否相等,在数量关系上,权利与义务总是等值或等额的。其次,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互相包含。权利的范围就是义务的界限,同样,义务的范围就是权利的界限。因而权利主体超越义务范围,要求义务主体去从事“超法义务”或“法外义务”是非分非法主

张,义务主体有理由拒绝接受。

另一方面,权利主体有资格要求义务主体不折不扣地履行义务,以保障其权利的实现。

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种展现方式是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权利和义务各有其独特的而总体上又是互相补充的功能。

第一,权利直接体现法律的价值目标,义务保障价值目标和权利的实现。

法律总是以确认和维护某种利益为其价值目标,并且以权利的宣告直接体现其价值目标。当价值目标得以确立并且由权利加以体现之后,义务的设定就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权利提供不确定的指引,义务提供确定的指引。权利和义务都有指引人们行为的功能。但它们指引行为的方式及其结果是不同的。

第三,确定指引与不确定指引标识着义务与权利另一功能上的差别:

义务以其强制某些积极行为发生、防范某些消极行为出现的特有的约束机制而更有助于建立秩序,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而更有助于实现自由。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第四种展现方式是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从价值意义或综合价值的视角,在法律体系即权利义务体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地位不是各自半斤八两,而是有主要与次要、主导与非主导之分。由于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的性质和结构不同,法律的价值取向不同,权利与义务何者为本位,是历史地变化着的;古代法律总体上是以义务为本位,现代法律是或应当是以权利为本位;在权利本位的法律模式中存在着阶级本质、社会意义的差别。

所谓权利本位指的是这样一些法律特征:

第一,社会成员皆为法律上平等的权利主体,权利本位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二,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范围内,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利的实现;权利是第一性的因素,义务是第二性的因素,权利是义务存在的依据和意义。

第三,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或强制的情况下,可以做出权利推定,即推定为公民有权利(自由)去作为或不作为。第四,权利主体在行使其权利的过程中,只受法律所规定的限制,而确定这种限制的目的又在于保证对其他主体的权利给以应有的同样的承认、尊重和保护,以创造一个尽可能使所有主体的权利都得以实现的自由、公平而且安全的法律秩序。

11. 论述私权利与公权利,权利与权力。

以权利主体为标准,可以将权利分为私权利和公权利两类。私权利通常是指以满足个人需要为目的的个人权利。公权利则是指以维护公益为目的的公共团体及其责任人在职务上的权利。

①权力的拥有者只能是表现出强制力和支配力的专门机关、执行职务的公职人员或对内的社会集团的代表,公民不能成为权力主体;而权利主体却是公民个人,国家或集团在成为权利主体的时候,已是与公民平等的在法律上的被人格化了的“人”。

②权力的内容重在“力”上,表现为某种形式的强制或管理。权利的内容则侧重于“利”,表现为权利人要求实现的价值。

③二者指向对象的确定程度不同。权力的指向对象是特定的,管理活动与支配行为必定有具体的承担人,且权力拥有者与权力对象地位不平等。权利指向的对象,在一部分法律关系中是特定的,而在另一部分法律关系中又是不特定的,权利关

系中的权利人与义务人地位是平等的,不像权力关系那样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

④法律对权力和权利的要求不同。权力与职责相对应,职务上的责任是公权力的义务,法律要求权力变为职责,职责是不能放弃的,弃置权力将构成渎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法律准予权利的能动性,使权利人对权利获得了随意性,放弃权利被认为是行使权利的表现。私权利和公权利在运行的时候经常发生冲突,每当这种情况出现,就需要否定其中的一个,谁超越了法定界限就将成为被否定的对象。

12. 论述法律行为的结构

法律行为的结构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律行为构成的客观要件

法律行为构成的客观要件,又可称之为“法律行为构成之体素”,是法律行为外在表现的一切方面。

1、外在的行动(行为)

这是指人们通过身体或言语或意思而表现于外在的举动。像任何其他行为一样,法律行为之外在仃动(行为)也大体上分为两类:1.身体行为。指通过人的身体(躯体及四肢)的任何部位所做出的为人所感知的外部举动。2.语言行为。即通过语言表达对他人产生影响的行为。

2、行为方式(手段)

这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预设的目的而在实施行为过程中所采取的各种方式和方法。一般而言,行为人欲达到合法的目的,自然会选择合法的行动计划、措施、程式和技巧;否则就会选择违法(或犯罪)的方式和方法。

3、具有法律意义的结果

法律行为必须要有结果,因此结果是法律行为事实的重要内容之一。行为结果是行为过程和全部要素的综合体现。

二、法律行为构成的主观要件

这里要考察的所谓“主观要件”,又称“法律行为构成之心素”,是法律行为内在表现的一切方面。它们是行为主体在实施行为时一切心理活动、精神状态及认知能力的总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意思(意志)

它是指人们基于需要、受动机支配、为达到目的而实施行为的心理状态。2、行为认知

即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意义和后果的认识。

三、法律行为的确认

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法律行为,除了要看它是否符合构成(成立)要件外,在多数情况下还要看它是否经过确认以及由谁予以确认。

13. 论法律关系的特征。

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与一般社会关系相比,有三个最重要的特征:

(1)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为前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没有法律规范的存在,就不可能形成与之相应的法律关系;只有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内的社会关系方可称之为法律关系。

程序的设计基础(C)离线作业_答案_2017_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程序设计基础(C)》课程作业 :袁洋学号: 2 年级:2017春学习中心:紫金港校区—————————————————————————————第1章C语言的基本构成 由add、main、scanf、printf函数组成, 调用了scanf、printf两个系统函数。 保留字:int、return。 自定义标识符:add、a、b、c、x、y、z。 第2章输入输出程序设计 1.用printf输出一个中空的五角星。 #include void main() { printf(" * \n"); printf(" * * \n"); printf(" * * \n"); printf(" * * \n"); printf(" * * * * * * * *\n"); printf(" * * \n"); printf(" * * \n"); printf(" * *\n"); printf(" * * * \n"); printf(" * * * * \n"); printf(" * * * * \n"); printf(" * * * * \n"); } 2.仿照例子2.2,定义一个字符数组,从键盘输入一字符串,然后输出的程序。 #include void main() { char charshuz[20];

puts(gets(charshuz)); } 3.从键盘输入十六进制整数,转化为八进制数输出。 #include void main(){ int shiliu; scanf("%x",&shiliu); printf("%o\n",shiliu); } 4.只定义两个整型数据并赋值,实现两个整型数的互换。 #include void main() { int a,b,swap; scanf("%d,%d",&a,&b); printf("a=%d,b=%d\n",a,b); swap=a; a=b; b=swap; printf("a=%d,b=%d\n",a,b); } 5.从键盘上输入一个整数,分别输出8、16进制数的程序。 #include void main() { int a; scanf("%d",&a); printf("%o %x\n",a,a); } 6.从键盘上输入一个整数,分别输出它的个位数,十位数,百位数。 #include void main() { int integer; do { printf("请输入一个三个数:"); scanf("%d",&integer); if (integer<100 || integer >=1000) printf("请重新输入,\n"); }while(integer<100 || integer >=1000); printf("输入的整数为:%d,百位为:%d,十位为:%d,个位为:%d。\n",integer,integer/100,integer%100/10,integer%100%10); }

浙江大学2017年海洋学院推免生名单

浙江大学2017年海洋学院推免生名单孙凯340海洋学院070704海洋地质 陶天生340海洋学院070704海洋地质 胡秋月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陈姜波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陈伟毅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聂隆锋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许晨光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张晨韵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黄方昊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郑佳芸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涂晴莹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黄德凯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吴景盈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赵君宜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郑淑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王体涛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吴超鹏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王衍桥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俞珠珠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申屠溢醇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张华山340海洋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莫康340海洋学院085214水利工程 韩东睿340海洋学院085214水利工程 陈晨340海洋学院085214水利工程 徐天宇340海洋学院085214水利工程 胡余发340海洋学院085214水利工程 占绍祥340海洋学院085214水利工程 李兴民340海洋学院085214水利工程 阮永都340海洋学院085214水利工程 王辰340海洋学院085214水利工程 黄华杰340海洋学院085214水利工程 刘雨诗340海洋学院085214水利工程 李奇骏340海洋学院085214水利工程 江琴340海洋学院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 吴刚340海洋学院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 鲁一帆340海洋学院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 孙明哲340海洋学院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 黎海超340海洋学院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 吕志浩340海洋学院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 侯钦方340海洋学院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 王彤旭340海洋学院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习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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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习题集 课程代码名称_1803074兽医微生物学与免疫学_ 年级专业(层次)_动物医学专升本 绪言 一、填空题 1. 1683年荷兰人用自制的显微镜首次观察到微生物。 2. 法国科学家利用弯颈瓶试验证明“自然发生论”是荒谬的,他是微生物学、生理学与免疫学的主要奠基人。 3. 微生物的发展可概括为三个阶段:、和等。 二、名词解释 1. 微生物 2. 微生物学 3. 兽医微生物学 三、简答题 1. 微生物有何特点? 2. 微生物的种类有哪些? 3. 巴斯德的主要贡献是什么? 4. 柯赫的主要贡献是什么? 第一章细菌的形态与结构 一、填空题 1. 测定细菌大小的单位通常是。 2. 细菌的形态有、和等三种基本类型。 3. 球菌按其分裂方向及分裂后的排列情况可分为、、、 和等。 4. 杆菌按其分裂方向及分裂后的排列情况可分为、和。 5. 螺旋状菌分为和两种。 6. 细菌的基本结构包括、、和等。 7. 细菌的特殊结构有、、和等。 二、名词解释 1. 细菌 2. 菌落 3. 原生质体 4. 球状体 5. 细菌L型 6. 间体 7. 核体

8. 荚膜 9. S层 10. 鞭毛 11. 菌毛 12. 芽孢 三、简答题 1. 绘出细菌的基本结构和特殊结构图。 2. 比较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细胞壁的结构及化学组成的差异。 3. 叙述细菌核体与真核细胞核的异同。 4. 试述鞭毛的结构功能。 5. 菌毛的本质、分类及功能如何? 6. 叙述芽孢的结构、功能及对外界环境抵抗力强的原因。 7. 常用的细菌染色方法有哪些? 8. 什么是革兰氏染色?有何意义?其染色机制如何? 第二章细菌的生理 一、填空题 1. 细菌细胞的代谢过程包括、、和等四个步骤。 2. 细菌物质主要通过、、和等方式进出细菌细胞。 3. 细菌细胞结构的组装有两种方式:和。 4. 细菌以进行无性繁殖。 5. 根据生长曲线,细菌生长繁殖分为、、和等四个时期。 6. 细菌的生长繁殖条件主要有:、、、和等。 7. 根据细菌对氧的需要,可将细菌分为、和等。 8. 根据细菌对温度的适应范围,可将细菌分为、和等。 二、名词解释 1. 世代时间 2. 生长曲线 3. 培养基 4. 厌氧培养基 三、简答题 1. 形成细菌个体的代谢过程有何特点? 2. 试绘制细菌的生长曲线图,并说明各时期的特点。 3. 根据营养、状态和功能的差异,可将培养基分为哪些种类?各有何用途? 4. 病原菌对氧气和温度的需求有何特点? 5. 试述主要的细菌生化反应的原理及用途。 第三章消毒与灭菌 一、填空题 1. 对微生物影响较大的物理因素包括:、、、、微波和滤过等。 2. 高温灭菌法可分为灭菌法和灭菌法两类。 3. 干热灭菌法包括:和两类。 4. 常见的湿热灭菌法有:、和。 5. 影响消毒剂作用的因素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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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99分单选题 1.【第01章】()是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后,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的 诉讼形式或模式。 ? A 弹劾式诉讼 ? B 纠问式的诉讼 ? C 混合式诉讼 ? D 职权主义诉讼 单选题 2.【第01章】人类最早出现的一种诉讼形式是()。 ? A 纠问式的诉讼 ? B 弹劾式诉讼 ? C 混合式诉讼 ? D 当事人主义诉讼 单选题 3.【第01章】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是()主要特点之一。 ? A 弹劾式刑事诉讼

? B 纠问式刑事诉讼 ? C 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 ? D 职权主义刑事诉讼 多选题 4.【第01章】弹劾式诉讼的特点有()。 ? A 当事人双方在法庭上地位平等 ? B 审判一般是秘密进行的 ? C 与刑讯逼供紧密联系 ? D 不告不理 ? E 检察机关行使控诉权 多选题 5.【第01章】弹劾式诉讼的主要特点是()。 ? A 诉讼不以言辞辩论形式进行 ? B 诉讼以言辞辩论形式进行 ? C 不告也理,司法官吏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 ? D 不告不理 单选题

6.【第02章】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的机关, 应当是()。 ? A 公安机关 ? B 人民检察院 ? C 人民法院 ? D 司法行政机关 单选题 7.【第02章】()是国家行政机关,同时又具有国家司法机关的性质。 ? A 监察机关 ? B 审判机关 ? C 公安机关 ? D 检察机关 多选题 8.【第02章】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有权()。 ? A 决定和执行拘留 ? B 决定和执行逮捕 ? C 通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 D 决定提起公诉

浙大远程运筹学作业

《运筹学》作业 第2章 1.某公司计划生产两种产品,已知生产单位产品所需的三种原材料的消耗及所获的利润, 产品利润=40X+50Y 约束条件: X+2Y<=30 3X+2Y<=60 2Y<=24 X,Y>=0 用图解法得出安排生产产品1为15件,产品2为7.5件时工厂的获利最多,最大利润为975。 2.某公司计划生产两种产品,已知生产单位产品所需的两种原材料的消耗和人员需要及所获的利润,如下表所示。问应如何安排生产使该工厂获利最多?(建立模型,并用图解 产品利润=300X+500Y 约束条件: X<=4 2Y<=12 3X+2Y<=24 X,Y>=0 用图解法得出,该公司安排生产产品1为4件,产品2为6件时该工厂获利最大,最大利润为4200。 3. 下表是一个线性规划模型的敏感性报告,根据其结果,回答下列问题: 1)是否愿意付出11元的加班费,让工人加班; 答:不愿意付出11元加班费让工人加班。 2)如果工人的劳动时间变为402小时,日利润怎样变化? 答:日利润增加2×8=16

3)如果第二种家具的单位利润增加5元,生产计划如何变化? 答:因为允许的增加量是10,所以生产计划不变 Microsoft Excel 9.0 敏感性报告 工作表 [ex2-6.xls]Sheet1 报告的建立: 2001-8-6 11:04:02 可变单元 格 终递减目标式允许的允许的单元格名字值成本系数增量减量 $B$15 日产量(件)100 20 60 1E+30 20 $C$15 日产量(件)80 0 20 10 2.5 $D$15 日产量(件)40 0 40 20 5.0 $E$15 日产量(件)0 -2.0 30 2.0 1E+30 约束 终阴影约束允许的允许的单元格名字值价格限制值增量减量 $G$6 劳动时间(小时/件)400 8 400 25 100 $G$7 木材(单位/件)600 4 600 200 50 $G$8 玻璃(单位/件)800 0 1000 1E+30 200 4某公司计划生产两种产品,已知生产单位产品所需的三种原材料的消耗及所获的利润,如 解:设生产产品1为X件,生产产品2为Y件时,工厂获利最多 产品利润=25X+10Y 约束条件: 0.6X+0.5Y<=12000 0.4X+0.1Y<=4000 0.4Y<=6000 X,Y>=0

浙大远程《法律基础》课程2018年离线作业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 《法律基础》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程序? 答: 法律制定的概念: 法律制定,又称立法,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基本法律和法律的活动。 法律制定的流程: 法律制定程序即立法程序,是指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创制、认可、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狭义的立法程序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的程序。广义的立法程序包括一切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全国各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我国的立法实践,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立法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与通过、法律的公布等。 2.简述宪法的概念及特征。 答: 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政治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宪法的特征: 1、现代概念中宪法是公民与国家的契约,它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拥有最高的地位,因此它是国家的根本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宪法规定的事项主要有国家政治架构,政府组成与职能,权力制衡模式和公民的权利等。 3、宪法最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是一部权利宣言书。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2012年秋冬第7次作业english

翻译: 请将下列五句英文分别翻译成中文。 1. Some people take no interest in country things: for them, happiness lies in the town, with its cinemas, shops, dance halls and restaurants. 有些人对乡村的事物不感兴趣:对他们来说,幸福在于城镇的电影院、商店、舞厅和餐馆。 那些热衷于城镇的电影院、商店、舞厅和餐馆的人对乡村的事物不感兴趣。 2. Soon it was time for my friend to take Jack for walk. 很快到了我的朋友帶杰克去散步的时间了。 3. To mark students' test papers, a checking machine is used. 为了给学生的试卷评分,用了一台阅卷机。 4. Whoever disobeys the law will be punished. 违者必罚。 5. With all his savings gone, he started to look for a job. 他用完了所有的存款,然后開始找工作了。 写作:请按照要求完成一篇英文作文,字数不少于80字。 标题:Parents Are the Best Teachers 内容需包括以下方面: 1.提出“父母是最好的老师”的观点,你的看法; 2.解释其中的原因; 3.重申观点。 As we all know, in our life, we have many different teachers, but the best teachers, I think, are our parents. My view is based on such reasons. They are the first people we meet. They teach us how to eat, and then how to walk. They teach us to speak, and they give us communication skills and so many others. They try their best to teach us, and develop our own learning skills. On the other hands, their words and actions will deeply affect our minds and decisions. Leading by example is an important way our parents teach us social skills, morals and how to get along with others. I believe that most of us have seen a public-interest advertisement on CCTV. The scene is about below: a young mother comes back home, after busy working for a whole day, she feels very tired. But she still washes feet carefully for her mother. All these have been seen by her little son behind the door. After his mother finish, the little child carries a basin of water slowly for his mother, and said “Mum please wash your feet.” All these tell us that the parents’ good actions will give a good example for their children. In our life, we follo w many people to study. Because every person we meet has something that we can learn. However, the greatest teachers in our lives will be our parents, because they were our first and most important teachers.

浙大远程法理学在线作业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100分多选题 1.【第00章】法理学与政治学的关系表现为() ? A 历史上,法理学与政治学的研究内容是相互独立的 ? B 政治学思考的问题有可能是法理学思考的问题,但法理学思考的问题却与政治学无关 ? C 法理学与政治学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 ? D 理学与政治学具有内在统一性 ? 多选题 2.【第00章】根据法律的认识论来划分,可以把法学分为:() ? A 应用法学 ? B 理论法学 ? C 民法学 ? D 经济分析法学 ? 多选题 3.【第00章】法学是怎样的一门学科?() ? A 法学是社会科学中相对独立的学科 ? B 法学是关于法律、权利、正义的知识、技能的学问

? C 法学作为系统的学问是法律职业技能得以养成和统一的基础? D 法学是统治管理之术 ? 多选题 4.【第00章】下列属于法理学研究中采用社会调查方法的有()? A 问卷调查 ? B 参与制订《合同法》的研讨会 ? C 对某一居民小区的犯罪发生率进行调查 ? D 对1997-1998年全国法院审理的海商案件的收集和整理 ? 多选题 5.【第00章】以下哪些是法律发展的规律?() ? A 法学产生需要一定的条件 ? B 法学活动和法律思想取决并服务于时代背景和社会需要 ? C 法学世界观经历了从唯心史观到唯物史观的变革 ? D 法学总是以本国实践为依托并吸收古今中外法律智慧而发展的

? 多选题 6.【第00章】某学者通过对该市主要物业小区的居民走访后认为,该市政府颁 布的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条例对加强物业管理,协调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发挥了积极的影响。该学者运用的研究方法是() ? A 社会效益的分析方法 ? B 比较分析的方法 ? C 逻辑分析的方法 ? D 社会调查的方法 ? 多选题 7.【第00章】以下哪些观点属于近代资产阶级法学中的自然法学派学说?() ? A 社会契约论 ? B 自由、平等、人权 ? C 天赋人权学说 ? D 社会连带关系理论 ? 多选题 8.【第00章】下列对价值分析的方法中,叙述正确的是()

浙江大学网络教育2020年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经过近120年的建设与发展,浙江大学已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 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64所高校之一,也是卫 生部确定的全国远程医学教育首批示范试点单位。自1998年开始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目前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已设有20多个专业,涉及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医学、法学、工学、农学等学科, 是学科涉及面较广、开设专业较多的网络院校之一。办学以来,浙江 大学远程教育秉承“求是创新”的校训,坚持以质量为本,以规范求 发展,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主要面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在职从业人 员。 二、入学方式 1.免试入学 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免试参加学习。 2.测试入学 凡不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者,均须参加由浙江大学命题并组织的入学测 试。入学测试大纲及模拟试题可从学院网站 —>“远程教育”—>“远程招生”—>“入学考试”栏目下载。 三、选课、课程考核与免修

学院按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zui低学分和参考性学习计划第,一 学期进行统一配课,学生根据配课进行学习。从第二学期起,学生在 配课的基础上,可依照专业教学计划要求进行网上选课。 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其中考试根据不同课程要求,采用闭卷、闭卷(复习专用纸)和开卷等多种形式。课程考试成绩由考试成绩和 学习过程评价成绩构成,学习过程评价成绩约占该门课程总成绩的25%。考试不及格或缺考的课程,有一次免费重考的机会。 凡在学院专科毕业后5年内续读本科,或已在浙江大学修读并通过考 试的课程,或入学前5年内获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证的课程,可在专业教学计划范围内按学院有关规定申请课程免修。免修课程学分数累计不超过25学分。 四、教学模式及学习方式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采用宽带互联网、数字多媒体和移动通信等现代教育技术组织教学。学生可自行安排学习进 度,学习形式自主灵活。 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学生都可通过互联网访问学院网站进行学习,或使用移动终端设备(如Android手机、iPhone和iPAD等)基于客户端访问学院移动学习平台,并下载课件与教材学习、在线答疑与讨论等完成学习过程。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应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掌握计算机与互联网基 本操作技能,熟悉网络学习平台,认真学习“远程学习入门”课程及 《学生手册》规定,了解院历、教学计划、课程考试计划、课程免修、

浙江大学2017年地球科学学院推免生名单

浙江大学2017年地球科学学院推免生名单邢书强380地球科学学院070600大气科学 成亚380地球科学学院070704海洋地质 林晓青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0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刘婷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0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孔丽姝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02地球化学 孙浩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02地球化学 王安月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02地球化学 刘乐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04构造地质学 李含雪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04构造地质学 王晓薇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Z4资源环境与区域规划 王依茹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Z4资源环境与区域规划 顾可欣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Z4资源环境与区域规划 宁蒙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Z4资源环境与区域规划 张佳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Z4资源环境与区域规划 施源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Z5资源勘查与地球物理 江金生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Z5资源勘查与地球物理 李延龙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Z6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 金璐琦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Z6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 傅颖颖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Z6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 郑涵菲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Z6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 第60页,共65 页 姓名拟录取学院代码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代码拟录取专业名称备注 仇一帆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Z6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 罗盖380地球科学学院0709Z6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 曹晓裴380地球科学学院085217地质工程 钟翼380地球科学学院085217地质工程 钱伯至380地球科学学院085217地质工程

2017浙大《运筹学》模拟)

《运筹学》模拟卷 1.某公司计划生产两种产品,已知生产单位产品所需的三种原材料的消耗及所获的利润,如下表所示。问应如何安排生产使该工厂获利最多?(建立模型, 解:产品1和产品2分别生产15和7.5单位,最大利润是975. 2.医院护士24小时值班,每次值班8小时。不同时段需要的护士人数不等。据 解:设第1到第6班安排的护士人数分别是X1,X2,X3,X4,X5,X6。 Min X1+X2+X3+X4+X5+X6 X1+X2≥70 X2+X3≥60 X3+X4≥50 X4+X5≥20 X5+X6≥30 X6+X1≥60 3. 下表是一个线性规划模型的敏感性报告,根据其结果,回答下列问题: 1)是否愿意付出6元的加班费,让工人加班; 2)如果工人的劳动时间变为399小时,日利润怎样变化?

3)如果第二种家具的单位利润增加7元,生产计划如何变化?Microsoft Excel 9.0 敏感性报告 工作表 [ex2-6.xls]Sheet1 报告的建立: 2001-8-6 11:04:02 可变单元 格 终递减目标 式允许的允许的 单元格名字值成本系数增量减量$B$15 日产量(件)100 20 60 1E+30 20 $C$15 日产量(件)80 0 20 10 2.5 $D$15 日产量(件)40 0 40 20 5.0 $E$15 日产量(件)0 -2.0 30 2.0 1E+30 约束 终阴影约束允许的允许的 单元格名字值价格限制 值增量减量 $G$6 劳动时间(小时/件) 400 8 400 25 100 $G$7 木材(单位/件)600 4 600 200 50 $G$8 玻璃(单位/件)800 0 1000 1E+30 200 解:1)因为劳动时间的阴影价格是8,所以愿意付出6元的加班费,让工人加班(6分); 2)日利润减少1×8=16(8分) 3)因为允许的增加量是10,所以生产计划不变.(6分 4.某厂考虑生产甲、乙两种产品,根据过去市场需求统计如下:

2016浙大远程《经济法》在线作业

1.【第1章】经济管理主体主要为()。 A 国家权力机关 B 政府 C 特殊企业 D 经授权的其他组织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2.【第1章】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和地过程中依法()的当事人。 A 享有经济权利 B 承担经济义务 C 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D 享有经济权利或承担经济义务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3.【第1章】下列事项中,一般不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组织是()。 A 企业内部组织 B 私营企业 C 个体工商户 D 党团组织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4.【第1章】公民个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此行为使公民成为()主体。 A 民法 B 民法和经济法 C 经济法 D 民法或经济法 正确答案:C 多选题 5.【第1章】下列属于经济法的主体制度内容的是()。 A 经济性行业组织法 B 中央银行法 C 特殊经济组织法 D 合作制及集体所有制组织法 正确答案:ABCD 多选题 6.【第1章】以下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是()。 A 企业 B 供销合作社 C 国家机关 D 个体工商户 正确答案:ABCD 单选题 7.【第2、3章】下列关于有限合伙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 B 其合伙人一般不能是法人 C 有限责任合伙人不参与合伙的实际经营,只是单纯的出资者 D 两合公司就相当于英美法上的有限合伙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8.【第2、3章】下列企业形态中,不属于传统典型企业的是()。 A 个人独资企业 B 合伙企业 C 公司企业 D 合作制企业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9.【第2、3章】下列企业中,不一定要有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者的是()。 A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B 普通合伙 C 有限合伙 D 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10.【第2、3章】下列所作的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 A 总公司与子公司 B 母公司与子公司 C 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D 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11.【第2、3章】下列关于企业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企业法是一种企业行为法 B 企业法调整的企业活动是企业组织范畴内的活动 C 一般的企业法仅指普通企业法 D 企业法一般不调整投资者与企业的关系 正确答案:B 单选题 12.【第2、3章】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A 个人全部财产;其特定财产 B 其出资额;其全部财产 C 其出资额;其经营财产 D 其个全部财产;其全部资产 正确答案:B 多选题 13.【第2、3章】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 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 投资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 须有章程 D 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正确答案:AB 多选题 14.【第2、3章】下列关于企业经营性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企业的经营性是指它基于一定的经济目的进行筹划运作,考虑投入产出,重视经济核算,借以参与社会的经济、文化等活动 B 经营一般是为了营利,即在企业营运中,设法获取超出所投入的资金和财物的利润或经济利益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习题集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习题集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习题集 课程代码名称_1803074兽医微生物学与免疫学_ 年级专业(层次)_动物医学专升本 绪言 —、填空题 1.1683年荷兰人_______ 用自制的显微镜首次观察到微生物。 2.法国科学家利用弯颈瓶试验证明“自然发生论”是荒谬的,他是微生物学、生理学与免疫学的主要 奠基人。 3.微生物的发展可概括为三个阶段:___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___ 等。 二、 1.微生物 2.微生物学 3.兽医微生物学 三、简答题 1.微生物有何特点? 2.微生物的种类有哪些? 3.巴斯德的主要贡献是什么? 4.柯赫的主要贡献是什么?

第一章细菌的形态与结构 一、填空题 1.测定细菌大小的单位通常是。 2.细菌的形态有_______ 、________ 和________ 等三种基本类型。 3.球菌按其分裂方向及分裂后的排列情况可分为__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 、 ________ 和 _________ 等。 4.杆菌按其分裂方向及分裂后的排列情况可分为、_________ 和___________ 。 5.螺旋状菌分为__________ 和__________ 两种。 6.细菌的基本结构包括、、和等。 7.细菌的特殊结构有、、和等。 二、名词解释 1.细菌 2.菌落 3.原生质体 4.球状体 5.细菌L型 6.间体 7.核体 &荚膜 9.S层 10.鞭毛 11.菌毛 12.芽抱 三、简答题 1.绘出细菌的基本结构和特殊结构图。 2.比较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细胞壁的结构及化学组成的差异。 3.叙述细菌核体与真核细胞核的异同。 4.试述鞭毛的结构功能。 5.菌毛的本质、分类及功能如何? 6.叙述芽抱的结构、功能及对外界环境抵抗力强的原因。 7.常用的细菌染色方法有哪些? &什么是革兰氏染色?有何意义?其染色机制如何? 第二章细菌的生理 —、填空题 1.细菌细胞的代谢过程包括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和_______ 等四个步骤。 2.细菌物质主要通过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 和 _______ 等方式进出细菌细胞。 3.细菌细胞结构的组装有两种方式:_________ 和_______ 。 4.细菌以_________ 进行无性繁殖。 5.根据生长曲线,细菌生长繁殖分为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和 ________等四个时期。 6.细菌的生长繁殖条件主要有:_________ 、________ 、 _______ 、________ 和________ 等。

2016年浙江大学三位一体招生考试入围名单资料

——信息来源于浙江大学招生网 姓名性别科类综合测试成绩入围专业 叶起男理科255.67 自动化(控制)诸丰彦男理科245 自动化(控制)章庭祺男理科242.33 自动化(控制)吴玥女理科239 自动化(控制)许晶女理科238.67 自动化(控制)蓝家男理科238.33 自动化(控制)陈伽洛男理科237 自动化(控制)高晨男理科236 自动化(控制)姜驰男理科235.33 自动化(控制)金典男理科230.33 自动化(控制)吴章昊男理科245.8 自动化(电气)梁蕙宁女理科243.7 自动化(电气)张正源男理科238.6 自动化(电气)楼宁男理科235.4 自动化(电气)戚晨洋男理科232.6 自动化(电气)黎金辉男理科232.5 自动化(电气)林卫伟男理科232.3 自动化(电气)金伟勇男理科232.2 自动化(电气)戴戎楠男理科231.3 自动化(电气)钟昊男理科230.2 自动化(电气)郑天虎男理科226.9 自动化(电气)李宁远男理科226.5 自动化(电气)黄哲男理科223.4 自动化(电气)

史建海男理科229 资源环境科学王珏奇女理科228 资源环境科学刘钰滢女理科225.2 资源环境科学孙捷李越女理科224.4 资源环境科学林剑强男理科224 资源环境科学郭佳女理科224 资源环境科学张晨女理科223.8 资源环境科学李初阳女理科223.8 资源环境科学杨艺男理科223.8 资源环境科学江通女理科223.4 资源环境科学黄熠丽女理科223.2 资源环境科学伍温强男理科222.8 资源环境科学李晓璐女理科222.2 资源环境科学邵江琦男理科221.8 资源环境科学祝雯灿女理科221.4 资源环境科学叶欣怡女理科221.4 资源环境科学石嘉辉男理科221.2 资源环境科学陈鑫磊男理科221 资源环境科学龚煜航男理科219.2 资源环境科学王浩男理科217.2 资源环境科学王银沼男理科215.8 资源环境科学徐晨男理科225.33 制药工程 贾烨平女理科224.67 制药工程 刘雨柔女理科220.67 制药工程

2017浙大远程管理信息系统在线作业

2017浙大远程管理信息系统在线作业 窗体顶端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97分单选题 1.【第1章】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综合,我们可以了解到,管理信息系统是由多个功能子系统组成的,这些功能子系统又可以分为业务处理、运行控制、管理控制和()几个主要的信息处理部分。 A 财务管理 B 信息管理 C 人力资源管理 D 战略管理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2.【第1章】DSS是以下哪个术语的简称? A 决策支持系统 B 群体决策支持系统 C 智能决策支持系统 D 管理决策系统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3.【第1章】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离不开一定的环境和条件,这里所说的“环境”具体指的是()。 A 组织所处的自然环境 B 组织所处的社会环境 C 组织内外各种因素的综合 D 组织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综合 正确答案:C 单选题 4.【第1章】按照不同级别管理者对管理信息的需要,通常把管理信息分为以下三级()。 A 公司级、工厂级、车间级

B 工厂级、车间级、工段级 C 厂级、处级、科级 D 战略级、战术级、作业级 正确答案:D 单选题 5.【第1章】从管理决策问题的性质来看,在运行控制层上的决策大多属于()的问题。 A 结构化 B 半结构化 C 非结构化 D 以上都有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6.【第1章】EDPS是以下哪个术语的简称? A 电子数据处理系统 B 单项数据处理阶段 C 综合数据处理阶段 D 管理信息系统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7.【第1章】()反映了某个企业、组织或部门所涉及的数据本身的内容,同时也反映了数据之间的联系。 A 数据库 B 数据文件(表) C 文件系统 D 数据结构 正确答案:A 单选题 8.【第1章】局域网与使用调制解调器进行计算机通信的远程网相比,它的信息传送速度要()。

浙大远程法理学离线第二次作业

第十章法律程序 一、名词解释 1.法律程序 答:法律规定的人们从事法律行为时必须遵守的过程、方式和手续,它是对法律行为的形式要求,是实现实体权利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2.正当程序 答: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与交涉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简答题 1.正当程序对于法治的普遍意义有哪些? (1)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 (2)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力制衡的机制。 (3)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解纷效率的保证。 (4)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 (5)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 2.为什么说法律程序具有相对独立的? (1)法律程序的合理性有其自身的评判标准。 (2)程序具有独立的可信度。 (3)程序法发展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程序传统可自成一派。 (5)可能相对落后或超前。 3.简述一般法律程序的特点。 (1)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的行为而做出要求的。 (2)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要求和空间要求构成的。 (3)程序具有形式性。 三、论述题 1.试述正当程序特征与要素? 答:(一)正当程序的特征 1、角色分化 2、有意识的阻隔 3、直观的公正 4、意见交涉 概而言之,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正当程序的要素 1、对立面 2、决定者 3、信息 4、对话 5、结果

第十一章法律渊源 一、名词解释 1.法律渊源 答:法律渊源,是指具有不同来源、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2.规性法律文件的规化 答:规性法律文件的规化是指立法主体应以统一的规格和标准制定和修改各种形式的规性法律文件,使一国属于法律渊源的各种规性法律文件成为效力等级分明、结构严谨、协调统一的整体。 3.法的溯及力 答: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否加以适用的效力。 二、简答题 1.简述规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答:规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经制度的规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归纳和加工,使其系统化的活动。 规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1)法规清理,又称法规整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围的规性法律文件加以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2)法规汇编,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在不改变法规容的前提下,将规性法律文件按涉及问题的性质或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汇编成册;(3)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法律规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 三、论述题 1.根据你的理解,谈谈原始习惯与法有何不同? (1)二者产生的方式不同 (2)二者体现的意志不同 (3)二者调整的容不同 (4)二者的根本目的不同 (5)二者适用的围不同 (6)二者实施的方式不同 第十二章法律解释 一、名词解释 1.法律解释 答:法律解释,指对实定法规性含义的阐明。 2.司法解释 答:在国外,司法解释是指作为裁判机关的司法机关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就个案所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2010年9 月修订) 浙大发继教[2010]03 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管理,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大发研〔2004〕37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远程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校在册的远程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2010 年春季以前入学的本科学生可按原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一)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符合毕业条件; (二)全部课程平均成绩70 分及以上;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中等及以上; (四)护理学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综合考试,成绩合格; (五)外语水平须达到如下要求之一:1.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2.英语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外语(日语)考 试,成 绩合格。 (六)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须提出书面申请,申明受处分的原因及申请学士学位的理由,

报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审定是否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第二本科学历教育毕业生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必须已获得第一学士学位,同时符合第三条中除第(五)点以外的所有条件。 第五条审核和授予学士学位的程序: (一)远程教育学院依据学位授予有关条件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和推荐名单,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将有关证明、相关文件等报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 (二)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对初审材料进行全面评审,最终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未通过者的申请不再受理。 (三)学校在毕业当学期办理学位审核,学生毕业后提出的学位申请不再受理。 第六条学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统一制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网络教育。 第七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学位授予规定的行为,经学校有关部门查实,提请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进行复议,按规定撤销授予的学士学位,并追回已发放的学位证书。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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