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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拿马船员体检表

新巴拿马船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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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体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JT2025-93海船船员体检 要求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员安全值班的健康条件,检测方法及评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对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专业训练合格证》、水手或机工《值班签证》的船员为胜任海船相应的工作岗位、充分履行职责、安全值班以及应付海上紧急情况应具备的健康资格的评定。内河船员的健康资格的评定,也可参照本规定。 2引用标准 GB11412.1~11412.3海上运输船舶安全开航技术要求 JT2020海船最低安全配员 JT2023船员职务名称代码 JB1153标准对数视力表 JT6111-84民用作业潜水员体格标准 3术语 3.1健康条件 指海员安全履行海上职责应具备的基本生理素质。 3.2值班水手 指《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规则11/6规定的组成航行值班部分的一般船员。 3.3值班机工 指《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规则III/6规定的组成机舱值班部分的一般船员。 3.4新录 指实际在海船上任职不足十二个月的海员。 3.5现职 指实际在海船上任职满十二个月的海员。 4健康条件 4.1身高 新录:驾驶员身高应大于等于1.65m,其他海员应大于等于1.55m。

4.2脊柱、四肢 五官端正,四肢无残缺,双下肢不等长不超过2cm,脊柱侧变不超过4cm并无后凸畸形。 4.3远视力 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或国际标准视力表,按其岗位需要分别规定为: 4.3.1船长、驾驶员及值班水手 新录:双眼裸视力均在5.0(1.0)或以上,或者一眼达4.9(0.8)、另一眼达5.1(1.2)者为合格。 现职:双眼裸视力均在4.9(0.8)或以上,或者一眼达4.8(0.6)、另一眼达5.0(1.0)者为合格。 4.3.2轮机长、轮机员及值班机工、报(话)务员和电机员 新录:双眼裸视力均在4.8(0.6)或以上,或者一眼达4.6(0.4)、另一眼达4.9(0.8):或者双眼裸视力均为4.6(0.4)或以上,但经矫正后(即戴眼镜)双眼视力均能达5.0(1.0)者为合格。 现职:双眼裸视力均在4.6(0.4)或以上,或者一眼达4.5(0.3)、另一眼达4.7(0.5);或者双眼裸视力均在4.5(0.3)或以上,但经矫正后(即戴眼镜)双眼视力均能达4.9(0.8)者为合格。 4.3.3船舶甲板部或轮机部的其他船员及见习人员,可对4.3.1或4.3.2中“现职”的标准检验合格。 注:括号内为国际标准视力表显示数值。 4.4色觉 船长、驾驶员及值班水手;辨色完全常。 轮机长、轮机员、报(话)务员和电机员;无红绿色盲。 4.5视野 船长、驾驶员及值班水手,水平视野大于等于150°,垂直视野大于等于115° 4.6立体视觉 立体视觉锐度值小于等于60" 4.7听力 4.7.1在不戴任何助听器和无视觉辅助时,两耳能分别听清距离五十厘米的机械秒表声音为合格。 4.7.2轮机长、轮机员及值班机工以纯音听力计测定,两耳听力在0.5、1.0、2.0KHz频段上损失均小于等于25DB,在3.0、4.0、6.0KHz频段上损失均小于等于30dB 者为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相关国际公约,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6年9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以下简称“健康证明”)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健康证明是指用以表明海船船员身体状况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的职业医学证明。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主管全国健康证明的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设在各地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具体负责健康证明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开展健康证明发放服务的体检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及其主检医师具体负责海船船员职业健康体检及健康证明的发放工作。 第二章健康证明 第五条海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第六条健康证明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持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船上任职部门、持证人签名及照片; (二)证明编号;

(三)有关国际公约的适用条款; (四)主检医师声明; (五)发证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六)管理机构名称; (七)体检机构名称和主检医师签名。 第七条海船船员满足下列要求的,由主检医师在健康证明上签名,并加盖体检机构公章: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 (二)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三)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的标准; (四)完成海船船员信息采集。 第八条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对年龄小于18周岁的海船船员,健康证明有效期不超过1年。 第九条健康证明在航行途中有效期期满的,在到达下一个有《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缔约国认可的主检医师的停靠港之前,该健康证明仍然有效,但为期不得超过3个月。 在紧急情况下,海事管理机构可允许持有近日过期的健康证明的海船船员工作至下一个具有《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缔约国认可的主检医师的港口,但为期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条健康证明损坏或遗失的,由原发放的体检机构负责补发。 补发的健康证明有效期截止日期与原健康证明的有效期截止日期相同。 第十一条海船船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一)丧失工作能力超过30天的; (二)因医疗原因中止船上服务的; (三)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影响其履行岗位职责的其他情况。 对不再符合健康证明发放要求的,体检机构应当注销其健康证明,并报告核发空白健康证明的海事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体检机构发放健康证明所获得或形成的海船船员身份证件复印件、《船员健康检查表》(含体检项目报告单)原件等档案资料应至少保存3年。

海船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海船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海船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1 船员注册管理 1.1 船员信息注册 .1.1.1功能描述 1.提供船员基本信息查询~添加~查询结果导出等功能。如下图: .1.1.2 船员基本信息查询 1.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点击查询按钮可以查询出所有船员的基本 信息~如下图: 2. 选择查询本申报单位船员信息复选框根据条件查询船员的基本信息~仅可以查询本申报单位船员信如下图。 第 1 页共 31 页 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1.1.3 添加,修改船员基本信息 1.在船员基本信息查询页面点击添加按钮进入添加船员基本信息页面~如下图: 填写完必填的船员基本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添加一条新的船员基本信息。 保存完基本信息之后才能进行照片上传,查看体检信息. 第 2 页共 31 页 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如果输入的身份证号码已经存在,将查询出该船员的基本信息 点击上传照片按钮进入船员照片上船页面如图: 第 3 页共 31 页 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3. 在船员基本信息查询页面点击身份证号码进入船员注册信息维护页面~如下图: 点击保存按钮可以保存修改后的船员基本信息。 ,注意:有一些信息项是不允许修改的~如身份证号码、姓名、出生地等~如发现本公司船员基本信息与实际有出入~请及时到船员管理处申请更正, 第 4 页共 31 页 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点击上传照片按钮进入船员照片上船页面修改船员的照片如下图: 点击浏览从本地获得要上传的船员照片~点击上传按钮上船照片。点击关闭按钮回到船员基本信息维护页面。

非航海专业毕业生海员培训管理办法(10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

非航海工科毕业生海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满足航运发展的需要和扩大就业,吸收非航海工科毕业生从事海员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经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 公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交通部令2004年第6号)(以下简称《04规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非航海工科毕业生是指完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工学专业或完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学校相关专业学历教育(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专业除外)的毕业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 (一)申请参加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的非航海工科毕业生; (二)开展非航海工科毕业生海员培训的航海院校。 第四条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海船船员体检标准的非航海工科毕业生,均可参加海员培训。 第五条开展非航海工科毕业生海员培训的航海院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开展全日制航海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资格;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的要求建立并有效运行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 (三)满足主管机关有关航海教育和培训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六条非航海工科毕业生参加海员培训,驾驶专业学生应完成航

海学、船舶值班与避碰、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航海英语、海上货物运输、船舶管理和船舶结构与设备等课程的学习;轮机专业学生应完成轮机工程基础、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轮机英语、船舶电气、轮机维护与修理、船舶管理等课程的学习。 第七条非航海工科毕业生申请参加海船船员三副/三管轮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应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全日制海员培训。 航海院校应根据STCW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规范》的要求,制定并实施非航海工科毕业生海员培训教学计划。 第八条完成海员培训的非航海工科毕业生,可申请所有航区和等级的海船三副/三管轮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 第九条非航海工科毕业生申请海船三副/三管轮适任考试和评估前,应完成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第十条非航海工科毕业生申请海船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前,应通过主管机关规定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并应完成高级消防培训和精通急救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驾驶专业学生还需完成雷达观测与标绘和雷达模拟器培训、自动雷达标绘仪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申请无限航区、近洋航区船舶三副适任证书的,还应持有GMDSS 通用操作员适任证书。 第十一条非航海工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适任考试、评估,由所在航海院校统一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复习试题

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复习题(一) 一、判断 1、当船员听到火灾警报后,应迅速携带规定的消防器材到指定地点集合。正确 2、在火情不明时,不得盲目打开起火处所得门、窗和舱盖。正确 3、船舶一旦搁浅触礁后,白天应悬挂三个垂直黑球。正确 4、海上对象的应急优先权,依次为人命、海洋环境、船舶。错误 5、塑料制品可以向水中投弃。错误 6、船上由于水源充足,发生火灾比陆地容易扑救。错误 7、甲类火很大,为接近火源灭火,最好使用开花、直流两用水枪。正确 8、船上的消防员装备主要用于下舱探火,烟火舱室内救人和灭火。正确 9、消防水带的长度每根为30米。错误 10、货船的消防总管的直径仅需以出水140立方米/小时。正确

11、求生信念和意志是坚信自己能战胜灾难,经得起饥寒和险境的考 验,并能坚持到最后。正确12、可以把救生衣当枕头或坐垫使用。错误 13、应变部署表应根据船员的职务、特长和工作能力,同时结合本船安全设备的性质和操作要求,作出适当的安排。正确 14、弃船令只有船长才有权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布弃船令,弃船令的发布要慎重。 正确15、除非过往船舶已发现落水者,并停船准备救援外,落水者不应做无效果的游泳去追赶航行中的船舶。正确 16、将病人的头向后仰,使气流进出气通畅是做人工呼吸注意事项之一。正确 17、止血带的松紧度是应扎的越紧越好,以防脱落。错误 18、骨折同时伴有出血时,应先止血后固定骨折部位。正确 19、触电是电流通过人体引起的损伤。多由误触电流的原因所致,亦可能是在雷雨时被雷电击伤。正确

20、中暑是由于周围温度过高产生,长时间超过34度以上就可能会发生中暑。正确 二、选择 21、当机舱发生火灾时,由 B 担任总指挥。 A、大副 B、船长 C、轮机长 D、大管轮 22、听到警报信号后,船员必须在 B 时间内到达指定的集合地点? A、1分钟 B、2分钟 C、5分钟 D、10分钟 23、火情不明时,不得盲目打开起火处的 D 。 A、门 B、窗 C、舱盖 D、A+B+C 24、船舶如果在航行时发生火灾, D 应负责组织全体船员施救。 A、三副 B、二副 C、大副 D、船长 25、客船发生火灾时应首先疏散 B 。 A、船员 B、旅客 C、服务员 D、以上都是 26、失火警报信号发出后,所有船员(值班员外)应按应变部署规定,携带灭火器材在 B 分钟内赶到火场或指定点,在 B 分钟内消防泵出水。 A、1,2 B、2,5 C、2,6 D、3,5 27、船舶临近碰撞和发生碰撞,应迅速 A 。 A、发出警报 B、查明情况 C、报告公司 D、以上都不对 28、船舶搁浅触礁后,白天显示的好型是 C 。(船长不限的船舶) A、一串黑球 B、二个垂直黑球 C、三个垂直黑球 D、

船员体检要求

海船船员体检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 JT2025-93 海船船员体检要求 THE STANDARD OF PHYSICAL FITNESS OF SEAFARERS FOR SAFE WATCHKEEPING AT SEA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员安全值班的健康条件,检测方法及评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对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业训练合格证》、水手或机工《值班签证》的船员为胜任海船相应的工作岗位、充分履行职 责、安全值班以及应付海上紧急情况应具备的健康资格的评定。 也可参照本规定。 2 引用标准 GB11412.1~11412.3 海上运输船舶安全开航技术要求 JT2020 海船最低安全配员 JT2023 船员职务名称代码 JB1153 标准对数视力表 JT6111-84 民用作业潜水员体格标准 3 术语 3.1 健康条件 Physical fitness 指海员安全履行海上职责应具 备的基本生理素质。 3.2 值班水手 ratings forming part of a navigaio watch 指《 1978 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规则 的一般 船员。 3.3 值班机工 ratings forming part of an engine room watch 指《 1978 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规则 分的一般船员。 3.4 新录 beginner 指实际在海船上任职不足十二个月的海员。 3.5 现职 serviceman 指实际在海船上任职满十二个月的海员。 4 健康条件 4.1 身高 新录:驾驶员身高应大于等于 1.65m ,其他海员应大于等于 1.55m 。 4.2 脊柱、四肢 五官端正,四肢无残缺,双下肢不等长不超过 2cm,脊柱侧变不超过 4cm 并无后凸畸形。 4.3 远视力 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或国际标准视力表,按其岗位需要分别规定为: 4.3.1 船长、驾驶员及值班水手 新录:双眼裸视力均在 5.0(1.0) 或以上,或者一眼达 4.9 (0.8 )、另一眼达 5.1(1.2) 者为合格。 现职:双眼裸视力均在 4.9(0.8) 或以上,或者一眼达 4.8 (0.6 )、另一眼达 5.0(1.0) 者为合格。 4.3.2 轮机长、轮机员及值班机工、报(话)务员和电机员 新录:双眼裸视力均在 4.8(0.6) 或以上, 或者一眼达 4.6(0.4 )、另一眼达 4.9(0.8) : 或者双眼裸视力均为 4.6(0.4) 或以上,但经矫正后(即戴眼镜)双眼视力均能达 5.0(1.0) 者为合格。 现职:双眼裸视力均在 4.6 (0.4 )或以上, 或者一眼达 4.5(0.3) 、另一眼达 4.7(0.5) ; 或者双眼裸视力均在 4.5( 0.3 )或以上,但经矫正后(即戴眼镜) 双眼视力均能达 4.9(0.8) 者为合格。 4.3.3 船舶甲板部或轮机部的其他船员及见习人员, 可对 4.3.1 或 4.3.2 中“现职”的 标准检验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专 内河船员的健康资格的评定, 11/6 规定的组成航行值班部分 III/6 规定的组成机舱值班部

船员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船员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篇一:渔业船员健康状况证明 渔业船员健康状况证明 2.“医疗机构填写事项”由乡镇以上医院的医师填写并签名,加盖医院公章,否则无效。 3.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 篇二:出国人员体检须知--《国际旅行预防接种证书》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各类出国人员,如留学、进修、商务、探亲、劳务及援外人员,均须到卫生检疫机关接受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领取《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和《国际旅行预防接种证书》,出境时经检验检疫机关查验后,方能出境。 中国公民出境体检须知 1. 空腹。 2. 携带本人近期正面两寸免冠照片两张,去独联体国家、南美、伊朗等国家须携带三张, 婚检需携带三张一寸照片。 3. 携带身份证或护照。 4. 短期因公出境者须携带任务批件,短期因私出境者携带签证。 体检项目

常规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放射科(胸片/透视),神经科,心电图,B超,采血,化验室检查和预防接种。 有的申请学校提供体检表则按照表上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可能跟标准的项目不太一样,但只要你的体检表里要求了就要检查,并且体检表交给他们填写的时候要多收费;如果你申请的学校没有提供体检表也不用担心,只需按照标准的项目即可,到医院后医生会告诉你的(不同医院所要求检查的项目也会有所不同)。 体检流程 登记→摄像→收费→内外科及五官科检查→心电图检查→B超检查→放射科检查→采血→预防接种→交回体检表→三个工作日取证 申办《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程序 1. 准备好本人护照、身份证及照片两张; 2. 空腹到卫生检疫局或指定医院柜台领取表格; 3. 按照体检表个要求的检查项目逐一检查; 4. 全部检查完毕后把表格交回; 5. 卫生检疫局或指定医院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有关内容和签字盖 章,一般三个工作日内便可交给本人。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注意事项 1. 本证书必须有签证日期、医生签名、国际卫生检疫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解读之三:员上船工作的最底要求

1.《公约》标题一阐述了哪些要求? 国际劳工组织(简称ILO)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简称《公约》)标题一中,规定了海员上船工作要达到的最基本的要求。这些要求体现在《公约》规则1.1至1.4及相应的守则规定中,阐述了有关海员最低年龄、体检证书、培训和资格、招募和安置等方面的要求,船东或海员招募安置机构在招聘海员和安排海员工作时,应符合ILO成员国实施《公约》要求的法律法规或其他的实施措施。 2.《公约》规定海员最低年龄是几岁? 《公约》规则1.1和标准A1.1,规定了在船上受雇、受聘或工作的人员最低年龄,应不小于16周岁。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公约》明确了在船上工作的所有人员均不得小于16周岁,包括船上与航行操作有关的人员以及服务人员等。 ILO制定的第一个有关海员的公约––《1920年(海上)最低年龄公约》,当时规定了在船上工作海员的最低年龄为14周岁。如果船上人员是同一家庭成员的时候,则不受该规定的约束。1936年ILO修订了该规定,船上工作的海员最低年龄要达到15周周岁。《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规定,从《公约》生效时起,船上工作人员最低年龄的要求为16周岁。 国际上大多数航运国家,对于船上工作海员的最低年龄都有具体规定。在现有规定中,有些国家要求海员最低年龄须达到15周岁,也有国家要求须达到16周岁或16周岁以上。我国在2007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对于船上海员最低年龄的规定: ●申请注册海员的人员应年满18周岁; ●在船上实习、见习的人员应年满16周岁。 3.《公约》标准A1.1对于未成年人保护,还提出了哪些要求? 在《公约》标准A1.1要求中,对于18周岁以下在船上工作的未成年人规定: ●禁止18周岁以下的海员在夜间工作,但经认可的夜间培训项目可除外(夜间范围按国家的法律或惯例,一般至少为9个小时的时间段,起点不迟于午夜,终点不早于早晨5点)。 ● 18周岁以下的海员不得从事可能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应由国家的法律法规确定这些工作的类型,或由主管当局根据国际标准与有关的船东和海员组织协商后确定。 4. 船东和船长实施《公约》海员最低年龄的要求,可采取哪些措施? 船东:执行船旗国实施《公约》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款或其他有关规定,完善相应的管理规定并实施: ●完善对新聘海员最低年龄核查的规定,海员年龄不小于16周岁;当船旗国规定船上海员的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权限范围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发证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 第四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的名录及权限。 第五条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适任考试、发证的各项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为船员参加适任考试和办理《适任证书》提供便利。 第二章《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六条《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二)证书类别、编号; (三)持证人职务资格、适任的航区(线); (四)证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五)发证机构; (六)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适任证书》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印制。 第七条《适任证书》按照船员任职的内河船舶的总吨位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分为以下类别: (一)一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1000总吨及以上或者500千瓦及以上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二)二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总吨或者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三)三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300总吨以下或者150千瓦以下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第八条《适任证书》适用的船员职务资格分别为: (一)一类《适任证书》: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二)二类和三类《适任证书》: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 第九条内河船舶船长和担任驾驶部职务船员的《适任证书》类别按照船舶总吨位确定,担任轮机部职务船员的《适任证书》类别按照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确定,内河船舶中拖轮的船长和担任驾驶部职务船员的《适任证书》类别按照拖轮的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确定。 第十条取得《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表

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表 Seafarers Medical Examination Form 姓名/ Name: 性别/ Sex: 任职岗位/Rank: 出生日期/Date of Birth: 国籍 /Nationality: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ID No. / Passport No.: 联系电话/Tel. No.: 新签发健康证书号码 Number of new medical certificate: 图B.1 体检须知: 1(体检应在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进行。 2(体检者应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 3(体检前两天禁止饮酒,体检前一天晚8点后禁止饮食。 4(海船船员健康检查必须按照本表所列项目进行,不得减项。主检医师填写检查结果要规范, 结论栏要如实写明“合格”、“不合格”;如有限制,请列明;如不合格,简要说明原因。 5(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糖、血型、胸部X线检查、心电图为基本检查项目,体检医 师根据实际健康检查情况可增加特殊检查。 6. 超声波检查仅限于有症状或病史者,或者年满40岁的男性和年满35岁的女性。 7. 有船员职业限制和禁忌证症状的需进行相关检查。 8(腹部超声波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妇科超声波检查项目包括子宫、双侧附件。 9. 健康检查表应附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糖、血型、胸部X光检查、心电图、超声波检

查、听力检查报告,餐饮服务船员还应附大便细菌培养检验报告;“主检医师 签名”栏内必 须经相应的医师签名,船员健康体检机构必须盖公章,否则无效。 10(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船员服务机构、船员用人单位、海事管理机构应 对船员医学隐私 予以保护。 11(船员应向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提供真实的医学信息。 图B.2 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记录 检查日期: 年月日 1.是否有下列情况:有 ? 没有× 1.1眼科疾病/视力障碍 ? 1.17睡眠障碍 ? 1.2高血压 ? 1.18吸烟史 ? 1.3心脏/血管疾病 ? 1.19手术史 ? 1.4心脏手术 ? 1.20晕厥史 ? 1.5静脉系统疾病 ? 1.21昏迷史 ? 1.6肺部疾病 ? 1.22精神系统疾病 ? 1.7血液病 ? 1.23抑郁症 ? 1.8糖尿病/甲状腺疾病 ? 1.24自杀倾向 ? 1.9消化系统疾病 ? 1.25记忆障碍 ? 1.10泌尿系统疾病 ? 1.26平衡障碍 ? 1.11皮肤病 ? 1.27严重头痛 ? 1.12过敏性疾病 ? 1.28五官疾病 ? 1.13传染病 ? 1.29骨折、关节脱位 ? 1.14疝气 ? 1.30肿瘤 ? 1.15生殖系统疾病 ? 1.31夜游症 ? 1.16妊娠 ? 1.32其他疾病史 ? (以上内容由船员本人在体检前填写完成) 2.本人声明:以上填写内容真实。船员签名: 3(上述情况如有存在,请详细描述。 医生签名: , 填表请用蓝或黑色钢笔,字迹清楚。 , 过去病史请写明日期、病名、诊断医院。

关于11规则船员健康证海事局指定体检医院及主检医师列表

关于11规则船员健康证海事局指定体检医院及主检医师列表 根据8月即将生效的2006劳工公约要求,船员上船前要具有经主管机关认可机构所做的体检证书,并且应该携带在船上备查,有效期两年!也就是说远洋船员要有两个体检证明,一个是检验检疫局做的出入境体检,一个是认可医院做的体检。 依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12】231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直属海事局上报的现场核验意见,以下体检机构具备海船船员健康体检资质,其所属主检医师具备健康证书签发权。各体检机构及主检医师要严格遵照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各直属海事局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解读:就船员朋友们而言,上船所携带的证书又多了一个海事局医院出具的健康证。这个健康证的有效期是2年。费用方面又增加了一些,很多船员抱怨“乱收费”或者“变相收费”在这里不评论,各位:淡定吧~~。当然这个健康证对于内贸船员而言要到2014年7月1日(外贸船员要求今年的7月1日后就必须具备)。 具备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资质及其所属主检医师的名单 序号体检机构名称主检医师核验机构上报时间 1 黑龙江省海员总医 院翟秀芳、修淑 岩、 黑龙江海事 局 2012年7 月25日 2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 医院许我先、刘灿 坤、赵靖 深圳海事局2012年8 月6日 3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 医院徐坤城、夏正 太、杨孝林 深圳海事局2012年8 月6日 4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 人民医院梁诗欢、钱芳 芳、王小异、 刘力健 深圳海事局2012年8 月6日 5 武汉市第七医院张绍青、孙 杰、唐燕峰长江海事局2012年10 月8日 6 长江航运总医院郭爱莉、郭友 华、陈国学长江海事局2012年10 月8日

船员劳务派遣(通用版)

船员劳务派遣(通用版) Crew dispatch (general vers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船员劳务派遣(通用版) 前言: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本文档根据劳务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员服务于甲方“_______”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确认按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一、船员配备 (一)乙方派遣的船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交通运输部JT2025-93《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标准体检合格。

2、符合STCW78/95公约中关于船员有效证书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持有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合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相应的各种有效证件。 4、所有船员均须具备甲方认可的海上任职资历,并能胜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接船船长、轮机长、大副、电机员必须具有新造散货船接船经验,其他重要职务船员(水手长、机匠长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同样经验。必须保证至少两名驾驶员持有效GMDSS操作员证书。机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证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证且能熟练操作的兼职铜匠。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所有与派遣船员任职有关的证书有效、齐全、真实、合法。 (三)甲方将实施相对固定的船员板块管理。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板块内船员,已确定人员原则上只在板块内进行调换。 (四)甲方应与船员及时签署雇佣协议,乙方派遣船员的派遣期限具体根据甲方与船员之间的雇佣协议确定。

海员晋级流程详解

海员晋级流程详解(图) 非航海工科毕业生从普通海员到高级海员的晋升示意图。 1.符合水手(机工)报考条件 答:报考水手(机工)一般应满足下列条件:(1)男性,年龄18—35周岁,无不良行为记录,热爱航海事业。(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3)身高1.65 以上,无色盲、无色弱,船舶驾驶专业(三副、水手)裸眼视力不低于1.0,船舶轮机专业(三管、机工)裸眼视力不低于0.8;无口吃、无平足,肝功能正常,无慢性病和传染病,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1.1 水手(机工)的培训时间多长?培训地点在何地? 答:水手(机工)的培训时间一般为4个月。专业培训必须在国家海事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具体培训地点由船员公司与培训机构联系。 1.2 水手(机工)经过培训是否都能取得各种证书?淘汰率多大? 答:经过面试合格的一般都能取得各种证书。成绩不合格者有多次补考机会,从以往招收的水手(机工)看,淘汰率不超过1%。 1.3 水手(机工)的实习时间多长?实习费用和待遇如何? 答:实习时间6个月。实习费用和待遇签协议时面谈。 1.4 水手培训设置哪些课程? 答:基本安全、水手值班(主要项目:模拟驾驶台操舵、信号旗识别等)、水手工艺(绳结、撇缆、高空作业、插钢丝等)、航海英语、英语听力与会话。 1.5 机工培训设置哪些课程? 答:基本安全、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船舶电气、轮机管理、机工值班(主要项目:柴油机、辅机拆装及主辅机运行管理)、机工英语、英语听力与会话、金工工艺(车床、钳工、焊工)。

1.6 水手的职责是什么? 答:值班水手,即甲板部日常营运和工作中的支持级人员。主要从事:(1)航行和靠离泊时的舵手,兼协助了望;(2)靠离泊时的带解缆;(3)懂得各种船用信号灯和信号旗的使用;(4)甲板部日常维修和保养的具体操作;(5)起卸船吊和开关舱作业;(6)引水梯和舷梯的安全收放。 1.7 机工的职责是什么? 答:值班机工,即轮机部日常营运和工作中的支持级人员。主要从事:(1)协助轮机员对主机、辅机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2)协助轮机员对舵机、锚机的日常维修和保养;(3)懂得机舱、甲板各种压载水泵和消防水泵的使用维修;(4)了解各种液压原理和机械制动原理;(5)了解轮机概论和电器概论;(6)了解焊接技术和要领。 2.符合值班水手(机工)晋级条件 2.1 申请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适任证书者,年龄不小于18周岁。 2.2 申请值班水手适任证书者,应具有相应航区、等级的海上服务资历满6个月。 2.3 女性船员小于60周岁,男性船员小于65周岁。 2.4 完成海员培训的非航海工科毕业生,在结业前申请参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三副/三管轮和GMDSS通用操作员适任考试、评估的,不受《04规则》中有关海上资历规定的限制。 2.5 申请值班水手适任考试者,应参加下列理论考试科目的考试和评估项目的评估:(一)职务晋升和吨位提高的理论考试科目:1.水手业务;2.航海英语。 (二)航区扩大的理论考试科目:1.水手业务;2.航海英语。 (三)评估项目:1.水手工艺;2.水手值班;3.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 (四)完成下列相应的海员专业培训项目:1.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2.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 2.6 申请值班机工适任考试者,应参加下列理论考试科目的考试和评估项目的评估:(一)职务晋升的理论考试科目:1.机工业务;2.轮机英语。 (二)功率提高的理论考试科目:1.机工业务;2.轮机英语。 (三)评估项目:1.机工值班;2.金工工艺;3.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 3.符合三副(三管轮)晋级条件 3.1 持有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2个月者,可以申请三副、三管轮,非航海工科毕业生申请参加海船船员三副/三管轮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应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全日制海员培训。 3.2 申请三副适任考试者要应完成:1.高级消防培训;2.精通急救培训;3.雷达观测与标绘培训和雷达模拟器培训;4.自动雷达标绘仪培训;5.GMDSS通用操作员培训,并取得GMDSS通用操作员适任证书。但申请近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三副适任证书者,可完成GMDSS限用操作员培训,并取得适任证书。 3.3、申请三副适任考试者,应参加下列理论考试科目的考试和评估项目的评估: (一)职务晋升的理论考试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STCW78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以下简称健康证书)的签发与管理,我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现予颁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直属海事局积极做好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的认可和报备工作; 二、自2012年7月1日起签发健康证书; 三、自2013年7月1日起除本办法规定之外的体检证明不予承认。 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以下简称健康证书)的签发与管理及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主检医师的认可与管理。 第三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主管全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健康证书 第四条海船船员在申请船员注册、船员证书及在海船上服务时,应当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书。第五条健康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一)持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工作部门、持证人签名及照片; (二)证书编号; (三)有关国际公约的适用条款; (四)认可的从业医生声明; (五)发证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六)授权机关名称; (七)签发机构名称和主检医师签名; (八)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第六条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若申请健康证书的海船船员年龄小于18 周岁,则健康证书有效期不超过1年。 第七条海船船员应向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申请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第八条申请海船船员健康证书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5周岁; (二)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三)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标准; 第九条申请海船船员健康证书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船员健康检查表》; (三)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第十条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依船员申请,对申请船员按程序进行体检;主检医师应当自船员健康体检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签发或者不予签发健康证书的决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签发健康证书;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签发《船员健康检查表》,并留存《船员健康检查表》副本。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船员要及时通知其本人。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发证时,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船员本人。 第十一条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将签发的健康证书信息或不合格结论和项目自体检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备。 第十二条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应将签发健康证书的相关申请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三章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 第十三条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及主检医师,应当取得海事管理机构的认可。 第十四条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负责海船船员健康体检及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的发放工作;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由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的主检医师签发。 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应以本机构的名义开展海船船员健康体检及健康证书发放业务,其分院、子院等不得从事海船船员健康体检及海船船员健康证书发放业务。 主检医师离开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的,其签发健康证书资格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申请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或从事航海专业医疗服务的机构或专业体检保健机构; (三)开设开展船员健康体检所需的诊疗科目(附件1);

内河船员体检表

内河船员体检要求 (以下有一项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要求) 一、四肢无残缺者为合格。 二、五官系统 1、视力(括号内为国际标准视力表显示数值): 驾驶部船员:双眼裸视力均在4.8(0.6)或以上;或者一眼达4.6(0.4)、另一眼达5.0(1.0);或者双眼均达4.8(0.6),但经矫正后(即戴眼镜)双眼视力均能达5.0(1.0)者为合格。 轮机部船员:双眼裸视力均在4.6(0.4)或以上,或者一眼达4.5(0.3)、另一眼达4.7(0.5)者;或者双眼均在4.5(0.3) 以上,但经矫正后(即戴眼镜)双眼视力均能达4.9(0.8) 者为合格。 2、色觉:驾驶部船员辩色完全正常者为合格;轮机部船员无红绿色盲者为合格。 3、语言能力:口齿清楚,无口吃者为合格。 4、暗适应:无夜盲症者为合格 5、听力:以纯音听力计测定,两耳听力在0.5、1.0、2.0 KH频段上损失均小于等于25dB,在3.0、 4.0、6.0 KH频段上损失均小于等于3OdB者为合格。 三、心血管系统 1、血压:收缩压95mmHg-160mmHg(12.60-21.3Kpa);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者为合格 2、心血管系统职业禁忌: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为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者为合格: .1 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2 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 .3 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4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四、呼吸系统职业禁忌: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反复发作的自发性气胸,各种原因引起的肺功能严重不全者,不合格。 五、神经、精神系统职业禁忌:各种引起智力或肢体活动功能障碍的神经系统疾病,癫痫,各种类型精神病,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六、肿瘤职业禁忌:恶性肿瘤者为不合格。 七、传染病职业禁忌 1、甲板部、轮机部船员 急性病毒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伤寒、付伤寒霍乱、付霍乱肺结核活动期者,不合格。 2、非甲板部、轮机部船员 除7.1所指的传染病外,HBSAG阳性且单项谷丙转氨酶升高,伤寒、霍乱的健康带菌者,不合格。 八、未纳入体检要求,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者,不合格。

内河船舶船员证件检查指南

附件: 内河船舶船员证件检查指南 一、内河船舶船员证件种类 (一)内河船舶船员职务适任证书 (二)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 (三)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1、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2、客滚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3、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4、包装危险品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5、油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6、散装化学品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7、液化气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二、内河船舶船员证件样式 (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1、适任证书封套 一、二等三、四、五等 2、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A页(基本信息页) 一至五等

3、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B、D页(等级职务页) 一、二等三、四、五等 4、内河船员适任证书C、E页(航线页) 一、二等三、四、五等

5、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G页(违法记分页) 一至五等

(二)内河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注:1、《特殊培训合格证》的颜色为浅灰色。 2、《特殊培训合格证》上每页印有红色的合格证号。 (三)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使资格证明

三、内河船舶船员持证要求 (一)内河普通船舶船员持证要求 ——驾驶部持证船员:应持有不低于按船舶总吨位划分的等级的适任证书和服务簿 ——轮机部持证船员:应持有不低于按船舶总功率划分的等级的适任证书和服务簿 ——其他船员:应持有船员服务簿 另外: ——在拖轮上任职的持证船员:船长和驾驶部船员所适用船舶等级按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划分。 ——在高速船上任职的持证船员:船长和驾驶部船员应持有比所服务的船舶按总吨位划分高一等级的适任证书;轮机部船员可持有按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划分低一等级的适任证书; (二)海进江船舶船员持证要求 进江海船船员除应持有相应等级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服务簿外,还应按要求持有《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其配备要求如下: (一)连续航行时间少于6小时的船舶:该船船长应当持有《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 (二)连续航行时间为6小时——12小时的船舶:该船船长及至少一名驾驶员应当持有《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 (三)连续航行时间为12小时以上的船舶:该船船长及至少二名驾驶员应当持有《海船船员航线行驶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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