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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锌板喷涂件技术标准

镀锌板喷涂件技术标准
镀锌板喷涂件技术标准

镀锌板喷涂件技术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洗衣机镀锌板喷涂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与检测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洗衣机用热镀锌板喷涂件的设计制造及检验要求,主要用于须进行表面涂装的钣金类零件。使用电镀锌板代用热镀锌板时技术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文件

GB/T 1731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

GB/T 1732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740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GB/T 1763 漆膜耐化学性试剂测定法

GB/T 1764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 1766 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GB/T 1771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T 1839 钢产品镀锌层质量试验方法

GB/T 6739 涂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GB/T 11185 漆膜弯曲试验(锥形轴)

GB/T 8264 涂装技术术语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754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之20度、60度和85度镜面光泽的测定GB/T 14522 机械工业产品用塑料、涂料、橡胶材料人工气候加速试验方法

GB/T 16995 热固性粉末涂料在给定温度下胶化时间的测定

QMY-J80.002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进货检验技术要求

QMY-J55.003 金属冷冲压件技术标准

QMY-J59.002 喷涂用粉末技术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其他定义按GB/T 8264。

3.1涂装

将涂料涂覆于基底表面形成具有防护、装饰或特定功能涂层的过程。

3.2附着力

是涂层与底层或基材表面的粘附能力。

3.3粉末静电喷涂

利用电晕放电原理使雾化粉末涂料在高压电场的作用下带负电,吸附于带正电基底表面放电的涂装方法。

3.4涂层露底

粉末固化后仍能凭肉眼看到基材底色的现象。

3.5涂层发青

基材或底涂层虽已被涂层遮盖,但遮盖不完全肉眼可以看见基材或底涂层的现象。

3.6外观面

整机装配后可见部位。

3.7非外观面

整机装配后不可见部位。

4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4.1一般要求

4.1.1钣金喷涂件的钣金件应符合QMY-J5

5.003《金属冷冲压件技术条件》规定的性能要求,本标准主要规定涂层的技术要求。

4.1.2钣金喷涂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3钣金喷涂件基材使用热镀锌板。

4.2外观要求

4.2.1颜色

涂膜颜色符合图纸技术要求。

外观面与标准样板色差值(△E相对色差)不大于1.2,同一厂家相邻部件色差值(△E)不大于0.8,同一外观部件的各部位色差值(△E)不大于0.5。

4.2.2涂层表面质量

4.2.3在正常光线下,眼睛与样品待测面距离400mm~500mm,成120°~140°角度观看,检测样品表面质量,具体规定如下。

4.2.3.1外观面

喷涂件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条纹,不得有粉化、堆积(流挂)、龟裂、污迹、碰伤等现象,不允许使用手喷漆修补缺陷;允许不明显的浅蓝色印线和轻微桔皮,手摸不能有粗糙感;斑点(包括黑点、沙粒)、粉粒、凹凸等缺陷直径(Φ)规定为:1mm≤Φ≤2mm的不多于3个/件,0.5mm≤Φ<1mm的不多于6个/件,Φ<0.5mm的麻点不多于10个/件,Φ>2mm的不允许。

4.2.3.2内表面和非外观喷涂表面

喷涂件部件的内表面、其他不影响外观的部件表面斑点(包括黑点、沙粒)、粉粒、凹凸等缺陷,直径不大于4mm,不允许露底缺陷存在,喷涂件内表面2mm≤Φ≤4mm的不多于6个/件,1mm≤Φ<2mm的不多于10个/件,0.5mm≤Φ<1mm的不多于15个/件,Φ<0.5mm的麻点不作要求,Φ>4mm的不允许。

4.2.3.3折弯和双折弯部位

折弯和双折弯部位阴角位允许存在轻微锌皮堆积和直径小于0.3mm的气孔。钝化热镀锌板喷涂件允许细小的气孔存在。

4.2.3.4露底、发青

a)部件外表面涂层不允许有露底、发青。

b)对于喷涂焊接部件的内腔不作覆盖要求。

4.2.3.5涂层厚度要求

a)外观件外表面涂层厚度要求40μm~90μm。

b)外观件内表面四周距产品边缘10mm以内不允许发青。

c)内表面涂层允许发青,涂膜厚度要求10μm~40μm(不包括镀锌层)。

4.3结构尺寸

使用游标卡尺等工具进行测量,钣金喷涂件的结构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涂装前钣金件要求符合QMY-J55.003《金属冷冲压件技术条件》中有关技术要求。

4.4性能要求

4.4.1涂层材料

使用环氧---聚酯粉末涂料,要求符合QMK-J59.002《喷涂用粉末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

4.4.2涂层基底材料

要求使用镀锌板喷涂,其它方面符合QMY-J55.003《金属冷冲压件技术条件》中有关技术要求。。4.4.3磷化膜

4.4.4 4.4.3.1要求磷化后的工件磷化膜层应结晶致密、连续、均匀,颜色应为灰白色或黑色,在3%NaCl 溶液中浸泡5min后室温放置,2小时内不生锈。磷化后的工件允许以下缺陷:

4.4.5由于局部的焊接、摩擦、存放、手接触以及表面加工状态的不同而造成颜色和结晶不均匀;

4.4.6在焊接处和夹渣处无磷化膜;

4.4.74.4.3.2磷化或后工件不允许以下缺陷:

4.4.8a)梳松的磷化膜;

4.4.9b)锈蚀或锈斑;

4.4.10 c)局部无磷化膜(焊接气孔和夹渣处除外)

4.4.11 d)表面挂灰严重。

4.4.12涂层厚度检测

按GB/T 1764规定试验,要求外表面涂膜厚度在40μm~90μm,测定检测点最小厚度为40μm,检测点最大厚度为90μm。一般情况下,测量点的位置按下图所示,点①在中心,点②~⑤在四周,点⑥~⑨在中间部位。测试点的平均值即为涂层厚度,边缘20mm范围内测试数据只作参考,不参与数据平均,但不得低于40μm。

a)面积小于100 mm3100mm,测试点不少于3点,且按上中下/左中右(如②、⑥、⑤或②、①、④)三个不同部位取点;允许一个检测点最小厚度不低于50μm。

b)面积大于100 mm3100mm,测试点不少于5点,且按上中下/左中右(如①~⑤或⑥~⑨、①)五个不同部位取点;允许二个检测点最小厚度不低于50μm。

c)面积大于300 mm3300mm,测试点不少于9点,且按①~⑨九个不同部位取点;允许三个检测点最小厚度不低于50μm。

内表面距边缘15mm以内涂层厚度测试,取三点平均值,要求每一点厚度不低于40μm;内表面其他部位涂层厚度测试,取三点平均值,要求每一点厚度不低于10μm。面积太小无法测量时可以根据同厚度样板的外观进行判定。

4.4.13涂层硬度

按GB/T 6739中规定进行试验,要求涂膜硬度达2H以上。

4.4.14涂层附着力

按GB/T 9286规定试验,室温放置16小时后,用裁纸刀在试样表面划水平及垂直各11条切割线,形成等距方格,划格法要求涂膜附着力不大于2级(每个方格中的涂层脱落面积都不大于15%)。

4.4.15用划格器间隔为1mm,划格过程中刀刃始终垂直于样品表面,用力始终均匀,以划破涂膜见底材为准。焊接处、拉深处、孔位等部位划格时不允许整格脱落。

4.4.16涂层光泽度

按GB/T 9754规定试验,外观面表面涂层光泽度为96.5以上,非外观面不作要求。一般情况下,测量点的位置按下图所示,点①在中心,点②~⑤在四周,点⑥~⑨在中间部位。测试点的平均值即为涂层光泽度,边缘20mm范围内测试数据只作参考,不参与数据平均。

a)面积小于100 mm3100mm,测试点不少于3点,且按上中下/左中右(如⑤,④,⑨或⑤、①、③)三个不同部位取点;

b)面积大于100 mm3100mm,测试点不少于5点,且按上中下/左中右(如①~⑤或⑥~⑨、①)五个不同部位取点;

c)面积大于300 mm3300mm,测试点不少于9点,且按①~⑨九个不同部位取点;

4.4.17涂层抗冲击强度

按GB/T 1732规定试验,样品尺寸为30mm350mm3(0.6~1.2)mm,涂膜两面厚度均为40~90μm,两相邻冲击点的距离不小于15mm。室温下测试,涂膜抗冲击强度为45 N2cm,要求涂膜凹面无裂纹、皱纹、剥离现象,凸面无剥离但允许开裂。同一样板测试3次,按2次结果一致为准。

4.4.18涂层柔韧性

涂膜厚度40~90μm,按GB/T 11185规定试验,将试件漆膜向上(在试件和拉杆间附一层薄纸,以防在弯曲过程中是试件漆膜受损),紧压于漆膜圆锥弯曲仪的锁紧块上,绕轴棒弯曲180°,弯曲时间为2~3秒, 用放大镜观察漆膜表面是否有裂纹和剥落现象.

4.4.19涂层耐中性盐雾性

按GB/T 1771规定试验,温度35℃±2℃,盐水浓度为50g/L ± 1g/L,用过的溶液不能再用;样品角度角度200±50,样品尽可能成200;样品不能接触箱体,样品之间也不能相互接触;样品上的液滴不能落到其他样品上。盐雾不能直接喷射到样品上。样板为75mm3150mm,划叉“3”的中心点应在样板的中心部位(38380处),如下图所示,划线时必须用力均匀,以划到底材为准,划线过程不允许有间断,直线长度不小于100mm,夹角为60o(如下图所示);零部件划叉部位必须是平面,且平面区域不少于70mm3120mm。

以两直线交点(交叉点)为圆心,画半径为50mm的圆弧与两直线交4点,连接此4点组成的矩形为检测区域。在规定的试验时间结束时,样品拿出用清洁的水冲洗以除去表面残留的溶液。

a)按GB/T 1766评级。工件边缘、划叉部位及焊接位以外的其他部位失光、粉化、脱落≤1级,生锈、起泡、开裂0级。

b)用刀片将样板划60°夹角深透涂层,盐雾试验后,用刀片沿划叉部位刮开涂层腐蚀部分:两边涂层剥离不超过6mm。以划叉线垂直方向测量为准,检测部位如图所示区域A;交叉中心部位涂层剥离不超过直径20mm的圆圈范围,检测部位如图所示区域B。

4.4.20涂层耐酸碱性

按GB/T 1763规定试验,样件边缘用不干胶纸保护。

耐5%HCl试验240小时,按GB/T 1766评级,涂层表面变色和失光≤1级,漆膜起泡、斑点、脱落等现象0级;

耐5%NaOH试验120小时,按GB/T 1766评级,涂层表面变色≤1级,漆膜起泡、斑点、脱落等现象0级。

4.4.21涂层耐湿热性

按GB/T 1740规定试验,湿热试验1000h,按GB/T 1766评级,工件边缘及焊接位以外的其他部位变色≤2级(△E3.1~6.0),起泡≤1(S2)级(很少的几个正常视力下的起泡),生锈0级(无锈点)、脱落0(S0)级(10倍放大镜下无可见剥离)。

4.4.22耐寒性试验

将试样在-30℃恒温环境下保存6小时,放置至室温后。要求涂膜无裂纹、皱纹、剥离、起泡现象。

4.4.23耐热水试验

将试样浸入95℃的热水中,20分钟以后,观察涂层表面应无裂纹、无起泡、无变色。

5检验规则

涂装件的检验分为进货检验和型式试验。

5.1进货检验

5.1.1进货检验的项目为表1中★项。

5.1.2进货检验的检验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质量特性、不合格(缺陷)程度描述、不合格(缺陷)类别及编码、抽样方案见表1。

5.2型式试验

5.2.1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

a)产品确认/供应商变更时;

b)间隔一年以上使用时;

c)连续供货每年进行一次;

d)产品的设计、工艺、材料有重大变动时;

e)进货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时。

5.2.2型式检验的项目为表1中☆项

5.2.3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质量特性、不合格(缺陷)程度描述、不合格(缺陷)类别及编码、抽样方案见表1。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

每批涂装件应有合格证,每转移批上要求标志清楚,标志主要内容为:

a)产品型号;

b)名称、数量;

c)对特殊要求进行补充检验的结论;

d)质量检验合格印记。

6.2包装、运输

涂装件需用专用器具装运,专用器具须结实牢靠。涂装件的装箱摆放须合理,且需加隔离保护层,堆放高度要适合,以避免运输过程中碰伤、压坏、变形。

6.3贮存

喷涂件堆放的环境需干燥、整洁。

表1 进货检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要求、不合格(缺陷)分类及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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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塑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doc

喷塑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 LC-PSGF-001 需方(甲方):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供方(乙方): 签订日期:

喷塑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绿创公司外协喷塑产品的技术要求和检验验收。 2.供应商一般要求 2.1喷涂设施 2.1.1喷涂车间及喷涂生产线所处环境应保持清洁、避免灰尘、油污等污染。 2.1.2喷涂车间温湿度等环境参数按相关标准规范或喷涂工艺执行。 2.1.3压缩空气应无油无水(操作者可用压缩空气对着白纸吹2-3min检查纸上应无油、水痕迹)2.1.4烘房应保证温度均匀,有效烘烤区域内应能控制在±5°之内。 2.2.喷涂操作要求 2.2.1喷涂生产及检验的仪器量具应在有效的校验期内。 2.2.2喷涂操作者应带干净的手套接触待喷涂零件。 2.2.3喷涂前应对零件进行脱脂、除锈、磷化、水洗等前处理。 2.2.4喷涂操作必须遵守相关涂料的工艺规范或喷涂工艺要求。 2.2.5一般情况下,产品喷涂表面外观在加工时要求100%进行检验(操作者自检)喷涂检验 内容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3.涂层产品质量验收准则 3.1外观项目(目测) 3.1.1喷塑颜色与图纸要求及确认的色卡或样板是否一致。色卡或样板采用经认可的签样。 3.1.2进厂验收采用抽样检验,抽检数量为每批次产品数量的10%,特殊产品根据产品的具体要求检验。 3.1.3应在标准光源对色灯箱CAC-600(无设备条件时则要求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照度不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以目视方法进行。光照度通常在D65,背景颜色为中灰色。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检验时在±15°范围内。

油漆喷涂技术规范

油漆喷涂技术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1.1本规范规定了在深圳市威宏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金属零件和组合件进行粉末喷涂的工艺要求及质量要求。 1.2本规范适用于粉末喷涂的工艺鉴定和批生产质量鉴定。 1.3本规范适用于所有金属基结构件。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但所有的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可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9271-1988 色漆和清漆标准试板 GB/T 9274-1988 色漆和清漆耐液体介质的测定 GB/T 9754-1988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之20°、60°、85°镜面光泽的测定 GB/T 11186.2-1989 漆膜颜色的测量方法第二部分颜色测量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6739-1996 涂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GB/T 13452.2-1992 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3.术语 3.1主视表面:在工件的某些表面上,其电镀层对制件的外观和(或)使用性能起着重要作用。 3.2局部厚度:在规定区域内进行规定次数厚度测量的算术平均值。 3.3批:指同一天在相同条件处理的、材料和形状相似的零件的总和。 4. 工艺鉴定要求 4.1 总则 生产者的工艺装备、工艺流程、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其主要的工艺文件中加以说明。生产者的工艺质量必须满足第4节的要求。 4.2 设计要求 生产者应保持并遵守经威宏志公司正式批准的设备、工艺和检验文件。 4.3 喷涂设施要求 4.3.1喷涂间应保持环境清洁,避免灰尘、油污等污染。 4.3.2喷涂间的温、湿度应能控制在以下范围: 温度: 15~35℃湿度: 30~80% 4.3.3喷涂间最好设有单独的零件进、出通道,尤其是要控制进入喷涂间的零件不会受到污染。 4.3.5压缩空气应无油无水(操作者可用压缩空气对着干净的镜子吹2~3min,检查镜子上应无油、水痕迹)。 4.3.6烘房内温度应保持均匀,有效烘烤区的温差应控制在±5℃以内;温度控制,显示仪表的精度不低于1级 4.4 喷涂操作要求 4.4.1操作者必须带上干净手套接触待喷涂零件。 4.4.2表面处理后的零件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喷涂处理(打砂后应在8小时内喷涂)。 4.4.3喷涂前无表面处理要求的零件,应采用对基本材料无腐蚀作用的溶剂进行清洗,且不待溶剂挥发立即用干燥的布擦干,干燥后立即喷涂。 4.5 鉴定程序 被鉴定的工厂必须完成以下全部试验工作,实验必须在零件批生产所用的条件下完成:

涂装检验规范

涂装质量检验规范 1 目的 为有效控制涂装作业的正常生产,确保产品质量,提高效益,防止因涂装不当导致结构件的防腐保护失效。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涂装进行质量检验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控制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涂装的质量控制,工艺纪律管理(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及考核办法)。 3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0300.5 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指南 JB/Z 220 工序质量控制通则 GB/T 19023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指南 Q/XZ 200-2008 质量手册 GB/T 15498 企业标准体系 JB/T 5059-1991 特殊工序质量控制导则 4涂装检验的基本原则 4.1 涂装过程在整个工作期间易受操作者差错或有害环境的影响。另外,要通过检查已完成的工作发现存在何种问题通常较为困难。因此,在工作完成后再进行质量控制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检查人员(或任何质量控制人员)必须在工作进行过程中位于现场,并且对其进行始终如一的观察评价,才能对涂装过程作出准确判断。 4.2 操作人员、检验人员要经过技术培训和资格认证。 4.3 应对工作环境(杂质、温度、湿度、露点等)进行控制,以满足工艺文件的要求,必要时应加以验证。 4.4 检验和施工应严格遵循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等文件的要求,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及影响参数波动的各种因素,使涂装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同时加强工艺方法的试验验证和反馈。 4.5 所用工艺材料、被加工物资应实行严格控制,必要时应进行复检。 4.6 必须使用经确认合格的模具、工装、设备和计量器具,并积极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控制手段,对影响质量特性的主要因素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和调整,减少质量波动。 4.7 检验员应检查涂装施工的整个过程,检查重点应放在表面处理和涂装施工的起始,以加强过程控制为主,辅以必要的多频次的工序检查,检查人员与质量保证人员对现场操作负有监督的责任和权限。 4.8 应从涂装流程分析着手,找出各环节(或分工序)影响质量特性的主要因素,研究控制方法,配备适当手段,进行工序过程的系统控制。特别工序应遵循“点结合”的原则,在系统控制的基础上,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控制。 4.9 质保工程师对质量实施见证性审核,对工序加工中操作者是否处于自控状态,检验员是否忠于职守,图纸、工艺文件是否有效贯彻,工序加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方面进行

喷漆废气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喷漆废气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电气设备、家具等行业喷漆废气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可做为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 (3)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现值》(BD44/27-2001) (4)《环境工程设计手册·废气污染控制卷》 (5)《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 3总体设计 (1)喷漆废气处理工程的设计建设,除应遵守本技术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应根据工业企业喷漆废气的性质、气量、处理要求、处理目的等条件确定喷漆废气处理工程的处理规模和处理工艺,做到保护环境、经济合理、技术可靠。 (3)处理工程技术方案的选择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文件的要求,废气中的颗粒物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现值》(BD44/27-2001)中第Ⅱ时段规定的排放标准,废气中的有机溶剂经净化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现值》(BD44/27-2001)中第Ⅱ时段规定的排放标准。 4工艺技术要求 处理要求 (1)喷漆废气中的颗粒物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现值》(BD44/27-2001)中第Ⅱ时段规定的排放标准: 颗粒物120mg/m3 (2)喷漆废气中的有机成分经净化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现值》(BD44/27-2001)中第Ⅱ时段规定的排放标准 苯12mg/m3 甲苯40mg/m3 二甲苯70mg/m3 常用技术

喷涂外观检验标准

喷涂外观检验标准 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判定标准检验判定 C r M aj M in O K 色差 物体表面颜色 满足规定要求或不 超出签板范围 ①在40w日光灯或自然光下,裸眼势力在1.0以上, 物体放置于人体视角45°,距离50cm处观察,无明显 差异 ②如果颜色有差异,组合后整体效果不明显,可接 受 ③如果偏离规定要求或色板要求太大,组装后 其效果反差大,不接受 薄漆 物件外表面不 能有薄漆露底现象 ①物件外表或A、B级面,在加工后不能有薄 漆或露底现象 ②物件内部薄漆在组装后可遮盖或看不明显,可接 受③C级面薄漆,面积≦10 m㎡。孔边薄漆在组装后 能被遮盖,可接受 ④C级面薄漆,面积≥10 m㎡孔边薄漆在组装后能\ 被遮盖,且在30cm处观察较明显 ⑤物件内部薄漆,组装后不能被遮盖,且直视较明显 流漆 物件表面及级 面边口处,不能有流 漆现象 ①物件A级面不能有明显的流漆现象(在25cm处观 察,无明显流漆印痕) ②B级面的流漆面积≦3m㎡,且在10 m㎡内,只允 许有3pcs ,间距≥25cm,在30cm处观察不明显 ③C级面的流漆面积3m㎡≦x≦5m㎡,在10 m㎡ 内只允许有3pcs ,间距≥25cm ④B级面的流漆面积3m㎡≦x≦5m㎡,且在10 m ㎡内,只允许有2pcs ,间距≥25cm,在30cm处观察不 明显 ⑤B级面流漆面积≥5m㎡,不可接受 ⑥物件边口流漆,其油点直径?≦3mm,在30 cm处 观察不明显 如果存在于产品的口边,则不能接受 ⑦物件孔边流漆,组装后能遮盖,但在压紧后,其表 面烤漆层不破裂 如果压紧后烤漆层破裂脱落 ⑧如果组装后不能遮盖,但在30 cm处观观察不明显 明显影响产品外观 ⑨流漆存在于产品内部,组装后被遮盖

产品油漆涂装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N1

产品油漆涂装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NO:1303 (上海吉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技术文件) 前言: 油漆:是将金属工件涂覆漆层来保护金属及产品改观外观的一种方法, 将金属工件表面处理后涂覆底漆及有色面漆,以达到金属产品防腐及良好的外观的一种手段。 我司的产品如各类舱盖\滚轮\绞车\及其它凡需涂油漆的产品:分无面漆(只有底漆)及有底漆又有面漆两种.现分别作出如下规定及验收标准: 一:引用文件: JB/ZQ4000.10-86 GB1720-89 GB1771-91 GB1763-89 GB1865-89以及客户提出的技术要求: 二:油漆工艺基本要求: 1:被漆件漆前处理:(被漆件漆前处理好坏直接影响到镀层质量) 1.1被漆件表面必须除锈以及清除焊接部位的焊渣,必要时进行抛丸及喷砂处理,表面处理的标准应达到以下要求: a.船用产品因其使用环境要求,其表面处理质量必须达到sa21/2级或SSPC-SP.6—7级的要求。 b.在轻度腐蚀性环境中的产品其表面处理质量必须达到sa2级或SSPC-SP.6级。 c.如产品要与高温环境接触,其表面处理质量必须达到st2级。 e.尺寸与重量较大的产品应达到st3级除锈要求。 g.铸钢及锻件产品涂装前表面的平度在任意方向600mm长度上不得大于3mm,并不允许有名显的凸起、飞边、毛刺、浇冒口等缺陷。 h.焊接件涂装的表面不允许有焊渣、飞溅、药皮、电弧烟尘及机械加工残留的飞边及毛刺。 1.2被漆件必须通过脱脂工艺去除表面的油污(可以采用化学去污挥发剂) 1.3被漆件由于抛丸及喷砂处理后可能产生浮锈,所以镀前工件必须酸洗或人工打磨除锈。 1.4酸洗后的工件应按规定科学去酸及清洗 1.5工件表面缺陷不允许用腻子修补,应用电焊按规范修补,焊补处应打磨光滑。 1.6客户有注明要求打底漆的产品必须按规范打底漆,底漆的涂覆不少于2道。底漆厚度不小于30—40um.。 2: 涂装油漆 2.1漆的质量要求: 涂装所用的漆必须国标产品,应能满足或优于客户技术要求,船舶装备的油漆必须符合船用油漆标准。(GB1720-89 GB1771-91 GB1763-89 GB1865-8) 2.2外购的油漆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书.并不定期进行理化检验。 2.3油漆作业工艺流程按工厂既定工艺流程,但应符合国家船舶油漆塗装规程标准执行,且由需方审定后实施。. a.每道油漆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6小时,带烘干设备的作业工艺其每道漆涂装间隔视情而定,但要确保前道漆确实干透才涂第二道。 b.需要打底漆的其底漆不得少于2道,其每道漆膜厚度不小于30-40um. c.需要防盐雾防潮防腐的需打防锈漆,防锈漆的涂装不少于3道,其每道厚度不小于30-40 三:技术要求 1:漆层要求: 1.1外观:表面应平滑,无滴瘤,无粗糙和毛刺,无起皮,无漏塗,.无流挂、无污垢等现象。色漆应亮丽不允许有明显色差。 1.2漆层厚度,必须符合JB/ZQ4000.10—86 GB1720-89 GB1763-89规定:

喷漆检验标准

喷塑、喷漆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检验操作,发现、控制不良品,防止不良品转入下道工序,同时给检验工作提供引导及接收标准。 2、范围 适用于外协制品进厂、本公司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接收及顾客退货的挑选检验。 3、术语和定义 3.1 A级表面: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一般指产品的外露表面。 3.2 B级表面: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但在特殊条件下可以直接看到的表面,一般指虽然是产品的外露表面,但使用过程中被其他物体遮盖或者高度超出正常可视范围的表面。 3.3C级表面: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且不可轻易观察到的表面,一般指设备的底面、框架的内表面等。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合理而且不至于给客户觉得该产品质量不佳。 3.4 浅划痕:塑或漆层表面划伤,但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3.5 深划痕:塑或漆层表面划伤,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3.6 凹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3.7 凹凸痕:因基材受撞击或校形不良等而呈现出的明显变形、凹凸不平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3.8 颗粒:因材料夹杂物或外来物(如焊渣)的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正常表面一致的凸起现象。

3.9挂具印:指表面处理生产过程中,因装挂用辅助工具的遮挡而使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产生局部无表面处理层的现象。 3.10针孔:表面处理上可看见类似针剌成的微小孔。 3.11孔隙率:单位面积上针孔的个数。 3.12 流痕:喷涂涂料过多且不均匀干燥导致的流痕。 3.13桔皮:喷涂表面因涂料附着力差而导致起皱,象桔子皮样的外观。 3.14露底:局部无表面处理层的现象。 4、职责 4.1 质量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和标识,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采购部负责外协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5、工作程序 外观(目测) 5.1 喷涂种类(如:喷塑或喷漆)、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客户、我司、供应商三方确认的色板是否一致。 5.2产品喷涂表面外观在使用时要求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5.3 外观缺陷:有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桔皮、花斑、凹坑等。 5.4 外观和颜色检验的环境和方法: 5.4.1 色板采用客户样件或经客户认可的签样。 5.4.2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照度不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以目视方法进行。 5.4.3检查距离: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 5.4.4目视角度: 45度~90度。 5.4.5目视时间: A级面约15秒/面,B、C级面约10秒/面。 5.5表面光洁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的表面光洁度值。 涂膜附着力(划格实验) 5.6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铁、钢、铝及铝合金): 5.6.1 采用划格—胶带粘贴法测定漆膜附着力,每批次以一件或两件检验则可。不合格时可用加严检验。

喷涂检验规范

1.0目的 规定了金属零部件喷涂标准的朮语﹑技朮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其最终目的在于满足最终客户对视觉﹑触觉的要求。 2.0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喷粉生产质量检验。 3.0定义 3.1 A级表面:能直接正视的外部表面和全部需丝印的表面; 3.2 B级表面:不明显的外部表面和开启门后能看见的内部表面; 3.3 C级表面:不易察看的内部和外部表面; 3.4 起泡:涂层局部粘附不良引起涂膜浮起; 3.5 针孔:涂层表面上可看见类似针刺成的微小孔; 3.6 桔皮:喷涂涂料产生的凸凹,象桔皮一样的斑点; 3.7 异物:空气中灰尘,喷涂机污物等杂物; 3.8 凹痕:喷涂前基材上的伤痕使涂装后该处出现凹陷; 3.9 浅划痕:涂层表面有伤痕,但看不见底层表面; 3.10 深划痕:涂层表面有伤痕,且伤及底层表面; 3.11 厚边:喷涂时在产品边缘或内折弯角处的涂料堆积现象,包括因局部保护不良而产生的毛边; 3.12 流挂:喷涂时涂层流动产生的堆积; 3.13 露底:局部无涂层或涂料覆盖不严等现象,常见于内折弯角处/孔的边缘截面,基材切口边缘截面 等部位; 3.14 剥落:一道或多道涂层脱离上涂层,或涂层完全脱离基材的现象; 3.15 缩孔:涂层干燥后滞留的若干大小不等,分布各异的图形小坑现象; 3.16 开裂:涂层出现不连续的外观开裂变化,通常由于涂层老化而引起的; 3.17 粉化:涂层表面由于一种或多种漆基的降解及颜料的分解而呈现出疏松附着细粉。 4.0 输入 4.1 金属零(组)件的粉末喷涂技朮规范 4.2 金属零(组)件的喷漆技术规范 5.0 输出 喷涂检验日报表

6.0 工作程序 6.1 主要检验工具 6.1.1 色差仪。 6.1.2 涂层测厚仪。 6.1.3 本公司标准样板。 6.1.4 透明杂物判定表。 6.1.5 切刀及透明胶带(采用3M公司生产的 Scotch 250# 胶带)。 6.1.6 100%工业酒精。 6.1.7 白色棉质软布(或脱脂棉)和端面直径为6.3mm,长40mm的圆柱形木棒。 6.1.8 冲击试验器和4倍放大镜。 6.2检视条件 6.2.1光度:200~300Lx(相当于40W日光灯750mm远)。 6.2.2如条件许可,检验者目视方向应与光源方向成45o,如下图图1所示:(接下页) 6.2.3检验者沿目视方向与待检表之间的距离如下: A级表面:400mmB级表面:500mmC级表面:800mm。 6.3 试验方法及质量指标 6.3.1试验及试片要求 a. 试片要求 材料:符合 GB 9271 的铝板或马口铁板 尺寸: 80×125×(0.5 ~ 1.0 )mm 表面粗糙度: Ra ≤ 1 mm 表面预处理:铝为硫酸阳极氧化 马口铁板按 GB 9271 进行溶剂清洗 喷涂:喷涂用涂料应与 DKBA0.400.0001 中任一标准样板所对应的涂料产品相同;且 应在表面预处理后 24 小时内进行喷涂操作。试样必须两面全喷涂、且应保证

喷涂检验标准

喷塑喷漆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完善检验操作,发现、控制不良品,防止批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同时给检验工作提供引导及接收标准。 2、范围 适用于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的检验。 3、定义 喷塑、喷漆件检验过程的参照标准。 4、职责 质检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和标识,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采购部负责进料、外协制品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5、工作程序 外观(目测) 喷涂种类(如:塑粉或漆)、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客户、我司、供应商三方确认的色板是否一致。 一般情况下,产品喷涂表面外观在使用时要求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进料、外协回厂或过程验收则采用抽检,抽检操作方式依据《检验规范》。特殊产品根据产品的具体要求检验。 外观缺陷:有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桔皮、花斑、凹坑等。

外观和颜色检验的环境: 色板采用客户样件或经客户认可的签样。 要求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照度不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以目视方法进行。光照度通常在D65(特殊情况下用F/A,其次高标准要求时用CWF/TL84),背景颜色为中灰色。 检查距离: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检验时在±15°范围内旋转。 涂膜附着力(划格实验)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铁、钢、铝及铝合金): 采用划格—胶带粘贴法测定漆膜附着力,每批次以一件或两件检验则可。不合格时可用加严检验。 检验方法:使用锋利刃口的刀片(刃口宽要求,刃口达到时必须重新磨刃口),沿能确保得到直线切口的导向器,刃口在相对涂面35-45度角,均速划线。划线位置距产品边缘最近距离不应小于2mm,切口要保证切到基体,在涂膜上,切出每个方向是6至11条切口的格子图形,切口以1mm间隔隔开,长度约20mm。对于涂膜厚度大于50μm,小于125μm(喷塑要求厚度80--150μm,喷漆要求厚度20--26μm),切口以2mm 的间隔隔开。在将格子区切屑用软刷或软纸清除后,撕下一段粘附力在10mm (300GF/10mm) 以上的胶带,将格子区全部覆盖,用手磨擦胶带,确保已完全粘牢后,拿住胶带的一端,沿着与其原位置尽可能接近180o的方向迅速(不要猛烈)将胶带撕下,然后用放大镜或肉眼观察。如果

喷涂件技术规范

1. 目的 1.1明确我司倒车雷达喷漆件涂层的相关技术要求; 1.2明确喷漆件的工艺路线、主要检验项目、涂层性能要求等; 2. 范围 2.1适用于我司所有喷漆件产品; 2.2适用于我司配套的喷漆件供应商。 3. 定义 喷漆件是指我司需在结构件和电子元器件外观面进行喷涂,满足客户需求的一种零部件。 4. 职责 4.1技术部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对复制的内部色板、油漆报告评审确认; 4.2采购部负责色板的复制、喷漆件的采购工作; 4.3制造工程部负责根据技术规范编制适合于检验单一喷漆件产品的检验指导书; 4.4品质管理部负责根据检验指导书检验来料以及过程检验等; 5. 内容 5.1喷漆件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工艺路线、一般技术要求 5.1.1外协供应商在收到我司下发的新颜色标准色板后,实施调制油漆复制内部色板以及同时按此颜色喷涂2PCS 样件(样件可选用目前供货的任何一款探头外壳)的工作,复制的色板及附带的该颜色喷涂样件在得到我司确认合格后,需记录调制油漆或原厂油漆的相关参数并提供油漆报告给我司技术部、品质管理部确认,确认无问题后,双方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此条款也可参阅我司的“色板管理规范”。 5.1.2外协供应商根据确认后的油漆参数,实施样件的喷涂工作,主要工艺路线如下: 1)前处理:素材打磨、配漆、喷底漆、闪干; 2)喷色漆:配漆、喷色漆、闪干; 3)喷清漆:配漆、喷清漆、烘干。 5.1.3产品的外协、外购件(包括油漆原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和图样的要求,并经我公司认可合格以后方可使用。 5.1.3产品的各涂层厚度(包括返工产品)一般规定: 底漆: 1K:10~15μm; 2K:20~30μm; 单色漆: 20~35μm; 金属色漆: 12~20μm; 清漆: 30~40μm; 总厚度: 60~95μm(单色漆); 52~80μm(金属漆); 返工厚度:<180μm;

喷涂检验标准

喷涂件检验标准 一、目得 明确与规范喷涂产品得标准要求与检验方法,为喷涂产品得检验工作提供依据与指导。 二、范围 此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得样品、半成品与成品等喷涂件得检验(客户有特殊要求得按客户要求执行)。 三、作业程序 (一)、主要检验项目 1、外观检验 2、附着力检验 3、硬度测试 4、喷涂膜厚检测 5、色差检验 6、耐温即冷(热冲击)试验 7、光泽度检验 8、机械冲击试验 9、耐盐雾试验 注:1)以上第1-6项为必检项目,第5-9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就是否需检验、 2)粉末要求能耐高温360℃,含铅量低于90PPM、 (二)、外观检验 1、检验条件 在室内高效能日光灯两光源(照明度约为1000流明)下,站在消费者正常使用状态角度观察,在离产品(A级面300mm、B等级面500mm、C等级面1000mm)远处观察不到明显缺陷则判定合格。 2、外观面分级 外观面主要分为:A级面(主要外观面),B级面(次要外观面),C级面(不重要外观面)。 1)A级面:就是指使用者观察得最显著得区域,这些通常就是产品得顶部与前面大得、平坦得区域以及装配后经常瞧到得外表面,如机柜得面板、机柜大门,机柜四周侧面,常人可视顶面与不需弯腰 可视底面等。其它可被划分為A级面得包括,表面得位置或功能可被使用者明显注意到。 2)B级面:就是指暴露得地方接近A级面得,但通常较少可见得地方,这些区域与A级面一樣暴露于 使用者,但它们得位置或功能不被经常注意到。如打开后瞧到得内附件、加强筋、大门得内侧面等、 3)C级面:仅在特别观察时才可见到有缺陷,通常在正常操作中倾向可发现以及清洁得过程中变得可见 得区域,或在維修,拆卸移动产品得时候才可见得区域。 3、外观缺陷接受标准(以下接受标准仅作参考指引,最终接受与否根据实际情况评估与判定。)

表面喷涂质量检验标准

表面喷涂质量检验标准 1.目的 明确公司产品的表面喷涂质量标准,以使生产和检验有章可循。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喷涂产品检验。 3.外观标准 3.1等级面划分标准: A 级面:装配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常人可视顶面与不需弯腰可视底面。 B 级面:不经常看到,但在一定条件下能看到的面。 C 级面:一般看不到,或只有在装配过程中才能看到的面。 3.2 检验条件 A 光源要求:室内高效能日光灯两光源(照明度约为1000流明)。 B 目测距离:A级面为300mm,B等级面为500mm;C等级面为1000 mm。 3.3 检验标准 按光源标准要求区分产品的等级面,所有等级面涂膜应无基材露底、剥离等缺陷,所有表面应无划痕、起泡、起皱、针孔,积粉等不良等现象。 在眼睛距离等级面的标准处,以3m/min速度扫描检查。 3.4 外观缺陷标准 判定标准见附表一。 附表一:表面缺陷判定标准:

4.性能标准 4.1附着力测试: 百格试验法:喷涂后,取一随炉色板,在涂膜面上,按间隔1mm纵横平行刻画11道,以适当的力度(划痕以露出基体为准)在喷涂面划成100个方格,再用强力透明胶覆盖按紧,呈45度角,然后突然撕掉,此时检查方格内之物是否掉落,1格为百分之一,验收标准为5级,即脱落数量为不超过5个方格为合格。 弯板试验法:喷涂后,取一随炉色板,将其弯曲180度,并使内弯园角等于厚度(r=t)或弯曲90度往复一次,涂层无脱落现象。 4.2硬度检验: 用削尖的3H铅笔,与涂膜面呈45度角,沿直尺向前推划15-30mm,用橡皮把滑痕擦净后检查涂膜表面。判定标准为:没有丝毫底材显露时为合格。 4.3耐溶剂性测试: 4.3.1用分析醇(99.8%无水酒精)沾湿棉花棒,用1千克的力来回擦拭涂膜面50回,合格标准为:外膜不得有任何剥落、变色、发涨现象,可以允许光泽度有少许变化。 4.3.2使用环境模拟测试: ①.用40克肥皂溶于5升水中,将其产品置于其溶液中浸泡2小时,表面无腐蚀或镀层脱落时为合格。 ②.将试样竖立吊挂于40±1℃恒温的5%氯化钠溶液中浸泡72小时(溶液需每天更换),表面无起泡、起皮、漏底等表面缺陷为合格。 ③.冷热水循环测试:

喷漆件检验标准

喷漆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产品的喷漆质量满足相关方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质量验收标准规定了本企业生产的汽车喷漆件的检验、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3.定义 流挂:涂膜上留有漆液向下流淌痕迹的现象叫做流挂 裸点/缺漆:没有喷到或可以看见部分底漆的现象 划伤:在喷漆表面形成一定宽度和深度的犁痕式破坏 颗粒/杂质:在喷漆表面形成的用一般分离方法不容易再分的构成粉末体的单体 油点/油污:喷漆表面上的一些脂类物质 飞漆:覆盖在喷漆表面的微小颗粒 4.内容 4.1钣金件质量要求 打磨平整、无焊渣、焊珠 4.2磷化表面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序:脱脂——水洗——表调——磷化——水洗进行, 磷化后的物体表面无任何锈迹和油污 磷化后物体表面不能出现粉末状物覆盖物体表面。 4.3底漆质量要求 喷漆全面、均匀,不能有漏喷 底漆厚度要求: 4.4刮灰质量要求 两处边缘接口位置要渐进,不能形成台阶 物件凹凸不表面要用灰土补好 刮灰表面不能有沙眼 4.5中涂漆 喷涂均匀,全面,不能有流挂 4.6面漆质量要求 4.6.1颜色和图案要与样板保持一致。 4.6.2面漆喷涂厚度要求为: 4.6.3附着力测试 4.6.3.1检测方法:用3M600胶带紧牢的粘贴在试验样品表面,垂直90度,迅速撕开胶带,观察胶带上有无油漆脱落; 4.6.3.2结果判定:不可有掉落油漆及随胶带粘起现象;不可有油漆层剥落现象;不可有

起泡现象; 4.7外观评价 4.7.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和对不同位置喷漆质量特性有不同要求,特将本公司的产品划 分为A、B、C、D 4个区(详见具体说明),检验标准按下表执行。 说明: A区(例:箱体两侧面、护栏、油缸、料斗外部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评价区域界定为A区: ①直视可见区域 ②产品主要外表面 B区(底盘、箱体顶部及底部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界定为B区: ③直视可见区域 ④非主要表面 C区(推板、滑板、挖板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界定为C区 ⑤直视可见区域; ⑥配合件需组装后变成非真视看见区 D区(例如箱体内部等)非直视可见区域 4.7.2评价标准表 面漆评价标准表 说明:具体产品的外观评价应结合客户的要求及产品自身坯件的状况

喷漆质量检验标准

喷漆质量检验标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喷漆、喷塑质量检验标准 目的 为增强检验员对产品喷漆、喷塑外观品质标准撑握,提高检验员对产品外观的检验效率和判定准确性,预防不良品流入工序及因各种标准不清晰使不良品流入客户处,特制定此外观检查通用标准.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喷漆、喷塑的产品零件外观通用检查。 喷漆质量检验标准: 、除锈彻底而无填腻或施喷。 、腻层厚度不大于3mm(指在面积大于平方米范围内)。 、腻层无开裂、起泡、脱落现象。 、各边角平整、光滑、过渡园顺。 、漆层厚度一致,无脱层、开裂。 、橡胶件、电器线路、装饰件、玻璃及其他非油漆部位不沾油或油雾等。 、无错喷杂色。 、施喷底漆前,底盘处理清洁。 、同一批次产品的光泽、纹理一致,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公司确认的色板一致。

、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及产品的侧面和后面要求:在表面50平方厘米的面积内高度高于1毫米的凸点不得多于3处,漆面光滑、无起泡、流痕、返白、桔皮、变色、裂纹、剥落、绉纹,无杂物,色泽统一。 、产品的底面要求:在表面50平方厘米的面积内高度高于1毫米的凸点不得多于7处,漆面光滑、无起泡、流痕、返白、桔皮、变色、裂纹、剥落、绉纹,无杂物,色泽统一。 、产品的内部表面要求:不允许有肉眼看明显的掉漆、脱层、漏底、预处理不良有锈。 、附着力每批检验1~2件,用锋利刃口的刀片,在涂膜上切出每个方向是6至11条切口的格子图形,切口间隔2mm,长度约20mm,再将格子区域的切屑用软纸清除,用透明胶带将格子区全部覆盖,用手摩擦胶带,确保已完全粘牢后,拿住胶带的一端,沿着与原位置尽可能接近180°的方向迅速将胶带撕下,用肉眼观察,损伤的区域不大于格子的5%。 编制:批准:

油漆喷涂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1.1本规范规定了在深圳市威宏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金属零件和组合件进行粉末喷涂的工艺要求及质量要求。 1.2本规范适用于粉末喷涂的工艺鉴定和批生产质量鉴定。 1.3本规范适用于所有金属基结构件。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但所有的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可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9271-1988 色漆和清漆标准试板 GB/T 9274-1988 色漆和清漆耐液体介质的测定 GB/T 9754-1988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之20°、60°、85°镜面光泽的测定GB/T 11186.2-1989 漆膜颜色的测量方法第二部分颜色测量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6739-1996 涂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GB/T 13452.2-1992 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3.术语 3.1主视表面:在工件的某些表面上,其电镀层对制件的外观和(或)使用性能起着重要作用。 3.2局部厚度:在规定区域内进行规定次数厚度测量的算术平均值。 3.3批:指同一天在相同条件处理的、材料和形状相似的零件的总和。 4. 工艺鉴定要求 4.1 总则 生产者的工艺装备、工艺流程、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其主要的工艺文件中加以说明。生产者的工艺质量必须满足第4节的要求。 4.2 设计要求 生产者应保持并遵守经威宏志公司正式批准的设备、工艺和检验文件。 4.3 喷涂设施要求 4.3.1喷涂间应保持环境清洁,避免灰尘、油污等污染。 4.3.2喷涂间的温、湿度应能控制在以下范围: 温度:15~35℃湿度:30~80% 4.3.3喷涂间最好设有单独的零件进、出通道,尤其是要控制进入喷涂间的零件不会受到污染。 4.3.5压缩空气应无油无水(操作者可用压缩空气对着干净的镜子吹2~3min,检查镜子上应无油、水痕迹)。 4.3.6烘房内温度应保持均匀,有效烘烤区的温差应控制在±5℃以内;温度控制,显示仪表的精度不低于1级 4.4 喷涂操作要求 4.4.1操作者必须带上干净手套接触待喷涂零件。 4.4.2表面处理后的零件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喷涂处理(打砂后应在8小时内喷涂)。 4.4.3喷涂前无表面处理要求的零件,应采用对基本材料无腐蚀作用的溶剂进行清洗,且不待溶剂挥发立即用干燥的布擦干,干燥后立即喷涂。 4.5 鉴定程序 被鉴定的工厂必须完成以下全部试验工作,实验必须在零件批生产所用的条件下完成:

油漆表面质量检验规范

喷涂产品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喷涂产品表面质量要求、降级接收标准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喷涂产品表面质量的检验。 2要求 3检验方法 3.1喷涂层表面外观检验 3.1.1目力测试,目测距离为45±5cm,视力达1.2以上,目测距离为45±5cm,在220V50HZ40W 的日光灯下。 3.1.2双手带作业手套握持喷涂件,先东西方向水平放置目测产品,再上下旋转一定的角度目测, 逐步检查每一面;产品在一个方向目测完后,将喷涂件以铅垂方向为轴,旋转90度,水平放置目测,再上下旋转一定的角度目测,逐步检查产品的每一面。 3.2喷涂层结合力试验 3.2.1试验仪器 3.2.1.1百格刀 6个切割刃的多刃切割刀具,刀刃间隔为1mm。 3.2.1.2软毛刷 3.2.1.3 3M胶带 采用的胶带宽度为15mm左右。 3.2.1.4 目视放大镜

手把式的,放大倍数为2倍到3倍。 3.2.2操作方法 3.2.2.1用刀口宽约10mm-12mm的百格刀横向与纵向,在测试样本表面划10×10(100个) 的正方形小网格,以1mm为间隔,每一条划线应深及基材。 3.2.2.2 用软毛刷向格阵图形的两对角线轻轻地向后5次,向前5次的刷测试样本表面。 3.2.2.3 用3M胶带或等同效力的胶纸牢牢粘住被测试的小网格,并用橡皮擦用力擦拭胶带以加大胶带与被测区域的接触面积及力度。 3.2.2.4 用手抓住胶带一端,在垂直方向(90°)迅速扯下胶纸,用放大镜观察表面。 3.2.3 实验面分等级按表4 表4 实验结果分级 表4中给出了六个级别的分级,我司产品表面喷涂的质量标准要求符合2级以上标准。 3.3涂层厚度检验 3.3.1用量程为0-25mm,分度值为0.01mm千分尺测或内径千分尺测出产品表面在喷涂前后的厚度 尺寸,求其厚度之差,除以2,就为喷涂层厚度。 3.3.2用专业测厚仪测量。

油漆喷涂技术规范修订稿

油漆喷涂技术规范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在深圳市威宏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金属零件和组合件进行粉末喷涂的工艺要求及质量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粉末喷涂的工艺鉴定和批生产质量鉴定。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金属基结构件。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但所有的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可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9271-1988 色漆和清漆标准试板 GB/T 9274-1988 色漆和清漆耐液体介质的测定 GB/T 9754-1988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之20°、60°、85°镜面光泽的测定 GB/T 漆膜颜色的测量方法第二部分颜色测量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6739-1996 涂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GB/T 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3.术语 主视表面:在工件的某些表面上,其电镀层对制件的外观和(或)使用性能起着重要作用。 局部厚度:在规定区域内进行规定次数厚度测量的算术平均值。 批:指同一天在相同条件处理的、材料和形状相似的零件的总和。 4. 工艺鉴定要求 总则 生产者的工艺装备、工艺流程、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其主要的工艺文件中加以说明。生产者的工艺质量必须满足第4节的要求。 设计要求 生产者应保持并遵守经威宏志公司正式批准的设备、工艺和检验文件。 喷涂设施要求 喷涂间应保持环境清洁,避免灰尘、油污等污染。 喷涂间的温、湿度应能控制在以下范围: 温度: 15~35℃湿度: 30~80% 喷涂间最好设有单独的零件进、出通道,尤其是要控制进入喷涂间的零件不会受到污染。 压缩空气应无油无水(操作者可用压缩空气对着干净的镜子吹2~3min,检查镜子上应无油、水痕迹)。 烘房内温度应保持均匀,有效烘烤区的温差应控制在±5℃以内;温度控制,显示仪表的精度不低于1级 喷涂操作要求 操作者必须带上干净手套接触待喷涂零件。 表面处理后的零件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喷涂处理(打砂后应在8小时内喷涂)。 喷涂前无表面处理要求的零件,应采用对基本材料无腐蚀作用的溶剂进行清洗,且不待溶剂挥发立即用干燥的布擦干,干燥后立即喷涂。 鉴定程序 被鉴定的工厂必须完成以下全部试验工作,实验必须在零件批生产所用的条件下完成:

喷漆件检验标准

喷漆件检验标准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喷漆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产品的喷漆质量满足相关方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质量验收标准规定了本企业生产的汽车喷漆件的检验、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3.定义 流挂:涂膜上留有漆液向下流淌痕迹的现象叫做流挂 裸点/缺漆:没有喷到或可以看见部分底漆的现象 划伤:在喷漆表面形成一定宽度和深度的犁痕式破坏 颗粒/杂质:在喷漆表面形成的用一般分离方法不容易再分的构成粉末体的单体油点/油污:喷漆表面上的一些脂类物质 飞漆:覆盖在喷漆表面的微小颗粒 4.内容 钣金件质量要求 打磨平整、无焊渣、焊珠 磷化表面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序:脱脂——水洗——表调——磷化——水洗进行, 磷化后的物体表面无任何锈迹和油污 磷化后物体表面不能出现粉末状物覆盖物体表面。 底漆质量要求 喷漆全面、均匀,不能有漏喷 底漆厚度要求: 刮灰质量要求 两处边缘接口位置要渐进,不能形成台阶 物件凹凸不表面要用灰土补好 刮灰表面不能有沙眼 中涂漆

喷涂均匀,全面,不能有流挂 面漆质量要求 颜色和图案要与样板保持一致。 面漆喷涂厚度要求为: 附着力测试 检测方法:用3M600胶带紧牢的粘贴在试验样品表面,垂直90度,迅速撕开胶带,观察胶带上有无油漆脱落; 结果判定:不可有掉落油漆及随胶带粘起现象;不可有油漆层剥落现象;不可有起泡现象; 外观评价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和对不同位置喷漆质量特性有不同要求,特将本公司的产品划分为A、B、C、D4个区(详见具体说明),检验标准按下表执行。 说明: A区(例:箱体两侧面、护栏、油缸、料斗外部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评价区域界定为A区: ①直视可见区域 ②产品主要外表面 B区(底盘、箱体顶部及底部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界定为B区: ③直视可见区域 ④非主要表面 C区(推板、滑板、挖板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界定为C区 ⑤直视可见区域; ⑥配合件需组装后变成非真视看见区

喷粉检验标准

1目的:明确公司产品的表面喷涂质量标准,以使进料检验与判定有章可循 2范围:公司所有喷涂工件,除客户有特殊要求外其余均适用。 3权责: 3.1品管:负责委外喷涂的各项项目检验与判定; 4定义: 4.1A面:工件装配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正面) 4.2B面:工件组装后不经常看到,但在一定条件下能看到的(侧面); 4.3C面:一般看不到,或只有在装配过程中才能看到的面(里面) 5作业内容: 5.1外观检验条件: 5.1.1光灯,在220V 50HZ 40W的日光灯下或是自然光下,视力达1.2以上。 5.1.2双手带作业手套握持喷涂件,先东西方向水平放置目测产品,再上下旋转一定的角度目测,逐步检 查每一面;产品在一个方向目测完后,将喷涂件以铅垂方向为轴,旋转90度,水平放置目测,再上下 旋转一定的角度目测,逐步检查产品的每一面。 5.1.3目测距离:A级面为30cm,B等级面为50cm;C等级面为100cm。 5.2检验方式 按光源标准要求区分产品的等级面,所有等级面涂膜应无基材露底、剥离等缺陷,所有表面应无划痕、颗粒、起泡、桔皮、针孔,积粉、喷流、色差、漏底、杂质、喷薄等不良等现象。在眼睛距离等级面的标准处,以3m/min速度扫描检查。 5.3

5.4 破坏性检验: 5.4.1 硬度:用削尖的2H 铅笔,与涂膜面呈45度角,施予1KG 的力向前沿直尺向前推划 15-30mm ,用橡皮把滑痕擦净后检查涂膜表面。判定标准为:没有丝毫底材显露时为合格。 5.4.2 附着力:在10 c ㎡内,利用尖刀刻成1mm ×1mm 的小方格,使用3M 胶纸粘贴,呈45° 角撕扯,无镀层脱落。(一般2级以上为合格) 等级 说明 发生脱落的十字交叉切割区的表面外观 0 切割边缘完全平滑,无一格脱落 ---- 1 在切口交叉处有少许涂层脱落,脱落面积小于切割面积5% 2 在切口交叉处有少许涂层脱落,脱落面积大于5%,但小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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