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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税务检查行为的认定

阻碍税务检查行为的认定
阻碍税务检查行为的认定

阻碍税务检查行为的认定

案情

某涂料制造有限公司A是一户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何某,主要生产销售化工涂料产品,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3年5月,稽查人员一行八人在按程序办理好有关手续后,对A公司仓库、销售与财务办公室展开实地检查。对于税务人员的检查,A公司工作人员十分抗拒。采取不予打开门锁、抽屉,甚至围堵稽查人员的手段阻止税务检查的开展。在检查工作无法进行且人身安全受到潜在威胁的情况下,稽查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干警到场协助并控制了场面,A公司有关人员才为检查提供了方便。

争议

A公司的上述行为是否构成阻碍税务检查行为?

一种观点认为A公司的态度只是不配合罢了,这在纳税人的角度看来也不难理解。另一种观点认为A公司不开门锁抽屉、不提供生产经营资料甚至围堵稽查人员,是典型的阻碍税务检查行为。

分析

本案中A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阻碍税务检查行为。

首先,税务机关已按规定办理了有关调帐通知的手续,实施税务检查时两个人以上、出示了检查证和送达了税务检查通知书。因此,A公司并没有《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九条赋予的拒绝税务检查的权力。

其次,A公司已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六条关于“纳税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的规定。

最后,A公司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有明显阻碍税务机关获取任何资料的目的。检查需能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得以顺利进行,但A公司阻碍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在公安机关到来之前就已发生。如果没有公安人员到场,稽查人员就不能独立地行使税务检查权。也就是说,其阻碍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已经构成。

从《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来看,阻碍税务检查行为应具有以下特点:

一、不完全要求以暴力、威胁为手段

如果纳税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税务检查,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情节不严重的按《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处理;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以防碍公务罪处理。纳税人以“软磨硬泡”、不作为、欺骗等手段阻碍检查的,也可能产生以下后果:情节不严重的按《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处理;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处理,即:“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二、对于阻碍税务检查,没有明确规定其结果

和偷税行为不同,构成阻碍税务人员进行纳税检查的行为,法律上不要求以“无法追缴税款”、“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等为后果。

三、纳税人主观上有逃避、阻碍检查的目的

具体包括:1、纳税人躲避税务人员检查,或者需要到场协助调查的财务人员、仓管员、业务经办人等以各种借口不到场的行为;2、拒绝税务机关依法调取账簿资料进行检查的行为;3、借口存放账簿资料的是居住地而非生产、经营经营场所,不让税务人员进入、转移账簿等行为。

非因纳税人主观原因造成不能顺利进行税务检查的,不应按阻碍税务检查处理。如:有关资料确实丢失或不存在了,无法提供给税务机关的;资料保管人确实出差或不在现场,其

他人暂时无法提供协助的;因税务稽查人员实施检查时违反了法定程序遭纳税人拒绝的等等。由于《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阻碍税务检查行为的规定较为宽泛,所以税务机关在判断和作出处罚决定时应谨慎、合理,以免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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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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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与应对技巧 主讲老师:王越 前言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2月24日以国税发[2009]157号下发了新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是税务稽查的“宪法”,作为纳税人,如果不了解该规程,显然成不了钻进铁扇公主肚子里的“孙悟空”。 一、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 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二、税务稽查内部机构设置 规程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实践当中各地稽查局也并不一定严格实行“四分离”,但选案、检查、审理必须分离。 三、稽查分类 1.日常稽查要事先通知被查对象。 2.专项稽查是对特定行业或特定类别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进行的专门税务检查。 3.专案稽查是指税务稽查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立案形式对特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的检查处理,包括对举报、转办、交办等案件的稽查。 四、选案环节 1.待查对象确定后,选案部门填制《立案审批表》,附有关资料,经稽查局长批准后立案检查。 2.举报案件的选案 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分别处理: (1)线索清楚,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或者其他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由选案部门列入案源信息。 (2)检举内容不详,无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的,暂存待办。 (3)属于税务局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4)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检举,将检举材料转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对举报案件分门别类做出处理,杜绝有举报必稽查的传统作法。 3.规程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可以充分利用税源管理和税收违法情况分析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以下标准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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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对税务稽查的正确方法 在当前税收增速下滑,收支矛盾更趋紧张的背景下,作为企业财税主管,将面临严峻的税务稽查形势和企业经营压力。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负责税务稽查的执法部门除税务局外,还包括海关、财政部驻各省市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审计署驻各省市的特派办都有监督检查税务局是否依法征税的权力。要检查税务局时,就会延伸检查到纳税人。 无论上述哪个执法部门开展检查,企业都应该积极配合工作。配合税务稽查的方法,包括稽查地点的选择、稽查后勤保障、稽查争议处理等。 1、稽查地点的选择-争取不被调账 稽查地点,可以在企业现场稽查,也可以把纳税人账簿调到执法机关。企业应尽量争取执法人员同意到企业现场稽查,既便于执法人员工作,又便于纳税人与执法人员及时有效地沟通,避免误判造成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 2、稽查后勤保障-充分体现尊重和诚意 如果能征得执法人员同意现场检查,在后勤保障方面,要体现对稽查人员应有的尊重和诚意。比如安排专门的车辆、办公室、企业负责人与稽查人员见面等。 3、稽查争议处理-委婉表达异议 在稽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可能会就某些问题与企业沟通,出现不同看法在所难免。由于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在执法人员意见缺乏法规支持甚至明显不正确的情况下,纳税人也应在对执法人意见表示理解的同时,委婉表达不同意见,切忌导致对立,甚至将业务问题变化面子问题,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如果确实被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应诚恳说明客观理由,不是故意为之,争取执法人员的理解。 纳税人处理税务稽查风险,应该是防控并举。“防”,不是想办法不被稽查,而是想办法把税务风险清灭在日常工作中。防止税务风险的发生和积累。“控”,指风险发生时,控制风险蔓延。对纳税人而言,防止税务风险的发生和积累比控制税务蔓延更中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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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的自查报告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自查报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信息建设。内外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XX年7月31日,外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

合同终止协议(完整版)

合同终止协议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及相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双方先前签订的位于上海市室的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改变经营地点,现乙方提出申请,需终止双方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经甲方同意,该房屋的租赁终止日提前为2019年 11 月01日。双方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在2019年11月01日以后再无任何法律效益。 二、乙方应在2019年09月30日之前将2019年7月28日至2019年07月30日期间的房租费¥153元(人民币壹佰伍拾叁元整)上缴给甲方;乙方2019年06月01日至2019年07月30日水电费共计¥1529元(人民币壹仟伍佰贰拾玖元整)上缴给甲方。 三、乙方应在2019年09月30日前,将设备搬离房屋,同时在搬离设备时,应保证甲方的房屋结构完整,并不得损坏甲方的房屋,乙方若逾期不搬,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同时因乙方不搬离设备给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全额承担。 四、乙方在搬离厂房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到场清点现场,同时结清房屋的水电费用,经甲方的负责人现场清点确认,结清相关费用后,乙方方能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以下无正文 (内容提醒:本文介绍的合同模板或协议范文演示文本及具体条款由资深律师修订,仅供参考。不可直接使用,需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正确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才能使用。)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文大全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文大全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文一: 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为了有序开展20xx 年税收专项检查,厦门市国税局决定以企业自查为先导、以税务机关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保障,组织该市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出口企业及外贸供货企业开展税收自查。 此次自查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在20xx年度和20xx年度办理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退(免)税的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外贸出口供货企业。以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及供货源为自查重点,对照检查是否存在税收违法与违规事项。如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本次自查实施“阳光稽查”,鼓励自查自纠。税务机关将筛选出口退税企业自查名单,告知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法规政策、税收检查重点及企业自查自纠的法律责任与权益,根据企业自查报告审查情况,确定抽查和重点检查对象。企业自查出的税收问题,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自查阶段隐瞒问题不报告,或不按规定如实报告的,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将依法处理。企业还应逐条对照税收检查问题,如实填写自查报告,若违规应逐笔列示;应缴(收回)税款的,需说明税款的所属期间,经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解缴入库。 相关企业可从市国税网上下载自查表报,并于1x个工作日内递交自查报告。企业应报送税收自查承诺书,出口退

(免)税企业自查报告及附表,外贸供货企业税收自查报告及附表。报表均以纸质与电子数据两种方式报送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方法为登录国税网站—“办税大厅”—“自查报告报送”。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xx年至20xx年1至x 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xx年至20xx年x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 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xx年x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值税:...元;水利基金: 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xx 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xx.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x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 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税务自查报告

税务自查报告 根据*地税直查(2014)200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14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12至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12至2014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12年—2014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12年—2014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2012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1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2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

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12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2013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13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

关于终止协议书三篇

关于终止协议书三篇 关于终止协议书三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一起来参考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终止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终止协议书篇1 甲方:xxxx 乙方:xxxxx 就双方提前终止《xxxxx灯箱》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终止合作协议书》项目名称:xxxxx负一层灯箱 20xx 年10月1日,甲方与乙方签署了《xxxxxx灯箱广告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该项目的经营。双方的合作期限为5年,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9月20日提前终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如下条例,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20xx年10月1日签订的《xxxxx负一层灯箱广告项目合作协议》。第二条乙方终止一切关于《xxxxxxx灯箱广告项目合作协议书》上注明的甲乙双方合作权利和义务。第三条签定本协议后《xxxxxx灯箱广告项目》由甲方独立经营,盈利亏损均与乙方无关。第四条如乙方后期需要使用xxxxxx灯箱广告,视一般客户同等对待。第五条协议提前终止后,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继续有效,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例如:投标价格、租金、内部设备的购置、安装价格等)。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第一条乙方于20xx年10月1日,出资25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用作投资。甲方返还乙方投资成本,之前一切盈利与亏损由甲方负责。第二条甲方分3期付款,至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30%,即(小写)7.5万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至20xx年6月1日前支付30%即(小写)7.5万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至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40%即(小写)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乙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收据。第三条乙方在收完笔款项后,甲乙双方协议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全部结清。违约责任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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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知识 【内容提要】 税务检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税务检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本章主要介绍了税务检查的主体、内容、形式、方法等,列举了税务机关和检查人员的法律责任,提出有效防范税务检查风险的方法建议。 第一节税务检查概述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或者扣缴义务及其他有关税务事项进行的一种审查、监督活动。通过税务检查,既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纳税监督,查处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确保税收收入足额入库,也有利于帮助纳税人端正经营方向,促使其加强财务核算,规范生产经营管理。 一、税务检查的主体 (一)税务机关。包括具体对外税收执法权的各级税务局及其稽查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税务检查只能以征管法所赋予税务机关的名义对外开展,并由税务机关内部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税务人员具体实施。 (二)检查对象。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凡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都是税务检查的对象。税务机关有证据认为非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行政机关)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进行必要的税务检查。其他当事人主要指直接与检查对象的涉税事项有关联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税务检查的分类 按照检查内容和侧重点的不同,税务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与税务稽查。 (一)日常检查 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情况开展的一种日常性的税收检查行为。日常检查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布置开展,主要涉及对纳税人财务核算凭证的检查,以及对纳税评估疑点进行的实地检查等。日常检查一般由各县(市、区)税务局的征管、税政或法规部门、税务分局(所)组织开展,主要目的是了解掌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申报质量,加强日常征管。 (二)专项检查

税务局查账如何应对

当税务局通知要到检查时,你首先要搞清楚,来的是国税局的,还是地税局的? 1、如果是国税局的,那就是主要检查增值税的计交情况: 你应该准备好如下资料: (1)本年度的销售收入 (2)销项税额分月总计 (3)进项税额分月总计 (4)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分月总计 (5)是否有留抵税额 (6)本年度应交增值税 (7)本年度已交增值税 (8)是否有欠交现象 (9)每个月的进项抵扣联、表 (10)每个月的发票使用明细表 (11)每个月的应交增值税申报表 (12)计算一下本年的税负率(本年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 (13)看一下去年全年的税负率 (14)如果今年税负率低于去年的税务率,应该考虑一下原因,并准备一个书面的说明书 2、如果是地税局的,那就是主要检查所得税和其他小的税种的计交情况: 你应该准备好如下资料: (1)根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照一下自己企业的财务情况,主要有这么几种问题: A、是否有计税工资已提未发现象?(如有会让税务局贴作利润而补交所得税) B、临时工工资问题:按照人数与工资同口径计算; C、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的利息率是多少?(税务上的标准是6.39%,低于这个标准可按实列支) D、供销人员实行费用包干的,按工资50%、差旅费30%、业务费20%的比例进行分解并分别进行税前扣除 E、企业提而未缴的工会费,不得税前扣除(对没有设工会组织的企业,可凭工会专用凭证按标准按实列支 F、业务宣传问题:没有广告专用发票的广告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G、劳保用品:劳保服装按照不超过500/年、人的标准,现金发放劳保一律不予认可 H、业务费开支是否超过标准? I、人均工资支出是否超过当地税务部门的统一标准? J、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科目中是否有多计成本费用的现象。 K、其他当地税务部门作为重点检查的内容 (2)其他小税种的计交情况 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按以上情况准备之后就不会到时手忙脚乱了。

税务对企业进行查账的方法、重点与流程)

税务对企业进行查账的方法、重点与流程 一、税务检查方法: 财务指标分析法、账证核对法、比较法、实物盘点法、交谈询问法、外调法、突击检查法、控制计算法 二、税务稽查选案中的重点税收指标: 1、税收负担测算:税收负担率=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0% 出口企业税收负担率: 影响税负率的重要因素: 2、销售额变动率分析: 销售额变动率=(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3、毛利率分析: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是否存在本期销售毛利率较以前各期或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的问题 4、本期进项税额控制数=[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减少用负数)+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帐款较期初减少数(增加额用负数)]×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 5、应出产量=实际耗用的材料数量÷单位产品消耗定额(测定关键原材料、核心部件) 如当月实际耗用量10000吨,单位产品耗用0.2吨,则应出产量=10000吨÷0.2吨/件=50000件 检查“产成品”科目借方入库数量=40000件,可能存在的问题: (1)、领用材料未全部用于生产 (2)、完工产品未入库即销售 以某一行业的生产加工企业为例,选取“原材料”作为控制物件,推算“应税销售额控制数”,进行比对分析。假设该企业某期采集的信息资料:原材料消耗1000吨,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10,平均单价1500元/吨,产销比例为80%,申报销售收入8万元。 本期产品产量=本期原材料消耗量/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1000吨/10=100吨。 本期销售数量=产量×产销比例=100吨×80%=80吨。 应税销售额控制数=本期销售数量×平均单价=80元×1500元/吨=120000元。 应税销售额控制数120000元>申报销售收入80000元,初步判断可能存在帐外经营、瞒报销售收入问题。 三、税务稽查流程与稽查各阶段企业注意的事项 (一)稽查对象的确定(选案) 1、计算机选案指标: 增值税有关选案指标: 进项税额-销项税额>0连续超过三个月 销售税金负担率低于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低于同行业最低税负控制线) 销售税金与销售收入变化幅度不同步 销项税金与进项税金变化幅度不同步 企业所得税选案指标: 销售利润率(纵向比较大幅下降、横向比较明显偏低) 销售毛利率、销售成本利润率、投资收益率 人均工资额(=工资总额÷平均职工人数)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本期折旧额÷平均固定资产原值) 综合指标:销售收入变化幅度>30% 六个月内累计三次零负申报 六个月内发票用量与收入申报为零 2、税务机关案头审计分析选案指标: 申报与发票销售收入对比 申报收入<发票销售收入 申报销项税额与发票销项税额对比、申报进项税额与抵扣联对比 进项税金增幅超过销售收入增幅30%

合同终止协议书模板六篇

合同终止协议书模板六篇 合同终止协议书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性别: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原因,乙方向甲方申请终止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终止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 二、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不计算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三、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资、奖金、专业技术职务津贴等薪酬福利待遇。 四、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的社会保险关系﹙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仍在甲方,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有关缴费标准及时间约定如下: ﹙一﹚各年度缴费基数的确定:乙方可根据甘肃省统计局当年7月1日公布的上年度甘肃省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作为当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二﹚缴费费率:养老保险28%、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8%、工伤保险﹙按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当

年费率计算﹚、生育保险0.5%、公共设施建设维护费2%﹙按照747元标准计算﹚。 ﹙三﹚缴费标准:缴费标准等于缴费基数乘以缴费费率。 ﹙四﹚缴费时间:按照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每年的缴费分为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乙方依照上述标准在当年的5月31日以前缴纳一次﹙核定数额﹚,在11月30日前缴纳一次,两次缴纳的数额等于缴费标准。逾期不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出自动离职处理。 五、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或发生对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六、劳动合同终止期满,乙方愿意回甲方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及时安排工作。劳动合同终止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回原单位的,甲方可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七、劳动合同终止期满,乙方若提出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须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时,可以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九、本协议自劳动合同终止期限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doc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 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个人所得税进行自查,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税务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x地税直查(20xx)2019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x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xx、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 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19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xx、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增值税的纳税审查、税务稽查应对及案例分析

第七讲增值税的纳税审查、税务稽查应对 及案例分析 第一节销项税额的检查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销售额的检查 (一)销售确认的检查 1、价外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格和价外费用”。具体地说,应税销售额包括以下内容:(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的主要内容: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上述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应并入销售额计税。 2)价外费用不包括的主要项目: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即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并且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3)消费税税金。 2、视同销售 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也应按规定作为应税销售收入处理。

3、在收入方面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在收入方面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反映: (1)会计收入实现与税法收入确认在时间上有差异。 1)会计规定 会计上,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规定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实际发生销售行为,不能够同时满足上述规定的四个条件的,在当期不能确认销售收入。 2)税法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纳税义务的确认是依据1993年7月实施的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的销售确认方式来列举叙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采取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 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对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3)差异

企业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企业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i浅谈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1.应对日常基础工作 规范经营,税收筹划 资料存档,规范管理 单独办公,资料分档 u这是事前做好基本功,对公司现有业务运用扎实的财务知识,做好税务方面的筹划,资料应分门别类存档,财务办公室应单独办公,特别是集团各公司财务不要放在一起办公,资料保存也应分开存档,也不能放在一个档案室。上下班清理好桌面、抽屉的文件,不要把重要的东西乱放。俗话说:“不要把一筐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在这里同样实用,不然人家会一锅端哦! 2.稽查接待心理准备 未经批准,拖延稽查 摆正位置,不得争执 面对举报,大度宽容 相信自己,沉着冷静 如果某天稽查人员出现在你办公桌面前,请问该怎么办?

首先,给他们嘘寒问暖、端茶倒水等等,如果叫不要动,把凭证等拿出来的话,这时告诉他,我们公司有规定,未经某领导同意,任何人不能调阅资料。东西都在这里,不能拿,如果我给你看了,公司会辞退我的。要不马上打电话给某总请示一下,这时你打打打。。。就是打不通或是关机,给检查留点回旋余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检查、法院才有搜查权,并且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所以不给他看他也不能强求) 千万不要和他们争执,中国人嘛,以和为贵,人家也是奉命行事,让他们休息等等,通过其他方法说不定就有转机。 有人举报说明人家看得起你,不要打击报复。 c3、稽查前的准备事项 了解原因,有的放矢(了解来者为什么性质而来,参照上图) 对方实力,心中有数(来者是什么来头,有什么喜好、家住那里、家庭情况、他与那些人有关系,就是“查户口”,平时也要多积累点,以便做出神速应对)

合同常用条款(自己整理)

合同常用条款(自己整理) 一、合同审核总结: 1、开头除了甲方乙方的名称,还需要写甲方乙方的信息:法定代表人、住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2、若-----的,去掉“的” 3、0.03%或0.3‰(万分之三) 4、记得审合同主体,查企业真实信息,名称是否正确。 5、大写数字时,记住拼写正确,例如:123,456.78 大写:壹拾贰万叁仟肆佰伍拾陆元柒角捌分。(一定记得写壹!!!!) 5、合同中一般2的大写都是贰,不是两! 6、“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相对应的大写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7.合同只要提到定金,就要记住,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8、合同前后概念说法要统一。 二、合同常用条款 付款方式:甲方将以【电汇或支票】的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号:

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本协议【】费用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类型: 发票抬头: 开票项目: 在本条约定中,乙方可开具的发票项目为:。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确、详细的账户和帐号,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付款不能及时到帐,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开户银行或账号有改变,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变更,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应予赔偿。 保密条款 1、本协议的终止、解除、撤销或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双方的约束力。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2、【乙方】承诺,【乙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接触或获得的【甲方】的一切资料、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但双方应确保各自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不擅自向第三方泄密)泄露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事项。 3、双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但双方应确保各自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不擅自向第三方泄密)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事项。 4、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保密协议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 1、乙方因订立及履行本合同所知悉、了解到或获得的甲方的任何信息为甲方的专有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应当对任何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但正常履行本合同的义务需要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精编_推荐】纳税自查与税务稽查应对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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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自查与税务稽查应对 贺志东讲授 第一讲企业如何进行纳税自查和搞好稽查应对? 第二讲纳税自查(税务稽查)与纳税风险 第三讲在税务稽查方面有关违法行为及其它 第四讲纳税人在税务检查中具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第五讲纳税自查或被税务稽查后如何进行帐务调整? 第六讲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审查、税务稽查应对及案例分析 第七讲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审查、税务稽查应对及案例分析 第八讲增值税的纳税审查、税务稽查应对及案例分析 第九讲营业税的纳税审查、税务稽查应对及案例分析 第一节企业如何进行纳税自查? 一、纳税自查的概念 纳税自查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等的辅导下,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对自己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进行自我审查的一种方法。对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对自己是否已经做到依法纳税进行自我检查,是确保严格履行税法规定义务、防范纳税风险的一种形式;通过自查,发现有无多缴、提前缴纳税款、应退(免、返)未及时足额退(免、返)税款、不恰当地被加收了滞纳金、罚款等现象,以充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自查,发现纳税管理中的漏洞、薄弱环节、不足之处,如本可通过精心安排不违法避税、合法节税的却没有好好把握;等等。 [案例]甲公司2001年3月l日以每股6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股票10万股,同时支付相关税费5000元。3月15日,乙公司宣告每股分派股利0.3元。4月5日,甲公司收到

上述股利3万元。后由于该股票价格持续下跌,一直未能售出,甲公司于当年12月31日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5万元。次年2月10日,甲公司将股票以每股6.2元的价格售出,并支付相关税费5200元。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如下: 1.购入股票时,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投资605000 贷:银行存款605000 2.3月15日,乙公司宣告分派股利时,甲公司确认实现应税的投资持有收益3万元,甲公司根据其所得税税率是否高于乙公司而确定是否补税,此时不作有关股利的其它会计处理。 4月5日,甲公司收到股利3万元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30000 贷:短期投资30000 此时,“短期投资”账户的借方余额为575000元,但计税的短期投资成本仍为605000元。3.12月31日,计提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收益50000 贷:短期投资减值准备50000 此时,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25000元,而计税的短期投资成本仍为605000元。另一方面,会计分录中冲减了当期会计利润,在计税时不得冲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4.次年2月10日,出售股票的会计分录为: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月曝光11起涉税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4年4月(税收宣传月)公布11起涉税案件。 一、南京税警联手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税务自查报告格式.doc

税务自查报告格式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文一: 接到国税局20xx年4月份以前的预警系统预警以后(1、红字发票异常2、进销项变动率异常3、固定资产周转率4、存货异常),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发现存在以下情况,可能造成了预警发生: 一、销售货物应在4月份前作收入处理,缴纳增值税,而因种种原因,既未及时开具发票,又未作收入处理,总价款合计(不含税)6936xx.12元: 1、销售给云南云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灌装流水线1条,含水价183525元,不含税价156858.98元,由于交货较晚,试车成功后已于xx年5月9日开具了专用发票。 2、销售给黑龙江鸡西市东北王酒业有限公司的灌装机1台等配套设备,价款含税xxXX元,不含税95726.50元,因发货时间较晚拖至今年3月份,截至4月30日未作销售处理。 3、销售给茅台镇糊涂酒业有限公司的自动封盖机与风刀烘干机等各两台,价款含税516000元,除税后441025.64元,因在生产期间对产品的局部结构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了修改,价款将来可能发生变动,故未开发票,也未在4月前作

收入处理。 二、XX年1月至xx年4月销售下脚料、报废零配件等收入(不含税)xx551.80元,其中不锈钢屑9621.96元,废尼龙,废塑料屑285.73元,铸铁等废屑1644.xx 元,实际在收入列9252.66元,尚有2299.14元(钢屑、不锈钢屑)已于xx年5月份12#凭证作收入处理,提取了销项税。已列入收入的未开具普通发票。 三、开具的负数发票,是由于上年度新疆亚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合同,未按约定付款、提货,并在价格上存在纠纷,我方开具发票也无法按时交付,因已过报税期,故开具了负数发票。 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文二: xx市地方税务局将按照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承担辖区内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工作。自1994年9月设立以来,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实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以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税务队伍为目标,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职业道德、行风建设为重点,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现将情况汇报

《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部分条款选摘

《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动合同 终止或解除部分条款选摘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6.1)单位提出协商一致(36.2)劳动者本人提出协商一致的) 第三十七条 (37)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38.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38.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38.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38.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38.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38.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39.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39.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39.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39.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拘不改正的;(五)(39.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39.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40.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二)(40.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40.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41.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41.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4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4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44.1)劳动合同期满的;(二)(44.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44.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44.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44.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4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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