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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

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
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

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年月日发布的发包信息,我公司申请报名参加工程施工投标,愿意遵守招标程序及有关部规定, 恪守信誉并提供良好合作。现将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基本情况及投标的计划安排一并报上,本报名表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其填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我单位承担投标责任。

报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企业概况表

计划安排施工队伍情况表

2、本表一式二份,招标单位、交易中心各持一份。

投标企业部分

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摘要】我国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已有多年,并取得较大的发展与进步,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多种多样的弊端问题,本文就针对国内的招投标建设市场现状和存在问题做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招投标;现状;存在问题;建议 1. 国内招投标的现状 我国的招投标发展较晚,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我国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渡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引进了工程招投标竞争机制,极大的促进了工程项目市场化。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招投标工作进入了反思和探索期,招标的方法呈多样化,并逐渐向国际招投标惯例靠近,招投标工作处于试验性阶段。自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招投标技术和方法日趋完善,招投标市场发展总体趋势良好,招投标活动在控制投资成本、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质量、预防和减少腐败、增加交易透明度等方面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并被广泛使用。 2. 我国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法制不够完善,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专业的建设工程经济法庭和司法队伍尚不完备,建设工程合同的权利得不到法律

的完全保障。这种情况在招投标市场中表现尤为明显。 2.2 招、投标参与各方尚未成为实质上独立运作的市场主体。 建筑市场中招投标参与各方在操作中,以种种手段和方法逃避招投标实质性规定,逃避有关建设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从而达到获取非法或者不合理的利益,损害他人、社会、国家的利益。2.2.1 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明招暗定。 工程招标人将应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工程来规避招标,或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肢解发包。招标人排斥竞争。由于邀请招标将邀请投标人权利完全赋予给招标人客观上可以为“名招暗定”扫清一切障碍,因此,部分招标人想方设法找接口来“邀请”招标。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不高。有些招标单位管理体制不完善,人员流动性大,编制招标文件不规范,给招标问题带来很多问题,甚至会导致经济纠纷的发生。 2.2.2 投标人存在一定程度的操作不规范、钻空子的问题。 串标现象严重。在分组投标的情况下,有的企业为了提高中标率,会花大力气游说其他成员单位,串通一气,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符合标底,从而大大增加中标率。还有一些企业,为了中标,在投标前就花高价从其他企业收集资质证书,分派几批人进行投标,提高中标率。或者探听标底情况。报价可以说是招标评分中占比例最大的,所以很多企业在投标前会费尽心思打听标底,一来可以不轻易废标,二来可以确保自己的报价更接近标底,获得较高评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修订) 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与政府采购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货物和服务。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邮政、综合交通枢纽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灾害防治、土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

恢复治理等生态环境项目; (六)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地下管道、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公共停车场、园林绿化、照明等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以及社会福利设施等项目;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四)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性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六条国家融资项目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权限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政府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政府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四)政府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融资的项目。 第七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完美版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2月8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1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 目前,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问题的焦点在政府投资工程上,根据近几年参加施工招投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有些地方及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度理解不够,指导思想、具体操作等存在着偏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施工企业的审查控制不严格 有的地方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二级法人也参加招标,导致一些虚报资质等级的挂靠企业中标(一些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只负责出资质,任人挂靠,收管理费了事),这种"高资质投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在很多地方都有,是当前工程建设模式的一大漏洞,直接影响工程施工的质量。 2.建设工程项目标书被“化整为零” 原本一个标段就可以的工程标,却被人为地划分为若干不合理的小标段项目,造成施工过程中责任不清、互相扯皮等现象。其实,作为建设工程施工标段的划分应根据工程规模、建设条件、机械化程度及对工程施工有利的原则来进行。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些建设单位为了急功近利,及早竣工,有的凭主观意愿行事,竟将标段划分为若干小工程量,更有甚者擅自强行转包施工企业。由于过多施工单位的进入,不

仅影响到工程的连贯性,而且会不利于机械化施工的开展。 3.工程建设管理混乱 些地方工程建设市场较为混乱存在着"五无"(无规划、无报建、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质量监督)工程,工程仍监管不到位,制止不力,工程基建程序不能认真执行,招投标行为图于形式。有的施工企业在同一次招标中既以总公司名义,又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一标两投",或者对同一份投标书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时,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对分包管理不严,界限不清,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相当严重,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都得不到有效控制。 4.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格 工程交易中心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有的建设单位没有法律、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的业务不熟悉,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招标文件编制较粗糙,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出入较大,导致标底不准确,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其次,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泄露标底、串标等情况时有发生;评标办法不完善,有待进一步研究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同时施工企业由于自身需要,为达到中标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工程招投标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招投标流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在程序上钻空子 1、用招标书赚钱。招标单位发招标书,投标单位需要招标书就要付给招标单位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所谓工本费,中标与否一概不退。有的地方投标者还要付给地方建筑主管部门一定数额的所谓建设管理费,才准许投标, 有的还不出具税务局制发的发票,只用白条。 2、用保证金谋息。有的地方规定,投标企业要先交工程总造价的 10%, 作为工程的保证金才能投标。如有多家企业投标,总和成百上千万元。有时,工程因种种原因长期定不下来,保证金一压至少半年多。等确定中标单位后,投标企业向招标企业要回保证金就会被一拖再拖。 3、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坎收费。企业在投标中知道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费用圈套,但为了中标也只得进去,一个项目所花的各种关系费越来越高。有企业反映,关系联络费加上标书效果图,投一个标花上万甚至十万元很普通,投 10个标能中一、二个标就算不错了。 4、押巨额保证金。以超过 30%的巨额保证金要求企业参加投标。如某个仅3000万元造价的工程,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交纳 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且拒绝银行保函 ,如果中标,该项资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而该工程的建筑安装造价才 3000万元。投标保证金占整个造价的 33%多,大大超过了履约保函高限 (一般为合同价的 10% 。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与意向单位设“ 局子” ,用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5、工程有中介才运作。投标单位要通过工程中介才能与业主接洽,没有中介运作,就无法获悉有价值的信息,无法准备出评委满意的标书,无 法报出接近标底的报价,也就无法中标。而那些神通广大的中介全是与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利益攸关的至亲好友。 6、订立阴阳合同。为不违反《合同法》和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而订的表面合同,称之阳合同。背地里,又按事先约定,让承包商签订了一份真正有约束力的实际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4月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2013年4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第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的招投标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投资,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发包与承包,从事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装饰装修、环境绿化、建筑材料、设备、配件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 第四条与工程有关的以下发包与承包,应须进行招标: (一)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招标的。 第五条特殊的产品或服务,供应者不足3家,用招标方法不能引发竞争的,采用其他方法采购。

第六条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招标,投标报价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式;不具备工程量清单报价条件的,可采用费率招标的方式。 第七条招标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八条对金额较大材料、大型设备,可采用技术招标和价格招标分开的方式,分两次招标。先根据技术、质量、工期等要求、确定几家符合要求的入围投标人,再组织入围投标人进行价格投标,采取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 第三章招标的组织机构和程序 第九条公司成立招标小组,负责招投标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招标小组对公司负责,并受其监督。 第十条招标小组由分管经理担任组长,基建处处长任副组长并组织招标工作中的基础工作,成员由土建、安装技术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采购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招标小组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一)根据本办法确定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 (二)安排招标日程,编制、发放招标文件,接受投标文件;(三)审查投标人资格; (四)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人进行考察; (五)组建评标委员会; (六)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模板】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报名须知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17年年底付90%,余额经审计结束后付清。 2、招标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L)%, 本招标项目L=15 二、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合理低价法 工程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包括对技术标进行符合性检查,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下列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 一、评标分值设置: 1、投标报价100分 (1)若投标单位多于5家(含5家)将有效投标报价去除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的平均数为本工程的综合报价,综合报价为本工程的平均成本价; 若投标单位少于5家时,则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数为本工程的综合报价,综合报价为本工程的平均成本价; (2)有效投标报价得基本分100分; (3)有效投标报价与平均成本价相比,每高出0.5%减1分,每低于0.5%减0.5分(不足0.5%按内插法计算扣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二、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招标人可从中选定或抽签确定中标人。

资格预审文件 一、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1万元。(现金缴纳) 收款单位名称: XX公司 资格预审前缴纳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请其被授权人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序装订成册,未依序装订成册导致不利于申请人的审查结果申请人自负),按时参加资格预审。 1. 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被授权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5. 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社保有效期为近6个月),该记录必须经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须在养老保险人员名单中; 6.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江苏省、厅对该企业及其建造师资质、资格核验书; 7.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姜堰招标采购网上及**区张甸镇人民政府无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被公示且正在公示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 注:上述1-8条为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全部满足,否则招标人有权认定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不合格。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资格预审要求提供原件,投标申请人未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效,经核实有虚假材料的取消投标资格。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 (一)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只有9家,则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二)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招标人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投标人: 1、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2、从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抽签入围,直至达9家(含)以上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资格审查地点和时间 地点:XX公司 时间:2017年 4 月 21 日 15:00 时至17:00 时 2017年4月18 日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

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概述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也就是说,招标实际上是邀请投标人对其提出要约(即报价),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则是一种要约,它符合要约的所有条件,如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一旦中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投标书的内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等。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属于承诺。 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1)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投标方一般为工程咨询企业。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拟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获得发包方的认可。认可的方式通常为专家组评估鉴定。 项目投资者有的缺乏建设管理经验,通过招标选择项目咨询者及建设管理者,即工程投资方在缺乏工程实施管理经验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工程咨询单位,为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控制方案的实施。这种集项目咨询与管理于一体的招标类型的投标人一般也为工程咨询单位。 (2)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指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勘察和设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可由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完成。勘察单位最终提出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在内的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最终提供设计图纸和成本预算结果。设计招标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当施工图设计不是由专业的设计单位承担,而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一般不进行单独招标。 (3)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是指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对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如电梯、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等)采购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方通常为材料供应商、成套设备供应商。 (4)工程施工招标,在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用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的招标。施工单位最终向业主交付按招标设计文件规定的建筑产品。 国内外招投标现行做法中经常采用将工程建设程序中各个阶段合为一体进行全过程招标,通常又称其为总包. 2.按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分类 按工程承包的范围可将工程招标划分为项目总承包招标、项目阶段性招标、设计施工招标、工程分承包招标、及专项工程承包招标。 (1)项目全过程总承包招标,即选择项目全过程总承包人招标,这种又可分为两种类型,其一是指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招标;其二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招标。前者是在设计任务书完成后,从项目勘察、设计到施工交付使用进行一次性招标;后者则是从项目的

新版《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三)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四)项目有关基础资料; (五)招标内容; (六)招标文件答疑、现场踏勘安排; (七)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十一)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十二)设计费或者计费方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乙级、暂定级资质)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 申报企业:(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须知 一、本表一律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

二、本表用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 三、申请人要如实逐项填报有关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表填列数据均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表二填写近三年承担过的主要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六、表六和表七中的技术经济人员名单,按工程、经济系列依序填写,同系列人员按高、中级顺序填写。 七、表五、表六、表七、表八、表九及表十栏目不足者可另附页。 八、兼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单位,在表中只填写从事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人员及机构的基本情况。 九、乙级、暂定级申请表填写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制定。

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注:1、初审部门的印章应为本部门公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部门内设机构印章无效; 2、对于甲级招标代理机构,本表综合指标和诚信记录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经初审部门审 查后,不再报建设部,由初审部门在有效期内保管;人员和业绩指标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初审后上报建设部审查。

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二、近三年内承担过的主要代理项目 填表说明:1、“工程名称”一栏与中标通知书中工程名称一致; 2、“委托单位”一栏与委托合同中委托单位的公章一致; 3、“招标代理内容及代理起始日期”一栏与委托合同中载明的内容一致,起始日期指代 理委托合同签订时间; 4、“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和“中标通知书编号”与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内容一致; 5、“委托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和“评价意见”一栏与业主评价意见中载明的内容一致; 6、附件材料中每项业绩的证明材料排放顺序同本表。三、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招投标不够规范,是我国建设行业存在已久的问题。对此,各地建设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采取多项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整顿,加以规范,以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进入有序操作阶段。 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互相利用,彼此“陪标”。即投标单位暗地相互勾结协商,拟定一中标单位,其他单位全力配合演戏; 二、打牌挂职,形成“围标”。即指某一施工企业为了排斥竞争对手,同时以多个施工企业的名义参与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进行“围标”操作; 三、拉帮结伙,恶意“串标”。即指投标人之间事先拉帮结伙,对招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从而使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位运行”; 四、黑市中介,“提篮倒卖”。即指某些不法分子以利益为“诱饵”,说服那些缺乏信心的竞标施工企业加入“陪标”、“围标”、“串标”队伍,自己从中谋利; 五、评标匆忙,不利择优。各地现行的评标办法大致为:当天评标,当天抽选评委,当天完成评标工作。如此仓促,自然弊病甚多;

六、合同多变,留下隐患。施工企业一经确定,本应严格根据招标文件签订与其主要内容相符合的建设施工合同,但有的变更造价,有的变更材质要求等,留下隐患; 七、体制缺陷、方法弊端。以上种种问题,违背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影响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极需以有力的措施进行规范。 一要创新建设工程管理机制,把过去若干个政府部门分散管理的工程,变为由政府设立的某个部门集中统一建设和管理。如深圳市于2002年在全国率先设立财政全额拨款的建筑工务局,负责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的统一建设管理。 二要完善现行的招投标法规,现行的一般有三种方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这三种办法都存在问题。我们在对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公开选择施工队伍的探索中,尝试实行“明标抽取法”,即各建设工程项目我们事先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预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作为标底,通过交易中心或固定媒体向社会公布,让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公开抽签定标。 三要健全相配套的部门规章,要建立健全工程投标保证金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工程担保、工程保险制度,健全市场稽查制度,加快建立规范施工企业与专业人员信用制度等。 四要强化政府的监督管理,主要从这几个方面来努力: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四条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土建评标负责。 第五条土建评标小组由建安公司、审计部、财务部、供应部及建设单位领导组成。 第六条工程招标人由建设单位及建安公司组成。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司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向三家以上具资质、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按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出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应当加盖印章。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现不一致时以

书面招标文件为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招标文件不收费。 第九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第十一条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 第十二条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进行资格预审。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小组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邀请书;(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合同主要条款。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公司对招标工程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特殊要求,并将其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泰丰工业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集团)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集团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由泰丰集团投资建设的项目,包括住宅工程、商业写字楼工程、工业厂房工程等工程。涉及到新建工程、改造工程及扩建工程等。 二、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泰丰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评标小组组成 第四条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由集团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规划技术部、工程项目经理组成,总经理任组长,具体实施由运营管理部经理为组长,会同工程管理部、规划技术部、工程所涉及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临时机构,完成的招投标工作。 第五条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签署授权委托书(公开招标)等。招投标管理工作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四、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第六条组成招投标临时小组的各部门成员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1、运营管理部主要负责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具体职责包括:负责考察投标单位、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负责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审查招标文件(包括制定和审查评标办法)。对外发布的各种招标文件,按照《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审批表》(附表一)的审批程序,经泰丰集团审查批准后对外发布。 2、运营管理部的经办工程师负责发售招标文件、收取图纸押金、编写招标文件清单、做好收发记录。招标经办工程师负责组织勘察现场、进行资格预审、召开投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试行)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试行)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年04月12日阅读次数:950 】【字号:大中小】【我要打印】【关闭】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自2015年11月13日经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六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表决通过并实行。)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 (试行)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 2015年11月13日 1 总则 1.1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工作的质量、效率和规范化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本行业标准规范。 1.2 本行业标准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代理工作,包括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货物、服务。 1.3招标代理工作实行项目组负责制。项目组须明确代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能力,并实行实名制,对所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1.4招标代理机构应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开展代理工作,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1.5招标代理机构除应履行本行业标准规范外,还应遵守国家、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其资格审查、招标、开标、评标、定标、授予合同和招标档案等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2 术语 2.1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2电子招标投标 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的过程。 2.3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是指招标人委托给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一种招标组织形式。 2.4招标人 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5投标人

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力度。一是加强领导。有关单位、人员充分认识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大了监督管理力度。二是完善制度。如南谯区就先后出台了《南谯区农村建设工程招投标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等,具体指导、规范了全区招投标工作。三是加强联合监督。建立了由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和建设局、公路局、水利局等行政监督部门组成的全区招投标工作监督体系,从招投标项目的招标核准、招标公告公布、编制招标文件直到发送中标通知书等实施全过程监督。四是认真受理投诉。对于投标人的投诉,有关部门能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由于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到位,在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逐年下降。 总的来看,有关部门能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基本上都实行了招标,国家投资项目基本实行了公开招标,招标程序逐步规范。但认真审视,招投标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规避招标现象仍然存在;二是较大建设项目部分项目没有按规定进行编制招标实施方案,更没有报有关部门审核把关,擅自进行操作;三是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五花八门,有的办法有失公平、公正而导致投标人投诉;四是工程变更超没有按规定进行报审;五是串标围标的问题时有发生;六是工程后期质量验收及资金拨付没有监督管理人员参与;七是借牌和挂靠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大企业中标小队伍施工等违法违规问题还比较突出。针对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统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也是招投标合法依规进行的前提条件。项目前期工作主要由业主准备阶段、行政审批环节、招投标三个部分构成。由于在行政审批前项目业主自行开展准备工作没有时限规定,相当部分项目业主准备工作拖拉,而把不能及时开工的原因归咎于项目招投标,并借此要求不招标。但检查发现,不少应急工程因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即使不招标也迟迟不能发包,或发包后不能正常开工。因此,合理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给项目招投标留足时间,是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的前提。一要做实做细每个环节。要依据相关程序和规范,确保前期论证充分、要件准备齐全,确保各个环节经得起推敲和审查,确保项目审批一次成功。二要合理安排工作时序。要制定项目前期工作时间进度表。国土、建设、环保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先期介入,交叉进行,提高效率。发改委要按照规划和投资政策,督促和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三要尽量缩短审批时限。要建立并联审批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对一些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要建立绿色审批通道。 二、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有关单位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有关部门出台的招投标工作流程规定,必须与国家和省政府的政策规定对接,对存在抵触的,该停止执行的要立即停止执行,该修改废止的要立即修改废止,禁止出现部门分割和行业垄断。一要严格界定招标范围。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对不招标的应急工程项目,必须报批后进行。不得因前期工作不主动、计划不周密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延误,为赶工期不招标;不得以时间紧、任务重等理由将必须进行招标、比选的项目化整为零或借灾后重建等名义不招标。二要严格执行标准文件。标准文件是招投标行业技术成就的具体体现,是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标准文件的执行力度,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总则的基本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

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的细则的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附则的内容: 第九十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九十二条本办法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王士伟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王士伟 发表时间:2019-07-30T09:42:23.25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4期作者:王士伟 [导读] 摘要:招投标的管理工作不但能够促进市场的和谐发展,还能够保证建设项目的有序进行,因此招投标的管理在如今的社会越来越重要,因此针对招投标中不和谐的现象,国家应该建立相应的检查管理机制,严查严办,并且招标单位应该规范的书写招标文件,使得招标工作有据可依,最后招标单位及国家还要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以促进项目的正常运行。 身份证号码:13068219870614XXXX 摘要:招投标的管理工作不但能够促进市场的和谐发展,还能够保证建设项目的有序进行,因此招投标的管理在如今的社会越来越重要,因此针对招投标中不和谐的现象,国家应该建立相应的检查管理机制,严查严办,并且招标单位应该规范的书写招标文件,使得招标工作有据可依,最后招标单位及国家还要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以促进项目的正常运行。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一个建筑项目能够正常有序的进行,其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招投标的管理。首先,对于地皮的招投标,如果对招投标管理产生混乱,那么会出现假标与陪标的现象,因此会出现相关的国家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舞弊谋私,产生权钱交易的现象,使得一些地产开发商虽然资质不够级别,但是由于利用钱款对于相关官员进行诱惑进而拿到地皮,进行地产开发,但是一些地产其资质并不符合标准,资金链很容易出现断裂,使得地皮开发过程中由于地产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而终止开发,造成资源的浪费。其次,对于建筑单位的投标,如果招投标管理出现问题,那么在对建筑单位的招投标中也会出现上述现象,而相关人员由于金钱的诱惑,使得一些施工质量差的单位便会混进最终的中标单位,造成建筑的施工质量很差,甚至会出现安全事故,为建筑工程的施工带来困难。最后,如果对于招投标疏于管理,那么便会出现上下混乱,中标单位不符合标准,参标单位也会由于出现不公平的现象,采取极端的措施,为市场的秩序带来混乱。因此一个公平、有序、负责的招投标管理可以促进建筑工程的开展,也会对市场秩序进行维持。 2招投标内涵 招标是招标人在工程项目开始前,通过公告的形式来吸引参标人前来竞标,之后在符合开标条件时开始进行开标,之后对参标单位根据投标价格以及其资质进行筛选,以筛选最后的中标的单位。投标是指在招标人公开相关的规定后,参标人将自己的资质及竞标价格及相应的材料以文件的形式传递给招标单位,从而招标单位进行筛选的竞标行为。建设工程的招标及投标的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必然条件,因此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招投标的流程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流程主要分为:招标,招标是由招标单位发起的,并结合自身的需求,进行招标文件的拟定,其拟定的依据是根据市场的需求及自身的需要对参标人员的资质的限制,从而达到对参标人的资质审查的依据;投标,投标是参标人根据投标的文件进行自身的检验,认为自身达到其所述条件,进而又能满足自身利益采取的经济性的活动,并根据自身的条件,对参与项目进行报价,并以投标书的形式传递给招标人的行为. 4招投标管理目前的现状 4.1项目投标的前期问题 在项目确立的时候,招标单位便开始进行招标文件的拟定。而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对于招标文件的书写,其招标文件的书写有时候并不能做到面面俱到,导致一些企业钻空子,强制的认为自己符合要求,从而去投标。其次,有些招投标的工作,在刚开始的招投标的文件书写时便已经确定好建筑单位或者地产公司,而并没有对外公布,对于他们来说,招投标只不过是一种形式,而其他的投标单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陪标,这便违背了市场的公平性的原则造成其他单位产生一些极端行为,造成恶性循环。最后有些政府官员或者参标人员利用金钱或者权利来诱惑招标人员,从而将自己发展为中标的单位,这种行为也会造成市场的公平性丧失。 4.2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 在招投标过程中,也存在着十分多的管理问题,首先一些参标单位,为了提稿自己中标的概率,选择一些陪标的单位,故意的让这些投标单位增加他们的单价,从而使得招标单位在价格中的考量中选择了自己。其次对于招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的筛选时,也会出现人为的因素,由于招标文件的不完善,使得一些对投标单位的筛序出现了可乘之机,一些筛序的人员,因为一己私利,便会利用空洞去淘汰一些企业,也会使得一些投标单位混入其中。最后,在评标的时候,对于评标人员,也会由于一己私利,便对某一个单位的标书打出高分,从而使得一些不合格的单位中标,造成市场的乱序。 4.2.1工程设计和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在编制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必须保证内容的严密性。如果投标文件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偏差或某些关键条款的解释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导致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解,这不仅浪费了双方的时间,但也导致了项目造价成本的增加。 4.2.2施工标准定位不明确 有些招标单位对建设项目的施工标准定位较为盲目,未能根据建筑项目的实际用途的使用需求制定明确的施工质量标准,而不同标准下选用的施工材料、工艺技术都有较大的差异,价格也有较大差异,导致各个投标单位报价差异很大,造成一定程度的价格混乱。 4.2.3评标专家体系不完善 招标单位一般建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进行竞标评估,但评标专家多是一些管理者、领导层和财务人员,缺少具有一线工程施工经验且专业性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在评标过程中主要从工期、价格等宏观指标入手,缺乏对施工材料、施工工艺、设备技术等细节方面的把控。 4.2.4低价中标模式不合理 长期以来,很多招标企业为了规避决策性风险,多采用低价中标模式,甚至将投标价格当作评标的唯一标准,这种情况很容易造成投标企业的恶性价格竞争,导致有的投标企业虚报价格,在中标后找各种理由追加投资,或者被迫降低施工质量标准,对建筑施工的质量和造价控制非常不利。 4.3工程项目的后续过程 在单位中标后,一些招标单位便对中标单位属于了管理,认为其中标已经可以自行管理,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项目的有序开展。首先在中标之后,中标单位也会对自己的建设项目进行外包分包,也会组织一场招投标,而中标单位的质量严重影响着建设项目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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