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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纳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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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案例二财务会计 2010-11-29 15:28:43 阅读7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数据互动红色预警行业评估敲山震虎——某货物运输自开票纳税人评估案例

2007年,南通市地税率先在全省建立了货物运输业专业化管理模式,通过数据管理预警平台,形成四方数据互动联合预警机制。即:市、县数据互动;国、地数据互动;税、企数据互动;征、查数据互动;有效地提高了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水平。

2008年6月,通过预警平台产生的红色预警信息,某县成立了由县局和分局业务骨干组成的联评小组,对货物运输自开票纳税人开展行业评估。

一、确定对象

2008年5月,南通地税《效能督查通报》2008年第3期对全市范围内货物运输业税收进了宏观比对预警推送。数据显示:2007年全市货物运输业税收比去年上升

31.68%,某县上升幅度为-3.3%;2008年一季度全市增幅为41.94%,某县上升幅度为2.9%,这与某县GDP年增幅15.9%极不相称。联评小组从数据综合管理平台选取五户货物运输自开票纳税人进行行业评估。通过运力预警分析,确定路路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评估对象。

2007年12月—2008年3月运力预警比对(表一):

表一显示:路路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车辆总吨位不变的正常经营状态下,运输收入从2007年12月份的256.50多万元下降到2008年1-3月份的100万元左右(1月份162.87万元,2月份70.78万元,3月份141.08万元),波动幅度上下超过50%,如此巨大,确实匪夷所思。

二、评估分析

(一)案头分析,收入费用迷雾重重。

路路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某汽车修理厂,1997年成立,法人代表刘某,财务负责人孙某。2003年新增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同年认定为货物运输自开票纳税人,拥有运输车辆27辆,总吨位237吨。2007年职工69人,2008年职工80人。

2007年度同行业经营业绩信息比对(表二)

企业名称企业规模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利润率

(总吨位) (万元) (万元) (%)

路路通汽车服务公司 237 1839.53 3.40 0.18

天安货配运输公司 70 312.70 5.93 1.89

东方运输有限公司 120 605.36 13.07 2.15

南通永康运输有限公司 195 977.83 16.54 1.69

如东利达运输有限公司 133 344.22 7.78 2.26

表二显示:路路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该县较早成立的运输企业,在运输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经营业绩却另人大跌眼镜。

2008年一季度主要成本费用比对(表三) 单位: 万元

单位名称营运收入油耗占比% 维修费用占比%

路路通汽车服务公司 374.75 162.62 43.39 0 0

天安货配运输公司 125.61 33.49 26.66 4.05 3.22

东方运输有限公司 262.75 68.47 26.06 10.46 3.98

南通永康运输公司 242.03 58.59 24.2 8.87 3.66

如东利达运输有限公司 219.37 56.85 25.91 7.43 3.38

表三显示:除路路通公司外,四家企业平均油费占销售收入25%左右,路路通却高达43.39%!另外,作为特殊工具的车辆竟然一个季度没有维护(修)费用,令人不可思议……

数据综合管理平台与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系统比对(表四)

年度报表人数全员全额申报人数财面工资(每人每月)

2007 69 45 1600

2008年1-2月 80 1600

2008年3月以后 80 2000

表四显未:该企业职工工薪信息异常:一是人数异常。07年报表人数69人,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数仅45人;二是计税工资异常。07年计税工资竟然每人每月1600元,从08年3月份起又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企业帐面工资与国家企业所得税政策惊人巧合!

(二)税企互动,建立行业数据模型。

带着以上疑点,联评小组决定开展外围调查,掌握行业规律,建立行业数据模型。为了不惊动评估对象和走访对象,评估人员通过纳税人权益平台和“税企通”两个互

动平台取得数据。评估人员将需求数据发送给该县协护税会员企业——某县大众汽车维修站和行业管理规范企业——某某大地物流公司。大众维修站主要提供车辆保养维修数据,大地物流公司主要提供行业数据。企业反馈过来的数据报市地税涉外分局管理二科(交通运输业行业管理科)进行验证。以2007年下半年和2008年的宏观经济数据为依据建立模型如下:

类型指标区间值备注

成本费用类车辆油耗 3T以下:12公升、3T-5T:15公升、5T-8T:16公升、10T以上20公升综合测算,一般占收入的25%-30%单位:为每100公里

车辆保养 5000公里/次; 550元/次(包括机油200);三漏150,轮子定位200。

折旧保留残值5%,折旧年限为五年

年检费用每年三次, 200元/次

轮胎更换 50000公里更换一次,均价800-1500元/次

平均维修费每辆每年1500-2000元

驾驶员工资正驾驶2500-2800/月,副驾驶1600-2200/月不含里程补贴

保险费用每辆每年4000-8000元不含驾乘人员险

过路费用平均1600-2500/万公里

收入类运输里程每辆车年运输行驶里程8—10万公里

营运收入按每吨1.2-1.5元/公里,先预收40%路上费用

挂靠收入每年400-800元/辆

承包收入暂未发现有此类业务

出租收入每年20000元/辆以上

利润率 2%-4% 大部分为微利

税负 4%(上下浮动不超过20%) 代开票为6.63%

注:油价每上涨1元/公升,燃油费用上浮5%,利润率下降0.5%-1%。

模型应用验证,路路通收入、成本应该是多少。

(三)锁定疑点,做好评估约谈准备。

根据案头分析结果及外围信息,联评小组初步认定路路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异常信息:

疑点一:营业收入异常。根据市局运力警戒线测算,该企业月运力为237吨*7500元=177.75万元;根据上述模型测算,月运力最小为237吨*8万公里/年*1.2元/吨公里/12个月=189.6万元;月运力最大为237吨*10万公里/年*1.2元/吨公里/12=237万元。2007年12月份营运收入256.50万元,收入超过市局运力警戒线44%,超过模型测算最大值的8.2%,疑其虚开运输票。2008年1月、3月基本正常,2008年2月收入仅为70.78万,收入低于市局运力警戒线60%,只占模型测算最小值的37.33%(70.78/189.6),疑其少做收入,漏逃税收。

疑点二:燃油费用异常。数据显示该企业的运输车辆是“油老虎”,燃油费用占营业收入之比高达43.39%,超过同行业平均值(25%-30%)的73.56%。根据上述模型,综合折算为每100公里耗油16公升,以每辆年运输里程10万公里计算,67辆车年耗油107.2万公升,按每公升5元计算,一年油耗536万元,每季度为134万元,该单位一季度油耗162.62万元,超过21.53%。疑其虚增成本,漏逃所得税。后面需进一步阐述原因。

疑点三:维修费用异常。作为运输工具的车辆不可能不保养维护,疑其存在帐外帐。根据上述模型:该单位的维护费用应该在多少范围之内。

疑点四:人员工资异常。驾驶员工资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每个驾驶人员的工资均相同,这和运输行业多运多得的行规不相符合。人员申报数不足,疑其少申报个人所得税。

疑点五:经营成果异常。行业平均利润率2%左右,该企业仅0.18%。企业可能存在虚列成本费用、少计收入的情况。

三、询问核实

联评小组向路路通汽车服务公司发出了《纳税评估询问核实通知书》,并建议纳税人提供:成本费用明细帐、人员花名册、运输合同、挂靠车辆清单。受刘某的委托,财务负责人孙某全权负责接受询问核实。

对于收入波动幅度大,孙某解释为2007年12月份合作单位在年底结帐较多,平时只是预支部分路上费用。油耗多是车辆老化造成的,驾驶员新手多没有掌握节油技术。孙某激动地说:“你们说这样的驾驶员能开高薪?我公司可是核算健全的企业,去年你们稽查局在我们单位也没查出大问题”!对于车辆维护费用为0,孙某一直三缄其口。

面对孙某振振有词的解释联,评估小组决定从三个方面寻找突破口。

孙某解释中的逻辑矛盾。主要有:平时预支的路上费用为什么收入帐面上没有反映?车辆老化应该维修费用更多,为什么没有维修费用?

孙某无意中透露的关于公司曾被列为稽查对象这个信息引起联评人员的注意。通过征、查数据互动平台,我们发现:路路通公司将所属的汽修厂承包给戴某(个体双定户),戴某单独领取营业执照,每年支付路路通公司租金性质的承包费50000万元,2005年-2006年因承包收入未入帐被定性为偷税处理,同时存在车辆挂靠收入未入账的问题。(为新发现的疑点)

通过审核单位提供的资料,印证了联评人员的分析结果:(1)预收的路上费用2008年企业账面未反映;(2)公司驾驶员信息显示,驾驶员大部分为五年驾龄以上,工资信息明显不实;(3)挂靠收入、承包收入2007年未入帐。

联评小组对纳税人开展了二次约谈,面对事实证据,孙某再也不能自圆其说。并承认以下事实:2007年挂靠收入19辆车*400=7600元未入账,车辆维修费抵交了承包费50000元。2008年1-3月预收服务对象路上费用200万元,因为油价上涨资金困难,未及时入账;13名主驾驶员月工资2500元,副驾驶仅有1500元,但在帐面上全部显示2000元,是为了少扣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不足的原因是企业想逃避交纳根据人头征收的地方基金。

四、评定处理

(一)补交税款

2007年度:建议补交营业税(50000+7600)*5%=2880元,并按《征管法》32条规定按日加收滞纳金;建议调整2007年企业所得税计税所得额34028.82+承包收入50000+车辆挂靠收入7600-未列支的维修费50000=41628.82元;建议补扣个人所得税[(2500-1600)×10%-25]×13人×12个月=10140元。

2008年度1-3月份:建议补申报营业税预收营运费200万×3%=60000元;补扣个人所得税[(2500-1600)×10%-25] ×13人×2个月+[(2500-2000)×5%]×13人×1个月=2015元;承包费收入及挂靠费收入因企业2008年结算方式未定,暂不列入计算。

通过将200万元的预收路上费用并入2008年一季度后,企业营运收入与运力基本匹配。

(二)限期整改

根据《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收回《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并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发票三个月,停供票期间路路通公司需开具发票的,凭有关手续到中介机构开具。

整改内容:健全财务核算,完善货物运输合同的填写。

(三)国、地互动

对于个体双定户戴某的处理,由国、地联合检查,补交50000元维修收入的相关税金,并联合调整定额。

五、管理建议

1、管理人员要加大对货物运输自开票的监控力度,采用日常检查和上门核查的方式,及时掌握辖区内货运企业的经营状况;

2、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税优势,及时掌握车辆信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信息,对个体定额户和所得税核率征收户有运输业务不需要取得运输票的加强监管;

3、管理人员要加强行业数据比对、加工、分析,掌握行业特点,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

4、做好已通过年检的自开票纳税人的跟踪管理,防止“检前紧检后松”的现象发生,发现不合格企业要及时取消自开票资格。

案例点评:

该案例为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专项评估,长期以来,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的监管一直是困扰税务部门的难点,此案例能挖掘行业特点,通过数据互动,注重收集行业信息,建立行业数据模型,对货物运输业的税务管理有借鉴意义。

评估人员通过设定警戒线和相关成本分析指标,利用数据分析的方法来查找疑点和焦点,用数据说话,用事实印证,努力寻找货物运输活动中看似合理的不合理,效果明显。

拔“利润转移”迷雾揭“关联税负”面纱――对南通某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的纳税评估

一、确定对象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加强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的若干政策和要求,省市局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某分局立足于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新要求,立足于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辖区内关联企业间的税收管理。

随着民营经济的长足发展,这些年来,家纺企业在我分局所辖范围内户数逐年增加,截止2007年底已达186家。经比对分析,此类企业虽然正常进行纳税申报,但是入库税款的贡献率不明显。针对这种情况,2008年8月份,分局决定对辖区内的家纺企业开展专项评估,并有选择性地将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方式且存在关联方的家纺企业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结合税收责任区管理员日常巡查采集的相关数据信息、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台帐、南通市地税局开发的数据管理平台(三期)“财务指标分析”、“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变化异常分析”及“纺织行业数据模型”提供的数据,初步发现南通某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相关财务指标和企业所得税税负明显异常,故将该企业列为本次专项评估的对象。

二、评估分析

评估人员通过征管信息系统查询获知:

A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29日,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从事床上用品,针棉织品(除漂白、染色),服装,工艺品制造、加工销售、塑料制品、化纤及其制品销售等,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方式,自行申报缴纳。

其关联企业某(南通)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为外资企业,成立于2006年1月20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要从事生产床上用品、家用纺织品(除织布、漂染)、服装、工艺绣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征管,并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A、B两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根据A、B两公司日常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及财务报表,评估人员分析后发现:

A公司2007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7968588.16元,财务报表反映账面利润为171903.89元,销售利润率为0.297%。而其关联企业B公司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12939006.25元,账面利润为940166.41元,销售利润率为7.27%。A、B两公司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评估人员根据责任区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信息,获悉A公司与其关联企业B公司生产的系同一种产品,何以出现如此巨大的利润差异其中必有文章。

评估人员于是进一步分析其财务报告,发现相关财务指标均存在明显的差异(见表一)。表一:

A、B公司相关财务指标差异分析单位:元

2007年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账面利润

A公司指标值 52780113.45 1229506.81 1983815.06 1709919.30 171903.89

与收入占比 91.05% 2.12% 3.42% 2.95% 0.297%

B公司指标值 11319659.69 142658.60 870830.78 -340674.39 940166.41

与收入占比 87.48% 1.10% 6.73% -2.63% 7.27%

A与B差异分析结果存在较大差异存在较大差异存在较大差异存在较大差异存在较大差异

三、询问核实

针对上述案头分析发现的疑点,评估人员认为业已掌握的数据明晰,涉及的差异项目较多,于是按照纳税评估规程向A公司发出了纳税评估询问核实通知书,要求该单位作出合理解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人员主动带来了A、B两公司2007年度相关账册、凭证及财务报表并做出如下解释:

A公司生产的主要为外销产品,2007年由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不断上升,其生产销售受到明显影响,故造成当年实现的利润偏低。而其关联企业B公司生产的主要为内销产品,未明显受到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所以当年实现的利润就相对高了一点。

评估人员认为2007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上升虽对外贸企业存在一定的影响,但A、B两公司所实现的利润仍不至于出现如此巨大的差异,况且企业对其成本费用出现的差异未能给出合理的解释,遂对A、B两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详细地了解。

从了解中得知:A、B两公司生产、经营、销售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B公司只是租用A公司的一个车间及机器设备进行生产,生产产品的人员、方式及工艺流程与A 公司完全相同,根本无法区分产品的所属权,A、B两公司只是在实现销售开票时将产品作了区分。根据关联企业的认定标准,A、B两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关联关系,符合税法意义上的关联企业。

评估人员又对企业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A、B两公司虽独立建账核算,但对其生产同类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电力费用、人员工资等相关成本费用均未按配比性原则进行合理分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评估人员认为应按照相关可比性、合理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评估人员于是对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详

细解释了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将相关案情上报分局集体审议,经集体研究确定按照A、B两公司的收入总和及账面利润总和核定A公司的平均利润率,计算结果为1.57%,再将其他相关调整事项进行纳税调整。A公司经调整后的200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50016.20元。评估人员及时向A公司发布了税收预警,告知其税收责任和风险。

与此同时,评估人员以闲聊方式询问A公司房屋占用的土地部分是否按规定申报房产税,企业表示对该项政策不了解,尚未申报。评估人员遂将相关政策对该单位进行了宣传,企业表示理解,并希望评估人员能现场辅导申报。评估人员欣然同意,根据其主动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核,发现该单位账面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费用为3614287.50元,经测算房屋占地比为43.73%,应计入房产原值申报房产税的土地使用权费为1580527.92元,应补申报缴纳2007年度房产税13276.43元。

A公司认识到其财务核算和税收会计处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表示对评估人员的评定情况无异议,并诚恳接受评定结果,将及时补办相关纳税申报手续。

四、评定处理

综合上述评估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第四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核定A公司利润57968588.16*1.57%=910106.83元,另调增其他相关费用166462.23元,调整后企业200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50016.20元,应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46505.35,已入库102572.97元,实际应补申报企业所得税243932.38元。评估人员立即制作纳税评估报告,作出了差异符合性结论,对A 公司下达了纳税评估建议书,建议其自行补报少申报的企业所得税243932.38元、房产税13276.43元。该单位重新办理了纳税申报,并及时缴纳了税款,评估疑点已基本消除。

五、管理建议

1、建议注重关联企业的日常税收管理,尤其对“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或关联企业一方为内资另一方为享受减免税的合资或民政福利企业,要密切关注上述企业申报所得税的情况,着力强化税收宣传力度,做深做细巡查工作,防止企业利用政策空子进行利润转移,造成税款流失。

2、建议有针对性地深入重点企业开展纳税服务,正确辅导其进行财务核算和纳税调整,尤其是关联企业之间应严格贯彻独立交易原则,以免企业承担不必要的税收风险和损失。

3、建议加强对关联企业的财务审核,内容应涉及生产规模与收入是否匹配、成本费用的发生与收入是否关联,如生产能力与实际产量的关系、原辅材料和燃料动力的消耗

与实际产量的关系。所得税税负发生较大变化时,税收责任区管理员要及时下户调查核实,做到及早处理发现的问题。

4、建议强化税收业务培训,包括最新税收政策辅导和税源管理软件的应用技能,着力提升税收责任区管理员综合分析能力,不断总结征管经验,完善纳税评估手段和方法,才能在深层次税收问题的纳税评估上取得有效突破。

[案例点评]

本案例评估类型为专项纳税评估,评估对象为家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结论为差异符合性结论。

本案例以关联企业所得税为重点,充分运用信息化分析手段,将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间的相关财务指标、纳税申报资料内容进行差异比对分析,分析出了纳税人在财务核算、纳税申报过程中的疑点,并按照关联企业纳税调整方法对其作出了合理评估建议。本次评估分析和评估实施过程符合纳税评估操作规程,也具有一定的特色,评估处理结果也较为合理。本案例对如何加强关联企业所得税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同时对税收日常征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强化重点税源管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纵向比对找问题发现企业纳税疑点——对XX钢绳有限公司纳税评估

一、确定对象:

江苏XX钢绳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3月,性质为集体企业,1996年改制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钢丝绳、钢网及钢丝制品的制造销售,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在地税征管。2008年3月该企业向分局进行了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管理员在审核时发现该企业2007年度实现销售104527782元,利润247926.96元,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仅为0.24%。因此,管理员建议将该单位列入分局3月份纳税评估计划。

二、评估分析:

纳税评估人员通过调阅征管信息系统,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全面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及缴纳地方税情况。

该企业2007年度在房屋、机器设备、职工人数等方面几乎没有多少变化,财务人员仍是改制前人员,有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能较好地执行;银行贷款由年初的1510万元增加到1810万元,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税源无变化。

该企业2006年度实现销售74669921.61元,帐面利润246898.31元,缴纳城建税24280元,教育费附加13874元,印花税21051.9元。2007年度缴纳城建税10615.87元,教育费附加6066.17元,印花税30822.38元。

通过对以上情况的分析,评估人员认为:

(1)该企业2007年度销售收入比上年明显上升,其他条件又没有很大变化,而实现利润基本持平,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可能。

(2)2007年度实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2006年度相比明显下降,存在少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可能。

(3)2007年度银行贷款增加300万,有可能没有贴花。

评估人员通过进一步对企业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城建税对比信息的分析测算,发现以下疑点:

(1)产品销售成本偏大。2007年度销售利润率为4%,而2006年度销售利润率为5%。

(2)其他应付款余额变化异常。2007年度“其他应付款”帐户年初数6208835元,年末数12288157元;2006年度“其他应付款”帐户余额10790418元,年末数6208835元。2007年度“其他应付款”余额偏大。

(3)与国税信息比对发现该企业2007年度城建税缴纳不足。该企业2007年度1-12月份在国税共缴纳增值税151549.56元,发生免抵退额1461567.77元,应缴城建税112925.52元,实缴城建税10615.81元,差异额为102309.71元。

(4)该企业2007年初初帐户余额1510万元,2月份增加银行短期贷款300万元,在征管系统内未发现印花税申报记录。

三、疑点核实:

针对上述疑点,评估人员制定了约谈计划,并向企业发出询问核实通知,要求企业作出合理解释说明。2日后,企业财务负责人提供了2007年度“产品销售成本”明细帐复印件,“其他应付款”余额在10000元以上的分户明细帐复印件,“短期借款”帐页复印件,1-12月增值税申报表,并就相关问题做出以下解释说明。

(1)关于2007年度销售利润率比2006年度下降了一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由于2007年度主要原材料钢材价格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高,而销售价格的提高要有一个过程,导致2007年度销售利润率有所下降。

(2)关于城建税缴纳差异额,企业财务负责人解释该企业2006年底开始自营出口,由于不了解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规定,2007年度在国税发生的免抵退额未能及时向地税申报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关于其他应付款余额偏大的问题,经评估人员审核“其他应付款”分户明细帐,发现除有向个人借款外,有相当一部分是以前年度的应付帐款记入该科目中。

(4)关于短期借款增加部分贴花问题,企业财务负责人解释由于办税人员疏忽未能及时贴花。

根据以上情况,评估人员认为有必要就其他应付款余额问题进行实地调查。次日,评估人员到该企业对以往三年“其他应付款”分户明细帐进行了审核,发现其中有三年以上应付未付帐款1378015.3元。评估人员及时向企业进行了政策宣传,三年以上应付帐款应在当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后年度支付时调减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四、结果处理:

经过评估分析和疑点核实,评估人员基本排除疑点一,确认了疑点二、三、四,并制作纳税评估工作报告,作出正常差异性结论,向企业发出纳税评估建议书,要求企业自查补缴城建税102309.71元,教育费附加58462.7元,印花税150元,并按规定缴纳了滞纳金;同时要求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补缴企业所得税401640.65元〔(1378015.3-城建税102309.71-教育费附加58462.7-印花税150)×33%〕。

五、管理建议:

1、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特别是国家对一些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时,税收管理员应通过多种手段,如电话、上门走访、税企通、纳税人权益平台等,及时将相关政策告知纳税人,并进行纳税辅导,减少企业的纳税风险。

2、加强部门协作。在目前情况下,特别是加强与国税的沟通,在实现双方信息及时共享的基础上,进一步堵塞征管漏洞。

3、要加大对特殊行业的管理力度。如对本地区重点行业钢丝制品行业,应全面了解其行业经营特点,及时掌握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以便准确分析该行业的税源变动情况。

[案例点评] 该案例选案独特,表明税收管理员对该纳税人的情况比较熟悉,同时说明管理员的责任心较强,通过对纳税人年度汇缴申报表审核,就能发现存在的疑点问题,及时推荐分局列入评估计划。同时,评估人员能熟练运用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各项功能,认真分析、比对后,进一步产生了纳税人可能存在的疑点问题,并综合运用纳税评估的各种方法最终确定了纳税人存在的涉税问题。

通过本案例,可以看到目前税务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和水平和工作责任心较前几年有较大提高和加强,主要体现在,税务干部无论是在日常征管工作,还是在日常检查、纳税评估中,都能通过熟练应用税收信息系统和所掌握的税收政策,发现纳税人存在的疑点,并且及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一方面堵塞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另一方面避免和减少纳税人的违法风险,向纳税人开展税收宣传、辅导和提供优质服务。

强化数据案头分析,抽丝剥茧

询问核实循序渐进,柳暗花明

——对某物流企业的纳税评估

一、确定对象:

根据市局纳税评估大练兵的工作要求,我局通过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和一户式查询进行数据比对,发现该企业财务报表损益表中年销售收入、其它业务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汇缴软件中反应的主营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收入不相符,相差较大;该单位有房产信息登记,而未有土地信息登记等疑点。因而将某有限公司确定为本次纳税评估的对象

二、企业基本情况

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财务负责人:某某,注册资金1200万元。该单位主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运,国际货运代理,快递服务(信件和其它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货物仓储,装卸,包装及配送,企业管理咨询,中介,代理等。该企业房产信息上显示其房产原值19.20万元、无土地登记,系统显示无欠税。

三、评估分析

(一)利用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强化数据信息比对分析

评估人员对该公司数据综合管理平台中的税源信息、发票信息、2007年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以及汇算清缴数据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

1、系统中损益表销售收入103079070.17元、其它业务收入364156.43元,而企业所得税汇缴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09383711.35、其它业务收入2449077.71,两者不相符,同时06年营业税计税金额为103451486.6元(其中公路运输部分计税金额为103077390.2元),计税金额小于企业所得税汇缴表收入额。

2、07年营业税入库3111026.51元,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计税金额为3110613.49元,两者不配比。

3、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07年增加73万,查看数据管理综合平台一户式管理中申报缴纳情况,未见有该部分印花税申报缴纳纪录。

4、该单位有自有房产,而系统内无土地登记,也无土地使用税入库,怀疑未申报。

5、该企业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年初数为4669.3万元,期末数为6932.13万元,在不断增加之中。同时“短期借款”期初为6600万元,4月份又增加贷款4000万元,至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仍为7100万元,资金流的变化较大。

(二)抽丝剥茧,进一步确认疑点情况

疑点一:2007年营业税是否存在少申报的情况?2007 营业税计税依据1.03亿元与主营业务收入1.09亿元差额为568万元的具体原因?同时,该企业作为纯营业税单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金额与营业税缴纳金额不配比,原因何在?。

疑点二:资本公积增加的同时是否按期申报印花税?企业资本公积增加73万元,有无申报缴纳印花税?同时评估人员认为企业资本公积增加大致为:取得财政补贴、接受捐赠、应付未付无法支付的款项等。但该企业未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需询问其项目为何?

疑点三:该企业的土地使用税是否按时申报?该单位有自有房产,而系统内无土地登记,也无土地使用税入库。同时管理员在日常征管中了解该单位可能已于去年在通富路附近取得了几十亩土地,并在基建之中,该单位何时取得土地,是否需要缴纳06年度土地使用税,使用权归属问题有待进一步了解。同时作为一个较大的物流公司来说,其用地应该有一定规模,那使用的是租赁土地还是自有土地。

疑点四: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列支财务费用的现象,或者是应收资金占用费而未收或隐瞒此部分收入。

财务报表中的“其他应收款”年初数为4669.3万元,期末数为6932.13万元,在不断增加之中,“短期借款”期初为6600万元,4月份又增加贷款4000万元,至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仍为7100万元,作为一家物流企业,根据它现有的规模和实际的运

作根本无需这么多的银行贷款用作流动资金,那是否可能存在关联企业之间大额资金拆借现象,因此需对“财务费用”年度发生额1765140.14元,作进一步核实。

四、询问核实

不管评估计划方案制定的如何周密详尽,只能起到指导作用。而评估质量的优劣效率的高低,最终还需要通过评估人的实施,“约谈”是其重要一环。因此,评估人员在对该企业进行案头分析产生相关疑点的基础上,又做了周密而翔实的询问核实准备,评估人员向该企业发出约谈通知,要求该企业对疑点作出合理解释。

针对疑点一:企业财务人员带来了相关帐簿,并解释该差额为该公司联运业务的抵扣收入(营业收入明细帐中红字部分),此调整主要是为方便发票缴销核对,核实开票额.该公司一直如此核算。但是营业税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计税金额的差额为企业工作差错造成的

针对疑点二:资本公积增加73万元为07年取得的政府贴息补贴收入,因工作疏忽遗漏未申报;同时表明财务处理记入“资本公积”增加是按财政局,发改委下发的规定处理,是国家财政补贴,无需做纳税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至此,评估人员发现企业财务人员在对财务制度与税收处理差异的认识上存有误区。因而对其进行税法宣传,明确提出问题所在。

针对疑点三:财务人员解释关于大约六十亩土地为我控股公司某工贸有限公司所有,该地块用于物流园区的开发和招商.其土地使用税已有由某工贸有限公司交纳.该公司拟租赁使用,待项目完工时搬迁。目前该单位使用的土地为租赁某村的集体土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需和租赁方确认,如未缴纳将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补交。

针对疑点四:财务人员开始迂回,只是回答一些模棱两可的问题,面对该种情况,评估人员开始警觉,决定通过闲谈海聊和灵活机动的旁敲侧击来消除其戒备。评估人员询问关联企业某某工贸有限公司的那块地是何时取得的,资金上面怎么够的呢,是为了开发什么项目,使房地产项目吗等等一系列看似没有关联但实际上却能够反映实际情况的问题。在该财务负责人对一系列问题的回答下,了解到该企业为关联业务开发“某某国际”的一个房地产项目,存在大额资金拆借给其关联企业使用的现象,该单位其中有一部分的财务费用由关联企业列支,收取的利息通过该公司转付银行,挂“其他应收款”,其涉及的相关税收问题有待与关联企业确认。

五、评定处理

评估人员经过以上评估分析、询问核实,制作了纳税评估报告,确认疑点一已消除,疑点二、三可以确认,但是疑点四涉及的金额较大,同是还涉及关联企业的相关税收

处理,因而作出恶意待查性结论,并制作纳税评估移送建议书,经分局批准,移送稽查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六、管理建议

一、做细案头分析是评估工作取得实效的前提。做好案头分析,加强对企业纳税情况的总体分析,继而对引起异常的环节逐一进行举证,可以更好的把握评估方向,找准评估方法,建立有效的评估模型,从而达到事半功倍地办好个案,又能以点促线、带动整体的效果。

二、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税务管理人员应将纳税评估与纳税辅导紧密结合起来,帮助纳税人不断提高纳税意识,自觉学习有关部门的税收知识,同时应充分运用各方面的信息数据分析纳税情况,对纳税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管理。

三、应加强对关联企业税源监控力度,特别是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流问题。

数据比对见端倪层层深入露原形

---对某船舶制造企业的纳税评估

一、确定对象

某市近年来招商力度加大,尤其是沿江船舶工业企业发展迅猛,短短二年间新增船舶制造企业近二十家,船舶制造企业投入规模大,产销能力强,税源质量明显优于其他传统行业,特别是前期投入对地方税收影响格外突出,但由于部分船舶制造企业创立之初,财务力量薄弱、守法意识淡薄,加上对地方税的税收法规把握不准,容易产生各种涉税问题,为此,某分局将这部分企业确定为八月份纳税评估对象,力图通过纳税评估来增强企业对税收知识的了解,规范纳税人的缴税行为,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某船舶制造企业为这次确定的纳税评估对象之一。

二、评估分析

评估人员接到评估任务后,首先从征管信息系统中查询了该船舶制造企业的有关情况。

基本信息:该企业2005年11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006年1月办理税务登记,主要从事钢质船舶制造、销售,注册资金1.2亿元,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征收。

纳税信息:2006年度缴纳土地使用税14333元,实收资本印花税25000元;2007年度缴纳实收资本印花税15000元;2008年上半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43008元,房产税183182.57元,实收资本印花税20000元。

其他信息:企业基建已接近尾声,将正式投产。

评估人员分析后认为,该企业成立二年多来一直在搞基建,未正式投产,评估应有所侧重。船舶制造企业前期基建项目多,投入规模大,使用的土地面积广,管理人员工资较高,故应将评估重点放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上以及建筑业发票取得与开具的管理上,核实企业申报数据是否准确,有无漏缴或少缴税款的问题,建筑业发票的取得与开具是否符合规定;同时,根据企业基建工期跨度较长的特殊性,评估的期限应延伸到以往年度。

评估人员结合项目登记情况,审核该企业的纳税申报表、有关财务报表及纳税记录,发现以下疑点:

疑点一:该企业房产税只申报缴纳08年度一、二季度,而船舶制造企业基建时间长、投入规模大,按通常规律,在建工程应逐步转入固定资产帐,企业从06年初开始动工,房产怎么可能在08年1月以后才开始转入呢?查阅该企业资产负债表,发现其在建工程数据变动频繁,且发生额较大,例:07年4月在建工程达9000多万元, 07年9月只有1000多万元,08年1月又达4000多万元,这样大的差异使评估人员有理由怀疑:企业07年度极有可能未将已转固定资产申报房产税的问题。

疑点二:船舶制造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大,往往有几十亩甚至几百亩,该企业2006年度有43亩的土地使用税缴纳记录, 2007年度却没有,2008年度上半年又按65亩缴纳了土地使用税,那么企业申报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计税期限又是如何确定的?企业是否存在故意不申报或少申报土地使用税的情况?

疑点三:船舶制造企业基建项目多,投入资金大,动辄就是千万元,企业已经施工近二年,为何没有施工合同印花税缴纳记录。

疑点四:船舶制造企业对管理人员要求较高,因而工资待遇也非一般工人可比,相类似企业一般工人的月工资都要达到2000元以上,管理人员工资从情理上分析更应高于这个数据,尽管该企业还未进入造船生产环节,但在施工现场的十几个管理人员的工资按常理大都应达到2000元以上,为何该企业无分文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

疑点五:该企业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项显示, 07年5月在建工程900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为70万元,07年6月在建工程为58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达1.4亿元,机器、机械等其他设备数据均未有变动,企业显然是将在建工程转入了固定资产,但从“数据管理二期”中查阅客户名称为该企业的建筑业发票开具信息,此时间段涉及

该企业基建的门临发票所有项目加起来也不足4000万元。由此,上述数据过滤出二个疑点:一是即使该企业将全部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也不足1.4亿元,帐上这个数据从何而来;二是转固定资产必须有税务机关开具的建筑业通用发票,但发票信息显示该企业只开具了不足4000万元,转入的1.4亿元固定资产是如何操作的呢?

疑点六:该企业自施工以来,围堰吹沙工程只在08年1月开具了100万元施工发票,而相似企业该项目均已开具了几千万元;该工程08年以前就已完工,按目前施工方与建设方结算的行规特点,施工企业完工后即从建设方处取得工程款并到税务机关开票纳税,企业既不结算也不开票是怎么回事?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评估人员利用南通市局数据二期平台对其他与该船厂规模相近且基本同时开工入场的船舶制造企业进行数据对比分析,发现其他船舶制造企业在07、08年度都有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的记录,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几个船舶制造企业每年都申报缴纳了几万或十几万元个人所得税;在建工程开票以及结转固定资产也与企业建设基本同步,未有该船舶制造企业出现的异常情况。由此,该船舶制造企业少缴或者漏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以及非常规结转固定资产的疑点进一步加大。

三、询问核实

针对上述疑点,评估人员向该单位发出纳税评估询问核实通知,要求该企业就以下问题做出合理解释:

1.企业的房产原值、土地面积计税依据、计税期限是如何确定的?07年在建工程变异较大,是否涉及房产税计税问题? 06年度有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记录,07年度为何没有,08年度又开始申报纳税?

2.企业施工时间已较长,施工合同印花税为何从未申报缴纳过。

3.个人所得税为何无人申报、无税申报。

4.07年5月、6月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数据差异是怎么回事,未取得建筑业通用发票是如何结转固定资产的。

5.围堰吹沙工程量是多少,为何只开具了100万元工程款,工程款是否已结清。

(一)初次约谈

在约谈中,该企业财务人员对于在房产税申报缴纳上,作如此解释: 07年为了对外融资需要,故将部分未竣工的房产故意提前转入固定资产,但实际未使用,企业以为房产开始使用才缴房产税,故未缴07年度房产税,08年正式使用了才缴纳了房产税。

在企业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上,财务人员作如此解释:06年度按使用面积申报缴纳了土地使用税,后得知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征用耕地的满一年起开始纳税,企业自认为征用的就是耕地,所以07年度未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至2008年6月拿到当初政府批准征用的文件,才知企业所占之地为非耕地,于是申报了08年上半年的土地使用税。

关于印花税申报缴纳问题,财务人员承认是自己的疏忽,对税收政策也不熟悉,以为企业开办只需缴纳实收资本印花税,施工合同印花税应由施工方缴纳,未想到建设方也应缴纳施工合同印花税,愿意补缴税款。

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上,财务人员解释,因企业在筹建阶段,管理人员未固定,有的还是临时聘用的,故工资不高;有几人的工资是在某市某公司再另外拿的(注:某市某公司注册地与该船舶企业不在同一市),具体多少不清楚。另外,到年底老板会发一个红包,一般有几千元,但如果平均到全年,估计也未达到起征点,故未予以申报。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差异的问题上,财务人员承认做的是假帐,当时是为了对外融资需要,故在其他某县市虚开了部分建筑业通用发票入帐。

关于围堰吹沙只开100万元工程款的原因,财务人员解释因施工方也欠着与该船厂存有关联关系的上家企业的货款,故双方暂未结帐。

评估人员认为,尽管财务人员对有关问题作了解释和说明,但有些疑点仍须进一步的核实:企业征用的土地到底是什么性质,政府是如何批复的?在建的房产到底何时转入固定资产,发生额是多少?管理人员的工资发放到底是怎么回事?异地开具发票的真实原因是什么,为何要虚开发票,金额是多少?围堰吹沙的施工款与该船厂的关联企业又有什么关系?为此,评估人员要求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供政府批准征用土地的文件复印件、固定资产明细帐页复印件、在建工程项目合同复印件、已开工程发票复印件(包括虚开)以及工资发放明细表等资料。

第二次约谈:

两日后,该财务人员携带相关资料来到税务机关,向评估人员出示了相关资料。

评估人员经过认真审核,发现江苏省国土资源局(苏国土资地函[2005]**号)关于该企业用地的批复以及市政府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中都明确企业的征用地“均是水面”,而非耕地,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非耕地土地使用税应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企业漏申报07年度土地使用税得到了确认,企业同意补缴07年度土地使用税和相应的滞纳金。

关于房产税申报问题,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发现该企业2007年6月已将44948518.55元在建房产转入固定资产,尽管企业解释是融资需要,当时厂房实际未

竣工和使用,但未能提供令人信服的佐证资料,既已转入固定资产,按财务会计制度应予以确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应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故企业应从2007年7月起缴纳房产税,经过深入的宣传教育,企业也同意补缴这部分房产税及滞纳金。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印花税缴纳异常的疑点基本消除。

在个人所得税问题上,管理人员认为财务人员的解释无法消除疑点:一是企业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只是年底一次性发放的一张工资表,每月工资多少无法确定;二是企业到底有几个员工在两个关联企业领工资,领多少,个人所得税如何扣缴无法讲清;三是企业员工年底都领到一个红包,到底多少只有老板一个人知道,帐上未能体现;财务人员对计算个人所得税也有误区,未将年底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四是根据船舶制造行业的“行规”,该企业员工的工资偏低,不合常规。同时,在财务人员携带的凭据中,评估人员又发现了几张在某超市开具的购买劳保服装、办公用品或礼品的大额发票,经统计,金额有二十二万元之多。企业还未正式投产,工人还未招聘,何来这么巨大的劳保费支出?礼品发票又是怎么回事,有否作为变相收入发放给管理人员呢?在评估人员的追问下,财务人员终于承认,开具的劳务费、礼品、办公用品等发票,实际是在某大型超市买的购物卡,部分作为节日福利发给员工,大部分作为企业交际费用送给有关部门与人员,但发放给员工的卡是多少,已无法讲清,送出的礼品也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评估人员认为企业在个人所得税处理上疑点较多,约谈无法消除,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对建筑业通用发票复印件进行审核时,评估人员发现,该企业从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间,共接受了八张在其他县市开具的建筑业发票,合计金额有9000万元之多。企业开办之初,税务机关已对建筑营业税发票必须在工程所在地开具进行了有目的宣传和培训,而且一再强调企业不得接受异地开具的建筑业发票,该企业在明知政策的情况下,为何还接受数量如此之多、金额如此巨大的异地建筑业发票?企业到底为何要虚开?这些建筑业发票是真是假?

财务人员向评估人员解释,八张外地开具的建筑业发票除一张2006年6月在某县市开具的吹沙围堰736.76万元工程项目是真的,其余工程量都是造假的。原因是:船厂前期投入资金巨大,后继乏力,急需融资,为了在融资谈判中让对方相信自己的资本实力,因而托人找施工企业开具了虚假的建筑业发票。在异地开具发票的主要原因是该地税率相对较低(3.27%),财务人员同时提供了涉及开具虚假建筑业发票的四个施工企业的证明材料,证明工程实际未发生,开具发票的税款由该船舶企业自行承担。通过异地核查,评估人员确认了发票的真实性。

关于围堰吹沙工程只开了100万元发票的原因,财务人员解释:这项工程虽已完工,但这项工程是由某市海洋水建公司负责施工的,而某市海洋水建公司承建的苏通大桥

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

附件2 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 为更好地利用税收征管系统数据信息,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税源动态,加强对纳税人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管理,进一步提高增值税管理质量,实现增值税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总局确定了部分增值税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并定期下发指标体系信息及异常企业清单。基层税务机关应根据不同的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总局报送书面分析及《XX地区疑点核查企业核实情况统计表》(附表1)。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的核查 (一)目的 建立预警管理机制,加强对纳税人动态监控,防止不法分子通过购买一般纳税人资格,逃避税务机关对新办企业的审查、骗购专用发票进行虚开。总局按季将商业企业中一般纳税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信息进行通报,组织各地进行核查。 (二)数据来源 1、从CTAIS提取商业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变更信息; 2、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货物与劳务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数据。 (三)计算方法 清分出本季度税务登记变更信息中商业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名单,生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商业一般纳税人信息统计表》(附表2)分地区按销售额降序排列,取前50名生成《XX地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清单》(附表3)发各地进行核查。 (四)分析方法

总局按季将各地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清单进行通报(附表2、表3),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跟踪监控。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并连续多期跟踪核查变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有无销售额突增和开票量突增的情况。 二、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核查 (一)目的 建立预警管理机制,严格一般纳税人管理,维护增值税链条完整。总局按年对上年1至12月累计(会计年度)商业企业应税销售额达到180万、工业企业应税销售额达到100万的小规模企业的情况进行通报,组织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分析核查。 (二)数据来源 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工业企业信息,根据CTAIS中登记、认定信息提取。 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第3栏“征收率”、第4栏“应纳税额”、第6栏“减免税额”数据。 对于已按总局[2005]141号规定使用新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并已经进行CTAIS升级的,从CTAIS提取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中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 (三)计算方法 本月应税销售额=(第4栏“应纳税额”合计—第6栏“减免税额”合计)/第3栏“征收率”; 使用新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直接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中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

房地产行业纳税评估指导手册

房地产行业纳税评估指导手册 编写说明: 为了加强泰和县房地产行业税收征收管理,规范该行业纳税评估流程,我局组织人员编写了此纳税评估模型。 该模型分为: 第一篇行业介绍 1.1 行业概况 房地产业是指通过市场运营机制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建设、销售、出租、管理、服务、咨询等项目的产业,具体可分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房地产经纪业、房地产管理业(物业管理业)、二手房交易的经营管理等行业,广义而言,还包括建筑业的房地产建设部分。 1.2产品类型 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别墅、商铺、车储及其他。 1.3 开发流程 取得土地出让信息→参与土地开发招投标→报发改委开发立项→土地勘测→建设规划审批→图纸设计→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筑招投标→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筹划房地产销售(预约定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缴交税费→组织房屋竣工验收和测绘→办理总房产证及总土地证→清理房屋销售欠款→申

请土地增值税清算→提交开具不动产发票申请→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分户房产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分户土地证。 1.4 行业现状 截止2010年底,我县共有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21户,占我县地税征管户数3878户的0.5%,2010年1-12月纳税总额6442万元,占同期我县地方税收总额30243万元的21%,其中营业税纳税总额3728万元,占同期我县地方税收总额的12%。 根据泰和市房地产信息网数据显示,2010年1-12月,我县商品房预售面积总计20万m2,预售金额总计5763万元,预售均价2950元/ m2。 1.5 行业的主要特点 一是投入资金量大。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无论是中短期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还是长期的置业投资,都需要极大的资金投入。房地产企业是否能够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是否拥有畅通的融资渠道,决定了一个项目能否顺利动作,一个房地产企业能否不正常。 二是开发周期长。开发项目的工期一般都是跨年度的,从立项到竣工售出有一个过程,而且这个过程还是相当复杂的。房地产产品的开发建设,不全是由开发商自主完成的,其中大部分工程是由施工方承包建设的,从而在开发商和施工企业间形成了错综复杂的成本预、决算关系,成本结算受制于施工企业。 三是营销体系复杂。开发产品的销售包括现售和预售,这是房

纳税评估方法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 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 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3、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分)

纳税评估的几大原则

纳税评估的几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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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的原则 纳税评估的原则是指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税收义务履行情况进行评估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准绳或者规则。 一、案头评估原则 案头评估原则是指税务机关及其评估人员原则是应当在税务机关内部工作场所、以对其所收集和掌握的纳税人各种与税收法律义务履行情况相关的信息、资料和数据以及第三方的信息、资料、数据的分析、判断为限,除必要之外,一般情况不应“惊动”、“打扰”纳税人,特别是不能频频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实。 这一原则要求与现行税收征管中许多地方的实际做法可能并不一致,而且很多的税务人员也并不认同。很多人都会担心,如果只进行案头评估,那么信息采集会受到影响,纳税评估的效果会大打折扣;如果不到实地检查,纳税评估就不可能准确发现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证据,评估也就会失去效果。 两种担心不无道理,但都是值得推敲的。其一,如果纳税评估可以频繁地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那么纳税评估与日常检查或者税务稽查又有什么区别?既然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或者日常检查没有区别,我们还需要纳税评估做什么?其二纳税评估无论是从性质、特点、目的、程序、法律效力等等许多方面都与税务稽查以及日常检查存在差异(对此我们将进行专门讨论),这种差异决定了

纳税评估不能等同于税务稽查、日常检查。其三,纳税评估的过程是对信息与数据的分析和判断过程,而不是信息和采集过程,虽然其间也涉及到对相关信息的收集,但是收集信息已经不是其主要内容,因而纳税评估不能以采集信息为由下企业检查。其四,各地税务机关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收集到了众多的信息,可以说目前各地税务机关的纳税信息都是海量的。我们收集这么多的信息做什么?我们这么多的信息又如何利用?难道我们仅仅是为了囤积信息吗?显然不是。我们收集信息的目的就是能够通过一定的方法来分析和处理这些信息,进而达到对纳税人的监督。如果我们不利用这些信息,反而还要再去找纳税人去收集信息,那么我们是不是太浪费了?也太傻了?这四点足以说明纳税评估必须以案头评估为原则。 因此,纳税评估应当以案头分析为基本的原则。 二、合理性评估原则 纳税评估的合理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实施评估时,通常是对纳税人税收法律义务履行情况是否正常,即是否符合常理、是否符合逻辑进行评估。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两个规范性文件中都特别强调,纳税评估必须:“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综合评估。”但是无论如何,这种“真实性、准确性”的评估原则是不现实的,是理论根据的,真正能够成立的应该是合理性原则。 第一,如上文所分析,纳税评估的理论基础是基于假设而建立和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法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

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 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3、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分) 计算公式: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100%

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编者按:自2012年我局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以来,市县(区)局设立了纳税评估专门机构,建立了纳税评估指标模型,做了一些工作,但多是停留在嘴上,落实在墙上,缺乏实际的行动和效果,全市纳税评估工作水平离省局的要求和兄弟单位的进展还有很大差距。近日,市局徐林章局长在《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文章上批示,要求全系统“重新认识纳税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研究纳税评估工作的方法和举措,以本篇调研文章为例,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学习讨论活动,查找本单位纳税评估工作的瓶颈和问题,探究继续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的办法和途径,以提高认识,改进方法,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尽快使这项工作步入正轨”。 如果说税源专业化管理是新形势下税收征管的核心,那么纳税评估就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核心。纳税评估工作成败对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直接影响全年税收任务能否顺利完成。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徐局长批示精神,按照“规范管理、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提高效率”的要求,高度重视评估工作,不断提升评估水平,在学习、讨论、调研、完善中把纳税评估工作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干好、干实、干出成绩,用实际行

动助力“中国梦”,实现“地税梦”,建设“幸福地税”。 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李榆川 纳税评估作为税收征管的必经程序与核心环节,弥补了现行征管程序的缺失,是明晰征纳双方重要的法律界限,既是征管程序也是风险应对方法。我市自开展纳税评估这项工作以来,在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增加税收收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距离理想的纳税评估工作状态还相差很大,在税源专业化的模式下如何更好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观念未转变。(1)、作为单位决策者的观念没有转变。认为纳税评估无非是以前的税务检查的另外一种叫法,换汤不换药,不需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还是由原来的税收管理员按照原有的管理范围实施管理和行使评估即可,换汤不换药;或者以无人可用、无人能用为借口无法成立,目前仅仅榆阳、神木两个单位有专业纳税评估机构,其余15个单位都未成立。形成专业评估任务无机构应对,无人应对的局面。(2)、税收管理员对纳税评估的重视不够,不能从税源管理的角度认识纳税评估的重要性,大多数,税收管理员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 及使用方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一、通用指标及功能 (一)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二)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功能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三)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100%。如果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管理、财务)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率=(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分析纳税人期间费用与销售成本之间关系,与预警值相比较,如相差较大,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期间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额+费用总额。 与预警值比较,如果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利润率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税前列支费用评估分析指标:工资扣除限额、“三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交际应酬费列支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开办费摊销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广告费扣除限额、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财产损失扣除限额、呆(坏)账损失扣除限额、总机构管理费扣除限额、社会保险费扣除限额、无形资产摊销额、递延资产摊销额等。 如果申报扣除(摊销)额超过允许扣除(摊销)标准,可能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擅自扩大扣除(摊销)基数等问题。 (四)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Z纺织公司纳税评估案例修订稿

Z纺织公司纳税评估案 例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Z纺织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 一、内容提要 Z纺织有限公司属于中型纺织企业,是自营出 口的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申请出口退税。2004年至2006年4月,Z纺织有限公司累计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1054万元,2006年6月16日被**市**区国税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成立评估小组,组员包括负责该企业免抵退税工作的人员和税源管理科的税收管理员、区局税政科科长、税源管理科科长等。评估小组以产能分析为中心、以纺织产品品种结构和生产工艺特点分析为切入点、依托评估指标和产能测算展开分析评估。至7月17日,历时一个月的评估处理终结,Z 纺织有限公司补缴增值税579万元。 二、案例介绍 (一)分析选案 1、选案背景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使用“免、抵、退税”办法,是我国为推进企业产品出口、提高退税效率、减轻生产企业负担而推行的一种新型退税管理方式,具有退税效率高、企业资金负担小、申报退税一体化等优点。该办法推行以来对鼓励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取得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是,从这几年的执行情况上看,由于“免、抵、退税”的便利性,使得一些企业将外购产品作为自产产品出口并申报退税。该公司从2004年6月开始发生出口业务,按照出口退税审核软件统计,该企业出口情况是:2004年6月-12月出口销售3110万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出口数量284万米:其中6月2058万元、7-10月销售为0、11月436万元、12月616万元;2005年合计出口销售5242万元,出口数量477万米:其中1月1289万元、2月800万元、3月1958万元、4月1031万元、5月万元、6月-8月为0、9月130万元、10-12月销售0;2006年1-4月出口销售5367万元,出口数量480万米:1月出口1527万元、2月599万元、3月2638万元;4月604万元。2004年6月-2006年4月共出口销售数量1241万米,出口销售收入13720万元,并据此办理出口退税1045万元。从申报情况和日常管理中反映出来的情况看,该公司存在重大疑点。 2、对象筛选 主要运用行业对比法进行分析,进一步确定评估对象。 (1)该企业实际生产的产品品名与出口报关的产品名称不一致,比如工厂实际生产弹力卡其、灯芯绒、府绸、涤棉布、帆布、弹力斜纹布等,出口为化纤梭织布、染色布、涤棉针织布、涤纶针织布等。而由于纺织设备和纺织工艺的特殊性,不同的纺织设备所适用的纺织原料和生产的纺织品是完全不同的,且设备之间不存在替代性。由于该公司的生产设备仅有剑杆织机,这种设备主要是用于织造各种棉制或混纺的梭织布,无法生产针织布,因此,显然该公司出口的部分产品不是自产。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在日常纳税审核中发现,某建材厂2005年1-10月份申报生产红砖155.60万块,销售收入仅23.33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仅1.32万元,与其实际经营规模不相符,也明显低于同行业同规模砖瓦生产企业,可能存在瞒报产量、销售不记账、偷逃所得税和资源税的嫌疑,分局决定对该企业进行深入评估。二、调查分析通过纳税人基础资料审阅获得,该厂原系某镇办集体企业,成立于2000年1月1日,因经营管理不善,自2004年初起被浙江人刘某承包,年承包费18万元,主要生产红砖,占地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2004年申报红砖产量280万块,销售收入42万元,利润-6.65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1.52万元。2004年账面利润与年18万元承包费的巨大差异,更加大了税务人员对该企业偷逃税的怀疑。1、确定思路。根据上述情况,税务人员遂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账务核查,但就账看账,虽然疑点较多,一时也难以找全其瞒报产量及少记收入的证据。为此,税务人员确定,必须首先了解和掌握砖瓦生产行业的全部生产流程及其生产经营的各项关键环节,然后才能找准评估的切入点。2、调查测算过程。分局税务人员在县局的征管部门配合下,先后走访了县内多家砖瓦厂,经过深入交谈和实地察看,全面了解和掌握了砖瓦生产行业的

相关料、工、费的消耗情况,生产流程为积土—制坯—拉坯—进窑—装窑—烧窑—出窑,从用电角度看,其中制坯过程全部使用的是电力,且耗电量很大,其它流程用电量很少或基本不用电,同时从用工角度看,整个工序操作主要以人力为主,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工费,因此,在成本方面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根据这些线索,通过进一步调查获得县内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正常纳税的砖瓦企业的产量、耗电量及单位人工费数据,三、询问核实根据掌握的上述情况,税务人员向该单位法人刘某发出约谈通知,要求该厂就以下问题做出合理解释:1、单位产品耗电量比同行业相差较大的问题;2、承包费等固定支出与账面销售收入不配比的问题;3、单位产品工资消耗过大问题;4、电费发票为何不记入账的问题等。约谈过程中,刘某大谈外地人做生意种种困难,如,为地方经济做了多少贡献,养活了多少工人,政府承包费过高,几乎没有利润可言等。对此,税务人员在表示理解的同时,指出税务机关为了维护税法的尊严和征纳双方的共同利益,有责任为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有序的良性竞争环境,而贵单位作为该镇唯一的建材厂,占用国家土地资源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年销售收入才不过40多万元,远远低于其他同等行业经营者,而承包费等支出却不比其他单位少,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角度讲,也明显不正常。刘某解释:1、电费消耗量过大。

征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一、通用指标及功能 (一)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 ×100%。 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 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二)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功能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 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 扣除范围等问题。 (三)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100%。 如果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管理、 财务)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率=(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 ×100%。 分析纳税人期间费用与销售成本之间关系,与预警值相比较,如相差较大,企业可能存在 多列期间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 额+费用总额。 与预警值比较,如果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利润率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税前列支费用评估分析指标:工资扣除限额、“三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 经费)扣除限额、交际应酬费列支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 开办费摊销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广告费扣除限额、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财产损 失扣除限额、呆(坏)账损失扣除限额、总机构管理费扣除限额、社会保险费扣除限额、 无形资产摊销额、递延资产摊销额等。 如果申报扣除(摊销)额超过允许扣除(摊销)标准,可能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擅自扩大扣除(摊销)基数等问题。 (四)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 上述指标若与预警值相比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结转成本或不计、少计收入问题。 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按税法规定审核分析允许弥补的亏损数额。如申报弥补亏损额大

国税01-12-棉纺织行业纳税评估模型要点知识讲解

棉、化纤纺织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一、行业介绍 (一)行业概况及定义 纺织行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我国是纺织品生产和出口的大国,纺织行业自身经过多年的发展,竞争优势十分明显,具备世界上最完整的产业链,最高的加工配套水平,众多发达的产业集群地应对市场风险的自我调节能力不断增强,给行业保持稳健的发展步伐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本模型介绍的棉、化纤纺织加工行业(C1711)指以棉及棉型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进行的纺纱、织布,以及用于织布和缝纫的线的生产活动。 (二)工艺简介 纺织行业是将天然的或人工合成的纤维加工成纱、丝、线、绳、织物及其染整制品的工业。纺织产品品种、规格较多、技术更新较快,各类产品工艺流程业存在一些差异。通过对该行业的调研,整理出了纺织行业中纺纱、纤维制造、织造三大类产业的基本生产工艺,参考如下: 1.纺纱生产工艺流程: 购入原材料(棉花)→仓储→清花→梳棉→并条→粗纺→细纺→络筒→成品纱。成品分为棉纱、绦纱、涤棉纱等,成品按重量计算。 2.纤维制造生产工艺流程: 购入原材料(棉短绒)→棉浆泊(硬浆泊、软浆泊)→酸化→纺练→拉丝→成品(长纤、短纤)。 成品分为长粘胶纤维、短粘胶纤维等,成品按重量计算。 3.织造生产工艺流程: 成品线(纱)→生产准备(整经、浆纱、络纬)→织布→整理→成品布。成品分为棉布、绦棉布、绦纶布等,成品按长度计量。 (三)企业类型划分 纺织行业按企业规模划分为三类:第一类跨国集团公司。这类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要求已与国际接轨,财务核算和生产经营管理基本实现一体化。第二类是国内大中型股份制集团企业。这类企业是集棉短绒收购、纺纱、织布、服装等多纺织链条产业为一身的股份制大中型企业。它们有自己独特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较好的财务核算体系。第三类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小型民营企业。这类企业的产品价格具有有竞争力,管理较为粗放,财务核算和进销存管理系统有待完善。(四)行业特点 纺织业属生产力劳动密集型行业,集团化的产业链群现象明显,行业发展、效益受国际经济市场影响明显,波动幅度较大。行业的产、供、销网络信息化发展迅猛,从原材料(棉短绒)收购环节到布匹销售等各环节销售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

纳税评估主要财务分析指标

纳税评估主要财务分析指标 *纳税评估 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叛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行为。 *纳税评估工作 1、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 2、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3、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由其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 4、汇总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由对其监管的当地税务机关实施。 5、合并申报缴纳外商所得税的,由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纳税评估工作的时间 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 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 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纳税评估的工作内容: 1、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结果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及 其预警值

2、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 3、对所筛选出的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 4、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 税务约谈 调查核实 处理处罚 提出管理建议 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 5、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为税收宏观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提供基础信息等*纳税评估指标: 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 分为 通用分析指标 特定分析指标 *通用分析指标: 1、收入类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 收入*100% 2、成本类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是否存在账外销售、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 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不正常时,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 大税前扣除范围等)=(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 *100% 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3、费用类(存在多计费用问题)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 费用*100% 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基期)/基期*100% 成本费用率=本期三项期间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额+费用总额 4、利润类(存在多结转成本或不计、少计收入) 主营(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基期)/基期*100% 5、资产类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采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专用分析指标两大类,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断进行细化和完善。 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税务机关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算术、加权平均值以及合理变动范围。 算术预警值: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 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 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纳税 评估指标预警值可以根据自己地区的实际进行确定。 纳税评估的分析方法 1、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对比,以确定进一步评估分析的方向和重点; 2、通过各项指标与相关数据的测算,设置相应的预警值,将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预警值相比较; 3 、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与同行业相关数据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进行横向比较;

4 、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 5 、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勾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纳税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 6、应用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累计的经验,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7、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五号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评估结果的处理 1、对纳税人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 2、对纳税人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3、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4、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 审核分析纳税资料的重点 1、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各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安徽国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主讲人:陈玉琢教授 纳税评估的目的,依据,方法,载体,地位,税收敏感性 一、企业所得税评估通用指标 (一)税负类指标 1.企业所得税税负率 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本期企业所得税额÷本期利润总额×100% 指标功能:通过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指标比较分析,查找企业所得税申报风险。本期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一定比例(如3%),或企业所得税税负率等于25%,或为0,则可能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异常。 数据来源:本期企业所得税额可取自主表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或第30行“应纳税额”,或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本期利润总额取自主表第13行。 分析运用:一般地,如果企业不享受税收优惠,利润总额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会大于利润总额,第27行/利润总额计算出的税负率应大于税率。 本企业不同年度税负率比较——纵向比较 与同行业相同年度的税负率比较——横向比较 25.93%

3.13%——25.93% 30行/利润总额=26% 33行/利润总额=26.8% 30行/营业收入=6% 33行/营业收入=6.8% 第27行4166040.25 第30行4166040.25 第33行4166040.25 4166040.25/14617787.87=28.50% 连锁超市:4166040.25/=0.78%——28.50% 第27行3602427.24 第30行3602427.24 第33行3602427.24 3602427.24/18967643.61=18.99% 房地产:3602427.24/=1.48%——18.99% (3602427.24-7491576.75+)8249328.0425/=3.40% 7491576.7525 2.企业所得税贡献率 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贡献率=本期企业所得税额÷本期营业收入×100% 指标功能:通过企业所得税贡献率指标比较分析,查找企业所得税申报风险。本期企业所得税贡献率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一定比例

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及案例汇编精选

《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及案例汇编精选》 目录 前言 (4) 第一章纳税评估模型概述 (5) 第二章纳税评估模型的建立 (11) 第三章纳税评估方法及常用模型 (17) 第四章重点行业模型及典型案例 (32) 0512棉花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32) 0512农副产品收购业纳税评估模型 (47) 0600(A)煤炭开采业纳税评估模型 (58) 0600(B)煤炭洗选业纳税评估模型 (72) 0810铁矿采选业纳税评估模型 (89) 0810氧化球团冶炼行业评估模型 (98) 0910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纳税评估模型 (104) 1010土砂石开采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115) 1310谷物磨制行业纳税评估指导手册 (134) 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150) 1370脱水蔬菜加工业纳税评估模型 (165) 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业纳纳税评估模型 (179) 1410焙烤食品制造业评估模型 (189) 1440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业评估模型 (199) 1450罐头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 (209) 1521白酒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 (217) 1522啤酒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 (232) 1524葡萄酒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 (243) 1530软饮料制造业纳税评估模型 (252) 1532罐装饮用水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258) 1540精制茶加工业纳税评估模型 (264) 1620卷烟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272) 1711纺织业——棉纺织业纳税评估模型案例 (285) 1712棉、化纤印染精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296) 1722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行业(尾毛加工) (306) 1741缫丝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案例 (313) 1751家纺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324) 1810纺织服装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333) 1910皮革鞣制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354) 1921皮鞋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362)

纳税评估分析指标

附件1 纳税评估分析指标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 1.适用类型:商业、生产、加工、其他非商业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 ①本期销项税额 ②免抵退销项税额=免抵退销售额*适用税率

③进项税额=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转出+进口料件模拟进项备注:进口料件模拟进项=当期进口料件金额*适用税率 ④存货变动影响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适用税率 属于农副产品的存货变动率=(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1-扣除率)*扣除率 ⑤销售总额=内销销售

额+免抵退销售额 ⑥存货变动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 ⑦综合税负率=(①+ ②-③+④)/(⑤+⑥)*100% 4.预警值(标准值)情况:设定预警值,根据税政确定的指标。 5.疑点提示:以进项税额为评估重点,查证有无扩大进项抵扣范围、骗抵进项税额、不按规定申报抵扣等问题,对应核实销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对销项税额的

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错用税率等问题。 6.数据来源:财务报表,管理采集录入。 (注:个别县局认为分子还要加上(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二)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 1.适用类型:生产性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公式中的原材料指构成产品的主要、必要的原材料;

本期投入原材料指数量或金额)。 4.预警值(标准值):下达任务时说明。 5.疑点提示:如高于预警值,或与往年同期相比较高,可能存在人为虚增原材料数量金额,人为扩大损耗率,存在帐外销售问题、存在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存在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6.数据来源:财务报表,管理采集录入。 (三)进项税金控制额 1.适用类型:商业、生产、加工、其他非商业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额)×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纳税评估案例与(DOC)

关于对××贸易公司的纳税评估案例 一、确定对象: 2008月5月,评估人员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时发现××贸易公司2 007年度销售收入26386197.64元,而2006年销售收入为32842394.37元,20 07销售收入较2006年大幅下降,降幅达19.66%。而两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均在88000多元左右,相差不多,因此产生了该公司是否存在少计收入、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将该公司列为评估对象。 二、评估分析: (一)了解基本情况 评估人员通过征管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查得,该贸易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注册资金100万元,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企业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及财务报表了解到该公司2007年销售收入263 86197.64元,营业成本22020681.36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91.15元,销售费用3790120.31元,管理费用306943.57元,财务费用16928.67元,营业外支出15616.56元,利润总额269485.36元,应纳税所得额269485.36元,未有纳税调整项目。 (二)分析比对 在征管信息系统内调阅该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财务报表,比较分析近两年主要税收和财务指标。 企业近两年税收和财务指标单位:元所属期 2006年2007年增减比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32842394.37 26386197.64 -19.66% 营业成本28487250.10 22020681.36 -29.37% 营业税金及附加258.72 291.15 12.53% 销售费用3823997.98 3790120.31 -0.89% 主营业务利润530887.57 575104.82 8.33% 管理费用265615.39 306943.57 15.56% 财务费用16462.39 16928.67 2.83% 利润总额268368.80 269485.36 0.42% 应纳税所得额268380.79 269485.36 0.42% 缴纳企业所得税88565.66 88930.17 0.41% 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16.68% 15.46% -7.31% 所得税负担率33% 33% 0 通过分析,评估人员认为存在以下几个疑点:

对当前纳税评估工作的几点认识与建议

对当前纳税评估工作的几点认识与建议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依据搜集或采集大量有关纳税人各方面的信息资料,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一定时期的纳税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审核、评价、判定,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纳税人自查自纠、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一项管理工作。从纳税评估在征管流程中所处地位来讲,纳税评估是介于申报征收与税务稽查之间的一道“过滤网”,具体表现为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综合评定,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中的错误,实现对纳税人整体、实时的控管,以促进纳税人的真实申报和提高税收监控管理水平。本文拟就对目前纳税评估工作的几点认识及对策建议作一商榷。 一、纳税评估定义的确定不明晰 对纳税评估的定性以及职责的划分,目前包括《征管法》和《实施细则》在内的有关涉税法律、法规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概念。国家税务总局和青岛市国税局所表述的内容也有所区别。 (一)定义上的区别。国家税务总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第二条,对纳税评估是这样表述的“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纳税评估是这样表述的:“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纳税风险预警服务,掌握和分析税源变化状况,明确征管方向和重点乃至确定稽查对象的重要方法和途径,是实现税源监控的中心环节和重要手段”。 (二)职责上的区别。国家税务总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0号)第八条 ,对管理员纳税评估工作职责是这样规定的“对分管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综合运用各类信息资料和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查找异常,筛选重点评估分析对象;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根据评估分析发现的问题,约谈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对纳税人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管理员纳税评估工作职责是这样规定的“评估监控岗主要负责纳税评估、票表稽核、发票协查及户籍信息监控分析工作。评估监控岗应每周查阅综合征管软件中分管纳税人的有关开业、变更、注销等信息。对分管监控行业新增纳税人,登记台帐,确定企业法人代表、办税人员的通讯方式,并将本人和所在部门的通讯方式提供给办税人员。”第十二条还规定“评估监控岗负责对“失踪户”的实地查找。对催报过程中联系不上的纳税人,根据《工作单》的安排一周内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管理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实地核实,填写《工作底稿》。实地查找不到的,制作《失踪纳税人通知书》,统一转有关部门处理。” 从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评估的工作职责与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对纳税评估岗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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