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正式)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正式)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正式)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正式)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正式)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拆迁安置小区聚兴花园工程

动火作业审批制

拆迁安置小区聚兴花园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C) 一五年六月

拆迁安置小区聚兴花园工程项目经理部

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二. 安全动火管理的范围:在施工作业现场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动火管理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

三. 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h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

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走危险因素的耳繰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四、动火作业审批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订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五、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 平米配备两个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平米的,应备有消防专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水桶、消防沙箱等设施。

2、临时木工加工车间、油漆作业间等,每25 平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3仓库应配备足够组数、种类的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 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 米。

4、高度超过24 米的建筑工程,应保证消防水源充足,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泵,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 每层必须设消火栓口,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

1.固定动火的审批。固定动火区的设定由施工班组根据动火所需提出申请,

经生产厂长许可后报安全生产管理科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区域设置安

全距离应大于30M ,并设置明显标志。

六、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

1. 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 8 小时; 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分日常动火和大检修期间动火,日常动火作业许可

证有效时间不超过 12 小时,大检修期间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 3 天;

2. 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

3. 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动火”原则的动火要求,有权拒绝动火2. 3.

三级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 7 天; 4.

固定动火点每年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检查认定一次。 七、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

1.

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 设备、管线,都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严格控制一级动火。

2.

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动火作业许可 证。

3.

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动火 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4.

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 ,即没有经批准的动 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 动火。安全生产管理科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情况。在发 现违反动火管理标准的作业时,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动火, 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肃处理。

八、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

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

九、动火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 动火监护人的资格:动火监护人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

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

必须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 动火监护人的职责:动火监护人在接到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管

理人员和部门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的

情况,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

现场;

3. 动火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

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

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

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十、动火作业许可证

1. 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代签,

不需要填写的栏目,一律用“ / ”表示;

2.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档。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档。

3. 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 年。

本标准未尽事宜和对动火管理中有争议的问题,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协调解决

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聚兴花园项目部二0 一五年六月一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