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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隔爆水棚设置台账

井下隔爆水棚设置台账
井下隔爆水棚设置台账

2019年3月

序号安装地点

布置

方式

类型

巷道断

面(㎡)

最低水

量(L)

水棚高

度(m)

水棚间

距(m)

水棚排

距(m)

安装个

数(m)

水袋容

量(L)

每排水

量(L)

设置

排数

规定

长度

水棚区

长度(m)

水袋

个数

水棚总

容量(L)

1 皮带下山集中式主要 4.5 1800 1.7 0.30 2.0

2 60 120 17 30 32 34 2040

2 轨道下山集中式主要 4.5 1800 1.8 0.30 2.0 2 60 120 17 30 32 34 2040

3 总回风上山集中式主要8.3 3320 2.0 0.30 1.8 3 60 180 19 30 32.

4 57 3420

4 1217皮带下山集中式辅助 4.4 880 1.6 0.30 2.0 2 40 80 12 20 22 24 960

5 1217轨道下山集中式辅助 5.3 1060 1.7 0.30 1.

6 2 40 80 14 20 20.8 28 1120

6 1217回风上山集中式辅助 4 800 1.5 0.30 2.0 2 40 80 10 20 20 20 800

7 1218皮带下山集中式主要 5.2 2080 1.7 0.30 1.8 2 60 120 18 30 30.6 36 2160

8 1218轨道下山集中式主要 3.7 1480 1.8 0.30 2.5 2 60 120 13 30 30 26 1560

9 1218回风上山集中式主要12.7 5080 2.1 0.30 1.5 4 60 240 22 30 31.5 88 5280

10 121801回风顺槽集中式辅助 4.6 920 1.6 0.30 2.0 2 40 80 12 20 22 24 960

11 121801运输顺槽集中式辅助 4.2 840 1.8 0.30 2.0 2 40 80 11 20 20 22 880

12 121803回风顺槽集中式辅助8.6 1720 1.9 0.30 1.5 3 40 120 15 20 21 45 1800

13 121803运输顺槽集中式辅助8.6 1720 1.9 0.30 1.5 3 40 120 15 20 21 45 1800

14 新主井集中式主要14.75 5900 2.3 0.20 1.6 5 60 300 20 30 30.4 100 6000

15 新副井集中式主要14.75 5900 2.4 0.20 1.6 5 60 300 20 30 30.4 100 6000

16

2019年4月

序号安装地点

布置

方式

类型

巷道断

面(㎡)

最低水

量(L)

水棚高

度(m)

水棚间

距(m)

水棚排

距(m)

安装个

数(m)

水袋容

量(L)

每排水

量(L)

设置

排数

规定

长度

水棚区

长度(m)

水袋

个数

水棚总

容量(L)

1 皮带下山集中式主要 4.5 1800 1.7 0.30 2.0

2 60 120 17 30 32 34 2040

2 轨道下山集中式主要 4.5 1800 1.8 0.30 2.0 2 60 120 17 30 32 34 2040

3 总回风上山集中式主要8.3 3320 2.0 0.30 1.8 3 60 180 19 30 32.

4 57 3420

4 1217皮带下山集中式辅助 4.4 880 1.6 0.30 2.0 2 40 80 12 20 22 24 960

5 1217轨道下山集中式辅助 5.3 1060 1.7 0.30 1.

6 2 40 80 14 20 20.8 28 1120

6 1217回风上山集中式辅助 4 800 1.5 0.30 2.0 2 40 80 10 20 20 20 800

7 1218皮带下山集中式主要 5.2 2080 1.7 0.30 1.8 2 60 120 18 30 30.6 36 2160

8 1218轨道下山集中式主要 3.7 1480 1.8 0.30 2.5 2 60 120 13 30 30 26 1560

9 1218回风上山集中式主要12.7 5080 2.1 0.30 1.5 4 60 240 22 30 31.5 88 5280

10 121801回风顺槽集中式辅助 4.6 920 1.6 0.30 2.0 2 40 80 12 20 22 24 960

11 121801运输顺槽集中式辅助 4.2 840 1.8 0.30 2.0 2 40 80 11 20 20 22 880

12 121803回风顺槽集中式辅助8.6 1720 1.9 0.30 1.5 3 40 120 15 20 21 45 1800

13 121803运输顺槽集中式辅助8.6 1720 1.9 0.30 1.5 3 40 120 15 20 21 45 1800

14 新主井集中式主要14.75 5900 2.3 0.20 1.6 5 60 300 20 30 30.4 100 6000

15 新副井集中式主要14.75 5900 2.4 0.20 1.6 5 60 300 20 30 30.4 100 6000

16

2019年5月

序号安装地点

布置

方式

类型

巷道断

面(㎡)

最低水

量(L)

水棚高

度(m)

水棚间

距(m)

水棚排

距(m)

安装个

数(m)

水袋容

量(L)

每排水

量(L)

设置

排数

规定

长度

水棚区

长度(m)

水袋

个数

水棚总

容量(L)

1 皮带下山集中式主要 4.5 1800 1.7 0.30 2.0

2 60 120 17 30 32 34 2040

2 轨道下山集中式主要 4.5 1800 1.8 0.30 2.0 2 60 120 17 30 32 34 2040

3 总回风上山集中式主要8.3 3320 2.0 0.30 1.8 3 60 180 19 30 32.

4 57 3420

4 1217皮带下山集中式辅助 4.4 880 1.6 0.30 2.0 2 40 80 12 20 22 24 960

5 1217轨道下山集中式辅助 5.3 1060 1.7 0.30 1.

6 2 40 80 14 20 20.8 28 1120

6 1217回风上山集中式辅助 4 800 1.5 0.30 2.0 2 40 80 10 20 20 20 800

7 1218皮带下山集中式主要 5.2 2080 1.7 0.30 1.8 2 60 120 18 30 30.6 36 2160

8 1218轨道下山集中式主要 3.7 1480 1.8 0.30 2.5 2 60 120 13 30 30 26 1560

9 1218回风上山集中式主要12.7 5080 2.1 0.30 1.5 4 60 240 22 30 31.5 88 5280

10 121801回风顺槽集中式辅助 4.6 920 1.6 0.30 2.0 2 40 80 12 20 22 24 960

11 121801运输顺槽集中式辅助 4.2 840 1.8 0.30 2.0 2 40 80 11 20 20 22 880

12 121803回风顺槽集中式辅助8.6 1720 1.9 0.30 1.5 3 40 120 15 20 21 45 1800

13 121803运输顺槽集中式辅助8.6 1720 1.9 0.30 1.5 3 40 120 15 20 21 45 1800

14 新主井集中式主要14.75 5900 2.3 0.20 1.6 5 60 300 20 30 30.4 100 6000

15 新副井集中式主要14.75 5900 2.4 0.20 1.6 5 60 300 20 30 30.4 100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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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爆水棚安装标准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 矿属各单位: 根据公司要求,自2012年6月份开始我矿按高瓦斯矿井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高瓦斯矿井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抑)爆设施,井下各巷道按要求需安装隔爆水棚,现将隔爆水棚安装标准及技术要求下发,望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安装标准施工,具体安装标准如下: 一、隔爆水棚种类 隔爆水棚有水槽式水棚和水袋式水棚两种,根据我矿的具体条件,采用水袋式水棚。 二、隔爆水棚布置方式 隔爆水棚的布置方式可分为集中式与分散式,但分散式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根据我矿具体条件,采用集中式水袋棚布置方式。 三、隔爆水棚设置地点、位置要求 1、根据我矿实际情况,需要安装的地点:二2煤31011风巷、二2煤31011机巷、二2煤31011风巷下段、二2煤31011机巷下段、三2煤32051风巷、三2煤32051机巷、二2煤22081上采面风巷和机巷; 2、水棚应设在直线巷道内,水棚安设前后20m断面一致; 3、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应保持50~75m,与风门的距离应大于25m; 4、距工作面最近的一排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60~200m,随着采掘工作面的推进及时移动。 四、隔爆水棚设置遵循原则 1、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设,日常管理责任到人,实行挂牌管理,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标明安设地点、水棚类型、棚区长度、巷道断面、水袋数量、水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管理单位、管理人员; 2、水袋边缘与巷壁、支架、顶板(梁)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0.1 m,水袋距顶板(梁)的距离不大于1.0m; 3、水袋之间的间隙与水袋同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1.5m,禁超1.8m,同一排(列)中水袋之间的最小间隙不小于0.1m,最大间隙不大于1.2m; 4、水棚安设在巷道顶部,水袋采取横向吊挂式布置,水棚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 5、水棚排间距离为1.2~3.0m,每组隔爆水棚安装不少于10棚,每排安装水袋4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危险、有害因素起到控制、预防、减少、消除作用而配备、设置的安全设施(装置、设备)始终保持正常、有效,特制定本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二.职责范围 1. 综合办公室 1)为公司安全设施主要监管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2)协助最高管理者,确保安全设施、设备资金的投入,参与安全设施的设置、配备确认工作。 3)参与保证安全设施正常和有效状态的日常、定期检查工作。 2. 生产部 1)和办公室共同负责安全设施的选型、配制工作。 2)负责安全设施保持正常、有效状态的日常维修、调试、点检工作。 3. 车间 1)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点检工作。 三.安全设施定义及分类 1. 定义: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以内 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2. 分类(分三类) 1)预防事故设施 2)控制事故设施 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四.公司现有安全设施状况(参见公司安全设施一览表) 五.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 1.安全设施的设置和采购 1)新投资建设项目 依据建设项目设立时的国家相关劳动健康、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由设计单位按国家相关设计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设计、配制,和建设项目一起进行安全设施的购入和安装。 2)非新投资建设项目 随国家新标准要求或既设安全设施的修缮、更换过程中需要配制的出现的采

购,由办公室、生产部、车间协同选型、采购。 2. 重要安全设施日常、定期点检、强检和确认 1)定期点检、强检标准和责任部门(见下表) 2)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管理者,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设施检查,以确认公司安全设施的正常、有效性,监督责任部门对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状况。 3. 安全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置 1)对安全设施发现有损坏需要维修、保养的,交维修班进行修复。 2)关联部门认为无效或设置不充分的安全设施,可提交办公室,经公司领导确认批准后,及时进行更新或添置。 3)各责任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生产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提交责任部门领导,及时进行处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需同时提交给办公室,以便公司领导及时研究整改方案,消除安全隐患。 4)各责任部门在日常、定期点检中发现安全设施存在异常的,应及时进行改善。 七:附页:现有安全设施一览表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及要求

隔爆水棚安装规范 一、结构 水棚是由架设于巷道顶部充满水的水槽及水袋组成,当发生爆爆炸时,冲击波将水槽或水袋震翻及破碎,水被瀑洒出来,形成水雾带并充满整个巷道,以此抑制、熄灭接至而来的火焰,阻止爆炸的传播。 1、水槽 水槽主要以塑料制品为主要形式,主要规格有40L、80L两种。 2、水袋 水袋主要为塑料制品,主要规格有40L、60L、80L三种。 二、布置 1、布置原则 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的保护范围,可分为主要隔爆棚与辅助隔爆棚,但由40L 及小于40L的水袋所组成的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其布置原则如下:1)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布置: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与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2)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 (1)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2)采区内的煤巷、半煤巷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和隔绝与煤仓、装载点相通的巷道。 2、布置方式

水棚的布置方式可分为集中式与分散式,但分散式水槽棚和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水棚设置位置详见下表 水棚设置位置 另外,尚需遵循以下原则: 1)水棚排间距为1.2~3.0m,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2)水槽排(列)中的水槽,占据巷道宽度之和与巷道最大宽度的比例为:巷道净断面积<10m2,至少为35%;巷道净断面积10~12 m2,至少为50%;>10m2,至少为65%。 3)水槽在井下巷道的安装方式采用吊挂式,并呈横向布置(即水槽长边垂直于巷道轴线) 4)水槽排(列)内水槽之间的间隙与水槽同支架或巷道之间的间隙之各≯1.5m,特殊情况≮1.8m;两个水槽之间的间隙≮1.2m。 5)水槽外边缘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100mm。水槽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的规定]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的规定] 四通煤业隔爆水棚安装标准的规定为了规范我矿隔爆水棚的安装标准,进一步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提高,提高我矿抗灾能力,特制定本规定一、操作准备 1、根据所要安设的隔爆水棚备齐所需的水袋、钩子、水管、钳子、铁丝等工具。 2、检查所安设隔爆水棚地点的顶帮是否完好。附近5m内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正常操作 1、如果安设隔爆水棚地点顶板有锚梁,可将水棚架子直接绑在锚梁上,如果没有锚梁或锚梁长度不足,则需在巷道顶部用电煤钻打眼,眼深不低于0.3m,眼内埋设铁橛,并用锚固剂固定牢。 2、安装时,要2人配合好,1人观察顶板,1人吊挂。 3、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前(加注水),必须首先停电,并执行停送电制度。 4、在运输巷道中施工,要有人监护、指挥运行车辆,确保安全施工。

5、如果巷道超高,应用梯子或搭设平台牢固后,人员戴好安全带站在上面工作。 6、吊挂时要按具体规定,依次安设架子、水袋,吊挂要整齐。 7、安装完毕后要吊挂隔爆水棚说明牌板,牌板内容要与现场情况相一致并编号管理。 8、安装完毕后要把剩余的水袋、架子好带到指定地点。 9、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将新安设隔爆设施标住在图纸上,并建立挡案。 三、隔爆水棚的安装及管理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的保护范围,可分为主要隔爆棚与辅助隔爆棚,其安装标准如下:(一)主要隔爆水棚的安装标准 1、主要隔爆水棚安装在矿井主要进、回风井筒及大巷内,水棚设置在直线平段巷道内,棚区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 米的巷道断面一致,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不得小于50 米,与风门、调节风窗的距离必须大于25m。 2、隔爆水棚采用60L水袋棚,架钩采用活钩。

隔爆水棚安装技术措施

郭家河矿隔爆水棚 施工措施 编制人: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淮南新集矿山建筑安装工程处 郭家河项目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一、工程概况 根据矿安全生产需要,在副斜井、辅运下山、主井、回风下山及主运下山等巷道内安装隔爆水棚,来防止紧急事故的发生。 二、施工前准备 1、入井人员熟悉矿上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隔爆设施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隔爆设施的有关规定。 4、了解隔爆设施的安装要求和质量要求。 5、了解有关煤尘爆炸的知识。 6、根据所要安设的隔爆水棚备齐所需的水袋、钩子、钢管支架、边管及工具等; 7、检查所安设隔爆水棚地点的顶帮是否完好。附近5m内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施工程序 测量放线,号出锚杆打眼位置打眼、安装锚杆固定边管挂钩挂设边管并固定安装、固定钢管支架及挂钩挂装水袋二次检查注水 四、质量技术要求 1.安装隔爆水棚地点顶板状况应良好,前后各20m长度的巷道断面一致。 2.隔爆水棚间距为:1.2m~1.3m,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 3.副斜井、东翼辅运下山水棚距巷道高度不低于3.5m,主斜井、

东翼主运下山水棚距皮带高度不低于1m,水棚应保持统一高度。 4.隔爆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叉转弯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每处水棚必须使用统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 5.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巷道水棚不低于400L/m2。 6.水槽外边缘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100mm。水棚槽底部至顶板的垂直距离≯1.6m。水槽的底部至巷道轨面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道道的1/2,并不得小于1.8m。 7.水袋在巷道中的安装方式呈横向吊挂式布置。 8. 同一排(列)中水袋之间的最小间隙≮100mm,不≯1.2m。 五、安全技术要求 1.所有下井施工人员要熟悉矿安全规定及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并遵守矿安全规定及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2.所有下井人员劳保用品要佩戴齐全。 3.井下使用汽油发电机前,要进行瓦斯浓度检查,当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施工作业。施工中,瓦斯要时时监测,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通知矿方相关专业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汽油发电机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专人看护。 5. 在运输巷道中施工,要有人监护、指挥运行车辆,确保安全施工。

隔爆水袋技术要求

第四章技术文件 总则 1、本次招标为隔爆水袋及隔爆水棚类物资年度长协采购,各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技术协议所标注的产品型号、规格等要求严格执行。如所供设备物资与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年度长协。 2、本次招标确定主供应商和备用供应商(备用),在主供应商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时由备用供应商供货。 3.本技术规格书的使用范围限乌审旗当地气象条件设备技术要求。它包括运行条件、技术条件等。 4.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对主要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5.投标方应保证制造中所有工艺、材料等均应符合本协议书的规定。 6.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件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可以认为供方提出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条件的要求。

矿用隔爆水袋及隔爆水槽技术要求 一、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向乙方采购如下产品: 二、使用地点及使用环境 1、煤矿井下 2、井下瓦斯和煤尘: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性危险且煤层属易自燃煤层。 3、井下温度、湿度和海拔高度:2℃~40℃,相对湿度地面为76%,井下为 90%(+25℃)。海拔不高于1300m。 4、巷道负压:0-3000Pa。 5、安装的地点巷道围岩稳定,巷道变形小,且无严重淋水。 三、主要技术参数: 3.1矿用隔爆水袋(GD60)主要技术参数 3.1.1矿用隔爆水袋(GD60)规格尺寸: 900mm×400mm×250mm (长度×宽度×高) 3.1.2 矿用隔爆水袋(GD60)颜色:橘红,吊挂眼数:各5个,穿直径6mm的钢筋。 3.1.3 矿用隔爆水袋(GD60)材质:必须具有阻燃、防静电等安全性能。 3.1.4 阻燃性能:符合MT113-1995标准要求 表面电阻值:≤3×108Ω 形成最佳水雾所需时间:<150ms 最佳水雾持续时间:>160ms 最佳水雾柱长度:>5m 最佳水雾柱扩散宽度:>3.5m 最佳水雾柱扩散高度: 水袋动作所需爆炸压力(以静压表示)不得大于12kPa; 光面 3.1.5 隔爆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从爆源算起,爆炸火焰不得超过140m。

安全生产设施台账

安全生产设施台账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⒉控制事故设施 ⑹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

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 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⑾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 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⒀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可在以前的基础上分类补充,填写完此表,诸如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及器材等都可用此表替代。

煤矿隔爆水棚安装规范标准及管理方案办法

隔爆水袋棚安装标准及管理办法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隔爆水袋棚安装标准 一、结构 水棚是由架设于巷道顶部充满水的水槽及水袋组成,当发生爆爆炸时,冲击波将水槽或水袋震翻及破碎,水被瀑洒出来,形成水雾带并充满整个巷道,以此抑制、熄灭接至而来的火焰,阻止爆炸的传播。 1、水槽 水槽主要以塑料制品为主要形式,主要规格有40L、80L两种。 2、水袋 水袋主要为塑料制品,主要规格有40L、60L、80L三种。 二、布置 1、布置原则 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的保护范围,可分为主要隔爆棚与辅助隔爆棚,但由40L 及小于40L的水袋所组成的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其布置原则如下:1)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布置: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与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2)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 (1)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2)采区内的煤巷、半煤巷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和隔绝与煤仓、装载点相通的巷道。 2、布置方式

水棚的布置方式可分为集中式与分散式,但分散式水槽棚和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水棚设置位置详见下表 水棚设置位置 另外,尚需遵循以下原则: 1)水棚排间距为1.2~3.0m,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2)水槽排(列)中的水槽,占据巷道宽度之和与巷道最大宽度的比例为:巷道净断面积<10m2,至少为35%;巷道净断面积10~12 m2,至少为50%;>10m2,至少为65%。 3)水槽在井下巷道的安装方式采用吊挂式,并呈横向布置(即水槽长边垂直于巷道轴线) 4)水槽排(列)内水槽之间的间隙与水槽同支架或巷道之间的间隙之各≯1.5m,特殊情况≮1.8m;两个水槽之间的间隙≮1.2m。 5)水槽外边缘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100mm。水槽底

煤矿、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防尘隔爆设施的安装标准

###煤矿压风自救装置、隔爆水棚、防尘喷雾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矿压风自救装臵、隔爆设施及防尘喷雾的管理,完善井下通防安全设施,规范通防安全设施安装及使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安装标准及使用管理规定: 一、压风自救装臵的安装及管理 井下压风自救装臵,由通防科按照相关规定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单位进行维护管理。 1、工作面压风自救装臵安装标准 ⑴每个掘进工作面距迎头25m—40m范围内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臵,并不得少于10个呼吸袋;随着巷道掘进由使用单位及时前移压风自救装臵,始终保证压风自救装臵距迎头在25m—40m范围内并能正常使用。 ⑵各掘进巷道回风流中的固定排水点、绞车处、运输转载点等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各安装一组5个呼吸袋的压风自救装臵。 ⑶作面回风流中有人作业地点,放炮站岗警戒点、操纵放炮地点必须安装一组5个呼吸袋的压风自救装臵。 ⑷掘进巷道避难硐室内安装一组不少于12个呼吸袋的压风自救装臵;压风自救装臵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交由巷道施工单位统一管理和日常维护。⑸进巷道的压风自救装臵由施工单位自己安装,管理、挪移、维护。不使用的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回收。巷道施工完毕形成工作面时移交采煤工区。 2、管理规定 ⑴有压风自救装臵必须有减压装臵和带有控制阀门的呼吸嘴。 ⑵各点压风自救装臵的每个呼吸袋供风量符合要求:

避难硐室内压风自救装臵每个呼吸袋供风不得少于0.3m/min,其它地点压风自救装臵每个呼吸袋供风量不得少 0.1m/min。 ⑶压自救装臵的总阀门必须常开,每个呼吸袋的阀们常闭,人在使用压风自救装臵避灾时首先打开呼吸袋阀们,然后用呼吸袋套住头部及上身即可使用。 ⑷各个掘进巷道施工时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每50米安装一组压风三通,便于安装压风自救装臵。 ⑸避难硐室内压风自救装臵安装高度必须以呼吸罩能完全罩住人体头部为准(考虑人员坐在座椅上)。 ⑹其他地点的压风自救装臵安装高度应以普通人坐在巷道底板上后呼吸罩能完全罩住人体头部为准。 ⑺必须及时按规定安装、维护、回收压风自救装臵,各施工单位要求及时移挪和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压风自救装臵。33⑻各巷道负责范围内的压风自救装臵必须定期清洁除尘并明确专人管理,安装压风自救装臵地点保持巷道畅通,便于人员应急佩用。 ⑼压风自救装臵的压风管路要安设牢固,具有足够的抗冲击强度,保证应急使用安全。 一、隔爆水棚的安装及管理 1、隔爆水棚的安装标准 ⑴主要隔爆水棚安装在矿井主要进、回风井筒及大巷内,水棚设臵在直线平段巷道内,棚区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米的巷道断面一致,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⑵根据巷道断面计算,主要隔爆水棚水量不低于400L/m,其排间距为 1.2~3.0m,且棚区长度不小于30米。

隔爆水袋安装标准

隔爆水袋安装标准 一、主要隔爆棚的设置: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3、相邻煤尘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二、辅助隔爆棚的设置: 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及尾巷。 2、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 3、采区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三、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都要采取集中式布置方式。集中式水棚设置位置及安装标准: 1、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 2、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75m,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m。 3、在采、掘工作面设置辅助隔爆棚的顺槽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得大于200m。 4、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水棚不小于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2。 5、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集中式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水棚排距1.2-3.0m,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以及与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水槽(袋)边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距

离不得小于0.1m,水棚距巷道轨道不应小于1.8m,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6、水棚要挂牌管理,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并每半月检查、添加补充一次。 第一条主要隔爆设置地点:矿井两翼与井筒联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第二条主要隔爆水袋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第三条辅助隔爆棚设置地点:回采工作面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位置应设在距工作面60-200米范围内。 第四条隔爆水袋必须符合煤矿用隔爆水棚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第五条水棚的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棚不少于400L/m2;辅助隔爆棚不少于200 L/m2。 第六条水棚的排距应为1.2-3.0米。主要棚区长度不少于30米,辅助棚区长度不少于20米。 第七条水棚挂钩位置要对正,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角度为(60+5)度,钩尖长度为25mm。

隔爆水袋安装标准

隔爆水袋安装标准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隔爆水袋安装标准 一、主要隔爆棚的设置: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3、相邻煤尘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二、辅助隔爆棚的设置: 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及尾巷。 2、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 3、采区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三、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都要采取集中式布置方式。 集中式水棚设置位置及安装标准: 1、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 2、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75m,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m。 3、在采、掘工作面设置辅助隔爆棚的顺槽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得大于200m。 4、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水棚不小于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2。 5、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集中式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水棚排距-3.0m,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以及与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水槽(袋)边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水棚距巷道轨道不应小于1.8m,水棚

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m 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6、水棚要挂牌管理,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并每半月检查、添加补充一次。 第一条主要隔爆设置地点:矿井两翼与井筒联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第二条主要隔爆水袋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第三条辅助隔爆棚设置地点:回采工作面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位置应设在距工作面60-200米范围内。 第四条隔爆水袋必须符合煤矿用隔爆水棚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第五条水棚的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棚不少于400L/m2;辅助隔爆棚不少于200 L/m2。 第六条水棚的排距应为-3.0米。主要棚区长度不少于30米,辅助棚区长度不少于20米。 第七条水棚挂钩位置要对正,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角度为(60+5)度,钩尖长度为25mm。 第八条水棚之间的间隙与水棚同支架或巷壁质检的间隙和不得大于1.5米,棚边与巷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米,水棚距巷道轨道面不应

(设备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台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工程名称:通沟棚户区B5区二期工程一标段 建设单位:白山市丰润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吉林省江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白山市建设工程监理中心

目录 一、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 1、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表 2、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目录 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单 4、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使用验收检查资料 5-1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前检查表 5-2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自检表 5-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检测报告 5-4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记录表 5-5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6、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运转及交接班记录 7、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故障修理及验收记录 8、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表 9、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定期维护保养表 10、建筑施工起重吊装机具验收表 二、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管理 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登记表 2、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管理目录 3、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装(拆卸)告知单 4、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报审表

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审核表 6、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装、使用验收检查资料 7-1高处作业吊篮安装验收表 7-2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使用登记证 7-3高处作业吊篮日常维护检查表 三、建筑施工中、小型施工机具管理 1、建筑施工中、小型施工机具检查验收登记表 2、建筑施工中、小型施工机具验收记录表 3、建筑施工机具(气瓶)验收记录表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要求 2、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明细表 3、建筑施工现场电器成套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4、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 5、建筑施工现场外电防护设施验收表 6、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调试记录 7、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8、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9、建筑施工现场漏电保护器试跳记录 10、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由临时用电电工单独记录成册)

企业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台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台账 单位名称:XXXXX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20 说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投入生产的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二、《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3号令)第五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投资建设单位)对其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落实。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或者备案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投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满足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第二十六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投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已进行试生产(使用)的,应当对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一并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进行安全评价,并对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二条投资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依法审查合格或者变更后未经依法审查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依法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第三十三条投资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依法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的。 第三十四条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审查而未经安全审查合格,设计单位擅自进行设计,或者未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进行审查而未经审查合格,施工单位擅自进行施工,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或者承担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隔爆水棚规定

矿用隔爆水袋是用于煤矿井下的安装容器,按安装技术要求组成的水袋棚能有效地隔绝瓦斯、煤尘爆炸的传播;制作水袋的材料具有阻燃、防静电等安全性能。 一、技术要求 1、水袋、水槽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应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图样和文件制造。外购材料应有合格证,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2、水袋、水槽的规格尺寸应符合表1的要求,实际容水量不得小于公称容积。 表 项目 型号 名称公称容积 L 长度 mm 宽度 mm 高度 mm 尺寸偏差 mm 水槽GS40-4A 40 上平面570 下平面510 上平面390 下平面350 210 ±10 PGS-40 上平面610 下平面563 上平面386 下平面340 GS80-4A 80 上平面760 下平面690 上平面470 下平面410 260 水袋GD30 30 450 400 250 ±10 GD40 40 600 400 250 GD60 60 900 400 250

GD80 80 800 500 300 水分布特性应满足下列要求: (1)、水槽破碎所需爆炸压力(以静压表示)不得大于16 kPa;水袋动作所需爆炸压力(以静压表示)不得大于12kPa; (2)、形成最佳水雾的动作时间不得大于150ms; (3)、最佳水雾持续时间:对水槽不得小于250ms,对水袋不得小于160ms; (4)、最佳水雾分散长度不得小于5m; (5)、最佳水雾分散宽度不得小于3.5m; (6)、最佳水雾分散高度不得小于3m。 隔爆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从爆源算起,爆炸火焰不得超过140m。 三、使用方法 1、水棚用水量: 隔爆水袋(槽)棚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根据布置方式而定)。 集中式水袋(槽)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种计算,主要水棚不少于400L/m 2 ,辅助水棚不少于200L/m 2; 分散式水槽(袋)棚的水量按棚区所占道巷空间体积计算;不少于 1.2L/m 3 。 2、水硼的位置设置: (1)、水袋(槽)棚应设置在直线巷道内; (2)、水袋(槽)棚与巷道叉交口,转弯处的距离应保持50-70m,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m; (3)、第一排集中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200m,第一排分散式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30-60m; (4)、在应设辅助隔爆水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大于200m; 3、水棚排间距离与水棚的棚区长度: (1)、集中式水棚排间距离为1.2-3.0m,分散式分棚沿巷道分散布置,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的规定

四通煤业隔爆水棚安装标准的规定 为了规范我矿隔爆水棚的安装标准,进一步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提高,提高我矿抗灾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一、操作准备 1、根据所要安设的隔爆水棚备齐所需的水袋、钩子、水管、钳子、铁丝等工具。 2、检查所安设隔爆水棚地点的顶帮是否完好。附近5m内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正常操作 1、如果安设隔爆水棚地点顶板有锚梁,可将水棚架子直接绑在锚梁上,如果没有锚梁或锚梁长度不足,则需在巷道顶部用电煤钻打眼,眼深不低于,眼内埋设铁橛,并用锚固剂固定牢。 2、安装时,要2人配合好,1人观察顶板,1人吊挂。 3、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前(加注水),必须首先停电,并执行停送电制度。 4、在运输巷道中施工,要有人监护、指挥运行车辆,确保安全施工。 5、如果巷道超高,应用梯子或搭设平台牢固后,人员戴好安全带站在上面工作。 6、吊挂时要按具体规定,依次安设架子、水袋,吊挂要整齐。 7、安装完毕后要吊挂隔爆水棚说明牌板,牌板内容要与现场情况相一致并编号管理。 8、安装完毕后要把剩余的水袋、架子整理好带到指定地点。 9、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将新安设隔爆设施标住在图纸上,并建立挡案。 三、隔爆水棚的安装及管理 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的保护范围,可分为主要隔爆棚与辅助隔爆棚,其安装标准如下: (一)主要隔爆水棚的安装标准 1、主要隔爆水棚安装在矿井主要进、回风井筒及大巷内,水棚设置在直线平段巷道内,棚区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 米的巷道断面一致,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不得小于50 米,与风门、调节风窗的距离必须大于25m。 2、隔爆水棚采用60L水袋棚,架钩采用活钩。 3、根据巷道断面计算,主要隔爆水棚水量不低于400L/m2,水棚的排间距为~,且棚区长度不小于30 米。 4、巷道宽度3米以上的,每架隔爆水棚统一安装3个水袋。巷道宽度小于3米的,可以根据巷道的实际情况安装2个水袋。 5、水棚挂钩位置要对正,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挂钩角度(60±5)度,钩尖长度为25mm。 6、水袋之间的间隙与水袋同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米,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米,水棚距巷道轨面高度不得小于米,棚区内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棚区巷道需挑顶时,其断面积和形状应于其前后各20米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各水棚之间必须平行安装布置。 7、每组水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同规格的水袋不得掺混使用。 8、主要隔爆水棚由通防工区统一安装和管理。 (二)辅助隔爆水棚的安装标准 1、辅助隔爆水棚安设在掘进工作面及回采工作面两顺槽巷道内,水棚应设置在直线平段巷道内,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m~200m 范围内。 2、隔爆水棚采用60L水袋棚,架钩采用活钩。 3、根据巷道断面计算,辅助水棚的水量不低200L/m2。 4、水棚的间排距为~,且棚区长度不小于20 米,安装水棚位置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 米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及要求

隔爆水棚安装标准及要 求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隔爆水棚安装规范 一、结构 水棚是由架设于巷道顶部充满水的水槽及水袋组成,当发生爆爆炸时,冲击波将水槽或水袋震翻及破碎,水被瀑洒出来,形成水雾带并充满整个巷道,以此抑制、熄灭接至而来的火焰,阻止爆炸的传播。 1、水槽 水槽主要以塑料制品为主要形式,主要规格有40L、80L两种。 2、水袋 水袋主要为塑料制品,主要规格有40L、60L、80L三种。 二、布置 1、布置原则 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的保护范围,可分为主要隔爆棚与辅助隔爆棚,但由40L及小于40L的水袋所组成的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其布置原则如下: 1)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布置: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与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2)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 (1)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2)采区内的煤巷、半煤巷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和隔绝与煤仓、装载点相通的巷道。 2、布置方式 水棚的布置方式可分为集中式与分散式,但分散式水槽棚和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水棚设置位置详见下表 水棚设置位置

1)水棚排间距为1.2~3.0m,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2)水槽排(列)中的水槽,占据巷道宽度之和与巷道最大宽度的比例为:巷道净断面积<10m2,至少为35%;巷道净断面积10~12 m2,至少为50%;>10m2,至少为65%。 3)水槽在井下巷道的安装方式采用吊挂式,并呈横向布置(即水槽长边垂直于巷道轴线) 4)水槽排(列)内水槽之间的间隙与水槽同支架或巷道之间的间隙之各≯1.5m,特殊情况≮1.8m;两个水槽之间的间隙≮1.2m。 5)水槽外边缘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100mm。水槽底部至顶梁(顶板)的垂直距离≯1.6m,如果槽列内的水槽距顶梁(顶板)的距离超过1.6m时,必须在该水槽的上方增设1个水槽。水槽的底部至巷道轨面的垂直距离,不得低于道道的1/2,并不得小于1.8m。 6)高度大于4m的巷道,应设置双层棚子。上层水槽的总水量,按巷道全断面积每平方米30L单独计算,下层水槽棚用水量,仍按前述水槽用水量计算。 7)用集中式水槽棚保护运输机巷道,当运输机高于底板0.6m时,应在水槽棚区的运输机下方,再均匀增设4个80L底板水槽。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装备设施管理台账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装备设施管理台 账 台账编号: 十四 台账种类: 安全装备设施管理 单位名称:

说明 一、管理要求 1、安全装备设施: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用于预防、减少、消除危害的设备、措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2、相关标准、规定: (1)企业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3)企业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①按照SH50353-1999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存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②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③按照SH309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④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⑤按照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⑥按照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⑦在工

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3、安全设施管理要求:公司的各种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4、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①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②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③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二、填报要求 1、安全设施安装部位名称:填写安全设施所服务的设备(部位)、车间或地点名称。

设备台账管理制度

公司设备台账管理制度 总则:设备台帐主要记载以下内容:设备编号、名称、型号、系列号、技术规范、制造厂名、出厂编号与出厂日期、安装日期(即竣工投产日期),设备异动的原因与内容等。 1、设备检修台帐主要记载下列内容: 1.1 主要的安装技术记录。 1.2 历次检修的日期、性质、主要检修或更换零部件的内容,修后验收评价与存在的问题,检修人与工作负责人姓名。 1.3 技术监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与解决措施。 1.4 设备的重大缺陷和频发性缺陷的产生原因与消除情况。 1.5 设备评级结果与升级规划,检修台账由生技部负责建立。 2、仓库设备备品备件台帐主要记载下列内容: 2.1 设备备件的名称、型号、系列号、技术规范、制造厂家、检修备品、事故备品定额数与库存数。 2.2 设备备件台账由仓库负责建立。 3、设备运行台帐主要记载下列内容 3.1 设备启动日期、时间与次数; 3.2 历次设备事故和故障的简况、原因、损坏情况、修复情况、遗留问题、防止对策。 3.3 设备异常运行工况(超温、超压、超限振动等)和其次数、时间。 3.4 历年逐月发电量、最高最低负荷。

3.5 运行台账由运行部负责建立。 4、需建立检修与运行台账的主设备与主要辅机设备范围划定 4.1 主设备指:汽轮机本体(包括主汽门、调节汽门、抽汽逆止门、调速保护系统、抗燃油系统、润滑-顶轴油系统等)、发电机本体(包括定子冷却水、密封油、氢气系统)、励磁机、主变压器、锅炉本体(包括汽包、锅炉安全阀、水冷壁组等)、水处理设备(悬浮物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多介质过滤器、反渗透过滤器、混合离子交换器等)、环保设备(包括脱硫塔、氨罐)。 4.2 主要辅机设备指:给水泵组、凝结水泵、循环水泵、真空泵、闭式水泵及其热交换器、凝汽器、高加、除氧器及水箱、给水调节阀、高压与低压旁路系统、高加进口电动门、主机润滑油冷油器、汽机房内的桥式行车等;锅炉给煤机、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空预器、省煤器、过热器、进口电动门、空压机、电除尘器、罗茨风机、输灰仓泵、点火油枪(泵)、吹灰器等、汽水系统各电动门。电气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厂用变压器、启动变压器、各低压变压器、高低压开关、等;热控的DCS、UPS等有关设备。脱硫输煤行车、铲车、碎煤机、转筛、各输煤皮带、各原煤仓、脱硫循环水泵、氨区各泵体、氨水喷枪。化水各泵。

企业 安全设备设施登记使用管理台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安全设备设施登记使用管理 单位名称:XXXXX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14

说明 一、安全装备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二、(一)安全设施“三同时”:企业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三)企业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做到:1、宜按照SH50353-1999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存设施等控制室或 操作室;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3、宜按照SH309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4、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 防雷设施;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6、按照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7、按照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GB50016、GB50160;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三、安全设施管理要求: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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