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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一、接报后处理

1.1 接报范围

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死亡人数为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爆发(包括食物中毒)事件。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受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医疗卫生人员,初步核实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2 登记

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内容包括:

a.发生单位名称及地址;

b.发病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

c.可疑食物及进食时间、人数;

d.病人中毒表现、就诊或所处地点、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

1.3紧急报告

a.下列两种情况列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b.列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分级: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 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省级响应)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市级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一次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归县区级响应)

发生死亡病例或者可疑投毒的,应当同时报告同级公安部门。

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时态发展,随时报告时态变化情况。

二、调查前准备及管辖

2.1 调查前准备

携带有关文书、取证、采样工具等,赴食物中毒发生地和肇事者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其中食物中毒发生地包括:a.中毒病人所在地;

b.中毒病人治疗单位所在地;

c.中毒食品流入地;

d.其他与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有关的地点。

2.2 管辖

a.首接部门应先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

b.因跨辖区使事故的调查难以及时进行的,应及时通

知有关辖区卫生行政部门配合调查,或报请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通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配合进行调查;

c.事故的调查由肇事者所在地主要负责,个案调查由病人和治疗单位所在地主要负责,卫生学调查由中毒食品流入地和其他与事故发生有关地主要负责;

三、现场调查处理

3.1 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调查

a.人员、地区分布情况;

b.饮用水情况;

c.食品供应情况

3.2 个案调查

3.2.1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要求,确定进行个案调查的对象和人数。

3.2.2 两名以上调查员使用《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进行调查,填写应注意下列要求:

a.填写应尽可能完整、无空缺,不能填写的应注明原因;

b.调查发病前72小时内摄入的食品,未发病者调查相应时段内的进食情况;

d.检验结果和可疑致病因素两项目内容,可在完成后由调查人员进行补填;

c.食品的调查应尽可能调查至具体食物品种,因不能详

细调查的应予以注明;

e.应由被调查人本人亲自签名;被调查人不能签名的,应由知情成年人代签,并注明原因;被调查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知情监护人同时签名。

3.2.3 收集中毒病人的就诊记录材料。

3.2.4 采集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肛拭、血液、尿液等。

3.2.5 初步判断可疑中毒餐次、食品、来源及其中毒病因。

3.3 卫生学调查

根据已了解到的中毒发生特点和对病因的初步判断,围绕可疑中毒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进行调查:

a.食品原料;

b.工艺配方;

c.食品加工过程和环境,尤应是分装、储存条件、时间及使用的工用具、餐饮具;

d.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有无健康证、近来病史等)及卫生习惯;

e.其他环节。

3.4 可疑样品的采集

根据初步判断有针对性地采集样品:

a.剩余可疑食品和原料(包括留样);

b.食品加工工具、用具及食品容器、餐饮具、操作人员双手等接触食品物品的涂抹样;

c.从业人员粪便、肛拭、咽拭、疮疖脓液等;

d.其他与食物中毒有关的可疑样品。

3.5 初次报告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报后,符合食源性疾病暴发标准的,应在初步核实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在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完成初次报告。

符合突发事件标准的,应在初步核实后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和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网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包括:

a.事故简要情况(接报时间、发生单位及地址、简要发生经过);

b.病人情况(发病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中毒主要表现及严重程度、病人就诊地点及救治情况);

c.可疑食品情况(可疑中毒食品、加工单位及地址、进食时间、进食人数);

d.样品采集情况(包括病人、食品、环节、从业人员);

e.控制措施采取情况;

f.初步印象。

3.6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要求

调查方法的选择

初步判断中毒餐次、可疑食品:必要时抽样调查,进行病例—对照研究(选择病例、非病例);

确定中毒餐次、可疑食品。

四、实验室检验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点及现场调查对病因的初步判断,确定检验项目,及时对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无法承担或检验结果可疑的及时送市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完毕之后,及时向省级疾控中心上送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检出致病菌的,须保留菌种一个月以上。

封存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检验。

五、确认

5.1 病人的确认,由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员进行;事故的确认,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

5.2 事故确认根据食物中毒有关诊断标准进行,主要依据:

a.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b.病人的潜伏期

c.中毒特有表现

d.实验室诊断资料(为确定病因而进行)

列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应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进程报告要新,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

六、调查时限、终结报告

6.1调查时限接报后立即开始调查,接报后1个月内调查终结,填报卫生部《食物中毒调查报告表》上报;1个月内未调查终结的要继续进行补报。

6.2终结报告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在组织完成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完毕后一周内,由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登录“包括食物中毒暴发监测系统”完成事件的报告。

调查完毕后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6.3 调查报告内容

a.事故概况: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中毒表现、大致过程以及报告等情况;

b.调查对象与方法:调查人员的组成、调查(包括个案、现场、实验室)对象的确定与选择、调查的样本数、调查的内容、方法及数据处理方法等;

c.事故调查结果:

i)病人中毒表现:症状、体症及潜伏期(中位数或几何均数);

ii)事故流行病学特点:病人的罹患率及发病时间、地点、

人群分布;

iii)卫生学调查:可疑中毒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

iiii)实验室检验;

d.分析与讨论:事故特征,发病与进食餐次、食品间关系,中毒食品的污染环节(或可疑环节),中毒的病因等;

e.结论:事故性质(是否食物中毒),肇事者,中毒人数, 中毒餐次, 中毒食品及中毒病因(此两项仅限于查明中毒食品及病因者)。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处理预案

2018年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防止事态的扩大,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食品供应部门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质量问题,或是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 2、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日常晨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 3、加强学校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学校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身体要符合卫生要求,饮用水存放环境整洁,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并由供水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消毒。 5、加强师生的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事故的处理: 1、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2小时以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学校主要领导应召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8号 现发布《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1981年122月1日发布的《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同时废止。 部长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称《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按照 该法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管辖范围内食物中毒事故的监督管理工作。 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 理,由食物中毒肇事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协助调查处理。对管辖 有争议的,由共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涉及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报告 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 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

告,应当及时填写《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 政部门。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一)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二)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6 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三)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 (四)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应当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报告。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季度末,汇总和分析本地区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汇总分析本地区全年度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情 况,并于每年11月10日前上报卫生部及其指定的机构。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情况。 第三章调查与控制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组织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二)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三)组织调查小组进行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填写《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调查报告表》,撰写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报 告有关部门。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75388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1、目的 为有效控制、及时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害,指导和规范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员工生命安全风险,提高后期的抢救成功率,特制定本演练方案。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成立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救援组、后勤组、调查组、善后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救援组组长: 组员: 后勤组组长:

组员: 调查组组长: 组员: 善后组长: 组员: 2、职责 (1)组长职责 ①全面负责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 ②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③领导督促小组成员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求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⑤组织指挥求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⑥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求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求援经验教训。 (2)副组长职责 ①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②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食物中毒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3)办公室主任职责 ①控制现场秩序,配合主管领导做好事故的评价及传递、上报等信息处理工作;

②做好事故现场拍照、收集证据工作; ③根据领导指示、决策,做好上传下达,协调有关工作事宜。(4)救援小组职责 ①负责治安保卫疏散工作; ②必要时代表救援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③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5)后勤小组职责 ①负责事故处理措施相关计划资金的落实,并收集、核算、计划、控制成本费用,降低资源消耗,对救援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②编制处理事故的所需物资及费用报表,并对物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③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6)调查小组职责 ①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发生事故时负责技术处理措施及督促措施落实情况; ②收集各种现场证据供进行事故分析使用; ③通过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7)善后小组职责 ①负责对食物中毒人员及其家属进行心理疏导,事故严重则对中毒人员给予必要的经济赔偿; ②清理现场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安抚其他员工的情绪。 三、食物中毒事故识别

食物中毒事件典型案例分析

**市**市**镇初级中学 沙门氏菌食物中毒事件典型案例分析 一、案例 **年*月*日上午,**市食安办接信称**镇初级中学在晨检的过程中发现约有**名的学生有腹痛、腹泻、呕吐等症状,因这些学生在学校有共同就餐史,且发病时间非常集中,怀疑为食物中毒。 二、事件概况 **市**镇初级中学为政府公办初级中学,共有学生1132名,22个班级,83名老师,7名食堂工作人员。其中寄宿生630名,通学生502名,周一至周五上课,周六至周日放假。根据学校报告,**5日下午17:20开始,有学生出现腹痛、腹泻、呕吐、恶心和头痛、头昏等症状,到**6日晨检发现有80余名左右出现同类症状,**6日上午7点30分向**镇卫生院报告,**镇卫生院接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实,核实后于8点30分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市疾控中心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并于9:20分到达现场。**市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向**市卫生局和湖南省疾控中心报告后,并立即调集流行病学、食品卫生学、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等学科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调查,于13时到达现场。**7日请省疾控中心专家一起,再次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有关部门奔赴现场,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名符合病例定义的患者均得到有效救治,无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处置得当。

三、问题分析 (一)、对流行病学特征进行认真详细分析 自**5日17:20出现首发病例后,截止**7日11时,共发生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例94例。**7日11时后无新发病例。 1、病例定义:**年**5日中餐在该校食堂就中餐,出现呕吐或24小时腹泻3次及以上,伴或不伴头昏、头痛、恶心、腹痛、发热等症状的学生作为本次食物中毒事件的病例定义,截至**7日11时共核实符合病例定义病例94例,后无新增病例。 2、首发病例:**,女,13岁,125班走读生,于**5日17:20出现不适,主要为呕吐(3次)、腹痛,以脐周阵发性疼痛为主,并有头痛、头晕症状,6日8时左右前往**医院就诊,入院后出现体温升高(38.2℃),经积极治疗,患者已痊愈出院。 3、临床症状:主要临床表现为头痛头晕、腹痛、腹泻(黄色水样便)、呕吐、恶心、乏力等症状,部分病例低热。详见表1。 4、病例的三间分布 人群分布:所有发病均为学生,无教职员工发病,女性多于男性,男女比例为1:1.69(35/59)。年龄最大16岁,最小12岁。寄宿生64例,走读生30例。 班级分布:学校22个班级均有病例发生,无明显班级聚集性。 时间分布:病例潜伏期最短为5小时,最**为47小时。中位数为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卫发[2004]5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疾病控制中心,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一步加强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我厅组织制定了《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物中毒事故的管理,规范报告程序,及时有效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按照该法执行。 第三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报告程序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或者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或者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应互相通报,并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应立即分别向上一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报告。 第五条中毒人数不足30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执法监督

公司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文件

公司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文件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流程 第一章目的: 为全面提高公司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流程的了解,避免一系列的纠纷发生,本公司依据《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流程细化。 第二章定义 一、事故等级: 根据2007年6月1日国务院第493号令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 二、根据GB6441—86《企业职工事故分类》规定的伤亡事故“损失工作日”。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轻伤,如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官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受伤职工一般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2.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不超过105个工作日的损失伤害; 3.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事故。该事故一般伴有轻伤,但无人员伤亡。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超过105日,但小于或等于6000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4.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死亡: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日。“损失工作日”的概念,其目的是估价事故在劳动力方面造成的损失。 5.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重大事故:指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 二级重大事故:指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

细菌性食物中毒案例分析汇编

细菌性食物中毒案例分析(一):一起沙门氏菌食物中毒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少华 学习目的: 1. 了解常见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特点、中毒潜伏期及主要临床表现; 2. 掌握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3. 掌握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步骤和分析方法; 4. 提出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及撰写调查报告。 培训时间:4课时 培训方法:讲解、演练、讨论 参考文献 1. GB14938-1994《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2. WS/T13-1996《沙门氏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3.卫生部第8号部长令(1999.12.24):《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6.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2003.5.9) 6.《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06.1.1) 第一部分复习基本概念 第二部分事件的发现与报告 第三部分现场控制与处理 第四部分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 第五部分现场调查的实验室支持 第六部分结果分析与评价 第七部分结案处理与措施建议 附件 ·《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

·《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 第一部分复习基本概念 教学建议:阅读15分钟,讨论问题10~30分钟,主要是复习食物中毒及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基本概念,能够简述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特点、中毒潜伏期及主要临床表现。 食物中毒(foodpoisoning),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按照中毒致病因素分类可分为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人们吃了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的食源性致病菌有: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泻性大肠埃希菌、蜡样芽孢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变形杆菌、溶血性链球菌,我省以沙门氏菌食物中毒为主。 第二部分事件的发现与报告 教学建议:阅读10分钟,讨论问题10~30分钟,主要是简述事件发生的过程经过,了解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和报告程序,提出问题。 《食品卫生法》规定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食物中毒事件是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重要内容;同时,《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政府需要作出应急处置。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四级) :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 级)、一般(IV级)。注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均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事件分级一经确认,必须在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上报。 二、食物中毒事件只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三个级别,无特别重大(I级),即: ·重大(II级):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较大(III级):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中毒30—99人,并有9例及以下死亡)。

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危害,特制订本预案。 2.内容 2.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1应急预案指挥小组 组长:厂长 组员:各部门主管、安全员、运维员 2.1.2指挥小组职责 2.1.2.1监督食堂管理工作。 2.1.2.2以各种形式宣传恶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相关饮食知识并进行救援演练。 2.1.2.3提高厨房卫生水平,增强食品采购细致程度,严格管理厨房卫生,禁止过期变质食物流入风电场。 2.2 危急事件概述 2.2.1恶性集体食物中毒是指由于集体引用被污染的水或同时在集体食堂就餐食用了有毒的食品,使三人以上员工出现如呕吐、腹泻、高烧甚至昏迷或死亡的事故。 2.2.2食物中毒原因分析 2.2.2.1细菌性食物中毒; 2.2.2.2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2.2.2.3化学性食品中毒; 第 2 页共 6 页

2.2.2.4真菌毒素中毒。 2.2 危急事件预防 2.2.1可能导致危急事件的因素:当食品发生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含有毒素、人员对有毒物质的安置不当及饮用水的污染均可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2.2预防措施 2.2.2.1在食物制作、加工、运输、储存、采购等环节,要加强管理,做到食品不过期、生熟分离,防止食品污染;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要进行冷冻,冷藏时间不能过长。 2.2.2.2加热、煮熟、炒熟食品,不得食用半生食物。 2.2.2.3做好厨房防蝇、防鼠、防蟑螂等工作,避免细菌污染。 2.2.2.4食品加工前,厨师要严格检查食物合格期限,过期食品不得食用。 2.2.2.5禁止加工不新鲜的鱼类和水产动物制品,不得加工和食用不认识的鱼类和水产动物。 2.2.2.6加强食用菌的食用管理,不认识的野生蘑菇或对毒性判断不明的不得食用。 2.2.2.7豆制品等要充分煮沸,化解毒素后才可食用。 2.2.2.8加强鼠药等危险化学制品的管理,严禁危险品流入厨房。 2.2.2.9将厨房厨具使用后应清洗干净、餐具每天消毒,夏季必要时增加消毒次数。 2.2.2.10厨师应随时检查粮食,发现有小虫或变质后不得食用。 2.2.2.11加强饮用水管理,随时观察电厂附近的水质,不符合引用标准的,严饮用。 第 3 页共 6 页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为了切实提高我单位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我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药监、医疗等相关部门联系。 组员: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 相关方面和部门做好事件解释工作。 三、应急组织联系电话: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85253052 区卫生局电话:85227101 公安雁塔分局电话:86772013 四、应急处理程序

1. 对发生食物中毒者或疑似食物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疑似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5)对疑似食物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 对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的控制处理 (1)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为控制食品安全事件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 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 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179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General procedures for handling security incide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以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处理;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以学校大局为重,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尽可能避免负面的影响。对出现的事故采取积极主动、沉着冷静、公正合法地进行处理。 三、处理程序

(一)逐级上报原则 在校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当堂任课教师(或当日行政人员及训练队教练)为第一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该班班主任教师,或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行政。再由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逐级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不论第一责任人(当堂任课教师、当日行政值周人员)有无责任。都应做为事故的第一责任人,采取积极主动、及时、有效的处置方式方法,尽可能减少损失。 2、班主任教师做为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事故第一责任人做好家长的安抚及事故的处理工作。若能够妥善处理的,且没有造成任何影响的,学校将不予追究责任。若不宜处理的事件,请求行政人员协助处理。 3、包级领导得知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置方法。及时了解事态的发展,并协助事故第一责任人解决相关问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4、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针对所发生事件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所发生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并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8号 现发布《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1981年122月1日发布的《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同时废止。 部长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称《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 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 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 理的,按照该法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管辖范围内食物中毒事故的监督管理工作。 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进行调查处理,由食物中毒肇事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协助调查处理。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涉及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与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报告 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 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 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 毒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填写《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并报告同 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一)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二)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6 小时内 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

事故处理制度流程

事故处理制度流程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事故处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对实际存在的或潜在的事故、事件、不符合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减少和预防事故、事件、不符合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事故、事件、不符合项处理。 3.职责 a.企业管理中心负责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原因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b.责任部门负责对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拟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执 行。 c.企业管理中心协同各部门对绩效测量和监视中发现的不符合制定纠正和预防措 施。 d.企业管理中心负责针对管理评审、内部审核发现的不符合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法律、法规变更引起的体系文件的不符合进行修改。 e.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事故、事件与管理评审发现的不符合,及其相关方的合理建议与抱怨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工作程序 4.1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事故、事件发生后,责任部门要立即报告,公司立即按照《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应急预案和响应控制程序》要求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4.1.1事故、事件的调查 成立事故、事件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提出事故、事件处理意见和纠正预防措施,写出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4.1.2调查小组的组成 a.死亡及重大死亡事故:由上级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各相关部门予以配 合、协助,提供所需的资料和文件。 b.事件及其他事故(包括设备及财产损失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轻伤、重伤事 故):由管理者代表指定企业管理中心、生产管理部、事故所在部门主要负责 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4.1.3调查组的权力 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不得阻碍、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1.4事故、事件的调查 a.事故、事件发生后,迅速开展伤员抢救、财产保护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扩 大; b.保护事故现场,在调查组进入现场之前,要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移动和取走 现场物件,因抢险需要必须移动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记,绘制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附说明; c.清理事故、事件现场要经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4.1.5证据的收集 a.现场物证包括破碎部件、碎片、致害物的位置、标识等,采取措施将搜集的物件 保持原样;

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 食物中毒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食物中毒常见有化学性食物中毒和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主要是一些有毒的金属,非金属及其化合物,农药和亚硝酸盐等化学物质污染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是人们吃了含有大量活的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者会出现剧烈的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食物中毒者常会因上吐下泻而出现脱水症状,如口干、眼窝下陷、皮肤弹性消失、肢体冰凉、脉搏细弱、血压降低等,最后可致休克。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为原则,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发病率,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点,保护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4预防与预警 4.1污染源监控 1)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制度; 2)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是思想,做好食品卫生工作; 3)掌握如下食物中毒发生规律和重要环节: (1)禁止销、购有毒或变质食品; (2)防止食品变质或污染; (3)食品的采购、加工要有计划性,防止积压变质; (4)加强食品的制、贮、用过程中的卫生管理,防止变质或污染; (5)从事炊事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6)消灭蝇、鼠、蟑螂等传染媒介,建立必要的卫生设施和食品卫生防护设备。 4)食前消灭病原体 (1)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污染的食物做到不买、不做、不吃; (2)饭菜要煮熟、烧透,剩饭菜一定要回锅烧煮后方可食用;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流行病学调查部分) 流行病学调查组准备工作 1人员准备 流行病学调查专业小组,设组长一名,成员八名。 流行病学调查专业小组组长是通晓流行病学和食品卫生学等相关学科的专业骨干,具有现场调查处理的决定权,直接向首席调查员负责,对调查过程的业务决策和质量控制把关,职责如下: 1.1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召集组内成员(具体人数可视情况确定),交待其做好调查准备工作后赶赴现场; 1.2 现场调查思路的确定与执行; 1.3 明确组内各个成员的职责; 1.4 必要时设计、修改《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个案表》并对回收的个案表予以审核; 1.5 及时与现场卫生学调查小组、疾控检验工作组进行信息的沟通与反馈; 1.6 及时向首席调查员汇报调查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包括口头和书面报告; 1.7 拟定样品采集种类和检验项目并请示首席调查员作出决定; 1.8 参与对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统计学分析、检验结果进行探讨,参与确定病例定义、病原因子、发生原因、事件波及范围、暴露人数、肇事单位; 1.9 参与调查终结报告撰写的确定; 1.10 其他需要由组长作出决策的事项; 2 调查表及执法文书 食物中毒发生后赴现场时,应至少携带以下文书: 《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表》、《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文书。 3 着装与证件 应按规定着装整齐,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树立与保持卫生监督员威严、良好的执法形象; 4 取证工具 照相机等

5参考资料准备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及18个单项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等有关专业技术参考资料。 6 交通与通讯工具 调查前奏 接到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指令后,工作人员应于1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1 召集全体调查人员对事件进行初步讨论,形成调查思路;对调查人员职责进行分工;对《食物中毒个案调查表》进行设计并就其中的重要询问内容以及其它注意事项进行强调。 2 向医疗机构了解情况 根据报告、举报或投诉来源,调查人员至就诊的医疗机构查阅肠道门诊、急诊或住院病历并向接诊医师初步了解病人的临床情况;了解临床样品检验的结果; 3 获得食谱 正式调查之前一般应向提供食物的单位索取食谱,特别是进食史较为复杂的情况下。在无法直接获得食谱时,可以向聚餐组织者(如导游)、进食者(发病者与未发病者)、其他知情人员询问间接获得食谱。 食谱也可通过现场卫生学调查组获得。 4 初步调查 一般预调查5~10名病人,初步了解病史和发病前72小时内的进食史及其它暴露史,估计发病潜伏期。根据不同的潜伏期,提出相应的病因假设。在进食史调查时,可选择已被确认可引起所调查疾病的食物进行询问,同时应注意了解饮水史、旅游或户外活动史及其它暴露史,如动物接触史,以排除或确定其它可疑的传播途径或方式。 5 提出病因假设 经初步调查,对疾病已形成大致印象;以最先发现的病人的临床症状与体征作为最初病例定义的依据,以后随着调查工作的逐步开展,待获得进一步的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资料后再作修正,形成最终病例定义,食物中毒病例定义的主要要素为: 5.1病名:起初可以采用“……综合征”进行描述,直至取得确切的资料对暴发疾病作出科学定义名; 5.2临床突出症状、体征与伴随症状、体征; 5.3流行病学关联:按暴露因素确定病例。 6 臆症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校园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食物中毒一般分为微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中毒。主要包括:误食有毒化学物质(如鼠药、农药、亚硝酸盐等)或食入被其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误食有毒动植物(如毒蕈、桐油、蓖麻子、马桑果等)或摄入因加工、烹调方法不当而未除去有毒成分的动植物食物(如四季豆、马铃薯、生豆浆、河豚鱼等)引起的中毒。 学校常见食物中毒事故的主要原因有:食品未烧熟、煮透;生熟食物没分开,导致交叉感染;食物过期变质;食堂从业人员因带菌污染食品;食用有毒、有害物质;食堂卫生管理不符合要求;饮用水被污染等。 一、如何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预防食物中毒的关键是食品本身无毒无害,储存方法得当,加工方法正确,处理过程无污染。 1.把好采购关 (1)不采购腐败变质的食品(如已酸败的油脂,霉变、生虫、污秽等不洁的食品),不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2)不采购来源不明、食品标签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建立台账。 2.把好贮存关 (1)注意食品的贮藏卫生,防止尘土、昆虫、鼠类等动物及其他不洁物污染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鼠药、农药等有毒化学物要标签明显,存放在专门场所并上锁。加强亚硝酸盐的保管,避免误作食盐或碱面食用。 (3)建立严格的食堂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厨房、食品加工间和仓库要注意上锁,防止投毒。 (4)储存食品要在5℃以下,生、熟食品分开储存。

3.把好加工关 (1)蔬菜加工前要用食品清洗剂(洗洁精)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反复冲洗;一般要洗三遍,温水效果更好;烹调前再经烫泡1分钟。水果宜洗净后削皮食用。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4)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等要做到生熟分开。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5)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6)烹调四季豆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7)不吃生芽过多、黑绿色皮的马铃薯;生芽较少的马铃薯应彻底挖去芽的芽眼,并将芽眼周围的皮削掉一部分。这种马铃薯不宜炒吃,应煮、炖、红烧吃。烹调时加醋,可加速破坏其中的有毒物质。 (8)将豆浆彻底煮开后饮用,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煮沸5分钟左右。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4.做好食堂和饮水设施的卫生管理 (1)食堂必须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2)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有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食品加工操作场所要保持清洁。 (3)每餐要对供应的食品成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经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4)食堂应遵守国家制定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对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应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食品公司) - 制度大全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食品公司) -制度大全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食品公司)之相关制度和职责,食品股份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根据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对本公司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处理。一、信息来源(一)公司各部门和各党支部的报告;(二公司有... 食品股份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根据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对本公司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处理。 一、信息来源 (一)公司各部门和各党支部的报告; (二公司有关部门的通报; (三)国内公开发行媒体所报道的涉及我公司食品安全的信息; (四)消费者的举报; (五)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的批示; (六)其他来源。 建立报告、通报、举报登记制度。对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部门的报告、有关部门的通报、消费者举报的食品安全信息采用统一的格式详细记录,根据性质、情节、危害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必须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二、组织查办 (一)有公司直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事故,各职能部门应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向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公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抄送《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报》 (二)涉及各部门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向相部门食品安全委员会发《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书》有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或组织调查处理。 (三)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查办,报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备案;对重大的或者造成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调查组调查处理。 (四)加强督办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报》和《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书》发出后,应当件件有查处结果。对未按规定时间反馈结果的,应加强督办。 三、查处结果的通报与发布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工作,按照《公司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执行。 (二)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查处的案件,查处结果由查办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并向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情况。由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查处并负责督办的案件,由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向社会公布。 四、本制度经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工会制度广告部制度纪检监察制度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与自救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与自救 一旦出现可能的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物,并想办法催吐食物,并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以争取急救时间,尽早把病人送往医院诊治。 8.4.1催吐食物及注意事项 发生食物中毒以后首先要催吐,胃的排空时间为1.5~4h,催吐进行得越早毒物就清理得越完全。可以用圆钝的勺柄伸进嘴里刺激咽喉引发呕吐,或使用手指刺激咽喉外部引发呕吐,用塑料袋留好呕吐物或大便,带着去医院检查有助于诊断。 通常吐一次就可清理胃里大部分食物。催吐必须在患者清醒的状态下进行,如果中毒者已经昏迷不能配合,千万不要催吐,因为呕吐物有可能被吸入气道造成窒息。出现脱水症状要及早送医院治疗。不要轻易给病人服用止泻药以免贻误病情。 病人呕吐时有呕吐、腹泻、舌苔和肢体麻木、运动障碍等食物中毒的典型症状时要格外注意: (1)为防止呕吐物堵塞气道而引起窒息,应让病人侧卧便于吐出。 (2)在呕吐中不要让病人喝水或吃食物,但在呕吐停止后马上给补充水分。

(3)留取呕吐物和大便样本给医生检查。 (4)如腹痛剧烈可取仰睡姿势,并将双膝变曲有助于缓解腹肌紧张。 (5)腹部盖毯子保暖这有助于血液循环。 (6)当出现脸色发青、冒冷汗、脉搏虚弱时要马上送医院,谨防休克症状。 进食短时间内即出现症状往往是重症中毒。小孩和老人敏感性高要尽快治疗。食物中毒引起中毒性休克会危及生命。病人出现抽搐、痉挛时出现抽搐、痉挛症状时,马上将病人移至周围没危险物品的地方,并取来筷子用手帕缠好塞入病人口中以防止咬破舌头、咬暴牙齿。 此外有的中毒者会出现严重腹泻。腹泻是人体自行清理有毒物质的保护性反应,但是如果腹泻剧烈导致体液过度丢失会使得血容量下降引发休克,所以可以让腹泻患者喝一些温的淡盐水以补充血容量。对于误服了酸、碱等腐蚀性化学品的中毒者,可以喂其富含蛋白质的食物如牛奶、豆浆、蛋清等。 8.4.2常见食物中毒症状及应急处置 一旦出现可能的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物,并想办法吐出食物,并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以争取急救时间,医生到来前可采取以下措施应急救治: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试卷答案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 一、选择题(不定项选择) 1、食物中毒的特点包括:( A.B.C.D ) A. 发病与食物有关; B. 潜伏期短、呈爆发性; C. 中毒病人临床表现相似 D. 无人与人之间的垂直传播; 2、根据《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要求,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报告登记表》,记录中毒事故有关内容。( A.B.C.D ) A. 发生单位及地址; B. 发病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 C.可疑中毒食品及进食时间、进食人数; D.病人中毒表现、就诊或所处地点、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 3、以下情况属于( B )食物中毒事件。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A.Ⅰ级 B.Ⅱ级 C.Ⅲ级 D.Ⅳ级 4、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 A )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A.6 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5、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B )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A.20-99 B. 30-99 C.30-89 D.20-89 6、在进行流调时,尽可能对所有中毒患者进行个案调查,中毒人数不足100人时,至少应调查()以上人数;超过100人时,至少调查()以上人数。《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完成后,由()名调查人员和被调查者分别签字。( B ) A. 90% 60% 3 B. 80% 60% 2 C.85% 50% 2 D.80% 70% 3 7、对病人和进食者的调查的内容。(A.B.C.D.E ) A.发病人数 B.可疑餐次的同餐进食人数及去向 C.共同进食的食品 D.临床表现及共同点 E.用药情况和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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