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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试图出卖腹中儿丈夫起诉离婚获支持

妻子试图出卖腹中儿丈夫起诉离婚获支持

案例:妻子试图出卖腹中儿丈夫起诉离婚获支持

来源:大律师网

老婆企图出卖腹中儿老公获支撑

老公称老婆在怀孕,企图以2万元卖出腹中胎儿,并屡次无端制作要挟敲诈,因两边终年,无法共处。仅一年的老公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定自个与老婆。近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人离婚,不满两岁的婚生子归老公。

41岁的宋秋(化名)在申述书中称,他与33岁的湖北籍老婆李维(化名)相差17岁,2009年5月12日二人挂号成婚。两个月后孩子呱呱落地。婚后两人豪情不好,经常无事生非,诬害诋毁自个,并无故制作矛盾,找茬打架。打架后就离家出走,十几天不回家。2009年李维曾在怀孕时期想以2万元的报价卖掉腹中胎儿,后原告找到派出所,经派出所调停,老婆才心回意转将孩子生了下来。生下后不久就将儿子宋晓(化名)带走。带走后老婆开端要挟自个,假如不给5万元就将儿子杀死、卖掉。在自个的苦苦哀求下,终究以存在老婆户头的1万元了断。作为妈妈,李维并没有像其他的妈妈那样哺育自个的子孙,而是以各种理由回绝给孩子喂奶,原告无奈只能靠买奶粉喂食儿子。因为无法忍受老婆的所作所为,原告申述至法院请求离婚,婚生子宋晓由自个自行抚育。

收到申述书后,房山法院法官通知被告李维出庭参与诉讼。但李维到法院后声称自个并非向原告说的那样,并且关于这次婚姻自个已无话可说,关于这个老公自个连面也不想见,并明确通知法官自个当天不会出庭参与诉讼。关于孩子的抚育,李维表示没有意见,赞同宋秋抚育。

庭审当天,李维没有出庭参与诉讼。

法院经审理以为,婚姻应以豪情为根底。原、被告虽生有后代,但成婚时间较短,婚后豪情不好。现两边均赞同离婚,法院对此不持异议,故判定宋秋、李维离婚,婚生子宋晓由原告宋秋抚育,被告李维每月给付抚育费800元至成年。

离婚谈判技巧

离婚谈判技巧 第一部曲:前期律师谈判 很多即将离婚的夫妻,已经难以心平气和的坐下谈判,由于双方缺乏互信,更是对争议的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但不能因此就认为没有谈判的必要或断定再没有谈判成功的可能。本律师认为,在男女双方难以谈判的情况下,可以请律师协助谈判,注意技巧,有时是可以谈判成功的。 律师可以运用法律知识说服对方; 律师可以凭借经验技巧把握对方心理; 律师可以起到中间人协调作用; 律师可以促进谈判且避免留下离婚后遗症; 相信在律师的参与下,就会有一份谈判成功的希望,这样可以避免诉讼,避免进一步的矛盾激化,避免感情再受到伤害,避免劳民伤财。因此说,诉讼前的谈判是应该有的,此为第一部曲。 第二部曲:诉讼阶段的谈判 如果双方矛盾较深无法谈判成功,或者对方蛮不讲理无法交流,或者对方拒绝谈判,此时再进入诉讼阶段。 法院要审查离婚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同时会一并处理财产问题和子女问题。 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间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一般会判决不予离婚,当然就不会再处理财产问题和子女问题。 诉讼过程中依然需要谈判,法官会主持调解,律师也会参与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谈判,也可以私下谈判。诉讼阶段离婚双方当事人都有着思想压力,律师如果注意火候,注意技巧,仍有促使双方谈判成功的可能。在诉讼阶段不理智的当事人有时是情绪激动,难以静心谈判,甚至仇人相见分外红眼,因此此阶段谈判相对较困难,仍应当以诉讼为主谈判为辅,以诉讼逼谈判,以战逼和。 离婚诉讼是法律的最后屏障,也是离婚当事人最后的选择,诉讼不是万能的,但没有诉讼是万万不能的;诉讼影响着参与诉讼的每位当事人;当诉讼存在风险、需要付出成本——金钱和精力,离婚当事人就会考虑选择诉讼还是私下和解;当前期谈判未果时,才有了离婚第二部曲——诉讼,当第一次诉讼无法解决问题时,离婚当事人经过权衡、经过诉讼的洗礼后往往又会选择第三部曲——后期的谈判(甚至是第二次的诉讼)。

到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 离婚案件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二、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三、诉讼离婚案件的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虽然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两种离婚方式,但就其中协议离婚来看,此时需要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同时就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了一致才行。不过现实中,很多时候是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愿意离婚,这个时候只好通过诉讼方式了。那要是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的话,又应该如何处理呢?下文中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 能离,我国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因此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的答案是肯定的。 二、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既然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离婚,那么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呢?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这婚到底怎么离,是去法院还是去民政局? 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 1.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1) 向法院申请失踪或死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这种找到人怎么离婚的情况,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立案。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法院开局公告送达的单据,有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找不到对方人或者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其实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当然,此时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毕竟找不到对方或者对方不同意,就不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而要是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的话,要么直接提起离婚诉讼,要么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或者死亡之后,然后在处理婚姻关系。

离婚诉讼中应对的技巧(同名19218)

离婚诉讼中应对的技巧(同名19218)

离婚诉讼中十种应对策略 一、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发现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一个目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但第二个目的,恐怕婚姻法会让你失望。为什么呢? 1、通常我把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2、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 3、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4、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呢?并不是。如果是前面所说的第二类、第三类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一旦诉讼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 很多人认为,离婚是公民自己法定的权利。只要自己坚持离婚的话,即使对方不同意,诉讼到法院,也应该很快就会解决。这是由于对我国现行离婚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制度不了解所造成的。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多久接到通知

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多久接到通知 夫妻在选择离婚时,会涉及很多财产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财产、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产生分歧纠纷,一方提出诉讼就会由法院结合双方的申诉判断,那么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多久接到通知 ? 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详细说明。 ▲一、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多久接到通知 如果材料齐全,当天就会立案受理。一般是立案七日内通知。 ▲二、流程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

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一、关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 如郑某和徐某在甲地结婚,后郑某到乙地居住。现郑某欲离婚,但无法联系到徐某。乙地法院不予受理,理由是无法通知徐某,要求郑某向婚姻登记地法院起诉,但徐某离开甲地已经一年多,郑某无法找到他。那么,郑某应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徐某离开住所地已超过了一年,因此郑某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起诉后,如果仍找不到徐某,郑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告送达起诉书。如果徐某不应诉,法院据此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84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

明原因和经过。”第130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关于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离婚问题 如张某和杨某结婚后,张某下落不明已二年,杨某独自抚养着孩子,为了尽快结束这场不幸的婚姻,杨某不打算按照先宣告失踪或死亡后提起离婚的方式,而希望按照直接起诉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般公民夫妇间一方没有音讯另一方申请离婚的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从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与家庭断绝通讯关系已满两年的,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可判决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准予离婚:……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2)被告离家出走之前,原、被告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导致婚后亦无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正是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的可能,被告才离家出走,使原告 独自一人抚养子女,支撑整个家庭。被告离家出走无音讯至今,也证明了原、被告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的可能。 综上,原、被告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依

民事诉讼中法官的调解技巧

民事诉讼中法官的调解技巧 赵丙刚2008100238 民事调解能够及时、彻底地解决民事纠纷,修复因诉讼而受损的人际关系,使诉讼成为令原、被告都满意的双赢官司,有利于促进人际和睦,社会和谐,也有利于自觉履行,是法院处理民事诉讼的主要结案方式,是我国民事诉讼中颇具特色的一项制度。民事纠纷案件能否顺利进行调解,与法官的调解技巧有直接的关系。法官的调解技巧对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有积极的作用。下面本人将就法官的调节技巧做一浅薄的探索。 一、要把握好最佳调解时机 各类民事纠纷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调解的的最佳时机也不相同,同一类型纠纷由于当事人情况不同,调解的的最佳时机也有所不同。民事纠纷诉讼调解时机可以分为: 1、“立即处理”。即案件受理时立即进行调解,制止事态扩大,及时化解矛盾,把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一般适用于标的争议不大、当事人具有一定社会地位身份或对法院比较信任以及初次涉讼等纠纷,如欠款、借贷、一般债务、相邻关系等。此刻当事人解决纠纷心切并且对法院认可自己的理由寄予希望,纠纷初期事态尚未扩大,矛盾不尖锐对立面较小小,及时解决纠纷可以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有利于诉讼调解。

2、“冷却处理”。即案件受理后不急于调解,等待时机成熟时再进行调解。“冷却处理”一般适用于当事人感情比较冲动、对立情绪强烈或者抹不开面子以及一气之下引起的纠纷等,如离婚、损害赔偿、赡养、继承、分家析产等。此刻当事人正处在气头上,比较固执,都恨不得值对方于死地而后快。因此,必须等待一段时间,让当事人气消了,情绪稳定了,考虑成熟后,有了调和的余地和基础再进行调解。 3、“去伪存真”。即回避当事人的轻率的调解意见,逐步引导当事人走上调解正轨。“”一般适用于草率诉讼或诉讼另有其他意图的纠纷。对某些纠纷诉至法院后当事人虽然意见一致,但过于轻率、情绪化、不计后果,或者明显欠缺考虑,简单调解可能会引起不良后果的,不能简单调解,要耐心做工作,摸清找准当事人的真正用意后再调解。如离婚案件一方诉讼并非真想离婚,赡养案件老人诉讼并非只想解决吃住等。 4、“一鼓作气”。即整个调解过程要连贯、快捷、完整,一气呵成。经说理、疏导、教育、批评、帮助后,当事人一有触动,要及时发现并把握时机,迅速拿出可行的调解方案,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工具,及时制作调解书,当场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防止夜长梦多,避免当事人反悔而前功尽弃。 二、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 法官要根据案件和当事人之间关系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 1、面对面调解。即法院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是调

离婚案件的谈判技巧

离婚案件的谈判技巧 那么,我们将如何通过谈判来达成令夫妻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离婚协议呢?实际上,所有的谈判都遵循着同一步骤:接洽——计划(研究、设定目标、策略、步骤)——为签订协议而进行的协商会议——为确保协议的执行而完成相关规定。 其实,任何一个离婚协商谈判都存在两个基本组成部分:即到底哪些是双方均能承担得起的,哪些是可以接受的。 而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谈判的目标就是在夫妻双方找到那个既合理又合法的平衡点。 因此,你首先需要与你的律师进行协商以确定你希望在分居或离婚协议中达成的宗旨或目标,当你明确了这个问题,那么紧接着下一步就该考虑如何来达成这个宗旨或目标了。 思考问题要有逻辑性事实上,男女从来不曾真正达到平等、同一,就好比在离婚谈判中,当女方使用商业谈判性质的逻辑来准备离婚时,她们可能会被冠以残忍、工于心计甚至是霸道的罪名,而同样的,如果男方这样做,所获得的通常就是实际、合理,很少会被认为是在耍手段。 因此,要想在离婚谈判中达成一份可以令双方均感满意的协议,事先的充分准备、以及双方合理且清晰的思路将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你的想法与要求必须公正合理,这样才不致于引起双方之间的激烈争执,如果你能够合理地陈述自己的理由,那么,问题也许

会更容易解决。 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你可以翔对方配偶提出心中疑问,让对方对此进行阐述;同样的,对方配偶可能也会有问题需要你进行说明。 对需要解决的问题你可以也应该坚持自己的观点,但你一定要保持温和的态度。 你为双方协商谈判作准备的时候,如果你能够学会站在对方配偶的角度考虑问题,经常问自己“如果我是他(她)会怎么办,那么你们的离婚协议的制定也许就不会那么麻烦。 下面内容可供参考:●选择一个对双方均相对宽松的时间以及适宜谈判的安静场所进行;●请依据事先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谈判场所;●确保自己携带了谈判所需的所有文件的副本;●在双方谈判过程中,态度要端正,用语要礼貌,保持冷静并适当表现出自己的自信;●要耐心倾听对方陈述,不要常常打断;●在保持态度正确的同时,也可行使自己提出反驳意见的权利;●你可以坚持自己的想法,但不要顽固不化,要注意听取别人的建议,哪怕是批评,也可能是善意的、值得考虑的;●请尽量不要以谈生意一样的态度来商议自己的个人问题;●不要被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吓倒,你可以要求考虑时间,或出来咨询一下你的亲友或是你的律师;●不要让自己不甘愿的作出任何决定,哪怕你的律师也同意的情况下,此时你可以请求先将这个问题缓一下,以便自己具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考虑;●任何的离婚谈判都无法避免争执,当你感觉自己的情绪开始紧张,心情开始烦躁,甚至愤怒开始在心中蔓延时,

上海起诉离婚需要多久

上海起诉离婚需要多久 --上海申蕴和律师事务所关键词:起诉离婚需要多久诉讼离婚最快多久离婚纠纷婚姻财产导读:上海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 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 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 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第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 不和,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如有证据 证明夫妻感情实质破裂,比如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暴或则一方有严重生理 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 予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法院原则上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判决生 效后半年再次起诉,如果坚决要求离婚,那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 第二,建议向律师寻求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 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第三,如果同时起诉要求财产分割的,要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 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 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第四,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 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 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 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 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

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一、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后,一方在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内未出庭该怎么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若被告无正当理由而不出庭应诉的,则丧失质证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结合有关证据规则来对证据加以分析认定。若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认定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而实践中可以通过一些实际的情况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家暴、出轨等。若是原告没有理由而未出庭,则按自动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的相关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份当事人于女士来到律所求助,称其与男方已分居,双方感情破裂,但男方不配合办理离婚手续。为了解除婚姻关系,于女士决定起诉离婚,并委托我所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立案,但法院受理后,无法联系被告,送达程序遇到困难,传票邮寄到被告户籍地也非本人签收。为了节约时间成本,于女士在律师的建议下选择撤诉,并于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二次起诉后,在律师的

指导下,当事人积极配合法院送达程序,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最终获取被告现住址信息并提供给法院,但邮寄传票后签收者仍非被告本人。因此,从送达程序上于女士还需证明被告已收到传票和起诉状并知晓内容。 临近调解时间于女士通过电话录音、发送手机短信、QQ聊天的形式与被告沟通,被告认可收到了法院邮寄的材料,并明确表示不会出庭,律师也以于女士朋友的名义给被告打电话录音,被告表示同意离婚,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法院审理: 在庭审中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原被告5段通话录音、1份离婚协议书、7份QQ聊天记录、3份短信记录、一份交话费发票,证明电话的使用主体系本案被告,被告表示其收到法院的诉状、传票,但拒绝到庭应诉,同时表示同意离婚,并将离婚协议书寄给原告。最终法院采纳了原告提交的证据,认可了被告收到法律文书未应诉的事实,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会慎重对待,一般不作缺席判决,主要是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点。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大致分为两类:一是被告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二是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对第一种情况,用公告送达加缺席审理可以解决问题,公告期满后,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对第二种情况,被告既不愿意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可以用缺席判决的方式解决。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如果无法证明感情破裂,对方又没有到场

关于离婚案件法庭辩论的策略与技巧

关于离婚案件法庭辩论的策略与技巧 离婚案件法庭是如何辩论的,有什么策略与技巧吗?以下是整理了离婚案件法庭辩论的策略与技巧,供你参考。 俗话说“理不辩不明”。诉讼也是如此,双方的观点谁是谁非,不仅要证据的支持,而且还需要明晰的语言将自己的主张进行归纳和总结以及用有理有据的语言指出对方错误观点,以求得法院的支持。这个过程,就是法庭辩论。法院调查阶段结束后,就进入了法庭辩论阶段。 离婚案件一般有三个争议焦点,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及谁是过错方。 离婚案件法庭辩论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及谁是过错方的辩论 庭审辩论应该围绕这三个争议焦点进行,并且在发表自己的意见时,对于每一个争议焦点论点的陈述,都要简明扼要,有理有据,不可进行长篇大论,否则法官也可能听糊涂了。 针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发表辩论意见,一般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五大方面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也就是说,原、被告一方,要站在自己的角度,结合案件事实,针对以上五个方面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辩论。

1.婚姻基础方面,主要指双方是否自由恋爱以及恋爱接触的时间长短,双方恋爱期间的感情如何等方面进行辩论。 2.婚后感情方面,主要指结婚以后,双方夫妻的感情生活如何,是不是经常吵闹,甚至发生激烈的冲突等情况。 3.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主要指造成现在夫妻之间存在矛盾或裂痕的原因是什么,是由于第三者的介人,还是双方人生观念不同,还是性格的严重不和导致的。 4.夫妻关系的现状,主要指夫妻关系现在情况如何,是否分居,是否依然同居一室,同吃同住等。 5.有无和好的可能,是指导致夫妻之间产生分歧的矛盾是不是可以调和,是不是可以通过一定的努力挽回夫妻感情,使夫妻重归于好。 谁是过错方,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也是一个争议焦点。根据《》及其相关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照顾无过错方。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过错有婚姻不忠实行为、、恶习三种。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是无过错方而对方有过错,在财产分割甚至子女抚养方面,都可能会居于一定的优势。 离婚案件法庭辩论二、子女抚养方面的辩论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一般起诉离婚法院多久立案

一般起诉离婚法院多久立案 我们都知道离婚的其中有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交诉讼状,在向法院提交诉讼状后,法院就会着手开始进行审查,在开庭审理之后符合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处理,那么很多人会问起诉离婚法院多久立案?一般会在六个月之内立案处理。 我们都知道离婚的其中有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交诉讼状,在向法院提交诉讼状后,法院就会着手开始进行审查,在开庭审理之后符合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处理,那么很多人会问起诉离婚法院多久立案?一般会在六个月之内立案处理。 一、离婚诉讼已经立案多少天后开庭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起诉离婚立案后,会在立案五天内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收到起诉书后在十五天内答辩,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开庭,所以立案最最少要过20天才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起诉离婚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1、离婚讼诉时应准备的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5)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起诉离婚时一方故意不到场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一方故意不到场该怎么 办 对于离婚案件中,被告拒不到庭的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庭的案件,经过人民法院二次以上正式传唤仍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措施,或者可以迳行缺席审理、判决。 生活中,有的人因为自己本身不想离婚,所以在对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即使接到了法院的传票,此时也是不愿意出庭的。那要是在起诉离婚时一方故意不到场的话,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

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二、起诉离婚时一方故意不到场该怎么办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另外,原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

离婚开庭辩论技巧

离婚开庭辩论技巧来源:网络作者:发布时间:2008-03-27 离婚案件开庭时,一定要将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原件等一定要带齐,另外要准备一份诉讼提纲,沉着冷静,积极应诉,不要开庭时手忙脚乱,找什么材料都找不到。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案情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录,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要“有立”“有破”。 离婚开庭质证技巧来源:网络作者:发布时间:2008-03-27 离婚案件开庭中,证据质证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质证的优劣直接决定了案件的结果,因此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如对于对方出示的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证据一定要仔细查看、核对,书证必须当庭查看原件,并与复印件进行比较,物证要核查原物并结合其他证据,辨别其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现疑点立即提出异议或要求对方继续举证印证。对鉴定结论一定找注意它的真实性和权威性,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对出庭证人进行质证,要对证人有无行为能力、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方面等进行判别质证,反驳对方不适当引导证人之质询的方式、时机和言论。 针对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出示的证据,提出异议,找出其破绽,避实击虚,打乱对方阵脚,达到以守为攻,各个击破的目的。质证的过程也是一个辩论过程,切忌在质证中放过任何一点辩论机会,这十分关键,因为法官认证时,他们必须以质证的结果为认定基础,我们曾经遇到过法庭辩论时对方律师引用未经质证的证据作为事实根据,这时只要你提出“听不懂”,法官会马上制止他。 诉讼离婚立案技巧来源:网络作者:发布时间:2008-03-25 当事人就离婚的相关问题达不成协议,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离婚对方不拿传票怎么办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610010012.html, 起诉离婚对方不拿传票怎么办 结婚时都是你情我愿的,可离婚时却不一定会这么顺利了。难免会遇到一方要离婚,另一方坚决不离,死拖着的情况,遇到这类情况,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来解决。可是,如果另一方不拿传票怎么办?下面由赢了网湘西律师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 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八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三条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二十九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资料,起诉离婚或许一次或许不会成功,往往都会拖个一年半载,不要担忧。如果

离婚诉讼中应对的技巧

离婚诉讼中十种应对策略 一、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 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发现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一个目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但第二个目的,恐怕婚姻法会让你失望。为什么呢? 1、通常我把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2、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 3、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4、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呢?并不是。如果是前面所说的第二类、第三类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一旦诉讼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 很多人认为,离婚是公民自己法定的权利。只要自己坚持离婚的话,即使对方不同意,诉讼到法院,也应该很快就会解决。这是由于对我国现行离婚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制度不了解所造成的。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离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有用吗

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离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北京离婚律师:王振花 一、男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丈夫不同意离婚怎么办、老公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多次提出协议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女方想离婚并要求抚养儿子,这种情况离婚的可能性大不大?是否会调解很长时间? 如果对方也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是否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一方不愿意离婚,则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如果不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第一次起诉到法院有可能不判决离婚,需要等到第二次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小孩抚养问题,法院会考虑到谁更有抚养能力,小孩跟谁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和发育。 2、老公不愿意离婚,我已经提交法院申请,请问起诉离婚相关手续是怎样的? 因婆媳关系不和,现在已经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后天开庭,请问要做什么准备? 法庭会先调解,调解不成,依法判决离婚。判决离婚的理由是: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因此开庭前需要准备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仅因婆媳关系不和要求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二、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老婆不愿意离婚怎么办?妻子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第1页共3页

1、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开始女方同意离婚,写过离婚协议书,但当时没有达成一致,现在又不想离婚了。现在家里的钱都在她的手里,钱我可以不要,现在就是想离婚。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双方之间感情不和? 第一次起诉判离婚的几率有多大?半年后再起诉能否判离? 2、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三、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两人离婚有一方不愿意怎么办? 两人结婚两年,一直性格不合,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却一直怀疑女方有外遇。所以不愿意把小孩子给我,女方要怎样才能拿到女儿的抚养权以及愿意签字离婚呢? 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双方就离婚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只能诉讼离婚,这与对方是否同意没有太大的关系。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从双方感情基础,孩子的利益,有无合好的可能等方面衡量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一般情况下初次不会判离婚,但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至于男方提出女方有外遇的问题,就需要男方对他的主张提出相应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也只是口说无凭。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从孩子的成长的有利环境,双方的收入,家庭环境等方面综合判定应该由哪一方抚养。女方可以从这些方面去充分 第2页共3页

××法院分析当前离婚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法院分析当前离婚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对策 ××法院分析当前离婚案件中存在的问 题并提出对策 最近,××法院对近年来该院审结的离婚案件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一、存在问题 一是久调不决、久判不离。为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承办法官可能多次通知当事人到庭调解。近几年,当事人对法院第一次起诉经常判决不准离婚的不满情绪在上升。 二是缺席判决案件数量增多。出外打工的在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下,往往采用公告形式送达,但当事人特别是农民很少看报纸,不知道自己已被起诉,从而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告送达的效果甚微。 三是回避制度有待完善。同一个法官可能多次处理同一当事人的离婚案件,这种情况在人民法庭中更为严重。四是当事人人身安全保护不够。当事人在开庭前或结束后,有时会受到对方或其带来的亲属的围攻,甚至会受到其他当事人的围攻,法院各项保安措施不够到位。二、原因分析一是当事人举证困难。婚姻案件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作为离婚的标准,而关于感情问题,大都只有当事人的感觉,而无其

他证据可以证明。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方无法提供证据的,只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二是部分法官存在畏难心理。在当事人矛盾非常尖锐的情况下,不敢对案件下判决,特别是在当事人发出人身威胁的情况下,害怕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发生激烈的人身接触,发生人身损害或死亡的后果。 三是同一法官多次处理同一当事人的离婚案件,对当事人的实体处理带来极大影响。一方面是因为分案不规范、非制度化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因人民法庭审判人员严重不足造成,部分人民法庭只有两、三个审判人员,人少案多,客观上无法回避这一现象。 四是民事送达制度还有待完善。如何真正地保证暂时失去联系的当事人能及时收到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五是基层法院警力不足、职能不专。基层法院法警人数不多,部分法警还承担着执行、审判或其他部门的工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无法全部到场进行处理,特别是在当事人人多势众的情况下,更是没有办法阻止一些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离婚案件的监督力度,确保案件及时审结。审判管理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要从严把关,认真审查婚姻案件承办人

起诉离婚简易程序

一、起诉离婚简易程序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二、离婚简易程序是直接开庭吗 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由此,当事人起诉离婚后,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必然在三个月内开庭;适用普通程序,在六个月内开庭均不违法。只是如果法院顶着审理期限开庭,那么就只有当庭判决了,一般的法院都不会如此排期。 三、起诉离婚的怎样算是简易程序 1、一审判决可以开完庭后就出结果,也可以择日宣判。 2、简易程序就是程序简化,时间短,一般20天出判决。 3、普通程序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一般是3个月审结。理论上开完庭应该就能出结果了,因为开完庭法官就对案件事实和需要适用的法律已经清楚,但是鉴于种种原因,在实践中,开完庭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出结果。简易程序就是案情简单的案子,由一名审判员来开庭审理,实践中简易程序开完庭的案件要上审委会讨论后才能出结果,不会开完庭就出结果。普通程序就是案情较复杂,适用简易程序不能查清案情的,需要由三名以上(一般都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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