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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改革及税收政策调整

中国税制改革及税收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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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改革及税收政策调整

作者:靳东升

来源:《国企管理》2018年第01期

十九大提出了“深化税制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这是一个方向性的话。我们国家对于税制改革已经有了一个整体的方案,十九大提出税制改革,我们怎么深化?去年全国范围大规模的“营改增”,我们大家都知道营业税改增值税了,这是经济领域的税制变革,标志着我们经济领域的税制改革基本完成。以后我们还要再改革什么税种?就是其它税种,其它领域的税收,建立一个完整的税制。现在,我国有18个税种,除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以及环境保护税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其余还有14个税种,都是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

在2014年的时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我个人理解,“总体方案”应该规划了到2020年的税制改革,把“十三五计划”时期的税制

建设已经进行的规划,这个“总体方案”也是经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同意和批准的,这是我们将来改革的方向。“总体方案”的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财政预算体制的改革,二是税制改革,三是转移支付以及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务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体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只有一个中心思想,十八大提出来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作用。作为政府的经济杠杆手段,税收制度建设是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为市场经济体系服务的。

深化税制改革

40年来我国财政税收政策改革历程与作用

40年来我国财政税收政策改革历程与作用 Abstract:This paper sorts out the theoretical arguments and practical progress of China's fiscal reform over the past 40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up.Since 1978, China experienced the "central-local division" system, tax sharing system, public financial system, and a new round of fiscal and taxation system reform, which had a series of effects on fiscal revenue, non-tax revenue, macro-tax burden, and government debt.The fiscal and taxation reforms in the ing period will focus on handling the fiscal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relations between the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reforming individual ine tax and real estate taxes, and implement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axation. Keyword:fiscal reform; fiscal system; tax system; 40th Anniversary of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up Policy; 所有的经济问题皆可归结为财政问题。财政乃庶政之母。改革开放40年来, 财税改革1在理论上被赋予了更多的职能, 在实践中也被承载了越来越多的期望。 (一) 1978-1993年

中国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一、消费 二、企业所得税

三、增值税 1、免征范围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4)应税服务起征点: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3、税率 (1)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进口货物,使用一般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进项税额不得抵扣4、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四、关税 1、海淘税【财关税〔2016〕18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2、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可以免税。

中国环保税收政策

中国环保税收政策 一、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税费政策现状 以下几个方面 (一)鼓励节约资源,防止污染的相关税收政策 1、资源税.我国现行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以及生产 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因自然资源和开采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 征收的一种税,具体税目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 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实行定额税率.即使2007年以来,焦煤资源税适用税额和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 都实行了上调,但长期以来我国的资源税仅仅针对部分不可再生资源 所获得的收益征收,一直都被作为一种调节级差收入的手段,在政策 制定执行过程中,其环境保护功能往往被忽略,过低的资源价格驱使 企业不重视资源开采使用的效率.同时,又因为资源税收人绝大多数归 地方,过度开发、资源浪费现象受到地方政府的默许,这反而加剧了 生态环境的恶化 2、消费税.我国消费税征收范围涉及五类消费品,其中对环境造成污 染的有鞭炮、焰火、汽油、柴油以及摩托车、小汽车等.2006年4月,国家对消费税作出重大调整,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征消费税,扩大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同时,将游艇、 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实木地板纳入征税范围.不过我们生活中对生态环境 有害的产品远不止这些,比如塑料袋及其它包装材料、化学溶剂、一 次性餐饮用品、洗涤用品,都会不同水准带来环境污染.所以,从抑制 对环境造成破坏的特定消费品消费角度讲,现行消费税征收范围有些 窄了 3、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近年来,国内各种交通车辆数目剧增, 排放的尾气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燃料能源.鉴 于此,我国对在境内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和挂车征

中国税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此,在中国这个古老的文明国度里,一场令世界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在这30年改革中,税收制度先后经历了几次大的调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要求的复合税制体系。 30年中国税制改革历程回顾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税制改革进程可以划分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2000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期的税制改革2001年至今)三个阶段。 (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年) 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可分为涉外税制的建立、两步“利改税”方案的实施和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 1.1978-1982年的涉外税制改革。1978-1982年,成为我国税制建设的恢复时期和税制改革的起步时期,从思想上、理论上为税制改革的推进做了大量突破性工作,打下理论基础。从1980年9月到1981年12月,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初期引进外资、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需要,第五届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继续征收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初步形成了一套大体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 2.1983年第一步“利改税”方案。作为国营企业改革和城市经济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即第一步“利改税”,将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30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改革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突破了国营企业只能向国家缴纳利润、国家不能向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的禁区,成为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一个历史性转折。 3.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方案和工商税制改革。为了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经第六届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决定从1984年10月起在全国实施第二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发布了关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的一系列行政法规,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税制改革。此后,国务院又陆续发布了关于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奖金税(包括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和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特别消费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筵席税等税收的法规。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至此,我国工商税制共有37个税种,按照经济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涉外税、农业税等七大类。 总之,这一时期全面改革了工商税制,建立了涉外税制,彻底摒弃了“非税论”和“税收无用论”的观点,恢复和开征了一些新税种,从而使我国税制逐步转化为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日益加强。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税制改革: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内涵要求,1994年我国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力度最强的工商税制改革。 1.全面改革流转税。以实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为核心,相应设置消费税、营业税,建立新的流转税课税体系,对外资企业停止征收原工商统一税,实行新的流转税制。 2.对内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取消原来分别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

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DOC 21页)

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6)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8) 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1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14)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1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并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决定在全国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四)兼营本通知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五)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六)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一)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国税制改革

一、WTO给中国税制带来什么压力? 1、中国目前的税制结构与WTO要求中国的税制结构之间的差距有多大? 虽然中国加入了WTO,但是经济发展有一个过程。税制改革有很多内容是今年完不成的,因为立法需要很长时间,比如所得税“两法合并”现在还没有提交到全国人大。改革还应是早点好,至少不应该拖得太迟,否则对于经济的负面影响就更大了。 WTO规则对于一国税制的要求就是“国民待遇”原则,要求不能对外商歧视。在20多年的市场经济过程中,唯独税收与其他方面的情况很不同——税收方面是一直优惠外资的。现在税收中最大的问题不是对外资歧视,而是对内资歧视。 中国关于WTO的谈判主要集中在取消和降低重要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简单地说也就是要求你拆掉篱笆。加入WTO后,外资市场准入的自由权肯定比现在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优惠外商,外商企业可能享有市场开放和税收优惠的双重优惠,但对于内资企业而言则变成了税收和市场的双重负担。 我们的税制基本上是符合WTO要求的,并不是说中国加入WTO就逼着你立刻进行税制改革。外方对我们给出的税收优惠从不拒绝,问题是我们自己要不要继续实行这套政策。中国加入WTO的目的毕竟不是让外资打垮本国企业。所以我们要考虑如何使自己的企业轻装前进。 2、除了企业所得税,决定或影响内资企业竞争力的税收因素还有那些? 决定企业内在竞争力的很多因素中,出口退税是非常重要的政策因素之一。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即使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和发达国家惯例相比仍然是退税不足。原因在于我们是生产型窄范围的增值税,产品中还含营业税。即使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其实仍然征了很多税。从税制上无法实现真正的出口产品零税率原则。所以要真正解决出口产品含税问题,除了提高退税率、扩大退税空间,还需要增值税转型。最好不要通过提高退税率,超过法定征税率,如征17%退18%的办法,那会为人家诟病。改善税制才是正路。不改税制,通过退税硬性实行外贸补贴,结果是两边都扭曲。 3、近来启动的税制改革,是一次与1994年类似的全局性税改,还是局部税种的调整?此次税改的战略目标是什么?目前是不是改革的良机? 当前并不存在一个类似1994年那样大规模税制改革的条件。不过,近几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出现了包括经济结构改变、企业转制、投资需求不足等新情况,尤其是加入WTO。理论界对税制改革建议的重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地方税等,几乎涉及了税制的所有方面。 4、为什么目前的税改不是一个全局性的改革,却又涉及几乎所有方面? 随着经济的发展,1994年税制已经不再适应现在的经济环境了。从宏观经济运行方向上说,中国已经从当时通货膨胀转变为现在的通货紧缩。1994年税改的核心方针是抑制通货膨胀

2016年税收政策汇编

2016年税收政策汇编 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6]1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0号 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双喜(喜百年)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6]18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金圣(软瑞香)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6]2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玉溪(细支庄园)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6]3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40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娇子(宽窄自在)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6]41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黄山(硬天都)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6]53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4号 增值税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六批)的公告

改革开放40年,企业所得税巨变

改革开放40年,企业所得税巨变 中国改革开放40年,企业所得税发生巨大变化。改革开放前,在国营企业一度没有征收企业所得税,只上缴利润;从集体企业征收上来的税额也很少。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壮大,企业所得税法的完善,2017年征收企业所得税为32111万元,占同期税收收入总额比例为22.24%。征收的依据从法规上升到内外资企业统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措施更加完备。 一、改革开放前的企业所得税(1949年—1978年)1949年首届全国税务会议通过统一全国税收政策的基本方案,其中包括对企业所得征税的办法。1950年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设置14种税收,涉及对所得征税的有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存款利息所得税和薪给报酬所得税。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自1950年开征,征税对象是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应税所得。国营企业因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参与经营和管理,其财务核算制度与一般企业差异较大,实行利润上缴制度,不缴纳所得税。这种制度设计适应了当时中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需要。1958年和1973年两次重大的税制改革,核心是简化税制,其中的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主要还是对集体企业征收,国营企业只征一道工商税,不征所得税。在这个阶段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约占50%左右,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仍是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之一。在税收收入中,国内销售环节征收的货物税和劳务税是主体收入,占税收总额的70%以上,工商企业上缴的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较小。 二、改革开放初期的企业所得税(1978年—1990年)从1978年开始,随着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原有的单一税收制度因税种过少,难以适应新形势,也不利于对外开放政策的执行。集体商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的税负偏重,不利于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并公布施行。企业所得税税率确定为30%,另按应纳所得税额附征10%的地方所得税。1981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行20%~40%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另按应纳税的所得额附征10%的地方所得税。上述改革标志着与中国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所得税制度改革开始起步。同时,通过两步“利改税”所确立的国营企业所得税突破了对国营企业不征收所得税的禁区。1983年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即将建国以后实行了三十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制度。次年实施第二步“利改税”,1984年9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国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实行独立核算的国营企业,国营大中型企业实行55%的税率,国营小型企业按10%~55%的八级超额累进税率。并对国营大中型企业征收国营企业调节税,税率由财税部门商企业主管部门核定。税后利润原则上归企业支配。两步“利改税”基本理顺了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用法律的形式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固定下来,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增强了企业活力,也使国家财政有了稳定增长。1985年4月,为统一不同行业集体企业所得税负担,适应国民经济新的发展形势,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集体企业所得税成为一个独立的税种,实行10%~55%的8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以雇佣劳动为主、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私营企业的发展,198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肯定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为了引导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1988年6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私营企业所得税实行35%的比例税率。 三、内外资有别的企业所得税(1991年—2007年)为适应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

中国税制改革的内容和意义

税法随堂论文信工吴鹏20102450126 论当前税制改革内容与意义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后,为了建立一套适应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5年来中国的税制改革迈出了重要的步伐,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税制改革促进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经济的发展又为税收收入的连年增收开辟了广阔的税源。从2006年到2011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从135822.8亿元增至249529.9亿元,增长了83.7%,年平均增长率为16.4%;中国的税种从24种减少到20种(实际开征19种),减少了4种;中国的税收收入从20017.3亿元增至45622.0亿元,增长了127.9%,年平均增长率为22.9%;中国的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4.7%上升到18.3%,提高了3.6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国家采取了大量的、多种形式的税收优惠措施,支持农业、能源、交通、外贸、金融、房地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改革和特定区域的发展(如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等),几乎涉及所有税种。下面挑三个简单说一下 农村税费改革的内容及意义 (一)确立国家对农民“多予少取”的原则,坚持以减轻农民负担为改革目标,农村税费改革“费改税”的方案虽有不足,但它为解决“三农”

问题找到了一个突破口。通过这种形式的改革,从制度上制止了各种名目的收费,确立了税收作为处理国家与农民之间分配关系的主导方式,摒弃了其他非规范的方式;也为加强农业税收征管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所以,作为整体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这一改革措施必须全面推行。从目前试点情况看,需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逐步导引出从中央政府到省级政府、到市县级政府加大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财政投入机制。 然而,也需要明确,要真正建立起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的制度和体制,必须调整农村税费改革的思路,着眼于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着眼于农业税收制度的现代化。 (二)建立规范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 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要打破农村基层机构与农民之间的“零和不对称博弈”局面,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必须加大外部资金注入力度,中央财政在这方面应当率先垂范。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完善中央、省、市、县、乡镇之间财政分配体制。首先,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尤其要明确省以下特别是县、乡级政府的支出责任。 (三)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现代化的农业税收制度 通过上述税制改革,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将进一步规范、合理,对我国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将产生一系列的积极效应。 第一,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改为对农产品商品征收增值税,

税收政策要助力“中国制造2025”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87621946.html, 税收政策要助力“中国制造2025” 作者:施文泼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15年第10期 强大的制造业是一个国家迈进现代化的标志,也是一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根基。纵观全球,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是工业强国。 近年,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浪潮下,主要发达国家更是纷纷制定了一系列制造业升级的国家战略和计划,如德国提出了“工业4.0”,力图借此在国际竞争中抢占先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制造2025”战略规划应运而生。 “中国制造2025”规划的目标是实现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的转变。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技术创新,近年来中国虽然在高铁、装备制造等领域表现出了巨大的创新能力,但总体而言,中国制造业相关核心技术的自主产权并不多,与国外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中国制造业发展的最大瓶颈。因此,“中国制造2025”的核心内容是培育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在制造业基础薄弱的前提下推进自主创新,迫切需要政府通过各种公共政策给予强有力的支持,特别是税收政策,它在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具有突出的作用,因此也成为世界各国最常用的政策手段之一。 一套合意的税收支持政策,应在“中国制造2025”规划中发挥重要作用。 税收支持政策首先要能有利于降低技术创新活动的风险。企业进行自主创新面临诸多较高的风险。这种高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企业在技术创新上的投资和发展动力。因此,如何降低与化解风险,成为自主创新面临的首要任务。 一般而言,降低与化解风险,一方面要靠企业自身通过技术手段和财务手段加以防范与化解;另一方面,需要政府采取税收等支持措施,增强企业防范与化解能力。 眼下,中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不足以降低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风险,应进一步完善。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通过提取风险准备金等方式,增强企业抵御技术创新风险的能力; 通过加速折旧等措施,加快技术创新投入资金的周转及回收,减少资金方面的风险; 通过费用和投资抵免等税收措施,增加企业的收入,减少企业利润方面的风险;

企业并购重组税收政策汇总

企业并购重组税收政策 一、重组文件汇编 (一)增值税 1.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整体转让) 2.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迁移进项转移) 3.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转让进项转移) 4.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多次转让) 5.财税〔2016〕36号附件2(整体转让) 6.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转让不动产) 7.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及解读(营改增若干征管) 8.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中外合作办学等增值税征管) 9.(二)企业所得税 1.财企〔2005〕62号(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 2.财税〔2008〕1号(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 3.国税函〔2009〕1号(债务重组) 4.财税〔2009〕59号(具体处理问题) 5.财税〔2009〕60号(清算) 6.财税〔2009〕69号(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 7.国税发〔2009〕82号(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 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 8.国税函〔2009〕47号(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 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

9.国税函〔2009〕388号(清算申报表) 10.国税函〔2009〕684号(清算申报) 11.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管理办法) 12.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 13.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 题) 14.国税函[2010]79号(所得税若干) 15.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撤回或减资) 16.总局公告〔2011〕39号(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 17.财税〔2012〕27号(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 得税政策) 18.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 税处理问题) 19.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 20.财税〔2013〕91号(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21.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22.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2号(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 23.财税〔2014〕79号(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 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 24.财税〔2014〕109号(50%及划转) 25.财税〔2014〕116号(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税收政策汇编及分析文件

2004年税收政策汇编及解析 ●征管动态 关于使用《电子缴税凭证》的公告 关于拆迁补偿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及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政策摘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 证工本费的通知 ●纳税向导 关于企业带征转查征若干税收处理问题的答复 三项费用年终有余额如何处理 融资租赁业务如何确定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的划分 如何理解个人所得税法对“次”的规定

以地换房≠以房换地 预收款也要缴税 发放独生子女补贴不能在税前扣除 对往常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以案讲法 股息红利依旧工资薪金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到底该由谁缴 代垫材料费也要缴营业税。 ●咨询问答 ●编读往来 ●小考场 税收知识竞赛题目选编(九) ●广而告之 关于修改《顺德市地税发票抽奖活动实施方法》的通知

【征管动态】 关于使用《电子缴税凭证》的公告 各纳税人: 依照上级有关通知精神,为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保证税款及时准确入库,现决定对我区现行的“e”税通和储款扣税两种缴税方式的完税凭证使用《电子缴税凭证》。各纳税人可依照各自采纳的申报缴款方式按下列方法取得《电子缴税凭证》: 1、使用“e”税通申报的业户,可通过银行的回单箱收取,或者自行到各自的开户银行网点索取。 2、储款扣税的业户,可在税期结束后到各自的开户银行网点索取(存折账户须凭存折索取)。储款扣税账户为个人账户时扣款银行可不开具《电子缴款凭证》,仅在扣款存折的交易摘要栏内打印“地税”字样,表示该笔款项是税务机关所扣的税款。 3、《电子缴税凭证》无银行转讫章无效。 4、各有关银行对《电子缴款凭证》保存时刻为半年。

浅谈中国税制改革

浅谈中国税制改革 姓名:任远班级:经济1221 专业:经济学学号:120112006 摘要:税制改革是通过税制设计和税制结构的边际改变来增进社会福利的过程。税制改革可能有很多形式,既有税率、纳税档次、起征点或免征额的升降和税基的变化,又有新税种的出台和旧税种的废弃,还有税种搭配组合的变化。本文将就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年来的税制改革进行分析,以解析出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 引言:“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收无处不在,通俗说,就是当一个人还在妈妈肚子里一直到入土为安的那一刻,税收始终与之相伴一生。稅收制度自最早的西周“市场税收”源起,经过2000多年的不断演变发展,依然延续至今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国家社会发展和人员的进步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税收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不论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否其最终的用途都是一个重头戏,国家如何运用税收收上来的钱才是民众所看重的。所以如何让税收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的和谐的发展提供一个环境,如何让税收为经济主体的公平有序竞争提供一个稳定的氛围,如何促进社会的公平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层面的优化与改革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正文: 1.新中国税收制度的建立 1949年建国初期,我国各地税收制度很不统一。在一些老解放区,仍沿用革命根据地时期各自制定的征税制度。在新解放区,为了及时开展城市税收工作,按照“暂时沿用旧税法,部分废除,在征收中逐步整理”的原则,除了将旧政权不合理的苛捐杂税以及为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服务的征税规定加以废除外,一般暂时沿用旧税法。因此,当时全国各地实行的税种不统一,同一税种的税率差别也非常大。如面粉税,东北为8%,华东为25%;卷烟税,华东为40%,华北为10%,东北为60%;烟叶在华北不征税,而华东、中南都要征税。至于各地区的完税凭证和管理方法更是五花八门,很不一致。这种情况与全国统一的新形势很不适应。 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召开了首届全国税务会议,讨论研究统一全国税政,建立新税制和加强税务工作。会议根据全国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有关财政税收的规定精神,制定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于1950年1月由政务院发布施行。《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明确了统一全国税收的要求,规定了全国统一的税收体系和税收立法权限,提出了加强税收工作的制度措施。与此同时,政务院还公布了货物税、工商业税等主要税种的暂行条例和《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这标志着我国新的社会主义税收制度迅速建立起来。 随着新的税收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城市工商税收收入也开始迅速增长。1950年上半年就达到了与公粮收入相等的地步,完全改变了以往国家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农村公粮收入的局面。1950年6月,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调整了工商税收,简化合并了一部分税种、税目,调整了部分税率,改进了征收方法,并在调整的基础上修正了货物税、工商业税等主要税种的暂行条例,同时由财政部公布了这些暂行条例的施行细则,从而使我国新的工商税收制度逐步趋于完备。

大数据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大数据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一、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我省并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省大数据产业可能会涉及以下鼓励类项目: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第(三)“贵州省”中: 26、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 27、云计算解决方案研发及应用服务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八“信息产业”中: 1、2.5GB/S及以上光同步传输系统建设 2、155MB/S及以上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 3、卫星通信系统、地球站设备制造及建设 4、网管监控、时钟同步、计费等通信支撑网建设

5、数据通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 6、物联网(传感网)、智能网等新业务网设备制造与建设 7、宽带网络设备制造与建设 8、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 9、IP业务网络建设 10、下一代互联网网络设备、芯片、系统以及相关测试设备的研发和生产 11、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 12、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 13、32波及以上光纤波分复用传输系统设备制造 14、10GB/S及以上数字同步系列光纤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5、支撑通信网的路由器、交换机、基站等设备 16、同温层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7、数字移动通信、接入网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及路由器、网关等网络设备制造 18、大中型电子计算机、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每秒一万亿次及以上高档服务器、大型模拟仿真系统、大型工业控制机及控制器制造 19、集成电路设计,线宽0.8微米以下集成电路制造,及球栅阵列封装(BGA)、插针网格阵列封装(PGA)、芯片规模封装(CSP)、多芯片封装(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 20、集成电路装备制造 21、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 22、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用材料 23、软件开发生产(含民族语言信息化标准研究与推广应用) 24、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

个人收入税收政策

个人收入税收政策 一、我国个人收入分配的现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综合国力迅速提升,我 国居民的个人收人也有了非常快的增长。但是,因为分配制度和劳动 就业体制不完善,在初次分配中就存有诸多不合理,致使居民个人收 人差别持续扩大。具体表现在: 分,城镇居民家庭年均收人共分为五个层次:贫困型家庭年收入在 5000元以下,占全部家庭总数的3.8%;温饱型家庭年收入在5000元一10000元之间,占全部家庭总数的36.1%;小康型家庭年收人在10000 元一30000元之间,占全部家庭总数的50.1%;富裕型家庭年收人在30000元一100000元,占家庭总数的8%;富有型家庭收人100000元以上,占家庭总数的1%。富有型家庭与贫困型家庭相比,其年收入相差 竟达20倍之巨。考虑到统计数据的不全面性,实际的收人差别可能更 大一些。 (二)城乡之间个人收入差别过大。国家统计数据显示,197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为343.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3.6元,两者相差1.56倍;而200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为628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为2253.4元,两者相差1.78倍,差别也呈扩大 趋势。 (三)不同行业之间个人收入差别过大。1999年各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为:金融保险业12046元,电力、煤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1513元,制造业和建筑业分别为7794和7782元,农林牧渔业4832元,最高行 业为最低行业的2.49倍。可见不同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 业的职工收人差别悬殊。 判断居民个人之间收人差别大小有两个标准:一是基尼系数,一般认 为基尼系数小于0.2为收人的高度平均,大于0.4为很不平均,大于 0.6为高度不平均。2001年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人的基尼系数为

中国税制改革大事年表

中国税制改革大事年表(2001年~2008年11月)2001年 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其中提出了有关税收的措施。 3月2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即日公布,自5月1日起施行。 5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到国家税务总局考察税收工作和金税工程建设情况。 11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王仲禹到国家税务总局考察工作。 2002年 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对部分地区违规制定先征后返等减免税政策的通报》。 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 3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11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论述了有关税收问题。 2003年 3月17日,中共中央任命谢旭人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 3月25日,国务院任命谢旭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3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4月3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会讲话。 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 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出了有关税收的措施。 11月23日,国务院发布修改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004年 2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修订以后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 4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04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要点》。此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联合发出一系列配套文件。 7月2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2004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2005年 6月6日~7日,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到会讲话。 7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2005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我国税制改革进程及方向

2013北京CBD国际论坛9月6日在京举行。北京CBD国际论坛作为北京CBD举办的具有最高水准、最广影响力和最强品牌效应的主题活动之一,致力于邀请企业领袖和专家学者集思广益,共同探讨研究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与世界经济发展中的焦点问题和未来趋势。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以下是文字实录: 谢谢,中国的经济面临一系列新的变化和挑战,面对新的形势,中国的经济体制肯定要做出新的调整。其中,作为政府和企业居民之间最紧密的联系纽带,税收制度的调整肯定是相当大的。对此,我想我们有很深刻的记忆,远的不讲,单讲1994年的税制改革,实际上影响了此后中国20年的经济发展。 目前,中国的税制改革面临哪些问题呢?我想,下一步该做哪些调整?大家肯定是积极关注的,我用不到20分钟的时间把有关的问题和大家作一些分享。我们先来认识一下中国现实的税制状况。 第一张图这是2012年中国税收收入的结构图,如果从税收的名称把它换算成税收收入的份额,我们再看这张图就比较简单了,这张图告诉大家,18个税种中只有5个税种是最重要的。这18个税种当中只有5个税种是最重要的,5个税种相加占全部税收收入的90%,我的意思是说只要把握了这5个税种的变化,实际上你就能大致把握中国税收制度以及结构的全貌。 第二张图,我们把上面的第一张图稍加整理,按照税种来归类,我们发现如果把它归为流转税、所得税和其它类的话,发现能够纳入到流转税中的占70%以上,两个所得税税种两者合计26%,出乎意外的其它类税种只有4.3%,所以,大家从中特别关注的就是流转税的占比。 第三张图,税收来源的结构,也就是谁把钱交给了税务系统?尽管我们可以把中国的纳税人结构区分为七大块,但其实其中的六块的性质是一样的,比如这里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公司、股份合作企业、私营企业、涉外企业,当把这六块求和的时候你会发现来源于企业的税收占比占90.5%,只有9.5%来自于非企业,也就是说来自于居民个人,那么这样的税制结构和世界上通行的税制结构相比具有很大的不同点,最突出的印象就是我们的税制结构不是特别的均衡。 大家看这张图展示的是OECD国家在2009年税收收入及其来源的结构图,从中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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