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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研究生助研学金工作量考核表

东南大学研究生助研学金工作量考核表

东南大学研究生助研学金工作量考核表

注:1、本表应清晰、规范、如实填写,及时提供有关部门核查。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指导教师留存、一份由所在院系留存。

东南大学2016年拟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单

东南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单 姓名院系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毕业院校备注陈姣兰建筑学院081300建筑学武汉理工大学 邓开怀建筑学院081300建筑学兰州大学 傅慧建筑学院081300建筑学华中科技大学 何乔祎建筑学院081300建筑学东南大学 刘雅凡建筑学院081300建筑学东南大学 沈翀建筑学院081300建筑学东南大学 宋晓冉建筑学院081300建筑学南京工业大学 朱颖文建筑学院081300建筑学厦门大学 曹迪建筑学院083300城乡规划学东南大学 郭宜仪建筑学院083300城乡规划学东南大学 金探花建筑学院083300城乡规划学东南大学 廖航建筑学院083300城乡规划学东南大学 廖自然建筑学院083300城乡规划学重庆大学 刘碧玉建筑学院083300城乡规划学东南大学 刘晶晶建筑学院083300城乡规划学长安大学 米雪建筑学院083300城乡规划学东南大学 潘鹏程建筑学院083300城乡规划学四川大学 王孛丽建筑学院083300城乡规划学东南大学 王嘉玲建筑学院083300城乡规划学东南大学 巫义建筑学院083300城乡规划学东南大学 吴泽宇建筑学院083300城乡规划学东南大学 郁佳影建筑学院083300城乡规划学南京师范大学 邓慧弢建筑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华中科技大学 郭淑睿建筑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华中农业大学 彭予洋建筑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四川大学 孙琪悦建筑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四川大学 谢相怡建筑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东南大学 曾懿珺建筑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上海交通大学 邹静雯建筑学院083400风景园林学重庆大学 蔡利媛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南京工业大学 曹含嫣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合肥工业大学 陈今子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陈赟强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合肥工业大学 范琳琳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郑州大学 方格格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西安交通大学 方浩宇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东南大学 傅文武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东南大学 韩珂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华中科技大学 韩立帆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东北大学 胡蝶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上海大学 姜翘楚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孔光燕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河北工业大学 李鸿渐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东南大学 李佳颖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昆明理工大学 李琳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李默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华中科技大学 李平原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东南大学 李启明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东北大学 李曲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华中科技大学 李思颖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四川大学 李晓晖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贵州大学 李炘若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山东大学 李韵琴建筑学院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南昌大学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及质量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及质量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东南大学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不断加强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所以我们集中优质资源,着力为全校师生营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目前建有四牌楼、丁家桥、九龙湖等校区,四牌楼校区位于市中心,环境优美,设备先进,06年起九龙湖校区成为学校的主校区,位于江宁区,占地3700亩,其中教学区、行政区、生活区和基础体育设施一举俱全,机械学院、材料学院等十几个院系在此建成,众多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优质的教育资源为来校深造的学生提供了理想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东南大学一项以科教兴国为己任,积极的开展科学研究,在国内外具有重大的影响。08年学校的科研经费超过八亿元,专利申请和授权书都位于全国前列,这些为培养社会急需的人才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平台。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的国际交流活动日益活跃,先后和130多所的大学和研究机构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邀请了包括杨振宁等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内的一大批专家学者到学校讲课访问,营造了浓厚的学术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实践能力,开拓他们的学术视野。 学校不断完善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为夯实专业基础,提高实践能力,提供了基础,为研究生积极开拓创新,设置了一系列基金,为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设置了国外学术交流基金,鼓励他们参加国外学术会议,以及到国外科研院所和实验室进行短期合作交流和研究,我们学校每年通过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的项目,我们会选拔一百多名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攻读学位,我校已逐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导师的选择考核,研究生的招生改革,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过程控制等方面,都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

东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东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建设立项申报书 课程类型:□ 公共课程□ 专业课程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学院: 手机: 邮箱: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年月

填表说明 . 公共课程:注重在培育人的综合素养过程中根植理想信念。 . 专业课程:注重发挥深化和拓展作用,在知识传授中强调主流价值引领, 挖掘课程中蕴含的“思政元素” 。哲学社会科学专业课程应重点强化政治导向和育人功能,自然科学专业课程应重点强化创新意识、科学素养、人文情怀和工匠精神等教育。 . 每个项目限报负责人一人。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应是该课程的主讲教师, 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工作。 . 项目负责人有责任聚集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共同参与课程建设项目并共享 项目成果。 . 项目参与人(包括负责人)在表中应按承担项目工作的内容先后排序,一 般不多于人。

.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课程类型公共类:□ 公共课 专业类:□ 专业基础学位课程□ 专业必修学位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 面向学院及专 业 授课学分平均每次开课 学时选课人数 开课学期春学期□秋学期□ 课本课程已开设的届数,学生选课情况,曾经历的教改、课程程建设项目、课程思政相关前期工作等情况: 信 息 课程前期情况 课 姓名性别 程 出生年月学历 负 责 现任职称现任职务 人 信邮箱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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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教学情况:(近年承担课程教学情况,包括:课程名称、年份、授课学生层次、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学分、授课人数次;) 学术研究:(近年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来源、级别、主持参与、时间;) 获奖情况:(教学与科研获奖情况:奖励名称、级别、排名、年份)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在教学中承担的工作 教 学 团 队 结 构

医院工作量绩效考评及实施方案【精编版】

医院工作量绩效考评及实施方案【精编版】

2014工作量绩效考评及实施方案(讨论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出:“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新酬制度”,为贯彻落实这一决定,我们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同时,决定实施新的绩效考核方案,完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病人提供更加快速,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一部分绩效工资考评基本原则 一、工作量绩效工资考评是以岗位工作量考核为基础,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为主要内容的分配模式,并根据不同岗位的责任、技术、劳动复杂程度、承担风险的程度、工作量的大小等不同情况,恰当拉开分配档次,坚持向高风险、关键岗位、优秀人才、临床一线倾斜的分配原则。它是以服务质量和工作数量效率为核心、能够保证公益性方向,又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 二、通过绩效管理考核和分配制度的实施,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考评以工作岗位、技术含量、风险程度、服务数量等业绩为主要依据,以工作效率和效益、工作质量、患者满意度为综合考核指标,综合计量和评价的绩效考核分配方法。 三、绩效工资考评将医院人员按照工作岗位分为四大类,分别为医生类、护理类、医技类、行政后勤类。如医生类包括门诊医生、住院医生、医技科室医生,护理类包括门诊护士、病区护士,其他治疗科室护士。医生、护理人员绩效工资不按入院的人事身份,按照工作业绩实行同工同酬。 四、绩效工资考评应始终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量化考核,综合评定,优劳优酬,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日常考核与监督;坚持科主任负责制的原则。 五、绩效工资考评按照收支略有结余,严控成本费用原则。充分考虑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在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和严格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的前提下,实行宏观管理、总额控制的管理措施。 第二部分工作量和成本项目控制原则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校研生〔2019〕25号 关于公示2019年度东南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 指导教师名单的通知 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校发[2018]247号)的有关规定,由各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通过,学校遴选84位教师为2019年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具体名单如下: 建筑学:徐小东金星唐芃 —1—

机械工程:孙东科孙桂芳窦建平夏丹罗晨王金湘项楠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刘道银蒋剑春(兼职) 环境科学与工程:陈惠超 信息与通信工程:陶俊翟建锋戚晨皓张川 土木工程:徐明张文明许妍熊文陈力丁建文 电子科学与技术:钱钦松吴金余超张宇宁吴俊祝靖 郭小朝(兼职) 光学工程:胡国华徐淑宏 数学:张小向张鑫 控制科学与工程:王翔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冯前进(兼职)蒋平(兼职) 软件工程:刘志昊 物理学:陈殿勇 生物医学工程:罗守华谢卓颖 材料科学与工程:罗强张旭海张法明施锦杰代云茜 哲学:杨煜王华宝 应用经济学:浦正宁尹威 电气工程:黄磊吴熙陈星莺(兼职) —2—

交通运输工程:李豪杰徐铖铖王晨 仪器科学与技术:徐宝国 艺术学理论:郭建平孟凡行 法学:刘练军王禄生桑本谦(兼职) 基础医学:朱新建施少林(兼职)李聚学(兼职) 郭雪江(兼职)刘妍(兼职)陈云(兼职) 汪强虎(兼职) 临床医学:吴同智洪鑫程张军彭新桂翁建平(兼职)宁光(兼职)夏正坤(兼职)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王适之李晓波王晓英王美林(兼职) 陈进(兼职) 生物学:唐明亮 网络空间安全:邬江兴(兼职)刘韵洁(兼职) 对以上名单或本次遴选工作有异议者,可在一周内(2019年7月15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出书面意见,经核实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仲裁。 —3—

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一级学科代码:0814 一级学科名称:土木工程)(二级学科代码:081402 二级学科名称:结构工程) 要求具备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掌握复杂结构系统的分析理论和设计方法,培养从事土木工程领域的科研、设计、师资和管理人才。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一、研究方向 1.混凝土及高强混凝土结构设计理论及其应用 2.现代预应力结构体系及计算理论 3.工程结构鉴定与加固 4.钢结构设计理论及应用 5.巨型、高层结构的力学分析及应用 6.大跨度空间结构体系的力学分析及应用 7.土木工程施工研究 二、知识域要求 三、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注:1. 硕士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2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为16学分,其余为非学位课程。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3学分。 2.要求硕士生所有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半内完成,其中学位课程学习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 3.学位课程根据此表,非学位课程从“研究生课程目录”中选择。 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条例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校攻读研究生学位,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培 养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硕士生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一、普通奖学金 (一)普通奖学金标准 (二)申请条件 凡经过统一入学考试(或推荐免试)并经审查后的研究生(国家计划内),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享受普通奖学金。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行良好,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集体活动。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的各项条例。 3)认真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研究生在校期间,如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或因违反校纪校规、违法乱纪而受到纪律处分者,视情节轻重,扣发部分或取消普通奖学金。 二、硕士生优秀奖学金 (一)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的标准及比例 一等奖 1000元/年 (比例10%) 二等奖 500元/年 (比例10%) (二)申请条件 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期间品学兼优的在校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硕士生,可获得一、二等优秀奖学金,并颁发奖学金证书。 1、本科期间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总平均位于年级前列,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推荐免试生。 2、参加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国家统考课程总分成绩居同类考生前列,专业课程考试良好的品学兼优考生。 3、在校学习期间,总学分工科修满30学分以上,文科修满36学分以上,医学类32学分以上,学位课程单科考试成绩80分以上,选修课程考试总平均80分以上的品学兼优研究生。 4、学习成绩合格,在科研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者。 5、推荐并批准的硕—博连读生。 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的评比与中期筛选工作、研究生评优工作同步进行。 三、专项奖学金 (一)专项奖学金分为校友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 校友奖学金——由校友提供,项目及金额等详见各专项奖条例。 企业奖学金——由企业提供,项目及金额等详见各专项奖条例。 (二)校友、企业奖学金按照有关的要求进行评比(详见各专项奖条例),各专项奖不可兼得,但可兼得普通奖学金和硕士生优秀奖学金。

工作量统计表格模板-绩效考核制度

成都特比特科技部门人事行政部编号HR-005 版本A/0 页次共 6 页绩效考核方案编制人梅华审批人袁杰 一、目的 为了创建企业内部竞争机制,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奖勤罚懒,优胜劣汰,达到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提升,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一级考核对象:管理层 二级考核对象:业务层 三、考核周期: 季度绩效考核。 四、考核分类: 1.绩效考核分管理考核与业绩考核,管理层考核三个月为一周 期,全年根据两次得分评定等级,年底发放奖金;业绩考核以 季度为周期,每次评定等级发放奖金; 2.所有管理人员的晋升、淘汰以管理考核为依据;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有两种业绩考核方式,以是否管理一线业务团队为标准

成都特比特科技部门人事行政部编号HR-005 版本A/0 页次共 6 页绩效考核方案编制人梅华审批人袁杰 进行区分:不直接管理一线业务人员按考核A方式进行,其他按照考核B方式进行; 1.管理考核: ◆考核等级A:2个月薪资; ◆考核等级B:1个月薪资; ◆考核等级C:0.5个月薪资 ◆考核等级D:考虑淘汰; ◆考核等级E:淘汰; 2.业绩考核: 考核A: ◆超标:季度指标完成率≥120%,1个月薪资; ◆达标:100%≤季度指标完成率<120%,0.8个月薪资; ◆安慰:80%≤季度指标完成率<100%,0.4个月薪资;安慰 线根据业务发展定标准线; 成都特比特科技部门人事行政部编号HR-005

考核B: 与销售顾问提成比例挂钩,按照10:3的比例提取季度团队完 成业绩(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奖金;既客户经理提成10%, 其提取3%,同比例上升或下降; 3.收入预测: 销售人员: 参加公司统一的季度绩效考核,但无绩效奖金,作为晋升或淘汰的标准。 内勤人员: 参加公司统一的季度绩效考核,年底发放绩效奖金;考评标准与管理人员的管理考核体系一致。 版本A/0 页次共 6 页绩效考核方案编制人梅华审批人袁杰 成都特比特科技部门人事行政部编号HR-005

东南大学教务处

东南大学教务处 校机教〔2016〕66号 关于公布2016年度校级通选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各课程负责人: 根据《东南大学关于设置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实施意见》(校机教〔2013〕69号)和《关于对立项通选课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校机教〔2016〕35号)文件的要求,教务处组织专家对2009年、2010年、2013年经学校批准立项建设的通选课程开展了一个多月的检查和评估。 依据项目年度检查要求,结合专家听课,参考学生评教 —1—

等,经专家组评议、学校审核,共有148门次立项建设的通选课程通过年度检查,其中有21门次以“优秀”通过(见附件1);26门通过2013年度检查后就一直未开课,经与院(系)教师商定,专家审议,予以停开(见附件2);部分教师由于多种原因,致使课程自2013年立项起一直未予开设或建设成效不明显,经研究决定,1门通选课暂缓通过、6门通选课程予以撤销立项(见附件3)。 对于2013年立项建设通过年度检查的课程,教务处将按项目认定书中的经费资助额度下拨第二期建设经费;对于以“优秀”通过的21门次通选课程,学校将追加1万元/门次建设经费予以支持;对于自愿申请停开的课程,如果想申请复开课,需要重新参加下一轮通选课立项评审;对于撤销立项的通识课程,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 希望院(系)重视课程建设与检查验收工作,及时通知撤销立项的课程负责人,并在院(系)通报情况。已通过检查验收的课程负责人应认真总结课程建设情况及实施效果,进一步厘清下一阶段课程建设计划,以保证我校高品质通选课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2—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校研生〔2019〕4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东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 作的通知 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教育过程管理,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校级督导的作用,在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东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及工作要求公布如下。 —1—

东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名单 组长:吴申庆 副组长:耿有权 成员: 土建交通类:孟少平、刘博敏、黄侨 能源动力类:胥建群、陈南、蒋浩、马旭东、程向红 电子信息类:徐平平、朱利、吴金、汪军、徐立臻、黄杰 材料化工类:吴申庆、陈金喜、周建华、焦真 生命医学类:王振芬、蒋犁、董榕、葛丽芹 人文社科类:孟鸿志、刘须明、达庆利、耿有权、孙迎联、于向东东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要求 一、总体工作要求 1.督导工作面向全校研究生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教育管理以及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2.督导组日常工作由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培养办负责督导组工作的计划筹办、协调落实、反馈跟踪、记录整理,负责整理完成年度督导报告。—2—

3.督导组每学期召开至少两次督导组全体工作会,会议由督导组组长主持,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会务安排及协调工作。 4.督导组成员按要求,将检查结果、工作记录以及相关分析意见及时交给培养办,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整理汇总以及反馈跟踪。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 1.普通课程督导 工作内容: 抽查研究生课程教学,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课堂管理以及思政教育等方面进行记录、评价,对授课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提出意见与建议。 工作职责: 督导组成员每人每学年抽查10门次以上,每次抽查后须当面将问题和建议反馈至授课教师,并须在一周内将课程评价表(附表1)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严重问题需及时反馈至研究生院培养办以便组织专家再跟踪。 —3—

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教师工作量应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法研究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和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激励和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能力,为教师的岗位续聘、职务晋升、津贴发放等提供依据,结合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和科研工作实际,对科研工作量进行量化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的量化内容 本办法所指的科研工作量包括科研立项(纵向、横向)、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译著、编著)、出席学术会议、科研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科研奖励、鉴定成果、专利等工作折合的工作量。 二、科研工作的量化指标 把科研工作按不同阶段以及在不同阶段取得的成绩及结果进行量化,折合成量化数据。具体量化标准如下: 表1 批准科研立项科研工作量(V1)

表2 科技论文折合科研工作量(V2)

表3 出席学术会议折合科研工作量(V3) 表4 出版著作折合科研工作量(V4) 表5 科技成果折合科研工作量(V5)

表6 经济效益折合科研工作量(V6) 表7 科研奖励折合科研工作量(V7) 表8 技术性文件折合科研工作量(V8) 表9指导学生科技活动获奖成果折合科研工作量(V9) 表10 艺术作品折合科研工作量(V10)

表11 音乐作品折合科研工作量(V11) 表12 体育科学折合科研工作量(V12) 三、计算方法 采取按项目计算的办法,计算课题组(或论文、著作的责任者等)在每个项目或每项工作中的科研工作的总量,然后课题组按每成员的贡献分配所得科研工作量。 1.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公式: ∑= n i i V Q n i?????? =3,2,1 2.成员的科研工作量计算公式: kQ Q i =

东南大学本科生2018年高等数学竞赛-东南大学教务处

东南大学教务处 校机教〔2018〕26号 关于举办“东南大学 本科生2018年高等数学竞赛”的通知 各院系、学生会、学生科协: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要注重数学素质教育的相关精神,加强我校的数学教学工作,提高和激发学生学习高等数学的积极性,推动高等数学的教学改革,提高数学类课程教学质量,同时搭建平台,为“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和“全国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等高级别竞赛选拔优秀学生参赛。 学校决定于2018年4月举办“东南大学本科生2018年高等数学竞赛”,欢迎全校各专业各年级同学积极报名参与。 报名网址:教务在线—课外研学—学科竞赛管理系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29日24点整。 竞赛时间:2018年4月3日(星期二)晚18:00-21:00。竞赛联系人:刘国华老师 联系电话:52090590 附件:“东南大学本科生2018年高等数学竞赛”章程 东南大学教务处 东南大学高等数学竞赛组委会 2018年3月15日(主动公开)

“东南大学本科生2018年高等数学竞赛”章程 “东南大学本科生2018年高等数学竞赛”是面向本校各级全体本科生组织的校级课外学科竞赛。 1、竞赛时间 2018年4月3日(星期二)晚18:00--21:00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29日; 报名方式:登录教务在线—课外研学—学科竞赛管理系统; 输入信息:学号、姓名、性别、校园一卡通、所在校区 竞赛考试的具体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竞赛获奖名单2018年4月9日开始公示一周; 4、竞赛内容范围 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积分,微分方程。(高等数学上册内容) 5、竞赛形式 竞赛采用笔试、闭卷的考试方式进行,题型为计算题及证明题。 6、竞赛组织管理 设立竞赛组委会(组委会名单见附录),负责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7、竞赛获奖及奖励 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为:一等奖(约占实际竞赛人数的2%),二等奖(约占实际竞赛人数的4%),三等奖(约占实际竞赛人数的11%)。 获奖者由教务处颁发获奖证书(竞赛结果发文后请获奖同学到各任课老师处领取)。同时参照《东南大学本科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规定获得相应课外研学学分。 竞赛获奖者经选拔可以参加2018年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和2018年全国高等数学竞赛。 东南大学本科生2018年高等数学竞赛组委会名单 组长:陈文彦 副组长:沈孝兵 成员:潮小李周吴杰徐春宏 秘书:刘国华 东南大学高等数学竞赛组委会 2018年3月 抄送:学生处、团委、档案馆 东南大学教务处2018年3月15日印发

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办法

附件1: 河海大学关于201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 修订的原则意见 一、修订原则 1、根据“强化理论基础、突出创新能力、拓展国际视野、提高综合素质”的原则修订培养方案。修订培养方案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学科理论发展相适应,能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要利于促进新兴和交叉学科的发展、利于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2、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有博士点的二级学科,或一级学科内的各二级学科跨度过大,或只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按二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 3、科学设置课程,各学科应根据本学科研究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研究生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来确定,应将博、硕士生课程设置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考虑,两阶段的课程内容既要合理衔接,又要有其本身的深度和广度。要精简课程设置,应在一级学科或至少在二级学科的层面上设置学科公共平台课程,可采用“一级学科公共平台课程 + 二级学科专业模块”和“二级学科公共平台课程 + 方向模块” 的模式,坚决杜绝博士生与硕士生课程或各学科间课程相似或相近甚至重复的现象。上一轮培养方案中未开设或开课次数及选课人数较少的课程原则上不列入本轮培养方案。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的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均应纳入本次培养方案中。 4、改革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鼓励教师按照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逐步探索和建立适合研究生特点的课程内容及课程教学方法,在课程教学中体现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独立思考学术问题的能力及解决实际应用问题能力的培养。 5、英语课程要求分类教学,为基础不同的学生提供不同的教学内容、方式和考核模式。为基础一般的学生开设英语精读课,为基础较好的学生开设英语应用课。 6、改革硕士政治课内容,将以往培养方案中的“自然辨证法”(或马列著作选读)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合并为一门为学位必修课,共2学分,另增设1学分的“学术道德”非学位必修课。

东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郑州大学研究生核心学位课程建设实施办法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落实《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项目工程》,完善我校研究生课程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设立“研究生核心学位课程建设项目”。为确保立项课程达到预定的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范围 学校重点建设基础较好、学生受益面广、教学方法先进、学术水平高、专业涉及面较宽的研究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且连续开设五年以上。优先建设能够用双语教学的研究生学位课程。 二、建设要求 1。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有利于学科课程体系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以及学科(特别是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学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知识,或有利于学生掌握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够体现学科专业发展的前沿,且具有一定的学科覆盖面。 2.师资队伍:任课教师政治素质好,教学理念新,学术水平高,能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课程改革与建设能力强,一般应是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教授。注重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课程建设能够形成一支‘老、中、青’结合的优秀教学团队。 3。教学内容: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应能科学地体现其基础性、宽广性和系统性,课程的深度和广度把握得当,并有一定的前沿性、创新性;专业基础课程应能体现课程的系统性、前沿性和创新性。 4。教材:通过建设应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配套的教材、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已有自编的正式出版教材及电子教材、辅助教材和参考资料

相配套的立体化教学用书和教学软件的课程优先立项。 5.教学方式:将现代化教学技术和手段用于教学过程和课程建设。利用学校Blackboard教学平台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应当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 6.考核方式:通过核心学位课程建设项目能够实现本课程教考分离,完成本课程试题库的建设。 7.研究型教学:应积极进行教学、教改工作,潜心研究教学规律,努力开展研究型教学,原则上每门核心学位课程应有研究型教学章节,积极撰写教改论文。 8。教学效果:教学效果明显,富有特色,获得研究生的普遍好评,或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三、建设管理 1。各院系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核心学位课程的申报及评审工作,院系评审后推荐1-2门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建设。 2.研究生核心学位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 3。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对研究生核心学位课程的建设工作、经费使用、成果形式以及阶段性检查和验收等负全面责任。 4.中期检查.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研究生核心学位课程建设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合格,拨发后期经费;检查不合格,将停止拨款,给予1年整改建设。整改不合格则取消校级研究生核心学位课程建设资格,2年内不能申报校级研究生核心学位课程。

工作量考核方案

工作量考核方案 工 作 量 考 核 方 案 (拟定稿) 说明: 一.本包括考核制度和考核量表两部分。. 二.考核量表主要是测评教务处学生助理员的绩效,同时作为教 务处学生助理工作组工资发放的参考依据。 三.附考核流程图如下: 四、本制度每学期期末考试周前接受所有老师和教助意见并及时完 善,制度完善并施行前应专门召开集体会议,公开解释制度具体细节的构建理由和含义。最终解释权归教务处学生助理工作量评估小组。 五、本制度提交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学生助理工作组备案。

教务处学生助理考核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总则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客观评价教务助理的工作能力、态度,优化教务 处助理队伍,并客观合理地安置教务助理,做到人岗匹配,并以考 核结果为参考,发放教助的年终薪酬。 第二条本规定中使用的专业术语定义如下: (一)能力考核---------通过工作行为,观察、分析、评价教助具有的工作能力。 (二)态度考核---------通过对教助的工作努力情况和工作热情进行观察和评 价。 (三)业绩考核---------对教助分担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四)360度考核法----即全视角绩效考核法,通过不同的考核者(老师、同学、 其他教助等)从不同的角度来全方位考核教助工作情况。 (五)KPI法------------即关键业绩指标,选取一些关键的、与教助队伍目标实 现关系比较紧密的工作内容作为考核项目。 (六)考核者-------------老师、同学以及其他教助。 (七)被考核者----------2007-2008学年度教务助理。

(八)考核执行者--------教务助理工作组。 第三条考核原则 (一)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二)考核标准的制定以教助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教务 处的标准制定。 第四条每位教务助理一学期工资标准在400元左右浮动,教务助理最后所 得工资根据考评结果而定。 第五条考核方法是360度考核法,由教务助理所在办公室老师,其他办公室 教助(即同事)共同参与,实行打分制,考核表由教务助理所在办公室老师填写,同时参考其他办公室教助(即同事)意见,运用KPI法确定绩效考核标准。 第二章考核流程与实施 第一条教务助理工作组开会讨论确定最终考核制度; 第二条由教助工作量评估小组整理制度材料,交给教务 助理工作组审核, 最后上交教务助理管理老师审批; 第三条制度执行,由各办公室老师对本办公室教助进行 考核; 第四条由教助工作量评估小组进行汇总,按分数列出等级,确定薪酬;

东南大学研究生推免细则

东南大学文件 校通知〔2012〕98号 关于在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做好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各有关部、处: 根据教学司【2012】20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或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2013届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或博士学位,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1.成立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在2013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组长:郑家茂 副组长:刘波沈炯 成员(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栓宏李爱群李鑫孟新金保昇宛敏雷威秘书:申翠英 2.教务处承担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具体事务及解释工作。 3.各院(系)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考核组,负责组织本院(系)推免生的考核与初审工作。

(1)院(系)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应含相关硕士点负责人等。 (2)院(系)专家考核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并应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并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必修和限选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按课程首修成绩计算)应位列专业前35%(吴健雄学院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应位列年级前60%);申请流动助教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以下简称支教)应位列专业前45%;申请直博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应位列年级前20%(吴健雄学院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应位列年级前35%);。 2.无毕业审核课程(含实践环节)首修不及格。 3.英语水平要求CET-6在430分及以上或CET-4在520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TEM-4在70分及以上。 4.身心健康并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 5.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破格条件 基本条件中的第4、5款为必须具备的条件,不能破格。 1.一般破格 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一条可进行一般破格: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一等奖、国家二等奖以上各类学科竞赛(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认定的)奖项(第1获奖人)。 (2)在省部级以上刊物(需有CN或ISSN刊号)上发表过与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

东南大学硕士生导师简介 姓名:段进 籍贯:江苏南京 学历:博士研究生 所学专业: 建筑学、城市规划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教授、博导、总规划师、规划学科带头人 党政职务: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 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职业注册情况:注册规划师、二级注册建筑师 从事的工作:城市规划与设计 e-mail:SEDUANJIN@https://www.wendangku.net/doc/c910140819.html, 工作、学习经历: 1978.10-1982.07 天津大学建筑系,建筑学学士学位 1982.09-1985.06 天津大学建筑系,建筑学硕士学位 1985.07-1990.08(参加工作时间) 南京工学院建筑研究所教师讲师 1987.09-1992.10 比利时鲁汶大学、东南大学联合培养工学博士 1992.02-1993.08 东南大学建筑研究所讲师 1993.09-1996.08 东南大学建筑研究所兼任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 1996.09-1997.03 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 1997.04-1999.04 东南大学建筑系、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1999.05-2004.01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博导、副院长 2004.02-2005.09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职务:总规划师、副院长职称:教授、博导 2005.10-至今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东南大学城市空间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总规划师 荣誉 1994.9 获江苏省“333工程”校跨世纪人材,优秀青年教师称号 2006.01 获“2005年中国设计行业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共青团中央与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2004.11 获中国城市规划行业优秀工作者称号 (建设部) 2005.09 东南大学城市空间研究所成立 2005.11 指导本科毕业设计(杨志)获江苏省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一等奖 2010.12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从事专业: 城市规划与设计 ◇主要研究方向:城市空间与发展理论(Urban space and development theory) 城市规划理论与设计 ◇近几年教学情况:指导博士生:毕业2名;在读9名。指导硕士生:毕业22名;在读11名。 授课情况: 1997.2~1997.6 三年级设计课 1997.2~1997.6 毕业设计 1997.9~1998.1 “发展理论与城市空间”理论课 1998.2~1998.6 毕业设计 1999.2~2000.1 “发展理论与城市空间”理论课 1999.2.~7.10 毕业设计 1999.10~2. “城市空间发展论”理论课 2000.3 ~7 毕业设计

东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东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部分为二年)。 三、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三模块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专业实践、论文选题和答辩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四、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一)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26学分,其中学位课最低要求为16学分。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8学分。 1、学位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硕士学位外语4学分 工程伦理1学分 基础理论类课程和专业技术类必修课程至少9学分 2、非学位课:自然辩证法概论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必选一门1学分 其余选修门数应满足总学分要求。 3、必修环节: 专业实践6学分 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1学分 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撰写训练1学分 4、基础理论类课程和专业技术类必修课程须含: ①企业工程师讲授课程或指导的实践教学环节不少于4学分(累计不少于72学时,实践教学2小时折算1学时)。 ②不少于5学分的基于工程实际项目研究的项目课程、企业实践类课程(含企业生产实践或运营实习)等。 (二)其它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按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学位办〔2009〕23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硕士学位外语、自然辩证法概论、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撰写训练等课程与环节按学校规定要求执行。 (三)其他要求: 1、学位课程学分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 2、非学位课应根据学生知识结构和论文工作的需要在当年的开课目录中选择。 3、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在中期考核前应至少选听8次系列讲座,其中必须

东南大学关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东南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将全面开展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并在2015级硕士研究生和2016级博士研究生中实施。现对我校学术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修订作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应以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为目标,统筹安排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加强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提高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标准,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人文精神和团队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能力。 二、基本原则 1.高水平原则:各学科应认真总结本学科点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大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借鉴国内外一流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本学科的培养方案。 2.硕博一体化原则:各学科应当在硕士\博士不同培养阶段进行准确定位的基础上,体现贯通式培养。统筹安排、科学衔接硕士\博士不同教育层次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培养的各个环节,避免重复或简单的延伸。明确不同层次的培养要求,同时要兼顾人才培养的内在联系。硕士阶段的课程原则上不应列入博士阶段学位课。 3.一级学科原则:原则上各学科应当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统筹考虑。培养方案一般应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规定的学科专业名称制定。学科专业点由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跨院系单位参加招生的,应共同修订或制定培养方案,由其中一个院系牵头,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小组,负责完成修订工作。 4.跨学科培养原则:鼓励多学科交叉培养,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在课程体系建设、培养过程、导师指导等方面应当切实体现学科交叉融合

东南大学研究生成绩考核办法

东南大学研究生成绩考核办法 第一条研究生的各学习环节,都必须经过考核,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水平,方能得到认可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第二条对研究生各学习环节的考核,应全面检查其学习的基本内容和必要的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同时应检查研究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根据不同的学习环节,可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考核: 1、研究生课程的考核,除在平时通过教学进行了解外,课程结束时一律进行考试。考试可以采用笔试、口试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等方式。考试时,可以是开卷,也可以是闭卷。除学位课程考试必须笔试外,其它课程的考试,可由任课教师确定采用何种方式。 2、教学实践、生产实践、社会调查等实践环节以及学术报告和专题研究的考核,可用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查主要是对研究生在实践环节过程中完成所规定的任务、完成的质量以及态度等作出评价。 3、研究生论文的考核,用论文答辩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评定研究生考核成绩时,一律采用百分制。课程考核成绩以课程结束考试成绩为主、亦应适当考虑平时的学习情况。 第五条研究生课程考试一般在课程结束后两周内进行。全校公共课程考试日程及地点由研究生院会同有关任课教师排定公布;专业课程考试由有关院(系、所)排定公布。有关教师及 研究生应按照排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得擅自更动。 第六条研究生考试(考查)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登录并提交,登录后的成绩单原件应于考试(考查)后十天内交各开课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员处。大型作业或做小论文、读书报告需延期上报成绩的课程,事先经院(系、所)批准,可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二周内上网登录成绩,过期不在网上登录提交成绩和交成绩单者,本次考试将不予认可。任课教师应当慎重认真地评分,成绩在网上提交或成绩单送交后不得要求更改。各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员将原始成绩单交研究生院保存。 第七条考试完毕后,试卷应随成绩单一起上交(不交试卷者,其考试成绩不予承认),公共课试卷由任课教师交研究生院,专业课试卷由任课教师直接交开课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员处,凡本系选课的应存于研究生业务档案袋内,跨系选课的应保证试卷的交接,旁听生试卷交研究生院保存。为接受上级部门的学科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试卷在研究生离校后应至少保存三年,研究生院将不定期地组织专家抽查各院(系、所)试卷保存情况,并公布抽查结果。 第八条考试(考查)不及格,应重修该门课程(自学重修或跟班重修),并到研究生院办理有关手续。重修考试通过者,方能取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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