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环境保护暂行条例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环境保护暂行条例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环境保护暂行条例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环境保护暂行条例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环境保护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环境的保护,提高包括宿舍卫生在内的学校整体的环境质量,并促进在校学生环保意识的增长,建设“绿化校园”,特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各个区域的宿舍应遵守本条例,并贯彻执行本条例关于宿舍环境卫生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宿舍卫生

第四条在校学生的宿舍应按照校自律会的规定接受每星期的卫生检查,做好每间宿舍的卫生工作。

第五条宿舍的卫生的工作具体如下:

(一)保持宿舍内的环境整洁,营造良好的宿舍氛围。

(二)按期清理宿舍阳台的卫生,防止粉尘对宿舍造成的污染。

(三)宿舍的卫生环境应包括宿舍门外的楼梯道口

(四)对于公共卫生间应合理使用,形成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六条宿舍的具体工作事宜应形成统一的管理,宿舍长应起带头作用,合理安排宿舍同学做好宿舍的卫生。

第七条禁止各间宿舍使用危险污染物,防止造成宿舍区域的环境污染。

第三章公共卫生

第八条在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造成公共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教室内上课或自习的学生,在离开教室前,应清理抽屉内的垃圾,保持教室的整洁。

第十条学校的各个系应做好卫生包干工作,定期分配学生清理负责的卫生区域,保持学校卫生的整洁。

第四章节约水源

第十一条各个宿舍应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防止水资源的浪费。

第十二条上课或自习期间使用公共卫生间的学生应合理使用水源,避免水资源的浪费

第十三条提高节水意识,拉动周围同学时刻注意节约水资源。

第五章个人文明

第十四条在校学生应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时刻注意周围的卫生环境,保持自身的整洁。

第十五条在校学生应做好自己的宿舍卫生工作,定期接受校自律会的卫生检查。

第十六条服从系里的安排,对于分配到得卫生清理任务,应认真负责。

第十七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关于环保卫生的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

第六章奖惩规定

第十八条对于积极履行自身的义务,努力参加环保活动的学生,校环保协会经每一个学期的筛选和评价,给予表现优异的学生以奖励,发放奖状,

予以鼓励。

第十九条对于宿舍卫生环境,经过校自律会的定期卫生检查,如不合格或拒绝检查,将公开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对于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在校学生,将通过学生所在系给予通报批评并教育。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从2010年5月1日开始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由校环保协会负责解释。

福建工程学院校环保协会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福建省的环评机构及资质备案机构

福建省的环评机构及备案机构 1.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2.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3. 厦门大学 4. 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5.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6. 福建省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7. 华侨大学 8. 泉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9. 莆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10.福州大学 11.福建师范大学 12.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13.福建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14.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5.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16.福建省龙岩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17.福建省冶金工业研究所 18.南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19.福建省华厦建筑设计院 20.漳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1.福建省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2.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23.福州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4.永安市环保技术服务公司 25.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26.厦门新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7.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8.石狮市阳光环保技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29.泉州市天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0.泉州海洋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1.邵武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32.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33.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34.漳州市环保开发公司 35.福建中试所电力调整试验有限责任公司 36.厦门嵩湖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经我厅备案登记在省内开展业务的省外环评机构一、第一批备案 (一)备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机构 1.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3.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4.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5.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综述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地址: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紫金大厦):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环境违法一案,经省环境监察总队现场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2010年7月3日和7月16日,你矿铜矿湿法厂先后两次发生含铜酸性溶液渗漏,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3187.71万元。 你矿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的规定,第六十七条关于“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的规定,第六十八条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的规定。 2010年9月13日,我厅依法向你矿送达了《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环罚告字〔2010〕7号)和《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闽环听告字〔2010〕6号),明确告知你矿依法有权要求陈述申辩和听证。你矿收到我厅告知书后,于2010年9月16日向我厅提交了《陈述申辩书》,但未要求听证。你矿对事件发生事实无异议,但对事件造成的鱼类死亡损失提出了异议,我厅经研究认为国家工作组已经对该次事件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作出了认定。因此,对你矿的异议理由不予采纳。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证: 1.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7.3”重大水污染事故现场照片; 2.2010年7月8日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3.2010年7月9日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赵东寅副矿长的询问笔录; 4.2010年8月1日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罗映南副总裁的询问笔录; 5.2010年7月4日上杭县环境监测站对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泄漏溶液监测报告; 6.2010年7月16日省环保厅召开紫金矿业“ 7.3”事故原因调查研讨会,省海洋与渔业厅提交的渔业专家调查组的《汀江流域污染事故造成鱼类死亡的调查报告》; 7.2010年7月16日省环保厅召开紫金矿业“7.3”事故原因调查研讨会,省经贸委组织提交的经贸专家调查小组的《紫金山金铜矿废水渗漏污染事故调查报告》;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1994年5月29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清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制定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福建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各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五条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享有良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负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控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的城市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城市环境卫生习惯。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完好、整洁、美观。新建、扩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第八条户外广告、画廊、牌匾、报栏、公共广告栏、橱窗、路牌、门牌、汽车站牌、交通标志、路灯电杆、消防栓、交通护栏、落水管、电话亭、废物箱、城市雕塑等设施应保持整洁。破损陈旧的,设置或使用管理单位应及时维修、更新或拆除。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其它设施和树干上涂写、刻画、张贴。不得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饮食单位和其他单位或居民的炉口、烟囱等排污口不得朝向街面。 第十条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批准用地范围内作业; (二)按规定设置临时围墙,临街建筑工程应封闭施工; (三)破路施工应围遮,设置安全标志,并按规定时间和标准修复; (四)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必须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卸放,建筑废水须经处理后排放; (五)工程竣工时必须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物料并平整场地。 第十一条进入城市内运行的各种水陆交通工具应当保持外观整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客运列车和航运船只应关闭车船内卫生间,车船上废弃物交车站码头妥当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二)客运车辆应自设废弃物容器,不得沿街抛撒废票等废弃物。

福建环境本底调查

环境放射性调查 (一)放射性水平调查 1.福建省天然放射性水平 为全面掌握福建省天然放射性水平及其分布,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环境天然辐射基准线,1984~1989年,福建省环保局组织力量对全省的陆地伽玛辐射、土壤、水体、大气氡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 1984年,福建省环保局受国家环保局和省科委委托,在全省开展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研究工作,其中伽玛辐射剂量水平调查是其主要组成部分,着重研究原野、道路、建筑物建筑室内的伽玛辐射水平。全省伽玛辐射就地测量的时间从1984年7月至1986年12月。在各地(市)环保监测站、省地质321队和防化兵大力配合下共测量1029个测点,行程达3万多公里,取得12862个有效数据,圆满完成了外场监测任务。监测点设置的原则是根据国家环保局《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规定》的要求,采取按全省陆地面积均匀布设测点的方法,同时结合福建省人口密集情况和铀矿点等地质状况适当增设设点。 《福建省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水平调查与研究》也是《福建省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研究》的组成部分。福建省环保局根据国家环保局1984年《环境放射性水平调查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福建省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水平调查与研究》实施方案。1986年7月,按照《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规定》,又作了补充和修改。从1984年6月到1987年6月,历时3年,完成了全省土壤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工作,到1988年7月,完成了整个调查研究的数据处理和总结工作,首次对福建省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水平进行了全面调查与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后,放射性同位素在福建省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这些都伴有一定的放射性废物排放,而水是转移这些废物的主要介质,因此,福建省各类水体受放射性物质污染可能性日益增大。为了掌握福建省各类水体放射性水平现状,反映省内沿海、沿江重要城市及工矿企业对水体放射性水平的影响,1984年福建省环保局接受了国家环保局下达的任务,开展了福建省水体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水平调查与研究的工作。历时4年多,采集江河、水库、井、泉、近海海域、自来水等各类水体样品128个,分析测定了其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U、Th、Ra-226、K-40的浓度,取得近2000个数据,为评价福建省放射性环境质量,进行放射性常规监测和环境管理提供了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福州市区大气中氡及其子体水平和剂量评价》是国家环保局下达的《福建省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研究》总课题

施工现场作业条件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886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作业条件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正 式样本

施工现场作业条件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A、工作防护棚 地面固定作业机械设备均按要求搭设工作防护 棚,(如砼搅拌台及其它作业等),工作棚由钢管、 槽钢、钢板搭设而成,工作棚应满足工作安全、采 光、通风、实用等要求。 B、环境保护 a)制定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工地是一个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尤其为 噪音、粉尘及废水,而这些环境污染将直接影响社区 生活环境。因此,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保持正常

施工、创建文明工地的主要工作之一。 b)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人为的噪声控制措施: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音扰民的自觉意识。 减少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到白天作业;晚间作业如超过22:00时,提前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尽量利用噪声小的机械施工。 易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 施工现场的强噪音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施工作业尽量放在封闭的机械棚内;或在白天施工,以致不影响工人与居民的休息时间。 C、防止空气污染 建筑施工垃圾较多,应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等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等关于印发《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查审批的试行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发改投资[2014]636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发布日期】2014.10.15 【实施日期】2014.10.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05―2014年失效文件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推进投资项目 并联审查审批的试行方案》的通知 (闽发改投资〔2014〕636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洋渔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环境与国土局、交通与建设局:为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有关“研究制

订投资项目并联审查审批试行方案”,以及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中有关“探索建立项目设立并联审批机制”等要求,经研究,现将《关于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查审批的试行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4年10月15日 关于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查审批的试行方案 为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有关“研究制订投资项目并联审查审批试行方案”,以及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中有关“探索建立项目设立并联审批机制”等要求,缩短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周期,促进项目审批提速提效,经研究,现就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查审批提出如下试行方案。 一、试行内容 (一)企业投资项目部分前置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查审批(以下简称“部分并联”)落实《意见》要求,省发改委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由项目单位报送

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修订)

【法规标题】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修订)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代表 【发文字号】【适用区域】福建省 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04-01【生效时间】2016-04-01【关键词】环境质量与基础【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发布)【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 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2002年9月27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根 据2016年4月1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毗邻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本省行政区域毗邻海域的海洋环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毗邻海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防治本行政区域内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毗邻海域的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负责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本行政区域毗邻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外国籍船舶造成的污染事故登轮检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给渔业造成损害的,应当吸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保护本行政区域毗邻海域的渔业生态环境工作,并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污染事故以外的渔业污染事故。 本条例规定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海洋监察机构行使。 第四条 海洋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海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鼓励海洋环境科学技

2016年秋季西南大学网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业简答题

40、简述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我国2003年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条指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6分) 我国环评对象主要包括两大类: (1)法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又包括两种,一种是综合性指导规划,其内容就是国家或地方有关宏观、长远发展提出的具有指导性、预测性、参考性的指标;另一种属于专项规划,其内容主要是有关的指标、要求作出的具体执行安排。(7分) (2)建设项目,具体可以分为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包括开发区建设、新区建设、老区改造)和其他共四个部分的工程和设施建设。(7分) 41、什么是开发者养护和污染者治理原则?该原则在我国环保法中有何具体适用? 42、简述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的区别。 答: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4分) 和末端治理相比,清洁生产有下列不同: 1) 清洁生产侧重“防”,末端治理侧重“治”;(4分) 2) 清洁生产实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而传统的末端治理只有环境效益,没有经济效益;(4分) 3) 清洁生产对于企业来讲有动力,能主动;末端治理对于企业没有太大动力,比较被动;(4分) 4) 清洁生产可以持续,而末端治理不易持续。(4分) 概括而言,清洁生产比起末端治理,更加全面和广泛的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引向工业。 43、简述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的区别。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改革强制性清洁生产咨询机构管理制度的通知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改革强制性清洁生产咨询机构管 理制度的通知 篇一: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闽经贸资源?20XX?826号 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环保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发局、经委)、环保局: 为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审核水平,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省经贸委和省环保局制定了《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环保局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提高清洁生产审核水平,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根据国家《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境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三条省经贸委会同省环保局负责全省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市、县(区)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清洁生产审核具体工作。 第四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本省排放标准,或者污染 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以下简称“一类企业”);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二类企业”)。 有毒有害原料或者物质主要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 二类企业两次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第七条除第六条规定情况外的企业(以下简称“自愿企业”)均可自愿

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2011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流域水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推进生态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流域的水环境保护。 第三条流域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区域联防,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保护水生态资源,预防、控制、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域水环境质量负责,将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增加流域水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流域水环境保护的需要。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流域的建设、开发综合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流域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流域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贸、环境保护、水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畜牧)、林业、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在编制专项发展规划时,应当根据流域建设、开发综合规划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合理进行流域产业布局,及时调整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第五条流域水环境保护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予以公告,并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流域水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贸、水利、国土资源、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畜牧)、林业、海洋、渔业、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流域水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辖区内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

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教学建设项目管理 办法

福建工程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闽工院教[ ]25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号)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改革,提高学校教学建设水平,规范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教学建设项目范围 1.专业建设项目:校级合格专业、重点(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等。 2.课程建设项目:校级优秀课程建设项目,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二、教学建设项目管理 1. 获批准的建设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福建工程学院教学建设项目任务书》,系(部)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2. 经审核经过,学校根据任务书下拨50%的建设项目经费。 3.按照建设计划,在项目建设中期,项目负责人填写《福建工程学院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申请表》,系(部)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4.学校组织中期检查。

5.项目中期验收合格后,学校下拨余下50%的建设项目经费。 6.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填写《福建工程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系(部)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7.学校组织验收,对项目建设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追回投入的项目建设经费,并予以通报。 三、教学建设经费的管理 (一)原则 1.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绩效考评。 2.重点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支持建设校级重点专业、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 3.各类教学建设项目确定后,由各系(部)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组织验收,计财处监督经费使用。 (二)开支范围 教学建设费用按项目进行分项预算,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图书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国内调研差旅费、实验建设费、必要的小型会议费、必要的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包括少量招待费)及项目建设的其它支出等。具体如下: 1.图书资料费:指购买专业教学用图书、杂志、参考资料等,翻拍、翻译资料以及打印、复印、制图等费用; 2.数据采集费:指围绕项目研究而开展数据跟踪采集、案例

环境保护法_在线作业_1、2

环境保护法_在线作业_1 交卷时间:2016-11-16 10:49:37 一、单选题 1.(5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早是由()提出。 ? A. 瑞典 ? B. 美国 ? C. 英国 ? D. 日本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环境保护法 展开解析 答案B 解析 2.(5分)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环境标准、()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三级。 ? A. 基础 ? B. 方法 ? C. 行业 ? D. 质量 纠错 得分:5 答案C 解 3.(5分)()是最轻的行政处罚形式,只能单独适用。

? A. 警告 ? B. 开除 ? C. 没收 ? D. 记过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环境保护法 展开解析 答案A 解析 4.(5分)()是指一切污染危害环境的公民、法人,只要对国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客观上造成了损失,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使主观上没有过错。 ? A. 过失责任 ? B. 连带责任 ? C. 无过错责任 ? D. 故意责任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环境保护法 展开解析 答案C 解析 5.(5分)依据环境功能的不同进行划分,分为生活环境和()环境。 ? A. 自然 ? B. 人工

? C. 原生 ? D. 生态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环境保护法 展开解析 答案D 解析 6.(5分)限期治理制度主要包括限期治理的()和期限两个方面。 ? A. 对象 ? B. 目标 ? C. 内容 ? D. 功能 纠错 得分:5 知识点:环境保护法 展开解析 答案B 解析 7.(5分)环境保护法在()的适用范围,是指环境保护法在哪些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 ? A. 人 ? B. 时间 ? C. 空间 ? D. 地点

福建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福建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编制说明 福建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

目录 一、制定标准的目的、依据和任务来源 (1) 二、工作概况 (3)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和编制原则 (3) (一)主要内容 (3) (二)编制原则 (4) 四、标准内容的确定 (5) (一)生产设备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5) 1. 颗粒物 (7) 2. 二氧化硫(SO2) (9) 3. 氮氧化物(NOx) (10) 4. 氟化物 (12) 5. 氨 (12) (二)无组织排放规定 (12) (三)其他污染物控制规定 (13) 五、强制性标准实施的风险评估 (14) 六、本标准实施的建议 (17)

一、制定标准的目的、依据和任务来源 2010年,福建省水泥企业185家,全年生产水泥5446.50 万吨,每家企业平均规模29.44 万吨/年,全年新投产水泥生产线5条,新增熟料产能620 万吨。2011 年,福建省新投产7 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新增熟料产能1008 万吨,全年水泥产量达到6570.86 万吨,同比增长17.8%。 “十一五”以来,福建省淘汰落后产能快速高效推进,截至2009年12月,全省共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974.6 万吨,超额完成“十一五”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668 万吨的目标。福建省水泥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水泥行业的产业政策,严格控制新建水泥项目,调整产业结构,目前新型干法水泥的比例已达到81%。但截至目前,福建省内尚无产能超千万吨的大型水泥企业。与周边省份相比,福建省水泥企业大部分是中小型企业。 此外,由于福建石灰石资源集中在西部山区,水泥消费市场在东部沿海地区,造成水泥企业资源赋存与市场形成二元格局。其间以物流运输相接,这导致开采、运输成本都很高。并且水泥产品为非垄断型,量大利薄,有效半径小,导致大部分产能只能在省内自行消化。 水泥行业是国家重点污染行业,是福建省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的主要行业之一。资料显示,水泥行业的氮氧化物排放量是仅次于火力发电、汽车尾气排放之后的第三排放大户。2010年福建省水泥行业NOx排放量为4.44 万吨,占全省NOx总排放量10%。2011水泥业增排1.8 万吨,排放总量增至6.24 万吨,占全省总量增至12.6%。 为了防控水泥行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国家、福建省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和要求。 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09年,环境保护部发布《清洁生产标准水泥工业》(HJ 467-2009);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水泥行业准入条件》。 以上各部委政策要求水泥行业应严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泥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以及可替代原料、燃料处理的污染控制标准。对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须配置脱除NOx效率不低于60%的烟气脱硝装置。新建水泥项目要安装在线排放监控装置,并采用高效污染治理设备。

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 .............................................................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 工作原则......................................................... 事件分级......................................................... 2 组织指挥体系...................................................... 领导机构......................................................... 日常工作机构..................................................... 成员单位职责..................................................... 专家组........................................................... 现场工作机构..................................................... 市、县级环保部门................................................. 3 风险研判和预警.................................................... 预警分级.......................................................... 风险研判和预警................................................... 预警措施......................................................... 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4信息报告与通报.................................................... 信息报告......................................................... 跨区域的信息通报................................................. 5 应急响应 ......................................................... 先期处置......................................................... 分级响应.......................................................... 响应措施......................................................... 响应终止......................................................... 6 后期工作 ......................................................... 损害评估......................................................... 事件调查......................................................... 7 应急保障 ......................................................... 队伍保障......................................................... 物资与资金保障...................................................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技术保障......................................................... 8 附则 ............................................................. 预案管理......................................................... 预案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福建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暂行规定

福建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暂行规定》(2008.5.20) 《福建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对污染物排放实施规范化管理,根据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其它污染物(以下统称“污染物” )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排污单位” )的污染监督管理。 第三条排污单位排放重点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四条《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和《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以下简称《临时许可证》,对排污单位允许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及排放方式、排放时间、排放去向等作出限定。限定的污染物种类,必须包括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客部门统一要求确定的重点污染物种类,以及相应待业的特征污染物种类。 第五条《许可证》和《临时许可证》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进行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必须申请领取《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 第七条实施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度的基本程序是;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指标分配、审批发证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排污指标分配 第八条各地应根据本辖区的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状况,科学合理地安排鉴别区域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到各排污单位,对未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应严格控制相关污染物的排放,并逐年削减排放量。

第九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许可证》和《临时许可证》所允许排放的重点污染物合计量,不得超过上级人民政府批准下达的控制指标,并应预留指标以满足当地经济和城市发展的需要。分配给排污单位的排污总是控制指标不得高于正常作业条件下按达标排放计算的排放量。 第十条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同时,按不高于正常作业条件下达标排放计算的排放量,以及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排放总量不超过规定的控制指标的原则,核定其允许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三章审批发证 第十一条排污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如实申报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填写《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或《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申请表》,并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列入省重点工业污染源名录的单位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经国家或省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的《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由所在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报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由所在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其它排污单位的《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的审批、颁发权限,由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许可证》; 1、非处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排放污染物的区域范围; 2、符合国家及本省产业技术政策; 3、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4、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国家、地方规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十四条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临时许可证》; 1、非处在国家和地明令禁止排放污染物的区域范围; 2、非从事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项目。 第十五条不符合第十三条或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排污单位,不得颁发《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 第十六条新建的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必须申请办理《许可证》。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阶段,已领取《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应申请变更《许可证》有关内容;已领取《临时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应申请办理《许可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达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时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并符合第十三条规定条

福建工程学院成绩及绩点计算方法 -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福建工程学院成绩及绩点计算说明 Instructions of Academic Score & GPA Calculation of Fuj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一、福建工程学院学分绩点采用5分制(Five-point Grading System is applied to GPA Calculation in Fuj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二、考核成绩与学分绩点的计算办法(Assessment Grades and GPA Calculation Method) 1.百分制考核成绩换算成绩绩点公式 成绩绩点=课程成绩÷10-5(注:绩点最小单位为0.1,绩点小于1时作0对待)。The formula of converting the grades of percentage system to that of grading system Grade point = course scor e÷10 -5(note: the unit of the minimum grade point is 0.1 and GPA is 0 if it is less than 1). 2.原有五级制考核成绩换算成绩绩点的办法 The method of converting the grades of the original five-band grading system to that of five-point grading 3.免考课程按照“70”分计算绩点。 For exempt courses, the grade points are measured by the score "70". 三、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Calculation of course grade points & average grade points) 1.课程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绩点×课程学分。 Course grade points = grade points×course credits. 2.平均学分绩点=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的学分之和。 Average grade point =total course grades ÷total course credits .

闽环保总队【2006】4号文福建省环境保护局文件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文件 闽环保总队[2006]4号 福建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申报和超标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污染必须缴纳噪声超标准排污费。由于建筑施工噪声为非稳态排放,实际监测数据受偶然性因素的影响较大,且排污者申报与施工噪声监测不能同步,我省部分市县在前一段具体实施建筑工地噪声排污申报核定和超标排污费征收工作方面出现了一些不够规范的做法。省物价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对比提出了整改要求。省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环境监察总队和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专题调研,对我省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环境监察工作进行了研究,并提出整改意见。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施工

噪声排污申报和超标准排污费征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现场监管,严格按程序进行排污申报和核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03]64号)对“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前办理排污申报手续”的规定,各市、县环境保护局应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申报核定及超标排污费征收工作,要求建筑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排污申报法律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填报《建筑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申报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由于在开工前不具备监测条件,可以使用类比监测数据进行申报。 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应当在每月或者每季终了后10日内,依据经审核的《建筑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和当月(当季)的实际排污情况,核定建筑施工噪声超标分贝数,并向建筑施工单位送达《排污核定通知书(试行)》。 建筑施工单位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自接到《排污核定通知书(试行)》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通知的环境监察机构申请复核,环境监察机构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做出复核决定。噪声超标分贝数确定后,环境监察机构根据国家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确定超标排污费数额,并予以公告和收缴。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