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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考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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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考试案例分析

社会保障学记分作业答案1分析

一、单选题 1、英国颁布《济贫法》是在: A.1834年 B.1601年 C.1935年 D.1883年 2、德国适应工业社会的需要,率先建立了现代社会保险制度是在:。 A.19世纪80年代 B.17世纪60年代 C.20世纪30年代 D.20世纪40年代 3、“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的出现,最早是在:。 A.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 B.英国1601年颁布的《济贫法》; C.贝弗里奇1942年起草的《社会保险及相关服务》; D.日本1952年出版的《日本社会保障读本》 4、英国建立福利国家的理论与政策依据是1942年由贝弗里奇主持起草的研究报告: A.《新大西岛》 B.《乌托邦》 C.《社会保险及相关服务》 D.《理想国》 5、下列人物中被认为对社会保障做出理论贡献的声名卓著的经济学家是: A.庇古和凯恩斯 B.柏拉图和莫尔 C.培根和康帕内拉 D.培根和莫尔 6、经济学家通常在追求效率的前提下将社会保障视为一种: A.收益分配手段 B.交流沟通手段 C.权力分配手段 D.市场流通手段 7、在中国,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新增的社会保障归入: A.经济学门类应用经济一级学科 B.政治学门类政策管理一级学科 C.管理学门类公共管理一级学科 D.社会学门类社会管理一级学科 8、下列理论中被认为是社会保障学理论基石组成部分的是:

A.社会保障心理学理论 B.福利经济学 C.后备基金理论 D.社会保障伦理学理论 9、社会保障学的专业应用理论问题研究客观上表现为: A.政策研究 B.文化研究 C.经济研究 D.社会研究 10、社会保障学的管理理论的核心所在是: A.社会保障财务会计制度 B.社会保障财务统计制度 C.社会保障监控理论 D.政府介入的程度及其调控手段 11、社会保障从 ( ) ,其追求目标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发展变化的。 A.非文化安排到正式文化安排 B.非经济安排到正式经济安排 C.非制度化安排到正式制度安排 D.非政治安排到正式政治安排 12、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来解除国民的生存危机是社会保障的( ) 。 A.长远追求目标 B.最高追求目标 C.阶段追求目标 D.最低追求目标 13、社会保障是通过( ) 来发挥其稳定功能的。 A.通过高速发展经济 B.预先防范和及时化解风险 C.疏导心理压力 D.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14、社会保障的调节功能在政治上有效地调节着( ) 之间的关系。 A.正义与邪恶 B.道德与伦理 C.进步与落后 D.公平与效率 15、在经济领域,社会保障通过营造稳定的( ) 促进着经济的发展。 A.自然环境 B.社会环境

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训练题一

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训练题一 【案情】 一、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 二、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随即用刀杀死了李某。 三、某公安局刑警队侦查员杜某、戴某在讯问陈某至深夜时,陈某交代了作案的工具匕首和抢得的现金等物在其家中卧室床下,杜某、戴某卫了尽快获取证据,向大队领导做了汇报,并立即赶到陈某住处,叫醒其家人进入屋内,按照陈某的供述,很快找到物证,后取回带回警队,并立即制作了《扣押物品清单》,让陈某签字确认,次日,补了一份《搜查证》让陈某签字。 四、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 【问题】 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 3.对事实三,在侦查过程中违反了哪些程序? 4.事实四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 5.如果侦查员在杀人现场抓捕陈某后,应该如何把陈某带回公安机关?(请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回答) 【参考答案】 1.对事实一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因为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触犯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二者具有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从一重罪论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2.对事实二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3搜查时既未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又不开具《搜查证》;搜查时未制作《搜查笔录》;搜查时未让见证人签名,陈某不在现场,由其签名不当;扣押物品制作的《扣押物品清单》未当场开列,未让见证人签名。 4.事实四不构成立功。因为根据《刑法》规定,陈某提供的犯罪线索虽属实,但是其以前查办犯罪活动中掌握的,故不构成立功。 5.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 十一条规定,公安民警采取处置措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后,对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违法犯罪行为人,可以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将其约束,并及时收缴其所持凶器。

经济法第二章案例分析

黄某与赵某系夫妻二人,因婚后感情不和,黄某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赵某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黄某离婚,人民法院经审查确认有关事实,受理了该案。 【试问】仲裁机构能否受理该案?为什么? 【分析】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性纠纷。婚姻是带有身份关系的纠纷,不能仲裁。 某市副食品商店甲与某县副食品供应公司乙签订供销合同,由乙公司向甲商店供应鲜菇5吨,乙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商店提供了鲜菇5吨。甲商店收到鲜菇后,以鲜菇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质量规定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双方发生争议。 ( 1 )如果双方经协商未达成协议,乙公司单方面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该不该受理?为什么? ( 2 )如果甲商店和乙公司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甲商店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可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分析】( 1 )仲裁机关不能受理。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必须双方自愿。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的受案依据。该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只有乙公司的单方申请,仲裁机构不能受理。 ( 2 )法院不应受理。我国实行“或审或裁”和“一裁终局”的原则,对仲裁裁决,当事人不得上诉,必须按照仲裁裁决执行。 某实业公司与某商场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约定双方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后该合同被人民法院确认为无效合同,某实业公司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商场赔偿其损失。而某商场则认为整个合同无效,因此该仲裁协议也无效,拒不赔偿。 【试问】某商场的理由是否合法? 【分析】某商场理由不合法。法律规定,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而失去效力。本案中,实业公司与某商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仍然有效。 江河化工厂与太阳百货商场签订了一份购销化工产品的合同。双方订立了仲裁协议,后因合同发生纠纷,双方便向约定的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江河化工厂在仲裁过程中提出公开进行仲裁,经太阳百货商场同意,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公开仲裁。仲裁庭在裁决前征求了双方的意见,进行了调解,但是没有调解成功,仲裁庭继续审理,做出化工厂违约,承担法律责任的裁决。 【试问】仲裁委员会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分析】仲裁委员会的做法正确。①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该案。本案符合仲裁受理的条件。当事人签订了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当事人纠纷是合同纠纷。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选择该仲裁委员是双方的约定,该仲裁委员会具有管辖权。 ②仲裁委员会公开仲裁正确。仲裁机构开庭原则是不公开进行仲裁。但是,根据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公开进行仲裁,也可以协议不开庭进行仲裁。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当事人不可以协议公开开庭仲裁。本案不涉及国家机密,当事人又协议公开进行仲裁,仲裁机构应当公开仲裁。③仲裁庭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正确。《仲裁法》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④仲裁庭调解不成继续审理,作出裁决正确。《仲裁法》规定,调解不成的案件,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A县与C、D、E、F县相邻, A县某加工厂和B县某食品厂于1995年9月10日在C县签订了一份真空食品袋加工承揽合同。其中约定:“运输方式:加工厂代办托运;履行地点:加工厂在D县的仓库。”“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可以在E县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后,加工厂即在其设在E县的分厂进行加工,并在F县车站发库。食品厂收货后即投入使用。因真空袋质量不合格,致使食品厂已封装入库和销售出去的袋装食品大量腐烂变质,损失人民币5万多元。两厂几经协商未果,食品厂的法定代表即找到律师刘某咨询,最后提出:“怎么起诉都可以,但必须在我们B县法院打官司,你能办就委托你,否则我另请高明。” ( 1 )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此纠纷应通过仲裁解决还是应通过诉讼解决?请简要说明理由。 ( 2 ) D县法院是否有管辖权,请简要说明理由。 ( 3 )如果你是刘律师,能否满足食品厂的要求?为什么? 【分析】( 1 )应当通过诉讼而不应当通过仲裁解决纠纷。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县不设仲裁委员会,本案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不存在,无法按仲裁协议执行。 ( 2 ) D县法院有管辖权。因合同提起的诉讼,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D县法院为合同的履行地,故D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3 )按质量侵权纠纷起诉可以满足食品厂的要求。因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提起的诉讼,侵权行为地法院有管辖权。B县是侵权行为地,故B县法院有管辖权。 “五星”五金商行的王某看隔壁文物商店生意兴隆,利润颇丰,遂要求经理也经营文物买卖。经理心动,并做了第一笔交易。后被有关单位查获,没收其非法所得。王某与经理却认为:“‘五星’五金商行与文物商店同是国有企业,为什么文物商店能经营,‘五星’五金商行就不能经营?”“五金”商行经营文物反而被查处没收,二人因此对有关单位处理都不服。请你向王某与其经理解释,为什么有关单位要查处他们? 【分析】文物是国家限制流通的商品,只有经国家批准的经营单位才能买卖文物,未经国家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文物买卖业务。五金商行未经国家批准超范围经营文物业务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有关单位的查处。 赵某因债务纠纷而起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受理后,赵某得知承办该案的法官周某曾经收受当事人的财物而受过处分,在大家心中的形

社会保障学答案第1章

第一章绪论 复习思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最初萌芽,是以1601年()颁布《伊利莎济贫法》为标志的。 A.法国 B.英国 C.瑞典 D.德国 2.社会保障是以()为主体,依法律或政策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力予以保障的一种制度。 A.国家 B.团体 C.机关 D.企业 3.社会保障的外延一般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三个组成部分,其中()是社会保障的主干部分, A.社会保险 B.社会救济 C.社会福利 D.社会优抚4.社会保障的()功能是指劳动者和其他社会成员在因风险暂时或永久失去收入时必须获得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或物质帮助。 A.稳定 B.调节 C.补偿 D.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5.我国()明确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A.民法 B.宪法 C.经济法 D.劳动法 6.社会保障的()体现为社会保障基金“取之于己,部分用之于人;或部分取之于人,用之于己”。 A.保证性 B.普遍性 C.公平性 D.互济性 7.要求国家在确立社会保障制度时,其对象、范围不能局限于贫困阶层,而应当使全体国民均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与福利。这体现了社会保障的()原则。 A.公平原则 B.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 C.责任分担原则D.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 8.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是以价值或货币形式计量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以及社会给予他的消费品份额的尺度。 A.社会保险 B.工资 C.个人储蓄 D.价格补贴 二、多项选择题 1.社会保障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社会科学,涉及到()等多门学科。 A.经济学 B.社会学 C.伦理学 D.政治学 E.管理学

2014年执法资格基本级考试所有简答题与案例分析题

2014年基本级考试所有简答题与案例分析题 一、简答题 1、请简述行政案件结案的条件。 答:(1)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2)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3)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4)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5)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 2、请简述刑事案件有罪的证明标准。 答:有罪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的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3、请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 答:(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4、请简述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含义并分析其构成要件。 答:(1)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以各种方法,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票证管理制度。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5、请简述交通警察可以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答:(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6、请简述不予签发外国人居留证件的情形。 答:所持签证类别属于不应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的;(2)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3)不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4)违反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适合在中国境内居留的;(5)签发机关认为不宜签发外国人居留证件的其他情形的。

《仲裁法》的实施中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方法探讨

《仲裁法》的实施中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方法探讨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仲裁法》的实施中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方法探讨摘要:阐述了仲裁的性质和法律特征,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5年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和立法方面的建议。关键词:仲裁;仲裁法;仲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1995年9月实施以来,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各地仲裁机构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但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和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人们对新组建的仲裁机构的性质、作用及权威性还缺乏一定的了解甚至偏见,不少合同纠纷当事人认为,判官司从古到

今是公家的事,一个民间组织能起什么作用。加上宣传和司法配合不够等问题,致使新成立的仲裁机构的受案率远远低于行政仲裁时期,使仲裁的应有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本文试就仲裁的性质、特点及如何克服仲裁活动存在的问题谈一些看法。 一、仲裁制度的法律特征传统的民间仲裁,是指居中而断,也就是发生民事争议后,双方当事人约请有一定威信的 第三者依据道德情理评断是非曲直。作为法律制度的仲裁,是在保留仲裁解决争议的基本形式的前提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民事争议做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 《仲裁法》在参照国际仲裁通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对我国原先的仲裁制度作出了重大改革,明确了仲裁的法律属性,主要体现在:1. 仲裁机构具有民间性特征。《仲裁

法》规定新设立的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各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员一律采取聘任制,不设专职仲裁员。 2. 仲裁充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仲裁法规定是否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3. 仲裁具有排他性的特征。《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在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时,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即“裁审自择”的原则。 二、仲裁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仲裁法》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在仲裁机构的努力下,仲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毋庸讳言。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新设立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诉讼中达成的仲裁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诉讼中达成的仲裁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诉讼中达成的仲裁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案情】 2014年6月23日,原告安阳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原告(发包人)将其开发的位于安阳市某小区约30万㎡的工程,承包给被告。2015年5月,双方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约定原告借款260万元给被告,被告应尽快办理相关的开工手续。之后,原告向对方依约交付了260万元借款,但被告最终未能进场施工,双方因此发生争议。2016年9月,原告就涉案合同诉至法院,在法院立案后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过程中,原被告双方达成书面仲裁协议。被告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原告以该案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为由,请求中止仲裁程序,随后某仲裁委员会决定对案件中止审理。被告于2017年1月以双方已经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分歧】 本案中,仲裁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约定仲裁和选择诉讼的意思表示并存时,在一方当事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情况下,该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第二种观点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若该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具备约定仲裁条款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则应当尊重当事人仲裁合意,该仲裁协议宜认定为有效。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应充分考虑意思自治 仲裁协议的基础源于契约理论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协议的签订,表示双方当事人自愿形成选择仲裁作为纠纷处理方式的合意。仲裁协议形成的时间不会影响到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认定。首先,法律并未限定仲裁协议的形成时间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前;其次,本案的仲裁协议约定的事项为争议处理方式,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再次,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又与对方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更加明确其选择将仲裁作为纠纷处理方式的意思表示,即选择排除诉讼方式。法院审理此种案件时,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2.效率价值在程序选择中不可忽视 公正与效率都是仲裁制度的基本价值。当事人之所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而排除诉讼方式,仲裁的简便快捷是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一方当事人启动诉讼和另一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请求仲裁时,法院在严格审查仲裁协议,排除导致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后,应裁定仲裁协议有效。本案中仲裁协议合法有效,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答案教学教材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这笔养老金应由谁缴? 案例描述:刘玉国系某供销社1985年4月招收的亦农亦商的临时工,1994年11月成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在刘玉国1985年4月至1996年12月用工期间,供销社按月收取刘玉国工资总额的3%款项作为离职返家的补助费,并纳入专户管理。自1996年12月起,供销社开始为刘玉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社会保险法律宣传的不断深入开展,人们社会保障意识逐步提高,刘玉国深感社会保障对自身的重要性,想到自己在企业干了十几年,供销社没有给他缴纳养老保险金,到退休时,就少领养老金,这是对自己权益的侵犯,1997年初刘玉国遂要求供销社为其补缴做临工期间的养老保险金。供销社认为:刘玉国于1996年12月与供销社正式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期限为5年,劳动合同签订后,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在1985年4月至1996年12月期间,刘玉国是亦农亦商人员,整个供销社系统与他同样身份的人都未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其间对其所扣的工资总额3%的返家补助费可以退还,供销社不具有补缴养老保险金义务。因此,供销社拒绝为其补缴养老金。双方争执不下,刘玉国于1997年初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要求供销社补缴养老保险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刘玉国的请求。刘玉国不服,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97年4月,法院对当地首起养老保险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供销社从1986年8月起为刘玉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供销社对此判决不服,于1997年10月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问题: 1、如果你是二审法院的法官,如何裁判?请说出理由。(3分)答:正确。本案中,刘玉国于1985年4月成为供销社的职工,尽管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据《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之第8条规定,刘玉国有权享有养老保险待遇。事实上,供销社所扣的月工资总额的3%的款项,便是刘玉国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对于单位应缴纳的其余15%。供销社依法必须缴纳,否则违反了《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26条之规定,因此,本案一、二审法院的裁判是正确的。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设计原则是什么?(6分)答: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因自然衰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按照法律规定,有权享受国 家给予的一定数量的收入补偿和物质帮助的 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 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业社会中,每个劳 动者最关心的是自己晚年丧失劳动能力时的 生活,如果每个劳动者都能对丧失劳动能力 后的生活保障有信心,则必将促进整个社会 经济生活的稳定,养老保险(也称老年社会 保险)制度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而产生的。 3、该案例中涉及的是什么养老保险筹资模式 与养老保险金缴费模式?(6分) 答:现收现付式与给付既定模式 案例分析:在城镇工作的所有劳动者都能参 加养老保险吗? 案例描述:河南籍的农村小伙子江之平和他 的四个伙伴从2000年到北京某大学的食堂 工作已经快6年了,他们分别担任厨师、小 工等工作。2006年6月,该大学的后勤工作 进行改革,需要辞退一部分由学校的后勤部 门直接聘用的农民工,江之平和他的4个伙 伴都在辞退范围。在办理辞退手续时,江之 平和他的4个伙伴发现,6年以来学校没有 给他们办理过任何社会保险。所以办理离职 手续时,江之平代表其他伙伴向学校的后勤 部门提出要求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学校后勤部门的负责人认为,学校是国家拨 款的事业单位,江之平等工人只是学校临时 雇佣的农民工,没有义务为他们办理养老保 险。江之平等人一方面向学校所在地的劳动 监察部门提出投诉,一方面又向当地的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在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学校和江之平等农 民工达成了调解协议,将江之平等6年来应 缴纳的保险费用一次性补偿给江之平等人, 双方以此解决了争议。 问题: 1、试结合本案例分析养老保险的广覆盖原 则?(3分)答:教材P175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6分) 答:教材P171-172 3、我国企业职工选择哪一种养老保险责任承 担模式?(6分)答:责任分担型 案例分析:养老保险是要强制办理吗? 案例描述: 王晓于2003年6月受聘于一家私营企业,担 任会计工作。但是工作至今企业都没有给他 办理养老保险。王晓很担心,询问同事是否 办理了养老保险,大家也都表示企业没有给 自己办理。于是,王晓就代表该企业的其他 同事向老板提出了希望办理养老保险的要 求,但老板说,自己这里是私营企业,不像 国有企业,不承担办理养老保险、缴纳相关 费用的义务。同时老板还说,如果想上保险, 就自己去上,公司不管这件事。王晓听后很 疑惑。 问题: 1、需要强制城镇私营企业办理养老保险吗? 请说出理由(3分)答:实行强制办理养老 保险的单位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3条明确规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 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 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 业单位及其职工”。对于这些单位而言,有义 务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是强制 办理的,否则就要依照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对于在这些企业工作的职工而言,他 们也有义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法律规 定的比例缴纳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养老保 险费。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6分) 答:教材P171-172 3、请说明养老保险设计中的权利义务相结合 原则(6分)答:教材P176 案例分析:他的医药费该不该报销? 案例描述: 潘强原系骏马橡胶鞋业公司(以下简称鞋业 公司)供销科科长。1985年6月因私自收受 回扣被鞋业公司免去科长职务,但仍留在供 销科任销售。1995年春节期间,潘强带着妻 儿前往上海探望父母,在此期间,潘强因急 性黄疸性肝炎住进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出 院,共花去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潘强回 单位后,持病历、医药费发票等有关单据要 求鞋业公司予以报销,鞋业公司以经济困难 为由,告知潘强暂缓报销。同年12月,潘强 因累计旷工35天被鞋业公司除名。1996年1 月5日,潘强再次找到鞋业公司,要求鞋业 公司报销其在上海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鞋 业公司以潘强看病并非在定点医院及其已被 除名为由,拒绝报销医药费用。在多方求助 无果的情况下,潘强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诉人鞋业公司报销 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细则修 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问题: 1、如果你是仲裁委员会的法官,如何裁判? 请说出理由。(3分)答:市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受理后,立即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在

2018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集(精选14条案例分析)

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 案例一: 20XX年7月12日,赵某在A县抢劫他人财物后杀人灭口潜逃至B县,被B县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抓获后立案侦查。侦查人员将其带回B县公安局后,经刑侦大队长批准于10月2日上午10时予以刑事拘留。因担心赵某还有同伙得知情况后逃跑,故于10月5日才通知其家属 并送看守所羁押。10月6日下午2时,侦查人员将赵某从看守所提解至该地公安机关的办公地点,对赵某进行第一次讯问。在讯问完基本情况后,有下面一段对话: 张(侦查人员):赵某,你要老实地交代你的罪行。 赵:我没有罪。 张:我们党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老实我还揍你。 赵:那你告诉我有哪些权利。 张:别废话,你如实回答就行了。 赵:现在我要请律师,让我的律师跟你们说话。 张:你的罪行比较严重,现在还不能请律师。 赵:我抗议,你拘留我时没有出示拘留证。 张:对你这种在逃犯,可以不出示拘留证。 赵:我真的没有罪,你们凭什么说我有罪。 张:你需要自己拿出充分的证据,我们才能说你无罪。 赵:(沉默) 张:你要老实地交代你的罪行,老实交代了,我们可以放你出去。 由于B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讯问室尚未完成规范化改造,本次讯问没有录音录像。 问题:请分析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的言行有何不当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本案存在以下问题: 1 . B县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当。赵某抢劫行为发生在A县,应当由A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刑侦 大队长批准拘留不当。应当报经县公安局长批准拘留。 3 ?拘留3天后通知赵某家属不当。应 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4 ?拘留3天后将赵某送看守所羁押不当。应当在拘留后立即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超过24小时。5 ?拘留4天后对赵某进行第一次讯问不当。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6 ?侦查人员将赵某从看守所提解至公安机关的办公地点进行讯问不当。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7?张某直接要求赵某交待犯罪事实不当。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其是否有犯罪行为。8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时,未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不当。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当告知其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9 ?张某说抗拒从严不当。犯罪嫌疑人有权作 无罪辩解,侦查人员不得强迫犯罪嫌疑人证实自己有罪。10 ?张某不允许赵某聘请律师的说 法不当。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11 ?侦查人员在拘留时未告知赵某有权聘请辩护人不当。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辩护人有权委托辩护人。12 ?张某关于拘留时不出示拘留 证的说法不当。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13 ?张某关于由赵某自证其无罪 的说法不当。犯罪嫌疑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14 ?张某“不老实我还揍你”、“老 实交代了,我们可以放你出去”的言辞不当。侦查人员不能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法收集证据。 15 ?讯问过程未录音录像不当。对赵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应当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 案例二: 某日下午14时,张某(男,15岁)骑自行车欲抢夺同学李某(男,15岁)携带的手机(价值400元)时被发现,李某为免受侵害将张某推开,致张某连人带车摔倒,造成张某轻微伤。事后,张某邀约赵某(男,18岁)一起教训一下李某,二人在学校附近一胡同内找到李某,赵某要求李某赔偿医药费,用木棍指着李某,说“不赔就打死你”。李某不同意,张某随即给了李某几拳,二人遂扭打在一起,均未受伤。当地派出所民警巡逻发现后,大喊“警察,不许打架”,直接要求三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下午15时到达派出所后,张某、李某要求 联系其家长,民警未予许可。民警分别询问三人后,发现出入很大,便将三人叫在一起当面

仲裁法案例题演示教学

仲裁法案例题 1、按照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无论是否有仲裁协议,一方均可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应当按照仲裁庭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形不成多数意见时,报仲裁委员会决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上诉。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任何单位无权撤销。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作出此裁决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 请自上而下地找出上面表述中存在的法律错误,并逐一简要说明理由。 答: (1)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2)当事人必须达成仲裁协议才能仲裁,无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 (3)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商选定,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 (4)仲裁庭形不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不是报仲裁委员会决定。 (5)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6)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依法撤销裁决。 (7)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应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某修配厂与某研究所签订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规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合同双方所在地及A市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A 市B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修配厂认为该项技术存在缺陷,双方发生争议。修配厂据此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均未选定仲裁员,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某丁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某丁于是指定了某甲、某乙、某丙三名仲裁员。修配厂认为某甲与研究所有利害关系,申请其回避。首席仲裁员某丙审查后确认申请理由不实,决定公开审理。研究所对此不服,仲裁庭经过研究,又决定不公开审理。研究所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仲裁庭因此决定中止仲裁程序。一周后研究所表示愿意出庭,仲裁庭决定再次开

仲裁法试题

仲裁法试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1个或多个答案,错选、多选、漏选均不给分,每小题2分, 共20分) 1、技术人员江华与豪光机械厂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了纠纷。依合同 约定的仲裁条款,江华向B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定作出后,豪光机械厂以仲裁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申请法院撤销裁决,B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决撤销B市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此情况下,江华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办法?( ) A、可以要求B市仲裁委员会裁决此案的原仲裁庭纠正此案程序上的错误并再次对此 案作出裁决 B、可以根据原合同的仲裁条款再次申请仲裁 C、可以与豪光机械厂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D、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2、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签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但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受理 一方当事人的起诉?( ) A、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 B、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达成的仲裁条款或协议约定由域外的仲裁机构仲裁 C、仲裁条款或协议的仲裁事项不明确 D、仲裁条款或协议选择裁决定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 3、当事人就已经撤销的涉外仲裁案件再次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应当( ) A、按自动撤诉论,不能受理 B、请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C、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或不受理 D、由仲裁案件原仲裁庭决定是否受理 4、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作出后,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在裁决书作出时,可以选择的做法有哪几种?( ) A、在仲裁书上签名 B、不在仲裁书上签名 C、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仲裁委员会对裁决书的裁决进行审查 D、要求仲裁庭在仲裁书中补充说明自己对案件的裁决意见 5、在一份被双方当事人终止了的合同中,设有仲裁条款,现甲方据此向种裁机构申请仲 裁,以解决双方的争议;乙方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认为该仲裁条款随着合同的终止而丢失效力;甲方则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对该仲裁条款的效力予以裁定,现问在此种情况下,该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如何?( ) A、自然终止 B、自然有效 C、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D、由人民法院裁定 6、下列所给选项中,关于仲裁管辖的表达哪一种是正确的?( ) A、实行级别管辖,但不实行地域管辖 B、实行地域管辖,但不实行级别管辖 C、既不实行级别管辖,也不实行地域管辖 D、既实行级别管辖,也实行地域管辖 7、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选项所列哪些纠纷即使当事人有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 也不予受理( ) A、马本生与李有英夫妇因是否离婚发生的争议 B、吴素华的生父母与养父母就是否解除关系发生的争议 C、程新亮向夏华借款人民币10000元,双方现因返还借款问题发生的争议 D、裕华贸易公司总裁陈跃解除了其部门经理齐磊的职务,齐磊不服,因此与裕华贸 易公司发生的争议 8、仲裁与诉讼等其他解决争议的方式相比较,它具有以下特征:( ) A、自愿性 B、效率性和经济性 C、独立性 D、保密性 9、深圳中天实业公司与重庆联岗化工建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仲裁过程中,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即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5万元或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仲裁委员会对此 申请应采取下列哪种方法处理?( ) A、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社会保障 案例分析

第1章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 某市外商投资企业以本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为理由,拒绝参加企业的基本社会保险。问外方老板的做法就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 不对。 (2) 城镇企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就是政府立法规定的,立法范围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3)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就是应参保企业的义务,就是其职工应享有的权利,因此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社会保险。 案例分析2: 某企业以经济效益不好以及留住人才为由,只为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缴纳了社会保险费,问该企业的做法就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不正确。 (2)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所有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只为部分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违背了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 第2章案例分析 在云南弥勒县城里有这样一件事:一位有着12个子女的妇女(其中8人为亲生、4人为继子女),因为中风卧床不能动弹,但12个子女却没有一人前来服侍卧床不起的她。钱兰英老人的子女中,有的就是身价过百万的村里富人,有的就是温保有余的小康人士,也有的经济条件十分普通,说起因何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她们都有自己的理由。 大儿子:有能力,但她已经不就是我们家的人了。二儿子:经济条件差,有心无力。 三儿子:大哥不养我也不养。七女儿:养老人主要靠哥哥。 继子:她对我们没有养育之恩。 请您说说她们的理由在法律上能站得住脚不? 案例分析: 亲生子女都有赡养义务,至于说子女中有的经济条件好一点,有的差一点,在赡养义务进行时可以根据经济情况来履行。但这不表示条件差的就可以不履行这个义务。 第3章案例分析 某企业就是一家私营企业,于2001年建成投产,招收的均就是30岁左右的年轻劳动力。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该企业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但该私营企业主以本企业没有退休职工为由,只答应承担与本企业员工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拒绝缴纳社会统筹的其她社会保险支出。请问:该企业老板的做法就是否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 分析要点: (1)该企业老板的做法就是错误的。 (2)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实现社会统筹的原则,也即全社会各类企业按照相同的资金筹集原则,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基金。 (3)企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基金中,一部分划入本企业职工的帐户,另一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在不同的地区包括不同企业之间统筹。因此仅为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违背了社会互助的原则,不利于社会统筹。 第4章案例分析 案例1: 某企业领导社会保险意识差,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工作仍拒不缴费。为处罚该企业,社保经办机构采用了停发该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做法。请问这样的处理就是否妥当? 分析要点: 1不妥当。 2国务院明确规定“要严格实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也就就是说缴费与养老金支付就是不能挂钩的。 3按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办法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是为在职职工缴费与退休人员毫无关系。如果不缴费就不拨付养老金等于拿退休人员做人质就是错误的。 案例2: 某地政府在于2000春节期间为了体现党与政府对困难企业职工的关怀,要求劳动保障部门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拨20万元用于慰问职工。请问该地政府的要求就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该地政府的要求就是不正确的。 2、这一要求违反了《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暂行规定》中关于社会保险基金“要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的规定。 第5章案例分析 案例1: 某外商独资公司,高薪聘用了一位博士毕业生赵某,担任副总经理。当时,在谈到工资待遇时,公司说:“董事会给您定的工资为1、2万元。不过,我们就是一家外资公司,之所以工资定得这么高,就是因为除了工资以外,再没有其她福利待遇了。像什么医药费报销、养老等问题都得自己解决,公司概不负责。”听了这话,赵博士心里盘算开了:“这个公司给我的工资的确就是够多的,可就就是将来万一得了什么大病,或者老了怎么办呢?”但她转念又一想:“我刚30多岁,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大病,至于养老问题,现在考虑还为时过早。倒不如趁年轻多挣些钱,实惠。”工作以后,赵博士为了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每月从工资中拿出1000元,向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养老保险。这样一来,她在这家公司工作,也觉得很踏实多了。几个月后,由于赵博士与董事长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被董事长炒了“鱿鱼”。赵博士不服,双方为此打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赵博士提出公司未给她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她认为,这就是侵犯她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公司认为不为您缴纳养老保险,就是事先跟您讲好的。您既然干了,就说明咱们的协议已经达成,您现在无权反悔。再说,您不就是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了养老保险了不? 案例分析:

2017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集(精选14条案例分析)

2017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集(精选14条案例分析)

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 案例一: 2013 年 7 月 12 日,赵某在 A 县抢劫他人财物后杀人灭口潜逃至 B 县,被 B 县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抓获后立案侦查。侦查人员将其带回 B 县公安局后,经刑侦大队长批准于 10 月 2 日上午 10 时予以刑事拘留。因担心赵某还有同伙得知情况后逃跑,故于 10 月5 日才通知其家属并送看守所羁押。 10 月 6 日下午2 时,侦查人员将赵某从看守所提解至该地公安机关的办公地点,对赵某进行第一次讯问。在讯问完基本情况后,有下面一段对话: 张(侦查人员):赵某,你要老实地交代你的罪行。 赵:我没有罪。 张:我们党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老实我还揍你。 赵:那你告诉我有哪些权利。 张:别废话,你如实回答就行了。 赵:现在我要请律师,让我的律师跟你们说话。 张:你的罪行比较严重,现在还不能请律师。 赵:我抗议,你拘留我时没有出示拘留证。 张:对你这种在逃犯,可以不出示拘留证。 赵:我真的没有罪,你们凭什么说我有罪。 张:你需要自己拿出充分的证据,我们才能说你无罪。 赵:(沉默) 张:你要老实地交代你的罪行,老实交代了,我们可以放你出去。 由于 B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讯问室尚未完成规范化改造,本次讯问没有录音录像。 问题:请分析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的言行有何不当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本案存在以下问题:1 . B 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当。赵某抢劫行为发生在 A 县,应当由 A 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2 .刑侦大队长批准拘留不当。应当报经县公安局长批准拘留。 3 .拘留 3 天后通知赵某家属不当。应当在拘留后24 小时内通知家属。4 .拘留 3 天后将赵某送看守所羁押不当。应当在拘留后立

14考试仲裁法案例分析

《仲裁法》案例(一)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1998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请根据以下设问所给的假设条件回答:1.如果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以下仲裁条款:“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天南公司因海北公司无力支付租金,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将海北公司和A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拖欠的租金。天南公司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2.如果存在上问中所说的仲裁条款,天南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海北公司和A银行,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为什么?3.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天南公司申请仲裁委员会对海北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4.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后,在对仲裁裁决执行的过程中,法院裁定对裁决不予执行,在此情况下,天南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参考答案:1.天南公司的行为是正确的。因为本案中的仲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A银行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与海北公司一同成为被申请人。答案依据及解析: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2.天南公司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双方当事人已自愿达成了仲裁协议。答案依据及解析: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3.仲裁委员会应将该财产保全申请依法提交给人民法院。答案依据及解析: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4.天南公司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答案依据及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部分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部分超过仲裁协议范围的,对超过部分,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案例分析(二)及答案1996年7月,石家庄市奥龙健身房与广州市健身器械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地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由仲裁机构仲裁。"1996年9月,双方发生争议,奥龙健身房向其所在地的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但健身器械公司拒绝答辩。同年11月,双方经过协商,重新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并商定将此合同争议提交该健身器械公司所在地的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奥龙健身房担心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偏袒健身器械公司,故未申请仲裁,崦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起诉时说明此前两次约这仲裁的情况,法院受理此案,并向健身器械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该器械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某健身器械公司败诉,被告不服,理由是双方事先有仲裁协议,法院判决无效。现问:(1) 购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2) 争议发生后,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3) 原告奥龙健身房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与否?为什么?(4) 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是否正确,为什么?(5) 被告健身器械公司的上诉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6) 被告是否具有上诉权?为什么? 答案:(1) 仲裁条款无效。因为该仲裁条款未指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致使无法履行而无效。(2) 双方重新签订的仲裁协议有效。因为该协议指明了具体的仲裁委员会。(3) 起诉不正确。因为双方的仲裁协议有效,就排除了法院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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