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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规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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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

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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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规划课题)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印发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7〕30号)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用于开展对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现代化建设,以及教育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的教育科学研究活动。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分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以及教育部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教育部规划课题(包括专项课题、单位资助规划课题)。

第三条课题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的原则:

1.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课题经费应主要用于我国教育科学领域中对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的研究课题,以及对教育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础研究课题,避免分散使用。

2.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课题研究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课题经费预算,杜绝随意性。应当加强相关科研资源的统筹协调和有效整合,避免重复浪费。

3.权责明确,规范管理。课题经费管理各方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协力加强对课题经费的管理。

4.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追踪问效机制。

5.一次核定,分期拨付。课题经费资助额度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核定,分期拨付。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第四条? 课题经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管理费。

1.资料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2.数据采集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3.差旅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国内调研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会议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等而召开的小型会议费用。会议费的开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数量、开支标准和会期。

5.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赴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调研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费用。课题经费应当严格控制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支出,并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因课题研究确需开支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的,应当在课题经费预算中单独列示,并按照以下程序经批准后执行:重大课题、特别委托课题和年度课题中的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社科规划办)批准,其他课题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教科规划办)批准。

6.设备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购置或租赁使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课题经费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费支出。因课题研究确需购置的,应当在课题预算中单独列示,并经全国教科规划办批准后方可购置,并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7.专家咨询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咨询费不得支付给课题组成员及课题管理的相关人员。咨询费的支出总额,重大课题一般不得超过课题资助额的5%,其他课题不得超过课题资助额的10%。

8.劳务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直接参与课题研究的在校研究生和其他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的支出总额,重大课题不得超过课题资助额的5%,其他课题不得超过课题资助额的10%。

9.印刷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课题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10.管理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组织和支持课题研究而支出的费用。管理费的支出总额,重大课题每项不超过5000元;其他课题不得超过课题资助额的3%,其中,年度课题中的重点课题

每项不超过3000元,年度课题中的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西部课题、后期资助课题每项不超过2000元。严禁超额提取和重复提取。

第五条?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

当在课题预算中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六条? 成果鉴定费指在课题结项时对课题成果的质量进行评估所

发生的费用。重大课题、特别委托课题、年度课题中的重点课题、专项

资助课题的最终成果鉴定由全国教科规划办负责组织,鉴定专家的劳务

费由课题负责人先行垫付,通过后从课题预留经费中拨付;单位资助教

育部规划课题的最终成果鉴定由全国教科规划办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科规划办或直属高校社科处(科研处)负责组织,鉴定专家的劳务费

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支付。每位鉴定专家的劳务费根据最终成果

类别和字数掌握在500—1000元。因成果质量问题需组织第二次鉴定发

生的费用,由课题负责人负担。

第七条? 课题研究成果通过验收后,课题结余经费,可对出版困

难、学术性强的专着类研究成果予以出版补助。其余净结余经费按原渠

道收回,并按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课题经费预算编制、审批和执行

第八条? 课题申请人在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时,参考全国教

科规划办公布的经费资助额度,根据研究的需要编制课题概算;对评审

后的拟立项课题,学科评审组审核概算,提出建议资助金额;全国教科

规划办对建议资助金额进行复核,报全国教育科学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全国教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 全国教科规划办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向课题负责

人所在单位发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负责人接

到立项通知书后,按批准的资助金额编制课题预算,并根据要求填写回执,于一个月内将列有预算的回执报全国教科规划办。凡无特殊原因逾

期不寄回执者,视为自动放弃资助,不再办理拨款手续。

第十条?

1.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2.应根据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编制课题预算,并对主要用途和理由进行详细说明。

3.编制课题预算应接受本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审核。

第十一条? 全国教科规划办对列有课题预算的回执进行审核,批准后将课题启动经费拨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管理,一般不能转拨其他单位。如确需转拨协作单位,应书面报全国教科规划办审批。协作单位不能在转拨经费中提取管理费。

第十二条? 课题经费根据课题类别和完成期限,分期拨付。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年度课题中的重点课题一般拨款三次,立项当年以回执为凭,拨付资助经费的30%,次年以检查合格的书面报告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和中期检查表》为凭,拨付50%,其余20%在课题验收结项后拨付;年度课题中的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教育部课题一般拨款二次,立项当年以回执为凭,拨付资助经费的80%,其余20%在课题验收结项后拨付。未通过验收结项的课题,不予拨付剩余经费。

第十三条? 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批准后的课题预算,一般不能调整。确因课题研究需要进行调整,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1.课题预算总额调整,应按照程序报全国教科规划办批准。

2.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调整金额超过课题预算总额10%的,应按程序报全国教科规划办批准;未超过课题预算总额10%的,应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批准并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课题经费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 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十六条?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会同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清理该课题收支账目,编制《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

书》中的课题经费决算表,并附财务部门提供的课题经费开支明细账。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单位须实事求是地填写课题经费决算表。

第十七条? 课题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课题实施期间出现课题名称、成果形式改变;课题研究内容重大调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管理单位变更;未能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要求延期一年以上(含一年)或多次延期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课题负责人或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请示,经省 (自治区、直辖市) 教科规划办或部属高校科研管理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全国教科规划办审批。

经全国教科规划办检查发现有重大事项变更未予报告者,暂停拨款,待报告并经审批后,再恢复拨款。

第四章课题经费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课题一经批准,不得无故中止。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者,全国教科规划办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经费;对因故中止研究者(指课题负责人因出国、生病、死亡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研究的),全国教科规划办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对因严重违反财务制度或其他原因而被撤销课题的,追回已拨经费。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必须协助追回相关经费,并退还全国教科规划办。如无正当理由,接到通知后超过三个月仍未追回,全国教科规划办将视情况对该单位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十九条? 全国教科规划办每年将有重点地检查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课题管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科规划办或部直属高校科研管理机构受全国教科规划办委托,对管理范围内的课题经费行使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课题经费实施具体管理,按财务制度要求,加强对课题预决算的审核,对预算的执行和各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如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本办法规定,应及时予以纠正。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应妥善保存课题经费账目和单据。

第二十条? 全国教科规划办加强对课题实施及经费使用的绩效考评。每年年终分别向全国教科规划领导小组和全国社科规划办报送当年经费决算与使用情况说明。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课题、追回全部已拨经费等处理措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防军事教育学单列学科。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育部项目管理办法

教育部项目管理办 法

附件: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技〔〕1号 4月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经费的有效使用,推动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根据国家财政制度的要求及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项目经费,来源于由教育部负责分配和管理的部分科学事业费。 第三条本办法为项目管理的依据,项目申请学校及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 第四条项目资助的范围主要为高等学校开展的自然科学研究。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规划,并结合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点、学科布局及发展的需要,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研究三类,按照资助额度的不同分为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和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 第二章立项 第五条项目采取分年度发布申报领域、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项目每年受理一次,申报时间截止到每年的6

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第六条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的需求,鼓励学科交叉。2.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3.研究队伍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年;学风端正,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4.课题已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基本具备主要研究条件(实验室和基本设备等)。 5.非教育部属学校在申请项目时,依托学校及隶属省(直辖市、自治区、兵团)教育厅(教委)应分别签署条件保障和配套经费的实质性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七条在条件相当时,依托于国家或教育部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的申请予以优先支持。 第八条项目立项程序: 1.教育部在每年4月底前将申报项目通知下发直属学校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兵团)教育厅(教委),确定当年申报领域和各单位申报的限额。 2.申请者须填报《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1)一式三份,经学校科研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盖具学校公章统一报出,不受理个人申报。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切实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相关财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司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预算控制和专款专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地市分公司,研发中心、数据中心。 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 第四条教育培训部门是教育培训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年度教育培训经费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情况分析及控制。 第五条财务部门是公司的预算汇总管理部门,负责批复年度教育培训经费预算。 第六条总公司审计部和各区域审计中心负责教育培训经费的审计监督。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是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部门,负责提出部门年度教育培训需求和教育培训经费预算项目,并报送教育培训部门。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八条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对象包括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的销售人员,具体开支范围为: (一)使用对象为员工的教育培训经费开支范围 1.培训费:新入司员工岗前培训,在岗员工的岗位资格培训、岗位适应性培训,专业资格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党校培训,专题讲座等。 2.授课费:讲师授课费用。 3.考试费: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参加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资格考试费用、以个人名义加入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学会的年度会费。 4.教材资料费:培训教材、教学资料购买费用。 5.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购置非固定资产的教学设备和教学用具,教育培训刊物,各类考试的出卷、阅卷、监考等费用。 6.食宿费:学员和讲师在培训期间的住宿和就餐费用。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红旗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一、公用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费、邮电、宽带、电话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及利息等方面的开支。 二、学校公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公用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取暖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资料印刷费、宣传费、体育维持费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三、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四、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

采购预算,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级财政部门、区教育局组织政府采购。 五、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六、学校要严格控制租车费、接待费(按上级标准)等非业务性支出。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七、学校大型维修项目先报上级并批准。施完工后由教育局审计科进行审计后方可结账。 八、我校公用经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定期对学校公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教职工和上级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九、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或任何形式乱组织会议并发放津贴和礼品。 红旗小学 2017年2月

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对人力资源开发、储备的需要,不断提高全员岗位工作技能,积极开展各级、各类,特别是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岗位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湘煤集人〔2007〕513号),特就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总部,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直属公司。各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各单位员工教育培训经费归口人力资源部管理。 第二章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经费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列入成本开支,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条集团公司从按规定组成的工资总额中提取员工教育培训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比例的

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第六条集团公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三章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 第七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培训(养)费。指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所发生的职工学历教育培养费、职工岗位培训费、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费、通用培训习练费等。 (二)授课酬金。指外聘教师和内聘兼课教师酬金。 (三)开班费用。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开班所发生的簿本费、培训资料费、出卷费、阅卷费、监考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住宿、交通费等。 (四)公务资料费。指专职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和资料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教学实验费,培训教材的编印费等。 (五)设备购置费。指购置员工教育培训用一般教学器具、实验仪器、图书等费用。 (六)各单位组织员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七)员工经批准参加政府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培训所发生的费用。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国家对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相对宽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尤为必要。为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收 支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夕阳民族 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 1、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所有经过批准的收费要进行公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收费,并把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举报电话,在单位内外 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 间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费,要开据规范性票据。收费学校必须向缴费人开据 安徽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4、无收费依据,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收费不开据或使用不规范票据、打白条等收费的,缴费的单位和个人有 权拒付和举报。已经发现,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单位领导 责任。 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 1、管理模式 我县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额度分配到校,学校把握使用,县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结算的运作模式。

1)资金额度到校:学区把资金数额明确到各学校,让学校了解可使用资金额度,以便学校预算安排使用计划; 2)学校把握使用:学校将按照一定原则,认真审核学校预算; 2、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原则 1)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原则。义务教育经费要首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中、后勤服务、校舍维护 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 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 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 发展; 2)坚持预算控制的原则。小学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绩效性原则。应根据明确的公用经费数额,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将学校收支全 额纳入预算,作出预算编制,做到预算不留缺口,严格按照预算办 理各项支出。 3)公开透明原则。大额支出事项,应集体决策并进行公示、公布,公开透明。 3、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 1)业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包括教学业务费、实践实习费,文体维持费、宣传费等; 2)公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公用车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机动车燃料费; 3)设备购置费是指因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 4)修缮费是指教学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的土建工程费用;

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与使用制度

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与使用制度关于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处)室、教研组 根据仁茅中字[xx]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xx年9月5日校长办 __研究,现将学校公用经费实施意见安排如下: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周武 副组长: 二、公用经费统一管理,合理使用,建立校长、分管校长两级 __度,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流、挪用经费。 三、凡学校较大型支出款项,都必须经校务会讨论决定,并写出书面申请,上报学区批准,再进行花销。

四、差旅费要按规定详细填写差旅表,付完整票据,校长批准后 方可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 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和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私设“小钱柜”。 六、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所需的开支数额及 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七、严格发票的审核和 __度。 八、严格加强公用经费使用的透明度,收支情况做到每月一公示,每学期末账目结存情况向全校师生公布一次随时接受师生和家长的 监督。 九、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动用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 补贴等等。

十、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十一、教学中用的必需品,必须由学校统一安排,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不予报销。十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票据统一由 __副校长签“同意支付”报销,超过5000.00元不足10000元必须报校长同意方可报销; 10000.00元以上同时要有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记录(纪要)。 十三、学校在建工程经费全部由 __副校长签字支付。 十四、以上条款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依法依规完善相应程序后签同意支付。 内容仅供参考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 (教财〔2012〕7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中央高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研事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分级管理体制 1. 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院)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设备)、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2. 明确院系监管责任。学院、系、所和国家认定的校内各类研究机构(简称院系),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院系要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含课题,下同)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要监督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学校要将科研经费管理绩效纳入院系负责人的考核范围。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3. 落实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并掌握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4. 设立专门机构。科研管理任务重、科研经费规模大的学校,可以在财政部门或科研部门内部统一设置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机构。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协助、指导项目申请人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对已批复或签订合同(任务书)的项目提供从到款通知到具体项目经费分配、预算执行进度通报、经费使用建议、预算调整、决算编制、外部沟通协调等全过程服务,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咨询、业务培训、科研合同管理、技术市场登记、税费减免等相关工作。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5. 建设专业化队伍。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业的财务、科研管理人员,充实科研经费管理服务力量。建立科研经费管理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制度,提升管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引导院系和有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聘用科研秘书,协助完成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学校财务部门要会同科研管理部门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和科研秘书等人员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强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 6. 完善科研信息系统。学校要统筹规划,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完善系统功能,建立校内科研、财务等部门和院系、项目负责人共享的信息平台,实现科研项目从申报、评审、立

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水城县霖源煤矿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霖源煤矿安全科 二〇一八年十月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不断改善安全培训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 不断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培训经费的合理使用,促进安全生产的稳步发展。 二、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 1、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要足额提取,专款专用。根据财建【2006】317 号和永煤控股【2011】324 号文件要求,按照工资总额的 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严禁挪作他用。 2、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当年节余 的部分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三、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一) 上岗和转岗培训; (二) 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三) 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四)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六) 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七) 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八) 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九)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十) 职工技能比赛等考试、考核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的考务酬金; (十一) 各类培训中发生的兼课教师津贴、带徒费、教材稿酬、外聘教师的考务酬金、 食宿费; (十二) 培训发生的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实习指导费; (十三) 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教具和教学设备购置费,教学设备维修费,职工教育理论研 究费等; (十四) 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四、培训费报销标准:⑴经批准参加的各种委外培训发生的培训费、资料费等,予以 报销,但无故中止学习和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上述费用自理。委外培训取得的相应证件 须交回培训中心原(复) 印件一份。⑵凡部室级以下涉外培训( 含技术比武、取证培训、考察 学习) 工作结束后,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关领导批示,报经公司培训中心审批核验 后,方可逐级履行报销程序。 五、培训兼职津贴及酬金: (一) 各种培训班聘请单位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授课津贴标准:特级160 元∕学时; 高级110 元∕学时; 一级80 元∕学时; 二级55 元∕学时,三级40 元∕学时,没有培训师职 称的公司领导按有职称公司领导最低职称发放津贴; 没有培训师职称的部室正副职按三级培 训师职称发放津贴。 (二) 对于20 学时以上的安全和岗位技能培训应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束后由培训中心向学员下发反映层培训效果评估表,由学员对培训教师授课效果情况进行评估,学员效果反馈在90 分以上( 含90 分) 的全额发放教师津贴,达到80 分以上( 含80 分) 的发放讲课津贴的60%,低于80 分的不予发放津贴。

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文档序号:XXGS-AQSC-001 文档编号:AQSC-20XX-001 XXX学校 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凉州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二、学校各类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凉州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定额和定量标准分配。 三、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四、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六、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七、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

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九、中小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十、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知丁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doc

附件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有关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是用于支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以下简称繁荣计划)社会科学研究、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以促进出成果、出人才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放管服”结合,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专款专用、规范高效的管理原则。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充分体现质量创新和实际贡献,赋予依托学校和项目负责人更大的管理权限。在简政放权的同时,注重规范管理、改进服务,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良好条件和

宽松环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第四条财政部、教育部负责制定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预算安排的总体方案。教育部负责编制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考评机制。 第五条项目依托学校是繁荣计划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应当制定和完善本单位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按要求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学校预算,指导和审核项目预算编制,承担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项目资金使用,审核项目决算。 项目依托学校的财务和科研管理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需要,加强对项目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的指导;注重科学管理、改进服务,为项目实施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和决算,合理合规使用资金。 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预算和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二章支出范围 第七条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分为研究项目资金、非研究项目资金和管理资金。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大唐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经费提取 第四条公司须按照财建〔2006〕317号文件等国家政策规定以及大唐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并列入成本开支。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五条公司内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实施归口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经费预算计划、审批、支出等日常使用管理,财务部负责财务帐目管理,监查

审计部负责监督管理。 第三章经费使用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应根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七条员工参加不同层面、类别的教育培训项目、技能竞赛、调考等,相关费用均由所在企业承担。 第八条公司负责管理和使用的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如下: (一)上岗和转岗培训费用; (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费用; (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费用;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 (五)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费用; (六)外送培训经费支出; (七)技术、技能竞赛或调考经费及员工参赛或参加考试费用; (八)集团公司系统内网络培训、考核及相关管理费用; (九)购置或租用教学设备与设施费用;

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海军希望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为有效管理我校教育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盲目浪费教育经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教师代表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 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后勤管理 制度。总务主任要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一百到五百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元以上由学校教代会讨论审批。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 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计划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校长经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 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和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私设“小钱柜”。 六、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教育经费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 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七、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八、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动用教育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九、会计每月月末及时向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总务处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是指公办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 第三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用于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第二章经费来源及支出范围 第四条中小学公用经费的资金来源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指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公用经费来源是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含免杂费资金)。 2.高中阶段学校(指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来源是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和学校非税收入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的部分。 第五条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

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网络服务维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开支的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及校园绿化保养等。 第六条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理支出、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不得用于校舍建设、车辆购置等资本性项目支出。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七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清晰反映学校公用经费的所有收支项目,做到完整准确,公开透明。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公用经费,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需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批。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预算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教师培训费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2.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按照不高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20%安排,用于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下文是,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条科研经费来源: 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 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 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 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资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 费用。 十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十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 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二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 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三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 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计划项目和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四管理费:是指从事科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十五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 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学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文件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21]11号以及地方各级部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规定。 第五条学校年度科研经费收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核,纳 入学校总体财务预算。 第六条各类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其经费必须全额划入学校 银行账户,按项目管理。 第七条科研经费实行责任制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 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学校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照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的参照附件。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材料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需向学校做出书面说明并及时催缴; 2)延迟两周以上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课时将取消课时的核算;4、收取学费必须统一开具收据单(写明报班科目、班级、实际费用、活动优惠等)。 第二退学、退费 一、机构在收费开具的收费收据作为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退费执行标准 1、若因机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退还剩余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交费后至学期小组开学后的15天内,学员有特殊情况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80%退费。 1、学期开学后的第15-30天,学员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60%退费。 2、学期开学后的第30天,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3、单据遗失者,不予退费。 三、退费流程 1、学员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退费申请表; 2、任课老师沟通学员学习情况,确认责任方,如果是校方责任,或者学员确实有特殊情况,无任何原因校方不予办理退费; 3、任课老师核实课消情况,签字确定(三日内完成) 4、家长凭当期缴费收据及已签批退费申请表15号至前台开具退费单,由陈校长审核签字。 5、凭签字后的退费单由财务支出退费。 此规定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资讯时向家长公式,并在缴费时以一式两份的形式,要求学生或者家长签字,自签字起具备法律效力。 ,,,,,,,,,,,,,,,,,,,,威可拓教育 2018年7月16日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四)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

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2015

东田井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我校各项财务工作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圆满完成任务,对学校的资金无浪费,将资金都利用在刀刃上。因为大家都深知财务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正常运营的基础。本学年度,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如下: 一、学校公用经费使用情况 2015年度学校公用经费投入:XX元 2015年度学校公用经费事业支出:XX元 各项事业支出如下: 办公费:XX元 水电费:XX元 维修费:XX元 购置费:XX元 取暖费:XX元 信息费:XX元 其他:XX元 二、树立正确服务思想 根据财务工作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加强财产管理,勤俭节约,科学合理使用资金,以最大限度的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使之达到新的办学标准,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我们本

着求实、创新、到位和科学的原则,全心全意地为学校广大师生服务。 三、认真抓好常规工作 (一)财务工作: 1、在2015年度财务工作中,学校准确做好年度预算工作,并严格执行。全面做好年终的决算工作,为学校教育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确保实现收支平衡。 2、加强过程管理,及时统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做到底码清楚,信息准确,每月向校长汇报,为领导合理使用资金提供依据。年底向职工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财务监督。 3、协同教导处搞好学校后勤工作。 4、要求会计、出纳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岗位职责,按时上报各种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管理及使用: 1、加强资产总量管理,完善各专室借阅、使用制度规则,提高现有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实验开出率。 2、定期对各专室设备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记录和处理。 3、加强财产管理,新购物及时上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年终认真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三)落实安全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

教学四项经费管理与实施办法(试行)

教学四项经费管理与实施办法 (试行) 根据教育部〔2005〕1号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要求,为保障本科教学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从2005开始,每年划拨教学四项经费专款,使年本科教学四项经费的投入达到年学费总额的30%(即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标准),为规范和加强四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科学、合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科教学四项经费是指教学业务费、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教学差旅费和体育维持费。 第二条教学业务费是开展日常教学的各项开支,包括教学杂费(含军训费、招生费、就业指导费等);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费;专业建设费;教学检查与评估费(含教师教学竞赛);教学成果与奖励费;实习实践费(含各类实践竞赛、文艺活动等费用);实验耗材费;毕业论文设计费;教材建设与奖励费;日常办公费用。 第三条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包括各类教学仪器的修理、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的维护等费用。

第四条教学差旅费。指各项与教学有关的差旅费用,包括教师和行政干部的调研、学习、培训及外聘教师的差旅等费用。 第五条体育维持费。指体育场地的维护、维修、消耗材料的购买、各项体育活动和参加比赛等费用。 第六条经费投入。学校决定本科教学四项经费每年以不低于年学费收入的30%投入,2005年按学费总额的30%投入,根据收支情况,投入逐年递增。 第七条立项。原则上所申请的教学项目内容,必须要有按培养计划要求完整、充分的立项依据。同时经费的支付范围和额度必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第八条立项形式。实行“按计划整体立项,分次支取经费”和“按分项目使用经费,总额包干”的形式申报和使用经费。采取何种形式,需要根据项目类型进行确定。第一种形式多用于规模大、共性强、计划性好的教学项目;第二种形式多用于规模小、随机性大、不易提前计划的教学项目。 第九条立项管理。为保障教学项目顺利进行,实行管理责任制。教务处负责教学项目的审定和考核,院系明确责任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以保证按项目目标和要求开展教学工作。 第十条管理权限。教学业务费中除办公费用由院系和教务处共同审核,其它项目内容均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其中教务处负责公共课办公费用的立项分配(含两课、体育、公外、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计算机、艺术)。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

马上乡中心学校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 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

员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员工教育经费管理规定 D23/A04-CX-011-2009 [版本/修改状态 1/0] 审核XXX 审定XXX 批准XXX 2009年10月20日发布 2009年10月20日实施 精美文档

XXXXXX公司发布 前言 本规定是依据集团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程序》编制,是XXX 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之一。 本规定是对[2006]XXX人字XX号《员工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的修订,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原文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由XX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由XX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XXX、XXXX

教育经费管理流程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职能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集体企业可参照执行。 2术语定义 员工教育经费:是指国家规定的按员工工资总额1.5%必须提取的并用于员工培训所支出的费用。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职责 3.1.1负责总公司年度教育经费预算的编制、使用与管理。 3.1.2负责对各单位教育经费的计提、上缴及使用进行指导和监控。 3.2财务控制部职责 3.2.1负责对教育经费的核算、计提、收缴与汇总。 3.2.2负责总公司教育经费的支付,并对其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3各单位职责 3.3.1负责本单位教育经费的计提与上缴。 3.3.2负责本单位年度教育经费的预算编制、使用与管理。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教育经费的计提和上缴 4.1.1教育经费按照当月工资总额的1.5%计提并纳入预算管理,其中50%上缴总公司财务控制部作为总公司的教育经费统筹管理使用,另50%留各单位用于支付员工培训的费用。 4.1.2对不按时上缴或不足额上缴教育经费的单位,财务控制部有权从其帐户直接划拨。 4.2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 4.2.1业务费:培训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教学的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4.2.2教材费和培训资料费:学员所使用的培训教材(包括外购教材和自编教材)、教学用参考书及资料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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