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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路面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沥青砼路面沥青材料供应和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高新区新成仁路(新川创新科技园段)二标

甲方:

乙方:四川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4年12月15日

沥青砼路面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四川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行沥青路面施工规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高新区新成仁路(新川创新科技园段)二标道排工程中“沥青砼路面工程”的沥青材料供应和施工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高新区新成仁路(新川创新科技园段)二标

1.2工程地点:成都高新区

1.3工程内容:沥青材料采购供应及沥青砼加工、运输、铺筑

1.3.1本工程采用的沥青和其他材料由乙方代购并对相关技术指标进行控制,满足质量要求。

1.3.2由乙方负责高新区新成仁路(新川创新科技园段)二标沥青路面工程中本合同第七条工程细目及计量内容的沥青路面工程全部施工工作,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沥青砼加工、运输、铺筑的机械提供、辅助人工和稀浆封层、粘层、透层油的洒布施工。

2. 合同工期:

2.1 开工时间:

2.2竣工工期:(注:因甲方、业主及停水、停电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情况工期顺延。)

2.3第一次进场时间为2015年1月日前后,待施工条件成熟后,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3. 工程质量:

3.1乙方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2004等规范中规定的施工质量标准。质量要求符合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指定的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道桥试验研究所的检测要求。

3.2在工程施工中,乙方需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管单位、检测中心及甲方施工现场代表的检查。对乙方沥青路面的质量检查验收,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

3.3甲方代表可根据业主指定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结果及监理通知单,有权对乙方工程施工质量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及时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

4. 甲方职责:

4.1 甲方对进驻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安全消防、社会治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4.2 甲方负责协调工作,负责工程量的监督、检查、评定。

4.3甲方按协议规定及时办理结算。

4.4甲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分包权,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5甲方应组织乙方参加水稳基层的分项、检测,并办理移交手续。

4.6该合同工程乙方进出场次数不超过4次,若超过,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出场包干费15000.00元/次。

5. 乙方职责:

5.1乙方对派出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出50周岁。

5.2乙方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施工图纸施工,负

责沥青面层施工前对基层清扫,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工完料尽场清。

5.3乙方协助甲方收集整理沥青砼路面现场施工相关工程资料。

5.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听从工地主管人员的指挥调派。

5.5负责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并承担自身责任相应费用。

5.6本工程所有质量证明、检测资料由业主指定检测机构出具,若相关质量证明、检测资料合格,其相关检测费用业主承担;若不合格,其相关检测费用乙方承担。建设单位委托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道桥试验研究所的试验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其试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5.7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8乙方提供由甲方自检检测机构出具的全套试验检测资料并承担相应费用。

7.工程设计细目及计量结算:

7.1 工程设计细目:

①6mm厚稀浆封层;

②6cm厚AC-20C普通沥青砼下面层;沥青为AH-70#重交沥青,碎石为普通卵石扎制而成的碎石。

③6cm厚AC-20C普通沥青砼中面层;沥青为AH-70#重交沥青,碎石为普通卵石扎制而成的碎石。

④4cm厚SMA -13沥青砼上面层;沥青为壳牌改性改性沥青,碎石为玄武岩碎石。

7.2工程施工与计量结算:

本工程工程数量约5300 平方米(按设计厚度:6mm厚稀浆封层+6cm厚AC-20C普通沥青砼下面层+6cm厚AC-20C普通沥青砼中面层+4cm厚SMA -13沥青砼上面层);沥青砼面积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确认的面积为准。

8. 工程造价:

8.1工程造价暂估约为100 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最终乙方施工工程款总价款按乙方铺筑沥青砼单价乘以乙方现场实际铺筑面积来确定。

8.2本工程凭相关工程发票办理款项结算

8.3综合单价:6mm厚稀浆封层(含透层油)+6cm厚AC-20C下面层(含透层)+6cm厚AC-20C中面层(含粘接层)+4cm厚SMA -13上面层(含粘接层)综合单价为191.0 元/㎡。

9. 付款方式:

9.1本工程进场前支付工程款的50%,后续款项按实际施工进度支付。

9.2乙方施工完该项目全部工程后,甲方即对本项工程进行收方结算,并以道桥所检测合格起2个月内支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5%。

9.3本工程质保金按结算总价的5%扣留,该质保金以交工验收合格后满壹年七日内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9.4所有工程款按乙方委托指定账户转账支付。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若不能按合同约定条款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料款时,则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全责。

10.2因甲方原因或设计变更造成的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因乙方施工不规范、偷工减料等问题导致出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建设单位验收,造成沥青砼路面返工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与甲方无关。

10.3甲、乙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均应向守约方支付总款5%的违约金。

10.4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和材料款,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贷款利率四倍支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10.5若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所致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0.6争议解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11.合同文本及生效:

11.1本合同经甲方、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工程完工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11.3本合同签定后,甲方、乙方双方如需提出补充或修改时,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四川路通建设工程公有限公司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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