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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

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 同时启动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现场抢险,防止事故的扩大。物资部、机电队等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小组立即投入运作,组长及各成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告上级。

3.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里抢救受伤人员,这是抢险救援的重中之重。保卫部门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当有重伤人员出现时救援小组应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利用现有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呼叫医疗援助。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5.事故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当事人必须用将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事故相关监管部门: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②事故类型(火灾、倒塌、触电、爆炸、泄漏、机械伤害等);

③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④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

⑤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

⑥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

⑦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

⑧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

⑨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6. 事故现场保护: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实施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实施 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2、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由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必要时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讨论和编制;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3、专项施工方案力求细致、全面、具体。要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说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合。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4、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5、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流程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流程 1 总则 为加强对紧急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紧急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司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制订本应急处理与报告流程。 2 应急原则 2.1 应急处理应先救人、后救物; 2.2 应急处理应先控制、后抢救; 2.3 应急处理应边抢救、边报告; 2.4 应急报告应谁主责、谁报告; 2.5 应急报告应谁在场、谁报告; 2.6 应急报告应谁发现、谁报告。 3 紧急事件分类 3.1 人身伤害事故:导致人员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的事故。 3.2 设备事故: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的事故。 3.3 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上因行为人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含第三方)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3.4 灾害事故 3.4.1 火灾事故: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事故; 3.4.2 自然灾害事故: 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事故,如火灾、洪灾、风灾、地震、冰雹等灾害。 3.5 失窃事件:指公司财物发生被盗。 3.6 经济损失事件: 3.6.1 现金、有价证券、重要文件资料、机台设备及零配件、工具、用具等遗失; 3.6.2 生产物资、零配件、工具、用具、办公器材等非正常损坏。 3.7 食物中毒事件:因食用有毒物质出现身体不良反应的事件。 4 应急处理能力 4.1 信息捕捉能力:对紧急事件信息及时感知、迅速捕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4.2 事件研判能力:对紧急事件信息分析并研判出事件真实情况和可能发展趋势; 4.3 语言表达能力:准确表述紧急事件信息和应急评估分析报告; 4.4 应急协同能力:快速协调各资源,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4.5 应急处置能力: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程序、要求,能够控制事态

公司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文件

公司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文件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流程 第一章目的: 为全面提高公司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流程的了解,避免一系列的纠纷发生,本公司依据《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流程细化。 第二章定义 一、事故等级: 根据2007年6月1日国务院第493号令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 二、根据GB6441—86《企业职工事故分类》规定的伤亡事故“损失工作日”。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轻伤,如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官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受伤职工一般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2.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不超过105个工作日的损失伤害; 3.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事故。该事故一般伴有轻伤,但无人员伤亡。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超过105日,但小于或等于6000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4.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死亡: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日。“损失工作日”的概念,其目的是估价事故在劳动力方面造成的损失。 5.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重大事故:指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 二级重大事故:指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

一般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流程

一般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流程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一、企业各级技术负责人对所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前及时进行审批,经审批、批准过后方可实施。 二、编制者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在审批前先经相关部门、人员审核会签,编制及审核者都必须有工程师职称。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采取分级控制。 四、施工组织设计应编制以下具体内容:工程项目的概况;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进度要求;施工组织机构、质量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主要施工程序(方法或工序)、特殊过程及主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资源的配置计划(如:施工设备、主要人员、生产设施、环境等);作业件的编制纲要计划、支持性的标准、规、质量管理体系件等件需求(可列出引用);工程所需的产品验证、质量检查验收活动、及其验证、验评的标准和规,可以引用);为施工过程、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可以简述、引用)。 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按其所涉及内容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由相应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职能部门盖章。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能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六、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针对工程危险源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进行制定,对工程中各种危险源,要制定出具体的防护措施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七、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规定,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地方有关具体规定,组织专进行论证。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成实际情况相符;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八、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重要环节,为此须做好以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关键工序安全技术交底、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新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为: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目工程的危险部位、针对危险部分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九、安全技术标准规和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内容和施工特点,收编相关的现行有效地国、行业和地方的安全技术标准、规和企业的安全技术标准、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专人保

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179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General procedures for handling security incide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以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处理;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以学校大局为重,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尽可能避免负面的影响。对出现的事故采取积极主动、沉着冷静、公正合法地进行处理。 三、处理程序

(一)逐级上报原则 在校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当堂任课教师(或当日行政人员及训练队教练)为第一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该班班主任教师,或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行政。再由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逐级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不论第一责任人(当堂任课教师、当日行政值周人员)有无责任。都应做为事故的第一责任人,采取积极主动、及时、有效的处置方式方法,尽可能减少损失。 2、班主任教师做为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事故第一责任人做好家长的安抚及事故的处理工作。若能够妥善处理的,且没有造成任何影响的,学校将不予追究责任。若不宜处理的事件,请求行政人员协助处理。 3、包级领导得知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置方法。及时了解事态的发展,并协助事故第一责任人解决相关问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4、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针对所发生事件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所发生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并

(完整word版)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管理措施

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管理措施 一、专项方案管理程序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流程: 熟悉设计图纸、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了解工程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对照标准规定识别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施工单位分别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施工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审核安全专项方案——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专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专项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实施专项方案——监督检查及验收实施效果——发现问题整改完善——直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完成。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流程: 熟悉设计图纸、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了解工程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对照标准规定识别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施工单位分别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施工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审核安全专项方案——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专项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专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专项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实施专项方案——监督检查验收专项方案实施效果——发现问题整改完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 二、监督检查措施 严格按批准的专项方案实施,任何人无权私自更改、调整已经批准实施的安全专项方案。 加强对方案执行力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解决。同时,要加强变形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若施工中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修改调整专项方案时,应按原程序进行修改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即该审批的要审批,该论证的要论证才有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程 序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含30人)死亡,或者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包括急性职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含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含50人)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含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拨打110、119、120等急救电话。 事故现场负责人立即向当地安监局、项目建设和项目安全监督机构报告。3、事故单位负责人和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组织事故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应当于1小时内上报事故情况: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交通厅。(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交通局。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分别逐级上报。 4、发生较大事故,建设单位应于30分钟内,将事故情况报告省交通厅和省交通质监站;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 5、、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6、事故快报内容。 (一)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工程名称; (二)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事故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制度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制度 一、总则 1、项目部组织各施工分部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根据分部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建立分级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 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项目部应组织各施工分部建立施工危险较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1)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2)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3)附具的安全检算详细资料; 4)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5)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6)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5、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牵头负责编制,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报监理部门审批。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工程管理部、安全部进行论证,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然后报监理部门审批后

组织实施。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分部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项目部安全部和工程部轮流参加监督检查;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安全科和工程管理科随时进行抽查监督;公司总工程师择时参加并随时检查验证。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流程

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流程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流程 一、信息安全事件分类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运行情况,将信息安全事件分为两大类: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和一般信息安全事件。 1、重大信息安全事件 1) 重要信息系统遭受严重的系统损失; 1.1 通信线路和设备故障、主机(服务器)、存储系统、网络设备(各类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电源故障运行中断不能为超过80%(包括80%)的网络注册用户提供服务,时间达4小时;不能为80%以下网络注册用户提供服务,持续等效服务中断时间达8小时。 1.2 系统(硬、软件)损坏或失窃,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 1.3 重要技术开发、研究数据损坏或丢失,或重要信息系统数据损坏或丢失,数据量在时间上连续超过48小时。 1.4 发生计算机程序、系统参数和数据被删改等信息攻击和破坏或计算机病毒疫情导致信息系统不能提供正常服务达到上述的规定。 1.5 发生传播有害数据、发布虚假信息、滥发商业广告、随意侮辱诽谤他人、滥用信息技术等信息污染和滥用,网络地址和用户身份信息的窃取、盗用。 1.6 发生自然灾害性事件导致的信息安全事故。 2)产生的社会影响波及到一个或多个地市的大部分地区,引起社会恐慌,对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有较大负面影响,或损害到公众利益。 2、一般信息安全事件 1)重要信息系统遭受较小的系统损失; 1.1 通信线路和设备故障、主机(服务器)、存储系统、网络设备(各类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电源故障运行中断导致不能为超过80%(包括80%)的网络注册用户提供服务,时间达2小时;不能为80%以下网络注册用户提供服务,持续等效服务中断时间达4小时。

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94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标准版本

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以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处理;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以学校大局为重,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

尽可能避免负面的影响。对出现的事故采取积极主动、沉着冷静、公正合法地进行处理。 三、处理程序 (一)逐级上报原则 在校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当堂任课教师(或当日行政人员及训练队教练)为第一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该班班主任教师,或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行政。再由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逐级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不论第一责任人(当堂任课教师、当日行政值周人员)有无责任。都应做为事故的第一责任人,采取积极主动、及时、有效的处置方式方法,尽可能减少损失。 2、班主任教师做为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事故第一责任人做好家长的安抚及事故的

处理工作。若能够妥善处理的,且没有造成任何影响的,学校将不予追究责任。若不宜处理的事件,请求行政人员协助处理。 3、包级领导得知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置方法。及时了解事态的发展,并协助事故第一责任人解决相关问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4、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针对所发生事件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所发生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并将实施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就由相应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处理,其他部门相互支持,在校安全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一般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处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则,即“四不放过”的原则:安全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⑴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施工单位应立即实行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必须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迅速按安全事故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所属企业名称; ②事故类别、事故严重程度;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⑤抢救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⑥报告人情况和联系电话。 ⑵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做好以下工作: ①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②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③提出事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④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⑤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⑶监理工程师接到安全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涉及技术处理时,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必要时,应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技术处理方案必须依据充分,应在安全事故的部位、原因全部查清的基础上进行,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以保证技术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施工安全。 ⑷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安全事故技术处理的施工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对于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派专人进行监控。 ⑸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进行资料归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②现场调查资料(记录、图纸、照片); ③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④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⑤间接和直接经济损失; ⑥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结论及影印件; ⑦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对该事故所做的结案报告; ⑧处分决定和受处理人员的检查材料; ⑨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程序

关于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的编制、审核程序和实施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单位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标准规范及地产集团和公司安全文件规定进行编制。 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程序和实施明确如下,请各有关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严格执行。 一、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二、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三、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在施工前应当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规定见附件一)为: 1、打桩工程; 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3、土方开挖工程; 4、模板工程(应包括支拆模); 5、起重吊装工程; 6、脚手架工程; 7、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8、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除工程(应包括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 9、拆除、爆破工程;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特种设备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五、各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制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且能有效指导施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1.安全事故处理流程与风险控制图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与风险控制 不相容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权限划分 阶 业务风险
经理 导组 开始 1 接到事故报告并 纪录事故基本情 况 赶赴事故现场组 织救援 2 积极配合 上报安全生 产事故 D1 安全生产领 安全科 相关部门

事故基本情况纪录不 详细,会影响事故救 援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如果事故调查的过程 3 不按规范的程序进 行,就很难找到事故 发生的真正根源 审查 形成《事故调查 分析报告》
上报事故情况
配合工作
D2 公布事故 如果不严格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责任,不认真 总结事故教训,整改措 施落实不到位,就很难 审批 真正防范事故再发生, 企业安全生产仍然存 在安全隐患 6 监督检查整改措施 执行情况 落实整改措 施 审核 调查结果 4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 责任 5 总结事故教训并提 出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措 施 D3
结束

2.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控制表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控制
控制事项 详细描述及说明 1.安全科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详细纪录事故单位、事故类型、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 D1 故伤亡情况等信息。 2.安全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3.安全生产领导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包括勘察现场、收集资料、提取物证、 纪录证人证言、计算损失、进行技术鉴定等;安全生产领导组开展事故调查时应按规定的 程序和职权进行, 以保证事故调查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 安 阶 段 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责任认定、对事故责任纴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 控 措施等; 《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应提交经理进行审查。 制 4.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界定责任程度并罗列其违法违规事实,按相关 程序和处理建议追究其责任。 5. 安全科应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及处理经验,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提交安全领导组审核 D3 和经理审批。 6.安全科应积极组织和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安全监督和检查力度,最大程度防范同类事 故再次发生。 应建 相 规范 关 D2 全生产领导组通过调查形成《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概况、
?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规 范
参照
?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资料 责任部门 及责任人
? 《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安全生产领导组、安全科、相关部门
? 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委会成员、安全科长、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员工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规定 - 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规定-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调查准备工作1、赶赴事故现场。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线管理的原则,其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与前期事... 一、调查准备工作 1、赶赴事故现场。 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线管理的原则,其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与前期事故调查,并初步确定事故等级、类别和事故原因。 2、依法组建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牵头单位向同级政府呈报《关于成立××事故调查组的请示》文件。请示文件应当载明事故基本情况、拟定的调查组牵头单位、调查组组长、调查组组成单位和邀请单位。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成立调查组的请示文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或领导签字同意)后,调查组牵头单位向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和邀请单位发出《关于成立××事故调查组的函》,函告有关调查事项。 3、立案。 牵头单位明确主办人员,由主办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由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 调查组牵头单位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明确调查组织分工、调查组工作职责、各调查小组工作任务和调查工作要求。 5、召开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 调查组组长主持召开事故调查组第一次会议。会议通报事故发生基本情况,抢险救援情况,宣布调查工作方案,明确各调查组成员分工和。 任务,调查组组长对调查工作提出要求。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二、事故调查取证 6、组织事故现场勘察,提取相关物证。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向当事人或目击者了解事故发生经过情况。提取事故现场存留的有关痕迹和物证(致害物、残留物、破损部件、危险物品、有害气体等),封存与事故有关的物件,并用摄影、照相等方法予以固定。对无法搬运或事故发生单位确需立即使用的物件,由勘察人员现场认定,并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当场签字认可后,交付事故发生单位或相关单位保管或使用。 根据现场勘察和现场取证情况,绘制事故现场有关图纸(包括事故现场示意图、剖面图、工序(工艺)、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现场勘察完毕,向调查组提交《事故现场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应当载明事故现场勘察人员、勘察时间、勘察路线,说明事故地点基本情况和与事故相关的情况,认定事故类别,附有相应的事故图纸、照片等。参与现场勘察的人员在勘察报告上签字认可。 7、收集事故事实材料。 收集证明事故等级、类别和事故发生的相关事实与材料。包括:事故汇报记录、伤亡人员统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减少和降低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指挥部应急救援领导组,由项目经理发布命令是否启动指挥部应急救援预案。 二、事故报告程序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部按两个渠道进行事故上报:一是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以内,分别向事故现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立即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监理单位、辽宁恒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于两小时以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格式连同不少于4张能反映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照片上报至相关主管部门。 2、发生火灾事故,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9火警电话或110求救电话,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电话。有人员伤亡时,立即拨打120医疗救助电话,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发生的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必须按程序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以及提供假材料、做假证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 一、基本概念 1、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管 理文件。一项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各项资源需求计划、施工平面图、技术质量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经济指标等。 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需要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内容应全面覆盖各个单位工程,并解决单位工程之间的衔接。 2、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针对工程项目中的某一个重点单位、分部工程.关键工序或“四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内容等单独策划一整套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措施、质量要求以及必要图纸等编制而成的施工文件,属于一个工程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下同)编制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方案讨论,确定基本方案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制完成后经项目经理审阅并签字后报上级审批。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指导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基坑围护设计作为一个特殊的施工方案,实际深度超过6米(含6米)的由公司组织编制设计方案,不足6米的由项目部组织编制。 3、施工组织设计可以一次编制完成,也可以分阶段、分单位分册编制。分阶段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一股应由基础阶段、上部结构及

装饰阶段等内容组成。分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第一册中“前言”部分应说明整个施工组织设计由哪几个分册组成,各分册应顺序编号。 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用电、脚手架、模板拆除与爆破、起重吊装、垂直运输设备搭拆等部分应单独成册,单独填写审批表,并作为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部分,一同上报审批。 5、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入审批签字,项目部应在分包单位编制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总包管理等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审批表报批。 6、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进行编制。 三、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审批规定: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单位工程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 2) 基坑挖土深度超过6米(包括6米)的工程; 3) 垂直运输需使用大型塔式起重机的工程; 4) 采用爬、挂、挑脚手或其他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 5) 基坑开挖深度在3米及以上的围护设计; 6) 大型设备、构件的吊装; 7)其他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用电、脚手架、模板拆除与爆破、起重吊装、垂直运输设备搭拆等专项施工方案。 2、除上述以外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批,报公司备案。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资料

永诚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秩序,有效防范和控制伤亡事故,保障员工在生产作业活动中的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省、市、(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永诚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永诚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厂、部门。 第三条:伤亡事故的认定及分类、分级标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由永诚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章工伤事故报告程序 第五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按下列要求的时间和程序上报: 1、发生轻伤、重伤事故,事故发生所在岗位的负责人(班长、值长、工长或其他名称的岗位当班负责人)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给厂调度室(厂未设调度室的或公司技改等部门立即向总调度室报告)和事故发生所在车间的车间主任、厂长。最长呈报时间的延时不得超过20分钟。 2、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救,并通知厂安全科,重伤以上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另一方面向厂厂长(总调向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报告情况,并向总调度室报

告。接报告后对上汇报的时间延时应在1小时之内。 3、厂安全科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了解事故经过、原因等基本情况,在接通知后1小时内向安全监察部简明汇报情况。事故单位必须在16小时之内将书面事故分析报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报告情况。 4、死亡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安全监察部、安全副总、总经理、董事长报告;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乡政府、安监局、工信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事故发生所在岗位和调度室应做好有关事故的各种详细记录。 第三章事故调查的权限与标准程序 第七条:当事故发生后,要按规定和权限及时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全权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的性质、事故责任人和处理意见进行调查确定,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1、事故调查的权限: 1)发生两人(含两人)以下轻伤事故,由厂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组应有主管安全的厂长(副厂长)组织生产、安全、设备、技术人员组成,分析事故时必须有当班调度员、和事故所在岗位的所有当班人员及事故发生车间的负责人参加。 当发生轻伤事故时,事故调查组由所在厂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各类责任者按本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进行严肃的处理。 2)当发生重伤或三人以上轻伤事故时,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权处理。由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分析

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V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公司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第三章编制依据 第三条《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信息安全应急响应计划规范》、《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信息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由公司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全中心系统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的领导、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 第五条由公司董事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技术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 第六条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响应工作小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应急响应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并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实际控制需要,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工作小组应当经常召开会议,对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并积极开展应急响应具体实施方案的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 第五章预防与预警机制 第七条公司应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预防和预警机制。 第八条信息监测及报告

1.应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公司应每天定时利用自身监测技术平台实时监测和汇总重要系统运行状态相关信息,如:路由器、交换机、小型机、存储设备、安全设备、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机房系统的访问、运行、报错及流量等日志信息,分析系统安全状况,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安全事故调查及解决步骤

安全事故调查及解决步骤 一、事故调查步骤 1.事故的通报 2.成立事故调查小组 3.事故的现场处理 4.物证搜集 5.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 6.证人材料搜集 7.现场摄影 8.事故图绘制 9.事故原因分析 10.事故调查报告编写 11.事故调查结案归档。 二、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1.背景信息 (1)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3)事故涉及到的人员及其他情况 (4)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5)操作人员及证人 (6)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2.事故描述 (1)事故发生的顺序

(2)破坏的程度 (3)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4)事故的类型 (5)事故的性质 (6)承载物或能量(能量或有害物质)。 3.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能量源) (2)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4.事故教训及预防事故发生的建议(包括立即采取的措施以及长期的行动规划) 5.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6.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名单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事故调查常用技术和方法 1.故障树分析方法(FTA) 2.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方法(FMEA) 3.变更分析方法(与“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类似)寻找与标准、规范相背离的东西,调查有非预期变更所导致的所有问题。 (1)确定问题,即发生了什么 (2)相关标准、规范的确立 (3)辨明发生什么变更、变更的位置以及对变更的描述;即发生什么变更、在哪儿发生的变更、什么时间发生的以及变更的程度如何 (4)影响变更的因素具体化的描述和不影响变更的因素描述 (5)辨明变更的特点、特征及具体情况 (6)对发生变更的可能原因做一详细的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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