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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违法药品广告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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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报/2008 年/2 月/23 日/第002 版

综合新闻

部分违法药品广告具体情况分析

陈静

根据《2007 年第3 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市场监督司有关负

责人对此次公布的部分违法药品广告情况进行了如下分析:

一、吉林本草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舒胶囊”,其功能主治为“行气活血、通窍、解郁。用于冠心病引起的胸闷气短、心绞痛”。该药品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

并宣称“服用心舒胶囊,告别心脏病??服用心舒胶囊2~3 个疗程,心脏功能恢复正常,冠心

病、心绞痛、心梗等心血管疾病被治好”等。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青蒿喷雾剂”,其功能主治为“清热解毒,化瘀止血,消肿止痛。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该药品广告宣称“30 分钟止

痒止痛,1 小时消肿,8 天~10 天肛门肉块、痔核开始干瘪”等。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

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浙江杭康海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海蛇胶囊”,其功能主治为“补肾宁心,化痰安神”。该药品广告宣称“为脑萎缩、老年性痴呆、脑瘫、帕金森、脑中风癫痫患者提供获

救良机”等。广告中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

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骨筋丸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活血化瘀,舒筋通络,祛风止痛”。该药品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颈椎病吃药才

两盒,又能开车了;驱除骨血栓,为您科学换骨”等。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

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吉林省辉南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前列消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清热利湿。用于前列腺炎属下焦湿热证者,症见:尿频,尿急,尿涩痛,小便淋漓不尽,腰膝酸软等”。该

药品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是我国首个能够清除前列腺腺毒的

药物,其独含的腺核溶解酶从内部软化崩解腺毒,恢复男性功能,全面治疗前列腺疾病”等,广

告中不仅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而且编造产品作用机理,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甘露聚糖肽口服液”,其适应症为“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

的副作用,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该药品广告宣称“一般患者服用3~5 个疗程,临床症状基

本消失,瘤体逐渐萎缩,是危重、晚期肿瘤患者的首选药”等。广告中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

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

误导消费者。

七、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名威牌海麒舒肝胶囊”,其功能主治为“化痰散结,利水排毒。用于痰浊蕴结所致肋痛、痞块、腹胀、纳少、恶心、乏力等症,也用于肿瘤放化疗后

有上述表现的辅助治疗”。该药品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该产品

为“治疗乙肝的首选,乙肝‘大三阳’患者全部转阴,乙肝‘小三阳’患者完全康复”等。广告

中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利用患者的形象为药品功效

做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八、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冠心软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活血化瘀。用第2 页共2 页

于心血瘀阻之冠心病、心绞痛”。该药品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

“新型中药,可替代心脏手术”等。广告中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九、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十味珍珠丸”,其功能主治为“安神,镇静,通经活络,调和气血,醒脑开窍”。该药品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

称“七天仅一粒,轻松治心脑”等。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

导消费者。

十、山西创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通络止痛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清热利湿,通络止痛。用于湿热阻络型痹症引起的关节肿痛、肢体沉重、活动不利的辅助治疗”。该药品广告宣称“2 天~

3 天止痛,30 天关节自主活动,3 个月中度患者即可停药”等。广告中利用专家的名义为药品功

效作证明,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__

十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十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违法广告案例1:“苗毅韧牌胰衡片”食品广告(广告主:云南恩红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使用“大约有%的糖尿病人病情得到控制,89%的糖尿病人胰岛功能有不同程度的恢复,持续用药6个月后,糖尿病惊现36%恢复正常”等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属非药品宣传对疾病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2:“久治不愈的糖尿病和并发症,哪里能治愈”医疗广告(广告代理公司:昆明平凡广告有限公司),该广告宣传保证治愈,使用患者的名义作证明,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3:“双灵固本散”药品广告(广告主:青阳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该广告以印刷品形式发布,广告宣传治愈率,并利用患者的形象作证明,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4、“唐乐舒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主:曲靖开发区唐乐舒经营部),该广告以印刷品形式发布,广告内容中利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宣传,夸大保健食品广告的功能,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5:“康华夜话?性情空间”医疗广告(广告主:昆明康华医院),该广告中宣称的“拥有最新从德国引进的BAT光离子动态检测系统”的内容,无相关证明材料证实,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6:“攻克失眠抑郁顽症难关、展现高科技医学(中医治疗失眠、抑郁症、植物神经紊乱)”医疗广告(广告主:云南中医学院附设中医医院),该广告中宣称的“科学研究表明,不睡觉只能活5天,不喝水只能活7天”的内容,无相关证明材料证实,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7:“治好肝病阳转阴后付款”医疗广告(广告主:云南明华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该广告中出现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8:“治愈肝病阳转阴只收380元”医疗广告(广告主:黄土坡健民门诊部),该广告中出现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违法广告案例9:“新电解导融技术成功治疗前列腺疾病”医疗广告(广告主:航空门诊部),该广告中宣称的“在全国三百余家大中型医院临床应用,已让数万例患者得到康复”、“数小时达到治疗目的”的内容,无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精选资料药事管理案例分析 共10页

擅自配制制剂案 案情简介: 武汉市药监部门突查武昌某中医门诊部,查获400余袋无文号 治肝假药和60多瓶水剂。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位于武昌紫阳路的某中医门诊部一楼药房进行检查,发现400余袋紫色,棕色,黑色的药 丸,外包装塑料袋上无任何标示,以及60多瓶褐色水剂一批。药房处方上,记录有转阴1号,5号,6号记录。这些无文号药剂是该门诊部肝 病和耳鼻喉专科用药。 专科承包人张某交待,他来自广西,这些无文号的药丸是所谓的 “转阴排毒丸”,是在门诊后的注射室里分装的。张某与门诊的合同中 显示,他每年向门诊部交纳“管理费”10万元。该门诊部和张某拒不交 待药品来源,价格和使用数量 本案属于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的行为: 案例分析认定。 1、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三 条规定: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 部 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2、未取得制剂批准文号《药品管理法》第二 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 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 管 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某中医门诊部擅自分装的“转阴排毒丸”未属于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假药。,经批准. 处理结论:《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 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 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 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 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 金 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广告法经典案例

广告法经典案例 王泉诉东方肾脏病医院邮购药品赔偿纠纷案【提出问题】 因违法药品广告诱使患者购药,虽没有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严重后果,但为购买药品所支出的费用经营者就是否应予赔偿? 【要点提示】 不含有诊疗服务,单纯以售药为目的所出售的药品应理解为生活消费商品,根据医方做虚假广告的事实,依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应认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决医方承担双倍退款义务。 【案情】 原告:王泉。 被告:东方肾脏病医院。 1999年4月20日,被告在报纸上登载了《治疗肾脏病尿毒症的新希望〈东方肾脏病医院中医全息根治疗法〉》的广告,该广告对肾脏病、尿毒症的中医全息根治疗法的特点、疗效、临床应用、治疗方式等进行了介绍。原告瞧到了这则广告后,向被告进行了咨询,1999年5月13日,被告对原告的咨询用信件进行了回复,内容为其医院中医全息疗法能从根本上治疗肾脏病。2003年10月—2004年10月,原告向被告邮购20180元的“东方生力散”、“东方肾病胶囊”与“GS系列全息治疗仪”。原告服用被告提供的药品与使用了治疗仪后,病情未得到改善。2005年2月,原告认为被告的广告宣传不实,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山东省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原告的反映进行了回复,内容为:该局已对被告违反《广告法》发布的医疗、内部制剂广告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并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医疗费用40360元。诉讼中,原告撤回对报刊单位的起诉。 【审判】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刊登的广告内容与出具给原告的信件中隐含了能够根治肾病,误导了原告接受被告的治疗,使原告花费了不必要的医疗费。这种误导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原告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医疗费的主张合法,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

医药行业成功的营销案例

大家一起来汇总医药行业成功的营销案例吧! 类似于像这样的: 2011中国医药十大营销案例 十大营销案例九: 学术决定加速度 2010年,步长创造了丹红注射液年销售额过27亿的奇迹。其高明之处在于:一如既往地借助已经得到国内医学同行认可的强大的理论体系,汲取其固有模式的优势,并通过多种方式来维护品牌的美誉度,最终加速提升销售额。 入选企业:步长制药 入选案例:品牌营销 品种:丹红注射液 背景: 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心脑血管类中成药自2007年起复合增长率为%,高于心脑血管总体用药市场及整个医院用药市场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巨大的市场空间让步长加速了对其相关领域产品的布局。

自2004年问世以来,丹红注射液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年销售增长额,为了进一步提升其市场占有率,步长以学术理论为指导,坚持企业家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三品合一”的营销思想,成功实现了丹红注射液每年的销量突破。 执行: 基于“脑心同治”和“供血不足乃万病之源”的理念已经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肯定,步长将这两个理论作为丹红注射液的理论基础,为其学术推广奠定了先天优势。 开展学术活动是步长提升丹红注射液品牌价值的重要方式。步长每年都会联合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及下属各分会召开学术推广会,并根据专业素质和活动能力严格选择推广人员。 此外,步长还会邀请医生到公司进行参观、研讨等活动,让医生充分了解丹红注射液及其临床研究成果,通过医生对患者的宣传提升产品的知名度。 与此同时,步长还专门培育了一支终端药学队伍进行患者教育,直接面对消费者来扩大品牌影响力。 为维护丹红注射液逐渐形成的品牌,步长成立了“品牌战略委员会”。坚持“三品合一”的营销思路,并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品牌不被假冒伪劣产品所侵害。 严格控制质量是步长维护丹参注射液口碑的基础。步长做到自产品上市以来,无一例不良反应记录,使丹红注射液的品牌得到长久维护。

药事法规教学案例库及案例分析

目录 1、违法药品广告案 (1) 2、“蒙茸胶囊”案 (2) 3、医疗器械案 (3) 4、擅自配制制剂案 (5) 5、“泰元胶囊”销售案 (6) 6、“人α-干扰素”生产销售案 (8) 7、药品销售案 (10) 8、药品销售案 (12) 9、虚假医疗广告致人损害案 (13) 10、擅自删改药品说明书致人损害案 (15) 11、行政垄断案 (18) 12、兽药店经营人用药品案 (20) 13、假冒品牌药品案 (21) 14、兽用医械出售给人体使用案 (22) 15、购进药品无记录案 (23) 16、流动售药案 (24) 17、药品无照经营案 (25) 18、违反药品说明书案 (26) 19、违反药品说明书案 (27) 20、非法包装案 (28) 21、药品经营地址变更案 (29) 22、药品捆绑赠品销售案 (30) 23、从一则案例看《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的适用 (32) 24、非法售药案例 (37) 25、将过期药品赠送他人使用案例 (40) 26、药品不良反应案例 (42) 27、贿赂医生案 (44) 28、网上伟哥假药案 (45) 29、变造广告审查文件案 (47) 30、中山特大制造冒牌药品商标案 (48) 31、新药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 (49) 32、虚假药品广告案 (51) 33、齐齐哈尔恒瑞药业生产假药案 (52) 34、“齐二药”假药事件 (56) 35、违法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安定注射液” (58) 36、广东曝光非法行医 (59) 37、西医自制中药制剂 (61) 38、外来医生自制假药害苦患者 (62) 39、经营假药案 (63) 40、食品套用药品名称案 (64) 41“玉盘消渴片”假药案 (41) 42、假冒“达菲”案 (66) 43、使用头孢曲松钠制剂死亡案 (67) 44、广东佰易人免疫球蛋白事件 (68) 45、“梅花K”假药案 (70) 46、“欣弗”事件 (71) 1

十大保健品经典营销案例分析

十大保健品经典营销案例分析 中国医药保健企业在最近的二十年中发展迅猛,10年来的复合增长率约为13%。近年来,中国医药工业规模和利润持续增长的同时增速在下降。我国医药保健行业主要存在的问题有:行业集中度低、创新研发能力不足、产能过剩、缺乏国际市场经验、成本高、营销模式落后等。 医药保健行业营销案例分析专辑详细总结了国内著名医药品牌的营销案例,如黄金搭档、海王、太太口服液、安利、九芝堂等保健品营销案例。医药保健行业营销案例分析专辑通过对我国医疗保健行业营销案例新形势的充分理解和分析,全面剖析我国药品市场的竞争格局,研究各种营销模式的利弊,以改善国内制药企业的营销战略模式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下面介绍我国十大保健品的经典营销案例: 新中国迎来了60华诞,保健品营销人才辈出,也在不断创造奇迹,更是监管的“重灾区”。回首风风雨雨,笔者按其操作方式,整理出十大保健品营销经典个案,回顾曾经逐鹿此间的群雄。 三株帝国:“证言”神话 一支15万7千人的团队,几乎每一个有人出没的地方都有其营销人员的脚印,从城市到农村,其所到之处总会刮起一股保健浪潮。在全国人民还没有弄清楚保健品是什么的时候,这支“铁军”已经用脚丈量了中国的一寸寸土地;在大多数营销人还不知道什么叫创意的时候,一支支“军团”已经出征,在市场上燃起滚滚狼烟, 如同一支训练有素的虎狼之师,所到之处捷报频传。

路演、试服、证言、买赠,这些后来被广泛采用的方法便诞生在这场摧枯拉朽 的战争中,没有名目繁多的术语,消费者像迎接邮递员一样等着营销人员发小报;没有各种技巧的组合,一部专题中除了证言还是证言,观众们像注射了兴奋剂一样 拥挤过去,拿出自己并不多的钞票,抱一瓶三株口服液仿佛得到了玉露琼浆。80亿元的年销售额,相当于每个中国人为自己的保健花了7元钱,这是一个让医药保健品营销人激动的数字,是一个美丽的传说。而这一切,都在济南一个不起眼的办公室里运筹帷幄,其辉煌的业绩成就了医药保健品营销界的“珠峰”。 后来人每每听到这段往事,仍然会兴奋不已。“三株帝国”,保健品界的真正骄傲,营销人的自豪。 汇仁肾宝:含蓄说“性” 凡进入补肾市场者都不得不仔细研读汇仁肾宝的传奇,其初期采取“人海”战术,凭着“飞机加步枪”的营销策略竭力强迫百姓接受产品信息,令汇仁肾宝开疆拓土势如破竹。 汇仁肾宝在除西藏外的全国所有省份都建立了营销分支机构,覆盖全国2000 余个县(市、区)市场,派出各级营销人员3000余人,所到之处大量投递宣传小报、折页,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条幅,将汇仁肾宝的各种广告贴满大街小巷、住宅区、电线杆及农村的大墙,细致的工作让人感觉汇仁肾宝无处不在。

药事管理学案例分析

《药事管理学》十个案例分析 案例二:心宁片药品广告案 【案情简介】2007年10月27日,在《海南特区报》第15版上刊登的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处方药——心宁片药品广告,其广告批准文号:陕药广审(文)第2007070438号。该广告以患者自述的方式宣称,产品经8大医院权威验证,4个疗程根治心脏病。服用一个疗程,不适症状得到改善,服用二个疗程心绞痛发作次数减少,血压、血脂逐渐平稳下降,服用三个疗程后心肌心血管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服用四个疗程,症状全部消失,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等全面好转,并且杜绝二次复发。 【案例分析】该药品广告存在以下违法内容:①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如广告宣称8大医院权威验证,4个疗程根治心脏病。绝对化的宣传功效,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的规定;②广告利用患者的形象夸大使用药品的疗效,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标准》第十三条规定;③该药品是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药品广告,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标准》第四条规定。 案例三:篡改广告审批内容案 【案情简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07年6月6日发布2007年第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公告通报了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桑母酥油丸”、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牛鲜茶”、山西正元盛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宝胶囊”、抚顺澎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抗骨增生片”、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压袋泡茶”五种产品在广告宣传中广告内容与审批内容不符,对消费者造成一定程度的误导。 【案例分析】按照《药品管理法》及《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要坚决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青海、黑龙江、山西、辽宁、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上述五个产品在广告宣传中严重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属违法宣传活动,应撤销其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并自撤销广告批准文号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 同时,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严重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药品广告,通过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综合监管手段,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所涉及的药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因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而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药品。 案例六:药品标签警示不足致伤案 【案情简介】2000年8月,美国佛蒙特州吉他手戴安娜·莱文因严重头痛合并恶心、脱水症状到社区卫生诊所求治,医生为其注射惠氏公司药物“非那根”时,并未采取药品标签建议的肌肉注射,而是采取了静脉注射,理由是静脉注射对改善她严重的偏头痛效果较佳。由于医生注射不当造成部分药剂注入动脉,导致莱文右手和右前臂坏死被迫截肢。在对这起医疗事故起诉诊所获得医疗事故赔偿金后,莱文在佛蒙特州法院控告惠氏,认为药厂应该修订FDA批准的标签,标明该药严禁推注。 惠氏抗辩认为,药品标签经过FDA批准,符合联邦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使它在类似事件的诉讼中免责,而且未经FDA批准,公司无法修改药物标签。

经典广告案例分析

经典广告案例分析 篇一:经典广告案例分析之手机篇 经典广告案例分析之手机篇 直线网 波导的“战斗机”广告,可谓是家喻户晓(图1),片中由著名歌星李纹驾驶的战机,飞驰在蔚天空中,穿梭于城市之间。广告整个前半段战斗机的内容实际都是三维CG动画! 其中,片中战斗机飞驰的时候机尾喷射出引擎火焰,极大地增强了场景的真实感。那“引擎火焰喷效果是如何制作的呢?妙用3DSMAX中的Video Post与bustion两个模块就可以生成一个可信果了。 制作战斗机尾部引擎“炽热点” 步骤1 打开3DSMAX软件,“file/import”导入战斗机的模型文件(模型制作不是本文介绍重建议采用Nurbs、EditMesh等技术手段自主建模。我们将整个动画预设为60帧的标准。 步骤2 在前视图中,使用建立命令面板中的标准物体:Sphere,建立一个半球体。将其命名为热点”。 步骤3 在左视图中,选择“Non-Uniform Scale”将对象X轴的比例设为16%,绕Z轴将其旋-20°,放置到战机尾部。 步骤4 将对象再多复制几个,同样放置于战斗机尾部喷射口的合适区域。

注:调整物体位置时,可以先选中物体,然后其上会出现 X/Y/Z的各自坐标,此时我们可以直快捷选取,很方便。 步骤5 选中所有的“炙热点”,打开材质编辑器,选中一个材质样本球,调整参数使其接近的色调。给此材质命名并将其赋与场景中的所有“炙热”物体。 渲染一下场景,我们就会看到战斗机尾部几个“炽热点”的效果了。但此时还仅仅是“点”。面,我们使用bustion功能模块来实现飞行时候的“喷射”。 步骤6 在3DSMAX前视图,点击建立命令面板中“/helpers/ SphereGiamo”(图2 )。创建一 SphereGiamo,在变动面板中调整器参数,使其刚好包容一个“半球体”。打开软件的动画记录按并前进到第35帧。将此SphereGiamo“z”轴的比例设长。 注:这里记录的这个动画,就是战斗机起飞时尾部引擎火焰从点火(短距离)到充分喷射(长距离的变化过程!所以SphereGiamo“z”轴的长度就决定了喷射的剧烈程度。最后再如前文所示,创个SphereGiamo,并设置记录动画! 步骤7 打开TrackView功能面板,选中所有的SphereGiamo,打开Environment对话框(图单击Add增加bustion特效。再渲染一下整个三维场景,喷射的效果已经出来了,而且带有了动

虚假药品广告案例

虚假药品广告案例 1、案例陈列 2、分析明星代言广告的利弊 3、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责任在谁 4、如何避免 一、医疗药品、保健品 侯耀华代言虚假广告病历 2009年,中国广告协会发出通报,著名演员侯耀华共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多个行业的10个虚假产品广告。这些广告包括澳鲨宝胶囊、渭肠益生元、加拿大V6胶囊、黄金九号、方舟凯达降压仪等。事件被曝光后,侯耀华开始还高调坚称要维权,因为不夸张就不叫广告。随即其言论遭来口诛笔伐,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的侯耀华连忙发公开信道歉。 赵忠祥代言医疗广告病历 2009年2月,工商总局等五部委发出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而赵忠祥主持的“壮骨拔毒贴”的电视片,就是属于这类被禁止的变相医疗广告。当时赵忠祥回应说,这是自己很久之前做的,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有这个规定。 2009年11月,赵忠祥出镜“长城利脑心片”电视购物

广告,宣称是“军工产品”,5年以内的中风偏瘫6盒见效、冠心病3盒见效等等。随后被商业联合会点名批评是虚假广告,其参与制作的“长城利脑心片”和“复方咳喘胶囊”两支广告片涉嫌违法。这一次, 赵忠祥 否认广告中的话是自己所说。他坚持认为,自己只是以主持人采访的形式做医疗节目,并非代言人。 2010年3月,18则涉嫌违法违规广告再次掀起“广告门”事件,这一次赵忠祥依然未能幸免,就在3·15当天,其参与主持的违法药品“甲乙抗栓”广告片在不少地方台的黄金时间播出。这一次,赵忠祥的口气软了许多,他除了为自己开脱,称广告合同早已过期外,还是呼吁了一下,希望电视台停播这些广告,不要伤害消费者的利益。 唐国强解晓东代言医院被曝虚假广告 唐国强和解晓东代言的北京新兴医院被媒体曝光做虚假广告,夸大疗效,因为过度“神化”医院的医术而使大量患者上当受骗。据报道,该院曾数次被卫生部门查处,并且在2002年的一次检查中发现“该医院药房是用很大的秤像称粮食一样称药,连中药房最必需的戥子都没有”。同时该院不孕不育诊疗中心副主任高雅儒“只学过西医,根本没有学过中医”,而高的处方“竟是由护士开出的”。 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被指虚假宣传

药事管理与法规案例分析汇总

1、无证照经营药品行政处罚案 案情简介: 2003年4月,某工商部门在日常执法时发现,辖区内袁某(个人)涉嫌无营业执照经营药品,该工商部门对袁某的药品进行了扣押。由于工商部门对扣押的药品质量不能鉴定,便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药监部门在鉴定药品质量的时候,发现袁某经营药品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进一步调查,袁某无证批发经营药品已长达5年之久。鉴于此种情况,药监部门向工商部门提出,此案应属于药监部门的查处范围。 案例分析: 该案件涉及到谁是案件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证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查处无照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时,《药品管理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适用效力不同,《药品管理法》是人大制定的法律,效力高于以国务院令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处理结论: 袁某无证照批发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应由药监部门以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如果袁某的经营数额达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达1万元以上,就构成了非法经营罪,应承担刑事责任,药监部门应及时把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5、假冒名牌药品处罚案 案情简介: 某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某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的达克宁乳膏(标示为西安杨森制药公司001120778)的包装印字、色泽与正品不一致,即对该乳膏进行了抽样检验,并将样品寄至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质量部进行确认。经检验,结果符合规定。但西安杨森制药公司质量部确认该乳膏为假冒产品。 案例分析: 该案件涉及到关于使用假冒品牌药品的处罚适用条款 目前,有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使用假冒品牌药品行为的处罚的违反条款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对假药、劣药的处罚通知,必须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但是,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一、二、五、六项和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由于,《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而假冒品牌的药品显然没有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是冒用正品药品的批准文号。 处理结论: 对假冒品牌药品处罚适用的是它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

(完整版)药品案件十大案例

第三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医疗机构。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文/图记者陈泥通讯员刘启国 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药监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境外药品、非法“性药”、中药材(饮片)、广告、网络非法售药、保健食品打“四非”、无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等10个专项整治,共发现和查处各类“三品一械”违法违规案件400余起,其中立案103起,当场处罚228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案件87起,配合公安机关查获涉药犯罪嫌疑人39名,罚没款143.2万元,没收物品价值11.3万元。 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这标志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将主动公开。在这一背景下,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本报独家发布了今年以来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例。据了解,此次监管部门曝光的案例,全部是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重大案件,对社会上的各种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起到警示和震慑。食药监部门也就此提醒市民,买药时一定要认准“国药准字”,对一些打着讲课、办培训班等活动推销药品的行为,要警惕购买。如发现问题,可拨打电话12331举报。 药品稽查年度关键词 ●非法药品 今年以来,药监部门加大了对非法境外药品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整治力度,与公安部门共同处理经营使用未经批准进口药品、标示改善“性功能”产品(未经批准生产)200余起,依法作出认定书200余份。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 ●非法收购药品 药监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收购倒卖医保药品,针对非法收购药品违法行为流动性强、覆盖面宽、取证难和处罚执行难等问题,以“打源头、端窝点、破网络、清市场”为重点,联手公安机关等部门查处了以林某某为首的非法收购倒卖医保药品团伙3个,捣毁6个非法收购药品的犯罪窝点,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此外,积极探索打击非法收购药品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机制、新办法,有效遏制了辖区内非法收购药品的违法行为。 ●“打四非” 市食药监局密切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通过摸底排查、突击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共查处各类保健食品违法犯罪案件21起,其中由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起,行政处罚立案19起。取缔利用“健康讲座”方式非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行为16起,办理保健食品协查件249件。 ●互联网非法售药 药监部门联合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通过关闭网站、屏蔽信息、发布警示等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成功查处17起网上非法售药行为,冲击了10个互联网销售假药窝点(湖里4个,翔安3个,思明、同安、海沧各1个),破获网络销售假药案4起。 ●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今年以来,药监部门通过“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全市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每月将监测情况汇总上报省食药监局,同时抄送市工商局,每季度还将违法广告监测结果及处理情况向市委宣传部、市纠风办、市文广新局等部门通报。通过违法广告监测工作共发现假药3种,假冒保健食品1批,全部予以立案查处。 ●监督抽验 药监部门今年共安排药品监督抽验1000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46批,不合格率为4.6%。与去年同期相比,不合格率下降了0.7%,对这些不合格药全部予以行政处罚。完成基本药物抽检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福建省增补药物目录为主,全年共完成抽验531批次,我市基本药物药品流通市场药品合格率为99.8 %,生产合格率为100%。 ●投诉举报 今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为群众提供安全合理用药咨询3700余次,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

虚假广告案例及其分析

虚假广告案例及其分析【案例1】:2004年8月2日,《上海瞭望东方周刊》一篇题为《北京新兴医院 巨额广告打造“包治百病”神话》的文章,对自称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医疗水平最高”、“专业医治不孕不育症的‘超级航母’”北京新兴医院提出了质疑。该报道指出北京新兴医院其实是用钱炮制了一个“送子”神话,所谓的“高疗效”是亿万元广告吹出来的。而给该医院做广告的唐国强、解晓东两位明星也同时遭到质疑。随后,各大报纸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报道,该医院将网站上部分虚假内容做了更正并收购了部分有相关报道的报纸。 北京新兴医院被曝光后,公众及监管部门纷纷质疑该院“铺天盖地的广告有夸大成分”,各媒体也不断接到来自各地患者的投诉,投诉的范围亦超出该院涉嫌“夸大宣传”,刊出不实广告打造“送子”神话,更多的患者、同业专家、医师、药师对北京新兴医院的高额收费、医生资质、检查过程、用药过程、治疗效果等提出全面质疑。一时间,媒体对这家医院的报道,似乎比该医院在全国20多家电视台做的广告更引人注目。 【分析】作为关系公众生命安全的医院,北京新兴医院通过大量虚假广告,赢得了市场,骗取了消费者的信任,其性质是非常恶劣的。就整个案例来看,北京新兴医院的虚假广告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聘请观众熟悉的代言人,提高对新兴医院的信赖感。其次是通过大范围在全国卫视频道的垃圾时段密集播出电视广告,建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品牌传播到一定的阶段后,又在央视黄金时段投放公益性广告,进一步提升认知度和权威性。同时新兴医院还采用多种广告形式,如证言广告、电视短片广告、说唱广告、浮标广告、冠名广告、访谈节目形式的广告等多版本广告来增强传播效果。最后是广告语言中的“最高”、“全面”、“所有”、“都能”等无疑为新兴医院戴上了神奇的光环。 我们从危机发生后医院的一些做法可以看出,北京新兴医院在危机处理上严重违反了“诚信”和“系统”处理的原则。事件发生后,新兴医院并没有出来主动承认错误,积极修改,而是采取了“遮、掩、捂、推”的处理手段,试图收购报纸,指责竞争对手操作等,根本没有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这足以说明新兴医院缺乏对危机性质和危机严重性的认识,更无从谈及危机处理的技巧。 资料来源:卫生法制论坛;叶秉喜、庞亚辉著《考验——危机管理定乾坤》 【案例2】李嘉欣代言黄金叶坠 代言风波:香港女星李嘉欣在电视购物节 目中代言的黄金叶坠,到了消费者手中突然 “金凤凰变成了老母鸡”。从99足金变成了一 片黄铜,售价398元的东西被揭成本仅16元。 明星带着名人的光环和声誉为商家叫卖,着实 令人防不胜防。 【分析】至于有多少消费者这是被骗,我们 也无从统计,只是以该种形式出现的又岂止李 嘉欣代言的广告和产品,现在存在的虚假广告不仅行业扩大而且其传播方式也不

2010年中国医药营销10大案例

2010年中国医药营销10大案例 1.珍宝岛药业:学术营销; 2.山东绿叶集团:国际化营销; 3.双鹤药业:分层营销; 4.亚洲药业:新媒体营销; 5.成都康弘药业:媒体营销; 6.江中制药:渠道变革; 7.誉衡药业:代理制营销;8.万全-万德玛药业:“特许加盟”营销; 9.步长制药:品牌营销;10.中美史克:预见式营销。 1、珍宝岛药业:海陆空总动员 基药扩容的市场就在那里,看到了市场的需求,也就看到了机遇在招手。珍宝岛打造的这种海陆空联合式的立体学术营销,其实是在扩展产品的深度、广度和厚度,既掌握高端市场,又最终让产品能够沉得下去,从而使得注射用血塞通上中下通吃。 入选企业:珍宝岛药业 入选案例:学术营销 背景: 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覆盖实施带来的是基层医药市场的跨越式增长。基层市场加速放量,使注射用三七制剂作为基本药物目录中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主要品种,面临巨大的政策机遇。据悉,2009年,我国心血管病药物市场规模达到983亿元,2007 ~200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94%,高于整个医院用药年平均复合增长率(18 .27 %),尤其是中高端市场增长迅速。 作为在心脑血管中药制剂前5强的三七类制剂是最具有市场潜力的品种之一。但这类产品虽临床应用多年,却尚无学术领导者,无系统循证医学学术理论体系。注射用血塞通产品高端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差异化学术观点的支撑和宣传是加大医院开发率、提高医生和患者认可度的重要保证,珍宝岛前期有一定基础,但总体不足。 创意: 跳出以往学术营销的框架,珍宝岛通过高端、低端立体学术营销组合策略,打造了一套“专业化立体学术推广”模式,从而推动处方药产品品牌销量的快速提升。

案例分析 (2)

2.1 刺五加注射液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 【案情简介】2008年10月5日,云南省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使用黑龙江省 某制药厂(黑龙江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某药业公司)刺五加注射液后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经查,这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某药业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部分药品在流通环节被雨水浸泡,使药品受到细菌污染,后被更换包装标签并销售。2008年7月1日,昆明特大暴雨造成库存的刺五加注射液被雨水浸泡。某药业公司云南销售人员张某从某药业公司调来包装标签,更换后销售;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在被雨水浸泡药品的部分样品中检出多种细菌。此外,某药业公司包装标签管理存在严重缺陷,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淡薄,包装标签管理不严,提供包装标签说明书给销售人员在厂外重新贴签包装。 2008年10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某制药厂(2008年1月更名为黑龙江某药业公司)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 200712272 1、200712151 1,规格:100ml/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 【案例分析】 1. 案例性质 该药业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刺五加注射液事件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依法应按假药论处。 2. 案例处理 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该药业公司刺五加不良事件的处理如下:行政责任:(1)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并监督黑龙江某制药厂召回2007121511和2007122721两个批次的100ml刺五加注射液,查封、扣押以上两个批次药品的库存成品和留样。 (2)由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该药业公司全面停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3)由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处理企业直接责任人,在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建议该企业主管部门追究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刑事责任: 该药业公司销售人员张某等人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2.2 03年8月15日上午8点半至9点,根据群众举报,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执法人员在书剑苑现场聆听了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其产品“泰元胶囊”的宣传讲座,经发现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夸大其产品“泰元胶囊”(保健食品)能够治疗各种风湿病、颈椎病、腰腿疼等疾病,并现场卖“药”,并现场销售了两天,出售了50盒,获得违法所得4000.00元。 问题: 1、本案违法主体是谁? 2、有何违法行为,应定性为什么? 3、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本案中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有以下违法之处: 1、销售假药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 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夸大其产品“泰元胶囊”(保健食品)能够治疗各种风湿病、颈椎病、腰腿疼等疾病,是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属于假药。 2、虚假广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 程有限公司宣传其“泰元胶囊”能治疗人体疾病,属于非法的虚假宣传。

五大药品广告营销成功案例分析

五大药品广告营销成功 案例分析 分析 一、斯达舒――广告“恶俗”有业绩 斯达舒得益于成功的广告策略的又一个典型。在强手如林的胃药市场,斯达舒只是一个毫无根基的小字辈。不管是产品的特点,还是品牌的基础,都无法在强手众多的市场中占有优势。由于斯达舒名字难记,在广告创意之初,如何能快速让消费者记得产品的名字、扩大知名度成为中心目的。于是有了那个令人感到“恶俗”的广告:紧张的鼓点节奏下,一位年轻的母亲焦急地翻找着抽屉,原来丈夫胃病又犯了,找不到胃药,年轻的母亲急忙让儿子去找斯达舒,结果儿子却找来了一个呆头呆脑的男人,原来是所谓的四大叔。妈妈气鼓鼓拿出真正的斯达舒胶囊纠正了儿子的错误。该广告很快在央视大量投播,一时间“四大叔”家喻户晓,偶尔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幽默”话题,而斯达舒的品牌知名度不知不觉的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在完成了知名度的提高之后,斯达舒立马转向诉求症状,将胃病一网打尽地总结为“胃酸、胃胀、胃痛”三大症状罗列了出来,告诉人们胃酸、胃胀、胃痛要用斯达舒,表达比较平实。可就是这朴实无华的诉求却简单、直接、实用。新一版主打广告《胃篇》。通过丰富的想象力、幽默的人物形象、夸张的动作设计来重新诠释斯达舒的卖点:“胃痛、胃酸、胃胀”。分“两步走”的策略,成就了“斯达舒”,使其曾一跃位居国内胃肠药销售排名第一,近几年来也一直和西安杨森的吗丁啉及江中制药的健胃消食片成为胃药市场的前三名。 斯达舒的成功,再一次验证了:“消费者讨厌广告和讨厌产品是两码事”。广告真的很“恶俗”,甚至让人受不了,但产品也真的卖得很不错。 虽然修正药业认为:斯达舒的知名度得益于广告,但广告又不是斯达舒成功的决定性因素。而是企业苦练内功的结果。但“非常有创意的广告才有非常的销量”,这一已被公认的OTC类产品市场销售的金科玉律,自然也在斯达舒身上得到充分体现。修正药业在消费者心中牢牢地建立起“胃痛、胃酸、胃胀,快用斯达舒”的概念,自然是广告的功劳。否则营销队伍再专业、促销活动再好,要想产品快速实现质的飞跃是不太可能的。 二、金嗓子喉宝――成功让人“困惑” 金嗓子喉宝的营销策略是经常被业内的专家们的指摘批判的,或是针对其十年不变的、朴实无华的广告语“保护嗓子,请用金嗓子喉宝”,或是针对罗纳尔多做广告有些没有必要并且拍得极差。

五大药品广告营销成功案例分析

五大药品广告营销成功案例分析 一、斯达舒――广告“恶俗”有业绩 斯达舒得益于成功的广告策略的又一个典型。在强手如林的胃药市场,斯达舒只是一个毫无根基的小字辈。不管是产品的特点,还是品牌的基础,都无法在强手众多的市场中占有优势。由于斯达舒名字难记,在广告创意之初,如何能快速让消费者记得产品的名字、扩大知名度成为中心目的。于是有了那个令人感到“恶俗”的广告:紧张的鼓点节奏下,一位年轻的母亲焦急地翻找着抽屉,原来丈夫胃病又犯了,找不到胃药,年轻的母亲急忙让儿子去找斯达舒,结果儿子却找来了一个呆头呆脑的男人,原来是所谓的四大叔。妈妈气鼓鼓拿出真正的斯达舒胶囊纠正了儿子的错误。该广告很快在央视大量投播,一时间“四大叔”家喻户晓,偶尔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幽默”话题,而斯达舒的品牌知名度不知不觉的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 在完成了知名度的提高之后,斯达舒立马转向诉求症状,将胃病一网打尽地总结为“胃酸、胃胀、胃痛”三大症状罗列了出来,告诉人们胃酸、胃胀、胃痛要用斯达舒,表达比较平实。可就是这朴实无华的诉求却简单、直接、实用。新一版主打广告《胃篇》。通过丰富的想象力、幽默的人物形象、夸张的动作设计来重新诠释斯达舒的卖点:“胃痛、胃酸、胃胀”。分“两步走”的策略,成就了“斯达舒”,使其曾一跃位居国内胃肠药销售排名第一,近几年来也一直和西安杨森的吗丁啉及江中制药的健胃消食片成为胃药市场的前三名。 斯达舒的成功,再一次验证了:“消费者讨厌广告和讨厌产品是两码事”。广告真的很“恶俗”,甚至让人受不了,但产品也真的卖得很不错。 虽然修正药业认为:斯达舒的知名度得益于广告,但广告又不是斯达舒成功的决定性因素。而是企业苦练内功的结果。但“非常有创意的广告才有非常的销量”,这一已被公认的OTC类产品市场销售的金科玉律,自然也在斯达舒身上得到充分体现。修正药业在消费者心中牢牢地建立起“胃痛、胃酸、胃胀,快用斯达舒”的概念,自然是广告的功劳。否则营销队伍再专业、促销活动再好,要想产品快速实现质的飞跃是不太可能的。

违法广告案例分析.doc

违法广告案例分析 一、"日宝来福"广告案 二、"减肥健腹机"广告案 三、"皇家别墅"广告案 四、医疗广告案 五"天成金芝口服液"广告案 六、"必青神"广告案 七、"特效杀菌王"广告案 八、"三九新兽药"广告案 九、烟草广告案 十、"兰贵人"广告案 十一、"硬壳人造蛋"、"康畅口服液"广告案 十二、"娇美"减肥茶广告案 十三、"雅典花园"广告案 十四、"根治风湿"广告案 十五"曼吉磁贴"广告案 十六"清妃"化妆品广告案 十七、"美容专版"广告案 十八、"安君宁"广告案 十九、"保健食品"广告案 二十、"饮科公司告示"广告案 二十一、"移民咨询"广告案 二十二、"降糖冲剂"广告案 二十三、"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告案 二十四、"白酒"广告案 一、"日宝来福"广告案 【案情】根据举报,石家庄市工商局对石家庄济民经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发现该公司正在向用户播放介绍其销售的"日宝来福"磁性健康产品录像带,录像内容中特别介绍了黑龙江省委书记使用"日宝来福"产品的情况,经查,黑龙江某省委书记根本不知道"日宝来福"这一产品。 请根据以上材料和广告法律规定,回答: 1、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商业广告可以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但必须经过被使用机关的书面同意 B、商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 C、非商业广告可以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但必须经过被使用机关的书面同意 2、关于本案的广告,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录像带是新闻,不是广告 B、是自我宣传,不是广告 C、是商业广告 D、是社会类广告 3、关于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广告应当真实,企业广告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的必须有事实 B广告应当合法,使用他人名义的,必须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但商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 C、对于一则广告而言,真实性不等于合法性,二者必须同时具备 二、"减肥健腹机"广告案 【案情】本公司最新购进美国生产的减肥健腹机。此仪器采用国际最先进技术,曾获纽约国际博览会金奖。经省立医院等八大省直属医院临床使用,测量数据准确可靠。进口数量有限,请速订货。本公司郑重承诺,此仪器已向保险公司保险,如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可以退货。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略)联系人(略) 电话(略)联系电话(略) 请找出此广告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及对应的法律规定条款。 三、"皇家别墅"广告案 【案情】某报纸发布了皇家别墅预售广告,广告文字部分的主要内容提到:写字搂由多次获得鲁班奖的建筑公司设计开发,位于市区与新崛起的开发区中间,距市中心开发区仅需15分钟车程。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到达机场仅需20分钟。写字楼所在的地区将建成本市的商贸金融区,风水绝住,将给您带来滚滚财源。大厦商住两用,欧式外观,是当今贵族逃遥所在,大厦封顽在即,现开始预售,前20名入住者价格优惠,每平方米均价480O元,可提供六年七咸按揭,投资回报率高达700%,升值潜力无限,就在眼前,是公司和个人投资的最佳选择。 请根据以上材料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回答: 1、关于房地产的预售和销售广告,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此项目是预售房地产项目,不得发布广告 B、预售商品房可以发布广告,但应当在广告中标明预售许可证书号 C、销售商品房广告应当载明广告代理公司名称 D、预售或者销售房地产广告中仅出现房地产项目名称的,可以不必载明开发企业名称 2、关于此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的证明文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建筑工程公司的营业执照 B、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C、建筑工程公司获得鲁班奖的证书、 D、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地产广告证明 3、关于该广告涉及的价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预售房地产项目不得在广告中出现价格表示 B、广告中应标明价格的有效期限 C、均价不是实际的销售价格,不符合规定 D、房地产广告中的价格应一视同仁,不得出现对部分人的优惠 4、关于该广告的其他内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广告未载明资产评估内容,表明评佑师、评估单位和评佑时间,应当补充 B、该广告应当有项目位置示意图,并应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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