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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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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重点整理

一、名解

1、脑死亡:是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全脑功能的不可逆的永久性丧失以及机体作为一个整体功能的永久性

停止。

2、假死:人体生命功能处于极其微弱的状态,以致被误认为死亡。原因有电击,窒息等。

3、巨人观:尸体腐败扩展到全身时,尸体软组织内充满腐败气体使整个尸体膨胀,体积变大,面目全非,

称为腐败巨人观。

4 泡沫器官:肝、肾等实质器官因产生腐败气体而形成大小不等的海绵样空泡,称之为~

二、分析死亡原因。(案例分析)

死亡原因有六种:损伤、窒息、中毒、烧冻、电击、疾病。要根据不同案例具体分析。

三、简答

1、尸斑分为那几个时期?

分期死后时间(h)特点

坠积期 5~6h内可转移血液在血管内,指压褪色,

6h后开出现双侧尸斑切开血管见血液流出

8~12h坠积

扩散期 12~24h 血液渗入组织间,重压褪色,

切开血管见血液缓滴

浸润期 >24 溶血成分渗入细胞内,重压不褪色,

切开干燥

2、早期尸体现象的类型和意义。

早期尸体现象:死后24小时内,由于化学、物理、生物因素的影响出现的死后改变。

主要类型法医学意义

肌肉松弛判断是否移尸

皮革样化确定损伤部位、时间;致伤物的推断;

角膜混浊推断死后经过时间

尸冷推断死亡时间

尸斑死亡确证之一。

可推测死亡时的尸体位置和以后位置有无变更。

根据尸斑发展的各期大致可以推测死亡时间。

尸斑的颜色能提示某些中毒。

尸斑浓、淡能指出尸体的血流量和性状。

尸斑能指出外界环境条件对尸体的影响。

尸僵推断死亡时间;死亡时的姿势;是否移尸。

尸体痉挛固定死前的姿态,对案情的推测有重要意义

自溶和自家消化与变性、坏死等生前病变相鉴别。帮助推测死后经过时间。

(尸体现象的法医学意义:确定是否死亡;推断死亡时间;推断死亡原因及方式;推断致伤物;现场重建。)

3、腐败表现形式。

尸臭,尸绿,腐败气泡水泡,泡沫器官,腐败静脉网,巨人观、死后呕吐、死后分娩等。

4、什么是死亡时间?如何推断?

死亡时间在法医学上指死后经历时间或称死后间隔时间,即发现、检查尸体时距死亡发生

时的时间间隔。(推断方式答出大纲即可)

根据尸体现象推断;

根据超生反应推断;

根据胃内容物推断;

根据蝇蛆的生长推断;

根据组织化学推断;

根据尸体化学及酶组织化学推断;

根据DNA含量推断 (康纯组整理)

1 试切创:切创口可有多个,多平行排列或在局部集中,并常可看到比较浅表的与致命的切创相平行的一

个或多个轻微的切创,称之为~。是判断是否为自杀的一个重要依据。

2、中空性皮下出血

由于致伤物与骨头的相互作用,使致伤物接触的皮肤和皮下局部血管闭合而缺血,两侧血管因内压陡增而出现破裂出血,形成所谓中空性皮下出血。

3、挤压综合征

挤压综合征是指人被石块土方压埋,尤其是肌肉丰满的肢体被压时间过久,血液和组织蛋白破坏分解后,有毒中间代谢产物被吸收入血,引起的外伤后急性肾小管坏死和由其引起的急性肾功能衰竭,此为广泛性软组织挫伤的伤者晚发性死亡的常见原因。

4、挫伤轮

弹头旋转穿过皮肤时,与皮肤撞击摩擦而在环绕缺损皮肤的边缘,造成一宽度约为2--3mm的擦伤带和呈粉红色的挫伤区,称为挫伤轮。

5、创伤的组成部分

外部:创口、创缘、创角

内部:创壁、创底、创腔。注意组织间桥。

6、钝器伤与锐器伤的区别

钝器伤锐器伤

形状不规则条形、棱形

创锐粗糙、伴挫伤、出血少光滑、擦挫伤偶见、出血多

创壁不平、组织间桥平滑、无间桥

创角钝、圆、撕裂尖锐

腔浅、异物深

底不平光滑

7、坠落伤的特点

损伤发生的部位常较广泛但内重外轻。

坠落形成的体表和内部损伤,可以用一次外力作用形成解释。

坠落伤符合减速运动损伤的特点。

高坠时,坠落伤的损伤程度很重为一般人力用工具打击难以或不可能形成。

坠落时与地面碰撞部位所形成的擦伤,常较局限,边缘不清晰;挫伤出血可能较大,但无一定形状;颅骨骨折多为非凹陷性线状骨折,常延伸较长,如自颅顶延伸至颅底,颅缝分离明显,表现为较大平面着力的特点。

坠地时因胸腹内压突然增高,能引起毛细血管出血。

9、枪伤射入口与射出口的区别。

典型枪创由射入口、射创管、射出口组成

射入口:弹头入体内留下的皮肤缺损,因为皮肤回缩,所以口径小于弹头直径。

形状:类圆形(垂直),卵圆形(斜行)、星芒状(接触)

组成:①中央缺损②污垢枪(擦拭区)③挫伤轮⑤火药颗粒、烟晕、灼伤<50cm ⑥枪口印痕射创管:一般为直线,回旋创时,可不呈直线

射出口:大于射入口,不规则,颅骨漏斗状

10、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及其法医学意义

(1)表皮剥脱,物体擦过体表,皮肤呈点片状剥脱,露出真皮或伴真皮血管破裂。又称擦伤。

表皮剥的脱法医学意义:

1)表明受伤部位:有时可帮助判断案件性质,如扼颈、强奸案。2)表明暴力作用方向:通过表皮翻卷方向推断。3)推测致伤物:汽车车轮压痕。4)推断伤后经过时间:颜色

(2)挫伤致伤物作用于体表,引起皮肤、皮下血管破裂,所致的闭合性损伤。

挫伤的法医学意义:1)暴力作用处2)反映致伤物:尤其是竹打中空现象。

3)推测损伤时间4)生前伤的特征5)推测作案意图和过程:如扼颈时的指头痕。

(3)创:正常皮肤、粘膜、被膜因致伤物作用发生破裂。

创的法医学意义:

1)有助于推断凶器。2)创内异物有助于推测认定凶器。

(4)骨折:机械性暴力造成骨的完整性、连续性破坏。常见于颅骨、肋骨脊柱、四肢。

骨折的法医学意义

1)推测致伤物:骨质上痕迹定案。2)切、砍锐器创的鉴别点之一。

3)推测打击次数及顺序。4)推测打击方向、角度。

(5)内脏破裂人体体腔内器官解剖学完整性破坏

(6)肢体离断常见于爆炸、空难、高坠、车压、强电流、高压电流致头颈分离。

1.八字不交:又称前位缢型,当缢绳的着力部位在颈前部,多在甲状软骨与舌骨之间,绕在颈部左右两侧,斜行向后上方,沿下颌骨角,经而后越过乳突,升入发际,连头枕部上方而形成提空,最后将绳索系在枕后上方的固定点处。此类型最常见。

2.干性溺死:由于冷水刺激,声门痉挛引起呼吸道闭塞而发生窒息死亡,属于非典型溺死。

3.硅藻:或称矽藻。是水中的浮游生物,一般为单细胞,有时集成群体。相当微小,可被吸入进入内脏。从各内脏检出硅藻,是诊断溺死的重要途径之一

4 paltauf斑:(paltauf spots):溺死者发生水性肺气肿,两肺可见散

在淡红色出血斑,多见于肺叶之间及肺下叶,系因肺泡壁破裂出血并溶血

所致,称之为溺死斑,或paltauf斑

5.确定某人机械性死亡(窒息)的依据。

尸体外表征象:①颜面肿胀、发绀②瘀点性出血③尸斑显著、出现早④尸冷缓慢⑤牙齿出血(玫瑰齿)⑥其他(大小便失禁或有精液排出)

尸体内部征象:①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②内脏淤血③内脏器官瘀点性出血④肺气肿或肺水肿⑤脾贫血

6.区别生前溺水与死后抛尸。

浮游生物中的硅藻类相当微小,可随溺液被吸入肺泡,从破裂的肺泡壁毛细血管进入肺静脉达到左心,再随体循环而分散在各内脏。上述情况仅生前溺死者才可发生,如系抛尸入水,硅藻仅能进入肺,而不会进入到体循环的各内脏。

7. 缢死、勒死鉴别。

项目缢死勒死

索沟位置多在舌骨与甲状软骨之间多在甲状软骨或其下方

索沟方向着力处水平,两侧斜行向上提空全颈部都呈环形水平状

索沟闭锁多不闭锁,有中断现象一般完全闭锁而不中断

索沟深度着力部最深,两侧渐浅渐消失深度均匀,结扣处有压痕

索沟出血缢沟多不出血,上下缘和缢沟间隆

起处有出血点

勒沟多出血,故颜色较深

颈部软组织损伤肌肉多无断裂和出血,颈总动脉内

膜有横向裂伤肌肉多有断裂和出血,颈动脉无明显损伤

颈部骨折舌骨大角、甲状软骨上角可有骨折甲状软骨、环状软骨纵向骨折

颅脑淤血脑组织、脑膜淤血不明显脑组织、脑膜淤血明显伴出血

舌尖外露舌尖多不外露舌尖多露出

颜面征象颜面苍白,眼结膜出血点不明显颜面青紫、肿胀,眼睑常有出血点

1、烧伤程度的四种形态学改变

(1)Ⅰ度烧伤(红斑性烧伤)

①局部皮肤红斑形成、肿胀表皮浅层坏死

②真皮充血、水肿

③少量白细胞浸润

(2)Ⅱ度烧伤(水疱性烧伤)

①真皮小血管通透性增高

②表皮与真皮分离

③形成水疱

浅Ⅱ度:较高温度(如50~70℃)或较低温度长时间作用可发生浅Ⅱ度烧伤,日光照射也可引起浅Ⅱ度烧伤,愈合后可不留疤痕。

深Ⅱ度:损伤伤及乳头层以下的真皮深层,创面可自行愈合,但易发生感染而遗留疤痕。

(3)Ⅲ度烧伤(坏死):

①12-24小时渗出物与坏死组织干燥,呈灰白色

②48-72小时形成黄褐色痂皮,痂皮周有明显炎症反应带

(4)Ⅳ度烧伤(炭化)

①于火焰中长期烧灼后形成。烫伤不形成炭化,故烫伤只有三度

②进一步发展变成灰化

2、生前烧死与死后焚尸的鉴别:

鉴别点生前烧死死后焚尸皮肤烧伤局部有生活反应无生活反应心及深部大血管血液查出致死量的一氧化碳无一氧化碳或含量极低(吸烟者)烧伤周围组织酶活性增高不增高眼睛有睫毛症候和鹅爪状改变一般无此改变气管、大支气管内可见烟灰、炭末烟灰、炭末仅在口鼻部沉着呼吸道表现为热作用呼吸道综合症呼吸道无高温作用的表现肺典型的休克肺表现无此改变其他死亡原因无其他可死亡原因有其他可死亡原因

3、

硬膜外热血肿外伤硬外血肿

原因高温,死后形成外伤,生前形成

生活反应无有

部位颅顶部颞部

范围大小,局限

质地脆软,有弹性

形态新月状,边缘锐纺锤状

颜色砖红色、暗红色暗红色

结构松软、蜂窝状致密、坚硬

与颅骨关系不紧密紧密

并发情况无外伤,颅骨骨折外凸或星芒状相应部位有外伤,颅骨骨折

4、电流斑的形态学特点:

①肉眼:多见于手、足电阻较大部位。呈圆形或椭圆形,中央凹色黄褐、边缘凸色白似火山口,质硬边界清楚

②镜下:凹处表皮各层融合,凸处角质层疏松分层;表皮真皮裂隙,真皮胶原纤维变性坏死;表皮细胞核极性化形成所谓核流,沿电流走向排列成栅栏状,或呈长钉状伸入真皮深层。

电流斑的意义:有则可确定电击,但它不是生活反应,不能鉴别生前或是死后电击。没有也不能否认电击,因为在导体与人体接触面大时可不形成电流斑,如在水中触电,手掌潮湿时,或在电压较低时,如<200V电压只有1/3出现电流斑。

5、拳斗样姿势:肌肉遇高热而凝固收缩,由于屈肌较伸肌发达,所以,屈肌收缩较伸肌强,四肢常呈屈曲状,类似于拳击手在比赛中的防守状态,故称为“拳斗姿势”。拳斗姿势不能藉以鉴别生前烧死或死后焚尸,在死后焚尸也可形成。

6、皮肤金属样化:由于电热作用局部高温,金属导体溶化、汽化,金属离子沉

积于皮肤组织深处。呈现出与金属导体一致的色泽,如铜—绿褐,铝—灰白,铁

—灰褐等。

1、法医毒理学的任务:

1)确定是否发生了中毒。

2)确定系何种毒物中毒。

3)确定进入体内毒物的量能否引起死亡。

4)确定毒物是何时、以何种途径进入体内。

5)确定中毒的中毒死亡方式(自杀、他杀、意外)

2、中毒类型的鉴别(4方面):

毒物的筛选:案情调查、死前症状、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毒物的实验室分析)

3、三种障碍呼吸功能毒物中毒机制及尸检变化的鉴别要点:

氰化物一氧化碳亚硝酸盐

中毒机制1.抑制Cytaa3-Fe3+ 1.形成HbCO 1.形成正铁血红蛋白

2.刺激呼吸 2.抑制Cytaa3-Fe2+ 2.抑制心血管系统

3.局部腐蚀 3.局部刺激腐蚀

尸检变化1.尸斑鲜红,血液流动 1.尸斑樱桃红色

1.尸斑、血液暗褐色(酱油

色)

2.脑、肺水肿、充血,浆膜、粘膜

出血点

2.中枢神经病变(大脑苍白球软

化)

2.一般窒息征象

3.气管腔泡沫液体

3.心内膜下灶性坏死,左乳头肌尖

端坏死

3.肝、肾、胃、心等病变

4.体腔内有苦杏仁味 4.肝、肾细胞缺氧性变性

5.胃粘膜腐蚀

4常用的选择他杀投毒的毒物种类。

氰化物,有机磷,毒鼠强,苯丙胺类药物

5 怀疑中毒提取胆汁做检验标本

1.猝死的概念:貌似健康,由于潜在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

2.猝死的两个特点:意外性:貌似健康的人;突然性:一般为24小时内;

3.猝死的本质:自然疾病死亡

4.各系统常见猝死原因

循环系统:冠心病;心肌炎(病毒性心肌炎,孤立性心肌炎)神经系统: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呼吸系统:支气管肺炎;病毒性肺炎;肺栓塞消化系统: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5.原发心肌病定义:原因未明而非继发于全身或其他器官系统疾病的原发于心肌自身的心肌损伤。

分型:肥厚型,扩张型(充血型)

诊断标准:4阴4阳(有4阴,同时有1-4阳即可)

6.冠心病法医学鉴定注意事项:死前的症状与体征;结合案情与现场情况,排除机损、机窒、电击、中毒等;尸检粥样硬化病变应在二级上以,或伴有出血、血栓形成;注意损伤与疾病的关系

青壮年猝死综合征特征:生前健康;男性多;青壮年多;死于夜间睡眠,凌晨2-4点多(午睡也有发生),睡眠猝死综合征;多为即时死;系统法医病理学检查以及毒物化验无阳性改变。

1 医疗纠纷的概念:病人和家属或其工作单位与医疗单位对诊、疗、护、管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及其产生的原因认识不一致,并要求追究责任和赔偿,而向司法机关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诉讼,在事实真象未明之前统称为医疗纠纷

特点:患者在确实或怀疑发生了不良医疗后果;此后果发生在就诊期间;医患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医疗纠纷中包含了医疗事故。

2医疗事故的4个必要条件:

医疗事故的行为人是具有行医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和后勤行政人员;

医疗事故的行为人有过失行为(过于自信、疏忽大意、不作为),过失行为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

患者出现不良医疗后果;

过失行为和不良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3 一级医疗事故: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这里不包括脑死亡。

4.解决医疗纠纷的3个途径:双方协商(私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部门(医疗过

失举证)

1.个人识别:应用法医学、人类学的理论和技术检测分析,确定现场物证、无名尸体的身源,称个人识别

2. P30蛋白:p30 是成人男性精液中一类糖蛋白,分子量为30000,有高度种属及器官特异性,且性质稳

定。

3.血痕检验的目的和步骤

目的:是否血液;是否人血;血痕的种属鉴定、个人识别;出血的量、部位、时间等。

步骤:肉眼观察;预试验;确证试验;种属鉴定;个人识别;出血量、部位、时间

法医学期末重点

法医研究领域、对象、工作内容: 研究领域: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临床法医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司法精神病学。研究对象:尸体、生物性检材、活体、人体、人体生物性检材和相关物品、活体 工作内容:现场勘验、活体检验、尸体剖检、物证检验、书证检验 假死(apparent death):人的循环、呼吸、脑的功能高度抑制,生命活动极其微弱。用一般临床检查方法查不出生命指针,外表看起来已经死亡,实际上没有死亡。误认为死亡,这种状态即为假死。 应做检查:线扎指头、微弱呼吸检查、心电图检查、X线透视、眼部检查:瞳孔变形,荧光素钠点眼 超生反应:躯体死亡后,构成人体的组织、细胞和某些器官仍可保持一定的生理功能,对刺激能发生一定的反应。 早晚期尸体现象: 早期:尸冷、尸僵、尸斑、肌肉松弛、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体痉挛、自溶和自家消化晚期:分为毁坏型:尸体腐败、霉尸、白骨化。保存型:干尸、尸蜡、泥炭鞣尸、浸软。尸斑分期、影响因素、意义: 分期:沉降期,<12h,指压褪色,<6h尸斑转移,>6h两侧性尸斑。扩散期:12—24h,改变体位不消失,形成新斑。浸润期:>24h,指压不褪色。 影响因素:尸体内在因素:种族、死因、死亡时间和临死时的姿势等。外界环境因素:体表压迫,水中尸体不易形成,停尸表面。 意义:尸斑是最早的死亡征象之一、根据尸斑的发展规律可以推测死亡时间、根据尸斑的颜色和程度可以推测死亡原因、根据尸斑的位置和变动可以推测死亡姿势和有无移动、提示停尸环境对尸体的影响、尸斑易于皮下出血混淆,应该进行鉴别。 尸僵的表现、影响因素、意义: 表现:小肌群(1-3h)一全身(4-6h)一关节僵硬(12-15h)一缓解(3-7天) 顺序:①上行型:下肢一头面部②下行型:下颌和颈部关节周围的小肌群开始至全身 影响因素:①个体因素②死亡原因③环境因素。 法医学意义:①尸僵是死亡的确证;②尸僵出现的顺序时间范围的强度可帮助推测死亡的原因;③根据尸僵固定下来的形态有助于分析死亡时的状态和尸体有无被移动以判断是自杀还是他杀。 尸体腐败的表现、影响因素、意义: 表现:尸尸臭、尸绿、腐败气体、气泡和水泡、死后循环、腐败静脉网、泡沫器官、巨人观、死后呕吐、口和鼻血性液体流出、肛门及子宫阴道脱垂、死后分娩。 影响因素:①尸体内在因素:个体因素一肥胖者、幼儿尸体腐败快;老年人、新生儿腐败慢;7死亡时间越长腐败越多;②外界环境:与温度、湿度和空气流通度有关。 法医学意义:①根据腐败的瑟生发展程度可推测死后经过的大致时间;②尸体腐败有利于发现尸体和揭露犯罪;③正确识别各种腐败现象,避免误诊为生前疾病或损伤。 何谓创?简述创的组成,列表说明钝器创和锐器创的鉴别要点 概念:是由较大暴力致使皮肤全层和皮下组织如肌肉、血管、神经断裂、和内脏被膜破裂。组成:创口、创缘、创角、创壁、创底、创腔六个部分组成。

法医学重点(完整版)

一、名词解释(6个) 1、竹打中空:当使用圆形棍棒、竹竿或塑料管打击肩、背等处皮肤时,致伤物打击的瞬间可 使被打击部位的血管突然闭合,造成局部缺血,两侧的血管内压骤然升高并在剪切力的作用下发生破裂出血,形成两条平行排列的皮下出血带,中间呈灰白色。 2、.医疗损害概念:是指诊疗护理过程中的医疗过错(故意或过失)行为对患者所产生的不利事实。 3、腐败静脉网 腐败静脉网:死后体腔内脏血管中血液受腐败气体的压迫,流向体表,使皮下静脉扩张,充满腐败血液,在体表呈现暗红色或青绿色树枝状血管网,死后2至4日出现。 4、猝死:指貌似健康者因内在疾病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 5、挥鞭样损伤:多见于高速行驶车辆因突然刹车,或撞击到相对静止的车辆尾部使其突然减速,车上的乘客因惯性作用,头部在很短的时间内向前和向后剧烈晃动,使颈椎和颈髓发生的损伤。 6、残疾指由于各种疾病、损伤、发育缺陷或者精神因素等所造成人的机体、精神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功能障碍,从而使患者不能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一种状态。 7、超生反应指机体死亡后组织器官细胞仍保持生命机能,对刺激仍有一定反应,如死后数小时内仍有骨骼肌在机械性刺激下收缩、瞳孔或缩瞳反应、肠蠕动及精子活动能力。其在法医学上可用来推断死亡时间。 8、亲子鉴定:也称亲权鉴定,是指应用医学、人类学等自然科学的方法,主要通过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并根据遗传学理论分析其检测结果,从而对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存在生物学亲缘关系所做的科学判定。 9、尸斑:尸体血液因重力而坠积于低下部位未受压迫的皮肤血管内,并在该处皮肤呈现出有色斑痕(多为暗紫红色)称为尸斑。 10、遗传特征:遗传特征是受遗传基因控制的一种遗传性状,是亲子鉴定最主要的依据。遗传性状是生物体表现的一切形态特征、生理特征和代谢类型的统称,其中可检测的、由遗传决定的特征,并能够按预期的方式从一代遗传给下一代的性状,在遗传学上称为单位性状。 二、填空(10个) 1、创的结构:由创口、创缘、创角、创周、创壁、创底和创腔7部分组成 2、头皮损伤包括:①头皮擦伤②头皮挫伤③头皮裂创④头皮撕脱 3、DNA多态性分类:DNA序列多态性、DNA长度多态性 4、机械损伤分类:①钝器伤②锐器伤③火器伤 5、PCR基本反应由三个步骤组成:高温变性、低温退火、适温延伸 6、颅内出血包括:硬脑膜外出血、硬脑膜下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以及闹实质出血 7、甲醛的固定液纯度为4% 8、死亡的分期:濒死期、临床死亡期、生物学死亡期 9、死亡的方式;自杀死、他杀死、意外死 10、法医病理解剖的手术方式包括:T字、Y字、倒Y 11、血痕检验程序①肉眼观察②预实验③确证试验④种属鉴定⑤个人识别⑥其他检验 12、角膜混浊:透明度减低,不能透视瞳孔,呈灰白色 13、交通事故引起的行人损伤类型:撞击伤、碾压伤、摔跌伤、伸展创 三、解答(5个) 1、擦伤、挫伤的特征: 擦伤:是指表面粗糙的致伤物与体表摩擦致表层皮或表层皮与部分真皮剥脱和缺损,又称表皮剥脱。类型:抓痕、擦痕、撞痕、压擦痕

法医学名词解释

法医学名词解释 1.假死:人体生命功能处于极其危弱的状态,循环呼吸和脑的机能活动高度抑制,用一般 临床检查方法查不出生命指征,以致被误认为死亡,这种状态即假死。 2.脑死亡:指包括大脑、小脑、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的完全丧失,也称全脑死亡。 3.早期尸体现象:指死后24小时内,由于化学物理生物因素的影响,出现几种相关的死 后变化。主要包括:肌肉松弛、尸僵、尸体痉挛、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斑、尸冷、姿容和自家消化等。 4.尸斑: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血液因其本身重力,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的血管内, 并透过该处皮肤显示出边缘不清的斑痕,称尸斑。出现初为云雾状、团块状,逐渐融合成片状,一般死后1-2小时开始出现,颜色与死因有关。 5.皮革样化:尸体局部表面,尤其是湿润的伤面和黏膜面,水分蒸发较快而局部干燥、变 硬,呈淡黄色或黄褐色,如羊皮纸样外观,称为尸体的局部干燥/皮革样化。 6.挫伤:由致伤物作用于皮肤,造成皮内或皮下血管破裂,引起皮内或者皮下出血为主要 改变的闭合性损伤。可伴有不同程度的表皮剥脱、局部肿胀和炎症反应。 7.挫裂伤:由钝器打击形成的创伤,由较强大暴力致皮肤全层和皮下组织甚至肌肉直至内 脏器官破裂的开放性损伤。 8.竹打中空:棍棒打在躯干、肢体等皮下组织较厚的部位,常形成中间苍白、两边平行的 条状镶边型挫伤带,俗称“竹打中空”,又称中空性皮下出血。 9.试切创:在主要切创附近与之平行的表浅切创,仅见于自杀。 10.挥鞭样损伤:交通事故时,由于车体和车内人员的骤然加速或减速以及头部的惯性作用, 使颈部前后过屈或国伸,导致颈椎颈髓及脑组织受到牵拉、扭转、断离及压迫,造成颈椎半脱位,颈髓受压或挫伤,即挥鞭样损伤。多发于第5-6颈椎,其次为第1颈椎。 11.擦伤:表面粗糙的致伤物与体表摩擦使表皮的一部分或全部剥脱和缺损,又称表皮剥脱。 12.八字不交:当缢死者缢绳的着力部位在颈前部,多在甲状软骨和舌骨之间,绕向颈部左 右两侧,斜行向后上方,沿下颌骨角,经耳后越过乳突,升入发际,达头枕部上访而形成提空。 13.水性肺水肿:因溺水者剧烈呼吸使溺液、黏液、空气三者在气道内混合而成泡沫,又因 吸气力量大于呼气力量,泡沫状溺液吸入肺泡而不易呼出形成。这是种生活反应,是溺死的主要征象之一。 14.热作用呼吸综合征:火烧现场中活着的人体具有呼吸功能,热作用于呼吸道产生损伤的 征象反映了生前火烧的证据。现场燃烧产生的烟灰与碳末可沉积于呼吸道黏膜表面,如口、鼻、喉气管等处,火场的热气体、火焰、烟雾和刺激性气体,可引起呼吸道和呼吸器官的烧伤反应:喉头、会厌及气管黏膜充血、出血、坏死,甚至出现白喉样假膜;肺部明显充血、水肿甚至出血,重量显著增加,富含蛋白性液体。以上改变成为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 15.电流斑:又称电流印记,是电流在皮肤的出入口部位形成的损伤,其形成机理是皮肤的 高电阻作用,电流在穿透皮肤通过人体产生高热及电解作用,皮肤角质厚的地方易形成电流斑,常1-2个。 16.皮肤金属化:又称金属异物沉积。指电极金属在高温下熔化或气化后,金属微粒沉积于 受损皮肤表面或深部皮下组织的现象。不同电极金属可产生皮肤不同的颜色改变。17.猝死:又称急死。指外表似乎健康的人,因为内在疾病而发生急速、意外的死亡。男性 显著多于女性,有的超过两倍。 18.猝死综合征:绝大多数猝死可查见体内患有致命性疾病,如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 疾病或呼吸系统疾病,但也存在一小部分猝死案例,虽然经过全面尸检,但仍找不到足

浅谈刑事科学技术与法医学

浅谈刑事科学技术与法医学 摘要:法医的工作不单是利用专业的法医学知识对刑事案件的现场进行局部解刨,而更应该顾全整体。对刑事案件的勘查应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从案后静谧的现场透视作案人实施犯罪的动态过程。从事法医的工作人员就必须掌握一定的刑事科学技术,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对刑事案件现场的破坏。一位优秀的法医必然是拥有较高的刑事科学技术,而一位拥有较好刑事科学技术的工作人员不一定是一位优秀的法医。 关键词:法医学刑事科学技术关系意义 法医学既是一门应用医学,同时也是法学的一个分支,是刑事科学技术的重要学科构成之一。它既是可以说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也可以说他是刑事科学技术中的一个重要章节。因为法医学主要是为刑事案件的侦查而服务,它隶属于刑事科学技术中的一种科学技术。当然,也可以说刑事科学技术属于法医学的范畴,因为一位优秀的法医工作者,除了应当熟练地掌握法医学的专门知识,还应懂得法律和侦查学,熟悉刑事科学技术。由于刑事科学技术属于边缘性学科,涉及的学科非常广泛,兼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种属性。所以也可以把刑事科学技划分到法医学中去。由此可以看出法医学与刑事科学技术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互相依靠,相辅相成。 一、法医学 1、法医学的概念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能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 2、法医学研究的对象 (1)尸体检验:尸体检验是法医学研究的最重要对象,主要检查目的是判明死亡原因、推断死亡时间、确定损伤部位、形状和程度,鉴别生前伤和死后伤,以及受伤时间、伤后行为能力、推断致伤凶器、分析作案方式确定死亡性质(自杀、他杀、灾害)、有无中毒和疾病体貌特征检查。法医学尸体检查包括尸表检查和尸体剖验。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法医解剖: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才能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查明死因及性质者;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因工、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剖验要求全面系统,并应留取足够检材作组织切片、毒物分析和细菌学检查。一般应在一定期限内向委托单位发出尸体剖验报告。 (2)物体检验:物体检验包括人体的一部分(骨片、毛发、组织块、血痕等);人的分泌物、排泄物(精液、尿、汗液、粪便等及其斑迹);人体表面复制物(指纹、足迹); 人体附着物(化妆品、垢、尘土);凶器与衣着;剩余食物饮料、药品、呕吐物、胃内容物等。 (3)涉及人身伤亡的犯罪现场、灾害、事故现场也是法医研究的重要对象。法医

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意义

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意义 【摘要】结合贵阳医学院当前临床专业人体解剖学及法医学教学现状,通过对贵阳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近年来医疗纠纷相关案件鉴定工作的分析,阐述了临床专业学习法医学的必要性,以此加强对临床医学生毕业后从业素质及对医疗纠纷防范的培养。 【关键词】临床专业;法医学;医疗纠纷;解剖学 随着我国国民人文素质及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在网络信息及各类媒体传播高度发达的今天,各种医疗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医患矛盾日益突出,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不信任使得临床工作者面临更多的压力。为了适应现代法律及医学的发展,结合对贵阳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法医学教学现状及鉴定中心近年医疗纠纷相关案件分析,提出当前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重要意义。 1 临床专业人体解剖学及法医学教学现状 1.1 临床专业人体解剖学教学现状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人体教学标本匮乏,使得我院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中每组(10~30 人)才能解剖一具尸体。而人体解剖学作为医学领域中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是临床医学的重要基础,其实际应用意义很强。具有描述多、解释少、名词多、推理少、理论抽象、实践性强、易懂难记等特点,涉及医学名词多达6 184 条,决定了人体解剖学是一门较难学的课程[1]。而临床专业只有牢固掌握所要学习的人体解剖学知识,才能为后续学习其他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教学资源匮乏加上扩招后学生基础差异大,以致很多医学生在学完人体解剖学相关课程后,理论与实践脱节,基础不扎实,严重制约了后期其它专业课程的学习,同时也增大了将来从事临床工作中发生医疗纠纷的隐患。 1.2 临床专业本科生法医学教学现状 我院临床专业法医学开设时间为五年级第二学期,教学大纲结合我院教学实际而制定,总学时为24 学时,指定为选修课。教学目的主要是使学生通过学习法医学课程,明确临床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知识的意义,掌握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能使用所学法医学知识去解决今后在临床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种与法医学有关的问题,为司法部门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 课程开设时间恰逢医学生毕业面临考研及找工作,就业的压力大及教学内容陈旧导致学生迟到、旷课、请假的人数较大,教学取得的实效很少。学生不能真正理解学习法医学的重要性,选修法医学仅仅是为了完成学分。 2 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必要性 2.1 强化医学基础,巩固人体解剖学知识 尽管我院人体解剖实验教学中心已将上千张照片、多个视频、动画传到网上多媒体教学系统中,仍不能很好地满足教学的直观需要。而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加,用于人体解剖实验教学的资源已无法完全满足每位学生动手参加尸体解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学习人体解剖的基础知识,只能从网络教学系统及图谱等资料中学习。 理论与实际脱节,一方面可以通过改善教学条件,争取更多的尸源。另一方面就是让学校教务部门重视法医学课程,根据当前形式,针对开课时间、教学内容等做出调整,以适应当前临床专业学习法医学的需求。在掌握法医学理论体系的前提下,让临床专业医学生到现场观摩尸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回顾

法医学经典小抄加复习题目

1、法医学的研究的对象(内容):死亡或伤害发生的现场、尸体、活体、物证和文证审查。 2、脑死亡:是指脑的功能全部停止,而且是不可恢复地停止,不管心跳呼吸是否存在。 3、肺呼吸是否存在的确定方法:玻片法;纤毛法;泡沫法;观水法。 4、心跳是否存在的确定方法:听诊法;压迫止血法;x光透视法;心电图法。 5、暴力死亡:除病死和老死其它都是。6.早期尸体现象:肌肉松弛、尸僵、尸冷、尸斑、尸体痉挛、皮革样变、角膜混浊、自溶等7、晚期尸体现象包括:尸臭;尸绿;腐败静脉网;腐败气小泡;腐败巨人观;白骨化。8、死亡时间的判断:利用尸体现象;利用蝇蛆生活史;死后尸体化学变化;胃肠道食物的消化及移位情况;植物生长规律;其它方法。9、损伤:机体受到外界因素作用引起人体组织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10、机械性损伤:机械性外力与人体作相对运动所造成的损伤。11、机械性损伤形成三要素:造痕体;承痕体;作用力。12、钝器创特点:创口裂开不规则,创缘不整齐多伴有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创角钝,创壁粗糙,创底不平有时大于裂开创口,创腔有组织间桥。 13、常见钝器创:表皮剥脱、皮下出血、骨折、内脏破裂挫伤。14、高坠伤:躯体从高处坠落撞击地面或者其它物体上造成的损伤。特点:广泛而严重多种损伤并成;体表损伤相对较轻内脏损伤重; 损伤多集中在躯体的一侧;人体震荡伤显着;15、射击伤:远距离:组织缺损、挫伤轮、污垢轮、近距离:加火药烟晕、枪口印痕、火药颗粒附着物。 16.爆炸损伤特征:炸碎伤,烧灼伤,抛出物及弹片射入伤,冲击波伤。17、烧死的特征:尸体外表特征:局部烧伤;闭眼特征;高温作用。尸体内部特征: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血液内有碳氧血红蛋白;胃十二指肠内有烟灰炭末;硬脑膜外热血肿。18、烧伤与死后焚尸鉴别:生前:皮肤有烧伤的生活反应;呼吸道内有烟灰炭末;呼吸道有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血中碳氧血红蛋白含量增高;其他致命伤无 19、机械性窒息的特征;尸体外表特征:尸斑出现早且显着;颜面肿胀发绀;面部皮肤及粘膜下出血点;尸冷缓慢;流涎,流涕。尸体内部特征:血液呈暗红色;内脏淤血;浆膜及粘膜下点状出血;肺气肿和肺水肿;20、扼死要注意的问题:警惕加害人扼颈时的辅助手段;扼痕的形成显现时间有时需经12-24小时;在勘验扼死案件现场时,需要发现和提取(微量物证)。21、溺死的尸体特征:外:尸斑出现缓慢,颜色较浅;手中抓有异物;口鼻围部有白色泡沫;皮肤肿胀皱缩;皮肤呈鸡皮样改变;尸体沉浮及腐败;水中尸体多见损伤。内:呼吸系统的改变;心血管的改变;消化道有溺液;内脏有浮游生物;肌肉出血;尸体器官内溺液外渗。 22、毒物的吸收途径:消化道;呼吸道;皮肤;注射。 23、一氧化碳中毒检材提取:检材采取心血,防止心色液或胸腔积液混入,盛器内不留空隙,无法取心血液时取骨髓。 一。判断题是非题 1、临床医师可以受人民政府或公安、司法机关委托而担任检验、鉴定刑事或民事案件工作。( 2 ) 2、急死或突然死亡,有自杀或他杀嫌疑者,应当进行法医学解剖。( 1 ) 3、心跳呼吸停止,意味着机体死亡。(2 ) 4、辅助死因多指引起体内潜在疾病发作而致死的损伤或情况。(1 ) 5、尸蜡和蜡质化学成分类似,由饱和脂肪酸等构成。( 2 ) 6、创系指皮肤真皮层破裂的损伤。( 2 ) 7、窒息时,肺胸膜、心外膜和胸腺被膜点状出血称为塔雕氏斑。(1 )

法医问答

1、法医学的任务、研究内容及研究对象是什么? 答:任务:○1为侦查犯罪、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医学依据、揭露犯罪行为、维护保障人民生命安全;○2为医疗卫生立法提供依据;○3开拓新的学科领域。 内容:包括损伤、伤残、疾病及死亡的医学与法律等方面的问题。 对象:○1尸体(主要对象)○2活体○3生物性检材 2、血痕检验一般遵循的程序是什么? 答:肉眼观察预实验确定实验种属实验个人识别○1肉眼观察:可疑血痕的大小、形状、颜色、部位及范围等。 ○2预实验:常做可疑血痕联苯胺实验、酚酞实验来初步判断是否为血痕,若实验结果为阳性则可能为血痕,阴性则不是血液或血液已被破坏。 ○3确认试验:常做可疑血痕的凝集反应来确认是否为血液,若实验结果为阳性则是血液,阴性则不是血液或血液已被破坏。 ○4种属实验:常做血色原结晶实验(或氯化血红素试验)是否为人血,若实验结果为阳性则为人血,阴性则为动物血。 ○5个人识别:血液测定和STR+TCR实验来进行DNA识别,判断是甲血还是乙血。3、猝死的诱因有哪些? 答:诱因:○1强烈的情绪变化、精神紧张,过分的“喜、怒、哀、乐、悲、思、恐”等,是引起猝死的常见原因;○2过度劳累,较强烈的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突然增加,如疾跑、登高、斗殴、搬抬重物等;○3暴饮暴食,主要指饮高度白酒和高脂肪餐饮食;○4气候异常,过冷或过热;○5其他,轻微外伤、过度吸烟、急性感染、性交,甚至睡眠中抑制等状况引起的异常反应等。 原因:包括急性病、潜在疾病或慢性病急性骤恶化、烈性传染病、异常或过敏体质等。 5、诈病、造作病(伤)的特点有哪些?如何鉴别? 答:诈病特点:○1目的性强○2检查困难○3模仿性强○4病程反复○5过分夸大○6体检不配合 诈病鉴别:○1要解决的问题:a、要明确被鉴定人是否存在该病b、该病与其临床表现是否吻合c、被鉴定人的这种表现是否尤其主观故意所致 ○2鉴定要点:案情与病史的审查、询问病情、体检、专家会诊、慎重结论。 造作伤特点:○1共同特点:a、造作上有明确的目的b、损伤轻微c、损伤易诊断 ○2特点:a、造作伤的部位显而易见、力手可达、与目的相符、不毁容不

法医学专业论文

法医学专业论文 培养医学院校医学生的创新能力不但是医学院校深化发展 的需要,而且还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当前,在 医学院校中普遍存在的医学生创新能力的缺乏已成为制约其走 向社会、适应社会的瓶颈问题。因此,医学院校必须以全新的 理念来革新以往传统的教学方法,拓展新的社会实践途径,建 构培养医学院校医学生创新能力的激励机制,以此来全方位地 提升医学生的创新能力。 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增长放缓所造成的严重影响,医学生就业难问题越来越凸显。医学生不能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对工作期待值过高,实践经验欠缺,缺乏创新思维与自主 创业能力等问题成为制约医学生走向社会的问题之源。因此, 医学院校采取何种方式与手段来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整 体素质,是医学院校在当前教育改革中亟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培养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国发展战略的核心要求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 是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关键。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 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高等教育要重视 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普遍提高大学 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医学院校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具 有创新能力的医学生是提升国家综合国力的必然要求,是当前 知识经济发展的迫切召唤,是国家核心发展战略的需要。

二当前医学生的创新能力现状探析 1。创新思维能力的缺乏 创新性思维是创新能力的前提与基础,没有创新性思维就 没有创新能力,创新性思维是创新型人才必须具备的能力。在1999年我国高校开始大幅扩招的大众化教育的时代背景下,高 等教育不再是象牙塔,但医学院校仍以传统应试教育为主体, 填鸭式教学,与社会需求相脱离,远离社会实践,知识老化。 导致医学生的学习不但缺乏创新性思维能力,而且还导致联想、发散以及逆向思维能力的欠缺,同时医学生的创新欲望与洞察 力相继缺失,创新潜能得不到发掘。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在遇到实际问题时思维方式单一,以直线式思维为主,考虑问 题不全面、缺乏灵活性,用常规、比较传统的方法去考虑、解 决问题,缺乏新意与突破,不能举一反三,创新所必需的洞察力、深层次思考能力与自我探索学习的能力极其缺乏。 2。创新实践能力的缺乏 医学院校起着培养具有创新思维能力与创新实践能力的人 才的重要作用,创新思维能力与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离不开社 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也是提高医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之一。当前我国医学院校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学校对医学生的社会 实践投入严重不足,医学生的社会实践机会缺乏,有的医学生 社会实践的内容层次不高,社会实践的目的性、科学性参差不齐。加之我国传统的教学模式只重理论知识,而轻创新教育,

法医学重点(参考)

法医学重点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概述 1.法医病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尸体 2.(选择)法医病理学研究检验目的是: ①确定死亡原因(首要任务) ②判断死亡方式③推断死亡时间④推断致伤物⑤个人识别⑥医疗 事故鉴定⑦推断损伤时间⑧损伤和疾病关系 3.法医物证学:其研究和检验对象是源于人体的生物性检材,主要是 各种人体成分及其分泌物与排泄物,其中最常见的是血液(血痕),其次是精液(斑),阴道液(斑),唾液(斑),毛发,牙齿及骨骼等. 第三节法医学的工作内容(选择) 4.法医学的工作内容: ①现场勘验②活体检查③尸体剖验④物证检 验⑤书证检验(一定要有公章) 5.物证:是指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痕迹。 第五节法医学发展史及展望 6.现存最早的系统古代法医学著作是《洗冤集录》,为中国古代伟大 的法医学家宋慈所撰。 7.1598年,意大利巴勒莫大学教授Fortunato Fedele出版了《医师 的报告》,这是欧洲第一部全面而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第二章死亡与死后变化第一节死亡 8.死亡方式:心脏性死亡,呼吸性死亡,脑死亡(原发性,继发性) 9.死亡过程: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全身各器官组织并未全部死亡,可

进行器官移植),生物学死亡期(全身所有的组织细胞相继死亡) 10. ①非自然死亡(暴力性死亡) ②自然死亡(非暴力性:生理性死亡,病理性死亡) 生理性死亡:也称衰老死,指由于机体的自然衰老,体内各组织器官的生理功能逐渐减退直至衰竭尤其是脑,心或肺的自然衰竭以致不能维持生命而导致死亡. 病理性死亡:指由于各种疾病的发展,恶化而引起的个体死亡. 11.(选择)死亡原因:是指直接或间接促进死亡的损伤或疾病. 根本死因:引起死亡的初始原因(原发性自然疾病或暴力性损伤) 直接死因:感染,出血,栓塞,中毒,全身衰竭 辅助死因:根本原因外的自然疾病或损伤 诱因:精神因素 联合死因:两种或两种以上 12.(简答或填空)死亡方式: ①自杀死:蓄意的自己对自己施加暴力手段终止自己的生命的死亡事件. ②他杀死:用暴力手段剥夺他人生命的死亡事件 a.非法他杀死:即故意杀人,是法医学实践中最常见的. b.合法他杀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他杀(死刑,正当防卫,合法 堕胎,引产) c.过失伤害死:家庭纠纷,斗殴,虐待老人或儿童,监狱内对犯人 的伤害.

法医学考试复习题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法医学 一。判断题是非题 1、临床医师可以受人民政府或公安、司法机关委托而担任检验、鉴定刑事或民事案件工作。( X ) 2、急死或突然死亡,有自杀或他杀嫌疑者,应当进行法医学解剖。() 3、心跳呼吸停止,意味着机体死亡。( X ) 4、辅助死因多指引起体内潜在疾病发作而致死的损伤或情况。() 5、尸蜡和蜡质化学成分类似,由饱和脂肪酸等构成。( X ) 6、创系指皮肤真皮层破裂的损伤。( X ) 7、窒息时,肺胸膜、心外膜和胸腺被膜点状出血称为塔雕氏斑。() 8、电流通过皮肤产生热能,在皮肤局部造成特殊的损伤称为电流斑。() 9、青霉素皮试是将青霉素规定的稀释液注射在手腕部的皮下。() 10、宫外孕指受精卵在子宫腔以外着床发育。() 11、皮内出血系是真皮内血管破裂出血。() 12、挥鞭样损伤常见于车祸。() 13、凡能引起死亡的损伤,均为致命伤。( X )

14、裂伤一定系锐器所致。( X ) 15、热血肿与外伤后硬脑膜外血肿是一样的。( X ) 16、烫死和火烧死是一样的。( X ) 17、组织间桥断裂常见于切创。() 18、伸展创是一种挫裂创。( X ) 19、超生反应就是生活反应。() 20、竹打中空也叫中空性皮下出血。() 21、磨擦力指致伤物垂直于接触组织平面运动而作用于组织的机械力。() 22、缢死一定不可逆转的。( X ) 23、强奸一定是用暴力手段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 24、尸斑不仅可在体表形成,而且在内脏也能形成。() 25、把射入口和射出口连起来表明子弹进入机体方向。( X ) 26、法医学的研究对象概括起来就是尸体、活体和物证。() 27、现场勘验不属于法医学鉴定的范围。( X ) 28、脑、心、肺是人体三个重要的生命器官,其中最重要的器官是心。( X ) 29、按心跳、呼吸停止先后顺序,分别称心脏死亡和肺脏死亡。() 30、皮肤受伤称之为创。( X )

法医学名词解释&简答题完整版

名词解释&简答题 ★【法医学】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法医病理学】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的发生发展规律的法医学分支学科。研究对象是尸体。 【物证检验】应用物理、化学、血清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等方法,对物证进行检验,确定其性质、种属及个人特征等。【euthanasia安乐死】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危重濒临死亡之状态时,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或亲友的要求下,经过医生认可,用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结生命全过程。 【尸体的皮革样化】尸体皮肤较薄的局部表面,尤其是湿润的伤面和粘膜面,水分蒸发后干燥变硬,呈蜡黄色、黄褐色或深褐色,如羊皮纸样外观。 【巨人观】尸体腐败扩展到全身时,使整个尸体膨胀,表现为颜面膨大,眼球突出、口唇外翻如漏斗,腹大如鼓,皮下气肿。 【拳斗姿势】在四度烧伤全身炭化时,肌肉受高热作用而凝固收缩,由于屈肌强于伸肌,所以四肢常呈屈曲状。 【Paltanf氏斑】溺死斑,溺死的尸体,两肺表面湿润,光泽感强,颜色较淡,成浅灰色,其中夹杂有淡红色出血斑块,此为肺泡壁破裂出血并溶血形成的,多见于肺叶之间及肺下叶。 【毒品】国际公约明令禁止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品与精神药物的统称,包括阿片、吗啡、海洛因、冰毒、二乙麦角酰胺等200余种。 【吸毒】指某些人为了变换情绪或诱导欣快感,非法使用明令禁止的毒品,包括麻醉品、兴奋剂和致幻剂。 【性窒息】性心理和性行为变态者,在隐蔽处用一种特殊的窒息方式,刺激并增强其性感所进行的一种反常的性行为活动。 【骨珍珠】高压电击时,由于电流热效应而产生骨坏死、胶原破坏和无机物熔化,熔化的特殊产物即骨珍珠,系磷酸钙融合而成。【现场勘验】为了发现与案件相关的线索、查明案件的性质、证实并揭露犯罪行为而在现场实施的一系列侦察行为。 【accidental death意外死】由于意外的暴力因素损害人体所引起的死亡,又称灾害死。 【尸体肌肉松弛】死后由于肌肉和皮肤失去了弹性和张力,肢体变软。表现为瞳孔散大、眼微睁、口微开,面部无表情,沟纹变浅。四肢关节可弯曲。大小便失禁,精液外溢。 【木乃伊】尸体因水分迅速蒸发而发生腐败,以干枯状态保存下来称干尸。 【电击纹】电击后在人体表面形成的树枝状或蜘蛛网状的红色条纹。是电击时皮下血管扩张、麻痹、充血或皮肤烧伤的结果。 【强奸】男子违背妇女意愿,采取暴力、胁迫、利诱、欺骗、药物或其他手段使其丧失抵抗,强行与之发生婚姻以外的性行为。【TaqDNA聚合酶】是从一种嗜热性真菌中分离出来的DNA聚合酶,对合成DNA具有比较高的最适温度(70Co~75Co)。 【PCR技术】一种快速的体外扩增特异DNA片段的技术,依赖于靶DNA序列侧翼上所结合的两个寡核苷酸引物,在体外由DNA 聚合酶催化合成特异DNA片段的方法。在耐热DNA聚合酶作用下,以一对特异性序列DNA断片段作为引物,利用加热和冷却交替的循环程序,有选择地放大基因组内某一小区段。 【雷击迟发反应】雷击幸存者,可因周围神经分支受损,引起皮肤营养不良、神经疼、麻木,或其他感觉障碍如白内障、精神障碍及性格改变等。 【鉴定】接受司法或行政机关的委托,对交付的有关材料,依据专门的知识与技能进行检验、认定,就某些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并以鉴定书的形式报告委托机关的过程。 【临床法医学鉴定】临床法医学鉴定人接受委托方的委托,运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对被鉴定人进行检查,按鉴定事项讨论分析,做出鉴定结论的过程。 ★【亲权鉴定identification in disputed paternity】应用医学、生物学和人类学的方法检测遗传标记,并依据遗传学理论进行分析,从而对被检者之间是否存在生物学亲缘关系所做的科学判定。 【损伤程度鉴定】法医工作者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对被鉴定人的非致命伤进行检验,再根据我国现行公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评定,做出此非致命伤是重伤、轻伤或者轻微伤的判断过程。 【尸冷】死后人体产热基本停止,而体表散热仍在继续,尸体温度随死亡时间的推移逐渐下降,直至与周围环境的温度一致。 【尸蜡】尸体浸在氧气不足的水中或空气不足的土中,腐败进展缓慢而停止,皮下脂肪因皂化或氧化,形成污黄白色的蜡样物质,使部分或全部尸体得以保存。 【尸绿】腐败气体硫化氢与血红蛋白结合成硫化血红蛋白,透过皮肤呈现绿色,通常在死后24小时后出现,最先出现于右下腹。【医疗事故】合法医疗机构及义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造作伤】运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学方法,自己(或授意他人)故意损害自己身体,造成自身疾病或损伤者称为造作伤,也称自残。【脑死亡】包括大脑、小脑和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的完全丧失。 ★【猝死】外表似乎健康的人因内在病变而发生急速、出人意料的死亡。死亡时间一般以24小时为限,具有意外性、自然性和非暴力性。 【法医物证学】就涉及法律问题的生物性检材进行检验,解决亲权鉴定和个人识别问题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医学鉴定人】为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业性较强的医学问题,接受聘请进行法医学鉴定的临床医生。 【尸斑】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液因其本身的重力,而坠积于低下部位的血管内,并透过该处皮肤显示出边缘不清的斑痕。 【腐败静脉网】内脏血液受腐败气体推动,充盈皮下静脉,在体表呈现暗红色或青绿色树枝状血管网。 【硬脑膜外热血肿】头部受火焰高温的作用,脑及脑膜受热后凝固、收缩与颅骨内板分离形成间隙;硬脑膜及颅骨板障内血管破裂,渗出的血液聚集于该间隙形成血肿;一般好发于颞顶交界处。 【维斯涅夫斯基氏斑】冻死尸体中胃粘膜糜烂,胃粘膜下有弥漫性斑点状出血,沿血管排列,颜色暗红、红褐或深褐。 【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呼吸道烧伤所引起的急性喉头水肿、急性坏死性咽炎、急性喉头炎、气管炎、支气管周围炎等病变。是烧死的确证。 【医疗终结时间】事故(意外或故意伤害事件)致伤者经过一段时

浅谈鼻骨骨折的法医学鉴定分析

浅谈鼻骨骨折的法医学鉴定分析 摘要:鼻骨骨折在法医检验鉴定中较为常见,根据损伤程度不同,可构成重伤、轻伤、轻微伤等不同的伤情,在法医鉴定过程中还需辨别鼻骨新鲜性骨折与陈旧性骨折,以期准确分析出所委托损伤的伤情。 关键词:法医学;鼻骨;鼻骨骨折 在日常法医临床实践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经医院诊断为鼻骨骨折的伤者要求法医鉴定,2014年1月1日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4o)规定,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这就要求鉴定中对鼻骨骨折的具体部位、数量以及类型进行精确的诊断。 鼻骨骨折(fractureofnasalbone)可单独发生,也可和其他颌骨骨折同时发生,可以是单纯性骨折、粉碎性骨折以及复合骨折。在鉴定过程中需要根据鼻骨解剖学特点,结合简要案情、治疗及检查材料,以期准确做出相关伤情鉴定,法医鉴定要点如下: 1. 充分掌握鼻骨的解剖学结构特点,避免把生理性现象错看成骨折。鼻骨鼻部骨骼主要由鼻骨和上颌骨额突构成,

上方与额骨的鼻突相连。鼻中隔由筛骨垂直板、犁骨及鼻中隔软骨组成。鼻骨是高突于面中部较菲薄的骨块,易遭受损伤而发生骨折,且多见双侧粉碎性骨折。 2. 详细了解案情,对鼻骨骨折外伤史查证,全面掌握被鉴定人损伤情况。鼻骨骨折一定伴有明确的外伤史及临床表现。临床表现包括:①移位和畸形:鼻骨骨折的类型取决于暴力的性质、方向和大小。如打击力来自侧方,可发生一侧鼻骨骨折并向鼻腔内移位,造成弯鼻畸形;如打击力量较大,可使双侧鼻骨连同鼻中隔同时骨折,使整个鼻骨向对侧移位,鼻变曲畸形更为明显;如外力直接打击于鼻根部,则可发生横断骨折,使鼻骨与额骨分离,骨折片向鼻腔内移位。同时可并发鼻中隔和筛骨损伤;如鼻骨受到正前方的暴力打击时,可发生粉碎性骨折及无塌陷移位,出现鞍鼻畸形。②鼻出血:鼻腔黏膜与骨膜紧密相连,鼻骨骨折常伴有鼻腔黏膜撕裂而发生出血。③鼻呼吸障碍:鼻骨骨折后可因骨折片移位、鼻黏膜水肿、鼻中隔血肿及血凝块存积等原因,使鼻腔阻塞而出现鼻呼吸障碍。④眼睑部瘀斑:鼻骨骨折后可因组织内出血渗至双侧眼睑及结合膜下而出现瘀斑。⑤脑脊液外渗:当鼻骨骨折伴有筛骨损伤或颅前凹骨折时,可发生脑脊液鼻漏。初期为混有血液的脑脊液外渗,以后则血液减少或只有清亮的脑脊液流出。 3.结合被鉴定人治疗材料,依据客观检查准确把握被鉴

法医学

一、法医学的概念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二、法医学的研究对象 ①法医病理学(尸体) ②法医物证学(人体的生物学检材、人体成分、分泌物排泄) ③临床法医学(活体) ④法医毒理学(人体) ⑤法医毒物分析(人体生物性检材及相关物品) ⑥司法精神病学(活体) 三、法医鉴定人的条件、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①——基本条件: a.必须是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公民 b.必须不是法律规定应自行回避的人 c.必须是具有法医或医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法医师、医 师和其他有关专家 ——任取条件: d.专业知条件 e.实践能力条件 f.法律知识条件 g.职业道德条件

②鉴定人的权利: a.鉴定人有了解案情的权利,可要求委托人提供鉴定所需的 材料;被鉴定人案件材料不充分时,可以要求委托鉴定机关提供所需要的案件材料; b.鉴定人有勘验现场,进行有关的检验或进行模拟实验活动 的权利; c.鉴定人有询问与鉴定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相关人员的权 利;必要时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据职权采集鉴定材料,决定鉴定方法和处理检材; d.鉴定人有拒绝受理违法法律规定的委托的权利;或在特殊 情况下无法完成鉴定项目时,有权拒绝接受鉴定委托; e.鉴定人有自主阐述鉴定观点的权利,与其他鉴定人意见不 同时,可不在鉴定文书上署名; f.鉴定人有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问题的权利; g.鉴定人有获得执业报酬的权利; h.鉴定人有在诉讼活动中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的权利; i.鉴定人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③鉴定人的义务: a.鉴定人有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的义务; b.鉴定人必须依法办事,有遵守有关回避的法律规定的义 务; c.鉴定人有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鉴定相关的材料与物

法医学概论考试重点

法医学概论(第二版)重点: 第一章:法医学与法科学 1:法医学(Forensic,legal medicine)概念: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2:法医学的任务:法医学是为社会主义法制服务的,因此提供科学证据和依据,是法医学在为法律解决与医学相关的问题时的基本任务。①为揭露犯罪事实真相提供科学证据和依据②为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证据③为卫生行政机关处理医疗纠纷提供科学证据④为处理重大事故提供科学依据⑤为卫生防疫部门处理传染病、职业中毒提供科学依据⑥为保险部门的有关人员伤亡赔偿提供科学依据⑦对立法提供建设性意见 3:法医学的分科:法医病理学,临床法医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毒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血液遗传学,法医人类学,法医牙科学,法医精神病学 4:法科学的任务:为揭露犯罪和证实犯罪,对物证进行检验和鉴定。 刑事技术研究的则是揭露犯罪的手段。 5:现场:凡发现尸体的场所、遗留犯罪或时间痕迹的地点 现场勘验:为了弄清犯罪事实和揭露犯罪嫌疑人,在现场进行的一系列侦查活动。它是侦破刑事案件的首要环节。 现场勘验的任务:发现和收集犯罪的痕迹、物证,研究分析案情,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 《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第7条规定:“勘验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 6:个人识别:是指辨别尸体或活体该个体为谁,或是否与某个体为同一人。 7:尸体解剖:尽量在48小时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法医解剖:①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要查明死因及性质者②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③因工、农业中毒或剧烈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 8:尸体解剖目的:①确定死亡原因②判定致死方式③推定死亡时间④推定损伤时间⑤推定致伤物体 9:尸体检验中注意问题:①尸检不全面②观察不细致③迷信仪器分析结果④检材采取不当⑤尸体检验记录欠详实⑥误认病变或不认识病变⑦结论凭主观臆想而无客观依据⑧摄影缺陷⑨不保留必要的物证 10:法医活体诊察:是为了确定被害人、被告人的伤残状况、生理病理状态及各器官功能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 法医活体诊察的内容(活检):①损伤鉴定②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③疾病的诊察④性问题的检验⑤诈病、造作伤、造作病的诊察⑥虐待的诊察 活体损伤诊察注意问题:①选择适宜的鉴定时机②诊察要全面,方法要得当③要区别对待法医学诊断与临床诊断④要注意审查临床资料是否真实⑤要正确区分损伤与疾病⑥正确运用损伤程度的鉴定标准⑦伤残程度鉴定的特殊性 11:证据: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7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诉,被告人供诉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物证:是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物体物证和痕迹物证) 法医物证:由生物体而来的涉及刑事案件或民事纠纷的各种痕迹和物体。

民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完整版

五、名词解释题 1.公民——具有我国国籍的自然人。 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 3.宣告死亡——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失踪公民推定死亡的制度。 4.户籍——是确定·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公民的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依,国民法学教材一般是按民法学总论、分论的结构来展开的,其中总论部分主要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理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理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理论、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根据——民事法律事实(主要是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等;分论部分则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继承权)的理论。因此,民事法律关系理论也是民法学理论的核心和基础。 5.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6.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7.公司法人——是指依据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而设立的法人。 8.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能够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9.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横向经济联合的一种法律形式。 10.法律上的物——是指民事权利主体能够实际控制或支配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产。 11附期限法律行为一是指在法律行为中指明一定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终止的根据。 12.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又称消极条件。 13.诺成性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14.默示形式——是指不通过语言或文字,而以沉默的形式成立的法律行为。: 15.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其所进行的民事行为的性质、内容等的理解上有重大的错误。 16.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7.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关系。 18.特别代理——是指代理权限被限定在一定范围或一定事项的某些方面的代理.

对法医学这门课的认识

对法医学这门课的认识 2011级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三班任超 通过学习法医学这门课程,我了解了许多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问题。比如:死亡的各种缘由,了解了医学的神奇之处,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使我知道应用医学的知识可以解决很多现实问题。并实行一些措施。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及其他自然学科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并解决立法,侦查,审判实践中涉及的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他是连接医学与法学的一门交织学科。 这学期我选修了法医学这门专业,通过老师的讲解,让我明白了许多用医学处理刑事案件的方法,例如:杀人,交通事故,亲子鉴定,死亡缘由,尸检报告等,通过掌握这些内容,就可以协助侦查,审判提供线索和依据。所以说法医学这门课是非常有必要的一门学科,方便了许多的事情,应用医学去探索事情的真相,还原真相。 通过法医学的学习,我明白了这是一门很严谨,很注重细节的学科,需要我们仔细,深入,细致的勘察并且发现问题。而且成为一名法医必须要公平公正,铁面无私,不能有任何一丝的偏袒,因为我们的一言一行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有可能会使事情的真相偏离,

或者让罪犯逃出法网。 现举一例试说明: 一个因小患乙型脑炎留下发育迟滞后遗症的弱智傻女,竟被多人多次强奸,致使她怀孕。在公安部门多次破案过程中,在证据不足,无法定案的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能还蒙受不白之冤者一个活口?有什么办法能将案发时间过长,又毫无证据的罪犯送上法庭?西安交通大学法医中心运用国际尖端的法医dna技术,通过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提取dna进行检测鉴定,却砸可信的高科技使案件真相大白。一例拖了整整一年多的强奸案,耗费了公安干警大量人力,财力,心血和时间,终于在西安交通大学法医中心的法科学鉴定书前,让罪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对于我们医学生来说,法医学不光是侦探破案时才能用到的知识,他对于医疗纠纷等方便的意义十分重大,所以我认为学习这门课程是十分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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