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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

合同的保全

(一)概念及特征

合同的保全是指为保护合同债权人的债权不受债务人不当行为的损害而赋予合同债权人以一定保护措施的法律制度。

?特征

1、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2、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

(二)债权人的代位权

?概念

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危及债权人权利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甲公司向乙商业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期满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但是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甲公司不积极向丙公司主张支付货款。为此,乙商业银行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以偿还甲公司的借款。

?行使的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对第三人有债权存在;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的权利构成了损害.

?代位权的行使

1、应向人民法院请求;

2、行使范围以合同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3、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三)债权人的撤销权

?概念

指合同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或者低价处分其财产的行为,使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并危及到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的权利。

?张三欠李四5万元钱,张三有一辆价值10万元的小车,现张三将该车赠与其好友王五,李四发现张三除了小车以外再无其他值钱的东西,这一赠与会影响张三偿还债务,张三赠与汽车即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李四造成损害,因此李四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行为。

?构成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合同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债权;

4、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时具有主观恶意。

?撤销权的行使

1、行使范围

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2、行使时间

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

3、行使方式

诉讼

4、费用承担

债务人

案例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加工服装5万套、单价100元的合同,双方约定:(1)甲公司于2001年10月3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应在2001年12月1日前交付第一批服装2万套。(2)2001年12月10日前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款项200万元,2002年1月15日前乙公司交付第二批服装3万套。(3)甲公司在接到第二批服装15日内将余款200万元支付乙公司。(4)一旦双方出现纠纷,即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001年10月25日,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00万元,乙公司于2001年11月20日交付了第一批服装。2001年12月5日,乙公司突发大火,将厂房、布料和大部分设备烧毁。甲公司知道后,便停止向乙公司支付第二批款项200万元。

经乙公司交涉,甲公司同意若乙公司在2001年1月5日前恢复生产能力,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筹措资金困难,乙公司于2002年1月20日才恢复生产,请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由于服装销售季节性很强,这时再生产服装已错过了销售高峰期,很难卖掉,于是于2002年2月1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同时表示可以结清乙公司已交付服装的款项。乙公司经多次与甲公司协商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发生火灾时即中止履行合同是否合法?

(2)乙公司于2002年1月20日恢复生产能力,而甲公司却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3)乙公司在发生合同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合法?

(4)本案应如何处理?

?(1)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合法。

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在本题中,乙公司因突发火灾导致厂房、布料和大部分机器设备被烧毁,说明乙公司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能,因此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2)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合法。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题中,由于服装销售季节性很强,乙公司的延迟履行致使甲公司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此甲公司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合同。

?(3)乙公司将合同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合法。

根据《仲裁法》第19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在本题中,甲乙双方应将其争议按照仲裁协议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4)仲裁委员会应当确认甲公司主张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该合同自甲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公司的时候解除。根据《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合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本题中,尚未履行的3万套服装不再履行,对已经履行的2万套服装,由甲公司支付尚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

?案例2

A企业书面授权其代理人郭某以400?a420元的单价与B企业签定一买卖合同。但郭某在与B企业的合同谈判过程中,认为A企业的最高授权价格仍比正常的市场价格低,于是在与B企业反复磋复商下,2001年4月1日与B企业签定了单价为450元、合同标的额为200万元的买卖合同。最近3年,B企业一直通过郭某与A企业签定买卖合同,但B企业并不知道在该买卖合同中代理人郭某已超越了其代理权。

根据合同约定,A企业在2001年7月1日?a7月5日期间向B企业提供全部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的10天内对货物进行检验,并于8月1日前向A企业支付全部

货款200万元。2001年7月5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将全部货物交给B企业,B企业于7月7日对货物进行检验时,发现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但未通知A企业。8月2日,A企业要求B企业支付200万元的货款,B企业以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为由表示拒绝。

A企业在对B企业的调查中发现,B企业拒绝付款的真正原因是B企业已丧失支付能力,B企业同时欠C企业到期债务200万元。但B企业享有对D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由于B 企业管理混乱,B企业一直没有对D企业主张其债权。

2001年8月20日,A企业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B企业对D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A企业胜诉。裁定由D企业向A企业履行清偿义务,同时A与B、B与D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C企业得知人民法院的裁定后,向A 企业主张应由A、C平均分配D企业偿还的200万元,A企业表示拒绝。

?现问:

(1)A、B企业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B企业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

(3)A企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4)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如A企业代位权诉讼的诉讼费为2万元,该诉讼费应由谁承担?

(6)C企业的主张能否成立?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概念(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概念(通用 版)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概念(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安全生产等基本概念 1.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依靠科学技术和管理,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消除生产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环境、不安全设备和设施、不安全环境、不安全场所和不安全行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总称。 2.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3.职业安全卫生 职业安全卫生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统称,它是以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以及在法律法规、技术、设备与设施、组织制度、管理机制、宣传教育等方面

什么是合同保全

合同保全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应用 《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12月29日又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合同法规定的合同保全制度作了明确和细化,将有助于人们在审判实践中更好地理解和适用合同保全制度。 (一)把握代位权的行使要件 1.合法性。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是行使代位权的首要条件。即债权人与之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债权。同理,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必须是合法的债权。如果因为赌博、买卖婚姻违法行为形成债务,或因违法合同

被认定无效、合同被撤销、已过诉讼时效等,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 2.因果性。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是构成代位权的实质要件。合同法解释第13条规定:"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总之,只要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事实是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导致的,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代位权。 3.期限性。即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这是行使代位权的时间界限。一般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两个债权均已到期,即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和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均已到期,不可或缺。 4.货币性。依照合同法解释的精神,人们理解债务人怠于行使的到期债权并非是指所有的任何性质的债权,而是限于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这主要是因为非金钱给付内容的权利行使代位权对于债权的保障意义不大并且程序复杂,也有过多干预债务人权利的嫌疑。 (二)撤销权的行使要件 1.客观要件;撤销权的行使首先要求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处分财产的行为主要有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在

保全服务合同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749-61 保全服务合同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保全服务合同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保全服务消费者: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保全服务提供者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就系统保全服务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 为维护双方权益,乙方应向甲方解说本合同的主要条款、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保全业务所应负的赔偿责任后,双方才开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保全服务期间

本合同的保全服务期间为________年____个月。 本合同的保全系统与器材的装置施工期间为 _______日,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 第一款保全服务期间,自乙方的书面“保全服务通报”所定防护服务开始日起算。 第三条保全服务的标的物及范围 一、标的物名称: 二、地址: 三、范围:如附图红线标示内区域。 第四条保全义务 一、乙方应确保提供本合同所定的各种保全服务。 二、乙方就各项安全配合防范注意事项,须对甲方尽告知说明的义务。

合同保全的方法示例

合同保全的方法示例 【例】乙欠甲债务20xx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 欠乙退休金3xx元,乙到期未主张。问:甲能否对丙行使代位权? 乙欠甲债务10万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11万元货款,现乙正在起诉丙。问:甲可否对丙行使代位权? 乙欠甲债务10万元到期未还,丙欠乙11万元货款亦到期,乙一直未向丙主张,但乙拥有汽车若干辆,价值在20万元以上。问:甲可否对丙主张行使代位权? 【例】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 乙10万元,亦到期。一日,乙对丙发出通知,免除丙的债务,丙 不知甲、乙的纠葛。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 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乙的财产仅有一辆汽车而已, 价值在15万元左右。一日,乙赠汽车与丙,丙不知甲、乙之间的 情况。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 上例中乙以3万元将汽车卖与丙,丙不知甲、乙的纠葛。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如果乙赠汽车与丙,但乙尚有银行活期存款10余万元。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 一、债的保全的概念及方式 (一)债的保全的概念 1、债务人应以其全部财产来担保债的履行,债务人的全部财 产就构成了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减少,关系到

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为防止因债务人责任财产不当减少而给 债权实现带来障碍,《合同法》设立了债的保全制度。 2、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了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 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 使债务人可以行使的权利,或者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单方实 施的行为或其与第三人共同进行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3、债的保全是债对于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的效力,是 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鉴于债的相对性原则,债的关系原则上不 对第三人发生效力,但为确保债权人的权利能够实现,在某些情 况下,债对第三人也发生效力。债的保全就是债的相对性原则突 破的典型。 (二)债的保全的方式 债的保全表现为两种权利:一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二是债权 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代位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 于债务人财产该增加而未增加的情况;债权人撤销设立的目的是 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的情况。 二、债权人代位权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权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 期债权而侵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其法律特

安全的基本概念

安全的基本概念 1.什么是事故、事故隐患? 2.什么是危险(风险)、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 3.什么是安全、本质安全? 4.什么是安全生产管理? 5.什么是安全生产标准化? 1.什么是事故、事故隐患、危险(风险)、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 ?事故 ●《现代汉语词典》:“生产、工作上发生的意外损失或灾祸。” ●国际劳工组织对职业事故定义:“由工作引起或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件, 并导致致命或非致命的职业伤害。”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定义:“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 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事故隐患 ●隐患就是在某个条件、事物以及事件中所存在的不稳定并且影响到个人或者 他人安全利益的因素,它是一种潜藏着的因素,“隐”字体现了潜藏、隐蔽, 而“患”字则体现了不好的状况。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 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危险(风险) 危险是人们对事物的具体认识,必须指明具体对象:如危险环境、危险条件、危险状态、危险物质、危险场所、危险人员、危险因素等。 ●一般用危险度来表示危险的程度。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危险度用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 性的结合给出。 即:R = f(F,C) 式中: R——危险度; F——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C——发生事故的严重性。 ?危险源 ?从安全生产角度,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 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这是客观存在的) ?重大危险源 ?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企业一般 称重大风险源)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 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

系统保全服务合同模板

编号: HT-2021530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系统保全服务合同模板 Party A and B have reached an agreement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 to conclude the following contract.

[标签: titlecontent] 系统保全服务消费者: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系统保全服务提供者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就系统保全服务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 为维护双方权益,乙方应向甲方解说本合同的主要条款、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保全业务所应负的赔偿责任后,双方才开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保全服务期间 本合同的保全服务期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的保全系统与器材的装置施工期间为_________日,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施工。 第一款保全服务期间,自乙方的书面“保全服务通报”所定防护服务开始日起算。 第三条保全服务的标的物及范围 一、标的物名称:_________ 二、地址: _________

三、范围:如附图红线标示内区域。 第四条保全义务 一、乙方应确保提供本合同所定的各种保全服务。 二、乙方就各项安全配合防范注意事项,须对甲方尽告知说明的义务。 三、乙方及其保全人员或使用人就所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泄漏。 第五条保全服务作业 一、乙方提供□专线□电话线保全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所需的器材设备,并负责设计完成安装。 二、本系统的功能为乙方在防护时间内,运用计算机或其他设备监视本系统的反应,在侦知有人或异物等侵入防护区域时,及时发出异常或警示信号,并立即派员前往标的物现场查勘。如确属有人或异物等人侵,即一面监视现场,一面通报公安机关与甲方会同处理。 三、为维护标的物安全,履行防护服务的义务,乙方应执行下列事项。 (一)每_________个月至少于通知甲方后,依约定时间派员检查标的物安全状况____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二)每_________个月至少派遣巡逻车辆巡视标的物环境____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三)乙方应对甲方的保全系统运作,自装设开通日起算,至少每_________个月于会同甲方后做定期检修测试与保养,以维护运作正常。

合同法案例.doc

合同法案例- 1、在某银行存有万元资金的储户公司发现该银行的经营非常混乱,经常不对贷款人进行任何信用考察就贷给巨额款项。公司的总裁王某非常担心该银行会因此而无法保证偿还其存款万元,因此决定在该银行再次将一笔万元的款项贷给一个信用非常差的企业公司时,向法院主张债权保全。 问:A公司应主张什么权利?为什么? 2、甲于1999年3月1日向某信托投资公司贷款1万元,期限1年,即2000年3月1日归还本息。该贷款由乙担保,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还,由乙偿还。”还款期限届至,甲没有主动归还贷款。信托投资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直到2002年6月新任经理组织全面清理时才发现,才找甲催收。因甲已去外地打工,没有找着,信托投资公司转而找担保人乙追收,遭甲拒绝。信托投资公司即起诉乙。 问:本案该如何处理? 3、2000年2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再生布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同年5月3日前,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再生布20mX104m,每米0.81元,价款总额16.2万元。交付方式为乙公司到甲公司仓库分批验收自提。合同签定后,乙公司因内部承包,新承包人认为再生布制品市场销路不好,遂向甲公司提出减少货物数量,该提议未得到甲公司的同意。恰好乙公司得知丙公司需要该批货物销往外地,遂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甲公司将货物直接发到丙公司的仓库。合同订立后,乙公司遂向甲公司发函,

称该批货物已经转让给丙公司,请甲公司直接将货物于同年5月3日运到丙公司的仓库。甲公司收到该函后,一直未予答复,同年4月31日,甲公司给丙公司发函,请丙公司前去提货,丙公司于5月3日将货提回,并同时付清了16.2万元。经检验发现规格不符合规定,且有质量问题,遂要求退货,甲公司予以拒绝。于是,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其承担运输保管费用。 问:对于丙公司的主张,法院该如何认定? 4、某市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共计500万元,法院因乙公司的申请而于1999年5月20日,将某市甲公司对该市的工商银行的债权合计300万元人民币予以扣押,并将该事实通知工商银行并催告工商银行按存款单上所载存款期限,将存款给付债权人甲公司。工商银行收到通知时,对甲公司也有贷款债权,合计360万元,其中200万元于1999年5月20日到期,其余尚未到期。1999年5月30日,工商银行以该贷款债权为主动债权,对甲公司在工商银行存款中的500万元不顾法院的扣押主张抵销。经查,甲公司与工商银行事先有特约,规定凡有人主张对甲公司存款扣押时,贷款债务立即届清偿期(即提前到期),工商银行可以存款主张抵销。现乙公司起诉至法院。 问:本案该如何处理? 5、某市朝阳玻璃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天然气供应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常年供气合同。合同规定,乙方每天向甲方供应生产用气4000立方,如减少或停供须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做好准备。甲方按月结清天然气款。双方约定,甲方向

合同保全制度的主要内容

合同保全制度的主要内容 合同保全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债权人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财产权利而危及债权时,得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财产权利的权利。 我国的代位权是在传统民法理论的基础上,针对改革开放初期经济活动中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逃避债务的现象而确立的保全制度。具有防止债务人的财产消极、积极的不当减少和缓解、减少经济活动中“要债难”的现象提供法律依据的功能。以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利的实现。 合同保全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代位权的成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债权。这是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条件,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不享有合法的债权,债权债务关系不成立、或者被宣告无效、被撤消、已过诉讼时效等,代位权则无从谈起。同样,债务人对第三人(即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必须是合法的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危害。这是构成代位权的实质要件,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又不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

现。 若债务人客观上不能行使,则债权人也不得代位行使。例如,债务人已受破产宣告,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有清算人行使,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 (3)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债权人对主债务人的债权已到履行期,二是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已到期,这两个债权中任何一个未界履行期,代位权都不的行使。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劳动关系等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劳动报酬的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这些权利是与债务人的人身权相关的权利,不是代位权行使的对象。 2、代位权的行使 我国代位权的行使方式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并以诉讼方式为之。因此,代位权的行使集中表现在代位权诉讼上。 (1)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为债权人(诉讼中的原告)次债务人(诉讼中的被告)债务人(诉讼中的第三人)。 (2)代位权诉讼的管辖,由被告(即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3)代位权请求的范围,以保全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诉讼的标的仅以金钱为限。 3、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1)对债务人的效力。表现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诉讼中止;无论债务人是否参与诉讼,债权人代位权胜诉后,次债务人向债权人

安全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第一节安全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一、安全的基本概念 1、安全的定义 通常中文中,“安”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太平、安适、稳定等,即“无危则安”。《辞海》对“安”字的第一个释义就是“安全”; “全”指完满,完整,无残缺,没有伤害,谓之“无缺则全”。这里,全是因,安是果,由全而安。 多数专家认为,安全通常指各种事物对人或对人的身心不产生危害、不导致危险、不造成损失、不发生事故、正常、顺利的状态。即安全与否是从人的身心需求的角度或着眼点提出来的,是针对人和人的身体而言的,当然健康也就属于安全范畴。对于与人的身心存在状态无关的事物来说,根本不存在安全与否的问题。所以,安全首先是指外界不利因素(或称环境因素)作用下,使人的身体免受伤害或威胁,使人的心理不感到恐慌、害怕,使人能够健康、舒适、高效的进行各种活动的存在状态。另外,还包括人能够健康、舒适、高效的进行各种活动的客观保障条件。因此书中对安全的科学概念概括为: 安全是人的身心免受外界(不利)因素影响的存在状态(包括健康 狭义的安全是指某一领域或系统中的安全,具有技术安全的含义。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某一领域或系统中的技术安全。如生产安全、机械安全、矿业安全、交通安全等等。状况)及其保障条件。换言之,人的身心存在的安全状态及其事物保障的安全条件构成安全整体。--这是把人的存在状况和事物的保障条件有机结合的科学概念。 2、狭义安全和广义安全。 广义安全。即大安全。是以某一系统或领域为主的技术安全扩展到生活安全与生存安全领域,形成了生产、生活、生存领域的大安全,是全民、全社会的安全。 3、现实中安全问题的划分 从专业和行业领域角度划分可分为:生产安全、国家安全、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医药医疗安全、职业劳动保护安全、网络安全、经济安全、人口安全、社会(公共)安全、政治安全、文化安全(主要是外来文化侵略)、自然灾害和人为灾难、社会保障等。 从对象来划分有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安全、文物安全等。 4、安全度(安全量) “安全度”是一个表示安全程度的概念,人的身心安全程度及其事物保障的可靠程度用各自标准来衡量,就构成安全度的概念。表达的是主体免于危险的程度。虽然目前我们还无法制定一个统一的量化标准从数量上来刻划安全度,但我们却可以在不太严格的意义上对安全度作一定的质的描述。例如主体是完全免于威胁,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免于威胁,还是处于危险之中,甚至处于极度危险的境地,或者是已经受到具体的内外侵害,这其实就表现了安全的不同程度,即不同的安全度。 二、人类对安全的认识 安全是人类生存、生产、生活和发展过程中永恒的主题,也是人类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人类在发展中不断地探索,有探索就有盲区、就有无知,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安全的含义不是固有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不断的发展变化。而且人类对安全的认识长期落后于对生产的认识。

保全服务合同修订版

保全服务合同修订版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2692

保全服务合同修订版 保全服务消费者: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保全服务提供者名称: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就系统保全服务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 为维护双方权益,乙方应向甲方解说本合同的主要条款、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保全业务所应负的赔偿责任后,双方才开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保全服务期间 本合同的保全服务期间为____年____个月。 本合同的保全系统与器材的装置施工期间为_____日,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 第一款保全服务期间,自乙方的书面“保全服务通报”所定防

护服务开始日起算。 第三条保全服务的标的物及范围 一、标的物名称: 二、地址: 三、范围:如附图红线标示内区域。 第四条保全义务 一、乙方应确保提供本合同所定的各种保全服务。 二、乙方就各项安全配合防范注意事项,须对甲方尽告知说明的义务。 三、乙方及其保全人员或使用人就所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泄漏。 第五条保全服备作业 一、乙方提供口专线口电话线保全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所需的器材设备,并负责设计完成安装。 二、本系统的功能为乙方在防护时间内,运用计算机或其他设备监视本系统的反应,在侦知有人或异物等侵人防护区域时,及时

保全服务合同(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16128 保全服务合同(合同范本) Preservation service contract

保全服务合同(合同范本) 保全服务消费者: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保全服务提供者名称: 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就系统保全服务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为维护双方权益,乙方应向甲方解说本合同的主要条款、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保全业务所应负的赔偿责任后,双方才开始协议签订本合同。第二条保全服务期间本合同的保全服务期间为________年____个月。本合同的保全系统与器材的装置施工期间为_______日,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第一款保全服务期间,自乙方的书面“保全服务通报”所定防护服务开始日起算。 第三条保全服务的标的物及范围一、标的物名称:二、地址:三、范围:如附图红线标示内区域。 第四条保全义务一、乙方应确保提供本合同所定的各种保全服务。二、乙方就各项安全配合防范注意事项,须对甲方尽告知说明的义务。三、乙方及其保全人员或使用人就所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泄漏。 第五条保全服备作业一、乙方提供口专线口电话线保全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所需的器材设备,并负责设计完成安装。二、本系统的功能为乙方在防护时间内,运用计算机或其他设备监视本系统的反应,在侦知有人或异物等侵人

防护区域时,及时发出异常或警示信号,并立即派员前往标的物现场查勘。如确属有人或异物等人侵,即一面监视现场,一面通报公安机关与甲方会同处理。三、为维护标的物安全,履行防护服务的义务,乙方应执行下列事项。(一)每 __________个月至少于通知甲方后,依约定时间派员检查标的物安全状况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二)每__________个月至少派遣巡逻车辆巡视标的物环境 _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三)乙方应对甲方的保全系统运作,自装设开通日起算,至少每_____个月于会同甲方后做定期检修测试与保养,以维护运作正常。第六条传讯方式由甲方口委由乙方向电信公司申请架设专线一条口提供一般电话线,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作为本系统由标的物连接乙方管制中心间的自动传递警讯的路线。 第七条防护时间一、本系统的防护时间如附表。二、乙方对甲方标的物的防护时间以甲方设定时间为准。防护时间开始时甲方将本系统予以“设定”,将防护责任移交乙方,至防护时间结束时,解除本系统的设定,由甲方将防护责任收回自行负责。三、甲方如有特殊情事需延长或缩短防护时间,或需将本系统予以连续设定或不设定,应于事前通知乙方。四、口甲方未在约定的起讫时间将本系统予以设定或解除,而有延后设定或提前解除的情事,其延后设定时间超过______小时(不得超过2小时),提前解除时间超过30分钟的,乙方应向甲方查询。口甲方未在约定的起讫时间将本系统予以设定或解除,乙方不负责向甲方查询。 第八条保全系统与器材的归属及修复事宜一、保全系统与器材由乙方提供的,其所有权归属乙方。但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二、非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拆卸或改变在标的物内装置器材的位置。因房屋修缮等原因需移动器材的,甲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93272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1.安全 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如汉语中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的说法。安全系统工程的观点认为,安全是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风险伤害的状态。 系统工程中的安全概念,认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安全,任何事物中都包含有不安全的因素,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当危险低于某种程度时,就可认为是安全的。 2.安全生产 根据现代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安全生产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 3.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4.本质安全 狭义的本质安全是指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失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本质安全具体包括失误和故障两方面安全功能。这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 (1)失误——安全功能,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 (2)故障——安全功能,设备、设施或生产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广义的本质安全(企业本质安全)是指企业以本质安全为目标,科学控制物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从而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主要包括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的本质安全。企业实现本质安全管理,要求企业从与事故相关联的管理、人员、工艺设备和环境四各方面,制订严格的标准、规范和制度,建立科学、

合同保全,案例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保全,案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第六章合同的保全案例 第六章合同的保全 【例题】1 甲企业借给乙企业20 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20 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Y 仲裁委员会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BC A.甲对乙的20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 讼 [ 解析] 题目既涉及代位权的有关实体问题,又涉及代位权的有关程序问题,综合性较强,具有一定的难度。 (1) 根据有关法律之规定,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具体而言,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本金仍然应当返还。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但甲享有的要求乙返还20 万元本金的权利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并非是非法债权。因此, A 选项说法不正确。 (2)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有特定的含义,尽管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但仍然有可能是怠于行使其权利。因此, B 选项说法不正确。

(3) 《合同法解释( 一) 》第l6 条第l 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本题中债权人是甲、债务人是乙、次债务人是丙, C 选项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应选C。 (4) 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中有关仲裁的约定只能约束乙、丙双方,并不能约束合同关系以外的甲。倘若只要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债权人就不得提起代位权之诉,那么这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就十分不利,也为债务人、次债务人规避代位权诉讼打开了方便之门。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I款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 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这也可以从侧面来印证,即便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债权人仍然有权提起代位权诉讼。因此 D 选项说法不正确。 【例题】2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 万元已有10 个月,其资产已 不足偿债。乙公司在追债过程中发现,甲公司在一年半之前作为保证人向某银行清偿了丙公司的贷款后一直没有向其追偿,同时还将自己对丁公司享有的30%的股权 无偿转让给了丙公司。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BCD

系统保全服务合同实用版

YF-ED-J958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系统保全服务合同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系统保全服务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系统保全服务消费者:_________(以下简 称甲方)系统保全服务提供者名称: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就系统保全服务合同事项依 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 为维护双方权益,乙方应向甲方解说本合 同的主要条款、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保全业务所 应负的赔偿责任后,双方才开始协议签订本合 同。 第二条保全服务期间

本合同的保全服务期间为_________年 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的保全系统与器材的装置施工期间为_________日,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施工。 第一款保全服务期间,自乙方的书面“保全服务通报”所定防护服务开始日起算。 第三条保全服务的标的物及范围 一、标的物名称:_________ 二、地址:_________ 三、范围:如附图红线标示内区域。 第四条保全义务 一、乙方应确保提供本合同所定的各种保全服务。 二、乙方就各项安全配合防范注意事项,

系统保全服务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262系统保全服务合同(官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系统保全服务合同(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系统保全服务消费者: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系统保全服务提供者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就系统保全服务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 为维护双方权益,乙方应向甲方解说本合同的主要条款、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保全业务所应负的赔偿责任后,双方才开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保全服务期间 本合同的保全服务期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的保全系统与器材的装置施工期间为_________日,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施工。 第一款保全服务期间,自乙方的书面“保全服务通报”所定防护服务开始日起算。

第三条保全服务的标的物及范围 一、标的物名称:_________ 二、地址:_________ 三、范围:如附图红线标示内区域。 第四条保全义务 一、乙方应确保提供本合同所定的各种保全服务。 二、乙方就各项安全配合防范注意事项,须对甲方尽告知说明的义务。 三、乙方及其保全人员或使用人就所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泄漏。 第五条保全服务作业 一、乙方提供□专线□电话线保全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所需的器材设备,并负责设计完成安装。 二、本系统的功能为乙方在防护时间内,运用计算机或其他设备监视本系统的反应,在侦知有人或异物等侵入防护区域时,及时发出异常或警示信号,并立即派员前往标的物现场查勘。如确属有人或异物等人侵,即一面监视现场,一面通报公安机关与甲方会同处理。 三、为维护标的物安全,履行防护服务的义务,乙方应执行下列事项。

论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财产保全的重要性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论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财产保全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在实际生活中非常多,主要是由于建筑工程分包造成的。在因为建筑合同纠纷起诉的过程中,财产保全这一法律程序是非常重要的,有关于财产保全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下文为您做了总结和整理。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和普通的民事纠纷相比,具有如下的一些特点:第一,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实践中,我国的建筑工程制度运行是非常混乱的,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挂靠等现象比比皆是。我国制定了最为严格的

安全基本概念

安全基本概念 安全是什么 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汉语中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的说法;安全的英文为safety,译作健康与平安之意;《韦氏大辞典》对安全的定义为:“没有伤害、损失或危险,不遭受危害或损害的威胁,或免除了危害、伤害或损失的威胁”。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即生产安全,是指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环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通俗的说就是“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 系统工程中的安全概念,认为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事物,任何事物中都包含有不安全因素,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一种模糊数学的概念;危险性是对安全性的隶属度;当危险性低于某种程度是,人们就认为是安全的。 本质安全是什么 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失误安全功能 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 ▲故障安全功能 指设备、设施或生产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 上述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本身所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 本质安全是安全生产中“预防为主”方针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生产的最高境界。实际上,由于技术、资金和人们对事故的认识等原因,目前还不能完全做到本质安全,只能作为追求的目标。

什么是事故 事故广义的解释为意外的损失或灾祸。在生产过程中,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从这个解释中可以看出,事故是意外事件,是人们不希望发生的;同时,该事件产生了违背人们意愿的结果。 什么是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泛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在生产过程中,人们凭着对事故发生与预防规律的认识,可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能满足这些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可能发生事故。 事故隐患分类非常复杂,它与事故分类有着密切关系,但又不同于事故分类。本着尽量避免交叉的原则,综合事故性质分类和行业分类,考虑事故起因,可将事故隐患归纳为21类,即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煤与瓦斯突出、公路设施伤害、公路车辆伤害、铁路设施伤害、铁路车辆伤害、水上运输伤害、港口码头伤害、空中运输伤害、航空港伤害和其他类隐患等。 什么是危险 根据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出了人们的承受程度。从危险的概念中可以看出,危险是人们对事物的具体认识,必须指明具体对象,如危险环境、危险条件、危险状态、危险物质、危险场所、危险人员、危险因素等。 什么是危险源 从安全生产的角度解释,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讲,危险源可以是一次事故、一种环境、一种状态的载体,也可以是可能产生不期望后果的人或物。 例如,液化石油气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引起中毒、火灾或爆炸事故,因此,充装了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就是危险源。又如,原油储罐的呼吸阀已经损坏,储罐储存了原油后,有可能因呼吸阀损坏而发生事故,因此,损坏的原油储罐呼吸阀就是危险源。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是指树立观念、明确认识; ▲预防为主是指行为方式方法; ▲综合治理是指要求用系统安全的理念,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即综合利用科技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必要的行政手段,从发展规划、行业管理、安全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安全立法、激励约束、企业管理、监管体制、社会监督以及事故责任追究、违法违纪查处等方面人手,解决影响制约我国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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