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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工程勘察设计涉及安全防护使用手册》

《管线工程勘察设计涉及安全防护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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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工程勘察设计涉及安全防护使用手册》(手机版)

1、为选择安全稳定、经济合理,且便于施工、维护的光缆路由,避免刚建成就要搬迁(建设单位追究责任时由设计承担主要责任),勘察时要求必须了解相关规划建设情况,同时需进行多方案路由比较。

2、按规范,新建杆路距公路界15~50米。具体执行时要求:杆路距普通(乡级)公路界20~30米、距二级公路界30~40米、距一级(高速)公路界40~50米,在勘察选定杆路路由时,需依据公路等级、障碍物等情况,确定新建杆路与公路间距,并在设计图上反映。

3、新建杆路与铁路接近时,应在铁路路界红线外范围选择杆路路由,勘察时需确定新建杆路与铁路界间距,并在设计图上反映。

4、新建光缆路由与铁路、高等级公路交越时,为确保线路安全,通常采用顶管或在附近涵洞中埋设钢管方式穿越,原则上不考虑架空跨越铁路、高等级公路。若穿越位置无法顶管或附近无涵洞穿越时,可采用架空跨越铁路、高等级公路,除杆高满足规范要求外(跨铁路最低缆线到轨面不低于7.5米;跨高等级公路最低缆线到路面不低于7米),跨越杆尚应装设三方拉线(双方拉线7/2.2;顺线拉线7/3.0)。

5、按规范,杆路与地面上已有其他杆路的最小水平净距为地面杆高的4/3倍,即通常新建杆路与现有杆路(含移动、联通、广电、电力等杆路)的水平间距为10米左右,要求勘察时确定新建杆路与现有杆路间距,并在设计图上标明间距。

如与电力线交越处的两侧电杆上设有拉线时,除两侧电杆吊线安装接地保护装置外,拉线应在离地面2米处加装绝缘子(隔电子)做电气断开。新建杆路选择路由时,要避开在电力线两侧做终端杆和角杆。7、架空线路电杆分为:角杆、终端杆、分线(支)杆、直线杆(含抗风杆和防凌杆)等;拉线分为:角杆拉线、终端(顶头)拉线、双方拉线、三方拉线、四方拉线、高桩拉线、吊板拉线、撑杆等。对新建杆路,直线段大于或等于16根杆时,每隔8杆档(约400米)设置双方拉线;每隔32杆档(约1600米)设置四方拉线,双方拉和四方拉的侧拉线均采用7/2.2程式,四方拉的顺拉线采用7/2.6程式;角杆拉线和终端(顶头)拉线一般也为7/2.6程式,勘察时需注意拉线的设置是否影响车辆通行,设计图上要求正确标明各种拉线程式及方向!在人行道或人车经常通行的地点设置拉线时必须安装拉线警示保护管,亦需在设计图上标明!

8、架空线路跨越车辆通行的道路时,在跨路杆路的吊线上必须安装反光告警标识(即跨路警示保护管),双向车道的每个车道上方的吊线均需安装,在设计图上需标明。

9、按广西电信公司运维部的要求,架空线路跨越省道、县道时,跨路杆路吊线距路面垂直高度不低于7米(至少9米杆);跨越乡镇机耕路时,跨路杆路吊线距路面垂直高度不低于6米(至少8米杆)。勘察新建杆路跨路时,需依据此要求结合立杆地势高低情况,配置跨路杆高;对扩容光缆,原有跨路电杆杆高不达标的应进行更换。

10、按规范,野外新建杆路,其标准杆距为50~60米(轻负荷区),杆距超过标准杆距25%~100%时,应采用长杆档建筑,杆距超过标准杆距100%时,应采用飞线装置。具体执行时,杆距80~150米(含150米)为长杆档,设计图纸要求在长杆档两侧电杆设置7/2.6顶头拉线(拉线方向指向短杆档);杆距

150~500米为飞线长杆档,需采用正副吊线跨越装置。飞线设计涉及人身安全!设计图上要求严格执行《YD 5148-2007 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和《GB 51158-2015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应对正、副吊线程式、飞线杆高配置、拉线配置等详尽标明。

11、利旧杆路附挂架空光缆,需对杆路进行整治,以满足线路施工及维护安全,整治内容包括:①发生风化开裂、爆裂漏筋,损坏或杆高不足的电杆必须进行更换。②电杆拉线存在锈蚀现象的必须进行更换;拉线遭人为破坏或缺失的,必须进行补装。③电杆自身基础不良、埋深不足的,必须考虑对电杆根部进行加固、保护。④杆路上已生锈的吊线必须进行更换。⑤旧杆路路由存在安全隐患的段落必须进行整改或迁移,对不具备迁移条件的段落应考虑改用其他方式敷设。

12、新建直埋光缆路由查勘时,因其涉及人身及各种地下管线安全,故需查明其他地下管线设施的准确位置,遇到地下已有其他管线与拟建直埋光缆平行或交越时,应按设计规范的规定核对其相互间的最小净距(参见表6.2.14)是否符合标准,尤其是与地下(埋式)电力电缆、天然气管、燃气管等间距需特别关注。设计图上要求标明直埋光缆与各种地下管线水平间距!

13、光缆埋深涉及光缆线路安全,无特殊情况,设计要求严格按规范执行!(参见表6.2.2)

14、直埋光缆防雷保护措施应严格遵循规范要求(参见以下截图),防雷排流线采用7/2.6钢绞线或6.0铁线。

15、墙壁光缆的敷设安装应严格遵循规范要求(参见以下截图),跨越街坊、院内通路时,为保障行人与车辆通行安全,需采用镀锌钢绞线(7/2.2)吊挂光缆。

16、进局光缆防火、防雷事关机房工作人员人身及设备运行安全,设计时需注意以下2点要求:

①有进局管道时,进局段(通常300~500米)采用阻燃型光缆;架空进局时,局内段不能采用阻燃型光缆,需采用阻燃包带做防火保护!要求在设计图上标明保护长度。特别地,室外光缆不可避免跨越或临近有火险隐患的各类设施时,亦需采用阻燃包带做防火保护!

②所有野外基站采用架空方式敷设光缆的,光缆必须在基站外由架空引入地下埋设进基站。因钢绞线最近一个接地点发生雷电时,将有可能通过钢绞线将雷电引入基站,造成雷击事故发生。

17、架空光缆防雷、防强电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4点:

①新立杆路有拉线时采用拉线式接地方式;无拉线时,直线段新立杆路一般每隔5杆根做一处直埋式地线。

②新设吊线每隔1km处用蛋型隔电子作一次电气断开。

③架空杆路距电力线较近时,应在拉线上加装蛋型隔电子,加装位置应距地面2米以上。

④光缆内的金属构件,在(局)站内或交接箱处线路终端时必须做防雷接地,在郊区及野外装有分纤、交接设备的电杆必须做避雷线。

18、光缆选型需根据建设场景及敷设条件考虑,通常管道或架空敷设时采用GYTS型缆;直埋敷设时采用GYTA53型缆;在雷害或强电危害严重地段选用非金属构件的光缆!

19、新建管道路由与燃气管道、高压电力电缆在道路同侧建设时应严格遵循规范要求(参见以下截图),勘察时需查明其他地下管线设施的准确位置,遇到地下已有其他管线与拟建管道平行或交越时,应按设计规范的规定核对其相互间的最小净距是否符合标准,尤其是燃气、强电管线等间距需特别关注。设计图上要求标明拟建管道与各种地下管线水平间距!另小区内或道路上强、弱电管道采用同沟共井方式建设时,若强、弱电管道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从保障施工及维护人员人身安全考虑,需改用直埋或架空方式敷设光缆!

20、新建管道的埋深(即管顶至路面距离)应严格遵循规范要求(参见以下截图)!管道埋深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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