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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

南京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
南京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

三峡学院人〔2005〕42号

重庆三峡学院关于印发

《重庆三峡学院院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的

通知

院内各院、系、部、处、室、馆,后勤集团:

《重庆三峡学院院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已经学院第二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年1月26日经学院第22次党委会审核批准,现印发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分配津贴通知

送:院领导

学院办公室2005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50份)

重庆三峡学院

院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既符合改革要求又符合我院实际的院内津贴分配制度和运行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和国家及重庆市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为依据,以教学为中心,推行全员

聘任,引入竞争机制,注重工作实绩,理顺管理关系,降低管理重心,大力实施“以人为本,人才强校”战略。通过新一轮院内津贴分配方案的实施,逐步建立合理的分配结构及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提高办学效益。(二)指导原则

1、科学定编的原则。

2、全员聘任原则。

3、岗位绩效津贴与工作业绩挂钩原则。

4、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5、投入适度增加的原则。

二、享受院内津贴的对象

列入事业编制的我院各系(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基本工作量的核定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作量,根据定编的原则确定。

2、教学单位人员的基本工作量由各教学单位确定,但不得低于140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成教教学工作量只作晋升职称的依据,不作本津贴发放的依据)。专任教师每年需完成基本科研任务:正高级职称人员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副高级职称人员发表省级公开刊物论文2篇;中级职称人员发表省级公开刊物1篇(以上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不含增刊)。对博士、硕士享受相应职称津贴标准的,均应完成相应基本科研任务。学院根据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服务方案

颜店镇屯二小学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 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 生工程。为满足学生课后服务的需求,完善服务体系,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 现就港沟实验小学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积极优势,对监护人确有困 难无法按时接送需要早到或晚走的学生,在早间、午间和下午放学后等时段, 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课后服务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委托”的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建立家长申请、签订课后服务委托协议、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程序和办法 1、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务主任副组长,全体教职员工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同时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参与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活动小组;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活动小组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2、课后服务时间和项目 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开展晨间诵读活动;午间以午休为主,开展课业辅导工作;下午放学以后以作业辅导为主,开展自主阅读和小组活动。 3、成立服务组 学校成立以各班级为单位的服务组,各班主任为负责人的服务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班级的课后服务工作。 4、学生自愿申请 有需求的学生在家长的指导下,填写《屯二小学学生课后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学校工作小组。 5、签订服务委托协议 学校与申请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委托协议,明确家长、学校职责,明晰双方权利和义务。课后服务委托协议每学年签订一次,学校做好备案。 四、保障机制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学校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 __《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__》(国发〔xx〕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 意见》(皖政〔xx〕74号)、《安徽省 __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意见》(财教〔xx〕266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 __》(皖政〔xx〕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我市高等、中等职业和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 1、主要目标: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2、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原则。 二、主要内容 (一)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奖励学生名额由省__、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 __确定的总人数确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省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高校在校生的3%左右,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 3、高校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

学生资助管理规章制度

邢台青松职业中专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六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七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九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一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档案材料还包括: 一、中专贫困生建档 (一)中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中专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二、高中国家助学金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13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以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现根据从我校实际出发,就做好我校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看护原则 遵循家长申请、学校审核、统筹安排、有限服务的原则,为放学后学生看护确有困难的家庭解决后顾之忧;服务以保障学生安全为主,不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不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三、看护对象: 放学后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本校学生。 四、看护人员: 本校教职员工 五、看护时间: 工作日下午放学后至18:00。 六、工作要求: 1、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全面负责课后服务工作,并成立由全体行政、全体年级组长为组员的课后服务工作小组,落实服务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和机制,组织宣传让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家长的合理诉求,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与有序,而且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各类保障。 2、健全制度和机制: 根据市教委有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 [2014] 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基 [2017] 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徐汇区华泾小学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制度》。见附件1 学校总务处落实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队部、班主任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德育处建立相应的学生伤害应急处理机制,教导处制定并落实考勤制度和人员的安排。 3、加强宣传,增进共识 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组织教职员工学习市教委有关《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领会精神,增强服

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凤中字〔2012〕11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 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年级: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0〕4号)以及《凤阳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凤教字〔2010〕19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按事业收入3-5%足额提取并用于校内资助”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校内资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附:《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安徽省凤阳中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抄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抄送:凤阳中学各部门、年级

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0〕4号)以及《凤阳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凤教字〔2010〕19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按事业收入3-5%足额提取并用于校内资助”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校内资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和范围 凡我校普通高中在籍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借读、复读生除外)。凡申请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安徽省城、乡户籍。 (二)遵纪守法,诚信品正。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包括: 1、父母双双或单方亡故,家庭经济困难者;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某区)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区县) 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解决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做好我区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及《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 基教〔2018〕16号)要求,结合xx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校内课后服务是指学校在非教育教学时段受学生家长或指定监护人的委托所提供的服务。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不断创新校内课后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校内课后

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自愿选择,健全工作机制。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引导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有证校外托管机构。 (三)坚持公益普惠,量力而行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采取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三、服务内容和形式 (一)服务时间。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是指正常上课日的中午、下午课后至18:30止,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下午的课后托管服务时间。 (二)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的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三)服务内容。 1. 在校午餐服务:结合我区实际,由区教育局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进两家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企业对东、西两个片区的中小学午餐进行集体配送。

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样本

校内资助贫困生管 理办法

凤中字〔〕11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年级: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4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4号)以及《凤阳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凤教字〔〕19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按事业收入3-5%足额提取并用于校内资助”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校内资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附:《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安徽省凤阳中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抄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抄送:凤阳中学各部门、年级

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4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4号)以及《凤阳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凤教字〔〕19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按事业收入3-5%足额提取并用于校内资助”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校内资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和范围 凡我校普通高中在籍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借读、复读生除外)。凡申请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安徽省城、乡户籍。 (二)遵纪守法,诚信品正。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包括: 1、父母双双或单方亡故,家庭经济困难者; 2、父母双双或单方下岗,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城市低保或农村贫困救济;

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当前广大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及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是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顺应教育发展新趋势,满足群众新需要的重要举措,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学校要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把好事办好,让家长放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益普惠,免费开展服务。免费对有需求的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所需经费不向学生家长收取。 学校为主实施,家长自愿选择。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学校,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发展学生素质,规范服务内容。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与形式。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为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至18∶00前两个时段。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服务时间。 (三)服务内容。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四)服务方式。有校内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

东门庄幼儿园校内资助工作方案

东门庄幼儿园 校内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校内资助是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做好校内资助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校内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做到应助尽助,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园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资助经费提取做好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和遵化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校内资助工作领导及评审小组 组长:刘红艳(园长) 组员:付荣英张红侠麻东红骆静怡刘红秀乌娜 沙伶云张立杰(班主任及教师) 沙玉红张冬辉张宇妹(家长代表) 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集体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我园最困难的儿童和家庭都能得到资助。 二、资金提取额度及使用办法:每年从幼儿保教费中及时足额提取3%作为校内资助经费,做到专款核算、专款专用。 校内资助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补 助及其他与资助贫困幼儿相关的支出。 三、资助对象 在我园就读的的3—5周岁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 2、低保家庭儿童; 3、孤儿; 4、残疾人家庭儿童或残疾儿童; 5、军烈属子女; 6、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家庭儿童。 四、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分上、下两学期)500—1000元。 五、资助评定流程: 1、申报。 (1)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资助原因,阐述家庭现状、经济来源、贫困程度、为何贫困等。 (2)提供村委会出具的现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简要阐述家庭现状、经济来源、贫困程度、为何贫困等),加盖公章,村委会人员签字。 (3)提供有效期内的扶贫手册、农村低保证、残疾人证、农村特困供养证、孤儿相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审核。在学生提出申请并交齐相关资料一周内,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逐一入户走访,实地核查该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整理好相关核查材料(走访、入户影像资料等),召开评审小组会议,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评审确定初步受资助学生名单。 3、公示。受助学生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受资助学生的基本情况和资助标准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 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0〕11号)等文件以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用于落实各教育阶段国家和我省学生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不含义务教育阶段)、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农村义务

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补助资金、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资金。 本办法所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要求进行认定,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校包括:普通高校,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义务教育学校,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含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学前教育学校,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学校课后服务方案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为满足我校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校内服务体系,解决好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开展中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校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对解除家长后顾之忧、保障学生健康安全的重要意义,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回应家长关切,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工作原则 遵照《盘锦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会坚持“立足服务、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一,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需求和意愿,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班级和学校审核,并向区教育局报备。 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学校无偿提供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第三,学生课后服务收费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所需成本,由政府、学校及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接受教育局、物价局、学生家长监督。 三、目标要求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2、体现“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3、达到“高效服务”的要求,精心设计、精心安排、精心运作、有序有效,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四、实施程序 1、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由学校组织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名单附后) 家长委员会履行学生课后服务的组织、运作、服务费用收支、效果评估等重要职责。 2、成立王家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确定服务项目。

资助育人励志成才教育主题活动方案

资助育人励志成才教育主题活动方案西华师范大学 关于举行大学生“资助育人,励志成才”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服务型资助育人体系,提升资助育人工作的实效性,创造正能量的校园文化氛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学校将举行资助育人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资助育人励志成才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5月 三、活动安排(见附件1) 四、活动要求 1、全面动员,全员参与:此次活动在全校开展,达到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了解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并通过活动践行感恩的目的; 2、狠抓落实、强调实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行之有效的活动推广方案,把握活动实施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尤其是要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参与活动比例,做到高效落实,确保活动的实效性; 3、请承办学院于3月20日之前上报活动计划,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报总结一份(附活动图片,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附件1:大学生“资助育人,励志成才”主题系列活动安排表

附件2:“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征集活动方案 附件3:“让梦想点亮芳华”视频征集活动方案 附件4:寻找励志的你——励志成才人物典型事迹征集活动方案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3月4日 附件1: 大学生“资助育人,励志成才”主题活动安排表 序号活动名称活动内容及要求承办单位时间地点 通过宣传展板的形式,将资助政 策和本次活动的内容展示给全一、二期食1 资助知识展板校同学,让同学们全面了解国家学生处 3月堂前的资助政策和本次活动的形式、 内容和意义。 在全校范围征集征文,并设立相 关奖项。征文主要面向受助学 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助学筑梦铸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学生处 2 人”主题征文征3月校内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学院集活动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 核心,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 事。 在全校范围内征集视频,并设立 相关奖项。通过拍摄受资助学生“让梦想点亮芳学生处 3 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3月校内华”视频大赛学院间,以此展现他们的青春、奋斗、梦想。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白土岗镇一中2019-2020学年学生资助 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国家和省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通过各种形式形式开展资助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为学生创建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扎实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学校制定了《白土岗一中教育扶贫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后勤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的教育扶贫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永生老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完成教育扶贫工作的日常工作。校长、副校长、班主任、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合理分工、明确责任。 二、加强宣传,掌握政策 为确保教育扶贫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学校通过召开教职工会、学生家长座谈会、校园广播、黑板报、校信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渠道进行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将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图张贴在学校显著位置,方便师生了解、掌握。 同时,还在校园内开展了教育扶贫“五个一”活动。即举行一次作文竞赛、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出一期黑板报、发放一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一份教育扶贫政策告知

单,通过“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全面宣传教育扶贫政策,达到家喻户晓的目的。 三、精准识别,落实帮扶 开展万人大走访活动,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台账。全校教职工帮扶全镇四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老师们利用课余时间、周末去进村入户了解情况,核对相关信息。对全校每学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基本情况进行详细核实。根据教育局、扶贫办提供的信息,一一核实比对,发现错误信息及时更正,对所有建档立卡户在校和非在校学生建立了详实台账。对那些孤残学生、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通过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生活帮助、行为矫正等给予特殊关爱。 四、控辍保学,形式多样 针对因病、因残、厌学、早婚早育、重男轻女、外出务工等原因失学辍学的特殊学生进行认真研究,分类施策,采取签约教师劝返、送学、送教等方式进行逐一解决,已辍学的学生进行劝返。只有个别重度残疾辍学人员难以劝返复学,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解决。 五、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

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学校课后服务方案

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课后服务方 案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课后服务 方案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当前广大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及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是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顺应教育发展新趋势,满足群众新需要的重要举措,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学校要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把好事办好,让家长放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益普惠,免费开展服务。免费对有需求的小学阶

段在校学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所需经费不向学生家长收取。 学校为主实施,家长自愿选择。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学校,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发展学生素质,规范服务内容。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与形式。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为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至18∶00前两个时段。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服务时间。 (三)服务内容。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

(完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完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编辑整理: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七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八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沪教委基〔201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37号《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以及沪教委基〔2019〕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本校原有的工作基础与资源条件,进一步地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内容与安排 本校的校内课后服务由“小不点社团活动”与“分段晚托看护”两部分组成。 1.“小不点社团活动” 我校自2011学年起就开始在课后开展“快乐社团”的探索,2016学年申报成为闵行区首批“快乐30分”试点学校。根据学校多年的实践基础,本校的社团活动的时间安排与组织方式如下: 服务时间:周一-周三放学后,社团活动时间1-2节课 服务对象:在现有师资与科目的资源条件下,尽量满足学生的参加意向。 服务方式:期初学生自主报名,分科目编班后,在教师指导下开展艺科体育等科目的活动;每学期的社团活动一般自第3周开始。 2.“分段看护晚托” 学校多年来始终坚持为“确有困难的家庭”提供看护晚托的服务。现根据最新文件做相应的完善与调整: 服务时间:周一-周五放学后; 普通看护至16:20结束;延长看护最晚至18:00结束。 服务方式:由教务处根据申报人数,做混龄编班的方式进行编班与管理;确定师资与地点,确保学生在老师的看护下开展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每学期的看护晚托一般自第二周开始。 申请流程:家长提出口头申请—班主任初步审核—发放《申请表》—家长填写,加盖单位证明章—学校审核确认 管理步骤:确定名单—编班造册—巡查并记录落实情况 备注说明:除申请参加看护晚托以外的学生,个别学生家长临时提出的看

学校资助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资助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为加强学校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助资金规范使用,安全发放,应制定规范的学校资助资金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校资助资金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校资助资金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和实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进一步推动和鼓励我校学生赴海外交流学习,学校特设立学生留学交流经费。为了做好经费的规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每年投入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奖励资助 我校学生赴海外留学交流学习或参加出国类外语考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赴海外交流学习包括赴海外公费或自费留学,参加在海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到海外学校(或经过学校认证的教育机构)进行交流学习,到海外实习、实践(含专业实习、社会调研、文化交流、短期课程学习)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出国类外语考试包括雅思考试(IELTS)、托福考试(TOEFL)、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研究生管理科学入学考试(GMAT)、德福考试(TestDaF)、德国高校外国申请者入学德语考试(DSH)、法语水平考试(TEF)、法文水平考试(TCF)、日语等级考试(JLPT)、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等。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五条取得我校学籍的中国籍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六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组织观念强。 第七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八条积极参加海外交流学习或出国类外语考试,获得学校资助后乐于为学校开展海外交流学习和出国类考试项目服务。 第九条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江苏省三好学生、校长奖学金、校三好标兵、江苏大学十佳青年学生、江苏大学励志之星等奖项、荣誉者,优先获得资助。 第三章赴海外交流学习资助标准 第十条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当年赴海外留学,攻读硕士学位,学校奖励每人3000元;攻读博士学位,学校奖励每人5000元。 第十一条学生应邀参加在海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符合第九条规定者,学校按照会议注册费及国际旅费等实际发生费用资助,以5000元为上限;其他学生,学校按照会议费及国际旅费等实际发生费用资助,以2000元为上限。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在海外举行的三国三校国际学术研讨会,资助标准如下: (一)经选拔的参会学生的国际旅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学校承担。 (二)自费参加的学生资助同本《办法》第十五条。 第十三条学生参加江苏高校学生海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参照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给予资助。 第十四条学生到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海外学校(或经过学校认证的教育机构)进行学年(学期)交流学习,且时间达3个月及以上。符合第九条规定者,学校资助每人10000元;其他学生学校资助每人6000元。 第十五条学生参加学校推荐的专业实习、社会调研、文化交流、短期课程学习等项目,符合第九条规定者,学校最高资助每人5000元,其他学生学校资助每人2000元;参加赴海外带薪社会实践活动,符合第九条规定者,学校最高资助每人2000元,其他学生学校资助每人1000元。

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74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6〕5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实施民生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二)基本原则。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 1.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经费合理分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省级财政统筹资金对高校给予资金支持。我省承担部分的分担原则是:分级分担,职责明晰;结合财力,区别对待;鼓励支持民办教育。 3.政策导向明确。在努力让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教育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规模。 4.多元混合资助。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补、减、免、贷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各方责任清晰。中央与地方、各相关部门及学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高校研究生资助制度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我省具体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确定。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2016年春季期径口初中关于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指导,利用放学后时间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二、实施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第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第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中层领导与班主任 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课后服务活动内容 本着“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主要开展下列活动:周一:乒乓球周二:阅读周三:足球周四:篮球周五:呼啦圈等兴趣小组活动; (二)课后服务活动形式 服务活动分学校和班级两种活动方式。 1、班级活动: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教导处下发),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教导处和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2.学校活动:学校组织的各兴趣小组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并认真安排好活动内容,及时地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好兴趣小组档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证每次活动质量。教导处将根据学校的课后辅导活动计划表采取定期普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成绩将记入年度考核。 3、活动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第三节课后一小时。 五、课后服务活动要求 1、坚持免费无偿服务,禁止收费,禁止集体补课或变相集体补课,禁止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大学高校自费国际学生校内资助办法

大学高校自费国际学生校内资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自费国际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激发国际学生的创新能力,特制定《X学院自费国际学生校内资助实施办法》(简称“自费国际学生资助”)。 第二条“自费国际学生资助”评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资助种类与范围 第三条“自费国际学生资助”分为三类:“自费国际学生学费减免”、“优秀自费国际学生奖学金”和“自费国际学生全勤奖学金”。 第四条“自费国际学生学费减免”旨在通过减免一定学费的方式奖励申请来我校学习、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国际学生。包括学历生(本科)和进修生。第五条“优秀自费国际学生奖学金”旨在奖励在我校学习满一年、成绩优异的国际学历生(本科)。 第六条“自费国际学生全勤奖学金”旨在奖励在我校学习期间正常上课,无迟到、早退、旷课及请假的国际学生。包括学历生(本科)和进修生。

第三章资助等级与额度 第七条“自费国际学生学费减免”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减免学费的 30%、20% 和 10%。 第八条“优秀自费国际学生奖学金”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额度分别 2000 元、1000 元和 500 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第九条“自费国际学生全勤奖学金”金额为 500 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学期。第十条获得资助的国际学生由X学院颁发相应的资助证书。 第四章资助申请条件及申请办法 第十一条“自费国际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条件: (一)在X学院学习满一年的自费国际学历生(本科)和进修生; (二)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X学院的校纪、校规;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五)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六)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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