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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技防预审预验和评审验收中的注意事项

上海技防预审预验和评审验收中的注意事项
上海技防预审预验和评审验收中的注意事项

附件一:

预审预验和评审验收中的注意事项

(2015年6月)

一、《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审核工作内容

(一)准备工作:预审员、技防专家在对《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进行预审前,应与设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该项目的各类信息。

(二)对所有上传资料的准确性、一致性、合规性、完整性做审核。具体审核内容:

1、流程信息

预审人员审核“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造价、项目类型、工程级别、建筑面积、项目所在区(县)、各安防系统的规模、主要设备数量”等信息正确性。评审验收专家应了解预审人员、初审民警、复审民警提出意见,并在评审验收环节进行质询。

2、要素信息

要素表是《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描述方案的主要内容,分为总体设计和各分系统设计要素,应填写正确完整,总体设计资料应包括方案各类证明文件,各分系统设计资料应有设备证明文件。

二、资料信息的关联性要求

(一)合同:项目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合同标的、从业单位等内容并与要素表一致。

(二)设计任务书:应有项目名称、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

项目功能性质或用途、项目周边环境、建设安防系统的必要性、设计一般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和特殊性(委托单位的要求)及安防系统建成后达到预期效果及作用。如有特殊性要求的应具体详实。

(三)设备清单:应有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数理、单价、小计及各子系统的合计和整个项目的总计。设备清单中内容与设备要素的内容应一致。

(四)系统图:系统图中反映的设备数量、品种应与设备信息和设备清单相一致。

(五)设备信息:设备名称、型号、品牌、数量应与设备清单一致。

三、设计资料及证明文件格式要求

(一)上传资料文件名称要求

设计资料文件名称必须简明扼要,正确反映文件性质和内容,如:合同.pdf、设计任务书.pdf、监控系统设备清单.pdf、报警系统.pdf、HIK-2522(C)型检报告.pdf、DH-8032(DVR)型检报告.pdf。

(二)文件格式、大小

所有上传文件均应为pdf格式、文件大小应小于2M,一个文件以个pdf上传。

四、设计资料及证明文件统一及完整性要求

(一)设计资料文件统一性要求

预审人员和预审专家应通过合同原件、设计任务书原件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项目证明文件与上网系统信息核对,确保

技防从业单位应用系统中上传的设计资料与实际文件相一致。

(二)设计资料文件完整性要求

预审人员和预审专家应对技防从业单位提供的各类设计资料文件完整性进行逐一检查,确保不出现缺项和少页的情况。如,无法填写的信息和无法提供文件,要在初审意见中说明情况。

五、预审人员意见表填写的基本要求

预审人员应对《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资料进行全面审阅,对存在的问题:提示从业单位进行修改和完善;如无法修改和完善,应分门别类进行归纳总结列出相应问题。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问题。

(一)流程信息中问题。

(二)总体设计资料的问题:合同、设计任务书、设计施工承诺书、设备清单、系统图、点位表等与要求符合性。

(三)各分系统问题:周界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室内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其他系统(供电、防雷、接地、机房布臵等)。

六、评审时应携带的资料要求

(一)从业单位:

1、评审要素资料(上网填报后进行下载)

2、工程合同及补充说明(原件)

3、设计任务书(原件)

4、各系统的设备清单

5、前端设备的布点表

6、各系统原理图

7、前端设备的布点图

8、机房设备布臵图

9、其他相关资料。

(二)技防专家组组长

1、评审意见书(网上下载)

2、流程信息(了解预审人员、预审专家、初审民警、复审民警意见)

3、评审结束后一周内将相关问题录入流程信息内。

七、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预验审核人员的工作要求

(一)准备工作:预验人员应会同技防从业单位一起参与由建设方参加的初验工作,实地了解项目的相关情况信息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

(二)对所有上传资料的准确性、一致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上传资料正确完整。

1、流程信息:

查看项目所有的流程信息,对该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工程情况进行审核。

2、基本情况:

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评审时所提出问题落实情况,结合初验情况,确保该项目是否具备验收条件。

3、设备信息:

结合评审时的设备信息,检查和询问各类设备数量的增减情况,如有变更应检查是否在“平台”上更新,同时应查看更改原因的书面材料。

4、重大变更

当设备数量增减较大、现场建筑结构与原评发生重大变化、系统架构有重大改变或主要设备变更应在预验收意见中说明。由技防民警确定该项目是否需要重新评审。

5、信息要表

对有变动的情况,应进行修改。

6、设计资料

根据技防从业单位的提供的资料原件进行核看,网上提交的资料是否对原件一致,如:工程检测报告、试运行报告、竣工报告、初验报告、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及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书。

7、图像上传及检查

根据系统分发的agentID及工程安装的摄像机、录像存储设备的数量,根据图像安全性要求,应通过防泄密系统专用设备处理后,将前端布点的摄像机图像均上传到监督管理平台。如有个别摄像机图像上传确有困难的,应在预审意见中说明。预审人员对上传的图像进行逐一预审,确保图像清晰有效,对上传图像不符合要求,预审人员应提出整改意见,待整改后再提交。

8、验收提交

预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核后,认为符合验收条件的,提交验收。

八、验收时应携带的资料要求

(一)技防从业单位至少应携带下列资料

1、原评审时携带的全部资料。

2、验收要素资料(上网填报后进行下载)

3、评审意见书及施工修改说明

4、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试运行报告、初验报告、系统检测报告、竣工报告及售后服务承诺和系统操作、维修说明书。

(二)技防专家组组长

1、验收意见书(网上下载)

2、流程信息(了解预审人员、预审专家、初审民警、复审民警意见)

3、验收结束后一周内应将验收结论及提出相关问题录入流程信息内。

九、参与评审验收技防专家注意事项。

(一)每次评审验收应对安全技术防范方案和工程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并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一周内将结论和整改意见录入流程信息。

(二)在评审验收意见书的会议登记表中单位和职务职称栏中,统一填写: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和技防专家。

(三)当在评审验收中发生不可协调的分歧时,可中止评审验收,并报分派的技防民警,由技防民警重新组织到现场监督检查评审验收过程。

《上海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1 应用范围 本要求规定了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是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建设、评审、检测、验收的依据之一。 本要求的技术内容适用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前端图像采集由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组成的系统也适用于本标准。 2 定义 2.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图像的前端采集、传输、控制及显示记录等采用数字设备组成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传输构成模式可分为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2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图像在前端采集后经压缩、封包、处理,具有符合TCP/IP特征,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如:由网络摄像机、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2.3 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图像在前端采集后未经压缩、封包即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如:由SDI摄像机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3 总体要求 3.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范及标准: 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11-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规范 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1050-200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 GB/T 25724-2010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GB/T 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669.5-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第5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Y/T 157-2000 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信号接口 GY/T 160-2000 数字分量演播室接口中的附属数据信号格式 GY/T 164-2000 演播室串行数字光纤传输系统 GY/T 165-2000 电视中心播控系统数字播出通路技术指标和测量方法 YD/T 1171-2001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 YD/T 1475-2006 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EPON SMPTE 292M 串行数字接口高清电视系统 ISO/IEC 14496-10 通用视听业务的先进视频编码(AVC) 上海公安数字高清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V1.0) 3.2 系统中所使用的技防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本市技防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CCC认证证书、生产登记批准书。

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 分:旅馆、商务办公楼》 DB31/329.8-2007 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发布了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标准编号:DB31/329.8-2007),现全文刊登如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旅馆、商务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设有15间(套)客房或50个床位以上的旅馆,以及500m2(含)以上商务办公楼的安全技术防范。 度假村、培训中心、农家乐、会员制俱乐部和休闲娱乐等场所,以及商住楼办公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0408.1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10408.3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GB10408.4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5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外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6入侵探测器第6部分: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30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DB 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GB/T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旅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最新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名称:靖州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网工程第四标段建设单位:靖州县建设局 湖南省建设厅制 年月日

目录 1、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备2004-1)…………………………(页)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004-2)………………………………………(页)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备2004-3)………………………………………(页) 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备2004-4)……………………………(页) 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备2004-5)…………………………………(页) 6、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备2004-6)………………………………(页) 7、商品房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备2004-7)…………………………(页) 8、商品房屋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备2004-8)…………………………(页) 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施2004-1)………………(页) 1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施2004-4)………(页) 11、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 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施2004-3)……………………………………(页) 12、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检查记录(施2004-14)……………………(页) 13、桩基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10)………………………………………(页) 14、地基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9)……………………………………(页) 15、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6)………………………(页) 16、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2004-7)………………………………(页) 17、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定书(湘安监统编2004-1)……………(页) 1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监2004-6)………………………………(页) 19、施工许可证……………………………………………………………(页) 2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页) 21、公安消防、规划和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或准许使用文件………………………………………………………(页)22、建筑节能、室内环境检测报告………………………………………(页)13、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页)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1、桩基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桩基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B、桩基自评报告 C、桩基验收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基础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地基与基础验收记录表 b、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记录 c、基础自评报告 d、基础验收会议纪要 B、主体分部(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主体验收记录表 b、主体分部验收记录 c、主体自评报告 d、主体验收会议纪要 D、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a、竣工验收记录 b、竣工自评报告 d、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E、各种核查要录(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b、屋面、有水房间楼地面灌水试验记录 c、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d、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e、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f、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g、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要录 h、其它材料、构件核查要录 F、其它必备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记录 b、工程质量保修书 c、住宅质量保证书 d、住宅使用说明书 E、备案资料 a、市管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单(竣工验收后十天内盖完商砼站、墙改办、市场站、安全站、造价站章) 注:1、造价站的章为成本部协助完成。 2、市场站必须在室外道路、景观完成后才验收。 b、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盖完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建设方章) c、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竣工验收资料合格后三天内) 3、监理单位所需资料(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桩基评价报告 B、地基与基础评价报告 C、主体评价报告 D、竣工评价报告 4、建设单位所需备案资料 A、前期手续(竣工验收时,此分项已完)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工程施工许可证

上海技防标准

上海监控技术标准:地保与规范再次交锋2010-12-14 来源:中国安防展览网11月1日,随着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上海技防办)下发的《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的正式施行,安防“上海标准”再次引发业界热议:是变相的地方保护主义策略与规范行业市场措施的再次激烈交锋?是上海本土的一场“自娱自乐”还是整个行业向标准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对此《规范》,有观点认为上海标准对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影响重大,也有观点认为上海地方标准的密集出台是抬高准入门槛、排斥外地企业的举措,甚至被扣上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帽子。激烈的争论随着一套新标准的实施再次甚嚣尘上。 首个数字摄像机地方规范出台 11月1日,由上海技防办发布的国内首个关于数字摄像机的地方规范正式施行。上海技防办在关于印发《规范》的通知中指出,彩色数字摄像机是现代安防监控领域的一种新型摄像机,具有高清画质、网络传输和智能分析特点。但目前市场上应用的数字摄像机所遵循的技术标准不统一,性能良莠不齐,严重制约了上海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建设、发展和监督管理。所以上海市相关负责部门结合市场实际,组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及本市、外省(市)、境外20多家企业多次进行讨论,制定安防监控中使用数字摄像机的技术规范指导。以规范上海市安防监控彩色数字摄像机生产和销售,确保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质量为主要目的。 该《规范》针对镜头接口、图像传感器、声音传感器(可选)、A/D转换器、图像编码器、声音编码器(可选)、网络服务器、信号的输入输出接口等环节制订了详细的技术参数,并明确了产品分级和功能要求。《规范》作为产品选型、工程检测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同时还强调彩色数字摄像机应在满足《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模拟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试行)》今年3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的基础上,才符合本规范要求。 在具体细节方面,《规范》要求,输出端口的传输能力应满足联网系统对前端信息的数据流量和总量的响应要求,以及联网系统对前端信息的响应时间和动态带宽要求;输出的数字视频信号时延应满足联网系统对时延的整体要求,保证数字视频信息实时数据流的流畅性,保证现场信息的及时传递;网络型摄像机应具有以太网接口,支持TCP/IP协议,宜扩展支持SIP、RTSP、RTP、RTCP等网络协议,还应支持IP组播技术;网络型摄像机应支持采用标准的H.264或MPEG-4视频编码标准,可根据需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备案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及备案资料目录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工程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施工单位进行自评,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A4纸、打印)。该报告须经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单位完成上述1、2、3条工作后,验收前3日内将综合验收参加的单位及时间通知市建委综合科,并书面提出验收申请要求,验收时市建委综合科现场进行监督。经规划、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取得上述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建设单位填报工程竣前检查申报表,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竣前检查意见。建设单位已组织施工等单位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工程竣前检查质量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前检查,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通知建设单位按

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三、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分管质量经理)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3、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验收意见等(A4纸、打印)。该报告须有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备案所需文件整理齐全,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备案资料报市建设委员会综合科申请备案。 2、对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的管理,确保技防工程质量,保障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根据《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93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关联: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技防工程是指: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目的,综合运用技术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技防工程包括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系统。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市公安局是本市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技防办)是本市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技防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参与制定技防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技防工程管理规范; 2、颁发《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临时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临时资格证书》); 3、组织实施对本市一、二级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论证和竣工验收工作; 4、签发一、二级《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开工登记表)(以下简称《开工表》)、《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竣工登记表》(以下简称《竣工表》)、《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明函》(以下简称《证明函》); 5、办理技防工程从业单位《资格证书》登记内容的变更手续; 6、负责对取得《资格证书》的本市技防工程从业单位实行年度审验工作; 7、组织技防工程从业单位的设计、施工、维修人员及技防工程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的技防业务安全培训、考核,颁发有关培训证书;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服务指南之六 6.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2010年3月修订) 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报建的房屋建筑项目和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应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屋建筑项目、市政公用项目中包含的配套专业工程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壹、申办条件 (壹)房屋建筑项目 1.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且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 2.项目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或备案; 3.项目包含电梯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电梯专项验收; 4.2003年10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已按规定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二)市政公用项目 1.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且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 2.项目已按规定通过规划专项验收; 3.项目包含消防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或备案; 4.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水等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已按规定通过环保专项验收;

5.项目包含电梯工程的,已通过电梯专项验收。 二、办理程序 第壹步:建设单位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下载或到我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有关表格且加盖单位公章,且按本服务指南指引的申请资料清单,准备有关资料。 第二步:建设单位在我局业务办理中心递交申请资料,且领取办文结果: A.如备案资料不齐全,或建设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或业务办理中心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且未整改完毕的,领取业务办理告知,按要求整改或接受行政处罚后,到我局业务办理中心重新申请备案; B.如备案资料齐全,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业务办理中心未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已整改完毕的,领取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第三步:对已备案的工程项目,申请单位可在1个工作日后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询备案信息是否公布。 三、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四、办理地点 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最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工程备案手续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改革及《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与之配套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贯彻实施已近三年了,但在这期间,笔者认为大多数相关单位对《办法》和(指南)执行较好。但是也有少数单位(特别是少数建设单位)对《办法》和(指南)学习不够,理解不透,执行不规范。导致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程序混乱,参验人员职称级别、专业验收组人数、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不符合要求,验收上报备案资料不齐等时有发生。 在此,笔者就建设单位怎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以及怎样上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浅谈《办法》和(指南)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和应用。 1、当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完成的工作: 1.1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监理三个单位的各专业人员根据该工程的实际功能分别组成几个专业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竣工预验(即内部初验)。 1.2确认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通知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规划、公安消防、环保、节能、人防、电梯、档案、监理、施工等部门,对竣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写出各自的专项检查合格报告或准许使用文件。 1.3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并确定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及组员名单。 1.3.1验收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被委托人担任。 1.3.2设付主任一名,由主任任命,该职务由建设单位派驻施工现场代表或该工程的总监担任为宜。 1.3.3笔者认为还应设工作人员一名,负责会议签到、会议纪录和各种文件签字的传递和收集工作。 1.3.4验收委员会不应少于6人,分别由持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的被委托人担任。 1.3.5根据所验工程的功能确定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及组员,一般工程不应少于三个专业验收组(土建、水暖、电气)。 a、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宜在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由主任任命产生。 b、土建专业验收组组员应为四人以上,由主任在参验单位人员中,各任命1人

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的管理,确保技防工程质量,保障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根据《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3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技防工程是指: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目的,综合运用技术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技防工程包括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系统。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技防工程设计,施工和维修以及使用技防设施的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上海市公安局是本市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技防办)是本市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技防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参与制定技防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技防工程管理规范; 2、颁发《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临时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临时资格证书》); 3、组织实施对本市一、二级技防工程初步设计防范的论证和竣工验收工作; 4、签发一、二级《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开工登记表》(以下简称《开工表》)、《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竣工登记表》(以下简称《竣工表》)、《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明函》(以下简称《证明函》); 5、办理技防工程从业单位《资格证书》登记内容的变更手续; 6、负责对取得《资格证书》的本市技防工程从业单位实行年度审验工作; 7、组织技防工程从业单位的设计、施工、维修人员及技防工程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的技防业务安全培训、考核、颁发有关培训证书; 8、对本市已建技防工程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9、对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技防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一、设置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市政府令第190号)、《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验收环节并联审批试行办法》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 二、办理事项 主办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协办事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环保验收或环保预验收 三、承办部门 主办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协办部门:市规划局 市公安局消防局 市环保局 四、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五、提交材料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应按部门分类成套提供。 (一)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1份(原件);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1份(原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1份(复印件); 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及档案移交书1份(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5、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书》1份(原件); 6、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1份(原件); 7、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1份(原件); 8、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1份(原件); 9、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份(复印件); 10、施工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已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且已明确剩余工程款支付计划的证明或竣工结算文件或竣工结算纠纷已进入司法或者仲裁程序的证明。” 11、《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综合评价表》1份(原件) 12、经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1份(原件); 13、商品房工程应提供《新建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1份(复印件); 1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还应提供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份 (复印件)。 15、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绘制的1:500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地形图光盘1张; 市政管线工程提交经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的管线竣工图和测绘资料光盘1张。 (二)城市规划部门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申请表(并联验收项目) 1份(原件); 2、建设工程竣工图(其中建筑工程只提交建筑竣工平、立、剖面图及竣工总平面图)1份(原件); 3、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竣工测量报告(含电子文档)2份(原件);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总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 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加相应的竣工资料,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预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2、监理单位(总监)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及时组织预 验收。 内容包括: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内容进行核查。 通过预验收后,施工单位编写《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及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汇齐附件报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竣工验收。附件包括: (1)《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编制《竣工验收通知单》,报质监站。 《竣工验收通知单》附件: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2)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 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4、质监站确认竣工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 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监站开展同步监督。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6、建设单位在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持《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报质监站存档;15个工作日内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到当地园林绿化局办理备案手续。

上海技防标准

上海技防标准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上海监控技术标准:地保与规范再次交锋2010-12-14 来源:中国安防展览网11月1日,随着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上海技防办)下发的《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的正式施行,安防“上海标准”再次引发业界热议:是变相的地方保护主义策略与规范行业市场措施的再次激烈交锋是上海本土的一场“自娱自乐”还是整个行业向标准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对此《规范》,有观点认为上海标准对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影响重大,也有观点认为上海地方标准的密集出台是抬高准入门槛、排斥外地企业的举措,甚至被扣上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帽子。激烈的争论随着一套新标准的实施再次甚嚣尘上。 首个数字摄像机地方规范出台 11月1日,由上海技防办发布的国内首个关于数字摄像机的地方规范正式施行。上海技防办在关于印发《规范》的通知中指出,彩色数字摄像机是现代安防监控领域的一种新型摄像机,具有高清画质、网络传输和智能分析特点。但目前市场上应用的数字摄像机所遵循的技术标准不统一,性能良莠不齐,严重制约了上海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建设、发展和监督管理。所以上海市相关负责部门结合市场实际,组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及本市、外省(市)、境外20多家企业多次进行讨论,制定安防监控中使用数

字摄像机的技术规范指导。以规范上海市安防监控彩色数字摄像机生产和销售,确保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质量为主要目的。 该《规范》针对镜头接口、图像传感器、声音传感器(可选)、A/D转换器、图像编码器、声音编码器(可选)、网络服务器、信号的输入输出接口等环节制订了详细的技术参数,并明确了产品分级和功能要求。《规范》作为产品选型、工程检测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同时还强调彩色数字摄像机应在满足《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模拟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试行)》今年3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的基础上,才符合本规范要求。 在具体细节方面,《规范》要求,输出端口的传输能力应满足联网系统对前端信息的数据流量和总量的响应要求,以及联网系统对前端信息的响应时间和动态带宽要求;输出的数字视频信号时延应满足联网系统对时延的整体要求,保证数字视频信息实时数据流的流畅性,保证现场信息的及时传递;网络型摄像机应具有以太网接口,支持TCP/IP协议,宜扩展支持SIP、RTSP、RTP、RTCP等网络协议,还应支持IP组播技术;网络型摄像机应支持采用标准的或MPEG-4视频编码标准,可根据需要扩展支持、或音频编码标准。在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标准(SVAC)发布后,宜优先采用SVAC标准;图像数据格式应满足产品分级的要求。所采用的视(音)频信号格式、压缩标准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范本

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湖南省建设厅制 申报说明 一、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向当地质量监督站办理 有关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施工单位按承包合同约定的内容施工完毕,已由企业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承 包范围内(含分包项目)的工程进行了全面自检,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与设计图纸的要求,已由 企业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分别签署了《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勘察、设计单位已由单位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有关专业人员参与了对竣工项 目的检查,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程、标准要求,由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注册执业人员签署 认可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了全面核查,符 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与设计要求,已由总监工程师签署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意见与质量评定文件,并加 盖单位公章。 (四)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五)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已设立《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 标牌》。

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做下列工作: (一)建设单位向质量监督站领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在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质量监督 站监督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达到合格后,由建 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签署验收意见。 (二)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完整、有效、并整理成册,经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审查签字。 (三)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技术资料提交当地质量监督站审查。 三、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应向质量监督站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内容执行情况、质量责任行为情况、 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情况、工程管理及竣工质量验收情况、质量总体评价等。 4、工程施工许可证。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6、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意见。 7、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有关质量检测与功能性试验资料。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1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已签署意见的竣工结算。 四、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就是建设单位办理产权证书的必备文件。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证书,不得转为固定资产;未办理 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纳入城市维护管理范围。 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一份在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并办理质监费结算后交建设单位, 一份交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一份交城建档案机构,一份留质量监督站存档。并按规定长期保存。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 01 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02 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3 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04 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05 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06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07 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08 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09 工程验收合格 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

2016年上海技防工程评审验收常见问题解释汇编

技防工程评审验收常见问题解释汇编(一) 一在检证明的有效性。 答:在方案评审时,仅因为原有产品的型式检验报过期,提供“在检证明”才能临时有效,但“在检证明”中产品名称、型号与过期型式检验报告的型号、名称应一致。 二外省市生产登记批准书中产品型号(检测报告编号)与检测报告不符是否应视作产品证明文件不完整? 答:是的。 三对于项目性质、评审验收有异议的项目。 答:可反馈给该项目的分派民警调查后裁定。 四网络摄像机SD卡的要求。 答:1. SD卡的性能应确保断网情况下前端摄像机录像资料的正常保存,并在终端平台能播放。 2. SD卡存储时间应≥6小时,图像清晰度应≥A级,配置本机存储介质的网络摄像机供电不能采用POE方式。 3. 验收时将抽查网络摄像机是否按照评审方案安装SD卡,并进行断网测试。 五网络摄像机SD卡的配置原则,哪些部位强制配置SD卡? 答:各院区和建筑物出入口(除小区楼栋出入口外)网络摄像机应安装存储介质,验收时专家应对存储介质进行测试、验证。其他“重要场合”由建设方和使用方界定。 六红外摄像机是否可以使用? 答:根据地方标准(DB31),需强制安装摄像机的部位应确保监控图像为彩色,故如红外功能关闭后,型式检验报告中的参数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且系统清晰度及实际监视效果满足相关要求,可以在不开启摄像机红外功能的前提下使用。但专家在评审验收时应区分辅助灯与红外灯的区别,切勿混淆。 七电梯轿厢内摄像机如何选用? 答:电梯轿厢内摄像机应尽量采用数字摄像机,保持数字系统的统一性。逆光情况下,数字摄像机应安装在操作面板上方,且方向朝内,并应具楼层显示功能。可以是数字摄像机加数字楼层显示器(应有型式检验报告),也可以数字摄像机自带楼层显示功能(应

沪公技防(2008)0013号

市公安局技防办印发 《本市安防工程用高压电子脉冲式探测器基本技术要求》【本网讯】为了进一步规范高压电子脉冲式探测器的制作、安装,提高技防工程质量,切实保障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日前,市公安局技防办印发了《本市安防工程用高压电子脉冲式探测器基本技术要求》【沪公技防(2008)0013号】。自2008年12月1日起,凡在本市生产、销售的高压电子脉冲式探测器,应持有法定检测机构按照《技术要求》检测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国内生产的高压电子脉冲式探测器还应取得《安全技术防范生产登记批准书》。《本市安防工程用高压电子脉冲式探测器基本技术要求》刊登如下: 1 总则 1.1 本要求对高压电子脉冲式探测器(俗称脉冲电子围栏)的组成、性能、功能及安装作了规范,是本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用高压电子脉冲式探测器的制作、安装、检测、验收和维护的依据。 1.2 高压电子脉冲式探测器除满足本要求外,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796)、《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0408.1)等相关技术要求。 1.3 周界报警系统中使用高压电子脉冲式探测器,一般应配备独立的报警控制主机和控制键盘作为系统的处理/控制/管理设备;如自带报警控制器作为系统的处理/控制/管理设备,则报警控制部分应通过“3C”安全认证。 1.4 高压电子脉冲探测器上应标有产品制造厂名称或公司名称及产品牌号和型号。 2 主要构件及基本功能 2.1 高压电子脉冲式探测器应由高压电子脉冲主机和前端探测围栏组成。 2.2 高压电子脉冲主机是产生和接收高压脉冲信号,并在前端探测围栏处于短路、断路状态时能产生报警信号的设备。 2.3 前端探测围栏系由防区终端受力杆、防区区间受力杆、防区区间支撑杆及金属导线等构件组成的有形周界。 2.4 前端探测围栏应能传导高压脉冲信号,并对入侵者产生威慑、阻挡作用。 3 性能要求 3.1 高压电子脉冲主机 3.1.1 基本输出参数 3.1.1.1 脉冲持续时间:≤0.1s。 3.1.1.2 脉冲电压峰值:≥5000V且≤10000 V。 3.1.1.3 脉冲电流峰值:≤10A (0.3ms以上时<300mA)。 3.1.1.4 脉冲间隔时间:≥1s。 3.1.1.5 每个脉冲最大电量:≤2.5mC。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必备的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必备指南-----------------------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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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之六 6.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2010年3月修订) 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报建的房屋建筑项目和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应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屋建筑项目、市政公用项目中包含的配套专业工程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一、申办条件 (一)房屋建筑项目 1.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 2.项目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或备案; 3.项目包含电梯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电梯专项验收; 4.2003年10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已按规定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二)市政公用项目 1.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 2.项目已按规定通过规划专项验收; 3.项目包含消防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或备案;

4.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水等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已按规定通过环保专项验收; 5.项目包含电梯工程的,已通过电梯专项验收。 二、办理程序 第二步:建设单位在我局业务办理中心递交申请资料,并领取办文结果: A.如备案资料不齐全,或建设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或业务办理中心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且未整改完毕的,领取业务办理告知,按要求整改或接受行政处罚后,到我局业务办理中心重新申请备案; B.如备案资料齐全,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业务办理中心未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已整改完毕的,领取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第三步:对已备案的工程项目,申请单位可在1个工作日后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询备案信息是否公布。 三、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四、办理地点 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五、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房屋建筑项目: 1.《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所有建设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核验证书(核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000年7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供核验证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要件来源注意事项 1.《北 京市房 屋建筑 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两份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保密工程不在网上进行申报,下载申请表填写。 1.填写的工程名称应与施工许可证工 程名称相一致,并在括号内注明本次 备案内容(规证附件中的单体名称)。 工程地址应与施工许可证中工程地址 相一致。 2. 建筑面积(m2)/工程造价(万元)一 栏: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填写建 筑或装修面积,填写内容应与本次备 案单体的建筑规模或规划验收注明的 相一致(在施工许可范围内)。工程 造价与本次备案内容的合同价款相一 致(在施工许可范围内)。 3.“工程类别”为“房屋建筑工 程”。 4.“单位名称” 栏内:填写各单位全 称,应与各参建单位“法人公章”名 称相一致。内容应与施工许可证核对, 如单位名称与施工许可证不符时,应 出具变更单位的上级单位或工商局的 变更证明文件。 5.报送时间:由备案机关填写。 6.法定代表人(签字):应由建设单 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为法定代表人 指定的授权人签字,应出具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法人委托授权书”。 7.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 工 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由建设单位书写 1.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工程结构类型及特点,主要工程量,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含 分包)单位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等情况; (2)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 况;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方面的评价; (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 和组织形式。包含: 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 和组织形式;应明确工程竣工验收由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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