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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书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书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书

编号: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申请书

申请单位:#######有限公司

申请类型:■初次申请□延续申请

申请等级:□甲级■乙级

申请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申请日期:2015年12月4日

国家保密局印制

填写须知

1.填写《申请书》前,应当阅读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知悉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2.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3.《申请书》按照表格样式自行印制,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增页填写。

4.《申请书》中所有表格内容须填写完整、清楚。

5.《申请书》及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编码装订,加盖骑缝章。

6.申请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申请书》一式三份。另需提供与《申请书》及申请材料内容相同的光盘资料三份。

8.以上材料均填写电子版,打印要求:标题黑体二号字,正文宋体三号字,行间距32磅,上下左右页边距27mm。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单位自愿申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知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有关规定,保证积极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资质审查工作。

本单位在近3年内无违纪违法行为,对申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5年12月4日

申请单位公章:

单位基本情况数据表

申请单位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光电磁介质印制、档案数字

化加工资质可不提供);

4.从事相关印制业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如业务增项时的

工商备案材料等);

5.单位章程复印件(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

6.法人股东的单位章程(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

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7.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

8.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保管场所平面图;

9.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0.涉密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岗位、涉

密等级);

11.缴纳社保金满1年员工名单(缴费清单加盖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印章);

12.近3年相关业务合同清单(含合同编号、合同名称、

委托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涉密等级和服务年限);

13.验资报告及上2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14.企业上2个年度完税证明;

15.相关领域知识产权材料复印件(专利和软件著作登记

权);

16.近5年企业相关业务科技和保密工作获国家级、省部

级嘉奖材料复印件;

17.主要印制设备清单(注明设备型号、原值和采购日期);

18.保密设施设备清单(含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

19.单位基本管理制度(含人事、财务、生产、资产、保

密管理制度);

20.保密管理情况报告(含保密组织机构设置、保密制度建

设、涉密人员审查及教育管理、保密要害部位管理、保密设备配备及设施建设、涉密载体使用管理、涉密印制业务流程管理情况);

21.保密风险评估报告;

22.初次获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

材料(初次申请可不提供);

2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体系认证的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提供电子文档光盘3份。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范本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申请书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印章):XXXXXXXX 主管部门名称(印章): 申请日期:XXXXXXXX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填表须知 1、本《申请书》须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楚。 2、本《申请书》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本《申请书》“主管部门”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法人单位(独立法人单位不需填此项)。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本《申请书》的每一项须由检验检测机构如实填写,若出现不真实信息,将记入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 5、本《申请书》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适用时)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于首次、扩项、复查、变更和其他申请。

1、概况 1.1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XXXXXXXXXXXX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检验地址: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 传真:XXXXXXX E-mail:XXXXXXX@https://www.wendangku.net/doc/cf11808762.html, 负责人:XXX 职务:总经理电话:XXXXXXXX 手机:XXXXXXXX 联络人:XXX 职务:技术负责人电话:XXXXXXXX 手机:XXXXXXXX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单位的不填此项):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必填):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必填):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不填此项):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 1.4 检验检测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 临时□可移动□多场所□ 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其他□ 1.5.2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1.5.2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市政道桥工程、岩土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地基环境质量、地基基础、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等质量检测。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国保发【2012】7号 2013年03月16日13:52 【打印字号: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是指以印刷、复制等方式制作国家秘密载体的行为。 第三条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生产经营性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委托印制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 第四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第五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涉密文件资料、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涉密光电磁介质(含档案数字化加工)四类。 第六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二)保密组织健全,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三)对涉密人员的审查、考核、登记手续完备,且涉密人员具备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四)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涉密印制业务所必需的印制车间、成品库、废品库等功能场所; (五)用于涉密印制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六)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防护和管理符合国家保密标准和管理规范; (七)厂房、生产车间周边环境安全保密。 第十一条甲级资质申请单位,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乙级资质,有3年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经验; (二)国家秘密载体印制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设置专职保密总监,配备专门保密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有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的,不得授予涉密文件资料、涉密光电磁介质印制资质。 有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组织、机构、人员控股或者参与经营管理的,不得授予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资质。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具体条件和保密标准,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第三章申请、受理和审查、审批

保密资格认证关键

官方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cf11808762.html, 保密资格认证关键 1、抓好保密工作三大体系建设 一是保密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保密组织管理体系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基本条件和基本保障。保密是一项管理工作,是需要有职能部门和专职人员开展的工作,且必须有经费的保障。保密任务繁重的军工单位应当设立保密处履行本单位保密管理职能;单位的部门和下属单位较多时,各部门和下属单位也应设立相应的保密组织机构和人员;同时,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这些部门或单位内部的室或班组也应指定兼职保密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保密管理,由此形成三级保密管理体系。保密组织管理体系的建立对于保密管理非常有效和必要,可以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人管、天天有人管的局面。 二是建立保密法规制度体系。保密法规制度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制度要准确,要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一致;制度要严肃,它是单位内部的法规,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发施行;制度要科学,既要做到严格控制又要兼顾工作效率;制度要可操作,要使每一位同志都能看得懂,看了就知道怎么办,要讲究工作程序。保密法规制度体系的建立要做到各类涉密事项和任何涉密活动都有制度进行约束和控制。 三是建立保密技术防护体系。保密技术防护体系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要将涉密区域和要害部门部位通过技术手段全面控制起来。安装必要的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区域红外报警系统等。计算机和信息系统都要按国家的技术防护标准立项、建设和运行。办公自动化设备购买和使用都要采取必要的

官方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cf11808762.html, 技术安全措施。保密技术防护体系的建立要做到任何涉密设施和设备都采用技术手段实行严格安全控制。 2、做好三项基础界定工作 一是将涉密人员界定好。要准确界定涉密人员,以事定岗、以岗定人,按照所承担的科研任务密级和岗位职责确定岗位的密级,按照岗位的密级确定人员的密级。要防止保密津贴因素对涉密人员界定带来的影响,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对涉密人员等级做出调整。 二是将要害部门部位界定好。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与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有关,对其采取的技术安全防护措施与密级有关,即与军工单位申请的保密资格等相关联。还需要强调的是,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单位不能自行其是。 三是将秘密事项界定好。长期以来,定密的随意性、不准确问题非常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严格确定定密责任,缺乏专业定密人员,定密依据不够明确和细化,定密程序不规范等。就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而言,其最主要的定密依据应是国家制度的相关保密范围,直接参考要素是国家制定的相关保密范围,直接参考要素是合同甲方(即军方)确定的密级,而甲乙双方合同主管部门和执行部门则有责任和义务对任务细化和分解后的密级进行研究磋商,并予以明确。 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向审核部门提出保密资格申请。中央直属企业(院所)、部委所属院校提出保密资格申请,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中国科学院、军工集团公司(含有关电子集团公

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书(2011年)下载

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书(2011年)下载

附件2: 实验室资质认定 申请书 实验室名称(盖章): 主管部门名称(盖 : 章) 申请日期: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填表须知 1.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楚。 2.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主管部门”是指实验室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 5.本《申请书》须经实验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与首次、复查和扩项评审的申请。

1.实验室概况 1.1 实验室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手机: 联络人:职务:电话:手机: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实验室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4 实验室设施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多场所□ 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实验室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5.2实验室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2.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2.1计量认证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2.2计量认证+授权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2.3计量认证+验收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2.4 获取证书情况: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 授权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 验收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 3.申请资质认定的专业类别: 4.实验室资源: 4.1实验室总人数:名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名,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名,占%;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名,占%;其他名,占 % 4.2实验室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仪器设备总数:台(套) 产权状况:自有□ % 租用□ % 合资□ % 4.3实验室总面积 m2 检验室面积: m2温恒面积: m2户外检验场地面积: m2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简版) (2017年版) 重庆市国家保密局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 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适用于从事重庆市范围内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事项审查类型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认定工作是国务院确定的前审后批类型行政审批事项。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第十一条:“甲级资质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四、受理机构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由重庆市国家保密局进行受理。 五、决定机构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由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审批。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禁止性要求) (一)涉密文件资料印制乙级资质 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2.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20人。 3.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1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4. 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具有可封闭式管理的涉密文件印制场所,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5. 生产技术能力与主要印制设备能够满足相关印制业务需要。 (二)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印制乙级资质 1.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2. 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20人。 3. 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3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4. 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

资质认定申请书(2017版)

资质认定申请书(2017版)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机构名称(印章):主管部门(印章):申请日期: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填表须知 1、本《申请书》须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楚。 2、本《申请书》填写页数不够时可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本《申请书》“主管部门”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法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独立法人单位可不填此项)。 4、本《申请书》所选项在“□”内划“√”。 5、本《申请书》的每一项须由检验检测机构如实填写,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适用时)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于首次、扩项、地址变更、复查和其他申请。 1、概况 1、1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地址:邮编:传真: E-mail: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联络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社会信用代码: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单位的不填此项):地址:负责人:职务:电话:社会信用代码: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不填此项):地址:负责人:职务:电话: 1、4 检验检测机构设施特点:固定□ 临时□ 可移动□ 多场所□ 1、5 法人类别 1、 5、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社团法人□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 其他□ 1、 5、2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填此项)社团法人□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 其他□ 2、申请类型 2、1资质认定首次□ 扩项□ 地址变更□ 复查□ 其他□ 2、2 已获资质认定情况:资质认定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至: 3、申请资质认定的专业类别 4、检验检测机构资源 4、1检验检测机构总人数:名。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名,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名,占%;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名,占%;其他名,占 %。 4、2检验检测机构设备设施资产情况: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 资质认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简版) (2017年版) 重庆市国家保密局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 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适用于从事重庆市范围内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事项审查类型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认定工作是国务院确定的前审后批类型行政审批事项。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第十一条:“甲级资质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四、受理机构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由重庆市国家保密局进行受理。 五、决定机构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认定由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审批。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禁止性要求) (一)涉密文件资料印制乙级资质 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2.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20人。 3.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1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4.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具有可封闭式管理的涉密文件印制场所,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5.生产技术能力与主要印制设备能够满足相关印制业务需要。 (二)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印制乙级资质 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2.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20人。 3.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3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4.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5.具有符合入闱管理条件的试卷印制场所,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6.生产技术能力与主要印制设备能够满足相关印制业务需要,并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备份生产设备。 (三)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乙级资质 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规定精修订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管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1] 国保发【201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是指以印刷、复制等方式制作国家秘密载体的行为。 第三条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生产经营性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委托印制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 第四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第五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涉密文件资料、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涉密光电磁介质(含档案数字化加工)四类。 第六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承担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乙级资质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应当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七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审批遵循安全保密、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八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和标准 第九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

安全保密产品检测申请书

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中心 产品检测申请书 申请单位(公章):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产品版本: 申请日期: 2. 3.承诺书.............................................. 4.申请单位信息........................................ 5.检测类型............................................ 6.知识产权声明........................................ 7.产品信息............................................ 1.《申请书》填写要求 1.1《申请书》内容要具体、真实。 1.2若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1.3《申请书》需签字盖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方可有效。 1.4此《申请书》纸质装订一式两份,另需提供一份电子版文件(光盘),盘 面上标明申请单位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申请日期。

2.测评中心联系方式 《申请书》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文件应邮寄(或送交)给测评中心。联系人:杨宏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甲56号 邮编:100044 E_mail:

3.承诺书 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中心: 我单位郑重承诺:产品通过贵中心检测后,我单位在涉密信息系统中销售的产品是通过检测且按照产品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意见修改完善的产品。若未信守承诺,我单位同意按照国家保密局的相关规定,交回贵中心出具的检测证书和检测报告,并停止在涉密信息系统中销售该产品。 单位公章: 法人签字: 年月日 4.申请单位信息 4.1基本情况 4.2

(完整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附件1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申请书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印章): 主管部门名称(印章): 申请日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本《申请书》须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楚。 2、本《申请书》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本《申请书》“主管部门”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法人单位(独立法人单位不需填此项)。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本《申请书》的每一项须由检验检测机构如实填写,若出现不真实信息,将记入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 5、本《申请书》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适用时)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于首次、变更、复查和其他申请。

1、概况 1.1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 联络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单位的不填此项):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 1.4 检验检测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多场所□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5.2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2、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2.1资质认定 首次□变更□复查□其他□ 2.2 已获资质情况: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至: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国家认监委国认实[2015]50号附件12)

附件1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申请书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印章): 主管部门名称(印章): 申请日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本《申请书》须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楚。 2、本《申请书》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本《申请书》“主管部门”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法人单位(独立法人单位不需填此项)。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本《申请书》的每一项须由检验检测机构如实填写,若出现不真实信息,将记入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 5、本《申请书》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适用时)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于首次、变更、复查和其他申请。

1、概况 1.1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 联络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单位的不填此项):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固定电话: 1.4 检验检测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多场所□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5.2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2、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2.1资质认定 首次□变更□复查□其他□ 2.2 已获资质情况: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至: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1] 国保发【201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是指以印刷、复制等方式制作国家秘密载体的行为。 第三条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生产经营性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委托印制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 第四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第五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涉密文件资料、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涉密光电磁介质(含档案数字化加工)四类。

第六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承担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乙级资质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应当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七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审批遵循安全保密、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八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和标准 第九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 (二)参与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1] 国保发【201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确保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保守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秘密载体印制,是指以印刷、复制等方式制作秘密载体的行为。 第三条从事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生产经营性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机关和涉及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委托印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具有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 第四条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围从事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第五条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涉密文件资料、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涉密光电磁介质(含档案数字化加工)四类。 第六条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围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印制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承担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印制业务。乙级资质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应当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七条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审批遵循安全保密、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八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和标准 第九条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二)参与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人员为中华人民国境公民,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类别、等级相适应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

申请资质认定检验能力表填表

申请资质认定检验能力表填表指南 ①“检验产品/类别”按领域类别、产品类别、产品,或领域类别、参数类别、参数分类排序。如申请项目既有产品又有参数须分别填表; ②所有申请项目和参数应全部展开并列出相应标准;同一项目或参数对应不同的标准时,应分别列出同 一项目参数对应的每个标准(方法); ③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能力,依据标准一般为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其他标准或方法应在“说明”中 予以注明; ④“限制范围或说明”指对采用的标准、方法、量程、客户等的限制。 ⑤多场所的实验室,应按地点分别填写本表。 关于项目申报的说明 食品部分 1、申报产品标准、卫生标准能力时项目要不要展开,展开到哪个层级?是不是有明确项目名称和指定试验方法的项目均应展开申报?食品添加剂(GB2760)的项目要不要列入? (1)产品标准、卫生标准申报时项目应展开,但只要展开至第一层级项目即可,也就是第一层级的项目具备能力就可申报相应的卫生标准、产品标准的能力; (2)第二层级中有明确项目名称和指定试验方法的项目视实验室的能力自行确定是否展开申报; (3)食品添加剂GB2760、营养强化剂GB14880、农药残留GB2763等标准结合检测参数申报,不再列入产品标准中申报。 如大米 GB1354: (1)申报时只需将5.1质量指标项目展开(必须具备相应参数的检测能力); (2)5.2的卫生指标可以以下的几个方式申报: ①如果具备粮食卫生标准(GB2715)的全部能力,可以GB2715单独申报; ②或是当以GB2715单独申报后,在大米的产品项目中,以“卫生指标”来申报,在限制说明中备注“同GB2715”。 ③如果不具备GB2715的全部能力,但具备GB2715中与大米相关的全部或部分能力,可结合GB1354将相应项目列入。 2、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项目展开后要不要注明条款?要注明条款的话是指标条款还是试验方法条款? 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项目展开后不需要注明条款号。 3、检测方法标准要不要标注条款号? (1)卫生标准、产品标准中包含的特定试验方法单独以检测方法申报时要标注; (2)检测方法有限制时可在限制说明中标注条款号。 4、检测参数怎样申报更合适? 参考方法: 按食品类别先列GB5009及其他通用检测方法标准;再申报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中包含的特定试验方法,此时有两种方式申报:①当相应的卫生标准或产品标准中的项目全部具备能力时,可放在标准中申报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国保发【2012】7号 2013年03月16日13:52 【字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是指以印刷、复制等方式制作国家秘密载体的行为。 第三条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生产经营性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委托印制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 第四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第五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涉密文件资料、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涉密光电磁介质(含档案数字化加工)四类。 第六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承担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乙级资质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应当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七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审批遵循安全保密、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八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和标准 第九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 (二)参与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类别、等级相适应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 (四)从事相应印制业务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无违纪违法行为; (五)具备相应规模的印制设备和技术力量等生产经营条件; (六)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制度健全。 第十条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保密条件: (一)保密制度完善;

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材料

实验室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声明 作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现声明如下: 本实验室已经依法设立或注册,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检测工作,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不从事与检测项目有关的产品开发、推广、咨询和经营等活动。 本实验室具有固定的工作和检测场所;拥有与本实验室确立了合法劳动关系、且与所开展的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有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或可移动的检测设备及设施。 本实验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规范或准则建立了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具备对检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能力,并开展了符合要求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 在此我保证本实验室所提交资质认定申请材料均为真实信息。 上述声明如不符合要求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实验室承担。 实验室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实验室资质认定 申请书 实验室名称:(盖章)主管部门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填表须知 1.本申请书要用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求清晰、规范。 2.填写页数不足时,可用A4纸添加续页,但需连同正页编共X页,第X页。 3.“主管部门”指实验室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可不填)。 4.本申请书附表一“项目名称”栏,在填写有关产品(标准或规范规定的项目,能够100%检测)或产品参数(标准或规范规定的项目,不能100%检测)之后,按照有关规定,有的实验室可按照检测方法标准填写检测方法。 5.本申请书在所选“□”内打“√”。 6.本申请书需经检验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有效。 7.本申请书适用复查、初审和扩项的资质认定申请。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现场审查保密知识测试题库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现场审查 保密知识测试题库 一、通用题 1.填空题(每空1分,总分20分) 1)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3)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接触、知悉、管理和掌握【国家秘密】的人员。 4)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 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5)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6)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7)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8)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9)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10)涉密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资格审查】,通过【保密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11)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应当经单位同意,出国(境)前应当经过经过【保密】教育。擅自出境或逾期不归的,单位应当及时报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12)涉密人员离岗离职须经保密审查,签订【保密承诺书】按相关保密规定实行脱密期管理。 13)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14)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15)涉密信息设备应当按照存储、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进行管理与防护。 16)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17)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使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确保信息无法还原。 18)携带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外出,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带回时应当进行【保密检查】 19)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具有录音【录像】、【拍照】、【存储】功能的各类信息设备带入涉密印制场所。 20)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21)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22)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涉密【文件资料】、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涉密光电磁介质(含档案数字化加工)四类。 23)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生产经营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24)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审批遵循【安全保密】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 25)资质单位印制国家秘密载体需要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的,应当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且合作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质】。

涉密资质认证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单项三种资质。 甲级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 乙级资质单位仅限在所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域内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 单项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但仅限承接所批准的涉密系统集成单项业务,如: 软件开发综合布线、系统服务、系统咨询、屏蔽室建设、风险评估、工程监理、数据恢复等。 条件/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 2、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3、具有法人资格三年(含)以上,无违法记录; 4、工作人员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 5、具有胜任涉密系统集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具备符合国家保密局规定的安全保密措施和硬件环境。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方可提出申请。 必备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4、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料; 5、股权结构、关联企业与上级单位情况;

6、承担信息技术领域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学历、学位及职称证明; 7、承担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集成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及职称证明(列举10人以上); 8、上两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9、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10、近三年承建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或网络安全集成范例的相关证明:项目工程合同书、项目鉴定(验收)报告、用户使用意见书等; 11、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密措施; 一、严格按照程序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一)要求申请单位对照《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进行确认,具备相应条件的,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1、工商营业执照(应核查原件); 2、税务登记证; 3、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4、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料; 5、从事网络安全集成业务的主要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及职称证明; 6、上两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7、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 8、网络安全集成范例的相关证明:项目工程合同书、项目鉴定(验收)报告、用户使用意见书等;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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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1] 国保发【201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是指以印刷、复制等方式制作国家秘密载体的行为。 第三条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生产经营性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委托印制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 第四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 第五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涉密文件资料、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涉密光电磁介质(含档案数字化加工)四类。 第六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承担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乙级资质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应当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七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审批遵循安全保密、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八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和标准 第九条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 (二)参与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类别、等级相适应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 (四)从事相应印制业务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无违纪违法行为; (五)具备相应规模的印制设备和技术力量等生产经营条件; (六)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制度健全。 第十条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保密条件: (一)保密制度完善; (二)保密组织健全,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单位提交材料清单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单位提交材料清单 1.申请书 2.书面审查表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单位章程复印件(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 7.法人股东的单位章程(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8.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注:屏蔽室建设类资质需另提供加工场所产权材料 9.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平面图(须标明位置、尺寸、面积),注:屏蔽室建设类资质需另提供加工场所平面图 10.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1.资质相关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岗位、职称或执业资格、涉密等级),注:屏蔽室建设类资质需另提供检测人员名单 12.近3年相关业务合同清单(含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委托方、合同金额、收入金额、签订时间、项目所涉地区、项目所涉行业、涉密等级和服务年限、是否安全集成和党政军项目)

13.近3年完成的项目投资总值证明材料(系统咨询和工程监理类提供) 14.验资报告及上2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15.企业上2个年度完税证明(须分年度提交国税、地税证明) 16.近5年企业牵头完成的科研项目材料复印件(须附验收报告) 17.近5年获得的科技奖励或者知识产权材料复印件 18.近5年企业保密工作获国家级、省部级嘉奖材料复印件 19.近3年在中文核心期刊或省部级主办的公开出版刊物发表的保密管理或技术有关论文复印件 20.保密设施设备清单(含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注:屏蔽室建设类资质需另提供加工设备、检测设备清单;数据恢复资质需另提供备件库清单 21.单位基本管理制度(含人事、财务、生产、资产、保密管理制度) 22.保密管理情况报告 23.保密风险评估报告 24.取得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注:屏蔽室建设类资质需另提供自主研发的屏蔽产品检测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5.资质(申请)单位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身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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