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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挖土方施工方案1

机械挖土方施工方案1
机械挖土方施工方案1

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一、施工准备

1、主要机具:

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

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2、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4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5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6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7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二、操作工艺

1、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清底

(1)坡度的确定:

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础槽、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a)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m。

(b)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1.25m。

(c)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

(d)坚硬性粘土—2.0m。

2)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有关的规定。

3)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的稳定坡度值确定。如地质条件好,土岩质较均匀,高度在10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按下表确定:

各类土的挖方边坡坡度

4)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2)开挖基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3)采用推土机开挖大型基槽时,一般应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土推离基坑(槽)的两侧。

(4)采用铲运机开挖大型基槽时,应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但每层的中心线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5)采用反铲、拉铲挖土机开挖基槽或管沟时,其施工方法有两种。

A 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基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B 侧向挖土法:挖土机一面沿着基槽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运土。

(6)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槽或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7)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于泄水。

(8)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9)开挖基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10)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11)修帮和清底。

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A 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B 开挖基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12)雨、冬期施工:

○1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

片分期完成。

○2雨期施工在开挖基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二、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允许偏差项目

土方工程的挖方和场地平整允许偏差

三、成品保护

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四、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l 基底超挖:开挖基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

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2 基底未保护:基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3 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 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5 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6 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30c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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