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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指南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指南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指南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属于城镇房屋的,可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房屋规划许可证、建房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等的任意一项;属于市场、工业园区内的房屋或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市场主办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当地政府(或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临时占道的经营性亭(棚、摊),提交市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临时占道亭(棚、摊)审批许可证。

以住宅从事电子商务、设计策划、软件开发、管理咨询等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的,以及以住宅作为住所仅用于行政办公、通讯联络的,还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除上述第二款以外的其他公司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于城镇房屋的,还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8.《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最新内资企业登记申请

内资企业登记申请

内资企业登记申请 提交材料规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86

目录 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7 2.预先核准名称申请延期提交材料规范7 二、企业名称变更审批报送提交材料规范 3.企业名称变更报送审批提交材料规范8 三、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9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1 6.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3 7.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5 8.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8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86

(二) 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9.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9 10.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 11.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2 12.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4 13.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6 14.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7 15.公司类型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8 16.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9 17.出资时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31 18.出资方式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32 19.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33 2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34 21.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36 (三) 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2.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38 23.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40 (四) 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86

分公司设立流程及所需

分公司设立流程及所需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分公司设立流程及所需资料 前置事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一、工商登记:(分公司所在工商局)——《营业执照》 (注意:1、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人加盖公章或签字;2、提交的申请书或其他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3、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总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1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a、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b、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3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a、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b、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刻章业务:(公安局)——公章 1、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包括公司章、财务章、负责人印章等)。 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查询下载相关表格 1、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四、申请银行帐户:(开户行)——基本账户申请书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是什么

一、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是什么 名称:xxxxx有限公司 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文号:(平)预核字第38号 联系电话:xxxxxxxxx 住所:平潭县万宝路 邮政编码:xxxxxx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职务:执行董事 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实收资本:100(万元) 设立方式:一般新设 经营范围:XXX XXX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批发(参照食品流通许可) 一般经营项目: 营业期限:长期/20 年 申请副本数量:1个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年月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XX年"。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有哪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分公司设立流程及所需资料

分公司设立流程及所需资料 前置事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一、工商登记:(分公司所在工商局)——《营业执照》 (注意:1、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人加盖公章或签字;2、提交的申请书或其他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3、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总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1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a、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b、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3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a、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b、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刻章业务:(公安局)——公章

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分公司名称 分公司名称预先核 准文号/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场所 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 路(村/社区) 生产经营地 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 路(村/社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负责人姓名申请执照副本数量个 分公司 经营范围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

□变更/备案 变更/备案项目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 □注销 注销原因□分公司被公司撤销。 □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其它原因:。 清税情况(国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清税情况(地税)□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分公司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年月日

负责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拟任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联络员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外商独资公司(外资公司)设立登记注册指南

外商独资公司(外资公司)设立登记注册指南 很多人都觉得外资投资企业在国内注册都比较麻烦。下面是本人为你解答外商独资企业登记注册的程序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外商独资公司(外资公司)设立登记注册指南 概念: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应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说是一人有限公司。但不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投资方式、分配方式、风险方式、回收投资方式、承担责任方式、清算方式的不同又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也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独资企业是外资企业的一种,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资本由一个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3、《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5、《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申请条件: 1、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 2、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国家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5)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申请材料: 商务局: 1、承诺书、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设立申请表投资方签字; 3、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文字及经济部分,由投资方签字盖章) 4、(1)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方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授 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2)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 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一)住所(经营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

(二)住所(经营场所)为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其中租用军队空余房地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或南京军区南昌房地产管理处出具的《房地产租赁证明》即可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三)住所(经营场所)在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基地等经济功能区内,只提交园区管委会、基地管理机构等依法出具的载明住所权属主体、使用关系、具体地址等的证明。 (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住所(经营场所),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出具的证明,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所在地县政府及派出机关、城市居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属于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在地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 房地产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及派出机关、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应当载明住所权属主体、具体地址等。 (五)使用自有住宅或租赁他人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应补充提交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或利害关系人出具的同意使用的书面意见。 申请人对其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1、《承诺书》。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名称: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借给(无偿提供)他人使用房屋为经营场所,提交产权方的证明及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市场作为经营场所,提交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市场登记复印件;以租赁使用房屋为经营场所的,应当依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提交经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a11128882.html,)、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a11128882.html,)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内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范文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 号/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生产经营地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姓名 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设立方式(股份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公司填写)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20 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1 个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 分公司 □增设□注销 名称 注册号/统 一社会信用 代码 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清算组 成员 负责人联系电话 其他□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财务负责人□联络员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职务执行董事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 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监事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 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经理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 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附表3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附表4 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证件 类型 证件号码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李元泰 身份证 年 月 日前 货币 285 57% 陈玉彬 身份证 年 月 日前 货币 180 36% 任涛 身份证 年 月 日前 货币 35 7%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doc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称住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 人姓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经 营 范 围 营业期限 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文号 邮政编码 职务 (万元)公司类型 (万元)设立方式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长期 /年申请副本数量个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注: 1 、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 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XX年”。 ⑴

注 备 资间出时 缴 资式出方 实 额 ) 元 资万出( 例 比) % 股( 持 息资间 信出时 资 出 ) 缴 人 资式 起 出方 发 认 ( 东 股 额) 司元 资 公万 出 ( 称名码号 件及证 ) 人名起姓发或(称东名股 。 它 其 : G ; 业 企 资 投 商 外 . F ; 人 然 自 . E ; 府 政 民 人 方 地 、 院 务 。国 . 写 D ; 填人 纸法 附业 以 事 可 .。 的 C它 ; 下其 人 不、 法 写权 体 填用 页 团 使 会 本地 ,社土 . 写 B、 ; 填人权 况产 法 情识 业 资知 企 出 .、 际 A 物 : 实实 母 及、 字 定币 述 规货 下 的: 写 程写 填 章填 栏 司式 公 ” 方 注 据资 备 根“出 、、、 1 2 3 : 注 ⑵

内资公司登记备案指南

内资公司登记备案指南自2016年10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发放。 敬告: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故在申办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业务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 注意: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登记备案适用本指南。 2、申请内资企业登记、备案的,可登录“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业务工作”--“注册许可业务”--“企业登记注册”下载相关表格,或者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和各镇街市场监管分局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提交的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事项名称 内资公司登记备案 设定依据 《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 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 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 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 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 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 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 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 机构; 【6】有公司住所。 登记事项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 姓名或者名称。 申请方式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 (二)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办理流程 1、登记注册大厅办理流程 前往登记注册大厅提交相关材料→登记机关审查、核准 登记并核发登记(核准)通知书→申请人到登记注册大厅领 取营业执照(通知书) 2、网上登记注册大厅办理流程 登陆东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管理系统(网址:(知 识产权局)()--原市工商局网站→网上办事→全程电子化 登记入口进入)→选择相关业务填写登记申请资料并生成 PDF文件格式的申请材料→下载该PDF文件→在该PDF文 件上电子签名并网上提交申请→登记机关网上审查、核准登 记并核发相关文书→申请人到登记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或通过邮政快递邮寄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 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认 为申请材料齐全,应当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符合法 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不能当 场决定的,设立登记,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 记的决定;1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登记机关负责 人批准,可以延长1个工作日;除此之外的其他业务,应当 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5个工作日内不 能作出决定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 日。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部分镇街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和各镇街市场监 管分局 办理材料 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

新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 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提交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属于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020年最新版)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 称 (集团母公司需填写:集团名称: 集团简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设立登记不填 写)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外资有限责任公司 □外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万元 (币种:□人民币□其他) 投资总额 (外资公司填写) 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营业期限/经营期限 □长期□年 申领执照 □申领纸质执照其中: 副本 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经营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填 写)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制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委托权限1、同意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名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仅限内资、外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董事会成员签字(仅限内资、外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申请人承诺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报送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限设立、变更及清算组备案以外的备案):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限清算组备案): 公司盖章 年月日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表格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5“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 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分公司申请书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 负责人信息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 更、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和“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 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设立登记填写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办理其他登记填写分公司名称和注册号。 4、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6、“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 定填写。 7、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 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篇二:分公司设立申请表 编号注册号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 书 分公司名称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 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 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十六开纸。 5、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注:①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②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注:①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 可在“有关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国家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申请人可不再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申请人应填写“审批 机关”和“批准文号”栏目。 ③“营业场所”应填写市(县)、区(村)、街道名、门牌号。

新成立公司的注册流程

步骤一: 企业名称查询 (三个工作日) 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 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2-10个, 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据工商规定:字数应在60个内)。例:东莞+某某(字数二个、企业名)+贸易(行业名)+有限公司(类型)。备注:行业名要规范。 填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后,由萃智知识产权注册公司网统一提交到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其内部网查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册公司步骤一,即查名,通过东莞市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名工商查名科注册官进行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并发放盖有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登记专用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步骤二:(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提供证件材料 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以及相应要求的材料。相关行政机关如有新规定,由开发区和申办人按照国家规定相互配合完成。 2、报送审批特许项目 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防、治安、环保、科委等) 3、****并编写“公司章程”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建议由公安部门刻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公司章程”的样本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根据自己拟办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并由所有股东签名后交送开发区。 步骤三: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由会计审计部门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若干工作日)表格可以参考注册公司网 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会计审计部门已盖章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帐户,各股东按自己出资比例向此帐户中缴足相应的钱款。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投资者需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相关注册资金的证明,通过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货币形式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以货币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步骤四:申领公司营业执照 (三个工作日) 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由开发区连同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工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领取)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资证明; 6、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 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议(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还应当提交售房方出具的场地是否交付使用的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一人有限公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为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精品文档 注册号: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称: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借给(无偿提供)他人使用房屋为经营场所,提交产权方的证明及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市场作为经营场所,提交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市场登记复印件;以租赁使用房屋为经营场所的,应当依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提交经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a11128882.html,)、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a11128882.html,)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图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图

附件A: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股东盖章[自然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验资报告; 6、股东会决议(设董事会的还应提交董事会决议); 7、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8、经理的任职文件; 9、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文件; 10、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1、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见附件A1。 注:以上凡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的,由股东加盖印章(自然人签字)并署名与原件一致。 附件A1: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董事长签署、出资人盖章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出资人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4、出资人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的证明;

5、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6、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出资人出具的董事长的任职文件; 8、出资人出具的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9、经理的任职文件; 10、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1、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证书; 1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以上凡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的,由出资人加盖公章并署名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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