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基本费费率×2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

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

第五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临时设施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基本费

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2.现场评价费

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情况进行自评,并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核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最终综合评价得分,由承包人自愿向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申请并经测定费率后获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

第七条招标人应在公布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分析表除外)中,明确各单位工程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

并要求投标人按此金额填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第八条对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含EPC方式)或按建筑面积平方米造价包干等方式发包的工程,如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无法确定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具体金额或未采用我省计价依据确定工程造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基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分别暂按签约合同价中建安工程造价的15%、10%计算,费率和金额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附件2的规定计算,以此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总费用以及编制费用预付计划的依据。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现场评价:

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川建发〔2015〕51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3]39号)等规定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分,并由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历次检查得分及日常监管情况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详见附件3)中核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同时,对施工期间承包人是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地地面是否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是否按要求组织

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予以确认。

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85分;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90分。

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费率的确定:

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依据本办法附件2及本条第3款、第4款、第5款、第6款规定确定;

2.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费费率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费费率依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核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最终综合评价得分、本办法附件2及本条第1款规定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最终综合评价得分-80)×3%。

3.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基本费。

4.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安全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5.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

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6.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施工费已包括施工现场安装和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费用以及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等费用,如未安装和使用或经现场评价不符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3]39号)规定,或未按要求组织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安全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75%计取。

第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测定:

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测定采取自愿的原则。工程竣工后,自愿申请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的承包人持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确认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测定机构由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2.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应依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评价情况和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工作应在收到完整的测定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结算管理:

1.承包人向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申请测定费率,并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按《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计算;

承包人未向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申请测定费率的,只能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计取基本费。

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未核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最终评价得分,承包人无法向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申请测定费率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依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按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分的结果和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中确认并说明原因,作为结算依据。

2.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也未单独进行现场评价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工程类型,只能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计取基本费。

3.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但未单独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评价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该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执行;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但该工程总承包人未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以该总承包工程类型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计取基本费。

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纳入总承包人统一管理的,总承包人收取相应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40%。发包人在拨付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时,应将其中的40%直接拨付总承包人。

第十三条对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含EPC方式)或按建筑

面积平方米造价包干等方式发包的工程,如在结算时无法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具体金额或未采用我省计价依据确定工程造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基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分别按照签约合同价中建安工程造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15%、10%计算,费率和金额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计算,以此作为调整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

第十四条采用总价包干的工程在确定包干总价时,对招标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暂按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计列;对非招标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暂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竣工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并对包干总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7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5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人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总承包人统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人实施的,由分包人提出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报总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并由总承包人支付所需费用。

第十六条施工合同备案时,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要按合同备案管理规定查看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发现合同中未明确的,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不予备案。

第十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并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发包人未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工程监理人应当对发包人、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监理人发现发包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人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

第十九条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工程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安全文明

施工费。总承包人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人不能及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由总承包人负主要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包人支付及承包人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核对工程结算时,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

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一)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二)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监管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授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组成

一、环境保护费

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措施费用。包括:

1.对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石方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或洒水,以及对施工现场易产生粉尘的土石方开挖等采取喷雾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的费用;

2.为避免施工车辆车轮带泥行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清洗沟或清洗设备等发生的人工、材料与设施摊销费用;运输土石方、渣土、砂石、灰浆和施工垃圾等采取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措施所增加的周转、摊销费用;

3.在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实现施工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而购置容器的周转、摊销费用;

4.贮存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闭措施;不能密闭的,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发生的费用;

5.为保证施工现场排水通畅,在办公区、生活区以及作业区(包括明挖基坑的四周)设置排水沟等发生的措施费用;

6.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

7.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的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

8.施工现场实际发生的其他环保措施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措施费用。包括:

1.“五牌一图”的费用,包括: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周边、厕所便槽贴瓷砖, 地面混凝土硬化或贴地砖的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

3.符合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等相关规定要求采取措施发生的费用;

4.现场卫生清扫和保洁的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采取灭鼠、蚊虫、防煤气中毒、防疫等措施的费用;

5.施工现场地面的硬化费用;

6.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接顺发生的人工、材料与机械费用;

7.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的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

8.现场实际发生的为保证文明施工的其他措施费用。

三、安全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措施费用。包括:

1.安全资料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的费用。

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的设置;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2.“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槽坑围边、卸料平台两侧)、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防护的费用;

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外电线路防护措施;

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监测及检验检测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保证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器材的购置、周转、维护与定期检验等发生的费用;

8.施工现场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担架等急救器材的费用;

9.治安综合治理费用;

10.施工现场安装和使用视频管理的费用;

11.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等所产生的费用。

12.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的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

13.为保证安全施工所发生的其他措施费用。

四、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包括:

1.施工现场围挡的安拆、维修、周转或摊销的费用;

2.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周转或摊销的费用。如门卫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及盥洗设施,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泥浆沉淀池等。临时设施应符合环保、消防等要求;

3.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为达到现场办公、生活与作业的基本条件修建的临时给水、排水、供电、通讯等临时管线等发生的搭设、维修、周转或摊销等费用;

4.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及施工便桥的搭设、维修、周转或摊销等费用。具体范围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

(2)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及施工便桥的搭设,但不包括为保证正常的公共交通秩序而修建的社会便桥及交通导改费用;

5.生产工人生活设施的购置、维护与周转等费用;包括宿舍内配置的床、衣柜、桌椅等;

6.工程完工后,就以上措施发生的拆除、清运与恢复费用;

7.其他临时设施搭设、维修、拆除、清运或摊销的费用。附件2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

1、工程在市区时

号项目名称工程类型取费

基础

2015清单计价定额费

率(%)

简易计税

一般计税

一环境保护

基本费费

分部分

工程量

单项目

额人工

费+单

价措施

项目定

额人工

0.26 0.26

二文明施工

基本费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

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

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2.75 2.73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

工程

1.38 1.37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1.93 1.9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93 1.91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1.27 1.26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

除工程

1.27 1.26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

边坡

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1.27 1.26

三安全施工

基本费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

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

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5.76 5.50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

工程

2.47 2.36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3.30 3.1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30 3.15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2.30 2.20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

除工程

2.30 2.20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

边坡

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1.90 1.81

四临时设施

基本费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

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

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3.96 3.76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

工程

3.96 3.76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3.96 3.7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96 3.76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3.58 3.39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

除工程

3.14 2.97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

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3.14 2.97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

2、工程在县城、镇时

序号项目名称工程类型

取费

基础

2015清单计价定额费

率(%)

简易计税

一般计税

一环境保护

基本费费

分部分

工程量

单项目

额人工

费+单

价措施

项目定

额人工

0.21 0.21

二文明施工

基本费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

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

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2.21 2.19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

工程

1.10 1.10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1.55 1.5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55 1.54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1.01 1.01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

除工程

1.01 1.01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

边坡

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1.01 1.01

三安全施工

基本费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

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

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4.61 4.41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

工程

1.98 1.89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2.65 2.5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65 2.53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1.85 1.77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

除工程

1.85 1.77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

边坡

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1.52 1.46

四临时设施

基本费费

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

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3.19 3.02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

工程

3.19 3.02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3.19 3.0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19 3.02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2.88 2.73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

除工程

2.52 2.39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

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2.52 2.39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

3、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

序号项目名称工程类型

取费

基础

2015清单计价定额费

率(%)

简易计税

一般计税

一环境保护

基本费费

分部分

工程量

单项目

额人工

费+单

价措施

项目定

额人工

0.18 0.18

二文明施工

基本费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

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

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1.78 1.76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

工程

0.89 0.88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1.25 1.2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25 1.24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0.82 0.81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

除工程

0.82 0.81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

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0.82 0.81

三安全施工

基本费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

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

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3.69 3.53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

工程

1.59 1.52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2.12 2.0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12 2.03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1.48 1.41

除工程

1.48 1.41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

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1.23 1.17

四临时设施

基本费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

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

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2.56 2.42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

工程

2.56 2.42

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2.56 2.4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56 2.42 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 2.30 2.19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

除工程

2.03 1.92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

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2.03 1.92 使用说明:

1.表中按工程所在位置分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

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其口径与该工程实际缴纳的税金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同。

2.表中所列工程类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4.单独装饰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5.单独通用安装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6.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以及单独发包的市政给水、燃气、水处理、垃圾处理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市政维修工程。

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包括单独发包的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8.园林绿化、总平、运动场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园路、园桥、亭廊等与其配套的工程。

9.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拆除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10.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附件3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

工程名称

发包人

承包人

监理人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表注意事项

二、本表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复印件须盖鲜章。

三、本表由承包人报送。本表封面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第一页由承包人填写,发包人、监理人复核;第二页由发包人填写,承包人、监理人复核;第三页由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分别填写。

1.承包范围指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

2.工程特征简介应将承包项目的主要特征作描述,如建筑物高度、层数以及结

构类型;道路工程的长度、宽度及面层用料;排水主管的长度、管径和材质等;

3.计税方式指该工程结算时采用的是简易计税法,还是一般计税法计税。

四、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填表时,应明确施工期间承包人是否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明确工地地面是否应做硬化处理,如该工程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还应明确工地地面是否做硬化处理;应明确该工程是否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是否按要求组织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等。

五、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在费率测定时,应依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并查看该工程承包合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税证明,明确其适用定额及适用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中的哪一种,再进行费率测定。

六、本表一式五份,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各一份。如发包人有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的,份数相应增加。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

项目名称安监编号

工程

市(州)区(县)镇

具体地址

承包范围

工程特征

简介

工程规模合同价(万元)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规定

附件2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计取规定 一、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规定》(建办[2005]89号)文的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作为一项措施费用,由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组成,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拆除工程。 二、在编制单位工程拦标价和投标报价时,必须编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拦标价中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费率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费率进行计算,投标报价中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费率不得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标准的90%。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费率表

备注:1.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费基数: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拆除工程为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安装工程为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之和。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费基数: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拆除工程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安装工程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之和。 四、原《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的项目不在适用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五、不属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范围的其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内装修工程等)仍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执行,计算相应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 注:1、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宿舍、公寓。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价合计(综合单价)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费用。作为控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最低总费用。 3、对深基坑围护、施工排水降水、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措施项目和对沿街安全防护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垂直运输机械等措施费用等其他措施项目,依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仍按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

关规定报价。一并计入施工措施费。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 注: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价合计(综合单价)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费用。作为控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最低总费用。 2、对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清单内容的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垂直运输机械等措施费用,仍按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报价。

民防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 注:1、项目类别中的面积是指民防工程建筑面积。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国家《人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计(综合单价)为基础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费用。作为控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最低总费用。 3、对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清单内容的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施工排水降水、垂直水平运输机械、内部施工照明等措施费用,仍按国家《人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有关规定报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费率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规定 一、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规定》(建办[2005]89号)文的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作为一项措施费用,由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组成,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拆除工程。 二、在编制单位工程拦标价和投标报价时,必须编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拦标价中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费率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费率进行计算,投标报价中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费率不得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标准的90%。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费率表

备注:1.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计费基数: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拆除工程为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安装工程为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之和。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费基数: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拆除工程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安装工程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之和。 四、原《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的项目不在适用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五、不属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范围的其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内装修工程等)仍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执行,计算相应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实施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实施方案中建七局四公司承建的济南军区商丘天伦国际广场1#楼工程,为了保障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和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企业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按照《建筑施工检查标准》的要求,施工现场所采取的安全防护、安全标志、施工场地及道路硬修、摊销等费用,根据豫建建(2004)161号文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当按照河南省建设厅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足额进行计价(其费用包括在脚手架、综合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用等项目费中)。 一、工程施工措施费中,现场围档、封闭管理、施工现场、材料堆放、现场临时设施、综合治理、施工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现场消防、社区服务等合计373250元。 其分期各需费用如下: (一)现场围栏、封闭管理、施工现场、材料堆放、现场临时设施、综合治理、施工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现场消防、社区服务等合计 193250元。 1、现场围墙: 现场围墙按建筑总平面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所示位置布置。 2、封闭管理:封闭管理既指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管理又指对在建工程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式管理。 (1)大门:按总平面布置设备,设置一个大门。一个位于临时道路上,主要用于对进出现场的车辆使用及现场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使用,宽8m,高6.5m,大门上设门楣,并有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及施工项目名称标注。 (2)临时道路处大门北侧设有治安室。治安室外悬有治安保卫制度、治安食品卫生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治安室外摆放桌椅、值班人员交接记录及来访人员登记记录。 (3)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工作卡,卡上注明姓名、职务、工程、编号等内容。 3、施工现场 (1)现场场地硬化:进出现场的主要临时道路用碎石垫铺,道路宽度不少于4米,向东放坡水,坡度为3‰。东侧作排水沟并作沉淀池,积水经沉淀后排入现场统一设置的排水管。其他临时道路均采用三七灰土夯实,上铺20cm厚二八砂石夯实。 砂石料场用20cmC10砼硬化,砂石料场向东放坡排水,排入路面排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基本费费率×2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 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 第五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临时设施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基本费 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2.现场评价费 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情况进行自评,并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核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最终综合评价得分,由承包人自

278173_规费与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总结

关于规费与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结 —————— 一、关于规费 1、规费的定义。 它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是一种不可 竞争费用。 2、规费包括的内容。 ①、工程排污费,②工程定额测定费,③社会保障费,④住房 公积金,⑤危险作业以外伤害保险。 注:其中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3、规费的取费费率。 ①工程排污费根据现场实际发生量计算(结算时办理)。 ②工程定额测定费河南省取缔。 ③社会保障费7.48元/工日,计算基数为综合工日。 ④住房公积金1.7元/工日,计算基数为综合工日。 ⑤意外伤害保险0.6元/工日,计算基数为综合工日。 4、规费中各项费用的概念。 ⑴工程排污费: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收款人: 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 ⑵工程定额测定费: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 定额测定费。注:河南省已经取缔。 ⑶养老保险: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⑷失业保险: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

⑸医疗保险: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费。 ⑹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⑺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 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 5、规费中社会保障费费用缴纳与发放流程。 (假设:施工企业为一个比较成熟,参与施工多年,有一部分退休养老的员工,并且参与施工或施工管理的人员全部为本施工单位的永久职工。) 根据以上假设解释规费中社会保障费费用缴纳与发放流程: ⑴业主方缴纳 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以下称业主)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向当地的工程管理机构预交社会保证费。当工程通过招投标,根据投标单位(施工单位)标书中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施工人员投入表,由业主向当地的工程管理部门按照工程投入人数陆续上交社会保障费,但工程竣工归档前必须将社会保障费上交完成。如不上交工程则不能归档,建筑物不能合法使用。 ⑵施工单位向政府提取 施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情况,以本公司施工人员名单为依据,根据现实的职工所在地的社会保障费标准,向政府部门按月提取社会保障费,并逐一转入施工人员名下。 ⑶施工人员为受益人 施工人员按月由其所在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费。 注:此办法可以规避业主不上交社会保障费,同时也可规避施工单位比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

四川省建设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有特殊要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基本费 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2、现场评价费 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现场评价,并经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费率后获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检查评价情况确定最终综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组成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组成 一、安全施工费 1、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的费用; 2、“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槽坑围边、卸料平台两侧),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防护的费用; 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配电箱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装置要求、外电防护措施; 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 8、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 9、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10、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 11、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 1、“五牌一图”的费用; 2、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 3、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 4、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 5、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等费用; 6、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 7、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 8、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 9、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 10、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 11、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三、临时设施费 1、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围挡的安砌、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2、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如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诊疗所、临时文化福利用房、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等。 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如临时供水管道、临时供电管线、小型临时设施等;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标准

附表2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标准

注: 1.本表计费标准为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为合格的标准。 2.计费基础:建筑工程以建筑面积为基础计算;单独装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为基础计算。构筑物、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道路、桥梁、隧道等工程及其他市政工程均以税前工程造价为基础计算;幕墙工程以幕墙展开面积为基础计算;土石方工程(不含建、构筑物及市政工程基础土石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3.借土回填土石方工程,按借土回填量乘土石方标准的50%计算。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按下列规定标准计算: (1)工厂预制梁(PC梁、箱梁、U型梁等)及铺轨工程按道路、桥梁工程标准的50%计算。 (2)轨道桥梁工程按道路、桥梁工程标准计算。 (3)地下区间、地下车站工程按隧道工程标准计算。 (4)高架区间、高架车站工程按道路、桥梁工程标准的110%计算。 (5)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机电设备等安装工程按安装工程标准计算。 (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筑、装饰、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土石方、其他市政等工程按相应工程标准计算。 5.以上各项工程计费条件按单位工程划分。 6.同一施工单位承建建筑、安装、单独装饰及土石方工程时,应分别计算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同一施工单位承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项目时,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按建筑工程标准执行。 7.同一施工单位承建道路、桥梁、隧道工程时,其附属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按道路、桥梁、隧道工程的标准执行。

8.本表费用计算按照累进制计取。例如某道路工程造价为7000万元,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计算如下:500万元×1.35% =6.75万元,(1000-500)万元×1.25%=6.25万元, (3000-1000)万元×1.00%=20.00万元, (5000-3000)万元×0.75%=15.00万元, (7000- 5000)万元×0.50%=10.00万元,合计 =6.75+6.25+20+15+10=58.00万元。

农民工工伤保险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算公式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作时间20.92天*60%*保险期(合同工期总天数/30天)*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人次(2520)*缴费费率1%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京建施[2005]802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将《管理规定》转发你们。同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补充如下具体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依据北京市概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建设工程标底编制应当按照现行计价办法执行,但临时

设施费费率不得进行浮动。 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按照以下办法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按定额计价的工程,在投标报价总价中应当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但应当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低于依据附表一规定的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当不低于按照附表二中规定的费率计取的费用。 五、房屋修缮工程的施工单位计取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依据《北京市房屋修缮预算定额》中相应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六、对房屋进行整体拆除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应当按照附表三、附表四规定的费率计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标人投标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附表三、附表四规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 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

第四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有特殊要求、危 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基本费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2、现场评价费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 JGJ59-99 )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川建发[ 2006 ]151 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现场评价,并经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费率后获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检查评价情况确定最终综合评价得 分及等级。最终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 (1)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 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 计取,80 分以上每增加1 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 ,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2013版)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资金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提取及使用、管理。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三条按照《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将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列入建安工程造价的通知》云建标【2005】661号的规定,土建工程提取合同总价(扣除预留金)的2%—1.8%作为各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水电安装工程提取合同总价(扣除预留金)的1.5%作为各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提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善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财务部负责提取,经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审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投入使用。 第五条成本管理部按照《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将意外伤害保险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列入建安工程造价的通知》云建标【2005】661号的要求,单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划和清单,财务部单独设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专项资金”科目,保证专款专用。质安部督促其合理使用。 第六条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使用程序如下: 由项目部成本核算人员根据中标工程项目签订的合同总价编制出该项目总计划和费用清单,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报质安部和成本管理部备案。项目部每月按工程进度如实提出使用清单,质安部和成本管理部每月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财务部,财务部按费用支付流程进行费用支付,并按《项目成本费用归类实施办法》进行财务费用归类、核算。 第七条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应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一、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警示标志牌。 现场围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旺角时光小区三期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本单位建设的工程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临时设施等均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安全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要求。本工程不采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 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一、安全防护生产 1、安全防护资料的编制、安全防护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 2、“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 3、施工安全防护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气保护装置、外电防护 措施; 4、起重机、塔吊等其中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 (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防护保护设施费用;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防护通道的费用; 8、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 9、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10、电气保护、安全防护设施费; 11、其他安全防护防护措施费用 二、文明施工 1、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 2、砌筑围墙、道路硬化及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 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 3、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 费用;生活用洁静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 4、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 5、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 的费用;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 6、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 7、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 8、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 9、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 10、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安全防护、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我单位承包旺角时光小区三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23403.3 m2,建筑总高度为91m,结构类型剪力墙,工程造价为15993.0677万元。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方法

编号:SM-ZD-35147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方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方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

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 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272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我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与生活条件和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与监控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等所需要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见附表1、2)。 一、安全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三、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四、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和摊销等费用。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不同的单位工程根据附表2所规定的标准计算,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结)算、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及签订合同价时应单列计算,该费用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得参与浮动。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合同(正式版)

YOUR LOGO 如有logo可在此插入合同书—CONTRACT TEMPLATE— 精诚合作携手共赢 Sincere Cooperation And Win-Win Cooperation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合同 (正式版)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合同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为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人必须按政府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及要求组织施工,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不文明施工行为,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支付方式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计取。

2.在合同签订后支付给承包方措施费的________,其余费用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一并支付。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依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定机构出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确定的费率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进入工程结算。 三、违约责任 1.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落实专职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若承包人组织管理不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发包人或监理有权责令其整改,若整改仍不合格,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安全文明措施费,并收取相等金额的违约金,此费用在月进度支付时扣除。 2.施工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承包人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发包人有权对其另收取相等金额违约金。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方法(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方法(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方法(通用版)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

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有特殊要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基本费 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2、现场评价费 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住房城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7026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试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 第二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

四川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标准

zg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或预算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1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现场检查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现行定额规定的计费基础计算,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一、基本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费率表 注: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2.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单独安装工程标准。 2

2017年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2017年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基本费费率×2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 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 第五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临时设施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基本费 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2.现场评价费 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情况进行自评,并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核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最终综合评价得分,由承包人自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