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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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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护卫职责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公司管理区域实施安全监督;

3.负责小区消防设施的监护和公共服务场所安全防范的督察;

4.做好公司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工作,涉及违法案件的要及时移交派出所,业务上自觉接受派出所指导;

5.查处公司管理区域内因员工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6.建立健全和管理好系统档案资料;

7.抓好护卫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8.做好新接物业护卫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和物品配备的统筹策划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护卫岗位职责

1.护卫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的工号,仪容严整;

2.纠正违章时必须先敬礼,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领导,确保小区的安全;

4.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勇于与之斗争并设法将其抓获;

5.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预防案件、事故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6.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小区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

7.熟悉小区的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8.值班时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及时认真处理,并作好记录;

9.熟悉小区内公共设施情况,巡查、登记公共设施完好及损坏情况;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11.对进入小区内的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要进行盘问和检查;

12.对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要进行登记;

13.对发生在护卫区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及提供请客的职责;

14. 熟悉本管理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及业主的基本情况;

15. 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门岗、巡逻岗位职责

1.24小时严密监视护卫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处置,必要时相领导报告,且随时汇报变动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2.掌握业主的来客动态,维护小区秩序;

3.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无任何证件、形迹可疑者,应禁止其入内;

4.熟悉小区内住户的基本情况;

5.做好执勤记录,接班人员未上岗,不准下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职责明确;

6.严格执行24小时巡逻制度;

7.对于进入小区的各类人员,必须认真进行验证登记方可放行;

8.对于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认真登记方可进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日月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宁波市永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日月星城小区(以下称“本小区”)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卧彩江以南,江东南路以东,北仑铁路以北,启文路以西(包括启文路东华景阁),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物业类型:多层、高层住宅楼。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小区内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泊管理。

7. 维护公共秩序,协助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8.物业经营用房的出租与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附件3约定)。

9.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10.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1.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法律、法规,制定、通过小区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审查通过年度专项维修基金的概预算、决算报告;

2.制定小区管理服务标准,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由本合同附件1约定。如乙方没有遵守附件1的约定,造成违约,甲方有权根据附件1的约定进行处罚。

3.委托并支持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必要的催缴催改措施。

4. 甲方有权在乙方管理期满时收回本物业由乙方使用或代管的所有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

5.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6.协助处理非乙方职权范围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拟订本小区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通过后实施管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半年向业主委员会报告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每年一次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委托乙方管理和使用的全部物业及其种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继续由乙方管理和使用。本合同终止后15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但有关政府部门鉴定是由于乙方严重

失职造成业主及其他住用人在小区内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以适当赔偿或承担相关行政责任。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

l.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①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45元直接向业主收取。

②高层住宅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0元直接向业主收取,其中未设专职保安服务的高层住宅按每月每

平方米1.30元直接向业主收取。各高层住宅的电梯及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增压水泵等高能耗设施运行所需电费不列入物业服务成本,物业公司另行向高楼业主收取。

③店铺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0元直接向业主收取。

2.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经双方约定,采取低于市价的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3.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专项维修基金中支付。专项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

4.物业收费的其他约定见附件3。

第七条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1)由甲方从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中拨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奖励具体管理人员,具体办法由业委会制定。

(2)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根据附件1的约定,对乙方进行下列处罚:

(1)管理费打折收取;

(2)情况严重,多数业主意见大的,中止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管理,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和相应的经济补偿,情况严重时有权中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情况严重时有权终止合同。

3.因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乙方有义务代表甲方向相关建设安装单位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管理服务过程中各项具体的违约责任由本合同附件1约定。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一方如要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2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续订合同,合同内容另行商定。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之附件(附件1,附件2,附件3)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江东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

附件2、日月星城小区经营用房、停车费、广告费收入管理办法

附件3、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费收取办法

附件1

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

(草案)

总体要求: 通过明确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体现“质价相符”和“明明白白”消费,为小区的广大业主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

管理服务标准

一、客户服务

总体要求:服务有效投诉少于5%,处理及时率100%;业主满意率80%以上。不达标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对业主(使用人)的报修与求助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

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征求业主(使用人)的意见。

2、服务时限。急修服务15分钟内到位,8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3、对业主的投诉及时回访,回访率100%,并件件有记录。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总体要求:房屋完好率大于等于98%;设施设备完好率大于等于95%;不达标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巡检。(1)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做好记录;(2)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3)每半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每日巡视1次小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4)每年秋季对共用部位门窗做专项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2、房屋。

(1)装修管理。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在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备案登记时,对不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的内容,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修改意见;业主(使用人)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油漆粉饰。木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5年油饰1次;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门)、铸铁污水管、水管等应3年油饰1次;楼梯间、共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5年应粉刷1次。

(3)建筑物外立面。本小区建筑物外立面原则上每8年粉饰1次。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的,应当及时进行清洗、粉饰。

2、给排水系统及其配套设施。

(1)给水设施,泵、管道、水箱、阀门、水表等运行正常,出现问题随时处理。(2)排水设施。化粪池每年清理1次,每季巡查1次。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每月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季度对地下管井疏通1次,保证通道清洁,排水畅通。

3、供配电系统

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电气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巡视检查制度、维护制度、安全及交接班制度;所有供配电设备运行正常,没有人为故障。

4、智能化系统

设备运行正常,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反应灵敏,异常情况及时检修。

5、避雷接地系统。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6、电梯运行与管理

(1)与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大中修更新改造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2)每日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维修保养,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进行1次全面调整和测试,确保电梯及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电梯年故障率低于7%。(3)电梯维护保养提前一天通知业主(使用人),并尽可能减少对业主(使用人)正常生活的影响。(4)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后迅速通知维保单位派人排除设备故障,并尽快设法解救乘客。

7、道路、停车场(车棚、车库)及配套设施

(1)保持本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发现损坏及时修补;(2)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劝阻人为损坏路面,制止在路面焚烧垃圾、落叶或其他杂物;(3)停车场、棚、房完好无损,有大、中、小修计划;(4)停车场内照明设施完好,通道畅通无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三、清洁管理

总体要求:内外环境整洁,没有卫生死角,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9%。达不到此要求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一般管理。每日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月刷洗1次;每日收集2次业主(使用人)垃圾;每周用干净的抹布擦抹2次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循环清洁1次;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1次;每月擦洗2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无乱贴乱划,无擅自占用现象,无乱堆乱放;铁栏油漆完好无脱皮;扶手护拦干净、光亮;梯间顶面无蜘蛛网、灰尘,地脚线干净无明显灰尘,大理石地面干净无明显灰尘,水磨石、水泥地面目视干净无杂物、污迹;玻璃、墙面、门窗保持干净。灯具每季擦抹1次。

2、电梯及电梯厅保洁。保持电梯轿箱清洁,每日清洁1次;灯饰及轿箱顶部每周清洁1次。避免在客人多时清洁电梯,若有人乘搭电梯应暂停清洁工作。

3、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油迹、无污迹和杂物;无异味、空气流通;管道标识清楚,油漆无脱落、无锈迹;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墙面、管线基本无污迹、无灰尘。

4、道路保洁,道路、人行道无垃圾、无杂物、积水、积雪、污渍、泥沙;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路边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

5、标识、宣传牌、雕饰、信报箱保洁,无积尘,无污迹,无乱张贴。

6、休闲及绿化带保洁,外观整洁,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

7、垃圾桶、果皮箱保洁,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明显污迹、油污,无明显异味。

8、垃圾收集与处理。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垃圾2次,保持垃圾桶清洁。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垃圾收集车表面洁净,无污染,全封闭,无垃圾外溢、气味四散、垃圾洒落。

9、卫生消杀。夏季等蚊、蝇、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灭鼠:每季进行1次。

五、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总体要求:园林绿化与小区整体环境相协调,美观,花草树木长势良好,符合季节气候特点,没有人为毁绿损绿事故。达不到此要求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草坪。成活率在95%以上,生长茂盛;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整块草地没有明显阔叶杂草;无病虫害;绿地整洁,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根据草坪种类、季节、生长周期、天气、土质等情况实施淋水、施肥、修剪和灭虫。

2、园林树木。长势强,生长超过该树种、该树木的平均年生长量;树冠完整美观,没有死树和枯枝死杈;树木枝干无机械损伤,无明显缺株;树林无钉栓、捆绑现象;绿篱上下部枝叶茂密,整形修剪表面平整,棱角线条统一划齐,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修剪造型美观,无死株和干枯枝。

3、花坛。花卉长势良好,体现花坛设计要求,造型优美,无枯枝,无病叶。保持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小品的清洁卫生。

4、人工水系、喷水池,池底清澈见底,水面无杂物、池底无沉淀物、池边无污迹。四周安全设施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六、安全防范

总体要求:阻止或减少刑事案件,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重大或较大治安案件。公安部门鉴定小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主要原因系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不善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配备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专职保安人员。保安人员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和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振作,举止文明,仪态良好。

2、门卫。本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主出入口24小时至少有2人有值班看守,本小区人员车辆凭卡进入,外来人员应进行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杜绝未经受访业主同意的其他人员进入;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实施交通指挥交通疏导等工作。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3、巡逻。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8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每组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管理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紧急事故反应。(1)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公共卫生以及电梯应急等;(2)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3)高层住宅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演习;(4)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5)组织恢复生活秩序。

5、其他防范措施。(1)设有业主(使用人)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2)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3)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4)对小区内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的照明设施加强维护,保持必要的照明;(5)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房、杂物房巡查、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

七、交通、车辆管理

总体要求:车辆进出停放有序,避免交通事故,不因车辆停放和行驶的原因损坏绿化、其他设施。达不到此要求即为违约。

具体要求:

1、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过夜或临时停放位置进行引导,保持车辆行驶通畅。停车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标准收费。

2、在交警部门协助下在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划定禁止车辆停放的区域。杜绝车辆在禁止停放区域停放。

3、维持交通秩序,发现车辆乱停乱放进行忠告或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

4、封闭停车场由专人管理,车辆进场、离场有检查、记录。

5、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6、杜绝外来车辆进小区停放过夜。杜绝非小型机动车停放过夜。

7、对业主违反业主公约和小区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

八、消防管理

总体要求:设施齐全,标识清晰,使用功能良好,防止火灾责任事故。

具体要求:

1、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2、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

3、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指定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保持完整好用。

4、发现火警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救火,抢救生命和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5、每月1次巡查消防栓、箱、烟感头、喷淋头、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并及时给予维修;发现设备故障时,必须及时修理或通知厂方处理,保证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每年模拟火灾操作1次,以熟悉操作和检查消防监控设备;消防监控室保持清洁,每周至少保洁1次,要求地面无积灰,监控箱表面无污渍;每日填写工作记录,建档备查。

九、档案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2、分类成册,管理完善,合理分类,查阅方便;

3、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

监督办法和违约责任

一、日常监督

甲方聘请专门人员并授权监督人员按照本合同及各个附件的约定,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案,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聘请的专门监督人员进行监督,对监督人员通知的整改事项要有积极的回应并认真整改。乙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职责,经甲方监督人员监督仍不改正的,视作违约。合同期内因同一问题或同一情况监督人员发出5次(含)以上整改通知书的,视作违约(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遣留问题及个别业主恶意破坏)。甲方及甲方聘请的监督人员不得干涉乙方按合同的约定实施的日常管理与服务。

二、违约责任

乙方没有达到本附件约定的管理服务标准,构成违约的,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罚通知,每一项违约扣减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约定的利用本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经营用房经营收入总额中乙方1个百分点的可得金额,相应增加甲方1个百分点的可得金额。(即如果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发生,乙方可获得最高35%的经营总收入,甲方获得65%;如果发生一项违约,则乙方所得减少到34%,甲方所得增加到66%,依此类推)。

考核办法和结果处理

一、每年年中和年底,乙方将半年和全年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半年和下一年度物业管理的主要计划等,两次向全体业主送发书面报告。

二、业主委员会年中和年底两次向全体业主送发评议打分表,对以下内容进行打分评议:1)供电管理;2)供水管理;3)消防治安管理;4)卫生保洁管理;5)绿化管理;6)公共设施设备管理;7)车辆管理;8)维修服务;9)服务态度;10)遗留问题的解决;11)总体评价。打分的标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三、年中和年底回收的表格由业主委员会邀请江东区物业办、社区居委会、部分业主代表和乙方代表进行公开汇总并将结果向全体业主公告。在“总体评价”中,80%(含)以上业主认为“好或较好”的,业主委员会向全体业主书面通知按合同规定邀清上半年或下半年物业管理费。30%(含)以上业主认为“差或较差”的,上半年或下半年物业费按90%收取。50%(含)以上业主认为是“差或较差”的,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现物业公司,并组织招投标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附件2

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管理办法和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停车费、广告费收入使用办法(草案)

为维护本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1、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是指小区开发商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按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3‰的比例配置的用于本小区物业管理的房屋。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开发商无偿提供,产权属本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由业委会代管,并提供给物业管理公司使用。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委会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更不得用于出租或其他经营谋利。

2、物业商业用房是指开发商在住宅小区开发建设中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按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4‰的比例配置的经营用房。物业商业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产权属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由业委会代管,并由业委会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经营,经营收入除去双方约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外,全额用于小区的物业管理。

3、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的所有权不得分割、转让和抵押,其用途不得擅自改变。

4、物业管理企业出租物业商业用房的,租赁合同应当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与承租方鉴定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受聘期限。

5、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的使用必须符合城管、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6、物业管理单位应每半年在本小区内公布物业商业用房出租和经营收益等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7、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单位应及时将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8、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小区停车费。停车费具体收取办法由物业管理企业制定,报业委会备案。

9、小区共有部位和公共设施出租做广告,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租赁人须向业主委员会、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涉及到的相关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申请同意。

10、本小区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的经营收入、停车费收入和广告费收入以及其他使用公共场地和公共设备获得的收入中,35%作为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费用,可以计入公司利润;65%作为物业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单位在银行建立专户储存,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中修以上(含中修)的维修和更新,禁止物业管理企业挪作他用;部分可用于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用于小区公共活动开支。

1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需要使用物业维修基金,金额超过1万元的,应提前告之业主委员会,超过3万元的,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方案,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再报相关机构审核批准。

12、按宁波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每年在本小区内公布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13、按宁波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精神,业主委员会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维修基金和本小区物业管理的其他财务不定期进行审计,终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时候为必须审计。

14、本办法由日月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3

日月星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草案)

1、为规范本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服务,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3、本办法所指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的清理;

(三)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公共秩序维护和协助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物业的档案资料管理;

(六)《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合同》和《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中规定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

4、本小区采用包干制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即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具体收费标准经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谈判,由合同约定。

5、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每半年一次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取情况,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业主或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收取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对公布的收支账目有异议的,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6、电梯及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增压水泵等高能耗设施运行所需电费不列入物业服务成本,由享受的业主按实分摊。无电梯、增压水泵等高能耗设施、设备的多层住宅,业主享受公共性服务除向物业管理企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公共设施维修费外,不再分摊其它费用。

7、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

8、在本小区内,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企业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上述企业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双方应当签订合同,物业管理企业可向委托方或业主收取规定的代办服务费。

9、已购置房屋,但未向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相关入住手续的业主,其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按市住宅小区综合服务费收取办法收取。

10、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据双方签定的合同的约定,在每年的年中和年底分两次收取全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但依据合同和《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出现应当打折收取的情况时,应当按打折的数额收取。具体操作按照《日月星城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中的规定进行。

11、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原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结清物业服务费。

12、对本小区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车辆停泊、装修装饰垃圾清运、代办服务和其他特约服务等收费,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13、本办法由日月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

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

境,根据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区路的范围内的物业委

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

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

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

金管理办法将专用基金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

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

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

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

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

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

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工作,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

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

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

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的实施,并承担相

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

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

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

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

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和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

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

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

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

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万元,合理支出万

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

天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

物业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 根据集团公司对物业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各小区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各小区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小区会计负责编制,经小区物业经理初审后,报物业公司、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各小区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各小区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由小区物业部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物业公司、总裁审批后各小区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 2)物业各小区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管理员)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5)收据填写要求: ①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小区物业各项管理制度

管理处主任岗位职责 在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负责管理处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奖惩制度; 2、安排和调整本部门人员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编写管理报告和各种通知、公函; 3、负责传达公司文件、通知及会议精神; 4、检查监督本辖区工程维修、保安清卫人员以及管理员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按《员工手册》的要求抓好管理; 5、熟悉国家有关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掌握各业主情况,检查督促各责任区管理的实际操作; 6、随时掌握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交纳情况,及时做好物业管理费催交的组织工作,并组织解决好有关投诉,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7、抓好本部门的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主持日常和定期工作会议,研究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8、加强各班的团结合作,树立整体思想,密切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互相沟通、协调; 9、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任务。 管理员岗位职责 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熟悉掌握物业辖区业主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2、建立收费台帐,掌握收费动态,及时收取、催交各项应收费用; 3、负责办理业主入住、迁出手续,监督管理装修事务; 4、负责巡视物业使用情况,以及保安、清洁、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 5、负责对外包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与业主沟通、回访,有效处理业主的投诉。

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则 1、贯彻执行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制订的各项法规和制度,努力维护好物业辖区内的治安安全;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服从领导,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3、负责做好对辖区内的巡逻、值班工作,做好大宗物品出物业辖区的登记工作; 4、负责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收费工作; 5、负责做好综合管理费收取工作; 6、熟悉楼宇情况、以动态、巡查等方式预防、发现、制止各类事故如:打架斗殴、盗窃等事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7、按规定着装,文明值勤,严格交接班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讲究文明、礼貌待人,耐心说服、教育住户遵守物业辖区各项管理规定。 (二)、保安队队长岗位职责 保安队长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保安队的各项管理工作。 1、了解和掌握保安队的情况,根据管理处领导的要求和意图,结合实际,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细则的奖惩条例,抓好实施组织和监督工作,对物业辖区的治安、消防、车辆交通工作全面实施管理; 2、主持保安业务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重点是《员工手册》及保安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组织队员学习业务知识和形体仪表训练,认真做好培养和业务训练,提高全体队员的整体素质。; 3、经常定期不定期检查保安队员的工作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奖惩条例; 4、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抓好保安队伍的思想建设,关心队员的生活状况和业务水平,做好全体队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精神教育,帮助下属正确处理好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为下属解决实际问题;

物业公司收费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定 1 总则为了规范本公司各项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公司收费 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收费内容:1、物业管理费;2、水电费; 3 公摊水电费;4、电梯费;5 垃圾费; 6、收视费; 7、租赁中介费; 8、代办服务费; 9、装修押金;10、租金收入; 11、家政服务费;12、停车费(含固定车位费和临时停车费)13、维修费(含维修 材料费维修服务费)14、其他临时收费项目等。 第二条收费工作的分工 1、固定费用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电梯费、 垃圾费、收视费、租赁中介费、代办服务费、装修押金、场租收入及其他临时收费 项目收费工作均由财务出纳收取。 2、停车费:由小区门岗当班人员负责收取。 3、家政服务费:由提供家政服务的工作人员收取。 4、维修费:由工程部维修人员收取。 第三条收费操作规定 1、收费单据的管理 1)收款票据、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由会计统一管理,各收费点按需领用; 2)建立专门的票据领用登记本,发放时做好票据编号、领用时间、领用部门、领用人等相关登记; 3)填制收款票据前要仔细查询相关记录及资料,正确计收业主已交的各时期的各项费用,做到正确无误。 4)收款票据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不可跳号。 5)所有已使用完的收款票据,及时交回会计处核销,未能及时核销的,财务不予发放新收款票据。 6)所有作费的收款票据必须联数齐全,不可缺联,否则视同已收款处理,无法界定收费金额时,每张收费单据按200 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7)业主可凭收据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换取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

小区物业管理制度79605

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一.治安管理规定 1.非小区住户不得随意进入小区,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 2.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服务中心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 3.小区住户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辆不停放在小区内,住户车辆按规定只能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4.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必须要有住户亲自陪同方可搬离出小区,配合保安员记录有关物品数量、名称、住户地址等以便日后查核,如住户确实无法陪同,必须以放行条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数量、业主房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同意,方可将物品搬出。 5.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员和住户都有义务积极配合,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6.遵守小区和物业服务中心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 7.住户应“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8.住户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 9.小区的经营户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二.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2.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乱贴,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3.小区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废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4.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别是在晚上十时至翌晨八时期间严禁制造各种噪音,违者管理人员有权干预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 5.小区内各种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出入禁鸣,整齐有序。 6.不在住宅内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餐饮设备。 三.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1.请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2.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清理。 3.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4.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和高大凶猛的动物。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宠物伤人由其主人负责赔偿。 5.住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

物业收费管理制度

物业收费管理制度 收银员守则: 为明确物业公司收银员工作职责,特制订本守则: 一、管理处收银员为创鸿集团财务部派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及集团公司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 二、按时向业主(住户)收取管理费、停车费和水电费等,及时将现金全额缴入银行,不得截留或挪用,同时将收费情况记录在帐册中。 三、资金、帐册、发票、收据、车辆停放卡、装修出入证,收费记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被盗。 四、严禁向外人透露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公文、报表、财务帐目、数据等。 五、严格执行只收款不付款的制度,付款统一由集团公司出纳员办理,私自付款,公司不予进帐。 六、督促保安员及时上缴临时停车费,收取临时停车费时,应按规定开具由物业公司提供的收据。 收银员操作规程: 为规范收银员行为,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一、物业管理费的收取: 1、物业管理费须在每月8日前收清,对未按时缴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应发出催收单,并限期缴交。 2、收银员在办理收取物业管理费时首先应核对该户物业管理费应缴金额所属月份,然后开具公司的收款收据给缴款人,收款收据一式叁联(一联存底、一联交缴款人、一联报集团公司财务)。 3、收款后须及时、认真、细致记入《管理费收缴情况登记表》。 4、新增或减少的住户物业管理费在《管理费收缴情况登记表》上及时记载,并在《物业变动表》上反映。月终报物业公司会计。 二、停车费的收取: 1、固定停车费的收取: ①收款员在办理收取固定停车费时首先应核对该车辆应缴金额是多少?所属月份。然后开具公司的收款收据向缴款人收取固定停车费。收款收据一式叁联(一联存底、一联交缴款人、一联报集团公司财务)。 ②收款后须及时、认真、细致记入《小车、摩托车、单车固定停放收费登记表》。 ③新增固定车辆停放须填写《新办固定停车凭条》,报停的须填写《车辆停止存放凭条》,在《小车、摩托车、单车固定停放收费登记表》上及时记载,并在《物业变动表》上反映,月终报物业公司会计。 ④缴交一年固定停车费的,可优惠免收一个月月租。 2、临时停车费的收取: 收款员在核对下班保安员呈送的《临时停车费交收情况表》的基础上,须开具公司收款收据,向缴款人收取临时停车费,收款收据一式叁联(一联存底、一联交缴款人、一联报集团公司财务),《临时停车费交收情况表》留物业管理处保存。 三、水、电费的收取: 1、在核对抄表员呈送的逐户水、电表行码的基础上,须每月8日前收清水、电费。对未按时缴交水、电费的应发出催收单,并限期缴交。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人员上下班制度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四、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他私活。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四天假,以假条为准,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四天,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病假例外)。 六、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时间。 七、违犯本规定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环境卫生工作制度 一、环卫人员必须保持小区干净整洁,各个场所旮旯不得有垃圾,废塑料袋等杂物。 二、环卫人员必须在上午8点前清扫完毕,每天一小扫,三天一

大扫。 三、环卫人员必须经常保持小区洁、净、美,并负责督促拉垃圾人员勤拉,不堆积。雨天负责清扫道路积水,雪天主动配合其他人员清扫积雪。 四、严格执行物业制订的卫生保洁程序,按时完成季节性、突击性卫生清理任务。 五、认真巡查保持环境卫生,制止破坏环境的行为。 六、认真使用和保管所有环卫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七、严格遵守物业制定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犯,轻者警告,重者辞退。 门卫工作岗位制度 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现场,出现重大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负责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看管工作,防

物业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办公室清洁工作规程

1.0 目的 保持办公室整洁 2.0 作业流程 1)将各房间垃圾、杂物等集中收放于垃圾袋中; 2)整理各台面文件、报纸及办公用品; 3)清倒烟灰缸,用干净湿毛巾用力拧干后,擦抹台面、座椅、文件柜门窗、花盆等; 4)大班台、大班椅要用干毛巾和碧丽珠护理剂进行清洁保养; 5)每周用吸尘器对办公室地毯吸尘一次; 6)遇有会议、学习、来客来访,要摆好会议室桌椅并等客人入座后,每人沏一杯热茶,茶倒七分满为宜,并放置干净烟灰缸; 7)每小时做一次全面巡视保洁; 8)外墙玻璃每月清刮一次,内侧每天用干毛巾清抹一次,除去灰尘,手印; 灯具、灯罩、空调机吹风口,消防指示灯每月用干净毛巾擦一遍; 9)天花板每月扫尘一次; 10)不得随便翻动办公室内所有物品、文件,办公用品应轻拿轻放; 11)不能用同一条毛巾既擦台面又擦门窗; 12)吸尘时不准动用电脑插座; 13)擦抹电脑、电器时须用干毛巾。 3.0标准 整洁、无杂物、灰尘、蜘蛛网、污迹;桌椅、沙发、柜无灰尘

大堂清洁工作规程 1.0目的 保持大堂清洁 2.0范围 小区内所有大堂 3.0 作业流程 1)每天7:30分-13:00分两次重点清理大堂,平时每小时保洁一次,重 点清理地面和电梯箱内的垃圾杂物。 2)用扫把清扫大堂地面垃圾,用长柄刷沾洗洁精除掉污渍和香口胶;3)清倒不锈钢垃圾筒,洗净后放回原处; 4)用尘拖或拖把拖掉大堂地面尘土和污迹后,将垃圾运至垃圾屋;5)清扫电梯轿箱后,用湿拖把拖两遍轿箱内地板; 6)用干毛巾和不锈钢油轻抹大堂内各种不锈钢制品; 7)用毛巾擦抹大堂门窗、防火门、消防栓柜、指示牌、信报箱、内墙面、电子门、灯具等公共设施;(清洁流程参照楼道清洁工作流程。) 8)先用湿拖把拖两遍台阶,再将干净的湿拖把用力拧干后再拖一遍;9)出入口的台阶每周用洗洁精冲刷一次 4.0 标准 无积尘、无污迹、无垃圾、无蜘蛛网。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给城市居民创造文明、整洁、安全、方便、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具有一定规模并属多个业主共有或共用的住宿、办公、商贸混合区的物业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小区,是指实行城市综合开发,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宅区域或住宅组团。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用于居住、办公、商贸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配套的公用设施、公用设备、公用场地和必要的安全、卫生、绿化等环境。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治组织及其委托的企业,对物业的正常使用、维护、修缮实施综合管理服务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及合法使用人。 第四条本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服务相结合、合同约定公共服务内容与特约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行物业管理企业化、专业化ⅱ市场化、社会化。 第五条本市及各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未设房产管理部门的县市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公安、规划、市政环卫、园林绿化、供水、供气、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应当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企业的作用,合力推行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住宅小区成立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业主委员会。 一个住宅小区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或推举产生的委员组成,可以选聘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人员参加。 业主委员会一般由7至11人组成,其中业主担任委员的比例应与其所代表的群体相适应,且总数不能少于全部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业主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2至3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设专职或兼职主任委员一名,由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或推举产生,负责召集、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及其授权范围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业主委员会组建的具体办法、程序和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由本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自成立之日起15日内,应当持下列文件到物业行政主管 部门登记: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三)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制度1 物业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人员上下班制度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四、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他私活。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四天假,以假条为准,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四天,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病假例外)。 六、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时间。 七、违犯本规定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环境卫生工作制度 一、环卫人员必须保持小区干净整洁,各个场所旮旯不得有

垃圾,废塑料袋等杂物。 二、环卫人员必须在上午8点前清扫完毕,每天一小扫,三天一 大扫。 三、环卫人员必须经常保持小区洁、净、美,并负责督促拉垃圾人员勤拉,不堆积。雨天负责清扫道路积水,雪天主动配合其他人员清扫积雪。 四、严格执行物业制订的卫生保洁程序,按时完成季节性、突击性卫生清理任务。 五、认真巡查保持环境卫生,制止破坏环境的行为。 六、认真使用和保管所有环卫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七、严格遵守物业制定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犯,轻者警告,重者辞退。 门卫工作岗位制度 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各项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公司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物业公司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收费内容:1、物业管理费;2、水电费;3公摊水电费; 4、电梯广告费;5垃圾费;6、收视费;7、租赁中介 费;8、代办服务费;9、装修押金;10、租金收入;11、 家政服务费;12、停车费(含固定车位费和临时停车费) 13、维修费(含维修材料费维修服务费)14、其他临时 收费项目等。 第二条收费工作的分工 1、固定费用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 摊水电费、电梯费、垃圾费、收视费、租赁中介费、代办服务费、装修押金、场租收入及其他临时收费项目收费工作均由财务出纳收取。 2、停车费:由小区门岗当班人员负责收取。 3、家政服务费:由提供家政服务的工作人员收取。 4、维修费:由工程部维修人员收取。 第三条收费操作规定 1、收费单据的管理

1)收款票据、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由会计统一管理,各收费点按需领用; 2)建立专门的票据领用登记本,发放时做好票据编号、领用时间、领用部门、领用人等相关登记; 3)填制收款票据前要仔细查询相关记录及资料,正确计收业主已交的各时期的各项费用,做到正确无误。 4)收款票据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不可跳号。 5)所有已使用完的收款票据,及时交回会计处核销,未能及时核销的,财务不予发放新收款票据。 6)所有作费的收款票据必须联数齐全,不可缺联,否则视同已收款处理,无法界定收费金额时,每张收费单据按200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7)业主可凭收据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换取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财务部统一保管。 8)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2、收据填写要求: 1)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万科物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组织观念,维护正常的劳动、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岗位责任制和具 体工作目标,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对工作不服从分配,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按奖惩制度第六条执行) 三、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打扑克、下棋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私活,违者按奖惩制度第五条执行。 四、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须坚持每日签到考勤,考勤员必须认真登记,严禁弄虚作假,违者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月底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严格坚持请销假制度,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杜绝不请假或先离岗后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六、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经学习仍不能胜任工作,按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除对其批评教育外,按奖惩制度第七条执行。 八、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禁止收受用户任何好处,或以权报复,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将按奖惩制度第八条执行。 九、除因工作需要,禁止中午喝酒,反对酗酒,不得因喝酒聚会而影响或延误八小时以外的临时性工作和服务要求。 十、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奖惩制度第十条执行。 十一、工作时间定为每天8小时,职工周日除留一人值班外,其余人员休班;值班人员安排其他时间补休(法定节假日据情况安排休息)。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全文解读

2014版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全文解读 小区物业收费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物业服务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物业服务收费管理问题涉及面广、关注度高。10月28日,市物价局联合住房局发出关于公开征求《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公告。《意见稿》中提到对分期开发的小区由同一物业公司管理的实行统一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获得优质物业服务称号的可上浮物业服务费等。这些规定您觉得合适吗?您有什么好的建议意见欢迎通过微信给我们留言或直接向物价局反映。无业委会小区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按照《意见稿》,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住宅物业服务费、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车位租赁费、电梯维护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出入证制作工本费。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除停车收费外)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依法将住宅、车库改变设计用途作为经营性用房的,其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相关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小区即使有业主委员

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也由物业公司制定或按照政府指导价实行,比如荣和·山水绿城小区虽然有业委会,物业管理服务费却为1.5元/月平米。物业管理优秀小区物业费可以上浮从2009年10月开始,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已经实行按等级定价,服务等级为一级别的物业企业,服务收费可以收取1.35—1.65(带电梯)元/月平米,服务等级为四级别的物业企业,服务收费则为0.36—0.44(无电梯)元/月平米。在实际的操作中,低等级物业企业服务的小区有电梯房的则会另外收取电梯维护费,如南湖国际小区及翡翠园小区一期是单独交30元/月电梯费。按照《意见稿》,物业服务按等级定价将被延续下来。相关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制定住宅物业服务费等级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不超过15%)。当然,服务等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每三年评定一次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不达标的需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会进行降低服务等级处理。另外,《意见稿》规定,对荣获级、自治区级和市级优秀物业管理荣誉称号的住宅小区,按照鼓励先进、优质优价的原则,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或业主大会同意,并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住宅物业服务费可按现行收费标准适当上浮。对此,有市民提出,本身物业服务公司都已按级定价,级别高的物业

物业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物业管理的服务工作,强化管理人员的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实行以人为本,做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条理化,树立物业管理公司的良好形象,不断的提高物业管理的自身素质,实现小区依章管理,建设文明、和谐的住宅小区,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共同遵守。 一、规章总则 1、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保护公司利益,及业主财产 放在首位。 2、员工须团结友爱,热爱本职工作,爱护公司财产,不应有损公司的声誉 形象的行为。管理内部如有不同意见,应互相沟通,或请示领导解决,不得内讧。 3、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准睡觉。 4、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纪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维护业主 财产安全的责任与义务。 5、员工必须要以“服务第一,业主至上”为宗旨,做到文明上岗,热情接待、 6、上班必须要穿制服,不准穿与制服不协调的衣服,制服必须穿戴整齐、 清洁、离开岗位时,不准穿制服。 7、保持个人仪容整洁,不准留长头发,不准带项链等饰物上班。 8、上班不准谈天说地,不得离开岗位,不允许外出,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 领导批准。

9、工作时间不能打私人电话,确实有事应长话短说。 二、物业管理人员上下班制度 1、物业管理人员必须按公司制定的《上下班时间表》进轮值,不准迟到、 早退、旷工。 2、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清理值班室卫生。 3、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更不允许干其他私事。 4、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假两至三天, 以请假条为主,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天扣一天工资,每月上班天数为28天。 5、违反本规定的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三、保安员工作岗位制度: 1、所有保安要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 记,严厉盘问,可疑人员的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内。 2、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要经常巡查小区公共设施是否正常,特别是车 库(杂物间)每个班次至少要巡查三次以上,住户楼梯一次以上并在巡查箱做好巡查登记,如发现情况要立即查明原因并做出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做好登记,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区内公用设施、设备的看管工作,防止丢失现象发生,属于责任问 题的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处理。 4、严格禁止与外来闲杂人员在门岗或值班室聊天闲谈。除领导临时指定替 换,不准保安人员私自用任何人顶替值班。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员一定要把当天值班的情况认真记

物业小区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管理制度 (1)治安管理规定 1、非小区住户不得随意进入小区,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 入内。 2、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管理处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 3、小区住户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内,住户车辆按规定只能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 4、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必须要有住户亲自陪同方可搬离 出小区,并配合保安员记录有关物品数量、名称、住户地址等以便日后查核,如住户确实无法陪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数量、业主房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同意,方可将物品搬出。 5、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 员和住户都有义务积极配合,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6、遵守小区和物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 7、住户应“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8、住户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 9、小区的经营户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2、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乱贴,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3、小区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废弃物,乱倒污水及排

放其它污染物。 4、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别是在晚 上十时至翌晨八时期间严禁制造各种噪音,违者管理人员有权干预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 5、小区内各种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出入禁鸣,整齐有序。 6、不在住宅内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餐饮设备。 (3)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1、请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2、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清理。 3、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4、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和高大凶猛的动物。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 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宠物伤人由其主人负责赔偿。 5、住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 6、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 7、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区域扩大营业场地。 8、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整洁。 9、物业管理处负责小区的垃圾清运和消毒工作,积极配合环卫、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住户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 (5)停车管理规定 1、小区停车场,专供购 (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小区住户车辆长期停放地下停车场须办理车辆停放卡,一车一卡,持卡出入;临时停车须登记,经同意发临时车辆停放卡,持卡进入,离开时退卡。

小区物业保洁奖惩管理制度

小区物业保洁奖惩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小区保洁工作优质完成,根据物业相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文明卫生标准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二、责任范围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对住家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除责令其清理外每次扣保洁员100元。 5、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3倍罚款。 6、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50元。

9物业收费管理制度

物业收费管理制度 为了规公司各物业管理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物业管理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 (一)本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订的强制性规定,各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参照执行,对于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及时协商解决。 (二)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组织、管理收费工作,并对收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途:主要用于支付办公区域围的公共设施和设备的运行、保养、日常维修、清洁消杀费、绿化养护费、治安费及小区有效物业管理所发生的必要成本支出等。 (四)收费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1. 规各类收费行为,保证收费资料真实、完整; 2. 不相容职务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3. 建立并完善收费记录,保证各类相关账册的记录准确,并做到数据来源清晰、账账相符; 4. 各类数据应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保证财务数据及时传递,为管理活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5. 加强对物业管理费收支活动的会计监督。 二、收费分工 (一)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收费业务授权批准、收费业务执行、收费稽核检查等工作应由不同的人员执行,以达到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二)以下工作是不相容的: 1. 收费金额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 2. 水、电、气等费用的抄表工作与收费工作; 3. 各类押金收取标准、押金退回的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 4. 应收款的记录工作与收费工作。 (三)收费工作分工如下: 1. 物业主管负责应收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收取标准、收费起止时间的确认工作; 2. 物业主管负责确定押金收取标准、押金准退批准及处理工作; 3. 水电工负责辖区所有由公司支付费用的水电表的抄录工作; 4. 收费员负责以上各项经确认的收、付款容进行收、付款作业,编制相关报表; 5. 统计员负责数据的统计工作; 6. 财务部负责收付款业务的稽核工作。 三、收费程序 (一)物业管理费、空调费、暖气费收费程序: 1. 由物业主管在当月5日前根据相关收费文件和管理情况确认当月应收金额,打印应收清单,经物业管理主任签字确认后,报物业管理部收费员及公司财务部。 2. 物业主管依据经确认的本月应收管理费明细填入《管理费收费台账》的相应栏,容包括:应收费所属时间、管理费小计及累计金额并签名盖章。

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一、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护卫职责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公司管理区域实施安全监督; 4、做好公司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工作,涉及违法案件的药及时移交派出所,业务上自觉接受派出所指导; 5、查处公司管理区域内因员工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6、建立健全和管理好系统档案资料;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护卫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的工号,仪容严整; 2、纠正违章时必须先敬礼,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4、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勇于与之斗争并设法将其抓获; 5、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预防案件、事故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6、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小区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 8、值班时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及时认真处理,并作好记录; 9、熟悉小区内公共设施情况,巡查、登记公共设施完好及损坏情况;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11、对进入小区内的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要进行盘问和检查; 12、对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要进行登记; 13、对发生在护卫区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及提供请客的职责; 14、熟悉本管理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及业主的基本情况; 1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门岗、巡逻岗位职责 1、24小时严密监视护卫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处置,必要时相领导报告,且随时汇报变动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2、掌握业主的来客动态,维护小区秩序; 3、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无任何证件、形迹可疑者,应禁止其入内; 4、熟悉小区内住户的基本情况; 5、做好执勤记录,接班人员未上岗,不准下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职责明确; 6、严格执行24小时巡逻制度; 7、对于进入小区的各类人员,必须认真进行验证登记方可放行; 8、对于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认真登记方可进入。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给城市居民创造文明、整洁、安全、方便、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具有一定规模并属多个业主共有或共用的住宿、办公、商贸混合区的物业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小区,是指实行城市综合开发,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宅区域或住宅组团。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用于居住、办公、商贸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配套的公用设施、公用设备、公用场地和必要的安全、卫生、绿化等环境。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治组织及其委托的企业,对物业的正常使用、维护、修缮实施综合管理服务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及合法使用人。 第四条本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服务相结合、合同约定公共服务内容与特约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行物业管理企业化、专业化ⅱ市场化、社会化。 第五条本市及各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未设房产管理部门的县市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公安、规划、市政环卫、园林绿化、供水、供气、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应当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企业的作用,合力推行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住宅小区成立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业主委员会。 一个住宅小区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或推举产生的委员组成,可以选聘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人员参加。 业主委员会一般由7至11人组成,其中业主担任委员的比例应与其所代表的群体相适应,且总数不能少于全部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业主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2至3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设专职或兼职主任委员一名,由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或推举产生,负责召集、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及其授权范围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业主委员会组建的具体办法、程序和业主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由本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自成立之日起15日内,应当持下列文件到物业行政主管

(完整版)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24小时值班制度 1、安全管理员分早(7:00-19:00)、晚(19:00-第二天7:00)三班两运转,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2、安全管理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带规定装备和工作牌。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小区安全。 4、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小区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6、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记录,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 7、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9、积极向客户宣传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识。 二、车辆管理 1、在小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卡,并凭卡出入小区。 2、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3、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4、外来车辆,按零停收取停车费。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7、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三、消防管理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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