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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套资料《2019-2020新标准混编》

污水处理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套资料《2019-2020新标准混编》
污水处理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套资料《2019-2020新标准混编》

污水处理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套资料《2019-2020新标准整编汇集》

单位名称:略

2018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隐患排查治理作业指导书 (5)

1.1 编制目的 (5)

1.2 术语及定义 (5)

1.3 编制依据 (6)

1.4 基本要求 (9)

1.4.1 健全机构 (9)

1.4.2 完善制度 (9)

1.4.3 组织培训 (9)

1.4.4 落实责任 (9)

第二章工作任务及实施 (10)

2.1 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10)

2.2 责任及职责划分 (10)

2.3 隐患排查 (11)

2.4 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 (14)

2.5 隐患排查结果的处理 (16)

2.5.1 隐患分级 (16)

2.5.2 隐患的判定标准 (16)

2.5.3 隐患级别的确定 (17)

2.5.4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 (17)

2.6 隐患分级治理 (18)

2.6.1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 (18)

2.6.2 一般隐患的整改 (18)

2.6.3 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18)

2.6.4 整改期间的防范要求 (19)

2.6.5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9)

2.6.6 隐患治理验收 (23)

2.7 档案管理 (23)

2.8 评审与更新 (24)

第三章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25)

3.1 基础管理类 (26)

3.2 生产现场类 (40)

第四章隐患排查台账 (55)

4.1 隐患排查台账 (55)

4.2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 (57)

4.3 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检查表 (94)

4.4 隐患整改通知单 (95)

4.5 安全生产隐患通知单(排查) (97)

4.6 安全生产隐患验收单(治理和验收) (98)

4.7 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处理检查评定报告 (99)

第五章附录样表 (101)

5.1 表1: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样表 (101)

5.2 表2: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样表 (103)

5.3 表3:隐患排查治理公示样表 (104)

5.4 表4: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样表 (106)

5.5 表5:一般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样表 (108)

5.6 表6: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109)

5.7 表7:事故隐患分类汇总表 (111)

第一章隐患排查治理作业指导书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污水处理厂各类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各类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国家财产和人员的安全,为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生产工艺及操作技术,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事故的发生。我厂决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公司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配合政府安监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提升公司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通过建立起完善、有效运行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全公司范围内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提高本质化安全生产水平。

1.2 术语及定义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

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隐患排查:针对隐患开展的检查工作

项目组长:针对项目区域的企业依据企业危害类型划分不同的隐患排查层级,负责不同层级排查工作的中介服务方技术负责人。

1.3 编制依据

1.4 基本要求

1.4.1健全机构

公司建立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从企业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都应当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源投入,其他部门及人员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确保隐患得到治理。1.4.2完善制度

公司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相关记录文件,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使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生产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专业、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组成部分。1.4.3组织培训

公司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并保留培训记录。

1.4.4落实责任

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及奖惩机制,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工作任务及实施

要求:建立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从企业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都应当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源投入,其他部门及人员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确保隐患得到治理。

2.1 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长:经理

副组长:安全员

检查员:各负责班组成员

水质检测小组:组长:XX,组员为化验人员。

成立办公室,由安全员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策划、指导、协调、监督与考核,确保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

2.2 责任及职责划分

1)组长:对公司分配的隐患排查项目负责,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项目组员进行合理分工,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对项目产生的费用及车辆的使用进行总体控制。

定期组织开展工作小结,按要求定期汇总形成工作总结并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对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向项目组成员进

行告知并落实。

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和企业对隐患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对工作过程出现的与企业的矛盾及时解决。

安排专人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存档。

对隐患排查人员的安全、隐患排查的质量及公司形象维护负责,并定期向公司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对组员在检查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项目结束后对组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绩效评价。

2)副组长:协助主要负责人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公司级的隐患排查;

3)检查员:

配合组长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质量负责;

负责对所分配的企业现场隐患进行排查编制电子版记录,将图片与隐患一一对应,交负责长汇总及时存档;

在项目组长的安排下承担项目文字、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工作;及时完成组长交待的其他工作。

4)岗位人员:负责所在岗位的隐患排查。

2.3 隐患排查

1、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

1)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

回检查,以及车间负责人、安全员的经常性检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科室共同参与的全面排查;

3)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主要是指:

对工艺、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建筑结构、消防与公辅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排查;对涉及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所有作业及管理活动进行的专项隐患排查;在连续运行装置开停车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行等时期进行的专项隐患排查。

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行业季节特点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春季以防雷、防火、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等为重点;

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等为重点;

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等为重点;

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防中毒等为重点。

节假日隐患排查主要是指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排查,特别对节日期间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及物资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排查;

5)专家诊断性检查是指委托安全生产专家排查隐患;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排查。

2、分级排查

根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隐患排查分为:

公司级排查

专业级排查

班组级排查

岗位级排查

1)日常隐患排查为岗位级排查,实行一班三检,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对设备和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及时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及时上报;

2)综合性隐患排查应由公司级每季度组织一次;车间每月组织一次;

3)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应由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

4)季节性隐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

5)节假日隐患排查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2.4 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

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填表人签字:运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2.5 隐患排查结果的处理

2.5.1隐患分级

按照隐患的危险程度,参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可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二个等级。其中:

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易导致伤害事故发生且整改难度较小,在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易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且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5.2隐患的判定标准

是否是隐患,应以该风险点中危险源的风险是否达到了企业“不可承受”的水平,即是否为“不可承受风险”。具体判定时应考虑以下方面:

a)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的要求;

b) 不符合针对风险点制定的“典型控制措施”;

c) 不符合主管部门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特定要求;

d) 不符合企业制定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要求;

e) 违反企业采取的且证明有效的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f) 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追求

g) 其他。

2.5.3隐患级别的确定

一级或二级风险点构成重大隐患;三级风险点构成一般隐患。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1)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2)涉及重大危险源且不能立即排除整改的隐患;

3)涉及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且长期滞留人员在10人及以上的场所,存在不能立即排除整改的隐患;

4)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5)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定的。不同级别隐患分别实施登记跟踪管理。

2.5.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并进行隐患等级判定,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将事故隐患定期向从业人员通报。

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报告

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报告 【--总结与计划】 隐患,读音yǐn hu n,汉语词语,意思是潜在的危险,有发生危险的可能。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报告 xx市档案局关于全市档案安全风险隐患 抽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xx省档案局: 5月27日至29日,省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二检查组在我市开展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抽查.xx市档案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9家单位受检.检查发现,各受检单位档案工作体制机制较健全,档案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较规范,但仍存在馆库硬件、安全管护、消防隐患等方面的问题.为大力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档案安全各项工作,根据省档案局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督促抓好整改 市档案局高度重视此次档案安全整改工作,市委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安排,要求受检单位务必对照省检查组反馈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市档案局督促各受检单位立即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及专、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针对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上报整改方案.x月x日,市档案局审核通过x 家单位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上报省档案局. 二、过程控制,逐一抓好指导 x家单位陆续启动整改工作,在电话指导过程中,我们发现各单位的问题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一是硬件配置不标准,如未安装防光窗帘、未安装防盗窗、未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线路隐患较大等;二是管理制度不到位,如档案安全工作制度不完善、未签订《档案安全岗位责任书》、未制定应急预案等;三是档案用房不达标,如档案用房不符合设计要求、未实现档案用房三分开等;四是档案整理不规范,如档案资料收集不齐全不完整、档案保管期限划分混乱、档案数字化建设滞后等.解决方案:一是督促各单位及时将所需硬件设备、设施按要求配置;二是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制度 1 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7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4)4号) 《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2016版安监总管四〔2016〕31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2〕28号) 《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安监总管四〔2016〕68号) 《重大火灾事故判定标准》GB35181-2017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3001-2017) 2 术语和定义 2.1 事故隐患 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2 隐患排查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2.3 隐患治理 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2.4 隐患信息 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 2.5 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2.6 隐患信息 隐患信息是指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

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操作手册

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预警系统项目 用户培训手册 项目号IT-2016-0059 文件编号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预警系统项目《用户培训手册》 版本号 1.0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6年8月

1. 概述 1.1项目概述 根据国家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的指导要求,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年来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出企业应建立预警预测体系的要求。因此,在首钢一业四地及首钢矿业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基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技术标准(试行)》(安监总厅管四〔2014〕63号),以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警水平为目标,借助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信息管理系统方面的强劲实力,为企业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全面辨识企业安全风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提供全面有力的保证,最终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达到最新高度。 1.2术语与缩略语

1.3参考与引用文档 2. 系统概述 2.1功能概要 2.1.1系统管理 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用户组管理。 2.1.1.1用户管理 对用户进行查询和密码修改。 2.1.1.2角色管理 将系统的不同的操作功能配置到不同的角色。 2.1.1.3用户组管理 将系统的不同角色和用户配置到不同的用户组。 2.1.1.4角色数据权限设置 将系统的数据配置到不同的角色。 2.1.1.5权限配置 一、在以下情况下需要配置功能权限 1、用户登录系统后左侧的系统功能菜单空白、不全、错误; 2、各界面缺少功能按钮。 二、在以下情况下需要配置数据权限 1、主数据管理模块中的排查标准管理的组织树空白、不全、错误; 2、组织机构界面的组织树空白、不全、错误; 3、组织人员界面的组织树空白、不全、错误; 4、一般隐患信息创建和一般隐患治理流转界面中的隐患场所为空白、不全、错 误; 5、一般隐患信息创建的负责人选择为空白、不全、错误; 6、一般隐患-指派模块中点击指派整改人后的流转指派信息界面的整改人选择为 空白、不全、错误; 7、一般隐患-指派模块中点击整改后的整改完成信息界面的实际整改人选择为空 白、不全、错误; 8、一般隐患-指派模块中点击整改后的整改完成信息界面的验收人选择为空白、 不全、错误; 9、一般隐患-流转模块中点击指派整改人后的流转指派信息界面的整改人选择为 空白、不全、错误; 10、一般隐患-督办模块中点击指派督办人后的指定督办人界面的督办人选择为空 白、不全、错误; 11、角色数据权限设置界面组织机构空白、不全、错误。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ICS 03 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 2016-12-07 发布2017-01-08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 2883—2016 I 目次 前言............................................................................................................................................................. ...... III 引言............................................................................................................................................................. ........ I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总体结构 (2) 5.1 标准层级 (2) 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 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 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 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 6.1 分级 (2) 6.1.1 基本要求 (2)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操作规程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操作教程 一.注册账户 首先进入系统网页点击新用户注册进入企业注册信息页面,要如实完整的填写注册信息和登陆账号及密码(此登陆账号为该企业以后登陆系统账号,应妥善保存),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即可。最后在企业照片页面上传企业相关照片。 在用户注册成功后该申请信息就会自动上传到安监局系统中,但此时企业还登陆不上系统,下一步要通知该企业属地的安监局相关人员,经过安监局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企业就可以正常登陆并使用该软件系统。

二. 成功登陆系统后的操作流程:本系统针对企业开放的部分基本分为七大 项,每个大项里细分了几个小项,下面逐一介绍各项如何操作和使用。 1. 企业信息:此大项以完善企业各类信息为主,共分为11小项。填写原则:真实详细 1) 企业基本信息:本页面的内容有一部分是由用户的注册信息自动生成,另外的则需补充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2)企业详细信息:在此项填写企业详细信息。 3)作业场所管理:对企业内各个场所的用途、功能等统计,点击新建按要求填写完毕后保存,刷新页面后生成新文件,此时的文件状态是“新建”状态(可 删除),确认无误后点击“生效”,状态变为生效状态即可。

4)设备设施管理:对企业的各种设施、设备的统计,点击新建按要求填写完毕后保存,要求上传设备图片。刷新页面后生成新文件,此时的文件状态是“新 建”状态(可删除),确认无误后点击“生效”,状态变为生效状态即可。 5)物料管理:对企业中生产所用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等物料的统计,点击新建弹出页面,在物料详情中按要求天写完毕后保存,管理文件和应急文件中可添加附件后保存,附件文件格式参考“选择模版”填写。最后刷新页面生成文件, 确认无误后点击“生效”。

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

附件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图

附件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

注:1、本模板中默认10张工作表,请按顺序填写,如果隐患比较多,可以增加页签,如果不足10个,请将多余的删除。 2、所有工作表格式均按A4纸排版,请勿拖动行宽、行高、及修改工作表名称,以免造成导入、统计时产生错误。 3、事故隐患按发现顺序编号,格式为:单位汉字名称简写+4位年号+4位顺序号(如:单位简称20090001),如果不按照格式填写,可能无法直接导入,需要手工录入。 4、本表由事故隐患所在单位负责填写、流转和管理,验收结束后报安全监察部门建档。 5、隐患所在单位和发现人单位,应该与安全监督与管理系统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6、所有日期必须是yyyy-MM-dd格式,年份必须填写,而且必须是4位,否则无法正确导入。 7、预评估等级和评估等级必须填写,否则统计的数据有误。

附件3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 年度公司

注:1、本模板中默认10张工作表,请按顺序填写,如果隐患比较多,可以增加页签,如果不足10个,请将多余的删除。 2、所有工作表格式均按A4纸排版,请勿拖动行宽、行高、及修改工作表名称,以免造成导入、统计时产生错误。 3、事故隐患按发现顺序编号,格式为:单位汉字名称简写+4位年号+4位顺序号(如:单位简称20090001),如果不按照格式填写,可能无法直接导入,需要手工录入。 4、本表由事故隐患所在单位负责填写、流转和管理,验收结束后报安全监察部门建档。 5、隐患所在单位和发现人单位,应该与安全监督与管理系统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6、所有日期必须是yyyy-MM-dd格式,年份必须填写,而且必须是4位,否则无法正确导入。 7、预评估等级和评估等级必须填写,否则统计的数据有误。

隐患排查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大田县东源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我矿认真学习了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方法对煤矿的矿长、安监科科长、安全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于8月19日开始正式使用此系统,由矿长、安监科科长、安全员当天登入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各监管部门。 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统一的协同工作平台,实现对煤炭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信息的登记、审查、评估、分类、统计、分析和处理。系统涵盖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项基本内容,处理流程简洁清晰、快速灵活,基本覆盖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监控体系,快速排查整改和复查安全隐患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及时、有效地进行跟踪、整改,并将统计数据及时上报,形成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煤炭企业“群防群控”的网络应用体系。 通过排查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从根源上切断事故产生的条件,是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的有效途径,有效落实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从源头上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明确责任,防患于未然。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并与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思想,以及具体业务的管控模式相结合,通过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研发煤煤炭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本系统可建立基础数据库、安全知识库库、隐患信息库和事故警示库的信息系统;

实现煤炭企业、煤炭行业监管部门之间隐患上报、排查和治理的多级制约闭合管理,统计分析各类隐患及事故发生的趋势和规律,找出影响因素,便于及时防范、发现和治理隐患,按级别和专业管理隐患,按类型和级别管理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多维度管理;实现从隐患发布、隐患审批、隐患治理、隐患复查以及隐患综合查询等闭合式管理,并保留所有的处理信息,责任明确,便于监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全区三级安监机构和重点高危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四级网络平台已建立起,企业和各级监管机构可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的监控,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网络化管理和监管,但在实施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企业不及时和如实在网上填报隐患。据不完全统计,我区去年前11个月非煤矿山重点企业上报隐患10398项、危险化学品上报隐患4262项、烟花爆竹上报隐患744项,而网上录报分别只有1175条、1547条、565条,煤矿上报8000多条隐患、网上录报的是1847条,企业不及时如实填报隐患,造成非网上报的隐患和网上录入的隐患数相差甚大,使网络系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个别部门和企业领导不重视隐患排查信息网建设工作。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到位,没有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和下发的网络建设的通知,没有意识到信息化管理的先进性和重要性,没有将其当作是今后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没有认识到抓网络建设是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二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不落实,不督促操作员和执法人员及时在网上录 报隐患、当月的自查和检查情况;三是没有按要求配备专用电脑和操作人员;四是领导不带头 学习电脑知识和使用网络系统。 (三)个别部门和企业的隐患排查信息网操作员不固定。个别单位没有指定专人(操作员)负责网络系统工作,有些是临时指定兼此项工作,出现了忙时无人做此项工作的现象, 人员的不固定和兼项工作过多,使操作员不能专心信息网络工作,不同程度影响了隐患录报工作。 (四)企业和安监机构自查、检查制度落实不够好。按照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并将自 查情况录入到网络系统上。而我们的大部分企业和旗县区安监局没有按照规定办,尤其乌兰察 布市的31家企业和集宁区、丰镇市、卓资县、化德县、商都县、察右前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安监局,12月均未报自查和检查情况。 (五)各级安监局力量薄弱,执法人员网上监管不到位。各级安监执法人员不足,安全监管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对所辖区域企业监管存在盲点。从网上统计数据和隐患整改治理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ICS03 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 2016-12-07发布2017-01-08实施

目次 前言 ............................................................................... III 引言 ................................................................................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总体结构 (2) 5.1 标准层级 (2) 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 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 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 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 6.1 分级 (2) 6.1.1 基本要求 (2) 6.1.2 一般事故隐患 (3) 6.1.3 重大事故隐患 (3) 6.2 分类 (3) 6.2.1 基本要求 (3) 6.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3) 6.2.3 基础管理类隐患 (3) 7 工作程序和内容 (4) 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4) 7.1.1 基本要求 (4) 7.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4) 7.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4) 7.2 确定排查项目 (4) 7.3 组织实施 (4) 7.3.1 排查类型 (4) 7.3.2 排查要求 (4) 7.3.3 组织级别 (4) 7.3.4 治理建议 (4) 7.4 隐患治理 (5) 7.4.1 隐患治理要求 (5) 7.4.2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5) 7.4.3 一般隐患治理 (5)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精纺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编制依据 (3) 3.总体要求、目标 (3) 4.职责分工 (3) 5.事故隐患排查方法 (3) 6.事故隐患排查标准 (3) 6.1按照专业划分 (3) 6.2按照层级划分 (3) 6.3按照时间划分 (3) 7.事故隐患治理原则与程序 (4) 8.事故隐患等级划分 (4) 9.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5) 9.1企业层面治理措施 (5) 9.2政府层面治理措施 (5) 10.事故隐患治理效果验证 (5) 1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记录 (5) 附件1.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样表 (7) 附件2.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样表 (8) 附件3.隐患排查治理公示样表 (8)

附件4.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样表 (8) 附件5.一般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样表 (9) 附件6.重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样表 (10) 附件7.隐患分类汇总样表 (12) 附件8.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企业成果清单 (13) 附件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14)

精纺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1.适用范围 本实施指南适用于精纺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10号 《烟台市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 案的通知》烟安办〔2016〕15号 及相关政策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 3.总体要求、目标 根据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安委会同意,公司着手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3.1总体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各单位在安环部的组织下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建议编制大纲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实现作业现场事故隐患的动态管理,按照责任制要求,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治理,最大限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2总体目标: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月份完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现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无死角、无空档”;实现“零隐患、零伤害”目标。

上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上海安监局培训讲学

上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上海安监局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用户手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用户手册 编制: 编制日 期: 2015.04. 12 审核: 审核日期: 批准: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目录 1.引言 (5) 1.1.编写目的 (5) 1.2.读者对象 (6) 1.3.名称术语定义 (6) 2.系统概述 (6) 2.1.项目建设背景 (6) 2.2.系统目标 (6) 2.3.业务流程 (6) 2.4.系统建设内容 (7) 2.5.终端配置要求 (7) 3.操作说明 (8) 3.1.首次使用 (8) 3.2.基本操作 (8) 1、功能键说明 (8) 2、菜单说明 (8) 3.3.登录功能 (8) 4.画面说明 (9) 4.1.用户注册 (9) 4.2.首页 (10) 4.3.基础信息 (14) 4.4.自查自报 (16) 4.5.隐患管理 (17) 4.6.专项治理 (17) 4.7.统计分析 (18) 4.8.用户管理 (18) 1.引言 1.1.编写目的 本文档的编写目的旨在对上海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各项功能、流程进行 介绍,使相关用户能对系统有全面的了解,并在本手册的指引下可独立完成各项系统操作。

1.2.读者对象 本文档的读者对象包括: 企业用户(包括企业隐患管理员和企业隐患填报员)。 1.3.名称术语定义 2.系统概述 2.1.项目建设背景 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减少和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和《上海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沪府令91号)第二十五条“本市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由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日常运行管理”的要求新建“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2.2.系统目标 建立全市统一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掌握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及监管部门的执法检查情况。通过对隐患的统计分析,提高对安全生产形势的预警预测能力,为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监管部门开展执法等工作提供参考。 2.3.业务流程 1.系统业务流程

基于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280-41 基于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手段之一。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狠下功夫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0xx年国家安监总局就实施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xx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杭州市委市政府均下文明确提出要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许多现实问题和困难,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完全取决于企业自身,政府很难掌握真实情况,容易造成政府监管不全面、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之所以出现前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月度上报缺少法规依据;二是上报渠道缺少现代网络平台,未能实现电子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方案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xxx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目录 1.目的 (1) 2.适用范围 (1) 3.引用文件 (1) 4.术语与定义 (1) 5.隐患排查治理机构与职责 (2) 6隐患分级与分类 (4) 6.1隐患分级 (4) 6.2隐患分类 (4) 7工作程序和内容 (5) 7.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5) 7.2制定排查计划 (5) 7.3隐患排查 (5) 7.4隐患治理 (8) 8文件管理 (10) 9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11) 10 持续改进 (11) 附件 (13) 1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13) 2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14) 3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15) 4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16) 5安全隐患整改 / 验收通知单 (17) 6重大隐患评估报告书 (18) 7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19) 8重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 (20)

1.目的 规范和指导 xxx 有限公司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 施有效全面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规定了 xxx 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隐患分级和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持 续改进等。 适用于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3.引用文件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 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 号)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政府令第303号) DB37/T 3010-2016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DB37/T 2971—2017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该行 业涉及的其他标准、规范、文件。 4.术语与定义 4.1 事故隐患: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 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 隐患排查: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方案设计

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信息管理系统 方案设计 2015-4 1.系统建设背景 近年来我国从国家主要领导到各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各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愈来愈重视,取得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逐年减少的较好成绩,但我们清醒的看到我们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还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好,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和管理方法落后等问题。 北京市顺义区经过5年的摸索,探索出一种对不同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类分级与自查自报”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自2009年在顺义区全区运用以来,成效显著。为此,2011年10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顺义区召开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推广应用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管理系统的经验做法。在此之前,北京市安监局于2010年12月起,已在各区县推广实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的管理模式。 当前,以信息化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迅猛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信息化已逐步渗透到整个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但在我们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安全生

产监管手段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相比,还存在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顺义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管理系统是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成功实践,是实现安全生产科学监管的有益尝试,推广应用顺义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具有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项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安委办〔2012〕28号)。 其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为指导各地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查报标准制定工作,征得北京市顺义区安全监管局同意,将北京市顺义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查报标准转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各有关单位,供学习借鉴。 按照总局的要求,结合四川省安监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和研发企业在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践经验的基础,建设开发了用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2.系统建设意义 安全生产的基本任务是保证企业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就是要解决好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问题,企业主体责任是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的是企业生产与安全、企业各层面的社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办法为全面排查治理 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萌芽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重大隐患,进行超前排查治理的管理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 (一)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长:大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各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立在安检组,安检组长兼职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领导组职责 1、大矿长是事故隐患治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全面负责。 2、安全副矿长负责对事故隐患治理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矿长及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实施隐患系统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4、专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隐患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班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办公室职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设立在安检组,由安检组负责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事故隐患治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隐患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隐患分析);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

黑龙江省应急救援指挥平台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用户操作手册 VER2.0 广州中爆安全网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8日 文档信息 文档版本记录

目录

1欢迎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1.1项目背景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软件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建设通过整合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利用安监网络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建设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通过省级平台的建设,形成覆盖全省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部门和相关应急救援机构的高效、快速、通畅、安全的信息网络系统,掌握全省安全生产资源信息与应急救援相关信息,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功能,提高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指挥调度效率,实现安全生产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提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的协调指挥、辅助决策、资源调度、应急处置、总结评估等应急指挥功能。满足对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和应急管理的需要。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靠信息技术和安全科技,以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为依据,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信息共享、互为支撑。以满足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战时指挥、平时监管和不断发展的需要。为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提供先进的技术手段,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和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项目背景情况描述: 1. 系统名称: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综合业务系统 2.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 投资单位: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 支持机构: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5. 用户: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 开发单位:广州中爆安全网科技有限公司 1.2软件用途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文件)

纳雍县阳长镇东联煤矿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矿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7】5号)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系统、各环节施工、操作流程、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推进事故预防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是从源头遏制重特大事故强化我矿安全保障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部门 为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由安全科对此项工作具体负责。 主要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上报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 (一)矿长 矿长是本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本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矿长每月初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调度、通风、机

电等业务科室、各队组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重点是对井下采煤、掘进、通风、机电、提升运输、安全管理等生产各系统。 (二)分管负责人 1、总工程师:负责采、掘、修工程和顶板管理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助矿长开展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每旬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队组对采、掘、修工程和顶板管理等方面进行一次事故隐患全面排查。 2、机电矿长:负责全矿机电、提升运输和大型设备运行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机电、提升运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每旬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队组对机电设备、提升运输、大型设备等方面进行一次事故隐患全面排查。 3、安全矿长:协助矿长开展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全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监察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履行情况。每旬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队组对全矿井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进行一次事故隐患全面排查。 4、生产矿长:负责调度和地面设施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负有整改落实的责任。每旬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队组对调度和地面设施等方面进行一次事故隐患全面排查。 5、通防副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全矿一通三防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负领导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模块及功能设计方案(试行)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模块 及功能设计方案(试行) 为规范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满足政府、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信息系统的功能需求,实现“隐患不排查,系统能觉察;上报不及时,系统有提示;整改不到位,系统会警示;责任不落实,系统来考核”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政府端 (一)功能定位。 1.摸清行政区域内企业底数,获取企业基本信息。 2.明确行政区域内企业所属的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做到监管责任清晰。 3.清楚行政区域内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4.了解行政区域内企业安全隐患主要特点,有助于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的预测预警。 5.为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制定监督执法计划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等相 关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6.为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估提供参考依据。 (二)应用主体。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及行业监管部门。

3.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及行业监管部门。 4.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及行业监管部门。 5.乡镇政府。 (三)模块内容及功能设计。 根据政府端的功能定位,系统主要模块内容及功能设计如下: 1.基础信息模块: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电话、行业类别、企业地址、企业规模、班组人员数量、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以及所属安全监管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等基础信息,用于建立企业数据库和明确安全监管部门。 2.隐患信息模块: (1)一般隐患: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情况(排查人、限期整改日期、整改责任人等)、执法检查登记、隐患举报与移交,监督企业对一般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闭环管理。 (2)重大隐患: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情况(排查人、限期整改日期、整改责任人、安全监管单位、监管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等)、执法检查登记、隐患举报与移交,监督企业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闭环管理。 (3)未整改隐患提醒:超期未整改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提醒报警。 (4)隐患统计分析:行业隐患统计、地区隐患统计、安全形势预测预警。 (5)隐患举报:公众举报企业隐患信息登记。

2018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018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有限公司 2018年6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编制依据 (3) 3.总体要求、目标与原则 (3) 4.职责分工 (4) 5.术语和定义 (6) 6.隐患排查 (6) 7.事故隐患等级判定 (10) 9. 隐患治理情况的验证和效果评估 (12) 10. 事故隐患的报告和统计分析 (13) 附件一: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15) 附件二: ****安全检查表 (16) 附件三:事故隐患治理台账 (18) 附件四:隐患整改通知单 (19)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公司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编制依据 《2018 年全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安字〔2018〕34 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 3.总体要求、目标与原则 目标:建立并落实从公司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并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全面排查企业事故隐患。事故隐患的排查要和日常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结果等相结合。 总体要求:以危险源为关注点,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级管控,建立

以危险源为核心的隐患分级排查和分级治理的安全管控模式,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立体综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从而达到控制企业安全风险特别是重大安全风险的目的。 4.职责分工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1.1 公司主要负责人保证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4.1.2 公司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2 公司安全或生产调度部门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装置运行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 4.3 公司安全生产处负责公司级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验证,同时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负责公司各类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各单位上报事故隐患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和各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人员评审、修订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检查表,不断提高安全检查深度和广度。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编号:HTYH-2020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编制人:隐患排查体系工作组 审定人:**** **********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六月

一、目的 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缺陷等进行辨识,以确定隐患、危险、有害因素或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二、范围 企业生产装置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体系建设过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公司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制定了风险管控体系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计划,成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小组。并且严格按照《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的要求,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严格排查安全隐患,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评级评定,制定安全整改措施,严格整治规程,对整改后的安全隐患,组织复查组进行复检。 体系建设推进会议各部门收集信息、领导决策组织机构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员培训实施全面排查建立检查台账排查结果分析建档制定整治措施责任到人落实整治方案验收建立台账 完善体系建设 四、创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小组

组长: *** 副组长:王建海 成员:于雷王均伟夏清张荣 工作职责: 1、督查、督促双体系的建设工作 2、积极配合创建工作 3、负责传达上级最新的文件精神 4、为创建提供优良的创建环境 五、基本概念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在事故隐患的三种表现中,物的危险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物质条件(如材料、工具、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处于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人在工作过程中的操作、指示或其他具体行为不符合安全规定,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在开展各种生产活动中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存在缺陷。 (二)隐患分级 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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