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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精编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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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国境外任何地

方,都要在中国境

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365日。

(2)非居民

纳税人

承担有限纳税义

务,只就其来源于

中国境内的所得,

向中国缴纳个人所

得税

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1)在

我国无住所;(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

提示: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例题·判断题】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2011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2010年)

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

B.N国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离境

C.X国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

D.Y国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100天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ABD均不符合居住满1年的规定,所以不属于居民纳税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自然人有()。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不满1年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在美国留学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有两个标准:(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BD选项属于居民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提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

一、所得来源的确定

所得的来源地和所得的支付地不是一个概念: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支付地可能在境内,也可能在境外;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的支付地可能在境外,也可能在境内。

【举例】外籍人员詹姆斯受雇于我国境内某合资企业做长驻总经理,合同期三年。合同规定其月薪5000美元,其中2000美元在中国境内支付,3000美元由境外母公司支付给其家人。则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是每月5000美元。因为所得支付地不等于所得来源地。因其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取得的所得,不管何处支付,都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动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中,正确的有()。(2010年)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B.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C.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所得来源地

D.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居住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正确答案』ABC

二、税目

按应纳税所得的来源划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大致可以分为3类,共11个应税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提示: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2.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4.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

5.对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对非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是()。

A.年终加薪

B.托儿补助费

C.独生子女补贴

D.差旅费津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BCD选项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2.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对出租车不拥有所有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对出租车拥有所有权: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三)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先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承包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承包、承租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张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承包收入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还规定每年要上交承包费50万元,其余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取得的承包费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税

B.张某取得的承包费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C.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项目征税

D.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费都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正确答案』AD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共29项)。

提示:其他规定:

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1)个人担任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其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2)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

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

3.对营销成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

4.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有()。

A.笔译翻译收入

B.审稿收入

C.现场书画收入

D.雕刻收入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上述都属于独立从事某种技艺取得的收入,特别注意审稿和书画收入不属于稿酬所得。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外部董事的董事费收入

B.个人兼职收入

C.教师自办培训班取得的收入

D.在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

『正确答案』ABCD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1.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报纸、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问题,有关税收制度规定如下:

(1)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以是否发表、是否在本单位发表以及作者专业状况为标准,辨析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三者之间的区别。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从事非雇佣劳动取得的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2011年)

A.审稿收入

B.翻译收入

C.题字收入

D.出版作品收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ABC均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例题·单选题】某画家2009年8月将其精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出版。从出版社取得报酬10万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稿酬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因此本题中,作家将其书画作品通过“出版社”出版取得的报酬,应属于“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1.提供着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着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注意区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举例】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拍卖别人作品手稿或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都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专利权

B.着作权

C.稿酬

D.非专利技术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稿酬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2010年)

A.某大学教授从甲企业取得咨询费

B.某公司高管从乙大学取得的讲课费

C.某设计院设计师从丙家装公司取得的设计费

D.某编剧从丁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从2005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 单选题】作家马某2010年12月从某电视剧制作中心取得剧本使用费5000元。关于马某该项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2011年)

A.应按“稿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B.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C.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D.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从2005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利息所得:(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2)个人储蓄存款利息,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职工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

2.个人购买者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对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2)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有关规定确定。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以下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人转让债券取得的所得

B.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

C.个人将其收藏的已故作家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

D.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

『正确答案』ABC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适用的税目是()。(2009年)

A.财产转让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偶然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转让房屋,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目为财产转让所得。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收入,属于纳税人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张某办理内退手续后,在其他单位重新就业取得的收入

B.陈某为供货方介绍业务,从供货方取得的佣金

C.演员江某外地演出取得由当地主办方支付的演出费

D.供货方给予购货方业务员钱某以免收旅游费用方式奖励其旅游所发生的费用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报酬所得包括的项目。 A选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节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比例税率需要记忆。

税率应税项目注意事项

1.7级超额累进

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

2.5级超额累进

税率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

营所得;(2)对企事业单

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

得。

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

3.比例税率,税

率为20%。

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其实际税率为14%

4.比例税率,税

率为20%,但由于

有加成征税规

定,实际为3级

超额累进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按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

5.比例税率,税

率为20%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利息、股息、红利所

得;(3)财产转让所得;

(4)财产租赁所得;(5)

偶然所得;(6)其他所得。

(1)自2007年8月15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减按5%的比例税率执

行。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2)从2008

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

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中,适用20%比例税率的有()

A.股息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

C.承租经营所得

D.偶然所得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所得税税率。C选项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中,适用累进税率的有()

A.工资薪金所得

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C.对企事业单位的承租经营承包经营所得

D.股息所得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税率。D选项适用比例税率。

第五节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一、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1.收入的形式: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

2.费用扣除的方法;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扣除办法所得项目

可以扣除费

(1)定额扣除工资薪金所得

(2)定额和定率扣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

赁所得

(3)核算扣除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4)定额和核算扣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不得扣除费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在计算应纳税所税额时,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的有()。(2007年)

A.劳务报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C选项适用定额扣除的方法;D选项适用会计核算办法扣除。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股息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正确答案』BC

二、个人所得项目的具体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

(1)一般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2012新增)(2)附加扣除:

①范围:外籍人员、外籍专家;在境外任职的中国公民;

②标准:月扣除4800元。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比照此税目执行。

3.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费用扣除:

(1)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 000元/年,即3 500元/月。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5)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例题·单选题】某个人独资企业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272000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该企业当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最高为()元。(2010年)

A.30000

B.38080

C.40800

D.500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项目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扣除的最高额=272000×15%=40800(元)。

(7)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以后年度不允许结转扣除)

【例题·单选题】某个人独资企业2010年的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实际支出的业务招待费为40万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万元。

A.18

B.24

C.25

D.3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000×5‰=25万;40×60%=24万,业务招待费可以扣除的金额是24万元。

(8)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9)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三、其他费用扣除规定

1.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1)基本规定:限额扣除法

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特殊项目:全额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进行的下列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②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包括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

③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

④对汶川灾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2.对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

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进行的下列捐赠中,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2011年)

A.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B.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D.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向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A错误。

【例题·单选题】个人进行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比例不得超过()。

A.应纳税所得额的30%

B.所得额的30%

C.应纳税所得额的15%

D.所得额的1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捐赠税前扣除的比例。个人进行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四、每次收入的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6.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例题·单选题】下列应税项目中,以一个月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A.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财产租赁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次的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题】国内某作家创作的一部小说在报刊上连载三个月,第一个月支付稿酬3000元,第二个月支付稿酬4000元,第三个月支付稿酬5000元,计算该作家取得稿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作家取得稿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4000+5000)×(1-20%)×20%×(1-30%)=1344(元)

第六节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提示:计算过程:

(1)明确税收优惠,有无免税所得;

(2)明确适用的应税项目;

(3)根据所得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定要注意扣除的问题;

(4)如为累进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5)计算应纳税额:

①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比例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

1.一般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35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

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 500元的不超过1 455元 3 0

2 超过1 500至4 500元的部分超过1 455至4 155元的部分10 105

3 超过

4 500至9 000元的部分超过4 155至7 755元的部分20 555

4 超过9 000至3

5 000元的部分超过7 755至27 255元的部分25 1 005

5 超过35 000至55 000元的部分超过27 255至41 255元的部分 30 2 755

6 超过55 000至80 000元的部分超过41 255至5

7 505元的部分 35 5 505

7 超过80 000的部分超过57 505元的部分45 13 505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税;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举例】中国公民王某,2011年9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5 500元,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计算王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自2011年9月1日起,减除费用标准调整为3 500元/月,适用3%~45%的超额累进行税率。王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如下: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5 500—3 500=2 000(元)

全月应纳税额=(2 000×10%—105)=95(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即:当月工资够缴税标准:工资、奖金分别计算。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举例】中国公民王某2012年l~12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12月份除当月工资以外,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9600元。王某2012年应缴纳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1)全年工资应纳税额合计=[(4000—3500)×3%]×12=180(元)

(2)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9600÷12=800(元),适用税率为3%,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9600×3%=288(元)

(3)王某2012年应缴纳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180+288=468(元)

提示:王某2012年12月应缴纳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180÷12+288=303(元)。

(2)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即:当月工资不够缴税标准:工资、奖金合并计算。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王某为中国公民,2012年在我国境内l~12月每月的绩效工资为2000元,l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奖24000元(兑现绩效工资)。计算王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1)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每月奖金平均额=[24000—(3500—2000)]÷12=1875(元)

根据工资、薪金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2)该笔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24000—(3500—2000)]×10%—105=2145(元)

提示:(1)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上述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1)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

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5 000元的不超过14 250元 5 0

2 超过15 000至30 000元的部分超过14 250至27 75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 000至60 000元的部分超过27 750至51 750元的部分 20 3 750

4 超过60 000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1 750至79 750元的部分 30 9 750

5 超过100 000元的部分超过79 750元的部分35 14 750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举例】王某为中国公民,2012年承包经营一个招待所,全年承包所得是80000元(已扣除上交的承包费),计算王某2012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纳税额=(80000—3500×12)×20%—3750=3850(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3.每次劳务报酬所得额>20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有加成征收)

提示: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20 0

2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 7000

【举例】某演员王某进行演出,取得出场费400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元)

(2)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20%+12000×30%=7600(元)

提示:简便算法:32000×30%—2000=7600(元)

(五)稿酬所得(减征30%,实际税率14%)

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

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

【举例】某作家写作一本书出版,取得稿酬20000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

【例题·单选题】作家马某2007年2月初在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3800元,自2月15日起又将该小说在晚报上连载10天,每天稿酬450元。马某当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A.420元

B.924元

D.1320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2)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50×10×(1-20%)×20%×(1—30%)=924(元)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举例】2010年我国某作家出版一部长篇小说,2月份收到预付稿酬20000元,4月份小说正式出版又取得稿酬20000元;10月份将小说手稿在境外某国公开拍卖,取得收入100000元,并按该国有关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0000元。

要求:计算该作家上述所得在中国境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000)×(1—20%)×20%×(1—30%)=4480(元)(2)拍卖收入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

拍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1—20%)×20%=16000(元)

(3)在我国共纳个人所得税=4480+16000—10000(境外已纳税额)=10480(元)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收入×20%

提示:(1)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l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适用5%的税率;(2)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举例】张先生为自由职业者,2009年8月取得如下所得:从A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6000元,从B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7000元,兑现8月10日到期的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1500元。

要求:计算张先生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2007年8月15日起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为5%。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20%×50%+7000×20%=3000(元)

(2)储蓄存款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12×2×5%=12.5(元)

(3)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2.5=3012.5(元)。

(八)财产租赁所得

1.每次(月)收入不足4 000元:

应纳税额= [ 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一800元]×20%(出租住房10%)

2.每次(月)收入在4 000元以上:

应纳税额=[ 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出租住房10%)

【举例】王某从2009年4月1日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每月取得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为3000元;7月份发生房屋的维修费16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计算王某2009年出租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房屋维修费每个月扣除额是800元,因此1600元共有两个月可以扣除,而剩余的7个月是仅仅能扣除800元的费用扣除额标准。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修缮费)

—800]×10%×2+[3000—800]×10%×7=1820

(九)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提示: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赵某2010年4月1日将一套居住了2年的普通住房出售,原值12万元,售价30万元,售房中发生费用1万元。

要求:计算赵某出售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纳个人所得税=[30—12—1]×20%=3.4(万元)

提示: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

【例题·单选题】郑某2011年3月在某公司举行的有奖销售活动中获得奖金12 000元,领奖时发生交通费600元、食宿费400元(均由郑某承担)。在颁奖现场郑某直接向某大学图书馆捐款3 000元。已知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郑某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元。(2011年)

A.0

B.1600

C.1800

D.24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偶然所得按收入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扣除任何费用,应纳税额=12000×20%=2400(元)。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归纳对比表

应税项目税率纳税期限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1.工资薪金所

7级超额累进税

月每月收入—3500或4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

的经营所得

5级超额累进税

年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

位承租经营、承

包经营

5级超额累进税

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或者分得的经营利润+工资、薪

金性质的所得—3500元/月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3.劳务报酬所

名义上为比例

税率,实际上为

3级超额累进税

(1)每次收≤4000元:每次收

入额—800元(2)每次收入〉

4000元:每次收入额×(1—20%)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4.稿酬所得

20%比例税率,

按应纳税额减

征30%。

次同劳务报酬

应纳税所得额

×14%

5.特许权使用

费所得

20%比例税率次同劳务报酬

应纳税所得额

×20%

6.财产租赁所

20%比例税率次

(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

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

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

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

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

元为限)]×(1—20%)

应纳税所得额

×20%

7.财产转让所

20%比例税率次

(1)一般情况下:收入总额—

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2)受赠人转让无偿赠与的不

动产:收入总额—受赠、转让住

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

理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

×20%

8.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偶然

所得;其他所得

20%比例税率次每次收入额

应纳税所得额

×20%提示:重点关注工资薪金、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利息等计税问题。

【例题·计算题】李某2009年3月取得如下收入:

(1)一次性稿费收入5000元;

(2)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

(3)一次性翻译资料收入3000元;

(4)到期国债利息收入886元。

计算李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稿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1-30%)=560(元)

(2)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属劳务所得。按照税法规定,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500-800=-300(元),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翻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

(4)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5)李某3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560+440=1000(元)

【例题·不定项选择题】中国公民郝某就职于国内某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况如下:

(1)1月将新的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将该套公寓以市场价出售,扣除购房成本及相关交易税费后所得50000元。

(2)为某报社财经专栏撰稿,该稿件以连载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为一家培训机构授课2次,每次收入1000元。

(4)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贴20000元。

已知:财产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个人出租住房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

1.关于计算缴纳郝某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出售公寓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缴

B.董事津贴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

C.撰稿收入按照“稿酬所得”计缴

D.授课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1)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A正确;(2)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B

正确;(3)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C正确;(4)劳务报酬所得共计29项,其中讲学收入属于其中的第11项,D正确。

2.郝某出租公寓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税是()。

A.房产税

B.个人所得税

C.营业税及其附加

D.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1)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A正确;(2)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B正确;(3)个人出租住房也应缴纳营业税,C正确。

3.报社代扣代缴郝某个人所得税的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是()。

A.按每次支付金额600元分别计算缴纳

B.以每月支付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C.以达到扣除标准的累计支付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D.以连载完成后支付的总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郝某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出租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 000×(1-20%)×10%=240元

B.出售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0 000×20%=10 000元

C.董事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 000×(1-20%)×20%=3 200元

D.授课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 000-800)×20%=240元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纳税。则每月的租金为3000÷6=500(元);扣除费用800元后小于零,所以不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A错误。

第七节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熟悉)

一、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提示:离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1.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12.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3.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三、暂免征税项目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借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6.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7.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8.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9.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0.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11.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3.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均不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5.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以及具备《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6.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和按照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所得,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7.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8.自2009年5月25日起,对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2011年)

A.军人领取的转业费

B.教师工资所得

C.作家拍卖手稿所得

D.工人取得的保险赔款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教师工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作家拍卖手稿所得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税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2010年)

A.劳动分红

B.出版科普读物的稿酬所得

C.年终奖金

D.转让自用6年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所得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AC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B属于稿酬所得。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免征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

B.军人的转业安置费

C.国家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D.外籍个人以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伙食补贴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2009年)

A.财产租赁所得

B.退休工资

C.保险赔偿

D.国债利息

『正确答案』A

【例题·多选题】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

A.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B.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C.一次中奖收入超过l万元的,超过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D.一次中奖收入超过l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l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八节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代扣代缴,二是自行纳税申报。

(一)代扣代缴方式

1.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

2.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所扣缴税款的2%手续费。

(二)自行纳税申报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绝密

第一章总论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 (双)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内容 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 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 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内容标准 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行为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违法行为(等) 表三、法的形式 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基本 法律 人大常委会——其 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 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 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地方政府 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 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表五、经济仲裁 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 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 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仲裁委 员会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

初级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 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 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 ◆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 ◆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 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 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分章节讲义及例题 第18讲_银行结算账户(2)

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 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一)基本存款账户 1.概念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开立主体 下列存款人,可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记忆提示:个人临时级别低非独立核算无法 3.开户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正本: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 (2)批文或证明: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有关边防、分散执勤的支(分)队;社会团体;外地常设机构;外国驻华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委员会;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村民小组等组织。 (3)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组织; 4.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日常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提示: 财政部门为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按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预算单位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原基本存款账户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已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撤销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基本存款账户管理。除上述情况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例题1·单选题】(2017年)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基本存款账户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基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支取业务

B.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C.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不得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D.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答案】C 【例题2·单选题】(2015年)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存款人,不得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是()。 A.非法人企业 B.异地临时机构 C.异地常设机构 D.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答案】B 【例题3·多选题】(2018年)下列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有()。 A.丙会计师事务所 B.甲公司 C.丁个体工商户 D.乙大学 【答案】ABCD 【例题4·单选题】(2019年)未在银行开立账户的W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经批准在P银行开立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下列账户种类中,该零余额账户应按其管理的是()。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临时存款账户 D.专用存款账户 【答案】A 【解析】财政部门为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按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预算单位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原基本存款账户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已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撤销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基本存款账户管理。除上述情况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二)一般存款账户 1.概念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开户证明文件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和下列证明文件: (1)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2)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3.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例题1·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般存款账户开立和使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可以办理现金的缴存 B.可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和借款归还 C.可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开立 D.可支取现金 【答案】AB

2018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公平合理原则) 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则)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

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

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 民纳税人 承担有限纳税义 务,只就其来源于 中国境内的所得, 向中国缴纳个人所 得税 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1) 在我国无住所;(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 提示: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例题·判断题】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2011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2010年) 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 B.N国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离境 C.X国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 D.Y国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100天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ABD均不符合居住满1年的规定,所以不属于居民纳税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自然人有()。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不满1年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在美国留学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有两个标准:(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BD选项属于居民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提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

初级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最终版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律关系的主体:(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法律关系的内容:(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①自然物:土地、森林②人造物:机器、建筑③货币和有价证券(2)非物质财富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3)行为①生产经营行为;②经济管理行为;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4)人身 法律事实:1、法律事件:(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2、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6、特别行政区的法7、行政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8、国际条约 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和国内法【解释】《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一般法、国内法。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仲裁的适用范围(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仲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 1.5分,共36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诉讼审判制度的是( )。 A、合议制度 B、公开审判制度 C、两审终审制度 D、一审终局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 议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有效 B、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C、仲裁庭有权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 前提出 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C、行政复议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D、申请行政复议,必须书面申请,不可以口头申请 4、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 )。 A、试用期用工 B、非全日制用工 C、固定期限用工 D、无固定期限用工 5、A公司为员工贾某支付培训费30000元,约定服务期为3年。2年后,贾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肯再续签合同。那么贾某 应支付违约金( )元。 A、0 B、10000 C、20000 D、30000 6、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集体合同与劳务 派遣的相关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 过 B、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 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判决和执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讲义5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讲义5 判决和执行 (五)判决和执行 1.判决 (1)法院审理案件:开庭并公开 【特例】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2)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3)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 【链接】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第一审判决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例题·单选题】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法定期限是指()。 A.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 B.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 C.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D.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上述期限。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执行: (1)执行的管辖: 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履行的法律文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申请执行,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2)执行措施(9项) ①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②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③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④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⑤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⑥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 ⑦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⑧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⑨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例题·多选题】(2008年)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各项中,属于法院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 A.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 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 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14、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17个核心考点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17个核心考点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 国家意志 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行为能力:5. 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 1.物 2.行为 3.人格利益 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 (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 宪法 法律 法规: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 10、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 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国务院各部委部门规章A: 规章:4. 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12、民事行为能力划分:

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主要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 一.法律基础 1.法的本质和特征 ①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②特征?: 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 2.法律关系? ?主体: 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内容(权利和义务): ①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 ②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客体: 物(自然物eg土地森林;人造物eg机器建造) 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人身 3.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 ①无论是合法还是违法行为,都会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②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志表示,法律行为分为→ 表示行为(eg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eg拾得遗失物)

③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多方法律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体意志为转移): ①自然事件(绝对事件):水灾、地震 ②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 4.法的形式 ①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②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③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条例、办法、规定) ④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⑤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⑥特别行政区的法 ⑦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⑧国际条约 ?法律效力等级: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5.法的分类 ①按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 ②按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 ③按法的内容分:实体法(实际内容eg:民法、刑法)和程序法(程序方面eg:刑事诉讼) ④按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人的效力分:一般法(普遍适用)和特别法(特别群体时间) ⑤按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6.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

初级经济法基础快速记忆口诀

《初级经济法基础》快速记忆口诀、 需要押题题库可以找群主雨石购买押题押题押题 消费税~~~~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 有房:房产税 有车:车船使用税 有地:土地使用税 有花:印花税 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 运费:7%,废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 今日好运气(7) 出门拾(10)废品 拾了13个农产品 所得税里面,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是:1500万及以下5%。,1500万以上3%。 顺口溜:下午(5%。)上山(3%。)当招待1500净收入 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为:(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在记忆过程中,我老是记错。后自己总结了一句话,再也没忘过。现贴出与大家一起分享:

出棋(出票日期)出章(出票人签章)作表样(表明“汇票”的字样);收付(收、付款人名称)金额(确定的金额)无所谓(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个人所税率中无论是九级还是五级 这样说吧,所有的税率 我就是曾经记过一次,之后再没有查过书 从不相信有天才,但是方法却是关健 很多人头疼九级,五级 但是我却从没有翻书查看过那东西 你可以用以下的方法: 你打开九级表, 虽然很多数字,却极有规律 你千万不要横着一项一项背 如果这样你肯定很费精力 你纵列来看,则极有规律 你现在开始用我的方法试一下 三分钟后你问一下自己记住没有,这个东西还难吗 现在开始了~~~~~ 你纵着来看,第一纵列这样记: 5 2 5 2 4 6 8 10 10以上 第二列,这样记: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速记 第一章总论 一、法律基础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记忆口诀:说起法,找国家。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来保证;本质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特征也为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益导向性、规范性。 (三)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 (1)公民(自然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 (3)国家 (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就是说,任何一方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 记忆口诀:权义不分家。 (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3.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象对) 法律关系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 (1)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和实物形态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整理归纳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一章总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掌握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掌握仲裁与民事诉讼 (四)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五)熟悉法律事实、法律责任 (六)了解法的形式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七)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考试内容] 第一节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而广义的法律则是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二、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或者说,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三、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通常划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是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 法律行为是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根据:合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作不同的分类,如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等。 四、法的形式与分类 (一)法的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行政规章等。 (二)法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如可以划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本法和普通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等。 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又称部门法。 一个国家现行的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以下七个主要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民法商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六、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是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1.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表现为国家计划调控关系、财政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等。

初级经济法基础_口诀

经济法的记忆顺口溜 对于经济法,很容易混淆,但有了这个记忆顺口溜,这将不再是问题!! 消费税~~~~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 有房:房产税 有车:车船使用税 有地:土地使用税 有花:印花税 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 运费:7%,废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 今日好运气(7) 出门拾(10)废品 拾了13个农产品 所得税里面,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是:1500万及以下5%。,1500万以上3%。 顺口溜:下午(5%。)上山(3%。)当招待 1500净收入 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为:(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在记忆过程中,我老是记错。后自己总结了一句话,再也没忘过。现贴出与大家一起分享:出棋(出票日期)出章(出票人签章)作表样(表明“汇票”的字样); 收付(收、付款人名称)金额(确定的金额)无所谓(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个人所税率中无论是九级还是五级 这样说吧,所有的税率 我就是曾经记过一次,之后再没有查过书 从不相信有天才,但是方法却是关健 很多人头疼九级,五级 但是我却从没有翻书查看过那东西 你可以用以下的方法: 你打开九级表, 虽然很多数字,却极有规律 你千万不要横着一项一项背 如果这样你肯定很费精力 你纵列来看,则极有规律 你现在开始用我的方法试一下 三分钟后你问一下自己记住没有,这个东西还难吗 现在开始了~~~~~ 你纵着来看,第一纵列这样记: 5 2 5 2 4 6 8 10 10以上 第二列,这样记: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精华讲义)

第一章总论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 考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一)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注意】法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等于“完全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的意愿。 2.法是国家意志 (1)法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反映社会客观需要; (2)法体现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非个人意志。 (二)法的特征 【注意】本质与特征,双位一体,无需区分。 【例题·判断题】(2019年)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表现。() 『参考答案』√ 【例题·多选题】(2009年)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参考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2014年改)下列各项中,属于法的特征的有()。 A.国家意志性 B.强制性 C.规范性 D.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参考答案』ABCD 考点:法律关系三要素(★★★) 法律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注意】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一)主体 1.主体的种类 (1)自然人 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3)国家 2.主体资格 (1)“权利”能力VS“行为”能力 (2)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①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②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注意】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只要求掌握“民事行为能力”即可。 【注意】《民法总则》规定:“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超过、不满”均不包括本数。 (3)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终止。 行为能力:同权利能力。 (二)内容 1.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2.“法律权利”是指权利享有者依法有权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自由 3.“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如:缴纳税款、履行兵役)和消极义务(如: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 (三)客体(2020年调整)

易考网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完整讲义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律的概念在法学上,法和法律有时有严加区分的必要,法指前面所讲的特殊的规范体系,而法律则指法的渊源之一或泛指法的表现形式。 (二)法的本质和特征 1、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解释: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特征: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规范基本特征的有()。 A、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 B、国家制定或认可 C、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取得社会公众认可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例题2】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2009年)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本质和特征。以上的描述均正确。 二、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为民事法律关系或民商法律关系; 2、调整行政管理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为行政法律关系; 3、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称为经济法律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公民(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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