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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住区规划原理

城市居住区规划原理
城市居住区规划原理

参考书目(reference):

1.城市居住区规划原理周俭

2.居住区规划设计朱家瑾

3.城市规划原理(第三版)李德华

4.城市详细规划设计段汉明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6.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

7.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汇刊、建筑学报、建筑师等

一绪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市规划的程序及各阶段的主要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居住区及居住区规划的内容与原则. (4)

1 城市居住区的概念 (4)

2 概念辨析 (4)

3 城市居住区规划的内容 (6)

4 城市居住区规划的基本原则 (7)

5 城市居住区规划的部分新理论 (9)

6 相关术语 (9)

第二章居住区的规模、用地组成与布局形式 (10)

1 居住区的规模与等级 (10)

2 居住区用地组成 (10)

3 居住区的组织结构 (11)

4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 (12)

第三章居住建筑群体规划 (13)

1 空间 (13)

2 居住建筑群体空间的层次与组合 (15)

3 居住建筑群体布局 (16)

4 居住建筑群体布置的影响因素 (17)

第四章居住区交通组织与道路规划 (18)

1 居住区道路构成 (18)

2 居住区道路的功能与分级 (19)

3 居住区道路的规划原则 (19)

4 居住区道路规划应符合以下规定 (20)

5 居住区的交通组织与道路布局 (21)

6 居住区道路设计的基本技术要求 (22)

7 无障碍设计 (22)

第五章居住区绿地和户外活动场地规划 (22)

1 居住区绿地的功能 (22)

2 居住区绿地的规划原则 (23)

3 居住区绿地的种类与分级 (23)

4 居住区绿地的标准 (23)

5 居住区绿地规划布置的要求 (23)

6 居住区户外场地的类型与规划要求 (24)

第六章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25)

1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25)

2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水平 (25)

3 规划布置原则 (27)

4 规划布置形式 (27)

5 综合服务中心的位置 (29)

第七章城市公共活动中心规划 (29)

1 城市中心区的概念 (29)

2 城市中心区的演变与组成 (30)

3 城市中心区规划的基本要素 (31)

第八章居住区工程管线规划 (32)

1 各类工程管线的特点及布置 (32)

2 各类工程管线的用地要求 (34)

3 管线工程综合及要求 (34)

第九章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 (35)

1 居住(小)区用地平衡表 (35)

2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 (35)

一绪论——城市规划的程序及各阶段的主要内容

1.1程序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正式编制总规前,可以制定城市规划纲要,作为总规的依据,大城市、中等城市可以在总规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详细规划根据不同的需要、任务、目标和深度要求,可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1.2主要内容

(1)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城市规划纲要,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容量和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引导城市合理发展。

总规期限一般为20年,近期规划一般为5年。

(2)控制性详细规划(regulatory planning)

①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内各类用地的界线和用地面积;

②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形态、配套设施及其它控制要求;

③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

④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⑤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⑥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地块用途、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3)修建性详细规划(detailed planning)

①建设条件分析和综合经济论证;

②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及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③道路系统规划设计;

④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⑤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

⑥竖向规划设计;

⑦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第一章居住区及居住区规划的内容与原则

1 城市居住区的类型与规模

城市居住区——工业区、商业区、行政办公区等对应。

城市居住区分为三个层次: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

(1)居住区(residential district)——是一个城市中房屋集中,并设有一定数量及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地区,是一个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居民提供居住、游憩和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它由若干个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组成。

规模:3—5万人1—1.6万户50—100ha

(2)居住小区——居住区是被城市道路或自然界线所围合的、具有一定规模并不为城市交通干道所穿越的生活聚居地,小区内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是构成居住区的一个单位。

规模:1—1.5万人3—5千户10—35ha

(3)居住组团——若干栋住宅组合而成的,并不为小区道路穿越的地块,内设为居民服务的最基本的管理服务设施和庭院,它是构成居住小区的基本单位。

规模:1—3千人0.3—1.0千户4—6ha

(4)住宅街坊——由城市道路或居住区道路划分,用地大小不定,无固定规模的住宅建设地块。

服务设施一般因环境条件而异,通常沿街建有商业设施,内部建住宅和公建。

(5)住宅群落——住宅建筑群,规模不定。

人口与用地规模——多层住宅区;

用地规模根据建筑高度、容积率进行相应调整

2社区

2.1社区

(1)定义

《中国大百科全书》对社区的解释为:通常指以一定地理区域为基础的社会群体。它至少包括以下特征:有一定的地理区域,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并有着较密切的社会交往。

一定的地理区域——社区居民的居住生活和社会生活发生在一定的地域范围之内;社区

与一般的社会群体不同,一般的社会群体通常都不以一定的地域为特征。

共同的意识和利益——居民间有相互认可的生活方式、共同认可的社会公德、相同或互不冲突的习俗和宗教信仰;

较密切的社会交往;

住宅区规划从物质形态构筑而言是提供一些场所,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是期望形成一个良好的社区,构建一种广义交流层次上的良好的人际关系。

(2)城市居住社区的分类

①按社区主体的不同来划分

社会经济地位——高收入阶层社区、中等收入阶层社区和低收入阶层社区

年龄——老龄社区、中龄社区、青年社区

②按社区的地域分布划分

中心区社区、中心外围社区、边缘社区

③按社会—空间形态构成特征划分(指按社区建构的社会历史背景及其空间形态特征进行分类)

传统式街坊社区、单一式单位社区、混合式综合社区、房地产开发型物业管理社区、流动人口聚居区

2.2邻里关系

(1)定义

邻里——指在地域的相互靠近这一自然条件基础上,结合了友好往来和亲朋关系而逐步形成的共同生活、互帮互组的小群体。

邻里与邻居

邻里既表达了城市居民的住宅的临近关系,又表达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邻里关系——一种以社会道德为基础,包括文化、价值观念等的社会关系,不同于亲缘或血缘关系。

三个层次:熟悉、认识、有印象

(2)邻里与社区的区别

①社区除了包含“邻里关系”外,内容更广泛,包括围绕居住生活的管理、服务、设施等一系列内容的组织制度,如管理组织与制度、社区参与等;

②规模不同,邻里的规模较小,可以被看作是社区的一个子系统或社区的最小规模。

2.3邻里单位

(1)产生背景

传统住区的特点:路网密度大、居住地块小、地块内没有完整的配套设施

进入20世纪以后,在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由于现代工业和交通的发展,使原有居住区的组织形式渐渐不适应现代生活和交通发展的需要,面积很小的居住区内很难为居民设置较齐全的公共服务设施,儿童上学和居民采购日常必需品往往不得不穿越交通频繁的城市道路,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给居民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同时由于道路交叉口过多也大大影响了车辆的通行能力和速度。另外,汽车交通带来的噪声、废气,使居住环境质量明显下降。因此,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人C.A.佩里提出了“邻里单位”(Neighbourhood Unit)作为组织居住区的基本形式和构成城市的“细胞”,以改善居住区组织形式。

②“邻里单位”规划的基本原则:

A 城市道路不得穿越邻里单位,邻里单位内部道路系统应限制外部车辆穿越,一般应采用尽端式,以保持内部的安静、安全和交通量少的居住环境;

B 邻里单位内设有小学,使小学生上学不必穿过城市道路,以保证幼儿上学的安全,并以此来控制邻里单位的规模(保证儿童上学距离不超过1/2英里,约800米);

C 邻里单位的中心建筑是小学,小学附近设有商店、教堂、图书馆和公共活动中心,它们与其它的邻里服务设施一起布置在中心公共广场或绿地上构成公共中心;

D 保证充分的绿化,使各类建筑都有良好的日照、通风、采光;

E 保证原有地形地貌和自然景观,建筑物自由布置;

改进:商业沿路布置等

3 城市居住区规划的内容

3.1居住区规划(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对城市居住区的住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室外环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所进行的综合性具体安排。

3.2居住区规划的内容

①选择、确定用地位置、范围(包括改建范围);

②确定规模,即人口数量和用地的大小;

③拟定居住建筑类型、层数比例、数量、布置方式;

④拟定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规模、数量(包括建筑和用地)、分布和布置方式;

⑤拟定各级道路的宽度、断面形式、布置方式;

⑥拟定公共绿地的数量、分布和布置方式;

⑦拟定有关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⑧拟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造价估算。

4 城市居住区规划的基本原则

4.1社区发展原则——适居性、识别与归属、文化与活力

社区发展包含多方面的含义,适应与满足人的需求,建设社区文明与发展社区文化,建立完善的服务与管理机制是住宅区规划中需要考虑的主要内容。

(1)适居性——方便、舒适、卫生、安全

①方便

主要指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程度,如出行、购物、上学、户外活动等,主要影响因素:

A.位置选择

B.交通组织——出入口、道路网形式等

C.配套设施的完备程度与布局(服务半径),如商业设施、教育设施、各类活动场地等.

②舒适

内容广泛,包括住区的各个方面,其影响因素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A.住宅内部居住环境

●住房标准——功能齐全、分区合理、面积分配的当、功能配置合理、设施齐全(水、电、气)

●室内隔声、隔热、保暖、采光、日照、通风状况

●室内小气候和空气含量

●室内设施和装修标准

B.外部居住环境

●人口密度——居住人口毛/净密度、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适宜的居住区人口密度宜控制在300—800人/ha,人口密度在800人/ha 左右或以上的居住区,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扩展户外公共使用空间,如立体化

发展、复合利用等,提高居住区的户外居住环境质量。

●建筑容量——容积率、建筑密度

●人均公共绿地的面积与布局形式

●公共活动场地

活动场地的面积、设施标准、管理方式

公共交往、健身、休闲场地的数量、标准及相互联系

●室外噪声控制及室外场地的日照、通风、防晒等

③卫生

A.环境卫生——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等;

B.生理健康卫生——日照、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噪声与空气污染防治等

④安全——人身安全、治安安全

A.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减防灾和抗灾等;

减防灾包括:

a.防火

●防止蔓延——建筑物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防火山墙、防火分区等;

●扑救——消防通道、消防车扑救距离和扑救高度、消防栓布置等。

b.防震

●选址

●安全疏散通道和疏散场地;

疏散通道(楼房倒塌占宽幅为楼高的2/3);

安全疏散场地可结合公共绿地、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室外场地和城市道路的绿化场地等统一考虑;

●建筑设计符合相应的设防烈度。

c.防战(防空)——人防

人防与地下车库、仓库等结合考虑

B. 治安安全

(2)识别与归属

识别性与归属感是人对居住环境的重要社会心理需要。场所与特征是居住环境具备识别性与归属感的两个重要要素。场所与居住环境的心理归属感具有密切的关系,特征则与居住环境的形象识别性、社会归属感有着直接的联系。

场所与空间

注重场所的营造,使居民对自己的居住环境产生认同感,对自己的居住环境产生归属感;

识别性的影响因素:标志性景观、建筑风格、环境氛围等。

(3)文化与活力

富有文化与活力的人文环境是现代都市人群向往的居住环境,而丰富的社区文化、祥和的生活气息、融洽的邻里关系和文明的社会风尚是富有文化与活力的人文环境的重要内容。

居住区规划应该通过有形的设施、无形的机制建立起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参与和肯定。

4.2生态优先原则

可持续发展是建筑、规划以及社会发展的永恒之路。

居住区规划应充分合理地利用和营造当地的生态环境,改善居住区及周围的小气候,实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修订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Code for urban Residential Areas Planning&Design (2016年版)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请组织开展城市排水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3 [46]号)的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2年版)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补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对地下空间使用、绿地与绿化设计、道路设计、竖向设计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进一步完善道路规划和停车场库配置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 总则 1.0.5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5.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1.0.5.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1.0.5.3 符合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气候特点与环境条件; 1.0.5.3a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充分利用河湖水域,促进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条文说明】 1.0.5 本条是编制居住区规划设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术语、代号 2.0.32 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它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4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城市规划原理》—完整版__考试题库

名词解释部分 1、日照间距: 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二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2、建筑后退:是规定建筑物应距离城市道路或用地红线程度。 3、绿地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和和占该用地面积的比例。 4、土地使用兼容性: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往往涉及到多种用地性质在地块内混合布置问题,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为了协调处理性质不同的各用地的关系而采取的一种方法。(不确定,见《控制性详细规划》P38-39 5、城市蓝线:河流水域用地边界线。 6、城市紫线:历史保护区域边界线。 7、城市绿线: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区域边界线。 8、城市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9、CBD:中央商务区(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简称:CBD)指一个国家或大城市里主要商业活动进行的地区。 10、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11、建筑平均层数:指一个建筑地段内所有建筑各层面积总和除以这些建筑总面积的总和 12、CIAM:国际现代建筑协会。 13、拆建比: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与新建的建筑总面积的比值。 14、配建设施:与住宅规模或与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15、竖向设计:城市开发建设地区(或地段),为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自然地形进行利用、改造,确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石方等而进行的规划设计。 16、环境容量:在保证人群健康和生态系统不受危害的前提下,环境系统或其中某一要素对污染物的最大容纳量。 17、道路红线: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18、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相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引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9、日照标准:为保证室内环境的卫生条件,根据建筑物所处的气候区、城市大小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的,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间范围内,建筑外窗获得满窗日照的时间。 20、服务半径:指居民到达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步行距离 21、城市公共空间:是指城市或城市群中,在建筑实体之间存在着的开放空间体,是城市居民进行公共交往,举行各种活动的开放性场所,其目的是为广大公众服务.城市公共空间主要包括山林、水系等自然环境。 22、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23、“雷德朋”系统

城市住宅区规划原理试题6

第六单元精选试题 一、判断与改错题 1、居民在考虑选择交通方式时的基本要素是交通工具。 2、垃圾清运、居民搬家、货物运送、邮件投递等内容为生活性交通。 3、消防、救护等内容为服务性交通。 4、上下班、上下学内容为通勤性交通。 5、居住小区级道路,其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0-30米。 6、人车分行的路网布局要求步行路网与车行路网必须在空间上不能重叠 7、住宅区可以在城市的主要交通干道上设出入口,其位置可以靠近道路交叉口。 8、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步行路的纵坡应满足相应的道路纵坡要求,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道路的纵坡宜按机动车道的纵坡要求控制。 9、一个较大规模的住宅区(如居住小区)一般至少需要一个对外联系的通路出入口。 10.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建筑物底层设人行通道,以满足消防规范的有关要求。 11、营造街道生活应该成为住宅区规划设计与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 二、填空题 1、住宅区交通组织的基本方式有,。 2、影响交通距离与交通方式相关关系的因素有,,。 3、对于居民自身发生的内向性区内交通而言,不论通勤性交通还是生活性交通,居民在选择交通方式更注重的是和,因此选择和交通方式占绝大多数。 4、车行路应分级明确,可采取或布置的方式,并以或 的形式伸入到各住户或住宅单元背面的入口。

5、住宅区交通组织考虑的因素包括合理处理与、与、 与、与、与之间的关系。 6、当住宅区向城市交通性干道开出入口时,其出入口之间的间距不应该小于 米。 7、居住组团级道路的道路红线宽度一般在米,车行道宽度要求为 米。 三、单项选择题 1、交通方式按采用的交通工具有()种。 A、2种 B、3种 C、4种 D、5种 2、居民在考虑选择交通方式时的基本要素是()。 A、交通时间 B、交通费用 C、交通距离 D、方便程度 3、居住区级道路,车行道一般需要()。 A、8米 B、9米 C、10米 D、11米 4、居住小区级道路的车行道宽度一般在()。 A、5-7米 B、5-8米 C、6-9米 D、7-9米 5、居住小区级道路的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

同济城市规划考研 原理(1994-2010)

欢迎光临心至诚书店h t t p ://s h o p 60481356.t a o b a o .c o m / 本店专为同济城市规划考研 服务,因为专注,所以卓越 2010年城市规划原理: 一,简答题(9'x10): 1.巴西利亚被录入《世界文化遗产》,简述其价值。 2.“历史建筑”的法定概念,并回答其保护要求。 3.住宅建设中强制要求的日照间距的意义。 4.简述生态住区及其建设要求。 5.比较绿地率与公共绿地比例的定义与作用。 6.有两条80m 宽(包括安全距离)的地震断裂带楔形传入某城市的规划中心区,简述规划中应如何应对。 7.主导风向对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布局)的要求。 8.结合总规的空间布局,谈污水厂的选址要求。 9.简述加拿大学者提出的“Deskota ”概念及其特征。 10.全球化对区域发展(区域规划)的影响。 二,论述题(20'x3): 1.比较居住区与社区两个概念,并论述在城市居住空间规划中的作用。 2.给出某南方旅游城市的土地平衡表,分析。 3.谈谈对低碳城市的理解,以及在城市规划中的要求。

欢迎光临心至诚书店h t t p ://s h o p 60481356.t a o b a o .c o m / 本店专为同济城市规划考研 服务,因为专注,所以卓越 2009规划原理 一、简答题(每题9分,200字左右) 1、宋代“城市革命”的具体表现或意义。 2、奥斯曼巴黎改建的要点以及意义。 3、住宅区采用住户路边停车是否合适?说明理由。 4、小学的布置的考虑要点。 5、居住小区内哪些因素能影响“邻里关系”。 6、在城市中心区布置商业步行街选址应注意哪些问题。 7、总体规划用地平衡表的作用。 8、总体规划中确定“禁建区”的依据。 9、总体规划的上位城镇体系规划中的依据内容。 10、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城镇化水平预测的思路。 二、论述题(每题20分,500字左右) 1、旧住宅区改建的考虑要点。 2、你对总体规划中“功能分区”的看法。 3、依据《城乡规划法》,谈谈我国城市规划体系的特征。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修订条文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90180-93(2002 年版) 1、修订原则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 号)的精神,实事求是、科学修订。 2、坚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的指导思想,充分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有效落实有关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和技术措施,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指南》有效衔接,保证标准实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主要修订内容 增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中,涉及对城市排水防涝有利的做法、设施等技术 措施,主要将涉及现行规范的第1章“总则”、第7章“绿地”、第8章“道路”、和第9 章“竖向”。 第 1 章“总则”现有条文 1.0.5 条(共包括八款 1.0.5.1-1.0.5.8)中修改 1.0.5.3 款,增加1.0.5.3a 款; 第7 章“绿地”增加两个条文,7.0.6 、7.0.7 ; 第8 章“道路”增加一个条文8.0.7 ; 第9 章“竖向”删除第9.0.4 条,在现有条文“9.0.2 居住区竖向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共包括六款9.021-9.026 )”中,增加两款9.027、9.0.2.8 。 3、具体修改条款 1 总则 本章建议修改第1.0.5.3条文,并增加一个条文,即:

1.0.5.3 符合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气候条件、民族习俗、传统风貌等地 方特征条件; 1.0.5.3a 促进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满足内涝灾害防治、面源污染控制及雨水资源化利用的要求; 【条文说明】为提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居住区规划应充分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并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湿地、坑塘、沟渠,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同时控制面源污染,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落实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建议修改的第 1.0.5.3 条内容如下: 1.0.5.3 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7 绿地 在本章现有条文的基础上增加两个条文,即: 7.0.6 居住区的绿地应结合场地雨水规划进行设计,可根据需要因地制宜地采用兼有调蓄、净化、转输功能的绿化方式。 【条文说明】城市居住区的绿化用地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的“渗、滞、蓄、净、用、排”等低影响开发措施进行设计、建造或改造。居住区规划、建设应充分结合现状条件,对区内雨水的收集与排放进行统筹设计,如充分利用场地原有的坑塘、沟渠、水面,设计为适宜居住区使用的景观水体;采用下凹式绿地、浅草沟、渗透塘、湿塘等绿化方式,但必须注意,承担调蓄功能的绿地应种植抗涝、耐旱性强的植物。这些具有调蓄功能的绿化方式,即可美化居住环境,又可在暴雨时起到调蓄雨水、减少和净化雨水径流的作用,同时提高了居住区绿化用地的综合利用效率。 7.0.7 小游园、小广场等硬质铺装地面宜采用透水铺装。 【条文说明】

(完整版)《城市规划原理》—完整版--考试题库

城市规划原理 名词解释部分 1、日照间距: 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二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2、建筑后退:是规定建筑物应距离城市道路或用地红线程度。 3、绿地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和和占该用地面积的比例。 4、土地使用兼容性: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往往涉及到多种用地性质在地块内混合布置问题,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为了协调处理性质不同的各用地的关系而采取的一种方法。(不确定,见《控制性详细规划》P38-39 5、城市蓝线:河流水域用地边界线。 6、城市紫线:历史保护区域边界线。 7、城市绿线: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区域边界线。 8、城市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9、CBD:中央商务区(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简称:CBD)指一个国家或大城市里主要商业活动进行的地区。 10、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11、建筑平均层数:指一个建筑地段内所有建筑各层面积总和除以这些建筑总面积的总和 12、CIAM:国际现代建筑协会。 13、拆建比: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与新建的建筑总面积的比值。 14、配建设施:与住宅规模或与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15、竖向设计:城市开发建设地区(或地段),为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自然地形进行利用、改造,确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石方等而进行的规划设计。 16、环境容量:在保证人群健康和生态系统不受危害的前提下,环境系统或其中某一要素对污染物的最大容纳量。 17、道路红线: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18、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相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引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9、日照标准:为保证室内环境的卫生条件,根据建筑物所处的气候区、城市大小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的,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间范围内,建筑外窗获得满窗日照的时间。 20、服务半径:指居民到达公共服务设施的最大步行距离 21、城市公共空间:是指城市或城市群中,在建筑实体之间存在着的开放空间体,是城市居民进行公共交往,举行各种活动的开放性场所,其目的是为广大公众服务.城市公共空间主要包括山林、水系等自然环境。

居住区规划原理试题

居住区规划原理考试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4分) 1. 城市居住区 一般称城市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 日照间距系数 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是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3.容积率 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平方米/Ha)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与居住区用地(万平方米)的比值表示。 4.建筑密度 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5.建筑红线后退距离 是规定建筑物应距离城市道路或用地红线的程度 6.配建设施 与人口规模相或与住宅规模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56分) 1.居住区的用地分类有哪些?住宅用地范围的确定。 答:居住区的用地四类: (1)住宅用地(R01)。是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室前小路等)的总称。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02)。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3)道路用地(R03)。是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用地,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 (4)公共绿地(R04)。是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其中包括儿童游戏场地、青少年和成年人的活动和休息场地。 住宅用地范围的确定:住宅用地是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1)住宅用地的划分一般以居住区内部道路红线为界,宅前宅后小路属于住宅用地。(2)住宅用地与公共绿地相邻,如果没有道路或其他明确界线时,通常在住宅的长边,以住宅高度的1/2计算,在住宅的两侧,一般按3~6米计算。(3)住宅用地与公共服务设施相邻的,以公共服务设施为界。 2.居住区道路系统的基本形式及特点? 答:居住道路系统的基本形式,根据不同的交通组织方式可分为三种: (1)人车交通分流的道路系统,车行和步行二套独立,交叉处设立交。 特点:保持居住区内安全和安静,保证社区内各项生活与交往活动正常舒适地进行,避免居住区内大量私人汽车交通对居住环境的影响。居住区内汽车和行人分开,车行道分级明确,常设在居住区、居住小区或住宅组团周围,且以枝状或环状尽端道路伸入小区或住宅组团内,在尽端路的尽端处设有机动车停车场或回车场。步行道常贯穿于居民区或居住小区内部,将绿地、户外活动场地、公共建筑和住宅的起居宅、卧室联系起来。这种人车分流的道路系统

《居住区规划原理设计》课程教学大纲

《居住区规划原理设计》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居住区规划原理设计 英文名称:Design Theory of 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课程类别:专业课 学时:54 学分:2、0 适用对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 考核方式:考查占 50%,考试占 50% 先修课程:城市规划原理、中外城市建设史、建筑设计、住宅设计 二、课程简介 在本课程的教学中主要从比较理性的与理论的角度来提升学生对居住区的认识,使学生能够掌握居住区的构成及影响居住区组织与布局的各项因素;在这样的基础上,从规划结构与居住区各项要素的规划安排的角度来具体阐述居住区规划的各项基本原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能较好地了解城市住宅区设计与居住区详细规划的任务、内容等。并通过课程规划实践将居住区规划的理论方法灵活地运用到居住区的规划、房地产开发等工作,从而为全面、科学地从事城市规划的实践工作、管理工作以及研究工作奠定较为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This course is designed a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on the planning structure and the layout to the residential elements、 Its teaching content and the tasks to the design and detailed planning of city residences are expected to be grasped by the students、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本课程就是城市规划专业的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将经典的居住区规划组织理论、已经建成的居住区的规划特征及其使用的效果与当前居住区规划的实例及其规划方法等穿插在课程内容之中,并且将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知识以及房地产开发的分析等有机地结合在课程的传授之中,使学生在掌握居住区规划的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掌握经典理论与当今实际运用的动态发展形式。 四、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住宅区的构成 ?目的与要求 ?掌握住宅区的意义 ?掌握住宅区的物质系统组成 ?熟悉住宅区的物质与非物质系统组成之间的关系 ?教学内容 第一节 ?主要内容 1-1 认识住宅区 1-1-1 住宅区的概念 1-1-2 住宅区的构成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12.doc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一) 页面功能[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推荐] [投稿] [字体:大中小] [打印] [关闭] [编辑:zjx ] 浏览2825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54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J137-90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六日 一、总则 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以下图表中的规定。其规划组织结构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5、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6) 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7)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8)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6、居住区规划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代号 1、城市居住区 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标准)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Greenland in Resident Areas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 214—2003 目次 前言............................................................ I I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 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6) 6 开放式绿地设计 (9)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11) 8 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北京地区居住区绿化常用园林植物种类一览表 (14) 附录B(资料性附录)适宜在北京地区应用的主要攀缘植物栽培管理一览表 (16)

DB11/T 214—2003 前言 为加强对北京地区居住区绿地设计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督,提高北京地区城市居住区绿化设计质量和水平,依据GB 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04-01)、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CJJ/ 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2002-12-01)、《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公园条例》,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城市新建和改建的多层、高层楼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包括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化设计。非城市地区的居住区绿化设计可参照执行。 居住用地内地下设施覆土绿化设计和屋顶绿化设计按照相关规范或指导书执行。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丽莉、朱虹。

城市住宅区规划原理.doc

居住区:是一个城市中住房集中,并设有一定数量及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地区,是一个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居民提供居住、游憩和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他由若干个居住小区或若干个居住组团组成。规模:人口30000~50000 户数10000万~16000 用地50~100公顷 居住小区:指由城市道路或自然界线(河流等)划分的、具有一定规模并不为城市交通干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小区内设有整套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础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它由若干个居住组团组成,是构成居住区的一个单位。规模:人口10000~15000 户数3000~5000 用地10~35公顷 居住组团:指由若干栋住宅组合而成的,并不为小区道路穿越的地块,内设为居民服务的最基本的管理服务设施和庭院,它是构成居住小区的基本单位。规模:人口1000~3000 户数300~1000 用地:4~6公顷 社区指一定地域内人们相互间的一种亲密的社会关系(即人际关系)。形成社区的四个条件: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在一定地域内相对独立,有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有相近的文化、价值认同感。 物质系统 住宅区一般均由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停车用地和公共绿地四大用地以及相应的住宅、公共建筑、道路交通设施以及绿地与场地四大系统组成。 (住宅道路可分为;宅间路、组团路、小区路和居住区道路四个等级) 社区系统 社区的构成系统可分为1社区生活保障系统2社区育才与就业系统3社区交流与参与系统4社区运营系统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1住宅用地(R01) 2公建用地(R02) 3道路用地(R03) 4公共绿地(R04) 第二章 什么原则判断住宅区做得好 住宅区规划设计应该全面考虑满足人的需求、对环境的作用与影响、建设与运营的经济型以及景观形象的塑造等要求,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遵循 1、社区发展原则 适应与满足人的需求,建设社区文明与发展社区文化,建立完善的服务与管理机制 适应与满足人的需求是社区发展原则的基本核心内容。 从满足人的需求出发,住宅区规划应该充分考虑居住环境的适居性、识别性与归属性以及营造具有文化与活力的人文环境。(卫生、安全、方便和舒适是住宅区适居型的基本物质性内容;场所与特征是居住环境具备识别性与归属性的两个重要因素;丰富的社区文化、祥和的生活气

住宅区规划设计的新理念

住宅区规划设计的新理念---《滕绍华》作者:卜一峰.Cute.? 住宅在规划、建筑、装修设计等方面都有完备的国家规范,在这些方面也有不胜枚数的成功实例和典范,这都是我们在实践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学习的楷模。本文拟就住宅区规划设计的新理念、住宅建筑设计的细节思考、住宅装修设计的本源等问题进行探索,以寻觅住宅建设的新趋向,研讨住宅设计的超前性和适用性。 住宅区的规划设计因经济社会、自然历史、风土民情、地域气候、政治宗教等诸多因素的不同而千差万别。在此仅对当代大中城市的住宅区规划设计中新的取向、一般性的发展规律,略举其中的一些较为普遍关注的观点,与同业专家讨论。 1、规划理论的创新 居住区在整体结构的架构上有了许多新的突破。首先,“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三级组织结构的单一模式已被打破,依业主的生活水平、兴趣爱好、生活习惯等特点为主题的居住社区受到欢迎,尤其是健身、健康型的社区楼市红火;其次,单一居住的区域规划遇到挑战,居住与从业相结合的区域规划开始萌生,这种模式可以解决一部分居民就近就业问题,同时也解决了所设产业的就近招工问题,并可减小城市人流交叉对交通的压力;再有,对集中规划大面积的居住区提出质疑,居住区过小配套项目发挥不出作用,但居住过大也会造成上、下班时城市干道的单向交通负荷过重,以及商品房销售困难等问题;高层和超高层不应作为居住区的景观点缀,因为高层不但居住不方便,还会将高空强风引至地面及热岛效应等环境灾害问题。为此,许多城市已不再建造高层住宅;住宅区的交通组织影响居住质量,

路网规划应给住宅建筑以好的朝向,干道应以东西向为主,使楼间距加大,居民的视界开阔。甬道以南北向为主,山墙间距小不影响使用与视觉。进入居住区的机动车应适当限制,庭院中应“人车分流”,车不进庭院,但在需要时车可以到单元门前,如病人救护、搬家等情况。居住区的干道应“人车混行”,但要通而不畅,既照顾乘车者方便,又保障居住区安全和安静。 城市元素的利用与引进。所谓城市元素是指构成城市功能的诸多因素,具体的如医疗卫生、环卫环保、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邮电通信、商业购物、体育健身、就学就业等等,抽象的如繁华景致、商贸环境、文化氛围、民风民俗等等。概括起来说就是我们常说的配套设施及城市气氛,这些都是城市居民生活不可缺少的条件。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加速,城镇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居住区郊区化已在大中城市开始,为满足居民的需求与生活方便,一个居住区的规划首先应考虑周边可利用的城市元素,以节省投资,并繁荣现有业界,再考虑居住区内的配套设施完善,所引进的业界应注意选优的原则,如重点学校、知名医院、热销商场等等。住宅区的配套项目一定要列入规划,包括选择对象的洽谈,并且应先于住宅工程建设,以利居民入住后的生活,这也会促进住宅的销售。同时,规划中应注意营造城市氛围,以尽快形成“人气”足的社区。 住宅区规划与国际接轨的趋势。我国近几年引进国外设计,规划出一些学习发达国家住区的实例,但在理论上还缺少研究。首先,我们应充分注意到我国人口多耕地少的国情,坚持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研究应用不能耕种的荒地建住宅的措施。并要限制大量占用土地的“豪宅”,反对恣意扩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2002年4月1日起施行/(注明:因人手有限,没有校对,另有几个图表没有上传,如有需要可与我们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2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54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 局部修订条文及其条文及其条文说明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31号 关于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进行了局部修订。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进行了共同审查,现予批准,自2002年4月1日起施

行,其中,1.0.3、、、、(第1款)、(第2款)、(第一款)、、、、、(第3款)、(第1款的第5项)、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规范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规定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具体内容,将在近其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3月11日 1总则 1.0.1 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的规定。 1.0. 3a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4 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居住区规划原理试卷A答案

《城市住宅区规划原理》试卷A 班级姓名 一、名词解释(6分*5=30) 1.邻里单位:20世纪30年代,美国建筑师西萨佩里提出了以控制居住区内部的车辆交通、 保障居民的安全和环境的安宁为出发点的邻里单位的理论。试图以邻里单位作 为组织居住区的基本形式和构成城市的细胞,改变城市传统居住区的缺陷。 2.千人指标:是指每千居民拥有的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3.服务半径:服务半径是指设施服务范围的空间或时间距离 4 住宅区容积率:住宅区总建筑面积/住宅区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平方米) 5 雷德朋系统:即人车分行的道路系统,这种系统由车行与步行两套独立的道路系统组成, 首次在美国的雷德朋小区规划中采用并实施。 二、选择题(2分*5=10分) 1.问卷调查最有效的关键是_B__ A 提问方式 B问卷设计 C问卷数量 D字体大小和颜色 2 居住区级商业中心属于哪类用地_C__ A R B C2 C R2 D R3 3 国际标准组织(ISO)制定的居住环境室外允许噪声标准为_B__ A 30-40分贝 B 35-45分贝 C 35-40分贝 D 40-55分贝 4 哪一个不属于住宅区绿地的三大功能_A__ A 美观功能 B 使用功能 C 生态功能 D 景观功能 5居住区内道路机动车道最大纵坡为(),但坡长不能超过()米。 B A.8.0%;50B.8.0%;20 C.3.0%;20 D.3.0%;50 三、简答题(8分*5=40分) 1.住宅的群体组合中平面组合的基本形式有哪几个?并且要写出每种形式的优缺点。 1、行列式:条式单元住宅或联排式住宅楼按照一定朝向和间距成排布置。特点:构图强烈,规律性强,线形布局有利于服务设施的高效分布,有利于采用高能效的交通模式。缺点:形式单调,识别性差,易产生穿越交通,产生视线干扰和阴影遮蔽的问题。 2、周边式:住宅沿街坊道路周边布置,有单周边和双周边两种布置形式。特点:容易形成较好的街景,内部安静,具有内向集中的空间,有利于邻里交往,节约用地。缺点:对地形的适应性差 3、点群式:围绕组团中心建筑、公共绿地或水面有规律或自由的布置,形成丰富的群体空间。特点:日照、通风好,对地形的适应能力强。缺点:外墙面积大,太阳辐射较大,视线干扰大,识别性较差。 4、院落式:将住宅单元围合成封闭的或版封闭的院落空间。特点:便于邻里交往和布置老年与儿童活动场地,提高容积率。缺点:转角部分易产生阴影。 5、混合式:指行列式、周边式、点群式或院落式,其中二种或数种结合或变形的组合形式。特点:空间丰富,适应性广,组成空间多变的住宅组群。 6、自由式:在群体布置时,形成似围非围的相互流动的院落空间效果,在地形起伏变化的地段因地就势,适于采用自由式的布置形式。 2 住宅区的路网布局规划的特点 1)顺而不穿,保持住宅区内居民生活的完整与舒适;

居住区规划原理的复习题答案-十五--道题1

1.居住区由哪些用地组成?各项用地的面积该如何计算? 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含路面、小广场、停车场、回车场),绿地(指公园、小游园、运动场等集中绿地)。此外,工业、非配套公建等其他用地不属居住区用地用地面积之中。 2.居住区、小区、组团的人口一般为多少? 居住区:3~5万人、小区:5000~15000人、组团:1000~3000人 3.居住区规划结构有几种基本方式? 居住区的规划结构一般有三种 ①以居住小区为规划基本单位来组织居住区,由几个小区组成居住区。 ②以居住组团为基本单位组织居住区,即由若干个组团形成居住区。 ③以住宅组团和居住小区为基本单位来组织居住区,即居住区由若干个组团形成的若干个小区组成。 5.居住区、小区、组团应配备哪些公共服务设施?其合理服务半径是多少? 1.第一级(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主要包括一些专业性的商业服务设施和影剧院、俱乐部、图书馆、医院、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房管所、邮电、银行等为全区民服务的结构。 2.第二级(居住小区级)主要包括菜站、综合商店、小吃店、物业管理、会所、幼托、中小学等。 3.第三级(居住组团级)主要包括居委会、青少年活动室、老年活动室、服务站、小商店等。 合理的服务半径,一般为: 居住区级800~1000m 居住小区级400~500m 居住组团级150~200m 6.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布置要求和方式有哪些? 1.应设在交通比较方便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段,并要考虑职工上下班的走向。 2.如为独立的工矿居住区或地处市郊的居住区,则应在考虑附近地区和农村使用方便的同时,保持居住区的安宁。 3.各级公共服务中心宜于相应的公共绿地相邻布置。8.住宅间距(山墙、日照)的最小值要求是什么?、 对于低层、多层和高度小于24m的中高层住宅,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规定的日照间距,其两侧间距应考虑通道和消防要求,一般侧面无窗时不得小于6m,侧面有窗时不得小于8m,对于高度大于24m的中高层住宅和高层住宅,起前后间距应作日照分析确定,侧面间距一般要求不小于13m。 10.居住区道路规划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①居住区内部道路主要为本居民住区服务。居住区道路系统应根据功能要求进行分级。为了保证居住区内居民的安全和安宁,不应有过境交通穿越居住区,特别是居住小区。同时,不宜有过多的车道出口通向城市交通干道。出口间距应不小于150米,也可用平行于城市交通干道的地方性通道来解决居住区通向城市交通干道出口过多的矛盾。 ②道路走向要便于职工上下班,尽量减少反向交通。住宅与最近的公共交通站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00米。③应充分利用和结合地形,尽可能结合自然分水线和汇水线,以利雨水排除。在南方多河地区,道路宜与河流平等布置,以减少桥梁和涵洞的投资。在丘陵地区则应尽可能少挖少填,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减少对于自然生态的破坏,以节约投资。 ④在进行旧居住区改建时,应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和工程设施。 ⑤车行道一般应通至住宅建筑的入口处,建筑物外墙面与人行道边缘的距离应不小1.5米,与车行道边缘的距离不小于3米。 ⑥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超过120米,在尽端处应能便于回车。 ⑦如车道宽度为单车道时,则每隔150米左右应设置车辆互让处。 ⑧道路宽度应考虑工程管线的合理敷设。 ⑨道路的线型、断面等应与整个居住区规划结构和建筑群体的布置有机地结合。 ⑩应考虑为残疾人设计无障碍通道。 ⑾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规定。 11.小区道路布置形式有几种? 布置形式:贯通式、环通式和尽端式三种形式。 12.小区规划设计中节约用地的方法有哪些? 1、住宅建筑类型的选择 2、住宅群体平面组合形式的选择 13.住宅组合中考虑日照、通风、防噪声的措施有哪些? 对于低层、多层和高度小于24m的中高层住宅,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规定的日照间距,其两侧间距应考虑通道和消防要求,一般侧面无窗时不得小于6m,侧面有窗时不得小于8m,对于高度大于24m的中高层住宅和高层住宅,起前后间距应作日照分析确定,侧面间距一般要求不小于13m。 对于建筑本身而言,有建筑的高度、进深,长度、外形和迎风方位;对于建筑群体而言,有建筑的间距、

浅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 (2002年版) 1 总则 1.0.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 的规定。 表1.0.3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1.0.3a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4 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5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5.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1.0.5.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1.0.5.3 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基纳入规划; 1.0.5.4 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1.0.5.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1.0.5.6 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1.0.5.7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1.0.5.8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1.0.6 居住区规划设计除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代号 2.0.1 城市居住区 一般称城市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

居住区规划原理教案

居住区规划原理教案 2 城市规划的编制 2-1 城镇体系规划 (一)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是对城镇发展战略的研究,是在一个特定范围内合理进行城镇布局,优化区域环境,配置区域基础设施,并明确不同层次的城镇地位、性质和作用,综合协调相互的关系,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城镇体系规划设计全国、省域、市(县)域以及跨行政区域等不同范围和层次。 (二)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1)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条件 2)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3)确定本区域的城市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 4)提出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和职能分工 5)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规划 6)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 7)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 8)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遗产的原则和措施 9)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 10)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2-2 城市总体规划 2-2-1 总体规划 (一)总体规划 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建设和合理发展。 (二)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1)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2)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3)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

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4)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5)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6)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7)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8)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9)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消防、防洪、抗震防灾规划总体布局 10)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11)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12)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13)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14)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三)总体规划的期限 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应当对城市远景发展做出轮廓性规划安排。 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重要建设项目做出安排。期限一般为5年。 2-2-2 分区规划 (一)分区规划 在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后,大、中城市可根据需要编制分区规划。 分区规划的任务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安排,为详细规划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二)分区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1)原则确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用地的容量控制。 2)确定市、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规模。 3)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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