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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会计毕业论文

1绪论

1.1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的背景

中小企业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成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有资料表明中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以上,中小企业所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上交的税收已经超过全国的一半。中小企业在确保国民经济适度增长、缓解就业压力、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成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

但在金融危机、中国入世后,中外企业将在一个更加开放、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取胜的关键就在于能否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增加盈利。国外企业的财务机制已经较为成熟稳健,可以通过各种纳税筹划方法使企业整体税负水平降低,从而相当于增加了盈利水平。在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通过营销手段来扩大市场份额已经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中国中小企业要想与国外企业同台竞争,就应该把策略重点放到企业内部财务成本的控制上。因此如何通过纳税筹划控制税收支出,对中小企业来说就变得相当关键和迫切。

1.1.2研究的意义

我国加入WTO以来,市场经济竞争日益加剧,而我国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此时本文对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税收及其管理问题一直以来就是经济学界和管理学界关注的焦点,税收筹划研究是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和企业管理科学化的现实需要。研究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问题,是对税收筹划理论研究的丰富和拓展,有助于从中小企业层面上深入进行税收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对推动和促进税收筹划理论及企业管理理论研究的进步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我国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们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对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而言,成功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纳税成本,而且有助于中小企业提高纳税意识,达成企业发展目标,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合理有效的税收筹划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对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研究也因此具有了现实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内的研究现状

税收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出现的时间尚短,虽然我国目前关于税收筹划的专著已有不少,但从整体上系统地对税收筹划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探讨还比较欠缺,税收筹划研究在我国尚属于新课题,但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将为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所接受。随着1983年开始的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务会计的研究也逐步出现。我国公开税收筹划理论研究和实务运作也从90年代后半期开始。近几年来我国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专门从事这方面的研究,此次研究,搜集了2005年到2013年的一些著作与期刊杂志中有关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研究的部分内容。

盖地教授(2008)在《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一书中给出了税收筹划的定义: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现行税法及相关法律(不限一地一国),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组建、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1] 计金标教授(2012)在《税收筹划》一书中介绍了税收筹划相关知识,介绍了税收筹划涵义、特点、方法等等,提到税收筹划的内容,并结合案例分析,对税收筹划的研究更加深入,因而被业界所推崇。

我国现阶段对于税收筹划的研究大部分针对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相对较少。

林雪(2009)在《关于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探讨》中指出有些中小企业只注重短期内的盈利,忽视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只考虑企业的局部利益,忽视了企业的整体利益。这种税收筹划的短期行为的观念,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有违与税收筹划中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解宏(2009)在《浅探中小企业纳税筹划》中写到在实践工作中,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有一定的程序和方法。结合中小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特点,应重点注意在中小企业在融资、投资、经营等环节中的纳税筹划方法。[4]

魏震(2009)在《探析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中认为基础薄弱的中小企业要开展税收筹划,需要良好的人才和制度的保障。筹划人员素质、技能的高低,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企业涉税诚信等,都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基础条件。

范强强(2010)在《中小企业的纳税筹划问题与管理》中写到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中常常采用一成不变的税收筹划方案。任何税收筹划方案都是以一定的税收环境为基础制定的。但是,影响税收环境的因素如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反避税措施不是一成不变的。这就决定了税收筹划活动必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企业税收筹划方案一旦形成不再变动,这种方案就失去了效力,甚至起到了相反的作用,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由于我国对税收筹划的起步晚,对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对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有待于完善。现阶段,我国针对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缺乏系统系和规范性,没有形成一定的框架,理论研究还相当薄弱,基本上处于探索性的起步阶段,随着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1.2.2 国外的研究现状

在西方发达国家,税收筹划可以用时间早、普及面广和专业水平高等特点来进行概括。

税收筹划并不是自古就有的,它是一定历史时期的特定产物,作为合法增加企业收益的一种手段,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节税,在上世纪30年代以后,逐步得到西方国家法律界的普遍认同。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西方国家的纳税筹划在理论及实践方面都已较为成熟。

最早的税收筹划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的一个案例。那是在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针对“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中,他说:“任何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为了保证从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汤姆林爵士的观点在当时赢得了法律界认同,税收筹划成为了合法的事情。从此之后,越来越多的税务专家和学者对税收筹划有关理论进行研究,税收筹划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在税收筹划历史上,另外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欧洲税务联合会的成立,它极大地促进了税收筹划的实践发展。从此以后,税收筹划在许多国家得到蓬勃发展。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LBFD)《国际税收词汇》是这样定义的:“税收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交纳最低的税收。”

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个人投资和税务筹划》一书中说,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律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美国南加州大学梅格斯博士在《会计学》中,作了如下阐述:“人们合理而又合法的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交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少交税和递延交纳税收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所在。”另外他还指出说:“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的对企业经营或经营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地减少缴纳所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筹划。主要如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投资是采取租用还是购入的方式,以及交易的时间。

查斯Roy Rohatgi(2006)从国际视角论述了中小企业税收筹划与合规管理,他评价中小企业的合规规划管理的优势,中小企业在英国的税收结构,并论述了英国的税收

制度的若干问题。[14]

迈克尔Michael Porter(2008)认为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使中小企业更具有竞争优势,他认为对于大多数中小型企业而言,税收筹划是最重要的节约经营成本的有效途径,通过实施正在进行的税收筹划工作,中小企业可以获得很高的收益。他认为一个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案包涵了许多不同的复杂程度的内容,对于重点领域中小企业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确保中小企业的财务记录不断更新。迈克尔还认为中小企业应该考虑其财务状况,充分了解和审查当前的财政状况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有很大优势。[15]

1.3研究内容和方法

1.3.1 研究内容

本文阐述了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背景和意义,综述了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了文章的研究内容和方法。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理论的研究,介绍了我国中小企业,阐述了税收筹划的涵义、内容、目标和方法等,使读者对税收筹划进行了解。

通过对影响我国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因素分析,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提出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解决对策,并结合具体案例说明税收筹划在中小企业的应用。

1.3.2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规范研究的方法研究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问题,即对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采用规范研究方法,通过规范的理论阐述,以税收筹划理论为指导,作为实际解决税收筹划问题的理论指导和依据。还通过定性分析法对于税收筹划的基础理论进行阐述,为文章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提供理论依据。

2 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相关理论

2.1 我国中小企业的界定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因其所处历史时期及行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适用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四部门于2003年2月制定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委中小企业[2003]143号)。中小企业标准主要是从企业资产总额、销售额、职工人数等方面对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中小企业的划分做出了规定。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具有经营机制灵活,所有制结构多元化,区域、产业发展不平衡,信用度普遍偏低,融资困难,内部人才短缺,管理落后等特点。

2.2 税收筹划的内容和目标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税收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以追求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为目的,通过对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策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以获得最大税后收益的管理活动。

2.2.1 税收筹划的内容

纳税筹划由于其依据的原理不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也不同,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即避税筹划、节税筹划和转嫁筹划。

⑴避税筹划

避税筹划是纳税人采用非违法的手段获取税收利益的策划。纳税人采用合法的手段,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以及经营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或者不缴税的目的。避税筹划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即非违法性、有规则性、前期策划性和后期的低风险性、有利于促进税法质量的提高、反避税性。

⑵节税筹划

节税筹划是纳税人采用合法手段利用税收优惠和税收惩罚等倾斜调控政策获取税收利益的策划。纳税人在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的基础上,通过掌握相关会计知识,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对经济活动的筹资、投资、经营等活动作出巧妙地安排,达到规避或者减轻税负的目的。节税筹划的主要特点有:合法性、有规则性、经营的调整性与后期无风险性、有利于促进税收政策的统一和调控效率的提高、倡导性。

⑶转嫁筹划

转嫁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采用纯经济手段,利用价格调整将税负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经济行为。纳税人在采用纯经济手段,利用价格调整将税负转嫁给他人前提下,对经济活动的筹资、投资、经营等活动作出巧妙地安排,达到规避或者减轻税负的目的。转嫁筹划的主要特点有:纯经济行为、以价格为主要手段、不影响财政收入、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改进技术。

2.2.2税收筹划的目标

虽然减轻企业自身的税收负担是税务筹划的最终目标,也是税务筹划兴起与发展的根本原因,但这个目标仅仅是整个筹划目标的组成部分之一。税务筹划还有以下目标:实现涉税零风险;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和维护主体合法权益。

⑴减轻税收负担

纳税人对减轻税收负担的追求,是税收筹划产生的最初动因。纳税人是纳税义务的承担者,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产权界定清晰的前提下,追求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纳税人为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进行税收筹划以减轻税收负担。

⑵实现涉税零风险

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务筹划,使自己处于一种涉税零风险状态。虽然纳税人不能直接获取税收上的好处,但是能间接地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也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规模的扩大。因此,涉税零风险也是税务筹划追求的目标之一。

⑶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纳税人通过一定的手段将当期应该缴纳的税款延缓到以后年度缴纳,以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也是税务筹划目标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企业每期都能将后期的一笔费用在当期列支,每期都能将当期的一笔收入在下期计入应纳税所得,则每期都可以使一部分税款缓纳,相当于每期都获得一笔无息贷款,即每期都可以用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相当于一笔贷款永远不用清偿,就获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⑷提高自身经济效益

既然获取最大的经济收益是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那么提高纳税人的经济效益就理所当然是税务筹划目标体系中不可缺少的元素。

进行税务筹划可以使纳税人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收益,但税收筹划是有成本的。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运用成本收益法分析,如果成本小于净收益,则该筹划就可行。这里的成本,可以仅指当前的实际成本,也可以从长远看指一段时期甚至将来可能发生的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的总和。

⑸维护主体合法权益

依法治税不仅要求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地交纳税款,而且要求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合理、合法地征收税款。在现行税收征管中,人治的因素还在影响着纳税人,因此需要纳税人利用筹划工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纳税人在税务筹划中,不注重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长期以往必然会养成税务机关征税的惰性,不注重征管水平的提高。因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必不可少的一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不是要纳税人无理取闹,一味地和税务机关对着干,而只是从依法治税的角度对权利与义务的失衡状态进行调整,以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促进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2]

2.3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2.3.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税收优惠筹划技术主要包括:

⑴免税技术

免税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从而免于纳税的技术。运用免税技术是要尽量使免税期最长化。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免税期越长,节减的税就越多。同时应尽量争取更多的免税待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争取免税待遇,争取可能多的免税项目与交纳的税务相比,免税越多,节减的税务也就越多,企业可以支配的税后利润也就越大。

⑵减税技术

减税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务而直接节税的技术。使用减税技术时应把握两点:一是尽量使减税期最长化。因为减税时间越长,节减的税务越多,企业的税后利润也就越多;二是尽量使减税项目最多化。减税项目越多,企业的收益越大。

⑶税率差异技术

税率差异技术是指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减税务的筹划技术。企业可以利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税率差异节减税负,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运用税率差异技术时要注意两点:其一,尽可能寻找税率最低的地区、产业,使其适用税率最低化;其二,尽量寻求税率差异的稳定性和长期性,使企业税率差异的时间最长化和稳定化。

⑷扣除技术

扣除技术是指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准予从计税依据中扣除部分项目,从而减少税务的技术。在运用扣除技术时一般应注意以下三点:

①扣除金额最大化,在税法允许的条件下,用足用活扣除政策;

②扣除项目最多化,尽量按照税法允许的扣除项目扣除;

③扣除最早化,尽可能使各种允许的扣除项目尽早扣除,相对节减更多的税务。

⑸抵免技术

抵免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税务抵免额增加而绝对节税的技术。运用抵免技术时:抵免项目要最多化,尽可能把可抵免的项目全部抵免;抵免金额要最大化,将参加抵免项目的金额最大化以扩大企业税后利润。

⑹退税技术

退税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税务机关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已纳税款而直接节税的技术,这是一种特殊的免税和减税方式。实施退税技术要尽量争取退税项目最多化,即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尽量争取更多的退税待遇。同时实施退税技术还要尽量使应退税额最大化。因为退还的税越多,企业的税后利润就越大。

2.3.2纳税递延

延期纳税是指延缓一定时期后再缴纳税款。纳税期的递延,可以使纳税人减轻资金周转不灵的压力,获得税款的时间价值。延期纳税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上的延期纳税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延期纳税规定延缓缴纳税款;广义上的延期纳税还包括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延期纳税目的的税收安排,例如,通过选择不同的折旧计提方法来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延期纳税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而相对节税的技术。

尽管采用延期纳税技术不能使应交纳的税款减少,但时间的滞延相当于企业从政府手中拿到了一笔无息贷款,获取了相对税务收益。运用该技术应注意两点:一是使延期时间最长化,尽量争取延期缴纳的时间最长,相对节减更多的税务;二是延期纳税的项目最多化,争取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获得更大的节税务益。

2.3.3 高纳税义务转换为低纳税义务

所谓高纳税义务转化为低纳税义务是指,统一经济行为有多种税收方式可供选择时,纳税人避开高税点二选择低税点,以减轻纳税义务获得税收利益。最明显的例子之一是所得税边际税率的选择。

税率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用绝对量来表示,通称为“定额税率”,即按照课税对象的一定数量,规定一定的税额。另一种用百分比的形式来表示。这种形式又可分为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比例税率,不论课征对象和数额如何变化,课税的比率始终按规定的比例不变,比如营业税按营业收入的3%课征。累进税率,课税的比率因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不同而变化,通常是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又可分为全额累

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所谓全额累进税率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为基础计征税款的累进税率。所谓超额累进税率是分别以征税对象数额超过前级的部分为基础计征税款的累进税率。两种累进税率相比,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简便,但累进程度高,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比较复杂,但累进程度和缓,保护了纳税人增收的积极性。

2.3.4 税负转嫁

税负转嫁是税收筹划的特殊形式。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将其所缴纳的税款转移给他人负担的现象。典型的或狭义的税负转嫁是通过价格转移给商品购买者或供应商的。典型的或狭义的税负转嫁是通过价格转移给商品购买者或供应商的。

一般认为,物价自由波动是税负转嫁的基本前提条件,商品供求弹性、市场结构、成本变动和课税制度等则是税负转嫁的制约和影响因素。当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企业应优先考虑税负前转的可能性;反之,则进行税负后转或无法转嫁的可能性较大。2.3.5 选择合理的企业组织形式

在当今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通常把企业组织形式分为三种,即个人独资、合伙、公司制企业。其中,个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的出资者要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制企业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除此之外,还可以从其他角度进行,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外资企业中的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等。企业组织形式分类的第二个层次是在公司企业内部进行划分的。这个层次分为两对公司关系,即总分公司及母子公司。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不同的税收水平,因此,投资者在组建企业是必须考虑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给企业带来的影响。税法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对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实行不同的征税办法,正是这些征税办法的差别为企业利用不同的组织形式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3]

3 影响我国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因素分析

3.1 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有利因素

3.1.1 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积极扶持

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家办、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已于2003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主要包括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的等五个方面。无疑,为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更有利的空间。而且,目前实行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大部分不是专门为中小企业制定,但从受益主体上说,基本上或相当大部分是中小企业。

3.1.2 中小企业灵活,有创新能力,工作效率高

大企业的优势是规模大,体系健全,运作规范,但凡事都有利有弊,大企业的大所带来的弊端就是管理、决策程序复杂、实效慢。而这一点恰恰是中小企业的优势。中小企业组织灵活,管理流程短,决策简单,行动快。经营富有弹性、生命力旺盛,使它比大企业有更强的市场应变能力。中小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的一个现实抉择,就是依靠其灵活的机制和创新能力并选择合适的战略。

3.1.3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多样性选择

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在对所得税进行筹划时,受其影响最为明显。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有关的税收筹划主要是缩小税基和延期纳税。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存在着大量的职业判断行为,不同的职业判断会选择不同的会计方法,形成不同的计税依据,从而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方法多种多样,为企业所得税筹划提供了有利条件。

3.2 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不利因素

3.2.1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外部环境不佳

⑴税收征管水平不高

由于征管意识、技术、人员素质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税收征管与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同时,由于我国存在少数税务机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税务人员拥有过大的税收执法裁量权,使得征纳关系异化,导致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与纳税人之间协调空间很大。一方只求完成任务而不依法办税,一方通过违法行为,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税负的减轻,这在客观上阻碍了税务筹划在实际中的普遍运用。

⑵税务代理业发展不快

目前,我国税务代理业仍处于初级阶段,发展相对滞后,税务代理人员结构不合理。主要是因为人员素质不高、专业水平较低,使得税务代理业缺乏应有的吸引力,不能满足广大纳税人的需求。

⑶税法建设和宣传相对滞后

我国目前税法建设还不够完善,还有很多地方都有待修改和调整,而对于税法的宣传,除了部分专业的税务杂志会定期刊登外,纳税人难以从大众传媒中获知税法的全貌和其调整情况,不利于企业进行税务筹划。而且社会各界对税务筹划理解不一,宣传税务活动的机构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不足,人们对税务筹划的误解也就在所难免。

3.2.2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内部环境不佳

⑴管理活动不规范

企业中各项管理活动并非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来做,不经过任何可行性论证和财务上必要的预算,就有企业领导擅自决定的事例比比皆是。

⑵权责不清

企业中往往存在着税务筹划主体不明的现象。一般会计人员认为自己的职责是做好会计核算,提供会计报表,至于立项前的税务成本比较及相关决策是领导的事。而在上级眼中,税务筹划应该是财务部门份内的事情。从而导致税务筹划无人负责管理。

⑶会计政策执行不严

由于管理不严、体制不完善、会计人员素质低下,地位差,导致会计政策执行不严,企业的会计账目时有差错,账实不符、小金库、无原始凭证、不按会计程序做账、随意更改核算方法等现象严重,以至于税务筹划无从下手。[7]

3.3 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现实意义

中小企业开展税收筹划,不论是对企业本身还是外部的税收环境,都能产生积极有力的影响。

⑴有利于中小企业防范和降低涉税风险

正确有效的税收筹划,是建立在纳税人对税收政策法规全面熟悉的基础之上,税收筹划的过程和结果都以合法为前提。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寻求最佳税收方案的过程,实际上是学习税法、研究税法、正确理解税法并灵活有效地运用税法的过程。通过吃透和领悟税收政策,提高税收自查技巧,提高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能力,为企业赢得更多的经济利益;通过合法的税收筹划,在合理地降低税收负担、增加企业收益的同时,也大大减少了税收违法风险。

⑵有利于中小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的税收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方面,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良好的财

务管理有利于成功税收管理的实现,良好的税收管理有利于实现更高的财务管理目标。中小企业是典型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管理模式,集权现象严重,财务控制比较薄弱,加上通常不被要求对外公开财务信息,故很难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问题突出:融资困难,资金短缺;投资能力较弱且缺乏科学性;负债率高,财务会计陷阱突出;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素质较差;依法纳税观念淡薄,偷漏税比例较高等现象普遍存在。进行税收筹划,客观上要求健全会计核算,加强各环节的财务管理,从而有效提高财务人员的会计、税收政策水平和专业素质,是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更有成效。

⑶有利于中小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良好的经营管理,才能够让企业蒸蒸日上,而税收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之一,没有企业因擅长偷漏税而能永续经营。很多中小企业,创业有道,经营有略,却管理无方,造成经济效率的低下,“夭折”率高。渗透于企业的投资。融资。经营管理全过程的税收筹划,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增强中小企业的素质,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拉动并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和发展壮大。

⑷有利于税收制度的完善和税收征管的规范

征税与纳税,是一种永久的高智商的博弈。税收的征管方,总试图尽早发现避税的漏洞和节税的路径,以堵塞之或者使之越变越窄;而税款的缴纳方,则总是不断寻找漏洞为我所用,试图在节税的路径堵死之前跨越过去或另辟蹊径,曲径通幽。征税双方的这个博弈过程,可以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结果,促进税收制度的完善和税收征管的规范。

中小企业开展税收筹划,能暴露出税法中存在的种种不足和潜在的问题,便于税收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及时发现并有效堵塞漏洞,促进政府部门制定、调整相关税收政策,从而促进税收制度的完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是辅助国家完善税法的过程,是对税收政策导向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加以检验的过程;同时,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使得企业的纳税行为更加合乎税法,减轻了税务稽查管理的工作量,也减少了税收征管中的征税矛盾,从而更好地促进税收征纳关系的和谐发展。

4 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现状及解决对策

4.1 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

虽然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和在企业层面的实施起步较晚,然而,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包括我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和我国学者、税务专家的不断研究,可以说我国在税收筹划研究这方面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⑴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已经具备税收筹划的基本条件

会计核算水平决定企业能否开展税收筹划以及税收筹划的水准。目前,中小企业大都比较重视会计核算,虽然,由于会计主体的特殊性,中小企业不像大企业那样注重对外报告,但一般都比较注重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控制、税收管理和财务管理。

⑵开展税收筹划的中小企业发展趋势较好

开展税收筹划的中小企业发展趋势很好,有不少企业正准备开展,说明部分中小企业已经认识到税收筹划对于一个企业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税法体系的逐步完善税收征管的不断强化税收环境的日益改善,对于规模小利润微薄竞争激烈的中小企业而言,通过税收筹划以减轻税负降低成本增强自身竞争力,是具有重要意义的。[11] 虽然我国中小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起步晚,对其研究相对较少,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⑴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都非常注重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和企业经营,而对税收筹划的作用和重要性却了解甚少,还存在一些认识上误区,比如:对税收筹划概念的认识比较模糊,弄不清税收筹划的真正涵义,不能准确划分税收筹划与偷漏税的界限,认为只要能不交税或者少缴税就是税收筹划,或者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与税务机关拉关系走后门,请客吃饭等等。更有甚者,对偷漏税持一种见惯不怪的可接受态度。

⑵中小企业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匮乏

税收筹划是一种高层次财务管理活动,需要既懂得生产经营与财务管理,又熟悉我国税收法律的复合型人才。而我国中小企业行业种类繁多,抗风险能力差,机构设置不规范,甚至部分小企业不设置会计机构,从社会聘任兼职会计,财务人员水平较低,对税收政策不能良好的把握,缺乏进行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中小企业在人力资源市场上得不到认可,不仅专业人才引进较难,现有的人才队伍也大批流失。

⑶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单一,只追求纳税最小化,综合、有效税收筹划观念不强

中小企业认为税收筹划的目的仅仅是减轻税收负担,把个别税种的税收负担最小化作为税收筹划追求的目的。“税负轻”是现今税收筹划案例中最具代表性的习惯用语,这种用语在税收筹划的书籍、报刊、杂志或网页上,几乎俯拾皆是。其实,税收筹划仅

以“纳税最小化”为目标是一个误区,因为企业经营的目标是获得最大收益,这就要求企业的整体税负最低,个别税负的最小化并不代表企业的整体税负最低。企业的经济活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各种因素互相交织、影响,一切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理想的税收筹划不应该拘泥于税负最低这一目标,而应着眼于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将税收筹划与企业经营活动筹划、财务筹划等有机结合起来。

⑷中小企业税收筹划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规范

由于税收筹划的综合性和专业性很强,不仅要求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熟知相关税法、经济法的知识,还要求对企业未来的经营情况具有一定的预测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而我国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中存在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核算不健全、中小企业虽然降低税负的愿望强烈,却没有很好地重视和利用税收筹划来减轻税负,而是多采用一些非正常方式达到目的。现阶段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中,设置内、外两套账目的情形十分普遍,要么自设内、外账会计,要么自己设置内账,聘请外部记账机构,会计作假情形严重。

⑸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方法的选择不够专业

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项经济策划,其目的不仅是企业谋求最大限度的税收利益,而是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或现金流量最大化综合方案的税收优化选择。因此,税收筹划方法的选择必然是十分重要的。

税收筹划方法的运用能否有效促进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并实现税后利润的增长,税收筹划方法的运用是否符合企业经营发展目标的要求,企业选择的税收筹划方法是否能低成本运行,企业选择的税收筹划方法,其实施的结果是否被税务机关认可等等,这些是评价税收筹划方法成功的表现。而一些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法时,主要是考虑了选择的税收筹划方法是否能够使企业总体税负下降,有许多税收筹划方法单纯或独立地看是合理且有效率的,但如果放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总体水平都与企业进行的税收筹划有着密切联系,这就要求企业对当前的一些经济活动和资源配置进行全面、综合调整。企业目前的税收筹划往往容易忽视其他的非税收益的存在,对税收筹划方法的选择也不进行详细的评估,这种选择税收筹划方法显然是不专业的,企业容易造成筹划方法上的失误,从而导致进行的税收筹划方法无法达到筹划预期目标的实现。[12]

4.2 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解决对策

4.2.1贯彻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税收筹划的观念落后。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首先需要提高中小企业管理者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定期开展税收筹划的宣传教育以及相关实际案例的介绍,举办中小企业管理者培训班,利用新闻媒体、召开纳税人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免费提供相关杂志,使企业管理者意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贯彻税收筹划的理念。

4.2.2 注重中小企业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

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法和会计,而且还要通晓投资、金融、贸易、物流等专业知识,专业性较强,需要专门的筹划人员来操作。而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由于专业和经验的限制,不一定能独立完成。

要想很好的进行税收筹划,就必须提高其财务部门人员的素质,多组织财务部门进行税收方面的学习,多加强与税收筹划专门服务部门的合作,以提高本企业财务人员实施税收筹划的能力。对于那些自身不能胜任的项目,应该聘请税收筹划专家来进行,以提高税收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从而进一步减少税收筹划的风险。

4.2.3着眼于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整体效果

减低税负是税收筹划的目的之一,但不能一味强调降低税负不看整体效果。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最终目标是实现企业整体价值的最大化,企业税负的最小化只是一个阶段性目标。当税负最小化和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相冲突的时候,企业要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

由于企业经营活动涉及多税种、多环节,企业进行纳税不能单纯降低某个时期、环节或是税种的税负,要以企业整体税负为阶段目标。如果企业为了减低税负而以减低企业整体收益为代价,则该方案是不可行的。

4.2.4规范中小企业税收筹划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良好的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相比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的管理者理念落后,财务信息可信度低,部分企业没有会计机构,需要聘请兼职财务人员。税收筹划是以记录的会计相关凭证为依据,只有记录的资料清晰、数据准确无误以及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企业才能利用相关政策优惠对相关业务进行税收筹划。

此外,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务检查和企业计算缴纳的税负都是以企业相关会计凭证为依据。如果企业账目混乱,或是收入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那么以此为基础进行的税收筹划也就没有意义,税务机关对企业采用的筹划方法也会有的所异议。企业计算应缴纳的税款是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是以规范的会计核算基础为前提的。在实际活动中,一些涉税事项涉及多种办法的选择,如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存货的计价等,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办法,企业缴纳的税负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只有规范的核算基础,中小企业才可以综合企业的发展以及相关政策,选择对企业有利的会计处理办法。所以,规范的

会计核算为企业税收筹划和税务机关的检查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4.2.5税收筹划方法的选择要合理

根据税收筹划的理论知识,归纳总结出适合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主要从筹资、投资及经营环节入手,介绍中小企业税收筹划三个环节的税收筹划方法。

⑴合理选择筹资环节的税收筹划方法

任何中小企业在筹资过程中总是以提高经济利益为出发点的,任何企业在筹资过程中,总是以提高经济利益为出发点的,在我国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经营管理者趋于回避风险,初始投入的资金大多由自我积累的方式提供的。这样企业的财务风险和融资成本会降低。但是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看,这并不是最佳选择。据我国税法,企业支付的利息可以作为费用予以税前扣除,企业可以通过内部集资、企业间拆借资金以及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取得资金。中小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合理选择筹资环节的税收筹划方法。

⑵合理选择投资环节的税收筹划方法

在投资过程中,我国中小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可有多种方式,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在税收待遇上也会有很大的差别;其次企业在不同的行业、不同区域的投资带来的收益也会有一定的差别。我国的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就是为了支持产业政策而定的,因此对许多鼓励发展的行业有优惠。国家对促进优化产业结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利于经济发展的投资,会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一般对第三产业、福利性企业以及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办企业,税收政策较优惠。中小企业可根据需要,向这些地区进行投资,可以减轻税收负担;最后中小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投资方式,如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控股投资或债权性投资等等。因为不同的投资行为涉及到的税种和税收政策不同,所以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应进行全面的考虑,比较哪种方式的税收负担最低。

⑶合理选择经营环节的税收筹划方法

合理地选择成本费用核算方法是实现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效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途径。主要有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合理选择坏账处理方法、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合理选择费用分摊方法。中小企业应该联系自身实际,选择与中小企业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税收筹划方法,比较哪种方式使税收负担最低,以便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取得优势。[13]

5 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以沧州市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例

5.1 沧州市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概况

沧州市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包含物业管理、建材加工等综合性民营集团。公司下设:总工室、开发部、企划部、工程部、核算部、经营部、财务部等。技术力量强大,实力雄厚,内部管理运作规范,在沧州房地产界享有良好的声誉。公司总部位于沧州市迎宾大道与御河路交叉口,公司拥有员工290名,其中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102名,中高级专业职称人员占相当比例,各类(规划、建筑、景观、平面设计、注册建造师、造价师、经济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齐备,是一支有知识、有魄力、有社会责任感的务实团队,为天成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力基础。

5.2 天成公司税收筹划现状

天成公司采用经营权与所有权统一的管理模式,权利集中于管理者手中,管理者对税收筹划观念淡薄,认为税收筹划只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企业的成本,并不像开拓市场那样能给企业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忽视了企业应该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即使实施了税收筹划,由于管理者认为税收筹划只是财务人员的责任,仅就单个环节单个税种进行筹划,缺乏企业部门的沟通和配合。

由于税收筹划要求高层管理人员的财务人员熟知相关税法、经济法的知识,还要求对企业未来的经营情况具有一定的预测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而天成公司会计核算水平不健全,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直接导致了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的困难加大。

虽然天成公司已经开始利用自身的财务人员试着开始税收筹划,但多为一些简单的模仿复制其他企业有关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而忽视了自身的经营特点和与其他企业间的行业差异及征收方式差异,运用税收筹划方法不当,加大了税收筹划的风险。

5.3 天成公司税收筹划方案分析

5.3.1 天成公司筹资阶段的税收筹划

⑴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筹资

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和计息方法较稳定,筹措的流动资金,其利息支出可以计入当期损益,但与开发项目有关的长期贷款,其资金成本应计人项目开发成本。当天成公司处于亏损年度,利息支出应尽早资本化;当天成公司处于盈利年度, 利息支出应尽量费用化。

⑵企业间拆借资金

企业及经济组织之间拆借资金的利息在计算方法和资金收回期限方面均有较大的弹性和回旋余地,通常表现为提高利息支付,冲减企业利润,抵销纳税金额。但税法规定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计算利息支出,所以要注意权衡高利息支出是否能有效冲减税负。

⑶通过发行债券筹资

天成公司由于建设需要正计划筹资8000万元, 现设计三种备选方案, 具体如下表:

表5-1 天成公司筹资备选方案明细表

项目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

债务筹资1600 4000 6400

股权投资6400 4000 1600

负债率20% 50% 80%

年利息率6% 6% 6%

权益利息率8% 8% 8%

利息抵税1600?6%?25% =244000?6%?25%=606400?6%?25%=96

债务资本成本 4.5% 4.5% 4.5%

股权资本成本8% 8% 8%

财务风险小中大

从上表可以看出,增加债务筹资比例,可以加大债务利息支出的抵税作用,总体资本成本,但同时也会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

5.3.2 天成公司投资环节的税收筹划

天成公司在市区繁华地带有一闲置房产,房产原值1000万元,实际使用面积为200万平方米,计划对该房产有两种不同投资方案:

方案1,出租取得租金收人;方案2,以房产人股联营分得利润。假设出租取得的租金收人为X,在联营企业利润中天成公司所占份额为Y,现进行一般性分析以寻求税负均衡点。

方案1:采取出租方式房屋租赁属于服务业,按租金收入X的5%征收营业税,应缴纳的营业税为5%X。房产税依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则应缴纳的房产税为12%X。

天成公司位于沧州市区,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为7%,则应缴纳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为(7%+3%)?5%X =0.5%X。

在订立合同时负有印花税纳税义务,按租赁金额的0.1%贴花,则应缴纳的印花税为0.1%X。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租金收人应计人所得额,营业税金及附加可以在税前扣除,则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X-5%X-0.5%X-12%X)?25%=20.6%X。

在房屋租赁业务下,企业的税负为5%X+12%X+0.5%X+0.1%X+20.6%X=38.2%X。

方案2:采取入股联营方式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扣减30%的余值计税,税率为1.2%,则应缴纳的房产税为(1-30%)?1000?1.2%=8.4万元。

设投资人股从联营企业取得的收人为Y,则应缴纳的企业所所得税为(Y-8.4)?25%=25%Y-2.1万元。

在入股联营情况下,企业的税负为8.4+25%Y-2.1=25%Y+6.3万元。

由于租金收人可以通过合同事先约定,而入股联营的收人则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可确定性较大,所以利用租金收人来表示联营取得的利润。当两种方案的税负相等时,有Y'=152.8%X-25.2万元。在进行房地产投资时可以利用上述函数公式进行测算分析,得出基本结论如下:如果预期从联营企业取得收人Y > Y',则A公司应选用方案2,采取联营方式的税负要轻于出租方式,从税负成本的角度考虑宜采用联营方式,如果Y < Y',则A 公司应选用方案1。

5.3.3 天成公司经营环节的税收筹划

⑴收入确认的税收筹划

①通过分期收款进行税收筹划

天成公司对外签订了一份分期收款销售房产的合同,合同中商品房总价款1000万元,分4次付清,首期付款40%。

首期付款后,转让房地产所有权,此时确认收入,应纳营业税额为1000?5%=50万元, 如果分期确认收入,首次付款时应纳营业税额为1000?40%?5%=20万元,

以后每次付款时应纳营业税额为1000?20%?5%=10万元。虽然两种不同的收入确认方式所应纳的营业税总额相同,但第二种方式可以延缓企业的纳税时间,相当于获得了一项免息贷款。

按照同样的道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预售款方式销售房屋的,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为收到预售款的当天,企业可通过向后推延合同付款期或跨年度延期开票,推迟工程决算,从而调节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获得延期纳税收益。

②通过分解房地产销售价格进行税收筹划

天成公司销售普通标准住宅,房屋总面积为7800平方米,成本费用支出为1700万元,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土地增值税其他扣除项目金额共计1500万元。

方案1:销售毛坯房,同时送精装修,售价为3000元/平方米,装修费约合400元/平方米,共计312万元。那么,该企业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营业税额为7800?0.3?5%=2340?5%=117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为117?(7%+3%)=11.7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为1500+117+11.7+312=1940.7万元,

增值额为2340-1940.7=399.3万元,增值率为20.58%,

应纳土地增值税为399.3?30%=119.79万元,

共实现利润为2340-1700-117-11.7-312-119.79=79.51万元,

应纳所得税为79.51?25%=19.88万元,

合计纳税金额为117+11.7+119.79+19.88=268.37万元。

方案2:房屋售价为2600元/平方米,装修费由其关联的物业公司单独收取然后再以同等价格对外承包。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营业税额为7800?0.26?5%=2028?5%=101.4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共计为101.4?(7%+3%)=10.14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为1500+101.4+10.14=1611.54万元,

增值额为2028-1611.54=416.46万元,增值率为25.84%,

应纳土地增值税为416.46?30%=124.94万元,

共实现利润为2028-1700-101.14-10.14-124.94=91.52万元,

应纳所得税为91.52?25%=22.88万元,合计纳税金额为259.36万元。物业公司将装修工程转包给他人实现零营业额,不用缴纳营业税。该方案比方案1减轻税负9.01万元。

⑵控制增值率的税收筹划

①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如上例,若天成公司按照第二种方案销售,并增加投入70万元资金用于基础设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那么,

可扣除项目金额变为1500+101.4+10.14+70+70?20%=1695.54万元,

增值额为2028-1695.54=332.46万元,

增值率为332.46+1695.54?10%=19.6% < 20%,免缴土地增值税。

此时, 实现利润为2028-1700-101.4-10.14-70=14646万元,

应纳所得税为146.46?25%=36.62万元,合计纳税金额为148.16万元。

经比较可知,该方案通过增加投资。提高房屋质量,不但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收优惠,减轻企业税负,又能有效带动销售,可谓一举两得。另外,税法还规定对于纳税人既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这一免税规定。因此,如果房地产企业既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一则要注意分开核算,二则筹划的关键就是将普通标准住宅的增值率控制在20%以内, 以获得免税待遇。

②通过扣除项目金额进行税收筹划

天成公司开发一住宅小区,住宅可售面积100000平方米,均为普通住宅。销售均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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