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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

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
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

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发表时间:2012-2-29/浏览次数:50) SDPR—2012—0610001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

鲁编办发〔2012〕2号

各市编办、卫生局、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有效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级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以下简称公立医院),不包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

二、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适应形势、与时俱进的原则,保证公立医院的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符合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及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的要求。

(二)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既保证基本需要,又保持适度规模。

(三)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公立医院的特点,实行总量控制、行业监管与自主调控相结合,提高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

(一)内设机构。公立医院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临床医技机

构、后勤服务机构。

综合管理机构。一级综合医院控制在8个左右,中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控制在5个左右;二级综合医院控制在12个左右,中医院控制在9个左右,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控制在7个左右;三级综合医院控制在17个左右,中医院控制在15个左右,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控制在12个左右。

临床医技机构。由公立医院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同意后设置。

后勤服务机构。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并逐步实行社会化。

基层党组织和群团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二)领导职数。院级领导职数一级医院3-4名,二级医院4-5名,三级医院6-7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3名,其中临床医技机构的领导须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基层党组织和群团机构的领导,按有关规定配备。

四、人员编制

公立医院编制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其数量根据公立医院的等级层次和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核定。公立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低于编制总数的85%,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编制一般不超过编制总数的15%。中医院中医、药专业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医院护理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结构指导比例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一)综合医院、中医院。一级综合医院、中医院按床位数与人员编制1∶1.4-1.5的比例核定;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按床位数与人员编制1∶1.5-1.6的比例核定;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按床位数与人员编制1∶

1.6-1.8的比例核定。

(二)专科医院。一级专科医院按床位数与人员编制1∶1.2-1.3的比例核定;二级专科医院按床位数与人员编制1∶1.3-1.4的比例核定;三级专科医院按床位数与人员编制1∶1.4-15的比例核定。

(三)妇幼保健机构。市级妇幼保健人员编制一般配备60-90名;县级妇幼保健人员编制一般按服务区域人口1∶10,000的比例配备,人口较少、交通不便的县(市、区)按人口2∶10,000的比例配备,人口稠密的县(市、区)按0.7∶10,000的比例配备。临床人员编制按床位数以1∶

1.5的比例核定。具体核编时,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掌握。

(四)没有评定等级的医疗机构,可参照床位数相近、已评定等级医院的标准确定人员编制。

(五)日均门诊量按与床位数3∶1的比例确定,每增减100人次,中医医院人员编制增减6-8名,其他医院增减5-7名。

(六)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对医学院附属医院按照8-10%、三级综合性教学医院按照6-8%、其他教学医院按照不超过5-7%的比例相应核增人员

编制。

(七)对承担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应急救治、基层帮扶等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任务较重的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2-3%的比例核

增相应的人员编制。

(八)在具备条件的公立医院探索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切实提高临床医师专业水准和医疗服务质量。经省级机构编制、财政、卫生

部门审核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可适当核定部分专项编制,用于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五、有关要求

公立医院的机构编制事项,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各级财政部门按

照现行政府卫生投入政策,核拨公立医院相关经费。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实

行动态管理,各地可结合实际3-5年核定一次。

公立医院的床位规模,由医院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同级卫生、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服务范围和社会发展需要确定。

医院自行增加的床位数不作为核定编制的依据。

机构编制部门要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核编后全面实行编制实名制,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充分发挥

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本标准自2012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3月14日。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 (1986年1月22日卫生部、劳动部人事部发布) 妇幼保健工作是我国人民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着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责任。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随着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逐步建立健全编制管理,以适应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为了实现上述任务,特制定本标准(试行)。 一、机构设置 1.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行政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妇幼保健院(所);市(州、盟)设妇幼保健院(所);县(市、区、旗)设妇幼保健所。少数有条件的县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设妇幼保健院。 2.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本着精简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按照院(所)、科(室、组)两级行政管理体制,确定内部机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设置。 二、人员编制 1.县以上(含县)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总额,一般按人口的1:10,000配备;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区和大城市按人口的1:5,000配备;人口稠密的省按1:15,000配备。 2. 妇幼保健院、保健所,根据工作任务、技术力量和开展工作情况的不同,按以下 一、二类编制标准确定: 省(自治区、直市(州、盟)县(市、区、

辖市)妇幼保健妇幼保健院旗)妇幼保健 院 (所)(所)所一类 121-160人 61-90 人 41-70人 二类 80-120人 40-60 人 20-40人 注:(1)地区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市、县级人员编制标准确定。 (2)目前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统一按二类标准执行。根据工作开展需要,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会同编制主管部门批准,可执行一类标准。 3.各级妇幼保健院内,临床部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1.7增加编制。 4. 妇幼保健院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5-80%。 妇幼保健所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8085%。 5.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领导职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规模分别确定:市(州、盟)以上妇幼保健院为二至四人,妇幼保健所为一至三人(包括专职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内)。

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上报系统方案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简易操作手册

目录 第一步登录 (2) 第二步基本信息维护 (4) 实有人员 (4) 减少人员花名册 (8) 第三步报表 (8) 第四步导出上报数据 (9) 第五步帮助 (9) 第六步退出系统 (10)

本手册为简单操作手册,列出系统的基本操作步骤,如需要进行其它操作请参考帮助文档。 第一步登录 点击桌面快捷键图标,进入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登录页面,页面如下图3-1所示, 图3-1 在图3-1所示页面中点击按钮【导入初始化数据】,就可进入到导入初始化数据的页面,如图3-2所示;点击【退出】按钮,图3-1所示页面被关闭。 图3-2 在图3-2所显示的页面中,输入中央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提供给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相应的初始化数据包以及相应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在图3-2所示页面中的相应项填入用户名和密码,并导入相应的数据包,填写完成后,点击【导入初始化数据】按钮,弹出的提示框如图3-3所示,

图3-3 图3-3会提示现在正在导入的数据包里的机构名称,点击按钮【是】,会弹出提示框如图3-4所示,点击【否】返回图3-3所示页面, 图3-4 图3-4会提示用户进行初始化数据导入的确认, 如果用户确认导入,点击按钮【是】,会弹出提示框如图3-5所示; 注:此操作会完全删除原有数据,请确认后操作。 如果用户确认不导入,点击按钮【否】即可, 图3-5 点击图3-5中的【确认】按钮后,即可成功导入初始化数据。 在图3-1所示登录页面中用户名和密码栏中,输入中央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提供给的相应的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便可进入到《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主界面中,页面如图3-6所示;点击【退出】按钮,图3-1所示页面即可被关闭。

浅议创新机构编制工作

浅议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创新是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解决现实问题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就是要通过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和规范工作程序,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不断解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促进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使机构编制工作不断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提供坚实地体制机制保障。机构编制工作如何创新,现结合工作,谈一下粗浅的看法。 一、理念创新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根本 意识决定行动。创新必须首先从更新观念、创新理念入手。目前,我们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还尚存机构建了撤退不出来,规格升了降不下来,职能配了调整不起来,编制分了收不回来,结构有了用不起来以及超编进人控制不到位、超职数配备领导解决不到位、职能设定和职责履行执行不到位、非常设机构和挂牌机构的设置与管理重视不到位等问题,究其原因,这与我们长期以来思想观念落后于时代发展、工作思路受制于思维定势、习惯按老的套路和做法开展工作有关,这些问题的解决如果仍沿用习惯的思维和方法去解决,很难奏效,因此必须用创新的方法去加以研究和解决,

树立勇于创新的大机构编制观,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从“本本”中解放出来,从“传统”中解放出来,从“定势”中解放出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理念,不断推进和优化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树立科学化的理念。在工作思路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由注重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由局部思考向立足全局思索转变,由注重近期成效向着眼长远效益转变。在工作方法上,勇于改革,注重创新,积极学习借鉴外省市编办和省内兄弟市编办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认真进行吸收消化再创新,不断革新机构编制管理机制,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在管理手段上,狠抓机构编制管理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广软件管理及网络技术应用,通过创新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二是树立法治化的理念。现在,机构编制管理缺少的不是法律法规,而是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工作中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法治意识,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各种法规政策,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不违背原则打擦边球、搞暗箱操作;不踩底线、越雷池,搞顶风违纪违规;对各种违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行为,敢于坚持原则,善于抵制拒绝,不怕得罪人。 三是树立人本化的理念。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把以人为本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出发点,把改善民生作为机

xx人民医院增编请示

关于增加XX人民医院编制床位数和人员编制的请示 XX区卫生和计生局: 对照《印发XX省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实行)的通知》(粤机编办【2013】68号)及《关于印发﹤XX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37号)的要求,我院的床位编制及人员配置目前存在很大问题,特向上级请示增设编制床位,增加卫生技术人员。现汇报如下: 一、现床位编制 经龙岗区编办批准,我院目前的编制床位为XX张。 二、需增设床位 按照“二优”医院评审要求及我院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最少需配置比XX张病床,至少需增设XX张病床。 三、人员现状 截至XX年X月X日,全院人员总数XXX人,职员编制XXX个(其中院本部XXX个,社康XX个),已使用XX个空编6个。临聘人员XX人(含挂靠企业招调工XX人),挂靠街道企业人员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我院的挂企人员入编的诉求较多,带来严重的信访隐患。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在政策的层面给予统筹解决:一是增加医院的职员编制;二是妥善解决挂靠企业人员等历史遗留问题。 四、需要增加人员编制数 ㈠院部编制数 根据《印发广东省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实行)的通知》(粤机编办【2013】68号)附件二中“公立医院基本编制计算方法”,我院近三年门(急)诊总诊疗人次数为:XX。我院应有编制数为:220×1.35×0.9×0.5+XXX×1.13‰×0.5=XX人。我院现有编制XX人,可以增加编制XX人。 ㈡社康编制数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37号)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按每万服务人口(常住人口)配备8人”的规定,现我院社康中心面向XX万常住人口提供社区健康服务,我社康中心编制应该是XX×8=XX人。现有社康编制为XX人,应增加编制为XX人。 院部和社康共需增加编制数XX人。 综上所述,我院拟申请增加编制床位数XX张,职员编制数XX人。

山东省医院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山东省医院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血液透析诊疗行为,提高透析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血液透析室基本要求 血液透析室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血液透析室原则上应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置。 2.血液透析室应具备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复用间、治疗准备室、接诊区、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 3.血液透析室应具有质量合格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双路供电系统、通风设备及抢救设备等设备。有条件的还应配备必要的网络接口及个人视听设备等设施。 4.血液透析从业医师、护士、技师应接受过不少于3个月的省级以上血液透析专业培训,卫生员需经过医院有关部门的岗前培训。 5.血液透析室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及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相关技术操作规范、设备运行

记录与检修制度、垃圾处理制度及紧急意外情况处理预案等制度、规范。 二、血液透析室的分区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的透析治疗区、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复用间、接诊区及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应符合下列标准: ㈠透析治疗区 ⒈透析治疗区建筑应采用整体厅式设计,避免分隔式,以保证视野开阔。 ⒉透析治疗区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l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并且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具备空气消毒与净化装置。透析治疗区地面应经过防酸,碱及其它腐蚀物处理并设置有效地漏,并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及紧急安全疏散通道。 ⒊一台透析机与一张透析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小于3.2m2,床(或椅)间距不小于0.8m。有条件应设置1~2张体重监测床,以便于卧床病人使用。

关于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的建议 妇幼卫生体系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一个公共卫生体系,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我国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承担着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的特殊职责。多年来,我国妇幼保健机构实行“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做了大量实实在在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的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及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主要指标持续下降。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妇幼卫生工作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 的通知》均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五项重点改革之一。去年以来,国家相继启动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也有多项妇幼保健服务列入其中,成为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重要内容。例如2009 年3 月颁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 》中指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其中包括为3 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等。妇幼保健机构除了具体承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外,还承担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任务。其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和加强。

、妇幼保健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地区差异较大,基础较薄弱,虽然各地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但是我国整体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仍显不足,要很好地完成这些基本的及重大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也面临着很多问题和困难。根据国家妇幼保健中心2008年对全国2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767所(其中省级29 所、地市级296 所、县区级2442 所)妇幼保健机构的监测调查显示,妇幼保健机构目前面临以下主要问题: (一)政府对妇幼卫生投入依然不足。根据全国2767所妇幼保健机构的调查显示,卫生事业经费占政府财政支出、妇幼卫生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均较低。妇幼保健机构财政补助虽然有一定幅度增加,但仍有56.5%不能满足机构内人员经费支出。 (二)妇幼保健机构间发展存在不平衡。主要指标在东部好于中部和西部,西部最差。隶属于独立机构的指标好于其他隶属关系机构。提供住院服务的机构高于未提供住院服务的机构。 (三)是妇幼卫生人才队伍亟待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不足的情况非常严重,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学历和职称偏低的情况较为突出。据2008年对29 所省 级机构、296所地市级和2442所县区级机构的调查,其人员编制与国家卫生部、劳动人事部1986 年颁布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下限相比,省级机构平均缺编81人,地市级机构平均缺编56.5 人,县区级机构平均缺编36 人。可见, 人力资源状况已经成为制约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发挥其功能任务的瓶颈

机构编制实名制报表填表说明

机构编制实名制报表填表说明 1.参公事业填写事业报表。一个单位一套表,有下属事业单位不能 和行政混在一起报。 2.《机构信息表》(行政和事业)是填写单位信息内容。 (1)黑色字体的为自己填写的,红色字体是不能自己填写,而是根据里面内容选择。 (2)机构类别的选择当中,群团部门就选择“其他”这个选项。3.《机构台账表》(行政和事业)是填写单位成立以来的历史变化。(1)台账名称统一为文件名称。例如:填写为2011年5月商务局三定规定。 (2)领导职数高配,要依据文件,有高配的才填写。 (3)备注里面可以填写单位配备的其他领导或者特殊情况。例如纪检组长、工程师等。 4.《人员信息表》(行政和事业)是填写2011年10月10日之前单位在编人员情况的,不含退休人员。 (1)所在机构是指人员所在的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直接写单位名称。(2)进入形式是指参加工作的形式。进入时间只指进入单位的时间。(3)领导职务级别一般按照工资情况掌握,退居二线领导干部为非领导职务级别里面。 (4)岗位类别以之前人事部门的岗位设置标准为准。 (5)任现职是指任现在这个职务时间。

(6)入编时间以拿到编制卡的时间为准,2000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没有编制卡以参加工作成为在编人员的时间为准。 (7)入编文号以确定现任职务身份的文件号为准。(调动调整以文件号为准)。2000年以前,早期参加工作没有资料的,以确定身份当年时间自编文号。 (8)进入来源是指进入单位前,来自哪里。例如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 (9)控编单号不填。学历以已经毕业的最高学历为准。 5.《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由单位发给个人填写,这个表参考《人员信息表》(行政和事业)的选项填写。 强调:1. 人员类别:行政填写:公务员或者工人。事业填写干部或者工人。 2. 编制类别:行政就填写:行政编制或工勤编制。事业单位填写:全额拨款、差额拨款或者自收自支。 3.进入单位形式:公务员考试、军转、选调、调入、公开招考 4.进入单位来源:进入单位前来自哪里。例如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 5. 入编时间以拿到编制卡的时间为准,2000年以前参加工作的, 没有编制卡以参加工作成为在编人员的时间为准。入编单号以编制卡号码为准,早期无编制卡的不填。 上报编办只有三份报表,这个《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单位自己留用。

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报告

机构编制工作调研报告 统一思想突出重点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机构编制工作做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处于源头和基础地位。我县机构编制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出一些成功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如工资联审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机构编制议事制度等。但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多年积累的突出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大量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存在,成为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肢解了行政管理职能,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进程,影响着机构编制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机构编制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在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县乡政府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调整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及确定领导职数,逐步建立与县域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相适应的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党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特点:一是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体制趋于完善。县编办实行单独设置,成为县委工作部门,编办主任兼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二是机构

编制政策法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无论是机构改革、编制调整、用编进人等事项,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编办文件要求执行坚决、落实到位。三是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建立健全了编委会会议制度、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特别是在控制增机构、增级别、增编制、增人员和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等问题上成效显著,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精细、标准。四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稳步推进。近年来,县编委会先后多次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纠正了吃“空饷”、混编乱岗等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行为。五是自身建设成效明显。通过开展机构编制系统自身建设年活动,班子队伍更加团结,干部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机构与“精简、统一、效能”的目标设置存在一定差距。截止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已历经了六次较大规模的改革,虽然从表面看,政府机构设置得到了精简、统一,但从实际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效果来看,政府机构实际并没有达到“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自1997年我县机构编制部门单设以来,先后开展了四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分别是1997年、2002年、2005年及2010年机构改革。虽然精简了部分行政单位,但改革后到现在15年的时间,根据工作需要,

某市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改革工作信息

某市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改革工作信息某市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改革工作信息 自XX市人民医院被确定为省级创新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医院后,XX市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研究出台了《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在市属中心医院、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医院等五家公立医院创新人员编制管理,为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改革以“搞活”为目标,改变公立医院现有的单一审批制管理方式,将医院涉及的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变成由医院自主提出后实行备案管理。医院根据核定标准,研究提出本单位人员使用控制数需求方案,由卫计部门审核后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确定,并将备案结果反馈卫计、财政和人社等部门;使用人员控制数时,由医院自主提出人员使用计划,经卫计和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新招聘人员由卫计部门报机构编制和人社部门备案;公立医院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调整和领导职数核定、核准等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实行相关部门备案制。 实施改革以后,公立医院由编制固化管理变为控制总量动态管理,控制总量每两年备案调整一次,有效缓解医院用人与编制

资源之间的矛盾;由事前审批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对公立医院招聘方案、内设机构调整、领导职数核定等机构编制事宜,不再进行事前审批,而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来加强管理,提升了机构编制使用灵活性;由固定用人变为合同用人,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人事管理机制,把医务人员从体制中解放出来,解决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由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根据公立医院备案的控制总量来设置岗位数量,纳入人员使用控制数范围内的编外人员,可与原编制内人员同等参加职称评聘,极大地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山东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2009-02-04门诊类收费说明 一、凡来院就诊者均收取挂号费(包括普通门诊与专家门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另收挂号费: 1、一次处方连续注射; 2、取化验和各种检查结果; 3、健康查体; 4、当日医生指定院转科; 5、家庭病床。 二、镶牙、配眼睛、全部镶、赔过程只收一次挂号费。 三、理疗、针灸、推拿按一次挂号费。 四、门诊诊疗费在患者挂号时一并收取,收费围仅限于临床科室(医技、护理等科室不得收取,一个诊疗过程只准收取一次诊疗费;诊疗过程包括主诉、现病史、检验、检查、诊断、处理;一次诊断多次治疗、健康查体和医生看检验、检查等报告单不得另收诊疗费。 五、家庭病床巡视不另收诊疗费。 六、健康查体包括、外、五官、皮肤等检查,如需做化验、特检、透视等另收费。婚前查体指;查血(白血球计数、分类,红细胞计数,血色素)、尿常规、查滴虫、霉菌、淋

球菌、梅毒血清学检查(USR)、肝攻、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AA)、胸透、泌尿生殖器检查,建卡、发证、宣传资料等不得另收费。 一、门诊类 单位:元编码 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101 挂号费 101001

门诊挂号费 次 1.00 101002 专家门诊挂号费 次 4.00 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其以上职称者适用102 病历工本费 本 1.00

32K纸,纸重不低于60g,不少于10页103 门诊诊疗费 103001 三级医院 次 2.00 103002 二级医院 次 1.00 103003 一级医院

次 0.50 104 救护车费按往返里程计算 104001 急救用车 起步价 10.00 5公里起算,超过5公里的,每公里加1.5元。需要使用车载监护设备的另按规定收监护费。 104002 急救用车等候费

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

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 (报批稿) 编制说明 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7]2323号《关于制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几点意见》和建设部、国家计委[90]建标字第519号《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由卫生部主编,由贵州、福建、天津、黑龙江、广西、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成的编制组具体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较为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建国以来的建设经验,分析论证了大量资料,遵循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多次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最后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七章:总则、建设规模、选址、建筑面积指标、用地指标、建筑标准、仪器设备装备标准。 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卫生部计划财务司基建处(北京后海北沿44号,邮政编码10072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92年1月2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妇幼保健院、所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推动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妇幼保健院、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 第四条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必须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 第五条妇幼保健院、所的建设,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指标。 第二章建设规模 第六条妇幼保健院、所,应根据所在地区的人口数量及密度、经济、地理、交通和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第七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一、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行政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妇幼保健院(所),地(市、州、盟)设妇幼保健院(所),县(市、区、旗)设妇幼保健所。有条件的县,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设妇幼保健院。 二、县以上(含县)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总额,一般按人口的1∶10000配备;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区和大城市按人口的1∶5000配备;人口稠密的省按1∶15000配备。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妇幼保健院、所人员规模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用户手册机关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 机关事业单位 用 户 手 册 2010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引言 1.1 项目背景 本产品以科学的管理方法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成果为支撑,充分结合编制管理的实际情况而研发,针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提供了有力、高效的支持,体现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与时俱进的思路,实现了对所有编制、事业编制的实名制管理,提高了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的权威性、公正性,保证了实名制工作的高科技化、方便快捷。 随着本系统的推广和使用,必将有效推动编制实名制管理要求的实施和落实,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方法的改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水平和工作效率,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都取得良好的效果。 1.2 项目目的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主要包括机关的基本信息和人员名单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和人员名单管理。作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信息化有机组成部分,实现全国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实名制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3.1,是针对广西机构编制管理、委办局工作实际情况研发,是满足广西委办局编制管理、报送、分析、处理的一整套信息化系统产品。 1.3 术语定义 ◆主管部门:各个机关,例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市委办公厅、公安局)。 ◆内(下)设机构:各个机关下的处(科)室、派出机构、附属机构、执法队伍 等。 ◆机构名称:指经省委、省政府及省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填报单位现在正使 用的正式名称的全称。 ◆机构级别:指填报单位的规格,分正、副厅级,正、副处级,正、副科级。 ◆其他名称:指经省委、省政府及省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实行一个机构两块 牌子的单位的另一个名称以及实行合署办公的另外一个机构的名称的全称。 ◆机构类别:指填报单位的类别属性,分为办公厅和工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直属特设机构、部门管理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临时机构、垂直管

工作心得:对“如何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看法

工作心得:对“如何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看法 对于如何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可概括理解归纳为三句话,即:一是控制资源、二是满足需要、三是提高效率。 一是控制资源。所谓资源就是我们工作中的职能、机构、编制、职数、级别等内容,有了这些资源,部门或单位才能获得相应的人才、资金、办公设施、设备。编制部门提供的是无形资源,而人社、财政部门提供的是有形资源,这些资源是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必备的基础。一般而言,资源越丰富,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的力度就越大,效率就越明显。因此对于部门来讲,这些个资源是多多益善,越多越好的。但由于我们的资源是有限的,特别是财力资源,所以必须加以控制,因此我们机构编制部门主要工作之一,就是控制使用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前端的机构编制资源控制好了,后端的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才能得到更好的控制,才能防止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因此第一要务是控制资源。 二是满足需要。资源是用来使用的,不使用资源也是对机构编制的浪费。有效的控制资源也是为了把有限的资源利用好,因此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府部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经济调剂、市场监督的需要,是我们编制部门的工作目标。行政管理、公益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对象广

而量大,要求也不断提高,因而对行政资源的需求也不断增大,不管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进步,无论是教育、卫生,还是城管建设,不管是农业、交通,还是民政、科技,对行政资源的需求都日益增长,这些要求都需要及时有效的满足,所以我们的第二使命就是最大限度的满足这些需要。 三是提高效率。控制有限的资源和满足无限的需求就会出现一个巨大的矛盾。我们编制部门就对这对矛盾的产物。我们的工作不好开展,跟我们所处的特殊位置有关系,但这也正是我们存在的价值所在,为了缓解或最终清除控制资源与满足需求的矛盾,就必须提高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率,这是编办的第三职能。 所以,我认为控制资源、满足需要、提高效率也是我们的三大任务。如何很好地完成这三大任务,需要从下面三个方面做起。 一是保持总量与维护差异。目前对区县的编制、机构是实行的总量控制,并保持了各县的差异,但在机构特别是行政机构的设置上不能求大同存小异的。求大同是区县的职能工作任务总体相似的,存小异是区县之间区位优势、发展历史、战略规划、方向目标,有明显的区别,因此行政机构部门不宜统一搞一刀切。国与国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区与区之间都应该有差异。首先,组成部门之间可以有差异,其次组成部门与派出机构可合并调剂总量,比如我们派出机构多设一个东北部新城,组成部门少设一个,总量上没有增加,资源上没有增加需求

XX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模板】

XX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我县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工作要求,从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出发,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改革完善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内部活力,加快建设高素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总体目标 以推行岗位管理制、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制、公开招聘制、绩效工资制度为重点,建立起岗位分类科学、人才结构合理、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医院低耗高效运转,为群众提供优质、廉价、安全的医疗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需设岗、合理设岗的原则。 (二)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 四、实施范围 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县级公立医院在编在岗并与医院正式建立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五、实施内容 (一)核定编制 根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广西实际,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参照以下标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 原则上,县级公立医院床位数按县域人口1.4‰的比例核定,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核定比例。 1. 综合医院床位与工作人员之比分为三类:300 张床位以下的按1∶1.30-1.40 计算;300-500 张床位的按1∶1.40-1.50 计算;500张床位以上的按1∶1.60-1.70计算。 2.中医民族医医院的定员标准可根据区域卫生资源配置规定参考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人事部于1986 年4 月颁发的《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确定。150 张床位以下的按1∶1.30-1.40 核定,151-250 张床位的按1∶1.40-1.50 核定,251-450 张床位的按1∶1.50-1.60 核定,450 张床位以上的按1∶1.60-1.70 核定。专科医院的定员标准,可参照县级公立综合医院核编标准确定。

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

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有效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级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以下简称公立医院),不包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 二、总体要求 公立医院的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要符合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及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的要求;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既保证基本需要,又保持适度规模;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公立医院的特点,实行总量控制、行业监管与自主调控相结合,提高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 (一)公立医院内设机构分为党政管理机构、临床医技机构、后勤服务机构。

党政管理机构。一级综合医院控制在8个左右,中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控制在5个左右;二级综合医院控制在13个左右,中医院控制在10个左右,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控制在7个左右;三级综合医院控制在20个左右,中医院控制在18个左右,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控制在15个左右临床医技机构。由公立医院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备案。 后勤服务机构。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并逐步实行社会化。 基层党组织和群团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二)院级领导职数。一级医院3-4名;二级医院4-5名;三级医院6-7名。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2-3名,其中临床医技机构的领导必须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基层党组织和群团机构的领导,按有关规定配备。 四、人员编制 公立医院编制包括党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其数量根据公立医院的等级层次和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核定。公立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应不低于编制总数的85%,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编制一般不超过编制总数的15%。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护理人员应不低于50%。(各类医院人员的具体结构指导比例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豫卫基妇[2009]7号) 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 为推动我省卫生工作“五大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根据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卫妇社发[2006]48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06]49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五日 河南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一、基本职能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法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本辖区妇幼卫生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进修和业务考核,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临床诊疗服务。 二、科室设置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合理设置科室。在满足各项基本职能需要的同时,突出以人为本的妇幼保健服务特色,充分保护患者隐私,并符合卫生学标准,做到布局合理,流程科学。 (一)公共卫生服务科室:要求环境温馨、舒适,为健康人群服务的场所要与病理区分设。 1、妇女保健:可设置青春期保健、围产保健、更年期保健、乳腺保健、妇女病查治、妇女心理卫生等科室。 2、儿童保健:可设置散居儿童保健、集体儿童保健、儿童生长发育、儿童常见病防治、功能训练等科室。 3、婚前保健:可设置独立男、女婚检室、综合体检室、宣教室等,并符合《婚前保健

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努力把编办工作做实做强 近几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我们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适应当前形势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突出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增强了编制部门在人员编制工作方面的权威性。其中最深的一点体会是:只有把机构编制工作置于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布署,积极发挥部门自身的能动性,加强部门协作,把好关前管理,抓好事后监督,就能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当地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而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目的。下面简要地谈谈我们的做法和体会: 一、善于在机构编制管理运行中发现问题、寻找原因 前几年,我们和其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样,在人员编制管理方面是比较被动的,工作运行中我们感到,过去的“数字化”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其弊端十分明显:一是用人单位在编制管理方面基本处于半封闭状态,除了单位领导和人事工作人员知情掌握外,其他人员很少了解编制情况。很多情况下,往往是当事人遇到个人利益受到磨擦后才知情。二是给一些用人单位在人事工作纪律上留下了可乘之机和隐患,包括编制使用上的随意性,尤其是大系统单位,在编制性质、工资、经费渠道以及其他方面的弊端较多。三是鱼目混珠,吃财政空饷,长期在编不在岗,既占据编制,又冒领工资,或由所在单位长期领用该员工资。四是退(离)休人员经费不清,退(离)休前属于企业的人员,退(离)休后混入财政统发范围等等,使机构编制管理和用人单位在人员变更等相关问题上诸多“后遗症”。所以因为人员身份、入编性质、工资待遇等问题上访、滋事现象时有发生。针对出现问题,我们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积极查找属于编办工作环节上的原因,那就是机构编制管理透明度不高,管理比较粗放,编制管理程序的操作性较差,在属于我们掌握的管理资料中表现出“只见数字不见人”的状况。 二、善于探索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把编办工作做实

《山东省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山东省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对呼吸机严格按《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消毒与灭菌.查看记录.无消毒,灭菌记录扣1分 建立保养制度,定期对呼吸机进行保养,保证其能够正常工作.随机抽查呼吸机保养记录,检查其能否正常工作. 无保养制度扣0.5分;呼吸机不能正常工作不得分.(6)建立与完善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例讨论制度.1 查看相关制度. ②护理部每季度组织一次护理病例讨论会.查护理病例讨论记录,每季度1次.缺1项制度扣1分.缺1次护理病例讨论记录扣0.5分.7,制定并实施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9 (1)建立与实施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3 对护理服务过程中的不良事件有收集渠道与程序. 未建立与实施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不得分,未登记,未上报各扣0.5分,执行有缺陷酌情扣分 (2)完善专项护理质量管理制度.3 完善各类导管脱落,患者跌倒,压疮等专项质量管理制度.无相应制度不得分,执行有缺陷酌情扣分 (3)能够应用对护理差错评价的结果,改进相应的运行机制与工作流程,工作制度.3 有研究和解决护理差错与问题的工作流程,改进措施与记录.无流程,措施不得分,执行有缺陷酌情扣分.

(十八)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100分)8,手术室管理13 (1)手术室工作流程合理,符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要求. ①手术室设限制区,半限制区,非限制区,布局合理.实地查看.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②手术间,敷料间,器械间,药品间管理有序,严格执行感染监测制度,各种无菌物品达标率为100%.查看检测员对灭菌物品检测记录.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③大,中型手术前有访视,术后有回访,复苏室或手术室工作人员与病房有交接程序和记录.现场查看.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2)制定并实施相关的工作制度,程序,操作常规.4 ①制定手术室查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手术室管理制度,手术标本管理制度等.查看资料. 缺1项制度扣0.5分. ②制定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工作流程.抽查手术室护士.1名护士对制度和流程不知晓扣0.5分.③有手术配合操作常规.无手术配合操作常规扣0.5分. 对意外事件(如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制定应急预案,科室每年1次组织演练,有记录.查演练记录,抽查护士对应急预案的知晓程度.1项不符合扣1分. (3)与临床保持良好的沟通机制,满足住院患者的需要.4 每月征求临床意见,并有相应的记录,查看相关资料.缺1次扣0.5分.9,供应室的管理12

卫生部、劳动人事部颁发《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劳动人事部颁发《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 [86]卫妇字第2号 为了加强和完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编制管理,促进我国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现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发给你们,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妇幼行政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分管妇幼保健工作,以加强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领导。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上一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规格原则上与同级卫生防疫机构相等。各级领导对妇幼保健工作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三、妇幼保健专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有多余时,应及时调出。人员编制缺额和自然减员的补充,由当地编制主管部门具体审核同意,从现有卫生技术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中解决。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予以培训或调整。 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 妇幼保健工作是我国人民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着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责任。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随着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逐步建立健全编制管理,以适应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为了实现上述任务,特制定本标准(试行)。 一、机构设置 1.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行政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妇幼保健院(所);市(州、盟)设妇幼保健院(所);县(市、区、旗)设妇幼保健所。少数有条件的县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设妇幼保健院。 2.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本着精简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按照院(所)、科(室、组)两级行政管理体制,确定内部机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设置。 二、人员编制 1.县以上(含县)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总额,一般按人口的1:10,000配备;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区和大城市按人口的1:5,000配备;人口稠密的省按1:15,000配备。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基础管理,管住管好机构编制,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根据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臵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区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镇街机关,以及各级事业单位。 第三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采取的一种核准使用、全程管理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其由《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即《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库》)、机构编制和人员名实对应(具体机构设臵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使用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制度、机构编制核准使用制度以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公示制度构成。 第四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包括机构编制和实有 —1—

人员。 机构编制情况主要包括:机构名称、性质、规格、隶属关系、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主要职责(任务)、编制类型、编制数量、经费渠道、批准文号等。 实有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所属机构、所占编制类型、职务、参加工作时间、出入编时间及原因等。 第五条《信息库》记载机构编制、人员等核定情况和实有情况,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该信息库的建设,各单位初始录入的实有人员经审核后登记入库,之后的人员增减都必须通过该系统确认。《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通知单》(以下简称《编制通知单》)是调入或新增人员的“凭证”,是办结组织人事手续、办理人员经费拨款和社会保险等的依据,凡机关、事业单位调入或新增人员必须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通知单》。 第六条机构编制部门综合协调实名制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建立和维护《信息库》,核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手续,审核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名单;组织指导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公示;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机构编制部门不定期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机构编制实名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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