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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风险预防和控制要点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风险预防和控制要点

目录

第一章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第二章签订分包合同时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第三章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第四章结算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第五章发生争议后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第六章公司职能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企业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经营分风险,另一种是法律风险。第一种风险主要与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企业决策等有关,具有非程序性、不可控制性、可变性强等特点,在实践中,企业很难控制,但企业一般对防范和降低这种风险非常重视,往往愿意付出较大的代价;第二种风险主要与企业内部管理程序、运作机制有关,可预防、可控制性较大,因此只要企业预防和控制意识强、措施有

力,往往能在无形中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管理效益”。要降低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理利益,增加管理效益,关键是应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机制,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做到事前能预见、事中有控制、事后可补救。

具体就施工企业而言,在管理过程中预防和控制控制法律风险,关键在于如何解决工程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的问题。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预防和控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过程,涉及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但只要抓住以下一些关键控制点,基本可以防范和控制住

主要的工程承包法律风险。

第一章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根据我国《招投标法》、《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施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施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应当注意的要点概括有:(一)工程项目本身的情况,主要查验工程项目是否有完整的立项、批准手续,资金落实情况,设计技术要求等;(二)招标的合法性问题:主要查验招标主体是否合法适当、招标书内容是否公平公正、程序是否合法合理等;(三)保证己方投标的合法性:主要审查投标书的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避免投出废标;(四)中标后立即签订有利于己方的工

程承包合同。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防范和控制:

1.1对招标情况的查验要点

1.1.1注意对工程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1)建设单位有无法人资格或是否系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对建设单位自行招标的,还要注意了解招标人是否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是否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有无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

(3)有无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若不具备,是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代理。对代理招标的,注意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资格并取得合格代理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乙级代理机构只能承担投资额(不包括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拆迁补偿费)在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要注意查验建设单位对代理人出据的委托招标文件,了解代理

权限、期限等事项。

(4)初步设计方案是否获得批准;

(5)工程建设是否已列入年度计划;

(6)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7)相关方面有无不良记录。

1.1.2注意审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性

招标文件应有的内容:

(1)招标须知的基本要件: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落实情况(应有资金落实和来源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勘察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2)工程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3)投标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4)投标函的格式和附件;

(5)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如招标人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应注意:

(1)是否在投标截至日期前15日书面通知;

(2)是否同时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澄清或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要注意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是否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书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0日。即: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书的截至日期止,最短不得少于20

日。

1.2投标前对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情况的调查要点

1.2.1注意招标项目是否具备了下列条件:(1)是否履行完项目审批手续(包括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和全部批准文件);(2)工程资金来源是否已经落实;(3)是否已经有满足需要的设计文件或其它技术资料;(4)是否满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部门提出的针对具体领域或项目的特殊要求。

1.2.2注意审查是否必须招标的项目。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条件为: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或援助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上述

条件做了进一步细化,具体规定如下:

(1)必须招标的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总投资在

3000万元以上的。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项目;铁路、公路、管道、航空、水运等交通项目;邮电、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防洪、灌溉、引水、水利枢纽、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

施项目。

(3)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体育、旅游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房项目;其它公用事业项目。

(4)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包括:各级财政预算资金投资项目;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投资项目;国有企事业自有资金,并国有投资者实

际拥有控制权的投资项目。

(5)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国债投资项目;国家对外贷款或担保筹集资金的项目;国家政策性贷款项目;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6)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或援助的项目: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投资的项目;外国政府或其机构贷款的项目;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

援助的项目。

1.2.3可不进行招标的施工项目

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下列项目可以不招标:(1)停建或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工程,且施工单位未发生变化;(2)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3)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且施工单位未发生变化;(4)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的情形。

1.3对招标方式和程序合法性审查的要点

招标人有违反以下规定的招标行为,施工企业可以

1.3.1对于公开招标,招标书是邀约邀请,接受对象是不特定的施工企业,因此

招标公告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等公开媒介发布方为有效。

对于邀请招标,招标邀请书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施工企业

发出。

1.3.2招标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应在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预审文件办法。对预审合格者要发出合格通知书,并将结果告知不合格者。当资格预审合格人过多时,招标人可以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参

与投标。

1.3.3评标

评标委员会:5人以上,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专家名单应当由招标人从专家名单中(建委或其它政府部门确定的专家名册、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的相关专家名单)随机抽取确定,成员名单在

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或者按照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国有资产或国家融资投资的项目,应当按照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的中标人因故放弃或步履行合同时,可以依序确定其它候

选人为中标人。

1.3.4询标:以书面形式对投标书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如:报价低于标底合理幅度、明显低于其它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等)。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

1.3.5应当注意的一些招投标情形:

《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责令改正”的四种有瑕疵的行为:(1)违反不招标或规避招标(第四十九条);(2)违法限制投标(第五十一条);(3)中标后改变投标实质性内容(第五十九条);(4)违法干涉招投标活动(第

六十二条)。

《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1)投标日期截至后投标人少于三人(第二十八条);(2)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第四十二条)。可以

重新招标的情形:中标无效后。

1.4投标时注意的要点

1.4.1在招标人要求的截至日期之前,可以补充、修改已经提交的投标书,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先前已经提交的内容效力相同,也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书。

1.4.2投标担保:(1)保函;(2)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

得超过50万元。

1.4.3联合投标时应注意的问题:

联合各方均应具备招标项目所要求的资质和资格。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资质较低的单位的资质确定为联合体资质。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

各自拟承担的施工任务。

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1.5投标时对工程造价的合法性、适当性的审查要点

1.5.1对招标文件标底的审查:

(1)标底编制的依据及其合法性,标底不得低于成本价;

(2)施工图预算的三要素:工程量测算规则、单价组成依据(定额价、市场价、

中准价),费率适用标准及合理性;

(3)投标价的下浮率幅度,中标价不得低于测定成本价。

1.5.2对商务报价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的把握要点

(1)施工范围与预算的一致性,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子目有无疏漏;

(2)合同价款组成方式即单价、固定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编制是否依据政府管理部门的现行规定。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则是否约定造价调整方式和

条件、成本价的含义和标准;

(3)涉及增加造价或核减造价签证的程序、权限、时效;

(4)工程造价竣工结算的程序、方法、依据、时效;

(5)涉及节约工程造价的施工方法的优化及合理化建议的审核、认定程序、奖

励方法;

(6)质量奖标准,计算方法,确定程序。

1.6决标后注意的要点

1.5.1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日期截至后30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发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从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情况和结果书面向招标时备案的政

府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1.5.2调查有无“投标人禁止行为”。投标人禁止行为会引起中标无效的法律后

果。

出现中标无效后的情形后,应当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六种投标人禁止行为:

(1)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它人合法权益的,影响中标结果的(第五十条);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它情况,或者泄露标底

的,影响中标结果的(第五十二条);

(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第五十三条)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第五十四条);

(5)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标价、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第五十五条);

(6)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第五十七条)。

1.7中标后应抓紧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1.6.1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或协议的实质性内

容不得背离招标书和投标书。

订立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所订合同报招标时备案的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

案。

1.6.2中标通知书对招投标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后不订立合同所产生的

不利法律后果:

施工企业中标后不订立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的,应当赔偿超过部分。没有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8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7.1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这是法定条件,口头约定不受法律保护。施工企业一般应当依据国家颁布的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专用条款,并应特别注意以下条

款:

(1)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竣工日期要注意不要约定为竣工验收备案日期。

(2)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包括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结算款以及应当返还的质保金、履约保证金、保修金等款项等;

(3)设计文件、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方式;

(4)材料供应及进厂期限;

(5)工程变更;

(6)违约、索赔、争议。

1.7.2应当注意的合同无效的情形:超越施工资质、借用有资质企业的名义、必

须招标而未招标、中标无效。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返工、修理、停工、窝工损失以及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已经建完竣工验收的,施工企业可以请求对其实际投入和约定的合同条款折价补偿;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无法复修的,分包人可

以请求返还已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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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签订分包合同时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2.1对分包人的资格与资质的审查

分包商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和资格。施工企业对内部确定的合格分包商队伍应当是按照施工专业和资质级别分类管理和使用。

总包企业应当注意审查,分包人资质证书所载的业务许可范围与分包工程业务是

否一致。

总包企业要注意审查分包工程承办人是否获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合格授权。

2.2分包中应注意的问题

2.2.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必须由总承包自己完成。自行完成是指:以自己的管理人员和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机械、设备独立完成工程,不包括劳务分包。

要注意:分包除总包合同有约定外,还必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分包人必须自

行完成分包工程的施工,不得转包。

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的行为,施工企业有权拒绝。

分包项目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标的。

2.2.2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总包企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大意而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害或损失,总包企业

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未经总包人同意,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工各种工程价款。

2.3劳务分包应注意的问题

总承包和专业分包都可以进行劳务分包。具体分包事项应当通过劳务合同约定。

劳务分包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劳务分包资格条件,并自行完成劳务作业。

2.4施工企业在分包过程中的责任:

(1)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建

设主管部门备案;

(2)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应在发生变更后7日内将变更内容报送原备案机

关备案;

(3)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

(4)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5禁止转包的情形

《建筑法》规定的不得转包的情形是指:施工企业不行使管理职能,将所承包的

工程转给他人的行为。包括:

(1)转包全部工程;

(2)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3)将主体结构工程转包;

(4)向无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

(5)分包方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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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3.1工期和施工进度

3.1.1开、竣工日期的确定

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

合同无约定的,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出具的《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以施工企业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注意不是竣工验收备案日期,因为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建设单位来报送);若建设单位要修改,则以修改后提请建设

单位验收的日期为准。

3.1.2有书面记录的下列情形,施工单位可以主张工期顺延:

(1)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报建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的取得,坐标、水准点、地下管线资料等施工技术条件齐备,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施工条件等。

关于施工许可证应注意: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等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有存在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超过3个月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6个月不开工的情形;中止施工满一年又恢复施工的,有无报发证机关核验

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建设单位指定的代表未按照约定提供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的要素是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一旦发生,要积极采取措施,阻止和预防扩大损失,要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7)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企业发出检查通知,建设单位未及时检查。

(8)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等。

3.1.3施工单位的工程顺延催告义务

因《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条(上述7)、第二百八十三条(上述8)、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建设单位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施工单位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书面催告建设

单位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

上述原因,建设单位没有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的,造成停工、窝工的,施工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或其指定代表书面提出工程顺延。

3.1.4暂停和恢复施工的时间计算

经催告,建设单位没有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停工时间从催告之日起算至停工原因消除之日终止。暂停、恢复施工都应由书面形式提出。

3.2做好图纸会审,明确责任和权益

施工图纸似乎明确施工范围、施工内容、施工方法,明确工程用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品牌的工程技术资料,也是明确责任、界定权益的有效法律文件。通过施

工图会审,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图纸变化情况提出量价增减报告、调整施工方案等。会审图纸时的法律风险预防要点:

(1)纠正图纸错误和修改完善不妥、遗漏问题的确认;

(2)提出使用新材料、代用材料、新工艺等合理化建议,并论证确认;

(3)对图纸、工艺不明确的予以澄清和确认;

(4)需增减或减少的子项目的确认。

3.3工程质量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

3.3.1施工单位应当提醒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规

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标准施工,认为有必要修改的必须与设计结合,提出意见和建议,由设计单位确定是否修改和如何修改。

3.3.2工程质检必须要有专人签字的书面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通知建设

单位和质检机构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3.3材料、构件、设备、商品砼等必须经过检验合格才可使用。未经检验或检

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资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质检机构的监督下取样,并送具有关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3.4施工单位应当及时申请竣工验收,对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的项目应当

负责返修。

3.3.4质量保修

施工单位应当在提交验收报告是出具质量保修书,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保修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

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保修期限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建设的最低保修期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合理

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供冷期;

(4)电线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它项目保修期限从约定。

3.4工程签证和索赔

3.4.1工程签证和索赔对施工单位的经营效益影响非常大,充分、有效的签证和索赔可以化解大部分法律风险。对非因施工单位原因的进度拖延、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约定由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建设单位违约导致增加施工成本等,要尽可能按照约定程序要求签证和索赔。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提高和强化及时签证、依约索赔的意识和自觉性,把签证和索赔作为提高

效益的最有效手段;

(2)建立严格的文档记录和资料保管制度,加强专业的和有针对性的签证和索

赔管理;

(3)明确项目经理的管理责任,杜绝该签证而未签、该索赔而不索赔的现象;

(4)注意提出签证和索赔的期限和程序,凡是应该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均应及

时提出;

(5)深入研究获得签证的方法和索赔技巧,要友好、互利,做到有理、有利;

(6)随时进行签证、索赔咨询,项目部要随时与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沟通,争取指导和支持;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服务,防止索赔不当给公司带来不

利影响。

3.4.2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事项所达成的双方意思一致的补充协议。签证一经达成,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确定工期等的凭证。工程签证的法律特征如

下:

IT项目管理中项目风险管理分析和心得

《IT项目管理》中项目风险管理分析及心得 电商马超 09501109 一 IT项目管理的简述 1项目管理概述 项目是为完成某一独特的产品或服务而进行的一次性努力。项目具有独特性、一次性、风险性、资源耗用等特性。每个项目都有一个项目发起人。 项目管理的“三项约束”是指项目的运行范围、时间和成本三个维度。 项目管理是指在项目活动中运用相关的知识、技能、工具和方法,以实现或超过项目干系人的需要和期望。项目干系人是指参与项目或受项目活动影响的有关各方。 2 项目范围管理 项目范围管理是指为了顺利完成项目而设置的一系列过程,用以确保项目包括且仅包括所有要求的工作。主要过程有项目启动、范围计划、范围定义、范围核实和范围变更控制 范围管理水平的低下是项目失败的主要因素之一。对于IT项目来说,要实现高水平的项目范围管理,重点要做好用户参与、明确的要求说明以及范围变更管理的程序设置等。 3 项目时间管理 项目时间管理常被引述为项目冲突的主要根源。大多数IT项目超过了时间估计。 时间管理涉及的主要过程包括活动定义、活动排序、活动历时估算、进度计划制定和进度控制。 赶工和快速跟进是缩短项目进度的两种技术。项目经理及其团队成员在接受不合理的进度计划时必须非常小心,尤其是在IT项目中。 4 项目成本管理 项目成本管理是IT项目中一个传统薄弱方面。IT项目专业人员必须承认成本管理的重要性,必须负责提高资源计划、成本估算、预算和成本控制。 成本估算是项目成本管理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成本估算有几种类型:量级估算、预算估算和最终估算。每种估算类型分别用于项目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并具有

不同的精度。建立成本估算有四种基本的工具和技术:类比估计法、自下而上法、参数模型估计法和计算机化的工具。成本估算的主要部分包括目标叙述、范围、假设、成本/收益分析、现金流分析、预算分解和解释或详细依据。 5 项目质量管理 项目质量管理包括质量计划编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质量计划编制确认了与项目相关的质量标准且如何满足他们。质量保证包括评估所有项目执行情况来确保项目将满足相关的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包括监控特定的项目结果来确保他们遵从质量标准,并确认改进全部质量的方法。 IT项目质量提高空间非常大。强有力的领导有助于质量意识的形成。理解质量成本可以刺激质量改进。提供一个好的工作环境能有效提高质量和生产率。发展和遵从成熟度模型能帮助组织系统地提高他们的项目管理过程,从而提高项目的质量和项目成功率。 6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人是组织和项目最重要的资产。因此,项目经理很有必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激励、影响、权力和效率是影响人们更好工作的心理因素。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过程包括组织计划编制、人员获取和团队开发。组织计划编制就是对项目角色、职责以及报告关系进行识别、分配和归档。RAM是定义项目角色和职责的关键工具。 7 项目沟通管理 沟通失败常常是项目——特别是IT项目——成功的最大的威胁。沟通是保持项目顺利进行的润滑剂。沟通计划编制包括信息发送、绩效报告和管理收尾,它需要确定项目干系人的信息和沟通需求。沟通管理计划应该是为所有项目创建的。 绩效报告包括收集和发送有关项目朝预定目标迈进的状态信息。项目团队可以使用挣值分析表和其他形式的进展信息,来沟通和评价项目绩效。状态评审会议是项目沟通、监督和控制的重要一部分。 8 项目风险管理 风险是指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项目由于它们独一无二的本质而具有风险。 风险管理是一项投资,也就是说,风险管理需要花费与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和制定风险减轻计划相关的成本。这些成本必须包括在成本、进度和资源的计划编制中。

公司法律风险控制基本框架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基本框架 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故企业需要对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法律风险监控,实施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建立高效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从而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控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业务管理法律风险及防范 1、针对产品开发风险,需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制定和颁布新产品开发的业务指引文件。 (2)与重要的客户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及时获取有关的市场情况、产品缺陷以及客户需求等信息。 (3)建立与一线销售人员沟通的会议机制,确保及时依照市场形势做出适当反应,设计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 (4)实行专项听证制度:在一项投资产品推出前,应由运营管理中心组织风险管控中心、财务中心和其他各业务部门,召开质询会议,对产品进行反复质询和论证,以保证质量,控制风险。 (5)当产品项目正式推出时,应报备运营管理中心及风险管控中心,风险管控中心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编制风险报告,及时做出风险评估和适时调整。 2、针对市场营销风险,需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颁布营销策略,对岗位分工、岗位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包括对销售渠道分类、管理流程、选择标准、市场策略、激励措施和控制手段、培训内容及计划等方面做出详尽的规定并制定清晰的标准化业务流程。 (2)市场拓展业务可按照各项目分成项目小组,采用项目小组负责制。 (3)杜绝销售人员对客户进行不当承诺,采用欺诈方式促成客户成交,一经发现公司将严重处理。 3、针对合同管理风险,需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建立严格的合同起草、审批及签订的管理制度。 (2)严格依照流程和制度审查合同签订和费用支出,做到合同责任清晰,

工程项目管理中风险防控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风险 预防和控制要点 目录 第一章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第二章签订分包合同时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第三章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第四章结算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第五章发生争议后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第六章公司职能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企业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经营分风险,另一种是法律风险。第一种风险主要与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企业决策等有关,具有非程序性、不可控制性、可变性强等特点,在实践中,企业很难控制,但企业一般对防范和降低这种风险非常重视,往往愿意付出较大的代价;第二种风险主要与企业内部管理程序、运作机制有关,可预防、可控制性较大,因此只要企业预防和控制意识强、措施有力,往往能在无形中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管理效益”。要降低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理利益,增加管理效益,关键是应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机制,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做到事前能预见、事中有控制、事后可补救。 具体就施工企业而言,在管理过程中预防和控制控制法律风险,关键在于如何解决工程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的问题。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预防和控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过程,涉及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但只要抓住以下一些关键控制点,基本可以防范和控制住主要的工程承包法律风险。 、 第一章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要点 根据我国《招投标法》、《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施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施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应当注意的要点概括有:(一)工程项目本身的情况,主要查验工程项目是否有完整的立项、批准手续,资金落实情况,设计技术要求等;(二)招标的合法性问题:主要查验招标主体是否合法适当、招标书内容是否公平公正、程序是否合法合理等;(三)保证己方投标的合法性:主要审查投标书的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避免投出废标;(四)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及应对措施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及应对措施 我国目前处于基础建设的高峰期,投资主体多元化进程加快,工程项目的竞争日趋激烈,工程项目企业面临着比以往更多的风险。因此,加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必要,因为任何合同形式的工程项目,其合同双方的行为本质都是商业行为,最终目标都表现为经济利益,工程本身具有的复杂性、长期性等因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然存在各种风险。 1、工程项目风险的概念 1.1工程项目风险 工程项目风险是指在项目决策和实施过程中,造成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差异性及其发生的概率。项目风险的差异性包括损失的不确定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 1.2工程项目风险的分类和特点 1.2.1工程项目的主要风险 1.2.1.1社会环境风险 社会环境风险包括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两个方面,常见的社会风险有:政策及法律法规变卦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产生带来的风险,而环境风险指的是自然界的力量,如洪水,地震,台风,以及水文,气候,地质等。 1.2.1.2进度风险 进度风险指的是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种要素的综合影响,最终形成项目工程施工拖延,未能及时依照工期完成。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到施工进度的风险要素如下:①技术风险,由于设计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使得设计出的建筑图纸达不到施工要求,最后还需重新修正设计图纸,此外,局部施工企业因未完成设计图纸,从而只能采用边施工边设计的办法,最终均会影响工程进度;②方案风险,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中心是;项目方案制定必需以该目的为基本根据,只要契合总目的请求的方案才是合理牢靠的方案,不合理的方案及未思索工程中不测状况的方案均会形成工程的经济损失,构成方案风险,继而影响工程的进度,形成进度风险。 1.2.1.3费用风险 形成建筑工程项目费用风险的主要要素有以下几点:①设计变卦,在建筑工

浅谈现阶段项目管理中的风险控制

浅谈现阶段项目管理中的风险控制 摘要 本文论述了现阶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的风险控制的重要意义,着重提出了从项目决策到实施各阶段项目风险控制的分析和建议。 关键词:各阶段风险控制意义分析和建议 正文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周期长、投资多、技术要求高、内部复杂、外部联系广泛的生产过程。在该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大量存在,并不断变化,由此产生的风险常常影响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性日益增大,风险所致损失也随之增大,甚至成为项目成败的关键。因此对项目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变得尤为重要。 一、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意义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对于项目组织具有必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第一,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促进项目实施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有助于提高决策的质量。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利用科学的、系统的方法,管理和处置各种工程项目风险,有利于减少因项目组织决策失误所引起的风险,这对项目科学决策、正常经营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促进项目组织经营效益的提高。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一种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它将有关处置风险管理的各种费用合理地分摊到产品、过程之中,减少了费用支出;同时,工程项目管理的各种监督措施也要求各职能部门提高管理效率,减少风险损失,这也促进了项目组织经营效益的提高。 第三,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为项目组织提供安全的经营环境,确保项目组织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为处置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提供了各种措施,从而消除了项目组织的后顾之优,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到各种项目活动中去,保证了项目组织目标的实现。

二、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风险控制 1、加强对业主和工程师的资格审查 我们都知道要参加一个项目的投标,业主和工程师会要求承包商提供有竞争力的资质材料,以供他们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同样道理,承包商在选择项目进行投标时,也要对业主和工程师的相关资质情况进行了解调查,以保证中标后该项目能够正常进行。对于业主,主要是调查业主的支付能力和履行合同的声誉,对于工程师,主要是了解他们的合同履行能力和职业水准,是否公正,是否能和承包商良好交流等情况.如果业主无良好的支付能力和声誉,或者工程师业务水平不高,会经常给承包商制造障碍,这种施工项目即使中了标也只会使自己陷入一个泥潭。在我项目施工现场,就有一个中地公司中标的项目,由于该项目的工程师经常对施工现场无理要求,最后承包商无法和工程师合作施工,导致工程师出指令赶承包商出场,虽然中地公司后来把工程师告上法庭,但不管结果如何,由于该项目有这样的工程师,中了这种项目对承包商来说已经是失败了。 2、充分认识投标报价的重要性,尽量把投标书做细做好 公司现处于高速发展状态,各个分公司和驻外办事处都在努力争取新项目。在此阶段,各公司成员都尽了最大努力为公司多中新项目付出了很多心血,但同时也有必要要求各投标单位和投标人员认识到做细做好投标书的重要性,不能光为了中标而去没有原则地调整投标书。如果投标书未做好,即使项目中了标,也只能是为公司增加负担,给公司的整体经营带来新的风险。 3、认真分析项目投标风险,确定投标报价原则 公司要扩大规模,自然要不断开拓新的工程领域,相应地各种风险也会伴随而来,此种情况下,更应全面地分析新项目的实施风险,及时向公司报告,由公司根据总体发展规划和整体的资金资源、人力资源等确定投标项目的取舍,同时明确各项目的利润率和各种主要费用预期上涨幅度等。通过公司统一的指导,才能采取不同的策略去争取新项目:该放弃的放弃,需要低价拿标占领市场的低利润报价,可以投高价的应尽量提高利润率等。只有在公司的整体规划下,才可最大地降低项目投标风险。促进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 4、积极培养合格的投标人才,提高自身的投标水平,避免不合理的报价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工作措施 将重点放在如何预防企业法律风险的工作上面,让法律风险防控办法真正起到风险预警的作用。具体措施如下: 一、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的经营决策的正确与否,决定企业的兴衰成败,如出现重大的经营决策失误必然会对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当前市场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国家的经济立法时常都在颁布、更新,法律、法规浩如烟海,企业领导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生产经营,为职工谋福利,为国有资产增值的同时,又要对国家法律法规精通熟悉,面面具到,这是任何人都很难做到的,因此为适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做好公司领导政策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在企业重大决策未形成决定前将对该项决策的法律意见充分的陈述和说明,及时提出法律发面的意见,便于领导决策时作参考。 二、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作出预测 企业决策本身就包含风险,毫无风险的决策是没有的。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要对各种决策方案的风险因素进行预测和分析,使企业选择风险最小,获利最大的方案,并提出法律上的建议和意见,使风险能得以避免或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参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管理活动纳入法治轨道 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延伸到企业的体现,是依

法管理企业的依据。坚持以预防风险的原则,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范性、科学性和超前性,约束和指导各项管理工作关系,使企业的经济活动沿着法治的轨道有条不紊的良性有序的发展,以避免或防止一切不必要的偏差和失误的发生,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四、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技术合同的审查、谈判,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是企业实现经济目标的基本手段,贯穿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物资各个环节的纽带,合同的谈判、鉴定、履行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因此,合同订立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合同能否正常履行,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的实现。特别是一些重大经济合同,一旦出现问题,直接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损失,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必须把好合同的签订关。经济合同的审查把关是从技术、经济、法律三个方面进行的,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参与经济、技术合同的审查和谈判,主要是从法律上审查,保证合同合法、严密性,可行性,其中包括审查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是否具有良好的自信和履约能力;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文字表述是否清楚;双方签订合同是否履行了法定手续。比如一些建筑工程合同按规定,除双方签定以外还需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签章。合同的经济、技术方面是否可行,应主要由业务部门进行论证并对此负责,论证的结果将成为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审查合同时考虑的因素。 五、代理企业参加经济纠纷的解决,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企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经济纠纷,当纠纷出现时企业需要通过

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防范培训大纲

《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防范》 培训大纲 主讲人:冯涛 电话: E-mail: 课程目的: 首先,企业管理面临日益繁杂的法律环境。从公司设立、生产要素获得,到生产经营、产品销售,再到公司解散或破产,无不牵涉到法律以及法律风险。加入WTO后,我国公司不仅要在国内法律求生存和发展,而且还要直面国际法律环境。 其次,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而法律就是关于竞争的规则。企业想要在竞争中获胜,必须熟悉竞争规则。现在这些规则已经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如果你不关心哪些规则与你和你的企业有关,难保什么时候会因为违反规则付出经济的代价甚至自由的代价。所以,一个成功的企业,肯定是个善于运用法律规则的企业,而一个聪明的企业家,应当是一个知道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的企业家。 课程时间:2天 课程对象:中高层管理者 讲座大纲: 第一部分: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讲劳资纠纷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劳动合同关系成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依据单位规章制度开除职工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招聘广告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第二讲公司股东、董事之间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拟定《公司章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董事、监事、经理个人履行职责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不能确保公司财产的独立性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公司犯罪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六、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第二部分:企业外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讲企业签订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一、违反签订合同基本原则的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违反公平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同违反合法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合同违反公平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合同成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承诺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表见代理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举证责任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通过传真来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合同主要条款欠缺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合同履行地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缔约过失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违反合同的履行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履行中的单方面中止和解除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协作履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适当履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情势变更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外观主义的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合理预见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违约金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未违约方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这种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 在项目管理当中,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EPC项目,这些风险通常包括政治、经济、市场、业主、合同和自然条件等,其中导致EPC项目的合同法律风险更为重要。EPC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包括合同条款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原则。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避免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的情况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遗漏,合同类型选择不当。合同管理是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它主要是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扩大受益,这就要求承包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娴熟的技巧要善于开展索赔,否则,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因此要注意合同中的工程范围、合同价格及其款项支付方式、保函条件和违约条款等合同内容,并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核。 承包商企业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处理,通过以上各个方面调查研究,分析发生各种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对风险做出客观的综合评价,为制定和采取减轻和转移风险的措施提供依据。转EPC大型总承包工程项目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应贯彻从立项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全程。 一、EPC前期立项、招投标阶段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1、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质、资格及履约能力、资信、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查和调查 对建设工程项目背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土地等项审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调查,参与工程项目立项的前期法律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起草和准备、审核和修改,提供工程项目法律、政策可行性分析,审查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登记备案手续,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开发方案,参加起草和完善合作合同文件,就项目用地涉及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文件的起草、准备、审核、修改、完善,对在建工程的或房地产等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征地手续,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相关合同,制定拆迁方案,拟定、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协助处理拆迁纠纷。 2、通过参与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提出招标投标的的法律咨询,对建设工程具体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及各种招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参与重要评标、决标和开标;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第十一章项目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概述 工程项目是一种一次性、独特性和不确定性较高的工作,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性,所以必须开展项目风险管理。 工程项目的实现是一个存在着很大不确定性的过程,因为这一过程是一个复杂的、一次性的、创新的,并涉及到许多关系与变数的过程。工程项目的这些特性造成了在项目的实现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果不能很好地管理这些风险将会造成项目的损失,甚至导致项目目标不能实现。 项目风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项目实现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事件或问题的管理。 风险概念:是指由于但是者不可预见的因素,使得最终结果与但是者的期望城市较大背离,并存在使当事者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项目风险的概念:是指由于项目所处的环境和条件本身的不确定性,和项目业主/顾客、项目组织或项目的某个当事者主观上不能准确预见或控制的因素影响,使项目的最终结果与当事者的期望产生背离,并存在给当事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项目风险管理角色描述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实现的全过程,对于工程项目的承包方,从准备投标开始直到保修期结束。在整个过程中,因各阶段存在的风险因素不同,风险产生的原因不同,管理的主要责任者、管理方法手段也会有所区别,在项目经理承接该项目之前,风险管理的责任主要集中于企业管理层,并主要是从项目宏观上进行风险管理,而工程项目一旦交由项目经理负责后,项目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就落实到项目经理以及项目经理所组建的项目团队。 但无论谁是项目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对于项目整体,都要贯彻全员风险管理意识。 项目风险管理流程(见附图) 风险管理规划(从属于项目管理计划) 11.4.1项目风险管理规划的依据 事业环境因素、组织过程资产、项目范围说明书、项目管理计划书 11.4.2项目风险管理规划的方法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2010-5-12 13:53中国工程管理网刘哲【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这种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 在项目管理当中,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EPC项目,这些风险通常包括政治、经济、市场、业主、合同和自然条件等,其中导致EPC项目的合同法律风险更为重要。EPC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包括合同条款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原则。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避免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的情况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遗漏,合同类型选择不当。合同管理是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它主要是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扩大受益,这就要求承包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娴熟的技巧要善于开展索赔,否则,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因此要注意合同中的工程范围、合同价格及其款项支付方式、保函条件和违约条款等合同内容,并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核。 承包商企业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处理,通过以上各个方面调查研究,分析发生各种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对风险做出客观的综合评价,为制定和采取减轻和转移风险的措施提供依据。转EPC大型总承包工程项目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应贯彻从立项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全程。 一、EPC前期立项、招投标阶段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1、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质、资格及履约能力、资信、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查和调查 对建设工程项目背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土地等项审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调查,参与工程项目立项的前期法律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起草和准备、审核和修改,提供工程项目法律、政策可行性分析,审查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登记备案手续,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开发方案,参加起草和完善合作合同文件,就项目用地涉及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文件的起草、准备、审核、修改、完善,对在建工程的或房地产等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征地手续,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相关合同,制定拆迁方案,拟定、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协助处理拆迁纠纷。 2、通过参与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的风险点罗列

附件2 :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的风险点罗列 1、工程项目综合管理风险 (1)工程管理制度不完善,未被严格执行 (2)项目部组织架构不合理 (3)项目部负责人经验不足 (4)项目部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 (5)工程项目考核机制不合理 2、工程项目策划 (1)工程项目预算不合理 (2)工程项目合同、技术、安全等资料未及时交底 (3)工程图纸会审流于形式,未能发现设计失误、施工困难等3、工程项目分包管理风险 (1)未对分包方、内部承包人员主体资格进行评价 (2)分包商、内部承包人员信用风险 (3)分包合同内容、分包形式不合法 (4)分包工程监管不到位,重用轻管、一包了之

(5)劳务分包的劳务队伍素质不稳定,制定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得不到很好地贯彻 (6)出现劳务分包队伍停工、闹事、讨薪现象 4、工程项目进度管理风险 (1)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施工工期脱离实施 (2)业主未及时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勘察设计报告不准确、设计图纸中存在较大问题引起施工延误 (4)施工技术与工程特点不适应,导致施工缓慢、失败 (5)自然、社会因素导致工期延误 (6)施工组织管理不当导致工期延误 (7)工程后期(竣工收尾)的进度缓慢,延误工期 5、工程质量管理风险 (1)质量策划不到位 (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质量责任不明确 (3)技术质量人员配置不合理,技术操作失误,产生质量隐患(4)施工机具与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求 (5)质量验收不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不能通过质量验收(6)对项目各种批准文件及施工质量保证资料核查不够全面、细致,造成质量验收备案不能按时进行,或技术资料缺乏可追溯性,不能满足维修、改造需要

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工程造价 简介:从工程风险计量的角度,对工程风险进行分类分析,结合合同管理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对策.关键字:合同合同管理风险索赔 1.工程风险与风险管理工程项目的立项、分析和实施的全过程都存在不能预先确定的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因素,这种干扰因素称为工程风险.风险是随机的,比如:工程项目风险产生的随机性;风险活动开展和持续时间的随机性;在风险活动持续时间内风险损失的随机性,若不加以控制,风险的影响将会扩大,甚至引起整个工程的中断或报废.例如:沈阳某公司承建的太阳广场,由于对项目的融资风险估计不足,投入工程款2800万元,因甲方(香港某公司)资金不到位导致工程被迫停工,使乙方的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我国的许多工程项目,由于风险造成的损失是触目惊心的,特别在国际工程承包领域.风险常常是项目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风险的控制已成为研究的热点之一.在项目管理中,风险管理属于一种高层次的综合性管理工作,它是分析和处理由不确定性产生的各种问题的一整套方法,包括风险的辩识、风险的估计及风险的控制.风险管理是近20年发展起来的综合性边缘学科,风险分析的大部分内容是关于技术风险、设备质量风险和可靠性工程问题,而关于风险评价的量度及定量分析的技术方法几乎是空白.因此,风险管理仍是一门不完善和不成熟的学科.2.工程风险因素的辩识与分类建设工程项目是复杂的开放系统,长期以来,工程风险的研究一直沿用分析方法和模拟方法.由于项目的内部结构、项目本身的动态性及外

界干扰的复杂性,在构造问题的结构与变量的相互关系时,分析方法与模拟方法均起不到预期的指导作用,风险因素间的影响关系及所引起的后果均得不到确切表示.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错综复杂,可以从项目环境、项目结构及项目主体等不同侧面进行分类,为了便于风险分析和风险的防范处理,笔者从工程风险是否可以计量的角度对风险进行分类,以确定哪些风险可以作定量分析,哪些只能作定性分析,哪些可以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以便为不同风险的防范采取相应的对策. 工程风险的分类主要基于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理,是定性的相对的.从性质上分析,可计量风险属于技术性风险,是常规性的不可避免的风险,包括地质地基条件、材料供应、设备供应、工程变更、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等造成的风险;非计量风险属于非技术性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是非常规性风险,包括经济风险、政治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组织协调风险等. 工程合同包含着多种难以界定的变量因素,这些因素都能构成项目的风险.从性质上分析,合同风险属于非技术性风险,但工程合同中包含了大量的技术性条款.因此,对工程合同的风险分析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分析. 3.工程风险的防范对策 3.1加强合同的风险管理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的管理者必须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学会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否则,风险将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例如:在我国承建非洲某国公路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因技术条款中忽略了铺路砾石的强度指标,施工

简析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简析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论文摘要]法律风险已成为企业关注的重点对象之一。文章浅谈当前企业在 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几种常见的法律风险,以及它们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几点防范措施,以帮助企业加强对法律风险的控制。 [论文关键词]法律风险成因防范措施 一、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的新时代背景下,随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国家经济结构的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加之竞争规则逐渐变得规范化和透明化,广大企业在享受日渐变化的市场给他们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也隐藏了许多潜在的企业风险。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面对的除了自然风险和商业风险,还有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也是可以加以控制防范的。 近年来,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存在着因法律风险而承担法律责任,付出惨痛代价的法律后果现象,究其原因,是来自于多方面的,但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没有有效地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控制和防范。因此,做好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关系到企业的兴衰与成败,其意义重大。 二、当前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成因分析 (一)法律风险的定义与特征 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指行为人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做出了不规范的法律行为所导致的,或者与企业预期达到的目标相违背而引起可能发生的法律不利后果,它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活动密切相关,一般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和经济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人员违法风险、劳动关系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等。法律风险并不是违法风险,但是所有引起法律风险的行为是不具有规范性的。 企业的法律风险主要特征如下: 1.企业的法律风险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导致经营管理成本的增加或者错失良好的商业机会; 2.企业法律风险的产生与多种因素有关,例如企业的经营管理、外部法律环境的变化、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企业应对变化的措施等,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可以从这些方面着手; 3.企业的法律风险带来的不一定是不良影响,根据不同法律风险的特征,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有效管理控制法律风险,降低不利的法律风险,这也可能会为企业带来积极的利益; 4.企业的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会使得企业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常见的几种法律风险 1.权益纠纷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及防控体系

企业法律风险及防控体系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现代企业在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市场竞争在给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增多的风险。这些风险中有自然风险、销售风险、投资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等之分,商业类风险随机多变,具有不可预期性和防控性,而法律风险则是可防控的,如果未正确对待法律风险,将给企业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所以,防控企业法律风险需要企业建立健全一系列的体系和制度,采取积极的措施,从而能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带来的损耗,节约经营成本,使得企业在危机四伏的 经济战场中能稳健前进。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所谓风险就是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发生差异所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对于企业而言,如果企业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可能发生差异,而这种差异又将给企业带来损失或损害,这就是风险。《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及特点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 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企业外部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所谓企业外部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外在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包括立法不完备,法律变迁,执法不公正,竞争对手或合同相对人的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等。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企业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所谓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内部管理、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表现为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环境认知不够,经营决策不考虑法律因素,甚至违法经营等。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 企业法律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浅谈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管理

浅谈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管理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类社会工程实践的不断深入,项目已普遍存在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之中,并对我们的工作、生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风险管理贯穿项目管理的各个阶段和各个领域,且一直是项目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风险管理是一个经常被忽略的项目管理领域,却常常能够在通往项目最终成功的道路上取得重大的进步。风险管理对选择项目、确定项目范围和编制显示的进度计划和成本估算有积极的影响。风险管理有助于利益相关者了解项目的本质,使团队成员参与确定优势和劣势,并有助于结合其他项目管理知识领域。本文从风险的基本概念出发,讨论了风险的定义和分类。重点阐述了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估、应对与监控。 1. 风险的基本概念 1.1 风险的定义本文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我国杜端甫教授认为,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是人 们因对未来行为的决策及客观条件的不确定性而可能引起的后果与 预定目标发生多种负偏离的综合并给出了如下数学公式:R=f (P , C) 式中 R——风险; P——不利事件发生的概率;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C——不利事件发生的后果。 要全面的理解风险的含义,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1)风险是与人们的行为相联系的,这种行为既包括个人的行为,也包括群体或组织的行为。 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2)客观条件的变化是风险的重要成因,尽管人们无力控制客观状态,却可以认识并掌握客观状态变化的规律性,对相关的客观状态作出科学的预测,这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前提。 (3)风险是指可能的后果与目标发生的负偏离,负偏离是多种多样的,且重要程度不同,而在复杂的现实经济生活中“好”与“坏”有时很难截然分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4)尽管风险强调负偏离,但实际中也存在正偏离。由于正偏离是人们渴求的,属于风险收益的范畴,因此在风险管理中也应予重视。 1.2 风险的分类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根据不同的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标准将风险进行分类,其目的在于理论上便于研究,实践上便于根据不同类别的风险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 按风险后果的不同,风险可划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按风险来源划分或损失产生的原因可将风险划分为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按风险是否可管理来划分,风险可分为管理风险和不可管理风险;按影响范围划分,可以将风险氛围局部风险和总体风险;按风险后果的承担者来划分,有项目业主风险、政府风险、承包商风险、投资方风险、设计单位风险、监理单位风险、供应商风险、担保方风险和保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精心整理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工作措施 将重点放在如何预防企业法律风险的工作上面,让法律风险防控办法真正起到风险预警的作用。具体措施如下: 一、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的经营决策的正确与否,决定企业的兴衰成败,如出现重大的经营决策失 三、参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管理活动纳入法治轨道 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延伸到企业的体现,是依法管理企业的依据。坚持以预防风险的原则,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范性、科学性和超前性,约束和指导各项管理工作关系,使企业的经济活动沿着法治的轨道有条不紊的良性有序的发展,以避免或防止一切不必要的偏差和失误的发生,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四、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技术合同的审查、谈判,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是企业实现经济目标的基本手段,贯穿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物资各个环节的纽带,合同的谈判、鉴定、履行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因此,合同订立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合同能否正常履行,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的实现。特别是一些重大经济合同,一旦出现问题,直接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损失,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必须把好合同的签订关。经济合同的审查把关是从技术、经济、法律三 因素。 企业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一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将发生的纠纷诉之法院,在争议各方当事人的参与下,由审判法官依法审理,作出判决。二是采取非诉讼的方式,即不通过法院,代表企业与对方调解,在保证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的情况下,签订调解协议,并对调解协议进行公证,在公证书上约定执行条款,如果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就可以依据公证书上的执行条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六、管理企业经济合同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 大法律风险及防范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6大法律风险及防范 【导读】:企业的生、老、病、死整个生命过程都存在法律风险,我们作为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知道法律风险,而且要知道其发生的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更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有效地应对风险的发生。 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6类风险: 一、公司治理中的法律风险。 这类风险主要是家族式企业在监督上的不力,规章制度对权力的设立不明确,导致企业成本上升。 二、劳动人事法律风险。 最为常见的是职工工伤,劳资关系处理不当引发风险。还有就是企业为节约成本,缩短培养过程,迅速上项目,常常采用“挖墙脚”引进高级人才,这可能遭遇被挖企业的索赔和专利商标等侵权指控。反过来,企业自身培养的人才无端流失,被挖墙角,企业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这也是一大风险。 三、企业融资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经营中出现资金不足,常见的融资方式有: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股东追加投资,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融资发行公司债券股票等。比如:对于银行贷款,一不小心可能陷入“高利转贷”,“违规发放贷款”“贷款诈骗”等金融诈骗黑洞。 对于民间借贷,可能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法律风险;如果股东追加投资或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会遇到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调整,利益分配的约定等问题。 如果引入战略投资者,对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要求更高,否则鸡飞蛋打人财两空,教训是惨重的。

如果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国家有严格的规则和制度,对法律风险的控制要求极高,必须法律、财经等专业人士进行系统的规划和辅导,否则会落入“擅自发行 公司股票债券罪”的泥坑。 四、签订履行经济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主要是经济合同违约纠纷,大多数经营者只注意到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及索赔问题,而忽视了前合同义务及后合同义务,因此导致纠纷的不在少数。第二,企业家从传统观念上习惯于熟人圈子的交易行为,有的口头上达成所谓的“君子协定”,时间一久,由于个人信用发生变化,或个人对当时的约定细节理解认知不同,从而引发风险。 最后,我们特别要注意一个市场准入制度的存在,很多交易行为必须首先审查交易对象的主体合格性,和一个没有交易资格的人去做生意,其结果和风险可想而知。 五、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企业无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如从来没有专利检索和商标待查制度,使得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处于被动,比如我们的百布优品牌中的儿童版系列版本,封面设计就涉嫌侵犯“喜洋洋与灰太郎”剧本的在先权利,建议我们设计部门要在外观设计上做一些实质性的变动,不能图省事而引发风险。 六、行政管理法律风险。 由于公司内对行政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上的漏洞引发违规问题,被有关执法机关(比如:环卫,工商,税务,劳动监察,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罚。这种引起风险很划不来。 以上法律风险是企业常见的风险,我们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 内部原因:

【项目管理知识】项目管理之合同法律风险面面观

项目管理之合同法律风险面面观 合同关系“空口无凭”法律风险。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少仅有口头约定,而无书面合同的情况,这使得双方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约束,双方权利义务无书面依据,埋下了诸多隐患。比如,有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不与分包队伍签订《分包合同》,甚至在完工时也仍未履行合同补签手续,一旦分包队伍在工程质量、工期等方面出现问题,施工单位“空口无凭”无法追究其责任;而工程款结算时,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往往会导致对已完工程进行鉴定,但施工单位又怕影响整个工程进展,如果这时恰好工程款又超拨,施工单位必然就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合同文本“拿来主义”法律风险。实践中,很多合同承办人为了图省事儿,让对方提供格式文本或轻易接受对方草拟的合同。对方提供的合同拿过来一看,数量、价格都没问题,别的也就不看了,随随便便就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即使有时候看到有些条款不太公平,对方一句“我们公司的合同都是这样的”也就不再争取了。这给合同后续履行和纠纷处理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实践中,在这种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业主常常置之不理,供货方也只起诉施工企业而不起诉业主。施工企业处理起来非常困难。所以,在签订这样的合同时,应尽量争取使用本单位的文本,使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时,对于条款内容要慎重对待,力求在约定中把风险转移。 合同主体不适格法律风险。合同签订前,要严格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及履约能力。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分包方为例,一个合格的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分包方主体必须具备:经过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和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在场时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工程技术人员上岗证等五证?D?D这五证是一个建筑施工单位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基本标志。我们一方面要防止与无任何合法手续的“包工头”“施工队”签订分包合同,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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