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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自2015年7月起,山东省先后下发了《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鲁建发〔2015〕5号)、《关于认真做好全省老旧住宅小

区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鲁建发〔2016〕4号)、

《山东省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综〔2017〕15号)等政策文件,明确了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思路和方向,要求各市、区财政部门统筹管理综合整治改造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投入情况

2017年度山东省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总额为59000万元,该专项资金由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

工共同管理,并在16个地级市(不含青岛)和14个直管县之间进行分配。2017年实际支出47317.66万元,结余资金11682.3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一部门下发的《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鲁建发〔2015〕5号),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五年规划

的目标任务,即用五年时间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2015年

开展试点,2016年起整体推开,到2020年基本完成199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可适当放宽建成年限至2000年)整治改造。

(二)2017年度绩效目标

2017年度绩效目标即完成享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16个地市(不含青岛)、107个县市区、1623个项目点的整治改造,建筑面积为4505.8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546387户,通过整治改造,彻底改变老旧小区脏乱差的面貌。

三、评价基本情况

评价对象是使用2017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专项资金的项目。

(一)评价思路

该项目的绩效评价,首先是项目执行单位进行自评,然后以第三方非现场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评价,最后以各项目点的省级资金分配金额占省级资金的比重为权重,加权计算得出项目的综合得分,确定项目等级。

(二)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以《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中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完善,并进一步细化。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项目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方面的内容,共设计了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31个四级指标,采用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其中:项目投入20分,包括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等;项目过程20分,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等;项目产出20分,包括项目完成率、

项目完成质量、项目完成时效、项目成本等;项目效果40分,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三)评价依据与评价方法

评价依据主要包括:

1.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国家法规、政策文件

2.关于绩效评价的国家法规、政策文件

3.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的有关制度、文件

4.评价依据的其他资料

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案卷资料对比法、专家评判法、因素分析法等,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打分。

(四)评价过程

绩效评价过程包括前期准备、非现场评价、现场评价、综合分析确定评价、撰写评价报告等阶段。

1.前期准备:包括成立评价工作组、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和拟定评价实施方案等内容。

2.非现场评价:覆盖所有项目。评价工作组从5月中旬开始至7月中旬,对

16个地市1623个项目点的电子资料进行整理汇总。主要核对约1149份施工合

同及相对应的财务支付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明细账;各地市及直管

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未有老旧小区改造成文的指导性文件。

二是专业机构缺乏配套的政策支持。市、县区专营单位积极性不高,无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是与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的物业政策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目前,部分市县政府在引导物业公司规范经营,诚信经营方面尚未出台政策,对物业公司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制定仍在推进过程中,物业诚信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改造及后续管理对财政资金依赖性比较高,居民出资意愿不强烈。老旧小区建成时间较早,基础设施差,整治改造需要大量资金作为保障,由于大部分地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市县融资手段少,加之居民主动出资改造小区的意愿非常低,使得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过分依赖于省、市、区的财政补贴,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二是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结余较大。2017年省级补助资金59,000.00万元,截止评价日,省级资金共支出47,317.66万元,结余11,682.34万元。结余主要原因:①部分市县工程竣工未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剩余资金无法结算;②部分市县老旧小区改造采用PPP模式融资,暂不需支付等。

(三)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市县在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上有待进一步规范。

六、意见建议

(一)完善与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的政策依据

一是国家层面上尽快出台指导性文件。在国家层面上,针对老旧小区实施主体的参与模式、资金筹措机制、项目建设管理机制、长效管理机制这四个方面的机制,出台相应文件以指导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

二是市县专营单位建立与老旧小区改造配套的政策,确保专营设施改造达到相关要求。同时建议上级部门进一步完善专营设施单位协同配合机制,确保小区改造顺利实施。

(二)引导居民出资,制定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市县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在老旧小区腾出的空地或房屋上建设经营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老旧小区的改造中;同时原产权单位资助改善职工居住环境,引导和鼓励小区居民,按居住面积合理分摊部分整治改造费用。

(三)提高省级资金的利用效率

一方面,市县加强项目的管理,加快推进项目的实施进度;另一方面,统筹下拨省级资金的到位时间,提高资金的时间价值。

(四)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标准,做好居民宣传工作

进一步规范管理办法,在老旧小区改造的文件范围内,各地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选择改造的模式,在实施主体、改造内容、资金筹集方式上发挥更多的自主性,做好居民宣传工作达到共建共享。

(五)遵循建设项目程序,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

市县严格遵循建设程序,规范建设项目的流程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合规性;严格工程验收制度,及时完成工程审计;及时整理归档建设项目的资料,确保项目资料完整。

最新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资料

附件: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目录 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1.1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概念 (1) 1.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1) 1.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分类 (1) 1.4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1) 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含义 (2) 2.1 共性指标 (2) 2.2 个性指标 (5) 2.3 特别说明 (7) 三、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分准则 (8) 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判定 (8)

精品文档 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1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概念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财政专项资金 绩效的载体,是衡量绩效评价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1.2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 系统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分为共性指标和 个性指标两大类:共性指标下设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两个一级指标,项目决策下设项目目标、决策过程和资金分配三个二级指标,项目实施下设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与项目管控三个二级指标;个性指标下设项目绩效一级指标,项目绩效由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两个二级指标构成。 1.4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框架如下表 1.4所 示: 表1.4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框架

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含义 2.1共性指标

2018年度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政策背景及实施的目的 1.项目立项政策背景 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确定从2009年开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并将项目作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和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制度安排。项目按年度实施,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同给予补助。 2.项目实施目的 一是落实明确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和实施方式方面,都是“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具体落实。 二是解决我国居民健康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居民的生活方式和疾病流行态势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最主要的健康问题;新旧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人口老龄化加速导致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迅速增加,人口流动引发了新的健康问题;健康危险因素还在持续扩大;城乡、区域和人群之间卫生公平性问题依然突出;需要不断完 善既往防治策略,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将防控关口前移,惟其如此才能有效应对这些健康问题的新挑战。 三是建立公平、可及的基本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作为公共事业性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和幸福,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加快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对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青岛市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doc

2017年青岛市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16〕24号)的精神以及《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编写和提报工作的通知》(青财预评〔2018〕2号)的要求,我局编写了2017年度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现予以公开。 一、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一)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设立时间:2015年1月1日。 设立依据: 1、《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48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0号); 3、《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1〕186号); 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11〕31号);

5、《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81号); 6、《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17〕10号); 设定用途: 1、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主要用于重大引水调水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骨干河道治理、滞洪区建设以及江河湖库水系联通工程等。 2、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主要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更新改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溉计量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 3、水利防灾减灾,主要用于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海堤建设、防汛抗旱、防汛抗旱物资购置及管理等。 4、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主要用于水资源监测和监控能力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生态调水和用水结构调整、节水型社会建设等。 5、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主要用于区(市)级及以下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大沽河管护养护、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及维修等。 6、水利现代管理,主要用于推行河长制、水利信息化建设、水利科技研究与推广应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扶贫、水利规划及前期工作等。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评价范围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各级政府为完成特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所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三条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

(二)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三)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四)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五)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专项资金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专项资金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六)权责统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的权责关系,确保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职权和责任相统一。 第二章绩效评价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第五条财政部门的职责: (一)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规章制度; (二)拟定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划; (三)审核预算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和标准; (四)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据库、指标库、行业标准库、第三方中介库、专家库和绩效管理系统,实行动态化管理,同时要与部门预算项目库对接; (五)组织实施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对预算部门实施的绩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项目专项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加强项目专项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依法依规,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专项资金管理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学院自主立项的项目、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横向合作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专项建设资金是指各级财政下达的项目 专项补助资金、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项目补助资金以及学院配套资金,简称专项资金(下同)。 第二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严格监管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计财处负责专项资金核算与监督,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等。 第四条学校对专项资金实行预算和计划管理。专项资金预算是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由财务部门负责纳入学校总体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收支平衡。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负责审查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专项资金预算变更,协助财务部门进行专项资金预算审核与使用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实施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指定专人负责。参与专项资金预算的起草、汇总、编制和审核;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按照学院《报账付款管理制度》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及专用编号进行专账核算,配合科

研与发展规划处接受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实施部门负责落实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编制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建设进度表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核后执行。配合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接受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七条经批准确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预算一般不得 调整。如因客观原因造成建设内容变动确需调整的,需按程序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和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所有调整项目都必须符合项目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和相关财务法规制度的 规定。 第八条对无故不完成建设任务或自行中止建设工作的项目,经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确认,报主管副院长、院长批准后,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通知财务处冻结支出账户,并追回项目已支付的劳务费。 第九条学院根据各项目的预算经费严格实现预算内经费报账制,超支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筹。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按照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项目进行项目 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和督导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 监察工作。 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 第十二条本章所列的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仅限于项目建设需要而且列为项目经费的开支项目。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项目基本建设经费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目录 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1.1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概念 (1) 1.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1) 1.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分类 (1) 1.4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1) 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含义 (2) 2.1 共性指标 (2) 2.2 个性指标 (5) 2.3 特别说明 (7) 三、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分准则 (8) 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判定 (8)

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1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概念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的载体,是衡量绩效评价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1.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3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大类:共性指标下设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两个一级指标,项目决策下设项目目标、决策过程和资金分配三个二级指标,项目实施下设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与项目管控三个二级指标;个性指标下设项目绩效一级指标,项目绩效由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两个二级指标构成。 1.4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框架如下表1.4所示: 表1.4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框架

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含义 2.1 共性指标 共性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财政专项项目的评价指标,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价报告 Microsoft Word 文档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价报告 (2013年度) 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司对2013年省、市商务部门下拨的财政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达到的效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基本情况 2013年度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得到由省商务厅扶持,省财政厅下达的专项资金共191.45万元。其中:⑴、出口信保扶持资金 43.30万元;⑵、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72万元; ⑶、企业研发及技改项目资金10万元;⑷、屠宰升级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⑸、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6.15万元。 (二)、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出口信保扶持 2013年度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317.50万美元,产生出口信用保险费用4.45万美元,根据“湘商财[2011]100号”文件《湖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出口信用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我公司可获得所缴保险费25%的资助1.11万美元,另外公司2013年度贸易融资317.50万美元产生银行借款利息73万元,根据湘商规财【2011】100号文件规定,上年度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可享受信保项下融资贴息36.52万元,因此,我司2013年度出口信保扶持资金43.30万元全部用于弥补出口信

用保险项下的保险费和银行借款利息的支出。 2、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 2013年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生猪屠宰过程中处理病害猪885头,处理方式采用深埋、焚烧,由此产生的生猪成本、人工及燃料费用近88.50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包括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2013年度我司已享受的72万元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已通过专项应付款冲减了2013年的损益,弥补了公司生猪屠宰环节的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 3、企业研发及技改项目资金 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入资金56万元,通过对自身生产设备技能进行研发和改进,共获得了6项专利技术:1、大猪行吊装臵,2、输送轨道支撑架,3、去毛机输送装臵,4、去毛机挡齿支架,5、烫毛池缓冲装臵,6、输送齿轮盘。这些专利的使用率达到94%,同时根据湘财企指(2013)85号文件规定,我司获得该项目专项资金10万元,全部用于技改支出,且建立专账进行结转。 4、屠宰升级改造项目资金 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屠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占地面积10亩,拟投资1.29亿元,建设期2012年06月—2014年06月,计划完成加工乳猪胴体80万头,中猪胴体50万头,加工冷鲜制品28350吨,新建烤中猪深加工5000吨,火腿深加工5000吨,新建库容1.50吨的冷藏库,达到物流配送50000吨的规模。该项目符合湖南省定点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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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研究项目根据2016年7月27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签呈《关于成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研究中心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批示立项。泽珲常务副市长批示同意按人员经费10万元/每人每年、办公经费2万元/每人每年的标准,共计28人测算,定额增加市城科院每年的财政拨款基数,费用总计336万元/年,在全市前期工作经费中解决。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业务项目根据2015年7月13日长沙市财政局呈批件《关于增加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年度预算的请示》批示立项。泽珲常务副市长、春秋副市长批示同意在市城科院2015年及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中新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经费支出600万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管理。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绩效目标 1、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研究项目 项目主要是对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展开前期研究,方案论证、技术审查及计划编制。该项目实施的目标为:强化前期统筹协调职能,充实前期研究平台,突出前期研究科学决策,提升设计审批质量,夯实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品质长沙建设。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业务项目 项目主要是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借助一体化平台规范检测质量管理,实施质量监督巡查。该项目实施的目标为: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供重要技术支持,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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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计划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 285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和***财政局201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安排,****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财政局的委托,对2012年度***新改扩建的两所公办幼儿园(***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七彩明珠幼儿园)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对象和范围 ***教育局2012年度新改扩建两所公办幼儿园(***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七彩明珠幼儿园)专项资金1710万元、涉及的项目管理部门和承担单位。二、评价目的 一是了解***教育局2012年新改扩建的两所公办幼儿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绩效情况,为2013年度该项资金及同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编制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程序和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有利于项目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项目概况 为充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岸政办[2011] 59号),2012年,新改扩建两所公办幼儿园——***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和***七彩明珠幼儿园,新增了公办幼儿园学位450个,继续扩大了***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有效缓解该地区入园难等问题。 1、学前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为百步亭花园文卉苑经济适用房小区配建幼儿园,土地面积约为3300平方米,房产面积约为平方米,规划规模为9个班;***七彩明珠幼儿园为谌家矶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小区配建幼儿园,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房产面积约为平方米,规划规模为6个班。这两个幼儿园的改建进一步扩大了***学前教育的规模。 2、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通过协议购买方式,由政府出资680万元移交***教育局,并投入280万元进行园舍装修和设施设备添置,交由公办幼儿园***珞珈山街幼儿园开办分园,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270个;***七彩明珠幼儿园通过协议购买方式,由政府出资480万元移交***教育局,并投入270万元进行园舍装修和设施设备添置,新开办为***七彩明珠幼儿园,新增

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保护)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保护)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述 为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国家下达山东省 1.22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财政资金重点保障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和保障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安全。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29号)文件要求,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实施了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示范创建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三级网络建设试点三部分内容。2016年安排全省16个市(青岛市除外),农村环境保护项目财政资金15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生态示范创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三级网络示范及秸秆禁烧综合试点三个方面,其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对省定贫困村予以重点倾斜。 2016年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涉及全省16个市(青岛市除外),安排农村环境保护项目省级财政资金15000万元。主要项目占用资金如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0000万元(其中各市资金8370 1

万元,省财政直管县1630万元),生态示范建设资金1000万元(其中各市资金920万元,省财政直管县80万元),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三级网络示范及秸秆禁烧综合试点资金4000万元(其中包括淄博市金山食品项目及瓦力蚯蚓养殖项目、烟台市牟平区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项目和潍坊市青州秸秆焚烧项目,共4个项目)。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部分:重点支持南水北调沿线7市以外的9市(不含青岛市,下同)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全省潍坊、淄博、德州、烟台等9个地市45个县(市、区)安排省级财政资金8370万元,荣成市、安丘市、高青县等8个省财政直管县(市)分配资金163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级财政资金合计10000万元。 (2)生态示范建设部分:对通过省级生态县(市、区)考核验收的6个县(市、区)和达到省级生态乡镇要求的50个乡镇进行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生态示范成果巩固和提高所需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或工程,以及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支出等,不得用于工作经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和公务车辆、办公用房构建等支出。全省济南、烟台、泰安、临沂等13个地市的47个县(市、区)及街道的51个项目,分配资金920万元;高青县、金乡县、鄄城县等8省财政直管县(市) 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 项目单位:_________ 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主管部门:_________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评价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专家组"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上报时间:2017年6月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 注:以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为准填列。如预算申报时没有填报绩效目标的,根据项目测算明细或实施计划填写。

项目基本信息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一)专项资金用途和主要内容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下简称为大学生村官)是中央开展的选派项目,让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到基层充实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力量,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选聘高校毕业生补贴用于保障大学生村官在岗期间的生活。 (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1. 专项资金预期总目标 解决大学生村官的后顾之忧,让其安心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做出成绩。 2.2016年度绩效目标 按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补贴标准,及时将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补贴发给每位在岗大学生村官,为其在基层顺利开展工作提供生活保障。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投入等情况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项目资金列入省委组织部预算,组织二处负责统计各市县在岗大学生村官人数,省财政厅根据各市县在岗大学生村官人数,按规定8000元/年/人标准分 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金额,并从国库作政府转移支付资金拨到全省各市县财政局。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资金全额来源于当年财政拨款,具体情况为:向省财政申请拨付我省2013年选聘的425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经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附件6 经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范本)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一、项目概况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申报及批复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说明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说明项目申报内容是否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说明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 1— 1 —

时点实际到位情况。如有资金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等情况应说明原因。 2、资金使用。说明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支付依据是否合规合法,资金支付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机制建设、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2— 2 —

(三)项目党建情况(包括班委、临时党小组建设,政治学习、主题实践、便民服务活动开展等情况)分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3— 3 —

2017年度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专项资金总体情况 (一)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环保总局第17号令)要求,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3〕65号)明确,我市自2004年1月1日起,市南、原市北、原四方、李沧、崂山、城阳、原黄岛区收缴的排污费除上缴中央国库部分外,其余全部缴入市级国库,作为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 (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了支撑和引导作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等环保工作开展,提高了环境管理和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水平,促进了我市大气、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 根据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提交的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综合评价,我市2017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一)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2017年4月21日,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批复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指〔2017〕2号),下达2017年环保专项资金共计21929.47万元。 (二)2017年项目安排情况 1.概况 2017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共安排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保考核奖补、环境应急及新增工作保障、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补助、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示范项目资金共5大类。 2.各项目绩效情况 (1)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安排资金38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市环境监管设施的更新与正常运转、环保技术支撑研究、项目管理等方面,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我市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等监管能力与水平,推动了环境宣教、环境信息及科研等对环保重点工作的支撑与保障能力。 (2)环保考核奖补资金 共安排36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安排全市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考核奖励资金1000万元。根据我市制定的“十三五”期间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对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较好、环境管理成效显著、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区、市予以奖励,资金已 -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评价单位: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年月

目录 一、基本概况………………………………………(一)立项背景………………………………………(二)绩效目标………………………………………(三)资金预算及拨付情况…………………………(四)综合得分……………………………………… 二、组织实施……………………………………(一)评价目的………………………………………(二)组织形式………………………………………(三)评价方式……………………………………… 三、工作成效……………………………………… 四、存在问题……………………………………… 五、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规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依据《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宁财绩〔〕号)、《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宁财绩〔〕号)、《关于印发市市级财政绩效目标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宁财绩〔〕号)以及《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号)、《关于开展年度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试点》(宁财绩〔〕号)等要求,我局对年度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立项背景 伴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转型,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愈加明显,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养老保障问题备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年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号),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年、年省政府分别颁布了苏政发〔〕号和苏政发〔〕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年月我市依据国、省文件精神,出台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宁政

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 项目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工作质量,规范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自治区的实施意见,依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600号)、《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64号)、《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601号)、《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15〕919号)、《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76号)及相关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结合《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规财〔2016〕17号),《关于开展“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

通知》(环办规财〔2016〕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规财〔2017〕19号)、《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建〔2017〕32号)及自治区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整治、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及自治区本 级环保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 第三条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以下简称“自治区”)共同负责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以下简称“自治区项目库”)的管理,自治区项目库包含纳入中央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中央项目库”)的所有项目。 盟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以下简称“盟市”)、旗县区环境保护局、财政局(以下简称“旗县”)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第四条项目库建设成效将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监督检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docx

精品文档2012 年*** 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计划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 [2011] 285 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 [2012]5 号)、《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和*** 财政局 2013 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安排, ****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 *** 财政局的委托,对 2012 年度 *** 新改扩建的两所公办幼儿园( *** 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七彩明珠幼儿园)财政专项 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特制定本 方案。 一、评价对象和范围 ***教育局 2012 年度新改扩建两所公办幼儿园( *** 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 ***七彩明珠幼儿园)专项资金 1710 万元、涉及的项目管理部门和承担单位。 二、评价目的 一是了解*** 教育局2012 年新改扩建的两所公办幼儿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以及取得的绩效情况,为2013 年度该项资金及同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 算编制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程序和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推动 ***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有利于项目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 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项目概况 为充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岸政办[2011] 59 号), 2012 年,新改扩建两所公办幼儿园—— *** 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和 *** 七彩明珠幼儿园,新增了公办幼儿园学位 450 个,继续扩大了 *** 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有效缓解该地区入园难等问题。 1、学前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 *** 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为百步亭花园文卉苑 经济适用房小区配建幼儿园,土地面积约为 3300 平方米,房产面积约为 3120.99平方米,规划规模为9 个班; *** 七彩明珠幼儿园为谌家矶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 小区配建幼儿园,土地面积约为938.63 平方米,房产面积约为1784.54 平方米,规划规模为 6 个班。这两个幼儿园的改建进一步扩大了*** 学前教育的规模。 2、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 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通过协议购买方式,由政府出资 680 万元移交 *** 教育局,并投入 280 万元进行园舍装修和设施设备添置,交由公办幼儿园 *** 珞珈山街幼儿园开办分园,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 270 个;***七彩明珠幼儿园通过协议购买方式,由政府出资 480 万元移交 *** 教育局,并投 入 270 万元进行园舍装修和设施设备添置,新开办为*** 七彩明珠幼儿园,新增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评价范围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再的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原则。绩效评价由本单位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管理。 (二)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三)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接接受监督。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专项资金

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专项资金和产出绩效这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五)权责统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的权责关系,确保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职权和责任相统一。 第四条绩效评价的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三)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序及效果; (五)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范围、方法、效果紧密相连。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进行定量表述的,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017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 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率先 科学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青发[2013]7 号),设立旅游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 依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 动计划的通知》(旅办发〔2015 〕78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 2015 〕 203 号)、《青岛市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方 案》(青政办字[2016]15 号)增加旅游厕所扶持奖励资金。 (二)项目预算和工作内容 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6,100 万元,包括两项: 一是 2017 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600 万元;二是旅游厕所 扶持奖励资金2,500 万元。 1、青财预指〔算的通知》, 2017 2017 〕 2 号《关于批复年旅游产 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7 年市级部门预 3600 万元,资金 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 2、青财企指〔 2016 〕 43 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17 年度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旅游厕所 扶持奖励资金2,500 万元,用于按标准兑现政策。 3、根据青财企指 [2017]0029 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清算拨 付2017 年第一批旅游厕所扶持奖励及旅游景区奖励资金的通知》、青财企指 [2017]0037 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清算及调整拨付 2017 年旅游厕所扶持奖励资金的通知》,实际拨付旅游厕所扶持奖励资金专项资金 2,108 万元。 2017 年度实际支出 6,023.44 万元,用于旅游政策扶持奖励(含旅游厕所扶持奖励资金)、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质量提 升、旅游规划、旅游惠民月、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咨询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系统共 八类项目。项目资金涉及青岛市全部 10 个市区, 2017 年已全部完成计划。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预 实际支出金额专项资金类别预算金额 算金额 小计其中:旅发委其中:拨付区 市 一、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600.00 3,992.00 3,942.44 2,175.10 1,767.34 1、旅游宣传促销1,256.00 1,256.00 1,240.07 1,240.07 2、旅游惠民月130.00 130.00 129.09 129.09 3、旅游规划40.00 40.00 39.48 39.48 4、旅游人才队伍建设90.00 90.00 89.70 89.70 5、旅游质量提升162.16 162.16 155.24 155.24 6、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运行维护500 500 501.87 501.87 7、旅游政策扶持奖励1421.84 1813.84 1787 19.66 1767.34 二、旅游厕所升级改造资金2,500.00 2,108.00 2,081.00 2,081.00 合计6,100.00 6,100.00 6,023.44 2,175.10 3,848.34

环保绩效考核办法

环保绩效考核办法 为确保公司各项环保目标与指标的实现,保证公司环保上水平,重点解决关键问题,全面提升环保综合治理标准,结合目前环保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和公司各分厂的 环保工作现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分厂、部室、各外委单位及驻厂施工单位。 、考核原则 1、考核以正向激励为主,基本履职考核实施负向考核; 2、突出达标排放考核、专项考核; 3、强化工作质量考核,过程控制与结果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控制指标 1、轻微环境污染事故 1)被政府部门查出的溢烟、扬尘,考核责任单位1000 元/次,其中现金500 元, 剩余500 元分解到分厂工资总额;现金分解为:直接责任人200元,其他300 元根据事故分析会结果进行分解。 2)公司内部查出的溢烟、扬尘严重的,考核责任单位500 元/次,分厂根据事故 分析结果进行分解,确定分配金额。 (3)分厂自己查出的,由责任分厂自行分解、通报(公司查出的,执行公司考核)。 4)特殊情况下的考核 ①环保设备检修、调试过程中,采取了相应地措施,依然产生溢烟、扬尘的,考 核200 元/次,走工资总额;没有采取措施或措施不能缓解溢烟、扬尘的,造成环境影 响恶劣的,考核500元/次。 ②高炉休风期间,打开炉顶蒸汽,依然造成溢烟、扬尘的,不考核。烧结机检修 期间,公共线打外排,采取得当措施依然扬尘的,不考核;无相应措施的考核责任单 位200 元/次,责任单位分解相应责任人。 ③对于没有除尘设备或没有集尘罩的点位,正常生产期间导致的扬尘现象,不考核;

④由于设计或设备原因以及技术水平限制,岗位虽已采取相应地措施,仍无法控

制的溢烟、扬尘,不考核。无相应措施的考核责任单位200 元/次,责任单位分解相应责任人。 7)查出的溢烟、扬尘,责任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分析原因,制定出整改措施,消 除污染;24 小时内将整改措施报告上报安环部,对逾期不交者或故意拖延时间的,考核责任单位主管200 元。 8)溢烟、扬尘原因从工艺、设备、人员、物料、技术等方面分析,不得瞒报漏 200 元。 报,一经发现与实际不符、瞒报错报原因的,考核责任单位主管 2、无计划溢烟考核 (1)计划性检修期间易造成冒烟现象的必须提前向安环部打报告,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对未打报告造成冒烟现象的考核分厂厂长100 元,安环科长50 元,不采取防范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合理造成冒烟的每次考核200 元,由分厂落实责任人。 (2)除尘岗位工在接到启动加大转速信息后,立即将除尘器转速提到规定标准,未按规定执行或信息联系不通的每次考核100 元,造成环保事故的加倍考核,由分厂落实责任人。 (3)烟气不达标排放属于环保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分厂、科室应在通报下发后24 小时内组织召开分析会,详细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对无故不组织召开分析会或召开不及时的每次考核分厂厂长100 元,安环科长50元。 3、环保设备考核: (1)环保设备月同机运行率大于98%,低于98%考核500 元,并由安环科组织召开分析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分厂管理人员或外包单位进行考核;环保设备事故处理、分析、考核由设备科负责。 (2)环保设备设施不允许带故障运行,分厂做好设备设施点检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列出整改计划。对未查出的或计划期间未整改完毕的问题每次考核 分厂200 元,连带分厂厂长50元。 (3)环保设备设施应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如需停机检修必须提前向安环部打报告,未打报告私自停机的每次考核分厂500 元,连带分厂厂长100元。 (4)在除尘的振动筛或除尘罩内严禁乱扔杂物(易于被吸入除尘管道,对除尘器内部造成损害),否则每次考核责任人50 元,如影响除尘器正常运转造成环保事故的可视情节严重性考核责任分厂100-500 元。 4、扬尘考核: (1)严禁卸灰时不打水放干灰,否则每次考核200 元,卸灰时操作不当造成的二次扬尘考核100元/ 次,由分厂落实责任人。 (2) 分厂应加强皮带下料口和皮带通廊的封堵(已安装除尘器区域) ,并经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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