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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并购(MBO)

管理层并购(MBO)
管理层并购(MBO)

第六节管理层收购(MBO)

一、什么事MBO

MBO是英文Management Buy-out的缩写,中文意译是“管理层收购”。最初是上市公公司管理层以取得公司控制权为目的发动的一种股份收购,后来发展为较为普遍的公司管理者或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的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通过这样一个收购过程,公司管理层的身份由单一的经营者变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双重身份。

由于管理层收购在激励内部人员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成为20世纪70~80年代流行于欧美国家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MBO 是在传统并购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其特殊性在于收购主体以标的公司的管理层为核心,公司管理成通过所在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股权,完成从单纯的管理者到股权所有者的转变,进而引起公司所有权、控制权,剩余索取权、资产等变化。因此,管理层的核心在于管理层通过股权收购获得所在公司控制权。当管理层融资收购完成之后,会对企业的治理结构产生三个有利的效应。在中国由于国有和大多数集体企业长期以来存在“所有者缺位现象”,产权不明晰,且企业经营管理层的管理才能一直得不到有效的回报,激励严重不足,导致中国企业发展结构不平衡,效率低下问题严重。MBO作为现代企业制度一个有效的激励工具,对于中国企业的发展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MBO相关理论

关于MBO的理论解释存在交易成本、税收、收购防御、自由现金流量、控制、管理者报酬缺陷、剥夺债权人、财务杠杆非充分利用、风险套利等九个假说。最后归结为三个理论:代理成本说、防御剥夺说和企业家精神说。

理论一:代理成本说。詹森是代理成本说的代表人物。他的主要观点是:(1)管理层控制导致了高昂代理成本,产生了潜在的效率提升空间;(2)MBO机构作为积极投资者,利用债务杠杆、股权控制和激励,控制管理层,降低代理成本,获取利益;(3)稳定的现金流量是MBO成功的关键,MBO因此多发生在成熟企业和行业中。

理论二:防御剥夺说。威斯通等以企业理论为基础,认为管理层对企业的投资最容易收到其他利益主体(如股东)的剥夺,为防止投资收益被侵占,管理层有动机成为企业的剩余索取者,MBO由此而生。

理论三:企业家精神说。怀特提出了MBO的企业家精神定位,认为实施MBO就是要使企业具有企业家精神,通过企业家精神创造更多的财富。他认为一个企业如果将以下五个方面有效地整合在一起,那么这个企业就具有了企业家精神。这五个方面是:(1)创新;(先发制人;(3)主动竞争;(4)承担风险;(5)自治。怀特及其合作者提出企业家精神说从新解释了MBO的收益来源,不仅强调了管理层的作用,而且强调了风险投资机构的作用,认为是二者的合力创造了MBO的收益。并且他们的理论拓展了MBO的使用范围,区分了MBO的不同类型,强调管理层风格、激励手段和治理机制之间的正确匹配时MBO成功的关键。由此怀特等大大提高了其理论的解释力和包容性,成为MBO的主流解释理论。

三、实施MBO的基本条件

MBO是一种资本运作的方式,实施MBO的企业应具备以下一些条件:

1.具有产权特征

中国企业的产权历史的特殊性是产生MBO的一个重要的源泉。企业的产权明晰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产权明确,二是产权结构合理,三是产权具有资本流动性。而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明晰造成了他们有进行MBO的医意愿和可能性。在这里,产权不明晰的企业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挂靠集体的私人企业,这类企业的产权过多不明确;另一类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其产权的不明晰主要表现在产权结构过于单一,或一股独大,还有就是产权没有资本流动性。

2.具有行业特征

实施MBO的企业大多处于竞争性的行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企业的生存压力很大。在竞争性行业,国家将逐步地推出,这些行业的企业实施MBO,改制后也便于在市场中生存、发展。

3.具备较大的管理效益空间

企业管理层特别是管理者的报酬如果与他们创造的价值有太大差异的话,其管理层就会有一种心理障碍。这种障碍使企业管理者的潜能没有得到最大的发挥,从而对企业的发展造成影响。这类企业实施MBO,通过产权机制的改变,就能更大程度地放开管理层的手脚,调动其积极性,通过挖掘管理潜力,取得更好的效益。

4.具有显著的人力资本特性

企业管理层的素质必须很好,必须是有事业心的。管理层必须是一个很好的合作团队,团队成员之间的目标必须一致,能有很好的合作心态。

5.必须是成熟的产业

企业必须具有比较强且稳定的现金流,且企业负债水平不能过重。企业的偿还能力特别重要。

四、实施MBO途径

由于企业的情况及企业管理层的具体情况不同,其MBO方式也不尽相同。就我国企业现有的MBO情况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模式:

1.职工持股造壳控股模式

方案要点为:首先由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持股会共同建立一家新公司,然后通过新公司受让上市公司的股权,并使新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股东,从而达到企业管理层间接控股上市公司,完成MBO。

3.管理层买断模式

这一模式适用于对具有母子公司背景的子公司的收购。方案要点为:企业管理层首先联合战略投资人发起设立一家新的收购主体,然后一次性从原公司的母公司手中买断全部股份,从而实现对原公司的控制。

4.增资扩股模式

方案要点:先界定国有股总额,然后通过流通股配股和增资扩股方式,增加企业的股本总额,并由企业的管理层及员工共同出资购买,从而稀释国有股的比例,达到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的控股。

五、实施MBO的积极和校级效应

管理层收购在我国能够发展起来,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第一,在国有企业“抓大方小”的战略背景下,地方政府为体现管理层的历史贡献和保持企业的持续发展,在“国退民进”的调整中将国有股权通过MBO的方式转让给管理层;

第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原来民营企业和集体企业要求实现所有者的真正回

归;

第三,在发展资本市场的探索中,我国政府想通过MBO来达到优化股权结构、加强管理层激励、改善公司治理、提高企业绩效等目的。

(一)MBO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转让中一种重要的手段和方式,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意义

(1)通过实施MBO使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二为一,极大地调动了管理层的积极性,管理者的潜能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表现在企业业绩上无疑就是经济效益的发幅度提高。

(2)通过MBO促进了企业产权的优化,明晰了企业产权关系,从而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真正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完整统一。能有效解决长期困扰企业的有关企业管理层的权益问题,就有利于企业的轻装上阵。

(3)通过MBO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MBO之后,由于管理空间效益的扩大、企业管理层积极性的提高,能使企业的发展步入越来越良性的循环,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永久的动力。

(4)通过MBO避免了改制前的“59岁”现象,企业实施MBO之前,由于企业管理层的付出和贡献不能和其报酬成比例,容易造成心理障碍,从而导致部分企业的主要领导人贪污、受贿。改制以后,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合二为一,企业即为企业管理层所有或控股,这时这种现象就大大减少了。

(二)实施MBO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

1.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问题

从我国目前的MBO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可以看出,管理层在上市公司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结构下,存在取得控制权私利的可能性。由于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股东往往不能充分了解权益资本的预期报酬率,这就可能使管理层不顾其作为代理人的受托责任而确定一个遍低的股权收购价格,从而损害了股东的利益。更有甚者在实施MBO之前先在报表上通过隐藏利润将企业业绩降低、收入下降,从而取得一个低廉的收购价格,待收购完成后,再回复账面利润,继而从分红派现中受益。

2.购买国有资产的资金来源问题

管理层收购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经理层本身提供的内部资金;二是通过资本市场所筹集的外部资金。MBO是一项大规模的资本运作,所涉及的标的额很大,通常远远超过管理层个人的支付能力。在国外,金融市场比较成熟,有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位MBO提供债务融资,还有专门的MBO基金。收购方可从银行获得大量贷款,甚至自身可以发行垃圾债券为MBO筹措大规模资金。但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指制定的《贷款通则》规定,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不得用于股权收益性投资,现有法律禁止企业拿股权或资产为抵押向银行担保,而把融资资金给个人。同时法律还禁止个人一股票作为质押向银行贷款收购股权。在现有法律范围内,可供使用的金融工具非常有限,融资困难成为一大问题。所以在实践中,资金瓶颈一直被看做MBO的重要障碍。

3.MBO以后公司治理问题

管理层一旦实施了MBO,可能引发经营危险。管理者拥有了对公司的控制权,管理者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两权合一的情况下,有可能作出更不利于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行为。特别在中小股东权益保障制度还远远不够健全的今天,新的大股东极有可能利用信息和控制权优势,通过各种手段侵害中小股东等外部人的利益。

(三)MBO实施效果差异原因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MBO在激励管理层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和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

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它在我国的实施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还缺少实行MBO的环境和条件:

1.市场机制不健全

在西方发达国家,MBO是一种典型的市场行为,其收购价格往往是以每股市价作为基础,经收购者和目标公司的讨价还价来确定的。但在我国,MBO却是一种非市场化的行为。从目前已完成的MBO案例来看,大部分都是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根本不存在公开竞价的环节,这就使得我国的MBO成了管理层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一种单边交易。我国国有股和法人股均为不可流通股,缺少二级市场的参考价格,使我国MBO的定价缺乏市场依据。于是造成了MBO定价过低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2.法律法规不完善

在我国上不存在关于MBO的专门性法律法规,而且在现有的关于并购的法律中也鲜有关于MBO的规定,可供企业参考的是一些临时性、地方性或政策性的办法和条例。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持股变动披露管理办法》,对MBO的相关操作做了一些规定,但这对于明确MBO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MBO的运作程序仍然是远远不够的。

3.资本市场不发达

在西方发达国家,MBO的融资可以通过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基金投资、卖方贷款、收购合伙人投资和发行垃圾债券等多种方式解决,但在我国,MBO的融资渠道却十分不通畅。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全、金融工具品种有限、战略投资者缺乏等。融资的不畅使得我国企业在实施MBO时出现了资金来源不明朗,资产定价过低等问题,同时过大的债务压力也使得管理层更倾向于短期行为,出现了MBO后企业高派现和经营状况恶化等现象。

4.监督机制不完备

MBO的规范运作和成功实施,离不开有效的监督机制。在西方发达国家,从MBO前的企业价值评估,到MBO中的定价、融资,再到MBO后的企业整合,整个过程都离不开中介机构的参与。但在我国的MBO中,中介机构却远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且,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和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也不够完善。

5.人才资源不充裕

MBO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程,其成功实施必然离不开专业化的人才和具有企业家才能的管理者。人才资源的不足,是影响MBO在我国实施效果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管理层收购mbo的融资策略

2003年3月Zhongguo Jingji Pinglun,ISSN1536-9056 46 管理层收购(MBO的融资策略 浙江万里学院会计系杨光1武汉大学商学院陆琼2 内容摘要:管理层收购(MBO是目标公司的管理层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全部或大 部分股份, 从而改变本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本结构,进而重组本公司,并获得预期收益,然而融资的问题却成为MBO的瓶颈。本文于是重点探讨了管理层收购(MBO的融资问题。 关键词:管理层收购融资 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缩写为MBO也称为“管理者收购”或“经理层融 资收购”,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层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全部或大部分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本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的目的并获得预期收 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国外的MBO资金主要来源于借贷,贷款多来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MBO 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这些机构将MBO与金融创新工具结合在一起,以垃圾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创新的金融手段应用于并购业务,成功地解决了MBO的收购资金问题。MBO属于约80%的收购资金需要由管理层通过融资方式筹措。而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融资方面有 诸多限制:如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贷款通则》中规定贷款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证券法》规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等等;《公司法》对债券发行人、发行条件的种种限制也使通过公开发行债券来融资实现MBO不可行。融资已成为MBO的瓶颈。 在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一些MBO基金的浮出水面,MBO的融资策略主要有以下 几种。其中的一些融资策略已在MBO的实践中为中国的企业家所运用,并获得成功。 一、争取较低的收购价格。MBO定价在中国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对企业资产有直接控制 力的所有者和有强烈收购意愿的经理层之间的博弈。管理层收购既可以采用协议收购方式,也可以采用要约收购方式。从法规上看,对于要约收购的价格确定较为严格:如收购非流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1 人、副书记1~2 人、委员若干人,设纪

新浪管理层收购案例分析

新浪管理层收购案例分析 14会计(2)班2014326690005 林弘 摘要 本文以新浪作为研究案例,分析了网络传媒公司管理层收购的过程及其影响。通过大量的文献阅读参考,分析得出:新浪MBO以后市场短期反应是积极正面的但长期反应却无明显变化;管理层收购后企业减少了股权激励报酬机制的使用,代理成本降低,公司价值增加;管理层收购较好地改善了新浪的公司治理,解决了新浪股权过于分散的问题,相对稳定的管理层有利于新浪长期的战略规划以及管理层的决策行为。 关键词:新浪;管理层收购;融资路径;定价

目录 一、引言 (3) 二、背景介绍 (3) 三、具体操作 (4) (一)经济理由 (4) (二)融资途径与交易流程 (5) (三)收购定价 (6) 四、成功的结果 (6) (一)创造市场价值 (6) (二)降低代理成本 (6) (三)财务稳定 (6) 1.偿债能力方面 (6) 2.经营性方面 (7) 3.利润的创造力方面 (7) (四)管理层相对稳定 (7) 五、成功的原因 (7) (一)新浪自身所需 (7) (二)管理团队的卓越才能 (8) (三)金融危机加速MBO (8) (四)加长杆杆的使用 (8) (五)合适的融资渠道 (8) 六、存在的问题 (8) (一)收购主体问题 (8) (二)定价合理性 (9) (三)融资安排 (9) (四)公司体制和根本利益未变 (9) (五)监管问题 (9) 七、借鉴意义 (10)

参考文献 (11) 一、引言 在国内互联网公司股权结构与管理层的关系上,大部分公司创始人持有比较高的股份,股东对管理层充分授权,管理层可以安心地对公司进行长期的规划,如腾讯、搜狐等。但新浪模式却例外,机构投资者对新浪相对控股,缺乏真正具有控制力的大股东。在近十年的发展过程中,王志东出局、阳光卫视换股、盛大恶意收购、新浪CEO不断易人等事件都与新浪股权分散有直接的关系。由于管理层话语权较少,尽管凭借着其领先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在互联网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但股权分散,无法制定长期的经营规划是困扰新浪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这一缺憾在2009年9月28日新浪宣布以CEO曹国伟为首的管理层通过管理层收购,成为新浪第一大股东而结束。 二、背景介绍 新浪(NASDAQ: SINA)是中国四大门户之一,与腾讯网、搜狐网、网易一起为全世界华人提供新闻资讯、移动增值、搜素、社区、博客、视频等服务,在中国互联网行业拥有广泛的影响力。但同时也因其特殊的股权结构,走马灯式地更换CEO,不断有资本逐利者闯入,他们或捞一把走人,或因消化不良而退出,上演了一幕幕资本运作的好戏。直到2009年,新浪的管理层完成了“新浪式”的MBO,结束了纷争不断的新浪战事。 表1新浪成立至今的主要控制权管理者一览表

管理层收购典型案例分析

管理层收购典型案例分析 目录 一、粤美的2000年MBO(目前已被美的集团吸收合并,现股票代码:000333) (2) 二、方大集团2001年MBO(原股票简称方大A,股票代码:000055) (3) 三、宇通客车2001年MBO(股票代码:600066) (5) 四、恒源祥2001年反向MBO (7) 五、胜利股份2002年MBO(股票代码:000407) (8) 六、苏州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MBO (10) 七、江苏吴中2003年MBO(股票代码:600200) (12) 八、铜峰电子2004年MBO(股票代码:600237) (14) 九、康缘药业2004年被动MBO(股票代码:600557) (16) 十、美罗药业2004年MBO(股票代码:600297) (18)

一、粤美的2000年MBO(目前已被美的集团吸收合并,现股票代码:000333) (一)公司简介 粤美的是由何享健与另外23名自然人,以生产药瓶盖的小乡镇企业为雏形发展起来的,最终成为国内家电行业中的巨头。后被美的集团吸收合并,并于2013年上市。MBO前,控股股东为顺德市当地镇政府下属公司持股。 (二)MBO时间和期限 粤美的管理层收购2000年初启动,至2000年12月完成,历时约1年左右。 (三)MBO过程 1、设立持股平台 2000年4月7日,美的工会委员会和何享建等21名自然人股东设立“顺德市美托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36.866万元。 2、协议收购 (1)2000年4月10日,美托投资以每股2.95元的价格协议受让了粤美的控股股东顺德美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中的3518万股法人股(占粤美的股权的7.25%)。 (2)2000年12月20日,美托投资以3元每股的价格受让美的控股持有的7243.0331万股(占总股本的14.9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美托投资正式成为粤美的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上升到22.19%。 粤美的MBO过程中两次股权收购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值。 (3)原第一大股东美的控股退出 2001年6月21日和6月27日,顺德市美的控股有限公司将股权转让给顺德市北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顺德市信宏实业有限公司,完全放弃了在粤美的的股权。顺德市北滔镇人民政府彻底退出了粤美的作为一个企业经营决策的管理层,粤美的MBO彻底完成。

管理层收购(MBO)对国企改革的作用和意义

管理层收购(MBO)对国企改革的作用和意义 目录 一、管理层收购(MBO)在我国产生的背景及现状分析 (1) 1. MBO在我国产生的背景 (1) 2. MBO的现状分析 (2) 二、我国国有企业实行管理层收购的利弊分析 (2) 现实意义: (2) 1. 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重新整合企业的业务 (2) 2. 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代理成本,激发经理层的管理积极性 (3) 3. 能够改善企业经营绩效 (3) 消极影响: (3) 1. 企业管理层隐瞒当期利润,减少净资产,以降低收购成本 (3) 2. 企业管理层与国资办“共同寻租”,侵吞国有资产 (4) 3. “内部人控制”引发更加严重的代理风险和管理道德风险 (4) 4. 企业管理层违规筹集资金,偿债能力不强,隐含潜在的金融风险 (4) 三、我国国有企业实施管理层收购中存在的问题 (5) 1. 相应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管理层收购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5) 2. 收购价格的公正性问题 (5) 3. 我国目前的金融体制还不完善,导致管理层的融资渠道太单一 (6) 四、我国国有企业实施管理层收购的思考与建议 (6) 1. 建立一整套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市场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 (6) 2. 引入外部管理者,实施公开竞价,减少暗箱操作 (6)

3. 聘请专门的财务机构对目标企业实施全方面的资产评估 (7) 4. 开辟多种融资渠道 (7) 摘要:长期以来,中国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价值取向和经营目标存在不一致,由于机会主义的存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更多的是追求自身的利益,违背了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导致“短期行为”的出现。如何建立健全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经营者的管理积极性,成为大家普遍关注的话题。在这种环境下,管理层收购在我国应运而生。本文介绍了管理层收购在中国产生的背景及现状,阐述了中国企业应用管理层收购的现实意义。同时,文章从法律、定价、融资渠道、监管等方面分析了我国MBO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关键词:管理层收购;杠杆收购;产权变革 Abstract : For long time, the Chinese state-owned business enterprises are lack of proprietors, so that the targets of management between proprietors and managers are quite different. Because of opportunism, the business enterprise operating governors are more likely to pursue their self-interest, disobeying the principle of shareholder be nefits maximize, which causes “short-time behavior”. How to establish the effective stipulation mechanism and to develop management positivity, becomes the widespread concern of most scholars. Under this kind of background, Management Buy-Outs (MBO) have been brought into China. The article gives the definition of MBO and expounds the practical meaning on applying MBO to Chinese state-owned business enterprises. The paper analyses problems on practicing MBO and gives out some concrete measures. Key words: Management Buy-Outs (MBO); Leverage Buy-Outs (LBO); reform of property rights 一、管理层收购(MBO)在我国产生的背景及现状分析 管理层收购(MBO,即Management Buy-Outs)又称为经理层收购,起源于美国70年代的金融创新,是杠杆收购(LBO,即Leverage Buy-Outs)的一种,指目标公司管理层或经理层利用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的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1.MBO在我国产生的背景 长期以来,中国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缺位,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价值取向和经营目标存在不一致,导致企业契约的实际交易成本增加。一方面,企业主尤其是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的中央政府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链太长,导致信息不对称,企业主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经常得不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 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 总则第一 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 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 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 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不 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 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 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 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 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 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 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 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 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 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 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 1 人、副书记 1~2 人、委员若干人, 设纪委书记 1 人。 党委会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实行民-主集中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经 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一般由一人担任;董事长与党委书记分设的,党员董事长可兼任党委副 书记,党委书记可兼任副董事长。 第三章 任期规定第十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

康辉改制选择MBO案例分析

康辉改制选择MBO 80位治理人员将49%的资产划到个人名下 2002-12-04 7年前在,长江三峡的一艘游船上,康辉旅行社召开了一年一次的总经理会议,与会老总们开始酝酿:从国有企业手中买股份,进行产权多元化的改制。7年后,康辉终于把这一方法变成了现实。 日前,该社的80位治理人员与大东家首都旅游集团签署了“股权买卖”协议,康辉49%的国有资产将划到个人名下,从而实现了国内旅游业的首例M BO(治理层收购)。 从1984年建社到现在,康辉旅行社差不多拥有了60多家分社,此次经评估后注册资本5000万元,总社中层以上治理层及分社总经理共交齐了2450万元现金,成为了企业的所有者。 负责康辉此次M BO的东方高圣投资公司,为了保证M BO操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首次引入了信托模式,即由部分职员通过信托机构来间接持有股份,其目的据称是为了形成公司与持股职员之间的动态激励机制,以保证股权激励的连续性。

MBO为哪般? 康辉旅行社的此次改制是从1999年开始真正行动起来的。用了三年时刻,康辉将所属26个全资子公司全部改造完成,把分社49%的资产转让给了它们的经理阶层。然后由分社推及总社,康辉今年开始着手总社的改制,其方针与分社改制一样,也是49%的股份归治理层持有,而剩下的51%仍归首旅集团。 至于改制的目的,康辉旅行社总经理李继烈坦言:“大伙儿都明白,国有企业有许多弊病,国家也支持国有资本逐步推出一般竞争性行业。旅游业是典型的一般竞争性行业,它不是高科技、资本密集型企业,也不关系国计民生。那个行业靠的是人力资本、比拼的是服务,这种行业难道还要国家垄断?” 康辉的改制走的是“让投资者到位,让投资者人格化”的道路。在改制初期,他们曾考虑过全员持股,但那条路专门难走通,而且全员持股成功的先例不多,反而是少数的治理层持股成功的比例大得多。康辉最终依旧选择了治理层持股。他们的观点是:真正决定一个企业命运、兴衰的,是少数的决策者,企业好坏系他们于一身。 此次康辉改制的自然人股东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总社的

管理层收购MBO的融资策略精编

管理层收购M B O的融资 策略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管理层收购(MBO)的融资策略 内容摘要:管理层收购(MBO)是目标公司的管理层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全部或大部分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本结构,进而重组本公司,并获得预期收益,然而融资的问题却成为MBO的瓶颈。本文于是重点探讨了管理层收购(MBO)的融资问题。 关键词:管理层收购融资 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缩写为MBO)也称为“管理者收购”或“经理层融资收购”,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层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全部或大部分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本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的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国外的MBO资金主要来源于借贷,贷款多来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MBO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这些机构将MBO与金融创新工具结合在一起,以垃圾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创新的金融手段应用于并购业务,成功地解决了MBO的收购资金问题。MBO属于约80%的收购资金需要由管理层通过融资方式筹措。而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融资方面有诸多限制:如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贷款通则》中规定贷款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

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证券法》规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等等;《公司法》对债券发行人、发行条件的种种限制也使通过公开发行债券来融资实现MBO不可行。融资已成为MBO的瓶颈。 在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一些MBO基金的浮出水面,MBO的融资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中的一些融资策略已在MBO的实践中为中国的企业家所运用,并获得成功。 一、争取较低的收购价格 MBO定价在中国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对企业资产有直接控制力的所有者和有强烈收购意愿的经理层之间的博弈。管理层收购既可以采用协议收购方式,也可以采用要约收购方式。从法规上看,对于要约收购的价格确定较为严格:如收购非流通股的价格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值等,而对协议收购价格未作规定。所以在我国,协议收购成为MBO的常用方式,国内已有的MBO案例多数都采用了协议收购的方式。协议收购给管理层带来了争取较低收购价格,从而降低收购资金总额的可能。较低的收购价格虽然并没有为管理层收购融入资金,但降低了收购资金的需要量,减轻了管理层的融资压力。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按照集团公司党组要求,推动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目标的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适应企业科学发展的高素质领导人员队伍,为建设世界企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3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3.1 党管干部原则; 1.3.2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1.3.3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1.3.4 组织认定和职工群众认可原则; 1.3.5 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相结合原则; 1.3.6 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原则; 1.3.7 民主集中制原则; 1.3.8 权利与责任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1.3.9 依法管理原则。 1.4 本规定所称领导班子为公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为公司各级管理岗位上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1.5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管理,各级领导班子按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管理职责。

2 体制与管理 2.1 公司党委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集团公司党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和办法等;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2 公司党委组织部、领导人员管理部(处)(以下简称组织部)是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分别对公司党委和行政负责。公司所属二级单位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应归口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受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共同领导。 2.3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实行分级管理。 2.3.1 公司党委协助管理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管理公司所属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公司机关部门领导人员及其他需要管理的领导人员; 2.3.2 公司组织部经授权管理公司直属车间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公司机关部门下设正副主管(部长、科长、主任,以下简称主管)及相当职务人员; 2.3.3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协助管理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根据公司党委授权管理本单位所属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单位机关部门领导人员及其他需要管理的领导人员。 2.4 领导人员在管理岗位从事领导工作,按管理层次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领导人员。高层领导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正副职及相当职务人员;中层领导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机关部门正副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正副职及相当职务人员;基层领导人员为公司机关部门正副主管、直属

粤美的管理层收购案例.

粤美的管理层收购案例 案例目标 本案例介绍上市公司粤美的通过管理层成立的公司收购粤美的本身股权,从而实现管理层对粤美的控股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的情况,试图说明管理层收购作为一种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形式存在的基础及优势和在我国的使用中的一些问题。 一、案例资料 2001年1月上市公司粤美的(股票代码:0527)中代表政府的第一大股东——顺德市美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控股”)将其所持粤美的法人股7243.0331万股转让给代表公司管理层的顺德市美托投资有限公司,转让股份占粤美的股本总额的14.94%,转让价格为每股3元。股份转让后,政府控股公司退居为粤美的第三大法人股东;而美托投资公司成为第一大法人股东。 这标志着政府淡出粤美的.经营者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 经济界人士指出,经理层融资收购并控股公司,将有利于美的明晰产权,完善治理结构,形成更加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政企进一步分开,使美的活力进一步增强;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达到高度一致,公司运作成本将降低。 这次事件使管理层收购(MBOs)又一次闯入了我们的视线。1999年当时中国最大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四通集团明确提出采用管理层收购的方式,解决多年来严重困扰四通发展的所有者缺位问题,此后,在产权制度改革上的尝试和探讨一直很多,试图调整、理顺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但并没有很大的进展。直到这一次奥美的管理层收购成功,我国在高级管理人员激励方面的摸索才有了一个阶段性的成果。

(一)奥美的简介 1993年,奥美的成为全国首家在深圳上市的乡镇企业,完成了产权改革的惊险一跳,从乡镇企业转型成为股权多元化的企业。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奥美的发展势头一直良好,到1998年末,同行业的上市公司达到91家,奥美的综合实力排名为第4名,各项主要财务指标都显示了较强的实力,比如从获利能力来看,净资产收益率在1998、1999和2000年都超过了10%,1999年末更达到了15.94%。粤美的发展得益于不断的创新意识,既包括在产品和技术上的创新,更重要的是在管理机制上的不断创新。粤美的的发展经过了以下几个步骤: 1、改制上市 (1)白手起家。 粤美的公司前身起源于1968年,原公司属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由现在粤美的的法人代表何享健一手创办。改革开放后,粤美的开始涉足家电领域,1983年生产的风扇获广东省优质产品称号和农业部优质产品称号,成为广东省第一家获此殊荣的乡镇企业。 今天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的Midea标志就是这样产生的。 1992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原公司组建成广东美的电器企业集团;同年5月,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原公司改组为一家股份公司;1992年8月,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原公司更名为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发展到今天。 (2)上市发展。 1993年粤美的作为第一批异地企业之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到1998年,粤美的通过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及多次配股,共筹集资金近8亿元人民币,总股本由刚上市时自79000多万元增加到

MBO 管理层收购

MBO(Management Buy-Outs)即“管理者收购”的缩写。经济学者给MBO的定义是,目标公司的管理者与经理层利用所融资本对公司股份的购买,以实现对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的改变,实现管理者以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身份主导重组公司,进而获得产权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传统并购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并购方式,是企业重视人力资本提升管理价值的一种激励模式。 由于管理层收购在激励内部人员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而它成为20世纪70-80年代流行于欧美国家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对中国企业而言,MBO 最大的魅力在于能理清企业产权,实现所有者回归,建立企业的长期激励机制,这是中国MBO最具鲜明的特色。 从目前来看,国内进行MBO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促进国企产权体制改革;二是解决民营企业带“红帽子”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企业向真正的所有者“回归”,恢复民营企业的产权真实面目,从而为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扫除产权障碍:三是帮助国有资本从非竞争性行业中逐步退出;四是激励和约束企业经营者的管理,减少代理成本。由此可见,MBO被赋予了很高的期望,然而,从国内外的MBO实践中可以看出,MBO并非适合所有的企业。实施MBO的企业至少要具备三个条件;首先,企业要有一定的管理效率空间;其次,企业处于竞争性较强的行业,如家电和一些成长性较好的高科技企业;第三点是企业要有优秀的管理层团队,这也是MBO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MBO的实行,意味着对管理作为一种资源价值的承认。通常,上市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出资成立职工持股会或上市公司管理层出资成立新的公司作为收购主体,一次性或多次通过其受让原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份,从而直接或间接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MBO通过设计管理层既是企业所有者又是企业经营者的特殊身份,希望企业在管理层的自我激励机制,以及在高负债的外部约束下充分挖掘企业潜力,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也就是说,MBO最重要的目标是“做大蛋糕”,管理层在“蛋糕”的增量中利用融资杠杆获得超额利润,同时给MBO 融资的一方也在增量“蛋糕”中获得高额回报。 MBO在西方发起的动因主要是解决经理人代理成本等问题,意在解决公司的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及企业的资产结构。而我国的产权制度不同于西方的产权制度,这就决定了中国MBO的动因和特点决然不同于西方。 根据被收购公司不同的资产结构、经营层的收购意愿,以及被收购公司原股东的转让意愿,MBO的操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a.经营层收购股东的公司 b.经营层收购母公司下属的子公司 c.经营层收购母公司下属的业务部门 d.经营层收购母公司 优点 第一,避开了相关法律对诸多问题特别是股票来源的限制,使持股方案能顺利实施; 第二,管理层和其他员工自己出资认购公司股份,既能保证激励,又能保证约束; 第三,转让的法人股,相对成本较低; 第四,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价格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容易获得国资管理部门的许可。 缺点 通常会存在国企老总把国家财产变成私人财产的的嫌疑;国企实行MBO,若监管不利会使国有资产流失。 特征 1、竞争性行业。

国有企业企业任免程序步骤教学教材

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等14户的党委书记由省委研究任免,董事长、总经理由省委研究提名,省政府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任免。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 根据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要求,现就深化我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建立新型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实现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 1、按照产权关系,确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省、市、县建立和完善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监管--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营运--国有企业经营三个层次的以产权为纽带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后,根据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企业领导人员与现行行政干部管理体制相分离,改变按行政隶属关系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做法,实行按产权关系管理。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贯彻《公司法》相结合,理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省、市、县党委管理资产经营公司和国资委授权资产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成员和财务总监;资产经营公司管理所投资的独资、控股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成员和财务总监;资产经营公司所投资的独资、控股企业依据“下管一级”的原则,管理其独资、控股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成员;资产经营公司及其它企业依出资额比例,向参股企业委派产权代表;董事、监事除出资方委派外,可聘请专家、社会知名人士、企业职工代表兼任,其中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要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法定程 序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 3、实行交叉任职,建立分管管理制度。根据中发〔1997〕4号文件和《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党委会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企业党委书记依法进入董事会,可兼任董事长,同时配备一名党委副书记以主要精力抓党的工作。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分设的,党员董事长可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可任副董事长。党委成员可依法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中的党员,可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按照决策层和执行层分离的要求,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改变董事长和总经理“同纸任命”的做法,逐步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经营者聘任制,确保董事长对总经理、总经理对副总经理的提名 权。 4、省级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体制建立后,省属资产经营公司及其它企业领导人员的产生和任 免程序如下: --资产经营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由省委组织部考察提出人选,征求省国资委和分管副省长意见,报省委审批。其中董事长由省政府任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监事会主席由省委组织部考察提出人选,征求省国资委和分管副省长意见,报省委、省 政府审批小组审批,由省政府任免。 --资产经营公司的党委副书记由资产经营公司党委会提出人选,副董事长由董事长提出人选,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由省国资委办事及管理机构提出人选,省委组织部考察,征求省政府领导意见,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小组审批。其中,副董事长、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由省政府任 免。

管理层收购案例大全

管理层收购案例大全 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是指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该行为会引起上市公司所有权、控制权、剩余索取权、资产等发生变化,特别是改变了公司的控制权结构,通过收购使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变成了上市公司的所有者。 法律法规 与管理层收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 第五十一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拟对本公司进行收购或者通过本办法第五章规定的方式取得本公司控制权(以下简称管理层收购)的,该上市公司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以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者超过1/2。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公司资产评估报

告,本次收购应当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且取得2/3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前,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收购出具专业意见,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应当一并予以公告。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情形,或者最近3年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不得收购本公司。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8号——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2020年修订)》: 第二条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应当在收购人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或管理层收购本公司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以下简称董事会报告书)。 第二十七条在管理层收购中,被收购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当就收购的资金来源、还款计划、管理层收购是否符合《收购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批准程序、收购条件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十二条独立董事除应当签字、盖章外,还应当声明是否与要约收购(或管理层收购)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已履行诚信义务、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向股东提出建议,该建议是否客观审慎。

伊利MBO案例分析

信托案例系列分析之一: 伊利MBO案例分析 ——兼论信托在MBO中的适用空间和风险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研究所 二零零五年一月

MBO(Management Buy-Out)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降低公司治理成本的一种收购行为。在“国退民进”的浪潮中,MBO曾被视为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中退出的有效通道之一。但在当前我国的法律政策环境下,MBO在股权定价、收购主体、资金来源等方面存在难题。在“一法两规”颁布,信托回归主业后,信托被业内人士视为实施MBO的灵丹妙药。海正药业、四川全兴、宇通客车等纷纷借道信托成功地设施了MBO,但在伊利事件爆发后,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信托在MBO中的作用和风险。 一、伊利事件回顾 2003年7月,金信信托以10元/股、总价2.8亿元从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手中受让的伊利股份14.33%国有股过户完成,金信信托正式成为伊利第一大股东。在收购伊利时,金信明确作出了“收购人有意保持伊利公司在人员安排、经营管理上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支持公司在现有管理层领导下按预定发展规划管理运作,原则上不干涉伊利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的承诺。到现在为止,金信信托确实也履行了该承诺,伊利股份没有任何一位金信信托委派过去的高管。 2003年10月,伊利董事长郑俊怀在董事会上提出购买国债的想法,11月开始,伊利分五次打入子公司牧泉元兴公司资金,用于在金通证券进行国债投资,共为2.8亿元,与金信信托付给呼市财政局的股权转让款相同。 2004年4月,伊利股份独立董事俞伯伟提出质疑:“伊利股份好像是宁可亏损也要买国债,是不是和MBO所需要的资金有关系,我怀疑国债投资是股份公司资金体外循环的通道。” 2004年6月16日,伊利股份临时董事会通过了罢免俞伯伟独立董事资格的议案。 2004年12月27日,伊利股份大股东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56057486股社会法人股,和呼和浩特华世商贸有限公司所持有的8448482股社会法人股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因案件查办需要依法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从2004年12月24日起至2005年12月23日止。

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MBO)研究

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MBO)研究 本论文以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MBO)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事件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比较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历史分析、逻辑归纳结合的方法,构建了关于MBO在我国是否适用的理论分析框架,比较了中外MBO差异,特别是通过大量的实证和案例,着重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近年来仓促实施MBO的基本情况、异常的行为特征;通过财务分析与财富绩效的分析,进一步剖析了中国上市公司MBO存在的问题以及研判了今后的演变态势。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多年来一直是社会的热点与难点。经过不懈的探索,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触及产权变革的“国退民进”、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在此大背景下,近年来管理层收购(MBO)在国企改制和上市公司中不断发生。 MBO作为西方发达国家成熟市场的一种有效的企业并购行为,是有它相当的 合理性和生命力的。但是在中国的改革中,它被直接移植,实际被赋予过多功能,如希冀用MBO来明晰产权关系、解决国企所有者缺位以及用于企业管理层激励等。实际上,中国的MBO涉及转轨经济中产权变革引起的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社会的公平、效率与正义问题,甚至直接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这几年管理层收购(MBO)成为了社会的热点,争论之激烈,观点对立之尖锐,实属罕见,说明MBO在中国是 否普遍适用是存在着问题的,有很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待探讨。 1.论文对发达国家实施MBO的一般理论依据进行反思,在肯定这些理论依据一定合理性的同时,指出了其存在的局限性。通过对实施MBO的理论依据的分析与实施MBO的后果是造就“两权合一”的古典式企业的局限性分析,以认清MBO的本质及其作用、价值、理论与实践的局限性。 2.论文试图构建关于MBO 在我国是否适用的理论分析框架。通过研究现代企业组织制度演进的一般逻辑、“两权分离”的现代股份制公司的代理成本与代理收益比较,论证管理层收购(MBO)无法动摇现代股份公司制度。 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演进入手,分析了不触及国有产权变革的“国有资产股份化”两权分离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的现代股份公司的“两权分离”。不能像有些学者认为的那样,由于国有资产股份化“两权分离”改革在中国的遇到了严重阻力、存在着困境和问题,就认为中国国企改革应进行“两权合一”的改革,实际上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两权分离”。而将两种不同性质的“两权分离”

公司管理层收购操作方案

公司管理层收购操 作方案

某公司管理层收购操作方案 一、政策依据和收购目的 (1)实施收购的政策依据,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政策。 (2)实施收购的目的意义。 (3)实施收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基本原则 (1)凡是管理层成员,经持股资格和持股份额认定后,必须持 股。 (2)管理层持股必须出资。 (3)管理层持股能够内部转让,但最低持股额不得低于本人原定 持股份额的 20%,如果转让后不持股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4)持股公司实行一股一票制。 (5)管理层持股实行末位减持制和首位增持制,减持或增持比例以本人现持股份额的50%为限,可分若干等级。 (6)激励和约束相结合,责权利相结合,短期和长期利益相结合。 (7)竞争上岗,离任审计,绩效考核,指标量化,股权浮动,有增有减。 三、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1989年,为某市机电产业控股(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机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有员工800余人,管理层成员16人。公司经资产评估后的净资产为人民币50007/元。 作为市属国企国有股减持和企业改制的试点,公司拟经过管理层持股计划,改变股权结构,转让存量资产,转换经营机制,使公司成为股权多元化的两权分离,产权清晰,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的有限责任公司。 四、股份来源 国有股减持60%,减持部分经过股权转让方式由管理层经过持股公司出资持有。改制后的新公司,国有股占总股本的40%,由管理层组成的持股公司占总股本的60%。 五、股权分配(持股比例) 公司总股本为5000万元,一元一股,共5000万股。 国有股占总股本的40%,共万股。 管理层持占总股本的60%,共3000万股。其中,现权70%为2100万股,期权预留30%为900万股。 管理层持股,股权分配如下: 主要经营者持股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0%(其中30%为期权)。 五位经营者各持股300万股,各占总股本的6%(其中30%为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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