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国家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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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国家或法治国(Rechtsstaat)是德语中最先使用的一个概念。早期的法治国是指中世纪欧洲的某种国家形式,尤其是德意志帝国,当时被认为是“和平与法律秩序的守卫者”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是德国资产阶级宪政运用的晨雾,其基本含义是国家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必须依照法律行使,所以,法治国家有时又称法治政府。
目录1条件和标准:2法治国家的形式标
志
3法治国家的实质标
志
法治国家或法治国(Rechtsstaat)是德语中最先使用的一个概念。早期的法治国是指中世纪欧洲的某种国家形式,尤其是德意志帝国,当时被认为是“和平与法律秩序的守卫者”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是德国资产阶级宪政运用的晨雾,其基本含义是国家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必须依法行使,所以,法治国家有时又称法治政府。
条件和标准:折叠编辑本段
1、通过法律保障人权,限制公共权力的滥用;
2、良法的治理;
3、通过宪法确立分权与权利制约的国家权力关系;
4、赋予广泛的公民权利;
5、确立普遍的司法原则,司法独立等。
法治国家的形式标志折叠编辑本段
(1)完备统一的法律体系
(2)普遍有效的法律规则
(3)严格公正的执法制度
(4)专门化的法律职业
法治国家的实质标志折叠编辑本段
(1)法律与政治关系的理性化制度(2)权力与责任关系的理性化制度(3)权力与权利关系的理性化制度(4)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理性化制度
法治的国家教学案例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依法治国的含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移宪治国,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能力目标:依据事实进行理性分析能力和有条理的表述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形成有法必依,法律至上的价值取向,维护法律的权威。 教学重点、难点分析 依法治国的内涵既是教学的重点也是难点 依法治国是另一个难点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另一个重点 教学课时 1 课时。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学活动设计 设计意图 导入:活动导入
1.教师引导:我们都希望生活变得越来越美好,大家希望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之中呢? 今天我们来做一个“畅想未来生活”的活动。 2.学生自由发言。学生可能会谈到经济会更加发达,社会稳定等内容,教师借此引导:美好的社会中需要什么作保障? 3.学生分组讨论或自由发言。教师要把学生的话题引导到“用法律来治理国家,走依法治国之路”的思路上来。 4.教师:今天,我们的话题就是依法治国。 引导学生关注法律在维持社会生活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出本课的主题“法治的国家” 教学环节一: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依法治国的内涵。 1.讨论:假如生活中没有法律,社会会变成怎样? 在学生讨论交流的基础上,教师总结:从刚才的发言中我们可以发现公民的生活、国家的治理都离不开法律。没有了法律,公民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国家就不能长治久安。因此,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走依法治国之路。那么,依法治国的含义是什么呢? 2.学生讨论“依法治国”的内涵。 3.教师讲解“法治与法制”,“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4.学生分析:“法律与人情”,“法律与 权力”的关系 让学生了解依法治国的内涵以及重要性
法制与法治的关系 法制 广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其二,狭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和过程。 法治 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1)宏观的治国方略。(2)民主的法制模式。(3)理性的依法办事原则。(4)现代法律价值理念和精神。(5)理想的社会秩序和状态。 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不容混淆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3、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 4、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二者的联系在于: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 在法律产生之前,当然也就没有法制,更不会有法治,调节、制约人们社会行为的是风俗习惯、伦理道德,这样的社会只能是人治社会。只有在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尤其是国家出现之后,法律才产生。但是,法制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诞生。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法制并不必然地排斥人治,法制既可以与法治相结合,也可以与人治相结合。当法制与人治相结合时,法律权威是第二位的,政府权威(在封建社会就是皇权)是第一位的,法律制度是为人治理念服务的。在那里,调节国家行为的主要是政府权威,调节民间行为的主要是道德权威,法律权威只是起一种补充和辅助的作用。当法制与法治相结合时,法律权威是第一位的,是一种超越所有权威,包括政府权威、道
法治在我身边 我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法治处处在我身边。 先谈谈学习吧,我到学校去接受教育,有同学的帮助,老师的关爱,良好的教育。我生活在一个其乐融融的法治大家庭,在这里人人平等,他们互相关爱,相互惊解,人人都有应有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尽管是这样,也有不少坏蛋在我们的身边,在法律的边缘。其实,每个人都不想成为坏人,都不想凌架于法律之上,都知道挑战法律权威的后果是怎样的,但是许多人在生活中或其他方面都有着无可奈何的为难。尽管这样,但是为什么不可以寻找法律的帮助,而法律不恰恰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吗? 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可是,在离我们的不远处,随时都发生着许许多多的车祸,都能听到双方争的脸红脖子粗的声音在大街上大吵大闹。但是当遇到这种时候时你们想到过用我们最简便有效的方法----找法律。法律能帮助有理的人维护自身权利,而正是需要这种法律来帮助我们。 发生纠纷,包括财物纠纷,婚姻纠纷等,我们都可以找法治帮忙。但是总是有人贫穷,现在高楼临立,放眼望去,那高高的楼房似直插云霄,天空不是特别蓝了,也有些灰蒙蒙的,一棵棵被入装饰美观的树,都笼置在法律之中。在我的家庭中,我认为我生活很幸福。一家四口都很健康,在这里,父母
有抚养我的权利,我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些都是法律给我们大家的。 法律是我们生活的保障书,在我的生活中闪闪发光。 我们也有着太多需要法律的地方,在大地上随时可见的路标,都是对每个人善意的提醒,而我们都被善意笼罩着。我与法律不可分,在我们这个法律大家庭中,我们都有着拥有法律的权利和被法律维护的权益和自由。我应该勇敢的去面对生活,我们应该不被法律所困惑,应合理的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自由。 我们离不开法律,这个法治的社会也需要我大家共同来维护,这里的每个人若都出一份自己的力量,那么这个社会是不是会更美好,是不是会让法治起到它的应有作用,看到自己的结果后,我们应该会心一笑。 其实,法治就在我们身边。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教案 教学内容:课本第六课《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 教学目标: 1、了解什么是纪律,理解法律与纪律的关系 2.、法律的特点、法律的基本作用和意义 3、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4、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 5、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 6、理解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意义; 7、通过学习,培养学生遵守纪律,遵守法律的意识,树立懂得自爱、勇于自省、善于自控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在日常生活中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教学重难点: 1、学习纪律和法律的有关知识 2、通过学习,培养学生遵守纪律,遵守法律的意识,树立懂得自爱、勇于自省、善于自控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在日常生活中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教学方法: 先学后教当堂训练 教学过程: 一、教师板书课题: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1分钟) 二、学生明确学习目标:自己看学习目标(2分钟) 三、先学:(时间:10-15分钟) 教师在学生自学期间不要打扰学生的学习确保学生能充分的自学,自学中先学简单容易的,对于有疑问的做出标记但对学习不认真的学生可以提醒督促 学生认真看课本72页-82页的内容,根据下列学习引导自学(时间:10-15分钟) 学习指导 1、纪律是为了维护()利益,保证我们工作和生活正常有序进行而要求一定()共同遵守的()。 2、纪律和自由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离不开严明的()。另一方面,()是对()的保障。 3、()是维护我们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保证。 4、法律有哪4个显著的特征()( )( )( ) 5.法律与纪律的关系 法律和纪律都是人们的行为规范,两者都要求人们遵守,但违纪( )违法,而违法( )违纪,两者是有区别的。两者的()不同,()不同,()不同。 6.法律的作用( ) 7、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由()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 )的根本利益,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工具 8、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思想上高度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青少年要树立( )的意识. 积极学习( ),把遵纪守法转化为自觉的实际行动 9、依法治国的基本概念 (1)治国的两种基本方式:( )治与( )治。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015年2月2日)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2015年3月24日)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2016年12月9日)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4年10月23日)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推进任何一项工作,只要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跟着走。一个政党执政,最怕的是在重大问题上态度不坚定,结果社会上对有关问题沸沸扬扬、莫衷一是,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风点火、蛊惑搅和,最终没有不出事的!所以,道路问题不能含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又明确的信号。 这次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不是在别人压力下做的。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 第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 一、法制与法治概念 法制(Rule by Law),法律和制度。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其基本含义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国家都有法,但不一定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法制的专制性质,但资产阶级受阶级本性的局限,当有的法律规定不符合本阶级的利益时,就加以破坏,因此,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只有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实现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制。 法治(Rule of Law),是指在某一社会中,法律具有凌驾一切的地位。所谓‘凌驾一切’,指的是不单止任何人都必需遵守、甚至是管治机构的包括制订者和执行者本身亦需要,而法律本身亦被赋与一个非常崇高的地位,不能被轻慢。政府(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而这些法律本身是经过某一特定程序产生的。即,法律是社会最高的规则,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可以凌驾法律。 二、法制与法治的联系 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不容混淆。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第一课第二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法律制度 基本概念 法律所指的是一个国家用来规范国家各方管理的一个政策,在法律制度里,包含很多的法规和政策。如何使法律制度能执行到位。主要不是强制性的执行,而是法律制度对自己国家的可行性,也就是说符合人性化的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法律原则和规则的总称。法律制度从宏观角度来说,与法系的概念比较接近。 ①、一国的立法制度与司法制度的总称,即通常所称的"法制"。 ②、法律制度是指运用法律规范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形成的各种制度。它调整了多少社会关系就包含有多少种具体的法律制度如行政、经济、婚姻家庭、诉讼、教育文化及狭义的法律制度等。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法律部门。一国的立法制度与司法制度的总称,即通常所称的"法制"。法律制度从宏观角度来说,与法系的概念比较接近,我们不能把制度等同于法律条文。 2、法制宣传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律制度的宣传和教育。 首要任务是,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主要目的是,使公民学法、知法、懂法,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自觉的遵纪守法,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3、法律效益 法律效益是指通过立法、执法、诉讼、守法过程中对法律权利资源的最优配置,除去各种成本耗费后,进而实现法律资源使用价值在质上的极优化程度和量上的极大化程度及其所得到的综合效果。用公式表示为:法律效益=法律收益-法律成本。 从宏观层面看,法律效益包括法律的外部效益和法律的内部效益。法律的外部效益是指法律本身之外的社会各项收益与成本之比,具体包括法律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文化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法律的内部效益是指法律自身运转过程中的投入和产出的问题,具体包括立法效益、执法效益、司法效益、诉讼效益、守法效益等。 4、公民社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下) 83分 1、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正确 2、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 正确 3、目前我国正在逐步适量加大适用死刑的罪名。 错误 4、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政府维护。 正确 5、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正确 6、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错误 7、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正确 8、多年来,尽管党和政府不断强调法治建设,但法治问题依然非常突出。 正确 9、理论界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及走出目前依法治国的困境等问题,都做了深刻的理论阐释。 正确 10、当前,我国民众普遍缺乏安全感,这与我国的法治制度不够健全、法治环境不够完善没有任何关系。 错误 11、“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这句话出自()。 卢梭 12、()是法治的内在机制。 监督 13、()是制度和规则的权威和成熟的表现形式。 法律 14、()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要从具体事件抓起。 邓小平 15、中国共产党能够以其独特的魅力,最后成为执政党,其中三大纪律占了很重要的地位,下面属于三大纪律的是:()。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16、新形势下,党和国家选人用人的标准是()。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17、政府公信力其实质是政权的()。 真实性 18、()是国家权力的主体。
人民群众 19、政治权力的()问题,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合法性 20、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通过十年的努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建设()。 法治政府 21、依法治国是()法治的路径,它与法治是根本一致的,它是通向法治的必由之路。 实现 22、习近平在政治局第()次集体学习讲话中提到,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 四 23、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凸显,造成此种现象的重要原因是()。 政府职能缺位 24、社会建设实质上要突出其()。 社会性 25、社会主义改革的目的是为了()。 更好地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6、发展社会主义(),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民主政治 27、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 民主政治 28、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 29、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行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0、()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1、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有()。 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推进严格司法 32、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机制。 分工负责 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 33、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方面提出的三项任务是()。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3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是要把()有机统一起来。
法治与法制的关系: 这两个词,乍一看起来似乎大同小异。事实上,二者具有本质的区别。 法制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法制着重讲的是法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及与此相关的制度。法制的内涵比法治要小的多 法治却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一般讲,法治所体现的一种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状态至少应包括这样一些内容:一是这个国家要具备完善而良好的法;二是这种法要得以普遍而自觉的遵守;三是已建立健全完备的使这种法得以正确适用与遵守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而且这种权力体系是以权力的互相制约、监督为前提条件的。法治就是在法及其司法体制健全的情况下,在完全地服从于和体现了社会的整体利益与群体意志的前提条件下,能最大限度而充分地发挥个人的意志与行为的自由的一种社会状态。 在明确了法制与法治的基本含义之后,就会看出二者有许多区别。诸如法制所讲的法主要指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而法治所讲的法除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之外,还包括动态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以及守法等活动;法制所讲的法律制度既可以是好的、民主的法律制度,也可以是不好的、专制的法律制度,而法治所讲的法律制度单指良好的、民主的、能使法得以正确适用和普通遵守的法律制度;法制社会中的法与民主的关系既可以是与民众的意志相统一、体现了民众意志的法,也可以是与民众相对立、是统治者统治民众的工具的法,而在法治社会中法完全体现的是主权在民、政治民主;法制社会中法对权力的规范和约束既可以是所有的人和一切国家机关,也可能是在法的约束和规范之外仍然存在着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独裁者或权力机关,也就是说法制并不必然地排拆人治。而法治社会中法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却是完全的、绝对的,包括一切的权力机关和所有的个人,法治必然地排拆人治,法在法治社会中至高无上,除此之外不存在绝对的个人或权力机关的至上权威,而且所有的国家权力都予合理配置和划分,并相互制约。 在经过上述简单分析之后,就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在现代社会条件下,需要的是法治,而不是单纯的法制。法制可以存在于奴隶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任何的社会形态之中,而法治只能存在于民主政治的社会形态中。因此,我国现在所提倡和努力建立健全的是现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 法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从她的理论基础之中可以得到一些说明。法治与人治截然对立,她强调社会中单个的所有的人的自由、独立与平等,反对迷信和个人崇拜。法治坚决反对社会中存在着无与伦比的智慧超群、道德高尚的圣人贤哲,强调群体的智慧和道德高于个人。既强调和尊重个体的自由、独立与价值,又以群体的意志对个体的行为加以有效限制为基础。显然,她远远优越于以个人专制独裁为根本特征的人治。法治的基本原则以良好的法的制定与遵守以及确保法的适用与遵守的完善的国家权力机关体系的存在为主要内容。要实现这一原则,达到法治的目标,尚需付出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然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我国的建立健全,却已是必然趋势。
第二十九章法与法治国家 一. 名词解释 1 法治,在英文中相当于“Rule of Law”,应是以民主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2 法治国家,是指国家法治化的状态或者法治化的国家。 二. 单项选择 1B 2 D 3 A 4D 5A 三.多项选择1 ABD 2 ABC 3 ABCD 4 ABD 5 ABC 四.简答题 1答:人治作为一种依靠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治国方略、方式。它至少具有这样几个特征:一是人治的根据是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人治所依赖的是领导人或统治者个人或少数人的智慧。其意志直接就是行动的指南,就是根据,而无须规则也无须转化为规则。即使有规则,也可以被权力拥有者一言以立,一言以废。二是具有随意专横的性质。由于人治依据的是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而这种意志又是易于变动的,于是就具有难以避免的随意性、专断性和专横性。三是轻视法律。在人治中,法律的地位是低下的,尤其是面对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它始终是第二位的或者更低。在人治中,也许会运用法律,但是法律不过是领导人或统治者手中的工具,法律只是达到领导人或统治者目标的手段,而它本身并不是目的。四是法律服从于领导人或统治者意志。一旦法律的规定与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相冲突,法律就会被毁弃。领导人或统治者可以任意改变法律。五是人治缺乏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理念与准则。即使领导人或统治者对此有所顾及,也被认为是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恩惠,成为领导人或统治者之所以伟大的证明或证据。 2答:法治与人治之间存在着这样几个方面的差异或者根本对立: 第一,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不同。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是区别法治与人治的重要标准之一。具体来说,在法治中,法律是至高无上的,领导人或统治者都必须服从法律。而在人治之中,领导人或统治者就是至高无上的,他们拥有否定法律的特权。 第二,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在法治中,法律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法律的作用是巨大的。而在人治之中,法律的地位是低下的,是被轻视的,法律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第三,权力是否受法律的约束不同。在法治中,虽然法律也要依赖于权力,但这是就整体而言的。但在人治之中,权力常常是不受法律约束的。 第四,是否具有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观念的不同。法治总以民主作为自己的基础和价值目标,同时把自由、平等、人权等作为自己的价值观念加以贯彻。而人治总是与专制相联系,不但不具有自由、平等和人权的价值目标,甚至是反自由、反平等、反人权的。 第五,各自所要求和所具有的政治基础不同。法治以民主制度作为政治基础,人民在法治之中总有自己的地位。但是人治总是以专制集权作为政治基础。民主是人治的天敌,所以,所有的人治都必然会反对民主。 3答:法治与法制,我们可以简要地区分如下: 第一,是否强调法律至上不同。法治强调的是法的统治,就必然具有法律至上的含义。在法治的视野中,任何行为规则在与法律并存的时候都必须服从法律,任何人的任何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服从法律,而不得违法。一旦出现违法的情形,违法者,无论身份如何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法制则不包含着法律至上的含义。 第二,产生和存在的时代不同。法治,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资本主义时代才产生并建立的,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才存在。而法制是从法律出现以来就产生
法治必须立足于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必须时刻关注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并充分满足现实的人的正当合理的生存与生活需求。果真如是,则法治的践行与法治的人生态度便能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它们彼此型塑、彼此推动并增益对方 法治的人生态度 □ 姚建宗(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 法治体现了人生态度 所有地域空间中的人或者所有认同法治的人。因此,他们都是真实的、活生生的人。 法治的人生态度表达的是在法治之下现实的真实的人的整个人生的态度与立场,即是真实的人对其自身的现在的当前生活与未来的理想(或可能)生活的总体看法。因此,法治所关涉的人生是真实的人处于连续统一性之中的人生,也是包括了真实的人当前与未来生活的方方面面的人生,而不只是真实的人的人生的某一个或者某一些侧面。同时,它也涵摄了人生的所有积极的方面与消极方面、正面与反(负)面、好的方面与坏的方面,等等。 法治的人生态度表达的是真实的人对其整个人生的所有领域的全面体验,即,法治的人生态度既涉及真实的人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 所谓的法治的人生态度,乃是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秩序状态,作为塑造这一社会秩序状态的规范设计、制度安排与组织形式的有机组合及其运作,也作为现实的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所反映或者折射出来的,人对其自身命运或前途,对其自身现实生活与理想生活的根本看法与可能把握。换句话说,法治的人生态度,乃是现实的人通过法治机制认识、理解和把握自己当前和未来生活之根本利益,满足其自身生存、发展和完善的基本需求的比较一贯而坚定的立场。 法治的人生态度表达的是现实的、具体的人的人生态度,而不是抽象的、无具体时空存在的“人”的“人生态度”。也就是说,这里的人是在时间维度上具有历史、现在和未来的、处在历史的延续性中的人;从空间维度上讲,这里的人包括了实行法治的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的身边也曾出现过这样的一个关于法律的很真实很具体的事情。 我有一个邻居,她是一个9岁的孩子,她的双亲离异,她和奶奶居住在一起。她的妈妈是一个傻子,可她家很有钱,而就是因为钱,孩子的奶奶才和她连亲的。嫁妆是一套房子。可是风有不测风云,一开始说给她们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别人的,从此之后,孩子的奶奶便虐待她,想逼她离婚。终于今年离异了,离婚后得到的财产:100万。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
大国、法治国与国家责任 作者:高全喜文章来源:《权衡》杂志2006年第8期 内容提要:中国历来是一个大国,这没有什么可争议的,上下五千年,纵横八千里,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我们的自然禀赋、人口规模、社会结构,乃至意识形态、人文风情,等等,都注定了我国是一个大国。但是,大国不等于强国,更不等于优良的法治之国。我觉得对于现代中国人来说,如何从内政上厘清一个大国与强国之间的本质性不同,如何在外交上看待国与国之间的责任关系,这些都需要我们有一双“法眼”。 中国历来是一个大国,这没有什么可争议的,上下五千年,纵横八千里,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我们的自然禀赋、人口规模、社会结构,乃至意识形态、人文风情,等等,都注定了我国是一个大国。但是,大国不等于强国,更不等于优良的法治之国。我觉得对于现代中国人来说,如何从内政上厘清一个大国与强国之间的本质性不同,如何在外交上看待国与国之间的责任关系,这些都需要我们有一双“法眼”。 依靠法治来实现国家的凝聚力 我们所处的时代已经不同于古代,古代王朝政治的国家治理经验,例如被某些学者所褒扬的“德治”、“峻法”,以及“朝贡体系”,等等,在当今世界,已经失去了原初的功能和效用,现代社会迫使我们建设一个新型的国家,即法治国。一个社会犹如一个活的生命体,法治是其中的骨骼和精髓,其他的所谓国之“大”者,不过是一堆肉而已。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治,尤其是正义的法律之治,它的国土再大,人口再多,资源再丰,历史有多辉煌,文化有多灿烂,人民有多勤劳,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人家或列强口中的尤物。 中国的近现代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部寻求法治国的挫折史。我们知道,鸦片战争以来,中国这个老大的帝国逐步崩溃了,但如何重新建设一个共和国,却是歧路复歧路。我们有康梁变法、孙中山革命、五四运动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有对于“德先生”、“赛先生”的呼吁,有实业救国、科学救国的梦想,直到今天,我们才意识到要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我认为,强国梦的关键在于法治,只有法治国才能成就一个真正的大国,一个在当今全球化时代的强国。 建设一个强大的国家,必须有凝聚力,有支撑一个国家的法律和政治制度。从人类历史的经验来看,凡是真正的持续强大的国家,而不是消耗型的短暂的所谓一时之强国,必定是一个法治国,法治不但可以维护和保障一个社会秩序的稳定,树立国家的权威,而且可以使人民自由和幸福。法治与自由并不矛盾,恰恰相反,只有法律才能防范他人或政府的恣意侵犯,为人民自由地从事经济活动提供规则与秩序。法治是一个国家经济繁荣的基础,凡是法治优良的国家,人民追求财富的合法欲望不会受到压抑,私人财产受到严格保护,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在有效法律的调节之下健康而有序地发育和成长,经济和贸易必定繁荣兴旺,充满活力。 从西方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史中,我们可以看到,即便是一个政治上专制的国家,但只要它的法律制度是独立的、公正的和有权威的,也仍然可能成为一个强国,例如英国和法国
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 内容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民主的立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公平的市场资源配置制度、严格的执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有效的法律监督制度,同时要培养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和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关键词:依法治国目标中国共产党法制建设科学发展观 标注: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增添了新的内容 一、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面临着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期。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在这关键的转轨期间,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竞争秩序的建立,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政府职能的转变、司法的公正等等,都必须依靠公平、有效的法律进行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为此,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并把这一宏伟目标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有着深层次的历史背景;是在深刻总结中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在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1999年中国对《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明确在《宪法》第五条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99年宪法修正案”宣告了人治主义的破产,它标志着人治和专制将随着20世纪的结束和新世纪的到来逐渐退出政治舞台,进入历史的坟墓。应该清醒地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体现了党的意志,而且体现了国家和全民的意志,这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将永远载入中国法治建设的史册
法律进校园参赛征文 题目:《学法,从生活开始》 参赛单位: 参赛作者:
学法,从生活开始 三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让您体会法律对于平常老百姓的重要性...... 故事一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影响了我们正常的休息!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爷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看着办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宅基地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宅基地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牢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宅基地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2019年精选初中八年级下册政治思品第八单元生活在依法治国的国家第17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鲁人版巩固辅导第四十五篇 第1题【单选题】 《法制日报》设立的“新闻热线”是深受市民欢迎的栏目之一,市民通过这一栏目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经这一栏目的曝光,使很多悬而未决的维权事件迎刃而解。下列行为中,不是正确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是( ) A、王先生在网上留言,反映宠物扰民问题 B、陈女士向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反映小区垃圾污染问题 C、某中学生拨打市长热线电话,反映校园周边网吧非法营业 D、某市民张贴大字报,表示对拆迁补偿的不满。 【答案】: 【解析】: 第2题【单选题】 村民自治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党在农村工作中的一项基本政策,成为中国农村一项基本的社会管理制度。实行村民自治,表明( ) A、我国的基层政权已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B、我国的基层政权建设已经法制化 C、我国农民可以不再受政府部门的管理 D、我国农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 【答案】: 【解析】:
第3题【单选题】 “我有问题问总理”是两会的品牌栏目。近年来,向总理“提问”的方式也不断变化:从主要依靠论坛留言板到使用博客、手机客户端再到通过微博、微信和视频等方式。这一变化①表明人民民主具有真实性、广泛性②扩大了公民的民主政治权利③为公民直接管理国家事务提供了新的平台 ④有利于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 A、①③ B、①②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 【解析】: 第4题【单选题】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多种媒体直播社会关注案件的庭审情况,加大庭审公开力度。庭审公开( ) A、有利于保障法律有效实施和司法公正 B、表明我国已经完善了监督和制约机制 C、表明在我国公民行使监督权享有立法保障 D、表明舆论监督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唯一途径 【答案】: 【解析】: 第5题【单选题】 中学生小明发现学校附近有占道停车现象,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不便。以下做法不可取的是( )
第六课《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测试卷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为第I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考试前,请考生务必将答题纸密封线内的项目填写清楚;选择题答案请使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非选择题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 第I卷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正确的或最符合题意的选项。(每小题2分,共44分) 1.温馨家庭,其乐融融,家庭成员各负其责;优美校园,书声琅琅,教学秩序井然;红灯停,绿灯行,人人文明出行…… 有序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这是因为( ) ①法律只为人们当前的生活服务 ②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需要法律加以调整 ③法律赋予每个人相伴一生的权利和义务 ④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②④ 2.有人认为:自己一不违法,二不犯罪,法律与自己无关。这个观点的错误在于( ) A.否认了青少年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 B.没有看到法律为我们提供了自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C.没有看到我国是法治社会,法律无处不在 D.把公民个人同法律密切地联系起来了 3.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它与义务相对应。下列内容中属于我们享有的权利的是( ) A.我是未成年人,父母有责任抚养和教育我 B.我要自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C.年满十八周岁,我必须接受祖国的挑选,依法服兵役 D.父母年纪大了,我们必须赡养和扶助父母 4.下列对法律的理解,观点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每一部法律都是应生活的需要而制定颁布的 B.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尺 C.自从有了人类社会,就有了治理国家的法律 D.法律为我们的成长提供文明有序的发展空间 5.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意思是说( ) 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②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③任何人只要触犯国家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只要为党曾经做过贡献,即使违了法,也可将功补过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6.实名制越来越广泛地进入我们的生活。银行开户、购买火车票、网上开微博等都要使用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实名制的推行() ①是为了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②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③需要国家建立健全有关公民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 ④需要公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防止个人信息被盗用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7.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下列不属于其特殊性的是() A.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B.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C.对违反法律的人才有约束力 D.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国家与法治社会 (2013-08-09 15:30:16) 转载▼ 阶级社会的国家就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 恩格斯认为,稳拿对内需要镇压造反的卢瑟,对外需要对抗其他稳拿,于是产生了国家。恩格斯的说法,显然接近我们的观察的现实:财产发挥作用需要暴力支持,没有暴力保护,财产根本无法有效工作。 人越多,博弈力量越弱。反过来看,博弈能力越强的一方,人数必然越少。所以,要财产发挥作用,必须一手握钱袋一手握剑。为了防备穷鬼们穷极生疯,封建地主养家丁看家护院。规模小的十来个人,规模比较大的比如四川的刘文彩,有一个连。此外,威胁不仅仅来自穷鬼也来自其他地主恶霸。暴力这个东西,这么低投入高产出,必然让人爱不释手。只要能获得经济好处,对穷鬼下手与对其他地主下手,没有什么区别。所以,黄四郎有百十号人枪,其他地主如果不想处处低声下气,随时准备做出物质和精神牺牲的话,也要考虑拥有自己的队伍。没有百十号,至少二三十号,让对方知道自己不好惹。这些私人武装经过彼此吞并或者同盟,最终建立整个阶级的武装。 为了对抗私人的和外来的暴力,于是出现了统治阶级的集体的暴力。这种暴力可以是盟约性,谈出来的,可以是使用暴力,打出来的,还可以是连打带谈的。大家服从一个盟主,是一种产生方式,比如日本大名服从幕府将军;也可以是一个强者吞并掉其他所有同类,比如秦始皇。谈与打并不是绝对割裂的:强者不是那么好屈服的,所以德川家康在当上将军以前,也是经过一番厮杀的。反过来,秦始皇的手下将领显然服从秦始皇这个所有秦国稳拿的盟主,也保持自己对秦国的忠诚。 这就是国家的来历。 有观点认为国家是人们彼此需要和平,需要国家保护的结果。这样的观点,显然掩盖了国家暴力的阶级性——受到暴力保护的不是所有人,只是一部分。保护稳拿在荒年按照高利贷的契约收取利息、兼并土地、抢男霸女的要求,就是不保护卢瑟保证穷人有基本口粮、耕者有其田和人身自由的要求。保护黄世仁利用卖身契控制喜儿的要求,就是不保护喜儿对人身自由的要求。这种说法,也忽视了东方集权国家的暴力统一征服史。至于所谓东方需要治水于是出现强大集权国家的说法,就更扯淡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时候,与治水没有任何关系。他脑子里想的是从始皇到万世,吞并六国,设立百越、象郡,修长城,修直道,毁天下之兵,达到的结果是“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当然,还有个人享乐,比如修阿房宫,修秦始皇陵。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构,是一个成长于社会之中而又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以暴力为基础的、带有相当抽象性的权力机构。国家有阶级性,国家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