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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导游政策与法律法规 考证 第一章要点复习

湖南导游政策与法律法规 考证  第一章要点复习
湖南导游政策与法律法规 考证  第一章要点复习

政策与法律法规

第一章《宪法》基本知识

第一节宪法的概述

一、《宪法》概论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其次,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亲。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确定了每年的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了宪法宣誓制度。三、《宪法》规定的基本国策

基本国策是一个国家由基本国情决定的某类具有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意义问题的系统对策。(每个国家情况都不一样)(一)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老龄化行动。

(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大力发展经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但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十分注意保护和改善环境,保护和改善生态平衡,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

土地是重要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是十分珍贵的资源,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四)科教兴国的基本国策

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

(五)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

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是科学总结我国历史经验教训的必然结果,是追随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客观选择,也是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更是保证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

第二节我国的政治制度

一、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在我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

四、特别行政区制度(香港、澳门)

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我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地方行政区域。

第三节我国的经济制度

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二、我国《宪法》规定的经济形势的种类各类经济形势的性质、

地位。作用以及国家对各类经济形势的基本政策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形势主要由以下几种:(一)全民所有制经济

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人民作为词汇表整体拥有生产资料,任何个人或者一部分人都不能充当所有者和拥有所有权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集体所有制,是在全民所有制经济处于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存在和发展的,是我国目前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

(三)劳动者个体经济(个体户)

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由城乡个体劳动者依法占有少量生产资

料,以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从事劳动为基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经营形式。

(四)私营经济(私有制)

私人占有生产资料、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经营形式。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五)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三资企业)主要是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这种经济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也是一种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合作。

三、国家保护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继承权

第四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保障的必须是公民的权利)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有权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集中反映了“一

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构成公民基本权利体系的基础。(三)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对一个国家政治体制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国家长期坚持的基本政策。(四)人身自由。

人生自由,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实现其他权利的基础,是公民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之一。

(五)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是公民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过程、协调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使被侵犯的权利得到救济的重要形式。(六)社会经济权利

1、财产权

2、劳动权

3、休息权

4、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5、物质帮助权

(七)文化教育权利与自由

1、受教育权,该权利具有双重性,即有权通过各种教育形式提高知识水平,同时有义务接受教育,是权利也是义务.

2、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生活的自由。(八)特定主体的权利

指法律规定应受到特别保护的群体所享有的权利。(妇女、

退休人员和列军属、婚姻、家庭、母亲、儿童、老人、华侨。)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五)依法纳税

(六)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五节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

国家机构是指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按照行使职权的性质和范围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和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体系。

(二)我国国家机构的分类

按照国家机构行使权力的属性不同,可将国家机构分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三权分立)。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分为中央国家机构和地方国家机构。(服务的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普通群众)

二、我国国家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立法和最高权力机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首脑)

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颁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等。(三)国务院(最高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时,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中央军事委员会(军事机关)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六)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八)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法律监督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

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第六节国旗、国徽、国歌、首都

一、国旗

我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国旗旗面的红色象征革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旗面的场合高是固定的三与二之比。

我国第一位主席是毛泽东,生于1893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产党成立于1921年7月1日。

二、国徽

我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我国的国徽呈圆形,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

中心部分是红地上的金色天安门城楼。

三、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四、首都

我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附加: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原属英国殖民地)1999年12日20日澳门回归(原属葡萄牙殖民地)

(1840-1842)林则徐虎门销烟,第一次鸦片战争,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内容为:

香港岛被割让,

赔款两千一百万。

开放广厦福宁上,

英商税款要协商。

农村政策法规基本知识

【资料】农村政策法规基本知识 第一章 1.农业法的概念 广义的农业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农业法即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农业领域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双层经营体制:集体统一经营、农民承包经营 3.农业法的基本原则 1.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将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首位的原则。 2.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 3.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 4.“科教兴农”的原则。 5.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4.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概念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 5.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农民或者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第二章 1.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适用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这一规定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它规范和调整的是农村土地。但并不是全部农村土地。二是这些土地的用途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宪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 刑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警车管理规定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试行)

药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汇编

药品经营 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汇编 1、销售假药的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禁止销售假药” 罚则:《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下同);(2)、没收违法所得;(3)、处以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4)、责令停业整顿;(5)、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6)、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7)、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七条:(8)、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销售劣药的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销售劣药” 罚则:《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下同);(2)、没收违法所得;(3)、处以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4)、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5)、情节严重的,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6)、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7)、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七条:(8)、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准经营药品。” 罚则:《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1)、依法予以取缔;(2)、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下同);(3)、没收违法所得;(4)、处以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的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5、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的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6、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现货销售药品的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 罚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归纳

2.旅行社:从事招徕、组织、接待等活动,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出入境,境内或边境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3.旅行社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食住行+导游观光咨询 4.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出入境,境内或边境+其他(咨询、设计等)(1)边境旅游 (2)境内旅游:在我国除了港澳台之外的地区的旅游 (3)出境:在内地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前往其他国家地区

(4)入境:港澳来内地,台湾来大陆;在中国长期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港澳台在境内的旅游 5.旅行社的经营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 6.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设立条件 旅行社人物、地点、设备、资金、其他 分社地点、设备、名称(设立社+分社所在地+“分社”/“分公司”) 服务网点设立社名称、服务网点所在地地名,不得误导消费者 人物:经管人员+导游。导游不得低于20%且不少于3名。 设备:2部以上固定电话;传真复印计算机 资本:境内或入境的,30W 7.设立登记与许可 ·旅行社 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20个工作日内) ·分社 (营业执照、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服务网点(营业执照、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注意: (1)申请出境旅游业务的规定:经营满两年且无侵害权益的承诺书;变更经营范围后的营业执照 (2)变更或注销登记后,在10天之内去备案 (3)分社经营范围不得超过设立社,不得设立服务网点 (4)服务网点的经营范围:招徕、咨询 8.外商投资旅行社 -中外合资:股权式,税后分配,董事会负责制,有限责任 -中外合作:契约式。(国内目前没有) -外资独资:有限责任 (1)设立:国民待遇。申请许可(30天) (2)经营范围:境内或者入境,不得参与港澳台。 9.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存或由银行担保提供的一定数额用于旅游服务质量赔偿支付和团队旅游者人身安全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垫付的资金。 (1)交纳取得经营许可证的3天内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要点)

2011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试复习重点 P1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二、民法商法 P2 三、行政法 四、经济法 五、社会法 六、刑法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P3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一、法的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七类: (一)宪法 (二)法律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P4 (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五)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称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P5 二、法的效力层级 (一)宪法至上 (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四)新法优于旧法 P6 (五)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P9

农村政策法规期末复习图文稿

农村政策法规期末复习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农村政策法规期末复习(文本)《农村政策法规》课程期末考试是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的时间是90分钟,考试卷面成绩以70%计入本课程总成绩。 考试的题型有三种类型:一、名词解释;二、简答题;三、论述题。 其分数分配的比例如下: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48分,共八个小题,学生任选六道小题回答) 三、论述题(每小题16分,共32分,共四个小题,学生任选二道小题回答) 蔡倩:下面是每章节需要重点复习的内容,希望同学们有针对的进行重点复习,能够很好的掌握以下名词解释和重点问题。 第一章农业基本政策和法律制度期末复习重点 需要掌握以下名词: 1.农业政策法规 2.农业法 3.农业 4.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6.农业发展规划 需要掌握以下问题: 1.农业政策和法律的关系是什么 2.农业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3.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什么 4.农业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5.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6.如何理解农业产业化经营 7.《农业法》规定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内容有哪些 8.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包括那些重要制度 9.《农业法》关于农民权益保护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10.如何减轻农民负担 11.小城镇建设意义是什么 12.农村劳动力转移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哪些积极的推动效应 13. 如何理解农业的多功能性 14.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15.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和具体要求是什么 第二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期末复习重点 需要掌握以下名词: 1.农村土地家庭承包 2.农村土地 3.土地承包经营权 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 6.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 需要掌握以下问题: 1.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法律法规大全

第一部分宪法国家法编 一、宪法及相关法 二、国家机构组织法 三、选举法 四、特别法 五、专门法 六、权益保护法 七、立法及其他 第二部分行政法编 一、内务行政、司法 二、监察、人事 三、民政 四、宗教 五、档案、保密 六、教育 七、科学技术 八、文化、传播 九、医药、卫生 十、工商行政管理 十一、国有资产 十二、物价 十三、交通、通讯 十四、电力、机电 十五、计量、标准 十六、海关 十七、出入境进出口管理 第三部分经济法编 一、公司、企业 二、财政、税收 三、统计、会计、审计 四、金融、证券 五、土地管理、城建工程 六、农林、自然资源、环境保护 七、对外贸易 八、反不当竞争法、反倾销、反补贴 九、法律责任 十、劳动 一、综合

二、合同 三、婚烟、家庭 四、收养、扶养、抚养 五、继承 六、房地产 七、债务 八、名誉权、肖像权 九、知识产权 十、损害赔偿 十一、民事责任 十二、法律适用 第五部分刑法编 一、总类 二、刑事责任的适用 三、刑罚的适用 四、赃款赃物处理 第六部分程序法编 一、总类 二、行政诉讼程序 三、民事诉讼程序 四、海事诉讼程序[1] 编辑本段2011年全新经典汇编版 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大全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编者) 出版社: 中国方正出版社; 第15版 (2011年4月1日) 精装: 7128页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16 ISBN: 9787801071187 条形码: 9787801071187 产品尺寸及重量: 37.4 x 26.8 x 19.2 cm ; 13 Kg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大全(2011年全新经典汇编版)(套装共12册)》主要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等。 目录 第一部分宪法国家法编 一、宪法及相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 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物业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二、前期物业管理 (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二)签订合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三)接管验收 1、《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2、《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四)质量保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4、《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修保证书和住宅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五)装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三、物业管理的日常运作 (一)物业服务企业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2、《物业服务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3、《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二)业主 1、《物权法》 2、《管理规约》(即《业主公约》) 3、《业主大会规程》 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物业管理服务 1、《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2、《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即33号令) 3、《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标准》 4、《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四)物业服务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3、《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4、《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五)公共事业收费 1、《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2、《城市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六)维修基金 《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七)法律责任 1、《物业管理条例》 2、《民法》 3、《刑法》 4、《民事诉讼法》

导游政策与法规.doc

导游政策与法规 (选择题,104题) (此题库可公开,以便参赛选手提前准备) 1.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 A.科教兴国B.用新思路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 C.发展 D.发展战略 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行为,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该导游员和导游员所在的旅行社予以处罚。 A.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B.在讲解中掺杂庸俗内容 C.私自承揽或直接承揽导游业务D.擅自调整或变更旅游行程 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正确理解、把握和处理()的关系。 A.动力和平衡两种社会运行机制 B.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C.体制与机制两种运行模式D.发展与稳定 4.王强与甲旅行社采用旅行社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了合同,由于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不同的理解发生争议,此时,应当()解释。 A.本着公平的原则予以 B.由上级部门做出 C.按照通常理解予以 D.作出不利于旅行社一方的 5.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在()。 A.1万元以下B.1万元一10万元 C.10万—100万元D.100万元以上 6.《旅行社条例》对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要求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分别是()。 A.150万 30万 B.30万 20万 C.100万 30万 D.100万 60万 7.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A.一倍 B.一半 C.两倍 D.一倍半 8.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文物,根据它们的(),分为三个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A.历史、科学、观赏价值 B.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C.观赏、艺术、科学价值 D.文化、艺术、观赏价值 9.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旅游安全管理应当贯彻()的方针。 A.统一指导,分级管理 B.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 1 -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与相关知识复习要点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和规章与相关知识复习要点 1.1 机动车 1、证件 机动车随车应携带(号牌、保险标志、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2、登记 (1)机动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行驶。 (2)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行驶,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3)对于准予办理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交验机动车。 (4)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变更,应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 记。 3、报废 (1)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2)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车辆在报废期满前(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并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4、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 (1)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责任对象是(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 (3)无违法行为和事故的,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 (4)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被保险人应当把保险标志(放置在被保险车上);为投保强制保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处最低保险金额(2倍)罚款。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为(1年)。 1.2 机动车驾驶人 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强制保险标志)。

1.3 道路通行规定与机动车通行规定 1、道路通行规定 (1)驾驶机动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但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 (2)在道路上设有专用车道的,(其他车辆不得在专用车道内行驶也不可借用专用车道超车)。 (3)机动车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4)机动车通过有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时应(减速或停车观察)。 (5)机动车在设有最高限速标志的道路上行驶时(不得超过标明的最高车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6)机动车在夜间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以与遇有沙尘、雨、雪等气象条件或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都应(降低速度、减速慢行)。 (7)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遇到车辆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8)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减速或停车让行)。 (9)在划分快速车道和慢车道的道路上,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10)遇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2、机动车通行规定 (1)超车:驾驶机动车超车,应当(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前车应当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降低速度,靠右让行),进入左侧道路超车,无法保证与正常行驶前车的横向安全间距时,或别超车无法让出超车空间时,应(放弃超车)。 (2)会车:道路一侧有障碍时,(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在窄桥上会车时,应当(减速靠右通行);机动车在狭窄的山路会车有困难时,(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3)路口行车:右转弯机动车挡遇到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应当(依次停车等候)。 (4)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机动车通过没有信号的交叉路口,应当(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先行);遇到前方交叉路口交通堵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 (5)(环岛)准许机动车掉头。铁路道口、人行横道、隧道不准掉头。 3、灯光

整理中国所有法律法规大全_法律法规一览表

法律法规一览表 填表人:填表单位:

注:每个依据一张表,如涉及多个法条的需要逐一列出法条名称和法条详情附件3

(一)必读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五百二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1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于同日公布)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法(经)发[1991]35号)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九百九十五次会议通过) 6、《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7、《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1982年4月13日国务院公布) 9、《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1989年6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 (二)参考书目 1、《民事诉讼法学教程》刘家兴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3月重排本 2、《民事诉讼法原理》江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民事诉讼法学新编》柴发邦主编法律出版社 1992年版 4、《中国民事诉讼法学》柴发邦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 5、《体制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柴发邦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1年版 6、《新中国民事程序理论与适用》刘家兴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7年版 7、《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初论》沈达明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归纳

2017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 ——第八章知识归纳·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旅办发〔2013〕170号)关于旅行社(包括分支机构)设立与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原则的规定; ·掌握旅行社的经营规范、旅行社权利和义务等法律制度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1.旅行社相关立法

2.旅行社:从事招徕、组织、接待等活动,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出入境,境内或边境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3.旅行社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食住行+导游观光咨询 4.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出入境,境内或边境+其他(咨询、设计等)(1)边境旅游 (2)境内旅游:在我国除了港澳台之外的地区的旅游 (3)出境:在内地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前往其他国家地区(4)入境:港澳来内地,台湾来大陆;在中国长期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港澳台在境内的旅游 5.旅行社的经营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 6.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分社地点、设备、名称(设立社+分社所在地+“分社”/“分公司”)服务网点设立社名称、服务网点所在地地名,不得误导消费者 人物:经管人员+导游。导游不得低于20%且不少于3名。 设备:2部以上固定电话;传真复印计算机 资本:境内或入境的,30W 7.设立登记与许可 ·旅行社 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20个工作日内) ·分社 (营业执照、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服务网点(营业执照、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注意: (1)申请出境旅游业务的规定:经营满两年且无侵害权益的承诺书;变更经营范围后的营业执照 (2)变更或注销登记后,在10天之内去备案 (3)分社经营范围不得超过设立社,不得设立服务网点 (4)服务网点的经营范围:招徕、咨询 8.外商投资旅行社 -中外合资:股权式,税后分配,董事会负责制,有限责任 -中外合作:契约式。(国内目前没有) -外资独资:有限责任 (1)设立:国民待遇。申请许可(30天) (2)经营范围:境内或者入境,不得参与港澳台。 9.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存或由银行担保提供的一定数额用于旅游服务质量赔偿支付和团队旅游者人身安全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垫付的资金。 (1)交纳取得经营许可证的3天内

教育政策法规复习要点提纲

第一章导论 1.结合教学工作实际,谈谈加强依法治教、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 依法治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基础性工程,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广大学生家长的迫切期望。 (1)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既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领域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 (2)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要求。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教育法律关系主体间关系变化以及民办教育的兴起等教育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都需要依法治教。 (3)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使教育事业在微观上搞活,在宏观上健康有序发展。 (4)是培养新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让广大青少年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的潜移默化中,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提高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为提高国民素质、推进民主法治进程提供强有力保证。 2.我国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原则? (1)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根本性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首先解决义务教育公平性问题。 ①起点上的平等——入学上的平等 ②过程中的平等——就学过程的平等 ③终点上的平等——学业成就上的平等 (3)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①教育活动必须对国家和人民负责,不对个人或小集团负责。 ②教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不以赢利为目的。 ③教育活动必须接受国家和社会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④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保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4)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①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有什么样的权利就有什么样的义务。 ②权利与义务相依存,权利人权利的享受依赖于义务人履行其义务,义务人如果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就不可能享受权利。 ③权利与义务相联系,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未履行义务,也就放弃了相应的权利。

2018电大 农村政策法规期末复习重点

《农村政策法规》期末复习重点 第一章复习重点 需要掌握以下名词: 1.农业政策法规 2.农业法 3.农业 4.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6.农业发展规划 需要掌握以下问题: 1.农业政策和法律的关系是什么? 2.农业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3.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什么? 4.农业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5.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6.如何理解农业产业化经营? 7.《农业法》规定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内容有哪些? 8.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包括那些重要制度? 9.《农业法》关于农民权益保护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10.如何减轻农民负担? 11.小城镇建设意义是什么? 12.农村劳动力转移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哪些积极的推动效应? 13.如何理解农业的多功能性? 14.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15.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和具体要求是什么? 第二章复习重点 需要掌握以下名词: 1.农村土地家庭承包 2.农村土地 3.土地承包经营权

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 6.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 需要掌握以下问题: 1.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2.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特征是什么? 3.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5.在家庭承包中,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6.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7.其他方式的承包与家庭承包的区别是什么? 8.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第三章复习重点 需要掌握以下名词: 1.农民专业合作社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表决权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 需要掌握以下问题: 1.为什么说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是必要的?2.《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3.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法人资格,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5.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条件是怎样的? 7.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8.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立的程序是什么? 9.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有哪些? 10.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哪些地方?11.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帐户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及标准答案要点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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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1、我国新时期依法治教的背景(P11-13页) 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治国”和“行业依法而治”的口号,国家管理的法制化必然要求教育也要依法而治。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对教育事业和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要求。 当前我国虽然已建立了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很严重,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的形势下,依法行政面临着许多挑战,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2、我国已经通过的教育法律(P20-22页,共7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P56-60) 答: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其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4、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P73-85) 答:高等学校的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权;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 3、招收学生权; 4、学籍管理权; 5、对受教育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权; 6、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权; 7、对本单位设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 8、拒绝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权; 9、其他合法权益。 高等学校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

农村政策法规复习资料一

《农村政策法规》课程练习题一 一、填空题 1、政策是指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团体等为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和意 2、农村集体资产的载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 3、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5、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主要特征有生产性与经营性、可变性与运动型、目的性与增值型、独立性与多样性。 6、新型工业化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7、学习掌握政策法规是农村基层干部的必备要求 8、现行农村土地政策的基本内涵是: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9、多予就是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完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提供与城市配套的社保、文化和技能培训体系,增加农民的收入。少取就是要减轻农民负担,废除额外的税费,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拥有较多的资源可供支配。放活就是要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地落实党的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农村和城市发展的有机统一。 10、2004年至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 11、完善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旧村改造、空心村改造、土地复垦等节余的土地指标,允许省域内交易,所得收益重点用于扶贫。 12、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机构,接受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其成员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13、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14、建立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要积极培育种粮大户、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15、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二、单项选择题 1、( A )提出中国经济建设三步走的总体战略目标。 A.党的十三大 B.党的十八大 C.党的十二大 D、党的十五大 2、农村集体资产初始来源为(A )。 A.解放区的农村生产合作社 B.合作社 C.公社 D.股份合作企业 3.以下“五个统筹”中与城乡一体化发展最为密切的是(A) A统筹城乡发展 B统筹区域发展 C统筹经济社会发展 D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精编]投行法律法规规章大全

投行法律法规规章大 全

特别提示:部分法规已经被废止或者部分内容被取代,为了各方面的使用需要,本法规列表仍然收录,但在目录中予以说明,请谨慎使用。 为了方便使用,特提请您使用网页浏览器所附带的“搜索”、“查找”等功能对本法规列表进行检索。 欢迎补充提供本站没有收录的投行相关文件,并对错漏之处提出指正(请致电邮:shenchunhui@https://www.wendangku.net/doc/c412563647.html,) 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2008年7月10日发行监管函[2008]142号)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6月30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年6月27日)、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年6月27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6月28日上证上字〔2008〕59号) 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2008年6月24日环办函〔2008〕373号)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06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中国证监会2008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9号) 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中国证监会2008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8号)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08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2008年6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4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基本情况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8年5月29日)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2008年5月22日财会[2008]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报工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2008年5月20日)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流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8年5月20日)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2008年5月20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中国证监会2008年5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5月16日国税发〔2008〕52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08年5月16日)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及相关法律法规选编(第二版)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与释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化妆品的标识标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 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标识是指用以表示化妆品名称、品质、功效、使用方法、生产和销售者信息等有关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释义]本条是有关于化妆品和化妆品标识定义的规定 一、关于化妆品的定义 本次规定的化妆品定义与以往监管工作中的化妆品定义以及国家标准中的定义相比,将牙膏、漱口水等口腔清洁护理用品,以及香皂、浴液、洗手液等清洁产品纳入到化妆品的范畴,对其进行监管。 本条在规定化妆品定义的同时,也概括了化妆品的使用目的和主要作用,具体如下: 1.清洁作用指去除面部、体表、指趾甲、毛发、口唇、口腔、牙齿等的污垢和异味,以达到清洁和消除不良气味的目的。起清洁作用的化妆品包括:卸妆霜(乳、水、啫喱)、磨砂膏、香波、洗面奶、浴液、洗手液、香皂、牙膏和漱口水等。 2.保养作用指对面部、体表、毛发、牙齿等部位进行护理和滋养,抵御外界不良环境因素的损伤、保持肌肤柔润光滑,使头发顺滑光泽,延缓肌肤衰老等,起保养作用的化妆品,包括:各种润肤膏、霜、乳、局油膏、精华素等。 3.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作用是指美化、修饰面部,体表及毛发、牙齿,或者改善人体气味,散发香气,以达到增强魅力的作用。包括各类彩妆、香水、古龙水、摩丝和喷雾发胶等。仅供艺术、戏剧专用油彩类产品不属于化妆品范畴。 二、关于化妆品标识的定义 化妆品标识是指由生产者提供,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成分、质量、所招待的标准、说明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和期限等的相关信息。 标识的内容一般包括化妆品名称、品质、功效、使用方法、生产和经营者信息等说明性资料,可以由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方式组合而成。 第二章化妆品标识的标注内容 第五条化妆品标识应当真实、准确、科学、合法。

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复习摘要

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复习摘要 第一章导论 1.结合教学工作实际,谈谈加强依法治教、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 依法治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基础性工程,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广大学生家长的迫切期望。 (1)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既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领域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 (2)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要求。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教育法律关系主体间关系变化以及民办教育的兴起等教育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都需要依法治教。 (3)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使教育事业在微观上搞活,在宏观上健康有序发展。 (4)是培养新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让广大青少年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的潜移默化中,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提高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为提高国民素质、推进民主法治进程提供强有力保证。 2.我国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原则? (1)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根本性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首先解决义务教育公平性问题。 ①起点上的平等——入学上的平等 ②过程中的平等——就学过程的平等 ③终点上的平等——学业成就上的平等 (3)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①教育活动必须对国家和人民负责,不对个人或小集团负责。 ②教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不以赢利为目的。 ③教育活动必须接受国家和社会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④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保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4)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①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有什么样的权利就有什么样的义务。 ②权利与义务相依存,权利人权利的享受依赖于义务人履行其义务,义务人如果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就不可能享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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