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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0213-自愿审核机制-热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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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untary IMO Member State Audit Scheme

First Member State audits announced (June 2006)

Background

Further Information

The Voluntary IMO Member State Audit Scheme is intended to provide an audited Member State with a comprehensive and objective assessment of how effectively it administers and implements those mandatory IMO instruments which are covered by the Scheme.

It is reasonably expected that the audit scheme will bring about many benefits, such as identifying where capacity-building activities (for example, the provision of technical assistance by IMO to Member States) would have the greatest effect. Targeting of appropriate action to improve performance would be greatly improved. The Member States themselves would receive valuable feedback, intended to assist them in improving their own capacity to put the applicable instruments into practice; and generic lessons learnt from audits could be provided to all Member States so that the benefits could be widely shared.

Moreover, the results of the audits could be systematically fed back into the regulatory process at IMO to help make measurable improvements in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international regulatory framework of shipping.

Hand in hand with the audit scheme was the adoption and constant review of the Cod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mandatory IMO instruments (resolution A.973(24)) which includes the consideration of general human resource issue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IMO instruments, i.e. surveyors, managers and other technical support personnel.

The Scheme was approved by the IMO Assembly, at its twenty-third in November 2003 when it adopted resolution A.946(23) Voluntary IMO Member State Audit Scheme. The resolution also mandated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 scheme, to be implemented on a voluntary basis, and requested the IMO Council to develop, as a matter of high priority, procedures and other modaliti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cheme.

The twenty-fourth Assembly in November-December 2005 adopted resolutions A.974(24) Framework and Procedures for the Voluntary IMO Member State Audit Scheme and A.973(24) Cod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mandatory IMO instruments which provides the audit standard.

The adoption of the framework and procedures for the scheme heralded a new era for IMO, in which the Organization has at its disposal a tool to achieve harmonized and consistent global implementation of IMO standards, which is key to realizing the IMO objectives of safe, secure and efficient shipping on clean oceans.

The scheme addresses issues such as conformance in enacting appropriate legislation for the IMO instruments to which a Member State is a Party; the administration and enforcement of the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by the Member State; the delegation of authority to recognized organizations (ROs); the related control and monitoring mechanism of the survey and certification processes by the Member States.

A further resolution A.975(24)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Voluntary IMO Member State Audit Scheme requests the Maritime Safety Committee (MSC) and the Mar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mmittee (MEPC) to review the future feasibility of including,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audit scheme, maritime security-related matters and other functions not presently covered and also to identify any implications of broadening the scope of the audit scheme. The IMO Council was requested to develop suitable provisions for the possible future inclusion of other issues (relating to safe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security) in the audit scheme,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experience gained from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cheme.

Following the adoption of the above-referred resolutions, a number of auditors have been trained and the audits of Member States have begun.

Upon receiving a request for audit from a Member State, the IMO

Secretary-General will appoint an audit team leader who will discuss and agree the scope of the audit with the Member State. The audit will commence after the signing of a Memorandum of Co-operation by the Secretary General and by the Member State. The Memorandums set out the scope of the audit and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Secretary-general and the Member State for the successful completion of the audit.

Further information

Information Resources on the Voluntary IMO Member State Audit Scheme Making a case for the Voluntary IMO Member State Audit Scheme. Paper delivered at a seminar on: "Auditing Flag States: New Directions for Smaller Maritime States". Malmo, World Maritime University, October 17-19, 2005. Article by Mr. L. D. Barchue, Sr. This paper will look at some of the contemporary issues associated with the regulatory and enforcement paradigm

of international shipping and will broach the concept of principal actors in the shipping industry, their roles and the issue of accountability, which may have precipitated the need for the development of an audit regime for maritime administrations. It would also discuss one of the principles of the Voluntary IMO Member State Audit Scheme, which has often been used by governments to protect their interests, but can now be averred as one of the pillars that would encourage Member States to volunteer for audits. The positive impact of a successful Audit Scheme could have on the implementation and enforcement of shipping regulations would be highlighted.

关键岗位轮岗机制流程精品

【关键字】作文、方案、意见、情况、思路、条件、进展、文件、计划、问题、系统、有效、充分、平稳、合理、开拓、沟通、执行、保持、发展、建设、制定、提出、发现、措施、关键、需要、工程、资源、体系、能力、需求、制度、方式、作用、办法、标准、拓宽、规划、管理、监督、保证、优先、帮助、发挥、调整、完善、方向、适应、统筹、实施、改进、分步骤、多方面 员工岗位轮换(轮岗)初步思路 一、轮岗的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参考政府金融、政法等部门通过定期轮岗制度来防止腐败,采用提前进行岗位轮换的方式可以防范管理风险或道德、法律风险; 2、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的岗位轮换,缓解晋升岗位不足的压力,可以既经济又有效的培养出能够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3、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轮岗可以使员工开拓视野、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从而拓宽员工职业宽度,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也就是“以人为本”。 二、轮岗的组织机构 成立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以及各公司岗位轮换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本公司员工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轮岗的对象 集团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两年一轮)轮岗。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财务、审计、招聘、招商、广告等,具体岗位由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单位提交关键人才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集团员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主管考核与晋升制度

前言 考核晋升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基业长青,推陈出新的有效措施。按照团队建制的过程:1.准备组建团队;2.选择自己的团队成员;3.队员确定团队价值观、是非观;4.团队成员进行培训;5.制定团队目标;6.制定实现目标的计划;7.坚持计划执行,立即执行,这里要求100%执行力;8.一起检讨会,反省、改进;9.考核晋升激励相结合;10.相互激励验证目标的成败与增强团队自信心。 按照以上的团队建设的10个步骤,在8个月中间我团队部分人员以认真、努力的工作方式学习诠释着以上的基础步骤。按现今团队的发展状况现特别制定最后的两个步骤工作指导方案与考核晋升文件。 本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提供我司内部人员学习交流,如有不完善的请团队成员给予指正,因“连在一起的心是不可战胜的”!

第一部分职责功能 1.对本部门上级下达的任务进行分解、执行、完成; 2.对本部门上级安排的事物进行分析、处理; 3.对本部门的工作流程进行学习、执行,完成每日的日常工作; 4.对本部门所负责的日常事物工作进行处理; 5.对本部门所有文件进行学习,参加培训,快速提升自己,成为部 门后备人才; 6.对本部门发展提供建设性建议,使其合理、稳定的发展; 7.对所负责的区域按照部门上级的要求进行规划、传达并计划实施; 8.对所负责区域突发事情进行上报; 9.对所负责的区域每日、每周、每月的工作做以汇总、上报; 10.对所负责的团队人员进行培养、考核、管理; 第二部分考核方法 一、考核目的: 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充分挖掘内部的潜力,让 员工的个人目标最大程度的配合公司的整体目标,建立一只高素质、高度团结的员工队伍为提升公司的高效运作和增强综合竞争力提供保障。 2、对部门、员工的价值创造过程及结果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3、为公司薪酬调整、人力资源调配、员工发展及培训提供依据。 二、考核范围:

关键岗位员工定期轮岗制度

本科生第二阶段轮岗培训计划 一、轮岗的目的 二、1、根据不同岗位,结合轮岗培训的培训晋升体系,提供员工向“基层管理岗位”或“关键技术岗位”提升的空间,选拔优秀本科生从普通技术员---专业班组长---技术专员---一到三级(基层管理干部)的职业规划。 三、2、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的岗位轮换,提升员工综合竞争力,可以既经济又有效的培养出能够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四、3、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轮岗可以使员工开拓视野、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从而拓宽员工职业宽度,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也就是“以人为本”。为创建学习型企业奠定基础。 二、轮岗的组织机构 成立天河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同时负责制定、提交本公司员工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对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修正。 三、轮岗的对象 第一批参与轮岗培训的部分本科生,以及由于其他原因未能在第一批轮岗培训中进行培训的本科生。由公司轮岗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各专业岗位实行定期(三个月一轮)轮岗。特定岗位包括财务、生计,具体岗位由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的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且工作优秀的本科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单位报批)。轮岗完全按照个人发展要求、公平、自愿的原则。 四、轮岗的类型 这里的轮岗包括单位内部之间、本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轮岗,一般在一定的专业范围内进行。根据轮换岗位的范围,可以把轮岗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下附轮岗培训岗位轮换表

[指导]关键岗位员工定期轮岗制度

[指导]关键岗位员工定期轮岗制度本科生第二阶段轮岗培训计划 一、轮岗的目的 1、根据不同岗位~结合轮岗培训的培训晋升体系~提供员工向“基层管理岗位”或“关键技术岗位”提升的空间~选拔优秀本科生从普通技术员---专业班组长---技术专员---一到三级,基层管理干部,的职业规划。 2、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的岗位轮换~提升员工综合竞争力~可以既经济又有效的培养出能够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3、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轮岗可以使员工开拓视野、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从而拓宽员工职业宽度~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也就是“以人为本”。为创建学习型企业奠定基础。二、轮岗的组织机构成立天河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同时负责制定、提交本公司员工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对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修正。 三、轮岗的对象 第一批参与轮岗培训的部分本科生~以及由于其他原因未能在第一批轮岗培训中进行培训的本科生。由公司轮岗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各专业岗位实行定期,三个月一轮,轮岗。特定岗位包括财务、生计~具体岗位由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的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根据关键岗位人才 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且工作优秀的本科

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单位报批,。轮岗完全按照个人发展要求、公平、自愿的原则。 四、轮岗的类型 这里的轮岗包括单位内部之间、本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轮岗~一般在一定的专业范围内进行。根据轮换岗位的范围~可以把轮岗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下附轮岗培训岗位轮换表 轮岗类型释义轮岗岗位标薪质与考核轮岗时 准 同一部门进经鉴定合格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各单位内部行不同职能的轮岗人员准~按新岗位工作轮岗领域的轮换绩效进行考核 同级轮岗:薪酬标原则上3-6 准维持原标准~按个月~特殊 新岗位工作绩效进情况上可延经鉴定表现在不同部门行考核;升级轮岗:同一公司不优秀及自身长或缩短轮 之间进行轮可按原标准维持岗时间。同部门轮岗有发展需要岗 1-3个月适应期~适 的本科生应期过后经考核合 格按照新岗位进行 薪酬管理, 五、轮岗的程序 1、公司根据个人培养方向及公司的发展需要~统筹确定轮岗岗位和个人~并编制本单位岗位轮换计划及时间。

价值观评价及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参考

价值观评价及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参考) 第一章总则 【目的】 第一条为落实某文化2.0关于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价值观评价和进一步完善岗位绩效考核,以激励先进,肯定主体,淘汰落后,实现公司、部门和个人的高绩效,保持组织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释义】 第三条价值观评价:是对员工遵循公司核心价值观和《员工利益相关禁止行为规定》的评价,考查员工的行为表现是否符合“某之道”。 第四条岗位绩效考核:通过个人对组织的绩效承诺,各级干部对下属员工绩效的考核,以及考核结果的综合应用,实现岗位绩效持续提升的管理过程。 【基本原则】 第五条层层分解,层层承诺,层层考核:自上而下层层分解任务计划;自下而上层层承诺绩效目标,人人对承诺负责;实行逐级考核,考核者是具有考核评价权的行政上级。 第六条强制分布原则:严格执行考核结果强制比例分布的考核评价原则。 第七条组织绩效决定该组织奖金总额,决定组织内部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的分布比例。【考核周期】 第八条所有员工以年度为周期进行价值观评价。高级管理人员、分公司/客户事业部总经理以半年为周期进行岗位绩效考核,其他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周期为季度。 第二章考核评价流程 【整体流程】 第九条价值观评价及绩效考核由三个主要环节、九个主要活动构成,如下图表示:

【个人承诺】 第十条 计划沟通:各级干部在规定时间内与下属详细沟通本年度公司及部门计划,让下属了解公司的年度目标、策略、计划和政策,充分沟通部门及岗位的年度目标、策略和计划,并达成高度的共识。 第十一条 个人填报绩效承诺书:个人在充分理解组织绩效目标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司绩效管理系统填报。 新入职员工在转正后1个月内完成绩效承诺书。 第十二条 签署价值观承诺书:个人在充分理解公司核心价值观及《员工利益相关禁止行为规定》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个人价值观承诺书。 第十三条 沟通确认:各级干部与下属就其承诺的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PBC 。 第十四条 PBC 的调整:个人的绩效计划目标一经确定,一般不作调整。由于公司业务发展计划的变更,组织结构的调整,市场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或遇到一些不可抗拒因素等非个人主观因素,员工可以向行政上级提出PBC 调整申请,报其批准。 【考核评价】 第十五条 人事记录:各级干部及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的工作表现、模范践行或违背价值观的关键行为事件、重要奖惩事项等在绩效系统中进行必要的记录,作为员工考核的基本依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列入员工人事记录的项目包括:员工投诉、客户或伙伴表扬或投诉、公司级及外部重要机构的奖惩决定、重大违纪违规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等。 第十六条 绩效考核流程: 注:直线业务主管是指员工所在部门某一业务工作小组或业务模块的负责人,相关垂直业务线或职能线负责人。 第十七条 个人自评:员工在各考核周期结束后一周内对照期初PBC ,对各项承诺内容的完成状况进行个人总结及评分,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给直线业务主管、项目经理和行政上级。 第十八条 直线业务主管或项目经理考核建议:直线业务主管或项目经理收到员工的自评后,在3个工作日内就员工考核期内的相关工作绩效向其行政上级提出考核建议。 第十九条 行政上级考评:行政上级收到员工自评及相关主管考核建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下属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 、B+、B 、C 、D ”五个等级,按正态分布比例原则,员工在部门内正态分布,干部在同类组织内正态分布。 第二十条 隔级主管或矩阵主管审核:被考核者的隔级主管或矩阵主管在收到行政上级的考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对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合理性和比例分布进行审核。 第二十一条 行政上级最终确定考核结果:被考核者的行政上级根据隔级主管和矩阵主管反馈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并最终确定。 个人自评 行政上级考评 隔级主管或矩阵主管审核 行政上级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直线业务主管或项目经理考核建议

关键岗位员工定期轮岗制度

关键岗位员工定期轮岗制度 员工岗位轮换(轮岗)制度 一、轮岗的目的 1、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的岗位轮换,有效的培养出能够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2、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轮岗可以使员工开拓视野、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从而拓宽员工职业宽度,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也就是“以人为本”。 二、轮岗的对象 公司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半年一轮)轮岗。特定岗位包括各部门行助理级、专员级人员等,具体岗位由各部门经理会议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部门提交关键人才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总经办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在80分以上; 4、专员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三、轮岗的类型 这里的轮岗包括总部各部门之间、总部与业务部门之间以及业务部门下属的各销售区域之间的轮岗,一般在一定的专业范围内进行。根据轮换岗位的范围,可以把轮岗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轮岗类型释义异动方式薪质与考核轮岗时

部门内轮岗同一部门进行不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准,原则上3-6个月, 同职能领域的轮按新岗位工作绩效进特殊情况上可延 换行考核长或缩短轮岗时 间。 同一公司不同部门轮岗在不同部门之间调动同级轮岗:薪酬标准维 进行轮岗持原标准,按新岗位工 作绩效进行考核;升级 不同业务区域之间的轮在业务部门下属调动 轮岗:可按原标准维持 岗的销售区域之间 1-3个月适应期,适应 进行轮岗 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按 照新岗位进行薪酬管 理;降级管理:短期轮 换执行原标准,长期降 级按照新岗位进行薪 酬管理 四、轮岗的程序 1、轮岗需求的产生 每年初各部门参考员工个人轮岗申请,根据个人培养方向及公司的发展需要,统筹确定轮岗岗位和个人,并编制提交本部门岗位轮换计划,报综合管理部汇总审核,编制公司年度岗位轮换计划。

价值观评价及岗位绩效考核制度

价值观评价及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目的】 第一条 为落实某文化2.0关于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价值观评价和进一步完善岗位绩效考核,以激励先进,肯定主体,淘汰落后,实现公司、部门和个人的高绩效,保持组织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释义】 第三条 价值观评价:是对员工遵循公司核心价值观和《员工利益相关禁止行为规定》的评价,考查员工的行为表现是否符合“某之道”。 第四条 岗位绩效考核:通过个人对组织的绩效承诺,各级干部对下属员工绩效的考核,以及考核结果的综合应用,实现岗位绩效持续提升的管理过程。 【基本原则】 第五条 层层分解,层层承诺,层层考核:自上而下层层分解任务计划;自下而上层层承诺绩效目标,人人对承诺负责;实行逐级考核,考核者是具有考核评价权的行政上级。 第六条 强制分布原则:严格执行考核结果强制比例分布的考核评价原则。 第七条 组织绩效决定该组织奖金总额,决定组织内部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的分布比例。 【考核周期】 第八条 所有员工以年度为周期进行价值观评价。高级管理人员、分公司/客户事业部总经理以半年为周期进行岗位绩效考核,其他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周期为季度。 第二章 考核评价流程 【整体流程】 第九条 价值观评价及绩效考核由三个主要环节、九个主要活动构成,如下图表示:

【个人承诺】 第十条 计划沟通:各级干部在规定时间内与下属详细沟通本年度公司及部门计划,让下属了解公司的年度目标、策略、计划和政策,充分沟通部门及岗位的年度目标、策略和计划,并达成高度的共识。 第十一条 个人填报绩效承诺书:个人在充分理解组织绩效目标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司绩效管理系统填报。 新入职员工在转正后1个月内完成绩效承诺书。 第十二条 签署价值观承诺书:个人在充分理解公司核心价值观及《员工利益相关禁止行为规定》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个人价值观承诺书。 第十三条 沟通确认:各级干部与下属就其承诺的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PBC 。 第十四条 PBC 的调整:个人的绩效计划目标一经确定,一般不作调整。由于公司业务发展计划的变更,组织结构的调整,市场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或遇到一些不可抗拒因素等非个人主观因素,员工可以向行政上级提出PBC 调整申请,报其批准。 【考核评价】 第十五条 人事记录:各级干部及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的工作表现、模范践行或违背价值观的关键行为事件、重要奖惩事项等在绩效系统中进行必要的记录,作为员工考核的基本依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列入员工人事记录的项目包括:员工投诉、客户或伙伴表扬或投诉、公司级及外部重要机构的奖惩决定、重大违纪违规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等。 第十六条 绩效考核流程: 注:直线业务主管是指员工所在部门某一业务工作小组或业务模块的负责人,相关垂直业务线或职能线负责人。 第十七条 个人自评:员工在各考核周期结束后一周内对照期初PBC ,对各项承诺内容的完成状况进行个人总结及评分,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给直线业务主管、项目经理和行政上级。 第十八条 直线业务主管或项目经理考核建议:直线业务主管或项目经理收到员工的自评后,在3个工作日内就员工考核期内的相关工作绩效向其行政上级提出考核建议。 第十九条 行政上级考评:行政上级收到员工自评及相关主管考核建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下属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 、B+、B 、C 、D ”五个等级,按正态分布比例原则,员工在部门内正态分布,干部在同类组织内正态分布。 第二十条 隔级主管或矩阵主管审核:被考核者的隔级主管或矩阵主管在收到行政上级的考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对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合理性和比例分布进行审核。 第二十一条 行政上级最终确定考核结果:被考核者的行政上级根据隔级主管和矩阵主管反馈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并最终确定。 第二十二条 岗位绩效考核等级名称及定义描述如下: 个人自评 行政上级考评 隔级主管或矩阵主管审核 行政上级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直线业务主管或项目经理考核建议

《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暂行办法》新

《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 强制休假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司各关键岗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关键岗位依据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权限、业务流程环节、发生风险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损失等因素认定。 岗位轮换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 强制休假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在不事先征求本人意见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临时强制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休假并暂停行使职权,同时对其进行离岗审计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四条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工作遵循“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的原则。

第二章岗位轮换 第五条岗位轮换期限 (一)定期轮换。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轮换期限,须实施岗位轮换。依据岗位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轮换期限分为1年、2年、3年、4年、5年共5个档次。 (二)不定期轮换。组织实施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地安排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岗位轮换方式 (一)本机构或本部门内轮换; (二)跨机构或跨部门轮换; (三)更换管理或服务对象; (四)其他方式。 第七条岗位轮换流程 (一)制定轮换计划。各部门每年年初制定部门内人员的岗位轮换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轮换计划包括轮岗人员名单、轮换岗位、轮换方式、轮换时间等内容。 (二)宣布轮换决定。岗位轮换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轮岗人员并由其本人签收,轮岗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新岗位任职。 (三)落实交接手续。岗位轮换按我司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在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移交。 (四)变更劳动合同。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须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关键岗位评价考核制度

1目的 公司通过建立相关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和再评价,以保证这些人员能够满足公司岗位的需要,确保上述岗位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技术及公司质量部门的负责人、公司质检员以及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的操作人员。 3工作内容 3.1考核、评价周期: 考核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型式。 不定期考核:用于对转岗、新上岗的人员,在正式上岗后的两个月内进行。 定期考核:每年年末,公司对生产、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检验员、关键岗位、特殊过程操作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以确定上述岗位人员是否胜任本职工作。 3.2考核评价者人员组成 3.2.1生产部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检验员等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评价由管理者代表组织人员实施。 3.2.2对管理者代表的相关考核,由公司法人亲自或指定相关人员进行。 3.2.3操作人员的考核由生产部、技术质量部负责实施。 3.3考核、评价内容 3.3.1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内容:个人素质、工作能力、合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具体考核、评价内容见附表一。 3.3.2关键岗位、特殊岗位人员考核内容:个人素质、操作技能、理论知识、工艺纪律执行能力、合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考核、评价内容见附表二。 3.3.3对检验员的考核: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核一般由质量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其他相关考核,由公司按照管理人员考核项目进行。 4考核、评价结果的处理 考核记录和评价的结果由技术部负责存入员工的个人档案,作为评价公司员工具备所需能力和确定培训需求的依据。 5再评价 每年年末,对于上年度已经考核评价通过的部门管理人员、关键工作岗位人员,公司根据本年度上述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再评价,以确定上述人员是否能继续本部门工作,是否需要提出的新的培训要求,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作为每年管理评审的人力资源需求的输入。 6

电子商务关键岗位员工定期轮岗制度

电子商务科组专业教师实岗锻炼计划 一、轮岗的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参考政府金融、政法等部门通过定期轮岗制度来防止腐败,采用提前进行岗位轮换的方式可以防范管理风险或道德、法律风险; 2、多岗锻炼,培养电子商务科组教师专项技术水平:通过内部的岗位轮换,缓解晋升岗位不足的压力,可以既经济又有效的培养出能够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3、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轮岗可以使员工开拓视野、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从而拓宽员工职业宽度,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也就是“以人为本”。 二、轮岗的组织机构 成立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以及各公司岗位轮换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本公司员工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轮岗的对象 集团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两年一轮)轮岗。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财务、审计、招聘、招商、广告等,具体岗位由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单位提交关键人才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集团员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在80分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四、轮岗的类型 这里的轮岗包括本部各单位之间、本部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的轮岗,一般在一定的专业范围内进行。根据轮换岗位的范围,可以把轮岗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8.关键岗位轮岗和专项审计制度

关键岗位轮岗和专项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工作和经济活动开展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关键岗位依据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权限、业务流程环节、发生风险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损失等因素认定。 岗位轮换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四条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工作遵循“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的原则。 第二章岗位轮换 第五条岗位轮换期限 (一)定期轮换。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三年以上工作时间达到轮换期限须实施岗位轮换。 (二)不定期轮换。组织实施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地安排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岗位轮换方式 (一)科室内部轮换

(二)跨科室轮换 第七条岗位轮换流程 (一)制定轮换计划。各科室每年年初制定部门内人员的岗位轮换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轮换计划包括轮岗人员名单、轮换岗位、轮换方式、轮换时间等内容。 (二)宣布轮换决定。岗位轮换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轮岗人员并由其本人签收轮岗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新岗位任职。 (三)落实交接手续。岗位轮换按单位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在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移交。 第八条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必须符合拟任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1年内不得回原岗位工作。 第三章管理监督 第十一条制定岗位轮换计划后,纪检监察岗负责督促科室实施岗位轮换并对人员的岗位轮换资料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十二条对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岗位,应由岗位所在科室负责人作出说明,经人事岗、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审计工作牵头科室,对该岗位涉及的相关业务,参照轮岗周期,定期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三条关键岗位人员应服从并积极配合岗位轮换,对无

关键岗位轮岗机制流程

关键岗位轮岗机制流程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员工岗位轮换(轮岗)初步思路 一、轮岗的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参考政府金融、政法等部门通过定期轮岗制度来防止腐败,采用提前进行岗位轮换的方式可以防范管理风险或道德、法律风险; 2、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的岗位轮换,缓解晋升岗位不足的压力,可以既经济又有效的培养出能够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3、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轮岗可以使员工开拓视野、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从而拓宽员工职业宽度,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也就是“以人为本”。 二、轮岗的组织机构 成立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以及各公司岗位轮换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本公司员工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轮岗的对象 集团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两年一轮)轮岗。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财务、审计、招聘、招商、广告等,具体岗位由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单位提交关键人才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集团员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在80分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四、轮岗的类型 这里的轮岗包括本部各单位之间、本部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的轮岗,一般在一定的专业范围内进行。根据轮换岗位的范围,可以把轮岗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五、轮岗的程序 1、轮岗需求的产生 每年底各单位参考员工个人轮岗申请,根据个人培养方向及公司的发展需要,统筹确定轮岗岗位和个人,并编制提交本单位岗位轮换计划,报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汇总审核,编制集团年度岗位轮换计划。 计划的内容须包括轮岗的岗位、人员名单、轮岗岗位、接替人、时间安排等。 原则上向管理方面发展的员工以安排行政管理、企划、品牌管理、营销管理、工程管理等工作为主;向技术方向发展的员工以安排开发、品质、设备、工艺等工作为主。条件成熟时,可安排到市场营销队伍中进行短期锻炼。 2、依据年度轮岗计划,各级单位与轮岗者沟通,按月度编写具体的岗位轮换操作方案并报工作小组和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方案内容包括轮岗时间、岗前培训、轮岗导师、沟通计划、工作流程表、工作目标、定期考核评估与薪酬等内容。 3、轮岗前工作移交与培训。 在到新岗位前办理工作移交,第一、完整的工作文件移交;第二、目前进展中工作移交,包含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相关人员工作分配等;第三、工作资源移交,如客户资源资料、技术资源资料等。

关键岗位评价考核制度

关键岗位评价考核制度

1目的 公司通过建立相关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和再评价,以保证这些人员能够满足公司岗位的需要,确保上述岗位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技术及公司质量部门的负责人、公司质检员以及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的操作人员。 3工作内容 3.1考核、评价周期: 考核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型式。 不定期考核:用于对转岗、新上岗的人员,在正式上岗后的两个月内进行。 定期考核:每年年末,公司对生产、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检验员、关键岗位、特殊过程操作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以确定上述岗位人员是否胜任本职工作。 3.2考核评价者人员组成 3.2.1生产部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检验员等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评价由管理者代表组织人员实施。 3.2.2对管理者代表的相关考核,由公司法人亲自或指定相关人员进行。 3.2.3操作人员的考核由生产部、技术质量部负责实施。 3.3考核、评价内容 3.3.1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内容:个人素质、工作能力、合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具体考核、评价内容见附表一。 3.3.2关键岗位、特殊岗位人员考核内容:个人素质、操作技能、理论知识、工艺纪律执行能力、合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考核、评价内容见附表二。 3.3.3对检验员的考核: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核一般由质量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其他相关考核,由公司按照管理人员考核项目进行。 4考核、评价结果的处理 考核记录和评价的结果由技术部负责存入员工的个人档案,作为评价公司员工具备所需能力和确定培训需求的依据。 5再评价 每年年末,对于上年度已经考核评价通过的部门管理人员、关键工作岗位人员,公司根据本年度上述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再评价,以确定上述人员是否能继续本部门工作,是否需要提出的新的培训要求,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作为每年管理评审的人力资源需求的输入。

关键岗位员工定期轮岗制度

员工岗位轮换(轮岗)初步思路 一、轮岗的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参考政府金融、政法等部门通过定期轮岗制度来防止腐败,采用提前进行岗位轮换的方式可以防范管理风险或道德、法律风险; 2、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的岗位轮换,缓解晋升岗位不足的压力,可以既经济又有效的培养出能够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3、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轮岗可以使员工开拓视野、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从而拓宽员工职业宽度,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也就是“以人为本”。 二、轮岗的组织机构 成立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以及各公司岗位轮换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本公司员工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轮岗的对象 集团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两年一轮)轮岗。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财务、审计、招聘、招商、广告等,具体岗位由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单位提交关键人才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集团员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在80分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四、轮岗的类型 这里的轮岗包括本部各单位之间、本部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的轮岗,一般在一定的专业范围内进行。根据轮换岗位的范围,可以把轮岗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企业关键岗位员工定期轮岗制度

一、轮岗的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参考政府金融、政法等部门通过定期轮岗制度来防止腐败,采用提前进行岗位轮换的方式可以防范管理风险或道德、法律风险; 2、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的岗位轮换,缓解晋升岗位不足的压力,可以既经济又有效的培养出能够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3、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轮岗可以使员工开拓视野、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从而拓宽员工职业宽度,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也就是“以人为本”。 二、轮岗的组织机构 成立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以及各公司岗位轮换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本公司员工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轮岗的对象 集团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集团员工岗位轮换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两年一轮)轮岗。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财务、审计、招聘、招商、广告等,具体岗位由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单位提交关键人才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集团员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在80分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四、轮岗的类型 这里的轮岗包括本部各单位之间、本部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的轮岗,一般在一定的专业范围内进行。根据轮换岗位的范围,可以把轮岗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关键岗位管理制度

青岛九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关键岗位人员选拔、培养和管理,提高关键岗位人员的整体素质,为充实后备人才和干部队伍奠定基础,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和各事业部,各事业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重点关注对象和关键岗位范围 第三条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从重点关注对象中选拔。 第四条重点关注对象范围包括: 1、事业部备案人员,包括学历在大专及以上的,或有管理工作经验的,或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 2、人力资源部招聘的人员。 第五条关键岗位范围由事业部综合评估现有岗位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不同关键岗位重要性、岗位干部培养潜在性大小划分档位。 第六条关键岗位范围确定后,需新增加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分管副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同时,用人单位提交岗位说明书和作业指导书,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三章上岗方式和程序 第七条对岗位重要性和岗位干部培养潜在性较大、档位排名在先的关键岗位,须选拔上岗;其余岗位可由事业部提名上岗,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八条选拔上岗 1、提出申请 关键岗位人员缺位的,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门。 2、公布需求信息 人力资源部门公布需求信息,组织公开选拔。 3、报名人员考察 (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素质考察,符合条件的予以确定。基本素质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①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自愿在公司长期工作; ②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且经考核成绩合格; ③有良好的社会道德、职业素养和卫生习惯; 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前科; ⑤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有胜任目标岗位的潜在能力; ⑥在公司连续工作二个月以上。 (2)事业部结合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业务技能考察。 5、经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综合考察合格者,可上岗试用。 第九条提名上岗 1、事业部根据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的关键岗位说明书,通过调研及日常工作了解,从重点关注对象中选拔生产指标高、工资水平高、威信较高、能力较强的员工,提名上岗。 2、重点关注对象个人可自荐、重点关注对象所在部门可推荐,由事业部根据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的关键岗位说明书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可提名上岗。

价值观评价及岗位绩效考核制度

价值观评价及岗位绩效考核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目的】 第一条 为落实平台部关于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价值观评价和进一步完善岗位绩效 考核,以激励先进,肯定主体,淘汰落后,实现公司、部门和个人的高绩效,保持组织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盈佳世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平台部(以下简称“公司”)全体正式员 工。 【释义】 第三条 价值观评价:是对员工遵循公司核心价值观的评价,考查员工的行为表现是否符合 “用才之道”。 第四条 岗位绩效考核:通过个人对组织的绩效承诺,各级干部对下属员工绩效的考核,以 及考核结果的综合应用,实现岗位绩效持续提升的管理过程。 【基本原则】 第五条 层层分解,层层承诺,层层考核:自上而下层层分解任务计划;自下而上层层承诺 绩效目标,人人对承诺负责;实行逐级考核,考核者是具有考核评价权的行政上级。 第六条 强制分布原则:严格执行考核结果强制比例分布的考核评价原则。 第七条 组织绩效决定该组织奖金总额,决定组织内部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的分布比例。 【考核周期】 第八条 所有员工以年度为周期进行价值观评价。高级管理人员、分公司/客户事业部总经 理以半年为周期进行岗位绩效考核,其他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周期为季度。 第二章 考核评价流程 【整体流程】 第九条 价值观评价及绩效考核由三个主要环节、九个主要活动构成,如下图表示:

【个人承诺】 第十条 计划沟通:各级干部在规定时间内与下属详细沟通本年度公司及部门计划,让下属了解公司的年度目标、策略、计划和政策,充分沟通部门及岗位的年度目标、策略和计划,并达成高度的共识。 第十一条 个人填报绩效承诺书(PBC ):个人在充分理解组织绩效目标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部门下发绩效考核表填PBC 。 新入职员工在转正后1个月内完成PBC 。 第十二条 签署价值观承诺书:个人在充分理解公司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个人价值观承诺书。 第十三条 沟通确认:各级干部与下属就其承诺的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PBC 。 第十四条 PBC 的调整:个人的绩效计划目标一经确定,一般不作调整。由于公司业务发展计划的变更,组织结构的调整,市场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或遇到一些不可抗拒因素等非个人主观因素,员工可以向行政上级提出PBC 调整申请,报其批准。 【考核评价】 第十五条 人事记录:各级干部及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的工作表现、模范践行或违背价值观的关键行为事件、重要奖惩事项等在绩效系统中进行必要的记录,作为员工考核的基本依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列入员工人事记录的项目包括:员工投诉、客户或伙伴表扬或投诉、公司级及外部重要机构的奖惩决定、重大违纪违规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等。 第十六条 绩效考核流程: 注:直线业务主管是指员工所在部门某一业务工作小组或业务模块的负责人,相关垂直业务线或职能线负责人。 第十七条 个人自评:员工在各考核周期结束后一周内对照期初PBC ,对各项承诺内容的完成状况进行个人总结及评分,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给直线业务主管、项目经理和行政上级。 第十八条 直线业务主管或项目经理考核建议:直线业务主管或项目经理收到员工的自评后,在3个工作日内就员工考核期内的相关工作绩效向其行政上级提出考核建议。 第十九条 行政上级考评:行政上级收到员工自评及相关主管考核建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下属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 、B 、C 、D ”四个等级,按正态分布比例原则,员工在部门内正态分布,干部在同类组织内正态分布。 第二十条 隔级主管或矩阵主管审核:被考核者的隔级主管或矩阵主管在收到行政上级的考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对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合理性和比例分布进行审核。 第二十一条 行政上级最终确定考核结果:被考核者的行政上级根据隔级主管和矩阵主管反馈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并最终确定。 第二十二条 岗位绩效考核等级名称及定义描述如下: 个人自评 行政上级考评 隔级主管或矩阵主管审核 行政上级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直线业务主管或项目经理考核建议

质量关键岗位考核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 XX[2015]第xx号 质量关键岗位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关键岗位工作职责,加强质量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关键岗位的考核。 第三条“质量关键岗位”是指与公司产品质量密切相关、对公司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性、关键性和风险性的岗位。包括:质量管理者代表、质量负责人、生产主管、各工段组长、原材料进货检验员、生产专职检验员、关键工序作业员、产品交收检验员。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质量管理者代表职责 1)负责企业质量战略和规划及年度质量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2)负责企业产品(服务)质量的检控和质量考核奖惩; 3)负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与持续改进; 4)负责企业质量创新,推行和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实施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活动;

5)负责企业质量人才的培训教育,测量顾客满意度; 6)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成本管理,加强质量统计分析; 7)负责企业质量文化创建与推进。 第五条质量负责人职责 1)负责组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维护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不断改进; 2)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制度,推动公司质量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3)指导和协助各相关部门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4)开展有关质量管理活动,及时向质量管理者代表汇报质量动态; 5)负责制定质量管理考核指标,评估质量管理人员的业绩; 6)负责质量管理人员的培养。 第六条生产主管职责 1)负责生产质量控制,对生产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指导,保证生产质量; 2)参与产品质量问题的分析,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3)确保生产质量目标的达成; 4)负责生产人员的质量培训,提高人员质量意识。 第七条各工段组长职责 1)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的自检和互检,保证本工段产品生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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