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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式集贸市场消防管理的探讨

编号:SM-ZD-82737

仓储式集贸市场消防管理

的探讨

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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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式集贸市场消防管理的探讨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品交易量越来越大,孕生了一个个商品交易的集贸市场,包括有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传统的市场划分成若干摊位,各个摊位内存放货物的数量不多。近些年出现了一种新的市场模式,即进门是店面,店面后是仓库区,商家的货物全部储存在库区内,储存销售一体,形成仓储式集贸市场的格局。对于传统的集贸市场和仓库,国家分别有明确的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这里不多说。但对于仓储式集贸市场,将它完全归类为集贸市场或仓库都不合适,国家目前对此类场所也没有明确的消防技术规范,如果参照集贸市场的要求进行管理,显得松,仓库区也可以用火用电不受限制;若参照仓库的要求进行管理,则非常严格,在很多方面都不能达到规范要求,市场的经营将受到限制。这样,在日常工作中,该如何进行仓储式集贸市场的消防管理呢?

我们先来分析仓储式集贸市场常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

一、建筑审核方面

1.建筑耐火等级低。有些仓储式集贸市场的产权所有者短期思想严重,在安全方面的投入不足,造成一些市场先天缺陷。作为人财物集中的市场,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是非常必要的,有利于组织救援和疏散物资。

2.未考虑建筑物平面规划,未留有消防通道或消防通道宽度不足

3.5米,不利于消防车靠近救援。

3.办公区与仓库区划分模糊。有些商家直接将办公区放在仓库区内,办公仓储混在一起没有任何分隔;有些虽然做了分隔,但所使用的分隔材料可燃,或者办公区的出口直接通向仓库区而不是直通外部疏散通道;有些办公区虽然与仓库区用防火墙分隔开,但中间有门互通,门的类型不是防火门。由于办公区可以吸烟、使用电器设备,这就有可能给没有防火分隔好的仓库区带来火苗,并且影响其中的人员疏散。

4.办公区的办公面积与公共面积之比过大。考虑到市场会是人流、物流集中的地方,这就要求市场留有足够的公共面积,避免人员拥挤,同时确保装卸货物的车辆不会占用消

防通道。

5.电气线路设备敷设不规范。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未分开,仓库区内电线路未穿非燃管保护,开关、插座设在仓内等等。

二、消防管理方面

1.市场内有生活居住现象。作为商家的办公场所,商家每天有不少时间停留在市场内,很自然就要求在市场内有临时休息地方甚至是固定居住,吸烟烧水做饭较随意,使用空调、冰箱等电器。有些租户还进行二次装修,大量使用可燃材料,这些行为都有可能给市场造成隐患。

2.消防设施配置不足。市场内未设有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的配置维护也因责任主体不明容易出现不到位的情况。

3.仓库区货物堆码不规范,商家力求多储存货物,对货物分垛未留有消防通道,或堆放过高,距离灯具以及周边墙柱的安全距离不足。有的商家在办公区甚至公共区域都堆放货物,甚至违规存放危险物品,是典型的只顾经济效益不顾

安全。

4.业主与租户的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造成平时没人管,出事后互相推委的情况,一些消防基础工作不能落实到位。

以上问题有些可以依据相关规范予以解决,但有些问题适用的条款较模糊,管理过松易乱出事,这方面有过火的教训;管理过严则市场不能正常开展经营,不利于经济发展。如何把握好一个“度”,使得市场在满足安全条件前提下,健康有序发展,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笔者在这里抛砖引玉。

1.首先要提高市场管理者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其在初建市场时自觉的遵循有关消防法律法规,避免给市场留下先天隐患,并在出租签定合同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责任制,该由业主负责的事务业主应制定制度主动完成,该由租户承担的责任业主也有必要予以督促,不能放任自流,大家联防群治,共同保障市场的安全。

2.考虑到仓储式集贸市场一般都是人流、物流集中的地方,因此市场建筑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3.规划市场平面布局时应考虑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是留出消防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5米,宜将消防通道贯通

成网状;合理确定各户使用面积(包括办公区和仓库区)与公共面积的比率,这里需要预测市场的人流量和物流量,国家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应小于1:1;进行平面布局时最好将办公区和仓库区整体分开,留有安全距离,分区采取不同的消防安全制度,办公区充分考虑商家的各项要求,方便实际使用,仓库区杜绝违规用火用电;需要将办公区与仓库区相连时,二者应用防火墙完全分隔,各自有直接对外的疏散出口,尽量不在防火墙上开门,否则应使用防火门;若市场采用多层结构,底层办公,二楼以上仓储或生活居住,宜将办公区与仓库区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分开设置,不布置成上下层商业与住宅办公用房混杂的形式,不同用途性质的用房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分隔开。

4.能否在仓储式集贸市场内生活居住,这是个空白地带。市场内的商家多是外来人员,有些商家出于经商方便或经济原因,在自己租用的市场办公区或仓库区内划出空间生活居住,使用各种电器及明火,安全意识高些的用防火材料分隔,安全意识淡薄的则完全连通。这类情况如何看待?笔者认为,

对于仓库区,按《消防法》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但是未明确规定不能设置个别值守人员的休息场所,只是要求不能在其中使用大功率电器,移动照明。若值守人员不违反任何仓库内的电器管理及用火要求,应可作为值守在内休息,而且要求门内外都不能用插销;对于办公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未明文限制不得在内生活居住,所以在内居住需要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不得个人拉设临时线路。出于安全考虑,笔者建议市场产权单位应考虑租户需要,在市场内独立于仓库区、办公区设置临时生活居住区;或明确要求租户不得在市场内生活居住,由市场管理者统一安排巡守,保障安全。

5.电线路敷设及电器使用问题。按照前边的探讨,把市场分为仓库区和办公区,在电线路敷设及电器使用问题上,可分别按相关规范:仓库区电线路应穿非燃管保护,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家用电器,不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并且采用白炽灯照明时,其功率不得超过60瓦,按照《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库房内还不应设置配电箱、开关和插座。办公区一般要求将动力线路和照明线路分开设置,闷顶内有

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保护。6.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问题,可依据相关规定,这里探讨消火栓的布置,实践中仓储式集贸市场开间较小,过密布置室内消火栓在经济性和合理性上有所欠缺,从讲究实际效果的角度出发,可采用以下方式:(1)对于人员聚集且可燃物较多场所,以及需设置两部以上疏散楼梯的,应在每层设置室内消火栓;(2)因开间较小,如在二层布置消火栓,施救操作空间有限,宜在底层外墙或其他公共部分设置室内消火栓箱,其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3)对于开间特别小的建筑,无法布置室内消火栓时,可以考虑合理布置几个共用室外消火栓,但消火栓一定要配足够的水带和水枪。

仓储式集贸市场,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的一种必然产物,对繁荣我国城镇经济有很大促进作用。虽然在消防监督管理上存在难度,但受我国目前城镇经济发展水平和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完全限制这种建筑形式也是不可能的。所以产权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进行建设和管理,消防监督部门对这类建筑的审核也应从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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