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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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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有关公司合并属于公司重大事项,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必须使用特殊表决程序,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以上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2、某公司欲发行公司债券,应当()。

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3、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共发行股份1亿股。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持有公司股份()。

5000万股以上,大会方可举行

4、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5、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不得转让

6、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总股份数的()。35%

7、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的发行应由公司的()作出决议。股东大会

8、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股本须在()。1000万元以上

9、()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而且要到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才能进行。记名

10、英国某公司经我国主管机关批准,在上海市设立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是()。该外国公司的组成部分

二、多选题

1、我国公司法规定可以发行公司债的主体有()。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满足的条件有()。

外国公司必须向其中国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营运资金

外国公司必须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代理人,作为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代表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必须在其名称中表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在其分支机构中置备外国公司章程

3、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以下关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说法错误的有()。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对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

外国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我国政府的批准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分支机构章程

4、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哪些事项作出决议()。

新股种类

新股数额

新股发行价格

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5、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

该外国公司的国籍

该外国公司的经营范围

该外国公司的责任形式

该外国公司的所在地区

6、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置备于公司的文件包括()。

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记录

7、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发生的下列行为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因董事长不能出席会议,由副董事长王某主持该次会议

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定

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副董事长王某兼任经理的决议

会议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王某签名存档

8、日本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南京设立办事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该日本公司指定了该办事处的代表人

该办事处不因其日本公司破产而终止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

该办事处因业务活动而引起的债务仅以办事处的财产承担责任

该日本公司为了其办事处开展业务方便,其名称中未表明日本国籍

9、下列关于公司债券转让转让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债券的种类不同,采取不同的转让方式

转让的价格必须以国家规定为限

转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约定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10、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权包括()。

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主持股东大会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三、判断题

1、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在资金、经营、购销方面存在着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的属于关联企业。错误

2、公司债是以有价证券形式表彰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具有有价证券的流动性和收益性等固有的特征。正确

3、根据我国新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正确

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证券,其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错误

5、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具有中国法人的资格。错误

6、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国籍的判定采用准据地国籍主义原则。正确

7、《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3年。错误

8、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正确

9、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成为发行公司债的主体。正确

10、《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正确

四、案例分析

2006年9月5日,某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讨论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和解决债务问题。该公司共有董事9人,经通知,这天出席会议的有李某、章某、王某、丁某、唐某,另有4名董事知悉后由于有事未出席会议。在董事会议上,章某、王某、丁某、唐某同意召开股东临时会,并作出决议。李某不同意,便在表决之前中途退席。此后,公司根据董事会临时决议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并在大会上通过了偿还债务的决议。李某对此表示异议,认为股东大会临时决议无效。问:(1)该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是否合法?说出其法律依据。

(2)作出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决议是否有效?说出其法律依据。

答:(1)董事会的召开是合法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通知方式和时间。董事会会议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该建筑材料股份公司召开董事会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并且出席会议的董事超过1/2,因此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是合法的。

(2)作出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决议是无效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而该案例中,董事李某反对,另有4名董事未参加临时董事会,只有董事章某、王某、丁某、唐某4人同意该决议,未达到全体董事的过半数的要求,因此是无效的。

第二章公司法简史试题汇总

公司法简史,历年试题汇总 记忆口诀: 世界最早法商事条例法。 英国最早公司法。中国最早公司律。 1892为德国。英美法系创授权。 德国最先法定改,雇员参与是特色 法国最先资本确,公积方面有创新 1、英国1844年《合股公司法》规定了三项主要原则,其中不包括()201804 A成员最低限额B股东有限责任 C以登记方式成立法人D公司完全公开 2、关于1844年英国《合股公司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201610 A规定了成员的最低人数B确立了以登记方式成立法人的程序C确立了公司完全公开的原则D规定了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E没有规定股东的有限责任 3、下列关于我国公司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是()201804 A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公司律》时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公司法 B1950年政务院通过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规定了无限、有限、两合、股份、股份两合等五种公司形式 C1979年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

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D1993年的《公司法》中未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4、世界上最早颁布公司法的国家是(英国)201504,201604 5、学者们普遍认为世界上最早的公司立法是(1673年法国的《商事条例》)201710,201210,200601 6、1673年法国颁布了《商事条例》,其重要意义在于(以成文法的形式取代了自由贸易时代的商业惯例和商事习惯)200810 7、导致1720年通过《泡沫法令》的“南海泡沫事件”发生在(英国)201301 ,, 8、1892年颁布了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有限责任公司法》的国家是(德国)201010,201201 9、雇员成为公司监事会成员时哪个国家公司立法的特色?(德国)201704 10、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我国第一部调整公司的法律(《公司律》)201710 11、《欧洲公司条例》正式实施的时间是(2004年)200601, 12、在公司立法中,最早规定资本确定原则的国家是(法国)200610 13、美国《示范公司法》的制定主体是(美国律师协会)200701, 14、我国现行的公司法通过于(1993年)200501

企业和公司法(四)

《企业和公司法》模拟试题(四) 一、单项选择题 1、公司股东与公司对公司债务所承担的责任分别是( A ) A、有限责任、无限责任 B、无限责任、有限责任 C、有限责任、有限责任 D、无限责任、有限责任 2、关于法国1673年《商事条例》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C ) A、以制定法形式取代了自由贸易时代的商业惯例和商事习惯法 B、是世界上最早的公司立法 C、规定了普通公司和贸易股份公司 D、由国五路易十四颁布的 3、根据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请人是( A ) A、全体股东(发起人) B、全休发起人指定的代表 C、全体发起人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D、B或C 4、下列关于股东出资的说法错误的有( B ) A、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 B、我国公司法规定可以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C、承诺出资而未出资应承担违约责任 D、对于股东出资,公司在成立后以公司名义发出出资证明书 5、转让公司债券,须( A ) A、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B、依国家统一规定价格 C、以背书方式转让 D、交付即生效力 6、公司合并时,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D ) A、20 B、60 C、90 D、30 7、普通清算清算组的一项最基础的工作和职能是( D ) A、了结公司业务 B、收取债权 C、申请破产 D、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债权人会议对和解协议以外的决议的通过条件是( A ) A、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半数以上 B、全体会议成员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过半数,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半数以上 C、全体会议成员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或其所代表的债权数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半数以上

经济法项目2公司法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公司成立日期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股东协议签订之日 B.股东会议召开并作出决议之日 C.向工商机关申请登记之日 D.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抽回其投资的是( )。 A.缴纳出资后 B.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 C.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后 D.公司成立后 3.下列公司组织机构中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B.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4.下列有关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B.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C.公司经理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D.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公司监事 5.刘某出资12万元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刘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B.决定用公司盈利再投资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决定减少注册资本5万元 D.决定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多项选择题 1.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选举和更换全部董事 B.选举和更换全部监事 C.解聘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2.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 A.事先认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总额高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 B.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C.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D.提议召开董事会 3.乙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了一名监事甲。甲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公司法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 干问题的规定(二) (法释〔2008〕6号,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 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已于2008年5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9日起施行。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

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章程是一家公司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经营目标、经营目的来制定的一项符合公司的规定标准,每个公司在公司章程的制定上都是不一样的,这样才是符合每个公司特色的公司章程,而公司法是一部关于公司的所有事项的一部有我国制定的一项法律。 现在公司越来越多,每年在工商局登记的、注销的,数以万计。当然现在,注销一个公司也非常的简单。但是,同样每年也会进行各种审核。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这个是我们经常会碰到的两个词。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的含义 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狭义上讲,公司法是指1993 年12 月29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 年10 月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订,自2006 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2004年、2005年多次修正,现行版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12月28日发布。 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癸酉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广义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 现在公司越来越多,每年在工商局登记的、注销的,数以万计。当然现在,注销一个公司也非常的简单。但是,同样每年也会进行各种审核。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这个是我们经常会碰到的两个词。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根据定义可以看出。 二、公司章程的含义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06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9日起施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为正确适用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公司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第二条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条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公司法实施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依法进行再审时,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已于 2008年5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 5月19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6号

公司法必读推荐书目(最新最全经典书目大全)

《公司法》参考书目 基础理论 ●沈四宝:《西方国家公司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美]莱纳〃克拉克曼、[美]亨利〃汉斯曼等:《公司法剖析:比较与功能的视角(第2版)》,罗培新译,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加拿大]布莱恩R.柴芬斯:《公司法:理论结构和运作》,林华伟、魏旻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罗培新:《公司法的合同解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罗培新等著:《公司法的法律经济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蔡立东:《公司自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美]米尔霍普、[德]皮托斯:《法律与资本主义:全球公司危机揭示的法律制度》,罗培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美]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丹尼尔〃费希尔:《公司法的经济结构》(中译第二版),张建伟、罗培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美]亨利〃汉斯曼:《企业所有权论》,于静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张维迎:《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英]马丁〃利克特:《企业经济学:企业理论与经济组织导论》(第三版),范黎波、宋志红译,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荷兰]乔治〃亨德里克斯:《组织的经济学与管理学:协调、激励与策略》,胡雅梅、张学渊、曹利群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美]奥利弗〃E.威廉姆森、西德尼?G.温特主编:《企业的性质——起源、演变和发展》,姚海鑫、邢源源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陈郁编:《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上海三联、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路易斯?普特曼、兰德尔?克罗茨纳编:《企业的经济性质》,孙经纬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美]斯蒂文?G.米德玛编:《科斯经济学——法与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美]罗纳德〃哈里〃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盛洪、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0年版;[美]迈克尔〃詹森:《企业理论:治理、剩余索取权和组织形式》,董英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美]克莱因、[美]科菲:《企业组织与财务——法律和经济的原则》(第八版),陈宝森等译,岳麓书社2006年版;李清池:《商事组织的法律结构》,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美]杰弗里〃N〃戈登、(美)马克〃J〃罗编:《公司治理:趋同与存续》,赵玲、刘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公司法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汇编

公司法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汇编 目录 第一章法律及司法解释 (9)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9)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的规定(一) (82)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的规定(二) (84)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的规定(三) (95)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的规定(四) (107)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的规定(五) (115) 第二章公司证券与上市 (119)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119) 2.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136) 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145) 4.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162) 5.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182)

7.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235) 8.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256) 9.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71) 第三章公司登记管理 (291) 1.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29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298)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12) 4.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341) 5.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353) 第四章公司财会 (360) 1.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360) 2.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374) 3. 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 (386) 4. 企业财务通则 (391) 第五章公司治理 (410) 1.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410) 2.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418) 3.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483) 4.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493) 5.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513) 6.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521)

企业与公司法测试

企业与公司法模拟测试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等级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 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该一定期限为() A.15天;B.30天;C.45天;D.90天 2、甲、乙、丙三人于2007年10月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11月l日甲在与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是( ) A.甲的出质行为无效;B.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C.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D.甲的出质行为需要经过乙和丙的一致同意。 3、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 )。 A.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承担过错责任;C.不承担责任;D.承担按份责任。 4、在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时,下列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是( ) A.自然人张某;B.国有独资公司甲;C.国有企业丙;D.公益性的社会团体丁。 5、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论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公民张某与自己年仅12周岁的儿子成立一个合伙企业; B.合伙人必须一次全部缴付出资,不可以约定分期出资; C.公民甲、乙、丙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可以以劳务出资; D.合伙企业名称中没有标明“普通”或“有限”字样的话,视为普通合伙企业。 6、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的特殊规定是( ) A.不设股东会;B.不设监事会; C.董事会和经理只能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任命; D.公司重大事项只能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决定。 7、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可以不设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为( ) A.董事长;B.执行董事或经理;C.监事;D.股东指定的负责人。 8、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2006年,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投资设立丙公司,甲公司总经理王某兼任丙公司董事长。设王某代表丙公司作出一项投资决策,结果导致丙公司损失50余万元,该损失承担的方法为( ) A.甲公司承担70%;乙公司承担30%;B.甲公司承担;C.王某承担;D、丙公司承担。 9、大地公司下属的一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了合同,其法律效力( )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三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三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06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9日起施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为正确适用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公司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第二条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 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条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公司法实施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依法进行再审时,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重视股东利益保护的新《公司法》赋予了公司股东一系列广泛的权利,并且规定当股东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诉讼这种司法救济措施来维护权利。由此,公司诉讼开始迈向多元化时代,一批新类型的公司诉讼进入了司法领域,这些新类型包括:(1)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依法请求确认无效或撤销之诉(第22条);(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会计账簿”之诉(第34条);(3)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的退股权保护之诉(第75条);(4)因董事会或监事会怠于行使职权而产生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第152条);(5)针对董事和公司高管侵犯公司权益的股东直接诉讼制度(第153条);(6)公司出现僵局时股东享有解散公司诉讼权

企业法与公司法1

《企业法与公司法》试卷1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的有()。 A.投资人不应当以其中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则不再清偿 D.以投资人家庭共有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清偿要求的,则不再清偿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该一定的期限为()。 A.15日 B.30日 C,45日 D.90日 3.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乙可以决定20万元以下的交易。乙以A企业的名义向丙购买30万元的产品。丙不知甲对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A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义务 B.乙仅对2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所以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 C.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20万元,其余款项丙只能要求乙支付 4.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陈某进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内,向投资人申报气债权。 A.15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6.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资实施的下列行为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为合伙企业购置房产 B.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 C.以企业的设备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 D.聘请律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7.甲、乙、丙三人于2007年10月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11月1日甲在与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甲的出质行为无效 B.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C.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D.甲的出质行为需要经过乙和丙的一致同意

公司法功课2答案

公司法第2次平时作业答案 、、不定项选择题 1.D 2.D 3.C 4.ABCD 5.A 6.AB 7.A 8.ABCD 9.A 10.A 、、名词解释 1.公司登记:指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时,依法在公司注册登 记机关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审查无误后矛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 2.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股东制定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 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

3.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指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 项。 4.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指公司法中规定的可以记载也可以不记 载于公司章程的事项。 5.任意记载事项:指在公司法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及相对 必要记载事项之外,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经由章程制定者同意自愿记载于公司章程的事项。 6.公司的权利能力:指公司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 义务的资格,即公司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7.公司的行为能力:指公司通过自己的意思表示构建法律关系 的资格。 8.股东有限责任: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9.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 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10.公司直索责任:指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人 格,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业致公司债权人损害的,公司债权人可直接请求股东偿还公司债务。 11.公司资本:是公司成立时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 总额。 12.公司资产:是公司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 财产。 13.补充责任:是指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 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补足其差额。 、、简答题 1.公司登记的特征。 答:(1)、公司登记是导致公司设立、变更或终止的法律行为。 (2)、公司登记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必须按照法定要求将法定事项在法定主管机关办理,其行为的内容与方式都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3)、公司登记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公法性质的行为。

第二章公司法习题

第二章公司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是()。 A.决定减少注册资本 B.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C.聘任或解聘董事 D.修改公司章程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法定人数应为()。 A.2个以上 B.50个以下 C.5个以上50个以下 D.2个以上50个以下 3.甲、乙、丙于2011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 B.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股东,应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C.股东必须一次足额缴纳出资 D.公司章程未约定的情况下,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2/3以上同意 5.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对其所作特别规定的是()。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 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甲、乙、丙三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董事会,则董事会成员应为()人。 A.3~9 B.5~19 C.3~13 D.5~15 7.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有权决定的事项有()。 A.解聘或者聘任公司经理 B.对合并、分立、解散作出决议 C.对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D.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8.甲是中原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中原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日正式成立,则甲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之前不得转让。 A.2013年9月1日 B.2013年6月1日 C.2011年9月1日 D.2012年9月1日

企业和公司法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和公司法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我国,对于夫妻,有《婚姻法》,对于劳动者,有《劳动法》等等,而对于企业、公司也不例外,也有相应的法律。虽说如此,但是很多人对于两者并不是很清楚,容易发生混淆,对此,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将企业和公司法的概念详细的进行介绍,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企业和公司法的概念是什么? ▲一、企业法 企业法,是指调整企业在设立、组织形式、管理和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法律的角度讲,企业是依法成立,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独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经济组织。 企业法是以确认企业法律地位为主旨的法律体系,因此,广义企业法应当是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的总体。包括按企业资产组织形式划分的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也包括按照所有制形式划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

私营企业;以及包括按照有无涉外因素划分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目前中国现行企业法对上述不同类型的企业都有所调整。 ▲二、公司法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2004年、 2005年多次修正,现行版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12月28日发布。 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癸酉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

【公司治理】公司法与公司治理结构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713057988.html,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公司法与公司治理结构 张承耀 关于公司法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企业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日本是从1890年开始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引进公司制度的。从这个角度讲,中国比日本相差了一百多年。应该说,中国的公司法基本上是抄国外现成的,而且在治理结构形式方面特别与日本的接近。换句话说,中国的公司法主要是以日本的商法(公司法)为“模特”的。 回顾这些年来,人们对公司以及公司法存在着不少模糊的认识。 首先,“公司”这个概念就相当混乱。早在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布实施之前,中国就已有了100万多家各式各样的“公司”。6年的时间过去了,那些已经叫了“公司”的企业是否应该在指定的期间内按“公司法”登记?似乎这是一个不言而喻的事情,但是,并没有这样一个时间表。难道如此严肃的法律公式就是“有=没有”? 改革开放以来,“法人”成为了一个时髦的名词。其实,法人的本质在于拥有独立的资产;而在这点上,普遍存在着错误的认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工业企业法》指出“企业为一法人”,但同时强调“企业资产归全民所有”。说企业是一法人却没有独立的资产,这就完全违背了法人科学。 现在的中国,“公司法”与“企业法”同时并存,二者相互矛盾和对立,那么,国有企业究竟是哪个法的法人?再如,原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合作制指导意见”中说“股份合作制企业为一法人”,它到底是哪个法的法人?如果说股份合作制为公司制与合作制之间的企业形态的话,那么,现在中国还没有合作社法,又从哪里来的股份合作制?看来,企业的法律环境亟待完善,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 其次,在人们的日常交谈中,甚至于在重要的文件中,都常常出现这样的命题:“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实际上,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从理论上讲,与公司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人是公司法人本身,公司必须用全部资产来尝还债务。换句话说,股东与公司债权人并没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正确的表述应该是“股东对公司有出资的义务,当企业经营不善、债权人要求公司破产时,股东的最大损失以出资额为限”。这样,与“有限责任”相比,“有限损失”的提法可能更为确切。 第三,关于“国有独资公司为特殊的有限公司”的规定值得探讨,并不是每个国家都将公司区分为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两种形态。日本的有限公司比股份公司法(商法)晚了30年,是专门为小企业特别是“夫妻老婆店”预备的企业体制。目前,有限公司却成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形态,国有企业为什么一定要向“夫妻老婆店”看齐呢? 关于出资者人数,中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出资者为两个人以上,但并没有比例上的限制,因此,某一方仅持1股也可以;既然没有说“夫妻不可以”,那就是说夫妻也可以。对于这类“一人公司”问题,中国是从国家的特殊性出发的,认为国家1人可以而别人不可以。其实,国外也遇到过类似问题,即股东名义上为多个人但实际上是1个人,究竟是应该严格检查出资者各自的独立性呢?还是应该默认这一事实而抓住有限责任维护债权人权益的本质呢?许多国家都选择了后者。因为假如100个人每人出资1万元设立了一个资本金

(完整版)公司法与企业法

高纲1447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 11002 公司法与企业法 南京财经大学编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Ⅰ、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 “公司法与企业法”课程是江苏省自学考试会计学专业本科段必修课,该课程主要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的性质、种类、法律地位,公司的人格,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程序,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立及各个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和职权,公司资本制度,股份和债券的发行与转让等公司法律制度。学习公司法与企业法课程,应着重学习其基本理论以及重要的法律、法规,尤其应注意培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Ⅱ、考试目标(考核知识点、考核要点) 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 一、考核知识点 (一)企业概述 (二)企业的分类 (三)企业法 二、考核要求 1、识记: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2、领会: (1)按照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不同划分的法律依据、种类、现实意义和缺陷 (2)按企业的规模大小划分企业 (3)按照企业活动的领域划分企业 (4)按企业的资产是否包含涉外因素划分企业 (5)企业法的概念与历史沿革 第二章企业法律形式 一、考核知识点 (一)企业法律形式的概念 (二)几种主要的企业法律形式 二、考核要求

1、识记:企业法律形式的特征 2、领会:企业法律形式选择 第三章企业设立法律制度 一、考核知识点 (一)企业设立的概念和条件 (二)企业设立审批制度 (三)企业设立登记 (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五)设立企业的法律责任 二、考核要求 1、识记:企业设立登记的意义 2、领会:企业设立的原则、企业设立登记管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应用:企业名称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考核知识点 (一)独资企业的设立 (二)独资企业的性质与一人公司 (三)独资企业业主的权利与企业管理 二、考核要求 1、识记:独资企业的概念、独资企业的特征、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2、领会: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异同 3、应用:独资企业的运营管理 第五章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考核知识点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与法律地位

2014法释2号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法释〔2008〕6号 法释〔2014〕2号修订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

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第三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第四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

企业与公司法案例

企业与公司法案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企业与公司法学200案例 1、甘肃省第一个由混合资本构成的工业集团--甘肃大地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月27日上午在兰州成立。近年来,大量的中小轮胎生产企业投入市场竞争,给甘肃省国有轮胎橡胶行业的“龙头老大”甘肃省轮胎厂带来压力。从1994年起,该厂使陷入连年亏损的境地。为了尽快摆脱困境,甘肃省轮胎厂经过反复论证,决定与民营企业海口友华物业发展公司、甘肃建禾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金城橡胶厂及甘肃省轮胎厂所属防水材料厂共同发起,组织建以国有资本为主导的、混合经济成份的大型轮胎、橡胶企业集团公司。公司总资产2亿元,注册资本4200万元人民币。 请分析: (1)上述组建集团公司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说明理由。 (2)试述其法定程序。 2、某五金工具厂原有产品销路不畅,亏损严重。1988年8月,看到市场上电冰箱热销,于是决定转产生产电冰箱。由于没有自有资金,遂通过特殊关系向银行借款30万元后,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借用某单位礼堂作为生产场所,在无技术的情况下,生产电冰箱,后被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获。 请:(1)试述企业登记的法律意义。 (2)从企业法的角度试分析工商局的行为。 3、 1994年8月26日,××市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合并包括青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部分企业,授权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伊利乳业集团。内蒙古青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伊利实业有限公司一样,同为大型国有乳业公司,1994年经过改革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效益一直不错,所以这次合并遭到了该公司的极力反对。 请:(1)试述国有的程序.

解读最高院颁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解读最高院颁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问:股东请求解散公司案件被告应该是公司还是其他股东? 答:鉴于解散公司诉讼案件性质上属于变更之诉,系变更股东和公司之间的出资与被出资的法律关系,属有关公司组织方面的诉讼,因此,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应当是公司。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公司的协议随着公司的成立已经履行完毕,不存在解除设立协议的问题,因此其他股东不应作为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的被告。考虑到解散公司诉讼案件,一是可能影响到其他公司股东的利益,二是基于有关调解工作尚需其他股东参与诉讼,因此,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可以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问:我们注意到,对于人民法院审理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司法解释特别提到应当注重调解。这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基于公司永久存续性特征,一般情况下,只要公司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在其非自愿解散时,公权力机关应尽可能不去强制其解散。因此,在公司股东或董事出现僵局时,只要尚有其他途径能够解决矛盾,应尽可能采取其他方式解决,从而使公司免于遭受解散。这也是公司法之所以规定“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股东才能诉请解散公司的原因。我们认为,即便股东依法诉诸于人民法院,法院仍有必要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尽可能通过股东离散而非公司解散的方式来解决股东之间的矛盾。基于此,司法解释强调,人民法院在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时应当特别注重调解。 问: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就是否解散公司作出的生效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为什么不是仅对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人民法院就是否解散公司作出的生效判决对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和未参加诉讼的公司其他股东具有当然的既判力,其基础还是源于解散公司之诉系有关公司组织的诉讼本质。判决解散公司的,因公司解散事由的出现,公司必将进入清算阶段,最终因清算完毕而终结,该判决当然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甚至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职工等均有效力;判决驳回原告股东的诉讼请求的,因人民法院对原告据以提起解散公司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在其据以主张解散公司的事实和理由不

企业管理案例-企业与公司法案例

企业与公司法学200案例 1、甘肃省第一个由混合资本构成的工业集团--甘肃大地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月27日上午在兰州成立。近年来,大量的中小轮胎生产企业投入市场竞争,给甘肃省国有轮胎橡胶行业的“龙头老大”甘肃省轮胎厂带来压力。从1994年起,该厂使陷入连年亏损的境地。为了尽快摆脱困境,甘肃省轮胎厂经过反复论证,决定与民营企业海口友华物业发展公司、甘肃建禾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金城橡胶厂及甘肃省轮胎厂所属防水材料厂共同发起,组织建以国有资本为主导的、混合经济成份的大型轮胎、橡胶企业集团公司。公司总资产2亿元,注册资本4200万元人民币。 请分析: (1)上述组建集团公司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说明理由。 (2)试述其法定程序。 2、某五金工具厂原有产品销路不畅,亏损严重。1988年8月,看到市场上电冰箱热销,于是决定转产生产电冰箱。由于没有自有资金,遂通过特殊关系向银行借款30万元后,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借用某单位礼堂作为生产场所,在无技术的情况下,生产电冰箱,后被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获。 请:(1)试述企业登记的法律意义。 (2)从企业法的角度试分析工商局的行为。 3、 1994年8月26日,××市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合并包括青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部分企业,授权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伊利乳业集团。内蒙古青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伊利实业有限公司一样,同为大型国有乳业公司,1994年经过改革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效益一直不错,所以这次合并遭到了该公司的极力反对。 请:(1)试述国有的程序. (2)分析本案中企业合并适用的具体法律. 4、建于1968年的青岛汽车厂,拥有1.9亿元固定资产,但由于技术装备落后,资金困难,多年来汽车的产量一直到2000至3000上徘徊不前,经济效益很不理想,有的年头还出现亏损,成立于50年代的青岛拖拉机总厂,也由于同样的原因而成为青岛市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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