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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作业车辆

为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切实做好我县垃圾一体化收集工作,完善环卫各种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制度,以提高环卫车辆的工作效率,保证环卫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车辆

(一)管理主体

市容卫生管理站;

各乡镇环卫车辆由相关环卫部门参照本办法管理,县市容卫生管理站监督检查。

(二)环卫车辆人员岗位设定

目前县直属环卫车辆驾驶员共XX人,保洁队驾驶员XX 名,由站长直接管理。

(三)环卫驾驶员岗位职责

根据车辆类型的不同,制定相应的驾驶员岗位职责。(1)垃圾运输车:配合垃圾中转站的工作,负责将站内垃圾运往处理场,确保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2)垃圾收集车:负责站区内垃圾收集工作,确保垃圾桶无满溢,及时将垃圾送往各垃圾转运站,为道路清扫提供有力保障;

(3)机扫车:包括扫路车、洒水车、前推车、前扫车,负责对大旗公路及华中旅游综合服务基地的道路清扫冲洗及

冬季路面的冰雪清除。

(四)环卫车辆驾驶人员的岗位工作和纪律要求

⑴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局、站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垃圾必须运送结束,确保垃圾中转正常运转,严禁车装垃圾存放站内;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及时配合各垃圾中转站的工作,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必将严惩。

⑵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a、所有驾驶人员必须考核通过,并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路驾驶。

b、每月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c、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d、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e、车辆出站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f、车辆必须在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g、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⑶、车容车貌

a、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b、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c、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d、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⑷车辆维修

a、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序。

b、填写派修单,并由负责人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

c、派修单上报领导批复后,方可进行修理。

d、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汇报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开派修单。否则不予结账,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e、车辆进行修理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对修理部位及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并认定保修期。

f、车辆修好后,更换的配件必须带回单位验收,并集中处理。

g、如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的,一经查实,根据费用的多少给予处罚。

h、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案”,记录每次车辆保养、维修、检查、更换轮胎和零配件等情况。

(五)考核的奖惩措施

1、对违反垃圾中转站各条管理制度的,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XXX元。

2、对违反以上各条环卫车辆工作纪律的,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XXX元。

3、车容车貌检查不达标准的,每人(次)处罚XXX元。

4、对超出油耗管理标准的不予发放节油奖,超过XX升以上视实际情况给予处罚(根据油量、当月公里数、市场油价计算)。

5、对违反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的,每人(次)处罚XXX元。

6、驾驶员因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8、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责任(以交警队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为准)作如下处理:

对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当月安全奖不予发放。

对在事故中产生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费用,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以责论处,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负全责的,承担全部费用;负主要责任的,承担XXX的费用;同等责任的,承担XXX的费用;负次要责任的,承担XXX的费用。对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汇报局领导,做出相应处理。

9、对认真执行以上各项管理制度的,给予发放节油、安全等奖金。

10、保洁队驾驶员除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外,上班时间和保洁队一致,并肩负安全员的职责,保洁员在工作过程中,驾驶员要来回巡视,提高警惕,随时观察道路的交通状况,提醒保洁人员安全作业。如发现不按时上下班等问题,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全县XX个乡镇都配发有挂臂式和挂桶式垃圾收运车,对车辆管理参照本制度,建立和完善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及检验、监督、安全、节油、备品备件等各项内部制度,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

(六)工作时间安排

冬季:上午 10:10-13:30下午 3:00-6:00

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3:30-6:30

(如有紧急任务需提前上班,以临时通知为主)

(七)工资待遇

按规划建设局局研究确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每月XXX(不含社保)

智慧环卫综合管理系统

GPS数字化管理平台技术方案

目录 1方案设计思路 (4) 2系统说明 (7) 2.1地理编码模块 (7) 2.1.1综述 (7) 2.1.2模块功能 (7) 2.2数据交换子模块 (9) 2.2.1综述 (9) 2.2.2模块功能 (9) 2.3构建与维护子模块 (9) 2.3.1综述 (9) 2.3.2模块功能 (9) 2.4环卫资源管理子模块 (10) 2.4.1综述 (10) 2.4.2模块功能 (10) 2.4.2.1人员数据管理 (10) 2.4.2.2车辆数据管理 (11) 2.4.2.3地埋式垃圾桶数据管理 (11) 2.5人工保洁作业管理子模块 (11) 2.5.1综述 (11) 2.5.2模块功能 (11) 2.6机械化保洁作业管理子模块 (11) 2.6.1综述 (11) 2.6.2模块功能 (11) 2.7车辆监控管理子模块 (13) 2.7.1综述 (13) 2.7.2模块功能 (14)

2.7.2.1车辆定位 (14) 2.7.2.2车辆在线监控 (14) 2.7.2.3轨迹回放 (15) 2.7.2.4油耗管理 (16) 2.7.2.5告警管理 (16) 2.7.2.6车载移动视频监控 (19) 2.7.2.7车辆实时调度管理系统 (19) 2.8垃圾清运作业管理子模块 (19) 2.8.1综述 (19) 2.8.2模块功能 (20) 2.9监管人员管理子模块 (19) 2.9.1综述 (19) 2.9.2模块功能 (19) 2.9.2.1智能抽样管理 (19) 2.9.2.2移动考核管理 (19) 2.9.2.3考核工单管理 (20) 2.9.2.4作业考核统计分析 (20) 2.9.2.5考核标准管理 (20) 2.10环卫设施动态管理子系模块 (20) 2.10.1综述 (20) 2.10.2模块功能 (21) 2.10.2.1地埋式垃圾桶管理 (21) 2.11视频监控子系模块 (23) 2.11.1综述 (23) 2.11.2模块功能 (23) 2.12环卫作业综合评价子模块 (25) 2.12.1综述 (25) 2.12.2模块功能 (25)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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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 前言 目的:加强环卫车辆的日常管理,规范车辆作业,管控车辆作业安全,控制车辆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市政环卫分(子)公司; 权责范围: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人事行政部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制度实施的监督监管;如现场情况发生改变导致本制度不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时,由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人事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讨论制度的修订,并经项目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节车辆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根据标书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进行车辆型号的选购,如项目实际情况对车辆的需求与标书有出入,应与甲方充分沟通,以实际需求为依据购买车辆。车辆的申购以内网签报进行,内网签报流程如下:市政环卫部写签报内容,要求写明标书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分公司总经理签字——集团市政环卫部及集团财务会签意见,给出参考价格——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请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节车辆购买 车辆购买时必须按签报审批意见进行购买,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分公司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的签报作为附件,集团财务在费用把关时参照签报内容进行审核。 第三节车辆验收 车辆原则送到项目指定停车场,验收时必须由车队长、市政环卫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随车所送易耗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甲方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甲方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节车辆资料管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将所有资料收集,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如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过塑随车放置;(样表见附件一) 3、编制《新增车辆汇总表》并发送给财务及集团市政环卫部车辆管理人;(样表见附件二) 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环卫车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环卫车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环卫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确保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运转,做到日产曰清,严禁车内装有垃圾隔夜转运;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经查实后,给予相应的处罚。 2、安全行车管理 ⑴每月由车辆管理办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⑵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⑶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⑷车辆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⑶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⑷每曰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3、车容车貌 ⑴、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⑵、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⑶、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⑷、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⑶、所有环卫作业车辆应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的车容车貌检查活动。 4、燃油管理

⑴实行油卡加油制,原则上不允许用现金加油。 ⑵加油时,必须有指定的专人陪同驾驶员前往加油站加油,并做好加油记录,经驾驶员和油卡持有人签字备案。 5、车辆维修及保养 ⑴、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 序。 ⑵、确需维修的,由驾驶员申请,经车管办主任审核,报所领导同意后,填写派修单,并由车管办主任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否则不予报销。 ⑶、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报车管办主任和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开派修单。否则,不予结账,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⑷车辆进行修理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对修理部位及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并认定保修期。 ⑶车辆修好后,更换的配件必须带回单位验收,并集中处理。 ⑷如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的,一经查实,根据费用的多少给予处罚。 ⑵车辆每半月打一次黄油,并定期更换空气滤清、机油。 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案”,记录每次车辆保养、维修、检查、更换轮胎和零配件等情况。 6、考核的奖惩措施 ⑴、对违反环卫所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⑵对违反以上各条环卫车辆工作纪律的,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⑶、车容车貌不达标准的,每人(次)处罚20-50元。 ⑷、被上级领导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处罚100元。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环卫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部门领导负责环卫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洒水等环卫工作。 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车辆,报批流程如下:由司机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车队队长核实并记录—修理厂报价—环卫科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送车到修理厂维修—车队队长、司机共同验收签字确认修理完成,费用按月结制,由修理厂到局财务结账。未经批准的维修费用自负。 三、车辆加油遵循“先登记审批后加油”原则。 四、每天车辆作业,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以便车队队长核实里程和油耗情况,驾驶员不得事后补填或造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车队队长,根据情况报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处理,车队队长不能作出决定的须报环卫科科长和或局领导审定。 六、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驾驶员必须清洗车辆,并按指定地点和车位停放并锁好车门。 七、车辆由环卫站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由车队队长填写《其它单位用车单》,环卫科科长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方能派车。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派车个人及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八、每月车辆修理、加油、出车情况,车队队长要负责及时汇总,经环卫科科长核实,报局领导审核后,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环卫工人管理制度3

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一、工作定额标准 根据建设部2008年下发的《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标准,结合我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现将永安街、平安街划分为人工清扫街,每个环卫工人的清扫作业面积是300㎡,滨河北街(二环)、滨河南街(三环)为人工配合机械清扫街,每个环卫工人的清扫作业面积滨河北街(二环)为7000cm2滨河南街(三环 )为8000 cm2。 二、作息时间 1、永安街、平安街上午普扫工作必须在早7:00前完成,夏季(5月1日—10月30日)保洁从早8:00至晚20:00结束;冬季(11月1日—4月30日 )保洁从早8:00至晚19:00结束(保洁实行三班倒工作制),不间断保洁。 2、滨河北街、滨河南街、小庙子三岔路、西北出入口、贾家湾上午普扫工作必须在早7:30之前完成,保洁从早8:00至中午12:00结束,下午13:30至晚19:00结束,实行两班倒工作制。 3、巷道和部分路段,上午普扫工作必须在早7:30前完成,实行上下午定时保洁制(根据清运组的清运时间,来完成巷道内垃圾的清除任务)。 三、工作职责 1、要树立爱岗敬业精神,不怕脏、不怕累。按照“十不准”的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好清扫保洁任务。 2、上岗时,统一着工作服,戴工作证,严禁着便装上岗 ,严禁迟到、早退,严禁长时间脱岗,严禁坐岗和扎堆聊天。 3、各主、次街道,清扫和保洁收集的垃圾,都要收集到大小垃圾箱内,严禁将垃圾散落在街面上。 4、主次街道的保洁人员,要负责各自路段所有果皮箱的清洗工作。果皮箱和小垃圾桶有倾倒和损坏的,要及时处理或报请管理人员,严禁在果皮箱和大小垃圾桶内焚烧垃圾。环卫工负责各自区域内垃圾桶的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的由责任区的环卫工负责承担。 5、要爱护工具,凡丢失工具的,要照价赔付,环卫工人使用的小推车,严禁外借,要经常维护保养,需要修理的要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修理。 6、垃圾箱、垃圾桶周围不得有垃圾积存,如有发现,要及时清理。 7、环卫工人上班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上访闹事,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规定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规定 建城[199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车辆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清扫和垃圾、粪便清运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是指城市环境卫生单位用于城市垃圾、粪便清运和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除雪以及其它配套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所需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支,专款专用,资金的数额,应当按照技术经济定额指标核定,流动资金额的核发,按照《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一般应当由市集中管理,大城市可以实行市、区两级分管。 第六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专用车辆的发展计划。属于国家和地方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现行的物资管理渠道,申请平衡安排。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编制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车辆的发展规划; (二)起草和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法规、标准; (三)组织研究、开发、鉴定和推广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系列产品; (四)组织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 (五)归口管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标准化工作,办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业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规划;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包括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主要总成的报废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经济定额; (三)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工作,指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环境卫生车辆的技术工作。其他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具体负责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运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经济定额,制定本场(队)各类工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二)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及检验、监督、安全、节油、备品备件等各项内部制度,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定额;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保证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就公司环卫工程施工车辆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环卫工程车辆 (一)管理主体 各城乡环卫管理部门; 各城乡环卫车辆由公司各城乡管理部门参照本办法管理,县市容卫生管理站监督检查。 (二)环卫车辆人员岗位设定 目前城乡直属环卫车辆驾驶员共XX人,保洁队驾驶员XX名,由各城乡管理站站长直接管理。 (三)环卫驾驶员岗位职责 根据车辆类型的不同,制定相应的驾驶员岗位职责。 (1)垃圾运输车:配合垃圾中转站的工作,负责将站内垃圾运往处理场,确保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2)垃圾收集车:负责站区内垃圾收集工作,确保垃圾桶无满溢,及时将垃圾送往各垃圾转运站,为道路清扫提供有力保障; (3)机扫车:包括扫路车、洒水车、前推车、前扫车,负责对道路的清扫冲洗及冬季路面的冰雪清除。 (四)、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有专职司机负责对车辆驾驶,维修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的有关证件、保险资料、运转记录、加油记录及备用钥匙统一由管理部保管,按车建档。 (3)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需要到修理厂维修的车辆,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4)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行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如出现违规处罚,其费用由驾驶员全额承担。 (5)司机应认真填写《机械设备运转维修记录》,每月一日将《记录》交于公司办公室审核存档。

(6)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准私自用车,加油卡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一车一卡,每次加油由办公室登记存档,未经允许不得自用现金加油。 (四)环卫车辆驾驶人员的岗位工作和纪律要求 ⑴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垃圾必须运送结束,确保垃圾中转正常运转,严禁车装垃圾存放站内;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及时配合各垃圾中转站的工作,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必将严惩。 ⑵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a、所有驾驶人员必须考核通过,并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路驾驶。 b、每月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c、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d、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e、车辆出站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f、车辆必须在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g、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⑶、车容车貌 a、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b、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c、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d、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⑷车辆维修 a、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序。 b、填写派修单,并由负责人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 c、派修单上报领导批复后,方可进行修理。

环卫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环卫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环卫车辆安全操作制度。 1、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接受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积极参加安全会和交通宣传等活动。 2、不准酒后驾车、强行超车和违章超速行驶。 3、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行。 4、车辆在通过铁道口和交叉路口时,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车辆在加油时,不允许打手机,不准吸烟和明火出现。 6、做到文明操作,礼貌待人。 7、加强冬季和雨季的安全教育。 8、无关人员禁止操作机械设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9、公车私用(或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由责任人全部赔偿他人和单位的一切损失。

车辆三检制度 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没、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

环卫车辆(驾驶员设备)管理制度 1、驾驶员应积极参加科学文化及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熟练掌握所驾车辆的各种性能,培养和锻炼灵活处理各种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驾车的技能技巧,保证行车安全。 2、车辆必须随时保持清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对一般微小故障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维修、保养,对大故障则应及时报主管领导批准修理,以保证车况随时保持良好状态。因缺水、缺油,造成车辆损坏或车辆出故障不及时报修,造成事故,由驾驶员赔偿全部损失。 3、配给各车的随车工具,应妥善保管好。如遗失,照价赔偿。 4、未经主管领导同意,车辆不得在外过夜,工作任务完成后,必须将车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场地,违反本规定,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5、外单位用车,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6、严禁未经批准私自用车,违者,除处罚金外,车辆燃料费自理。如发生事故,赔偿全部损失。 7、驾驶员酒后驾车或把车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驾驶员赔偿全部损失。违章驾驶,被交警处罚,罚款由驾驶员

环卫车辆管理方案

关于车辆保养 ●车辆上户工作由机械作业部统一牵头进行,各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车辆在购买保险及安装警示标识后方可上路; ●各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车辆的使用调派及 维修、使用成本等负有管理责任; ●车辆钥匙除定岗驾驶员配置外,各使用部门需多配一套,并由专人管理; ●各使用部门对于各车驾驶员应采取定岗定员的方式,以确保驾驶员能以 最快的速度适应车况,保证行车安全; ●作业车辆的驾驶员岗位调换,应尽量在同类型车辆间进行;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车辆行驶记录表》,详细记录车辆的里程、 油耗、路段等情况; ●分配到各工区的车辆,其停车位置和停车费用由所属部门统一申请; ●车辆的年审工作由该区设备管理员与机械作业部配合办理。 驾驶员管理 ●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 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司机请假,必须经主管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要上报工区经理; ●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 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司机要保证良好的睡眠和精神状态,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驾,醉驾、 毒驾; ●司机应经常检查车辆各种证件的时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出现事故时,司机应该做出应急处理,并向办公室和工区经理报告; ●车辆应由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的有关证件及随车物品由指定驾驶员保 管,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同时交接各类随车物品并且检查车况,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否则由指定驾驶员负责相关责任;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遵守公司的保养维修制度。严格对车辆进行每 日日检,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驾驶员必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及保证接通率,工作期间严禁关机; ●驾驶员不得开空调在车内休息,严禁长时间不在行驶状态下开启空调; ●严格按照路段作业流程作业,不得擅自驶离作业责任区域; ●不得擅自利用公司车辆承接私活; ●任何时间、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车随便交于他人驾驶;驾驶室内严禁乘 坐公司无关人员; ●车内工具摆放要有序,无杂物,车身、车内要保持干净整洁,每天作业 完毕后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后才能停放至指定地点; ●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正常程序作业,不得胡乱操作。未按作业要求, 达不到质量者,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一律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后果; ●驾驶员在外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禁止在外与人争吵、斗殴; ●驾驶员每日上车后需准确做好公里数、油耗的记录;

环卫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 前言 目的:加强环卫车辆的日常管理,规范车辆作业,管控车辆作业安全,控制车辆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市政环卫分(子)公司; 权责范围: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人事行政部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制度实施的监督监管;如现场情况发生改变导致本制度不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时,由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人事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讨论制度的修订,并经项目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节车辆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根据标书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进行车辆型号的选购,如项目实际情况对车辆的需求与标书有出入,应与甲方充分沟通,以实际需求为依据购买车辆。车辆的申购以内网签报进行,内网签报流程如下:市政环卫部写签报内容,要求写明标书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分公司总经理签字——集团市政环卫部及集团财务会签意见,给出参考价格——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请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节车辆购买 车辆购买时必须按签报审批意见进行购买,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分公司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的签报作为附件,集团财务在费用把关时参照签报内容进行审核。 第三节车辆验收 车辆原则送到项目指定停车场,验收时必须由车队长、市政环卫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随车所送易耗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甲方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甲方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节车辆资料管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将所有资料收集,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如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过塑随车放置;(样表见附件一) 3、编制《新增车辆汇总表》并发送给财务及集团市政环卫部车辆管理人;(样表见附件二) 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车辆资料分类存放记录表 第二章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节车辆保险类别 车辆需购买的保险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两大类,交强险为保监会统一规定,而商业险具体分为:车辆损失险(标准与车辆价格保持一致,上下相差不大)、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全车资抢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陪、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全车盗抢损失险不计免赔。另外还有车船税。由于环卫作业车辆要求行驶速度较慢,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考虑不购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公司车辆管理办 法 为提高环卫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环卫车辆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清扫和垃圾、粪便清运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是指城市环境卫生单位用于城市垃圾、粪便清运和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除雪以及其它配套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所需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支,专款专用。资金的数额,应当按照技术经济定额指标核定;流动资金额的核定,按照《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一般应当由市集中管理,大城市可以实行市、区两级分管。

第六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专用车辆的发展计划。属于国家和地方计划分配的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现行的物资管理渠道,申请平衡安排。 第七条 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 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规划; (二)起草或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法规、标准; (三)组织研究、开发、鉴定和推广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系列产品; (四)组织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 (五)归口管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标准化 工作,办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环卫车辆管理方案

关于车辆保养 车辆上户工作由机械作业部统一牵头进行,各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车辆在购买保险及安装警示标识后方可上路;各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车辆的使用调派及维修、使用成本等负有管理责任; 车辆钥匙除定岗驾驶员配置外,各使用部门需多配一套,并由专人管理;各使用部门对于各车驾驶员应采取定岗定员的方式,以确保驾驶员能以最快的速度适应车况,保证行车安全; 作业车辆的驾驶员岗位调换,应尽量在同类型车辆间进行;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车辆行驶记录表》,详细记录车辆的里程、油耗、路段等情况; 分配到各工区的车辆,其停车位置和停车费用由所属部门统一申请;车辆的年 审工作由该区设备管理员与机械作业部配合办理。 驾驶员管理 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司机请假,必须经主管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要上报工区经理;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司机要保证良好的睡眠和精神状态,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驾,醉驾、力口毒驾;司机应经常检查车辆各种证件的时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出现事故时,司机应该做出应急处理,并向办公室和工区经理报告;车辆应由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的有关证件及随车物品由指定驾驶员保管,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同时交接各类随车物品并且检查车况,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否则由指定驾驶员负责相关责任;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遵守公司的保养维修制度。严格对车辆进行每日日检,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驾驶员必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及保证接通率,工作期间严禁关机;驾驶员不得 开空调在车内休息,严禁长时间不在行驶状态下开启空调;严格按照路段作业流 程作业,不得擅自驶离作业责任区域;不得擅自利用公司车辆承接私活; 任何时间、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车随便交于他人驾驶;驾驶室内严禁乘坐公司无关人员; 车内工具摆放要有序,无杂物,车身、车内要保持干净整洁,每天作业完毕后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后才能停放至指定地点; 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正常程序作业,不得胡乱操作。未按作业要求,达不到质量者,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一律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后果; 驾驶员在外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禁止在外与人争吵、斗殴;驾驶员每日上车 后需准确做好公里数、油耗的记录; 驾驶员在上下班途中不得搭载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作业规范

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制度【最新版】

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清扫和垃圾、粪便清运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 第一条:垃圾、粪便清运车辆的配备,可以参照下列因素确定:(一)垃圾、粪便年平均日产量及高峰期日产量; (二)垃圾、粪便清运方式; (三)车辆定额吨位; (四)单班日清运次数; (五)车辆完好率。 第二条: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和产权转移 (一)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购置新车后,应当进行一次保养调整,并组织技术人员、驾驶人员、修理人员学习掌握新车的性能

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二)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应当设有明显的专用标志,持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签发的行车路单执行任务。 (三)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运营,应当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投入使用,必须外观整洁、装备齐全,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五)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应当做到定车、定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的使用规定。 (六)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保养和修理质量保证体系。 (七)车辆驾驶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出车前、行驶途中和收车后的保养检查制度。车辆发生故障后,修理人员应当及时进行修理,检验人员应当认真进行修理检验,并填写检验记录。 (八)垃圾、粪便清运车辆与洒水车辆的报废,应当在运营四十万

公里以上,或者使用十年以上。 (九)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权转移,应当按照固定资产转移的有关规定执行。原车的附件、工具、档案等应当随车转移。 第三条:本制度制定单位负责解释该制度,必要时可对该制度进行修改。

浅析如何做好环卫作业车辆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环卫车辆管理保证车辆安全作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深化,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启动,对环卫作业要求越来越高,垃圾转运点日益增多,垃圾清运量直线上升,城市交通环境不断恶化,环卫作业车辆运行安全面临新的挑战。如何适应形式,加强环卫作业车辆安全管理,现浅析如下: 一、当前环卫作业车辆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体现在安全认识上,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车队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驾驶员都能坚持安全是第一要务,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出一趟车保一趟平安,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学习,但是少数驾驶员仍然有侥幸心理、消极怠慢的思想。特别是随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不断深化,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启动,整个城市交通大环境日益趋紧、垃圾清运量直线上升,在这种情况下,个别驾驶员在工作量增大的同时,对安全行车上重视不够,出现安全工作“热在上面,冷在下面”、“热在单位管理上,冷在驾驶员实际行驶中”的现象,驾驶员普遍关心安全知识、普遍参与安全实践、普遍服务安全建设的氛围还不浓。

二是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存在招数不多的问题。首先,安全教育方式单一,缺少必要的经费投入。多以召开安全会议等传统方式进行培训教育,安全横幅、安全宣传口号、安全墙报、安全行车技能竞赛、驾驶室宣传贴花和“安全禁令”小卡片等新型方式运用不够,难取得长效。其次,规章制度还需完善。关于安全行车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虽然较为完备,但是未能充分动态管理监督和适时完善,产生个别驾驶员的行车侥幸心理,以及当日产日清的垃圾清运任务日益增加,工作量超负荷,少数驾驶员对安全规章制度的完全执行积极性不高。 三是个别环卫车辆超过或即将达到报废年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由于环卫作业车辆更新达不到实际需求,个别环卫专用车辆超过或即将达到报废年限,按照国家机动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应进行报废处理。但因实际工作需要,不得不使用这批待报废车辆。由于报废车辆长期高负荷运转和垃圾腐蚀,机械性能严重下降,配件、油料消耗很大,维修、运行费用较高,且较多车型已经停产,配件无法购买,出现故障不能正常维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直接影响到行车安全,而且交管部门已不再办理车辆检审手续。 二、做好环卫作业车辆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综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范

环卫作业车辆治理规程 前言 目的:加强环卫车辆的日常治理,规范车辆作业,管控车辆作业安全,操纵车辆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市政环卫分(子)公司; 权责范围:市政环卫作业治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人事行政部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制度实施的监督监管;如现场情况发生改变导致本制度不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时,由市政环卫作业治理部门、人事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讨论制度的修订,并经项目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节车辆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依照标书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进行车辆型号的选购,如项目实际情况对车辆的需求与标书有出入,应与甲方充分沟通,以实际需求为依据购买车辆。车辆的申购以内网签报进行,内网签报流程如下:市政环卫部写签报内容,要求写明标书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分公司总经理签字——集团市政环卫部及集团财务会签意见,给出参考价格——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请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节车辆购买 车辆购买时必须按签报审批意见进行购买,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分公司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的签报作为附件,集团财务在费用把关时参照签报内容进行审核。 第三节车辆验收 车辆原则送到项目指定停车场,验收时必须由车队长、市政环卫

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随车所送易耗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要紧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甲方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甲方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节车辆资料治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将所有资料收集,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如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过塑随车放置;(样表见附件一) 3、编制《新增车辆汇总表》并发送给财务及集团市政环卫部车辆

环卫车辆作业管理制度

车辆三检制度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检查整理随车工具。6.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按照“统一”的原则,特车队要建立全站车辆台帐。 2、车辆外借时,必须经站长同意,方准出车,车辆超出辖区,必须经局领导、站长同意,方准出车。 3、车辆驾驶员,任何时间不准出私车,有事必须提前请示领导,如发现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驾驶员,按照奖罚规定处理。 4、车辆驾驶员,定车定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他人驾驶、串开车辆。 5、车辆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行车路线、行驶里程,收车后特车队设专人进行核实。 6、车辆驾驶员不允许私自脱线或改变工作任务。

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汽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驾驶员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检查、完成初级保养和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3、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报告上级领导,以旧换新,经专业维修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4、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操作工临时安排。 5、设备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6、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环卫车辆作业管理制度

车辆三检制度 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按照“统一”的原则,特车队要建立全站车辆台帐。

2、车辆外借时,必须经站长同意,方准出车,车辆超出辖区,必须经局领导、站长同意,方准出车。 3、车辆驾驶员,任何时间不准出私车,有事必须提前请示领导,如发现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驾驶员,按照奖罚规定处理。 4、车辆驾驶员,定车定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他人驾驶、串开车辆。 5、车辆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行车路线、行驶里程,收车后特车队设专人进行核实。 6、车辆驾驶员不允许私自脱线或改变工作任务。 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汽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驾驶员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检查、完成初级保养和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3、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报告上级领导,以旧换新,经专业维修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4、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操作工临时安排。 5、设备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6、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DOC 36页)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DOC 36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 前言 目的:加强环卫车辆的日常管理,规范车辆作业,管控车辆作业安全,控制车辆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市政环卫分(子)公司; 权责范围: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人事行政部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制度实施的监督监管;如现场情况发生改变导致本制度不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时,由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人事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讨论制度的修订,并经项目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节车辆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根据标书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进行车辆型号的选购,如项目实际情况对车辆的需求与标书有出入,应与甲方充分沟通,以实际需求为依据购买车辆。车辆的申购以内网签报进行,内网签报流程如下:市政环卫部写签报内容,要求写明标书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分公司总经理签字——集团市政环卫部及集团财务会签意见,给出参考价格——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请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节车辆购买 车辆购买时必须按签报审批意见进行购买,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分公司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的签报作为附件,集团财务在费用把关时参照签报内容进行审核。 第三节车辆验收 车辆原则送到项目指定停车场,验收时必须由车队长、市政环卫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随车所送易耗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甲方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甲方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节车辆资料管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将所有资料收集,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如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过塑随车放置;(样表见附件一) 3、编制《新增车辆汇总表》并发送给财务及集团市政环卫部车辆管理人;(样表见附件二) 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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